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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袁赵与宋案之不同牵连

作者:尚小明 当前章节:1604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2:24

由第四章所论可知,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案情次第演进与交错进行而酿成的复杂案件,“刺宋”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案件的最终结局。遗憾的是,历来研究宋案者并不具有这样的观念,而是将“宋案”简单地等同于“刺宋”,忽略了对刺宋以前各环节的研究。这样,袁、赵就在案情未明的情况下,被认定为刺宋主谋。而宋案原始证据告诉我们,袁、赵虽然与宋案一些环节确有程度不同的牵连,却与刺宋环节没有直接关系。当时政情也表明,袁根本无须杀宋,至于赵为了“长保”总理权位杀宋,更是毫无根据的伪命题。

一 构陷“孙黄宋”袁实为主使

在宋案各环节当中,袁世凯不仅主导了收抚共进会和解散欢迎国会团两个环节,而且对洪、应收买报馆、议员操弄宪法起草,暗中予以支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袁对洪、应以阴谋手段构陷“孙黄宋”也予以支持,实为幕后主使。

如前所述,应夔丞在2月2日给国务院“冬电”中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后,根据2月4日洪述祖给应夔丞回信中所描述,译电秘书程经世首先将该计划交到总理赵秉钧手中,赵随即交给洪述祖,洪面呈袁世凯,袁阅后“颇有喜色”,说应夔丞“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并要洪述祖请应夔丞“将‘宋骗案’情节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1]对于此函,徐血儿有如下解读:

按二月四日洪致应函谓“‘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有喜色,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此函实袁、赵主使诡谋之铁证。“冬电”即二月二日应寄国务院程经世之一电,此电乃应密陈倾陷国民党人之计画者。赵得此电,若当面将此电交袁相商,面子上未免觉得难看,故以此电交洪述祖,令洪述祖面呈总统,袁见应倾陷孙、黄、宋,深合己意,故为之色喜,并对洪述祖言应“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等语,是袁令洪催促应进行倾陷之谋也。[2]

此段解读中,关于袁世凯之部分甚为准确,但关于赵秉钧之态度,尚可进一步分析。赵在自辩“勘电”中断然否认他曾看到过“冬电”,他说:

查原函所称“冬电”,是否明电,抑系“应密”,洪述祖均未译呈,不知原电所指何事。其“面呈总统”一节,尤为虚构。查各部员司谒见总统,向由该部长官带领,总统府门禁森严,一切来宾均先由传宣处登记。本总理既无带领洪述祖谒见总统之事,而查阅总统府门簿,亦无洪述祖之名。其为不根之谈,显而易见。[3]

赵秉钧此说若能成立,则洪述祖2月4日函中所谓“‘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云云,就纯属杜撰,袁世凯主使构陷国民党领袖一事也就子虚乌有,赵秉钧当然也就与此事毫无干系。然而,诸多证据表明,赵秉钧的解释不能成立,他试图为自己并帮助袁世凯撇清构陷“孙黄宋”阴谋的努力并不成功。

首先,赵秉钧说“原函所称‘冬电’,是否明电,抑系‘应密’,洪述祖均未译呈,不知原电所指何事”。此句若是用以辩解2月22日以后洪、应往来电报洪述祖均未译呈赵秉钧,则甚为有力,因洪述祖在2月22日致应夔丞函中有“以后勿通电国务院(除巡缉长之公事不计),因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全归兄一手经理”等语。[4]但“冬电”系应夔丞2月2日发出,此时“应密”电本由国务院秘书程经世掌握,并未归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一手经理”,谈何“洪述祖均未译呈”?事实上,该电收电人明确写明是“国务院程经世君转赵鉴”,洪谓“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说明程经世将“冬电”交给了赵,而后赵才又交给洪。洪在2月4日致应函中又有“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不必再用‘应密’,缘(经)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处手续不甚机密”,[5]也说明此前“应密”电报包括“冬电”在内均已寄到程处,由程译呈赵秉钧。

其次,赵秉钧所说“各部员司谒见总统,向由该部长官带领”,确为事实。据《谒见总统之暂行礼则》第二条规定:“内外官吏及地方长官之代表,因公谒见者,由国务总理或该管总长请示,定期偕同进见”。第七条又规定:“凡进见者,除国务员及由国务员偕见外,均由秘书厅员接待,偕同进见”。[6]赵秉钧由此推出了“本总理既无带领洪述祖谒见总统之事,而查阅总统府门簿,亦无洪述祖之名,其为不根之谈,显而易见”的结论。此说若成立,则意味着并不存在洪述祖将“冬电”面呈总统之事,袁世凯主使构陷“孙黄宋”也就不是事实。然而,仔细分析《谒见总统之暂行礼则》的规定,其所指仅限于“因公谒见”,以阴谋手段构陷“孙黄宋”显然不属于公事,因此,赵秉钧的解释并不具有说服力。

再次,关于洪述祖有无“面呈总统”一节,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所藏赵秉钧“勘电”底稿,“本总理既无带领洪述祖谒见总统之事”一句中,“既无”一词底稿为“向无”,“而查阅总统府门簿,亦无洪述祖之名”一句,底稿为“而查阅总统府门簿,自正月杪以至二月初,亦无洪述祖之名”。[7]这当然会让人理解为,2月初至4月28日发出“勘电”前,总统府门簿是有洪述祖名字的,这样一来,就与“向无”二字发生矛盾。因此,“勘电”正式发出时,删除了“自正月杪以至二月初”九字,并将“向无”二字改为“既无”。这一改动反而暴露了“勘电”试图掩盖洪述祖1月底2月初曾见过袁世凯的事实。

第四,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本部于3月30日在湖广会馆举行追悼大会,京师警察厅总监王治馨代表赵秉钧出席,其演说词有云:“自宋被刺后,上海拿获凶犯为应夔丞,应与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又有密切关系,不仅外间报纸啧啧,即总统亦不免疑赵,而赵则以洪述祖时往总统府,又不免疑总统授意。”[8]这就说明,洪述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内务部秘书,但由于与袁世凯关系密切,可以“时往总统府”,根本无须赵秉钧带领谒见。而新闻报道亦有“洪述祖在京出入总统之门,声势炫耀,各部司员同为侧目”之说。[9]

因此,赵秉钧所谓各部员司面见总统的程序,只是通常情况,对洪述祖而言并不适用。戴季陶对赵秉钧所言有一段极有力的反驳,他说:

以号簿无洪之名、总理未带领谒见为狡辩词,适足以证明洪犯与袁异常密切,自由出入总统府,不由带领,不用门簿登记,且更足证明洪犯非以公事原因、秘书长资格见总统,实私人间之阴谋关系见袁犯世凯也。欲辩愈明,欲盖弥张,铁证如山,乌能抹杀。[10]

当然,还有更为重要的证据,即应、洪二人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目的是要乘机向中央“索一数目”,[11]倘若真如赵秉钧所说不曾接到过“冬电”,也不曾有洪述祖谒见袁世凯面呈“冬电”之事,则洪、应二人骗钱计划已经流产,后续也就不会再有相关动作。可事实却是,洪述祖继2月4日函后,又于2月5日、8日、11日、22日及3月6日接连五次致函应夔丞,催促其尽快提供“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等印件,以便索款。[12]因此,袁世凯看到了“冬电”,确定无疑。另外,洪述祖2月22日致应夔丞函中有“来函已面陈总理、总统阅过”一项内容,[13]虽未写应夔丞来函内容为何,但当时应夔丞正与洪述祖谋划解散欢迎国会团及构陷“孙黄宋”,其来函内容极有可能就是有关这方面的事情。洪述祖“面陈总理、总统阅过”,也证明袁、赵的确知道构陷阴谋。构陷“孙黄宋”的计划虽然由洪、应提出,但袁世凯若不同意,则计划将无由实施。而袁不但见猎心喜,而且指示二人行动,则袁为构陷阴谋主使,亦确定无疑。

顺带提及,廖大伟曾以赵秉钧的解释为据,认为洪述祖2月4日函中所云“‘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属虚构,纯粹假言”。又认为,“‘冬电’致总理,可直接呈交总统,何必转手小小内务部秘书面呈,‘即交兄手,面呈总统’,明显大言”。[14]显然,廖大伟轻信了赵秉钧所言,没有注意到赵秉钧实际上言不由衷,也没有注意到赵秉钧对构陷“孙黄宋”态度并不积极(关于此点将在下文详述),更没有注意到洪述祖不但是构陷阴谋的主要策划者,而且其人与袁世凯有特殊关系,因此他难以理解赵秉钧收到“冬电”后,何以不直接交给总统,而是经由洪述祖面呈。

至于袁世凯同意并催促洪、应实施构陷“孙黄宋”计划的原因,除了第三章已经述及的宋教仁、黄兴在1913年1月间运动黎元洪出任总统,招致袁世凯不满外,应当还因为宋教仁恰在此时抬高了批评政府的调门。参议院议长吴景濂曾有如下一段回忆,他说:

赵智庵一日来访,谈及宋遯初被害事。智庵说:“宋遯初养病农事实验场,我屡去慰问,并代项城致意。遯初表示国民党及个人愿以在野地位帮助项城把国家事办好。项城闻之很满意。遯初将南下,项城属我壮其形色,赠以交通银行可以随地支取的若干万元存折一扣(详数余回忆不清),遯初受了,珍重道别。[15]讵到南方,处处演说,号召国民党必争政权,并对项城种种诋毁。其尾随谍者悉录以报项城。项城屡诘问:‘你说宋教仁拥护中央,何反复乃尔?’我窘极,无以对。老弟(指吴景濂——引者),你说叫我怎么办,怎么交待项城云云。”[16]

由此可知,袁世凯对于宋教仁南下后到处演说批评政府是很不满意的。值得注意的是,宋教仁以激烈措辞抬高对政府批评调门,始于1月31日在武汉的演说,宋教仁讲道:

民国虽然成立,而阻碍我们进步的一切恶势力还是整个存在……在国会里,占得大多数议席的党,才是有政治权威的党,所以我们此时要致力于选举运动。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现在接得各地的报告,我们的选举运动,是极其顺利的。袁世凯看此情形,一定忌克得很,一定要钩心斗角,设法来破坏我们,陷害我们。我们要警惕,但是我们也不必惧怯。他不久的将来,容或有撕毁《约法》背叛民国的时候,我认为那个时候,正是他自掘坟墓、自取灭亡的时候。到了那个地步,我们再起来革命不迟。[17]

据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讲,袁世凯对选举人在各处发表的言论很注意,在看到秘书呈递的宋教仁演说剪报后谓:“其口锋何必如此尖刻?”[18]不满之意,表露无遗。而袁世凯看到洪、应构陷“孙黄宋”计划并敦促进行是2月4日,两者之间似有某种关联。换言之,袁世凯之所以同意并敦促洪、应实施构陷计划,与他对宋教仁在外发表攻击政府的演说不满有关。2月8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又有“日内宋(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也”之语,[19]与张国淦所记隐相呼应,证实宋教仁演说的确刺激了袁世凯,致使其对洪、应构陷“孙黄宋”计划发生兴趣,并催促二人尽快实施。此后半月,宋教仁又先后在国民党鄂省交通部、沪交通部及浙江支部发表演说,批评政府内政、外交之失败,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及省长民选。[20]而这势必又引起袁世凯注意,并增强其借洪、应之手构陷“孙黄宋”之心理。

另据何遂回忆:“袁世凯登上大总统的座位后,就开始向南方伸张他的势力……袁世凯表面上对孙、黄推崇备至,暗中却到处派人收集孙、黄的所谓‘阴私’,编成许多小册子分发各军,诬蔑黄兴‘与孀妇姘居’,孙中山‘在海外到处骗钱’等等,以破坏孙、黄的声誉。另方面他又派人直接打入南方军队内部进行拉拢、收买和分化。”[21]此处所讲似与宋案证据中之构陷“孙黄宋”阴谋并非一事,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袁世凯支持洪、应构陷“孙黄宋”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这实际上是他对付政敌惯用的手法。

二 袁拒绝洪“收拾”反对党一二人建议

袁世凯对宋教仁心有不满,并暗中支持洪、应实施构陷“孙黄宋”计划,这一点确定无疑,但他却没有像国民党人所说那样,“倾陷不成,而暗杀之谋乃亟”。[22]

如前所述,造意杀宋之人是洪述祖,而非袁世凯、赵秉钧或应夔丞,转折出现在3月6日洪述祖致应夔丞“除邓”一函。该函为洪述祖亲笔函,在1917年上海公共公廨第二次预审洪述祖时,唐绍仪曾就此函笔迹出庭作证,接受原告律师马斯德诘问。唐称:“与洪述祖相识多年,昔在天津时,被告尚无职司,常到我处叙谈彼之诗词文字,我亦见过其笔迹,尚能辨认。至案内洪与应桂馨之信函,确系洪之亲笔。”美副领事博式金亦诘问:“顷所呈应桂馨案中之信函两封,尔云确系洪述祖笔迹,有无错误?”唐答称:“中国文字历久不能改变,即十年、二十年亦能辨认,并无错误。”[23]第五次预审时,马斯德又将被告亲笔信函七封邀请唐绍仪上堂逐一给予阅看,并问:“此种信函曾否见过,究系何人笔迹?”唐答称:“见过,均系洪述祖之亲笔。”[24]

由于洪述祖在1912年11月1日致应函中,曾有“除你我私信方亲笔也(余外均预备送大总统阅)”的约定,[25]因此,他在3月6日函中唆使应夔丞对宋“乘机下手”,完全是其个人对应夔丞发出的信号,这是杀宋之意产生自洪而与袁世凯无关的一个铁证。现在的问题是,洪述祖产生杀意后,袁世凯和赵秉钧是否知情,态度如何。

由于赵秉钧至迟在2月22日已将“应密电本”交与洪述祖;更由于洪述祖与赵秉钧的关系并不融洽,根本不可能将刺宋这样的机密事情报告赵秉钧,因此,赵秉钧对洪述祖计划杀宋并不知情,是可以确定的,详细论证见后。这样,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袁世凯对洪述祖计划杀宋是否知情上了。恰好,王治馨在3月30日宋教仁追悼大会上演说时,不经意间披露了他从赵秉钧那里得到的相关内幕,他说:

前日(指3月28日——引者)赵与总统面谈……总统说:洪述祖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总统答以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云。[26]

演说并未提洪述祖何时向袁世凯建议收拾反对党一二人,不过《民立报》驻北京记者随后有进一步的信息披露,谓:

宋案发生前十余日,洪曾谒总统,谓:反对党牵剌太甚,不如除去二三人。总统申饬之,谓: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此事如何做得。[27]

按此时间计算,“宋案发生前十余日”,也就是3月20日前十余日,具体讲,即2月下旬至3月10日之间。现在我们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将洪述祖在此前后的行踪列表如下(见表5-1)。

表5-1 1913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洪述祖行踪

据表5-1,2月22—26日洪述祖在北京,但当时他尚未产生杀宋之意,因此不可能向袁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2月27日以后,直至3月6日(包括3月6日),洪述祖一直在天津,也不可能有面见袁世凯提出建议之事。因此,他谒见袁世凯只能在3月7日回京后三四天内。洪述祖这十几日的行踪向我们透露了一个重大信息,即他3月6日致函应夔丞,唆使其对宋教仁“乘机下手”,系在其天津私宅发生的事实,这是杀宋造意于洪述祖而与袁世凯、赵秉钧无关的又一铁证。

洪述祖给应夔丞发出指令后,方于3月7日入京,在当天或随后几天内谒见袁世凯,试探性地向袁世凯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由“何不”“不如”等用词也可以看出,杀宋起意于洪述祖而非袁世凯,否则洪述祖便不需采用此等试探语气,可见他对袁世凯是否同意杀宋并无把握。另外,从第四章所论可知,为了配合其向袁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洪述祖同时又亲自执笔,或由其幕后推动,在报上抛出《驳宋遯初演说词》与“北京救国团”通电,攻击宋教仁和国民党在库伦独立及大借款问题上对政府的批评。而从袁对赵秉钧所云“洪述祖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一句来看,恰与洪述祖的上述动作相印证,这就有力地证明了袁世凯对赵秉钧所透露的内幕完全属实。

因为是试探,洪述祖并没有向袁世凯提出具体“收拾”对象,但由于自2月初以来,洪、应一直在袁许可之下设法购取“宋犯骗案刑事提票”而未有结果,袁世凯大概能够猜想得到,洪述祖此时所欲“收拾”者为何人,只是洪述祖既未明讲,袁世凯也无法挑明,但袁明确表示此种做法“实属不合”,实际上等于否定了洪的建议。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洪明露杀宋之意始于3月6日致应夔丞函,至于其内心何时产生杀宋念头,可能还要早些。据事发后被拘拿的洪述祖天津家中仆人交代,洪述祖早在2月27日,就将家眷由北京搬至天津宿纬路自置房内居住,[28]这与《大公报》“车站纪事”中2月27日洪述祖“由京来津”的记载正相吻合。洪述祖的这一举动很可能意味着他正在为采取重大行动而预做准备。照此看来,不能排除洪述祖在3月6日之前一周一直在酝酿杀宋,3月6日函指示应夔丞对宋“乘机下手”是其深思熟虑的结果,并非随意讲出。

虽然袁世凯拒绝了洪述祖的建议,但宋教仁不久还是被刺杀了。京师警察厅总监王治馨对此有个解释,他说:“现在既闹出此种乱子,难保非洪述祖藉此为迎合意旨之媒,惟有极力拿治,以对死者。”[29]所谓“难保非……”可以解释为“很难说不是……”,亦即“很有可能是……”之意。“迎合意旨”,是王治馨的判断。迎合谁的意旨?因洪述祖欲“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系直接向袁提出,故只能解释为迎合袁的意旨。袁的意旨为何?对付反对党是也。因袁欲对付反对党,故洪杀宋以迎合袁。而袁世凯的说法则是:“想系渠(指洪述祖——引者)误会政府宗旨,致出此等不法手段。”[30]所谓“政府宗旨”,显然不是要严格禁止对付反对党(否则洪之建议不可能付诸实施),而是指应当以“合法”手段对付反对党,洪、应杀宋行为与政府宗旨不合,故袁称之为“不法手段”。但问题是,“政府宗旨”如果真是要以“合法”手段对付反对党,何以洪述祖会“误会”?难道洪不知杀人为“不法手段”吗?显然,袁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据《顺天时报》报道,洪述祖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后,袁世凯表示:“彼等一方面捣乱,已足破坏民国,吾何忍更为捣乱?”[31]而据《大中华民国日报》报道,袁的反应是表示:“如此办法,实属不合。”[32]应该说反对态度明确,但不够强烈。或许正是由于袁的反对态度不够坚决,给了洪述祖自我判断的空间,造成了其对“政府宗旨”的“误会”。而袁之所以反对不够强烈,可能是因为他以为洪述祖不过说说而已,没料到洪会真的付诸行动。从袁世凯得知宋教仁被刺消息后“大为惊诧”来看,也反映了这一点。[33]《民立报》因此批评袁世凯道:“袁当时徒以荒谬目之,不予即究,此其失策之甚,而袁氏心迹所以不易见明于国民者矣。惜哉!”[34]又谓:“洪述祖敢于总统前进其邪说,请收拾反对党一二人,总统匪特不加严究,且仍令混迹内部,即此已无以对我国民云。”[35]

袁世凯的反对之所以没能阻止洪述祖,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之前袁世凯以阴谋手段对付国民党,实际上给洪述祖做了极坏的示范。在洪、应提出以金钱收买报馆、收买议员,操弄宪法起草,以及通过购买、刊印所谓“孙黄宋”劣迹材料,以诋毁国民党领袖声誉的计划后,袁世凯不但不加制止,反而暗中积极支持、督促二人实施计划,这实际上等于告诉洪、应,对付反对党可以使用非法或阴谋手段。难怪袁世凯拒绝洪述祖“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后,洪述祖并没有把袁世凯的话当回事,依然继续实施其暗杀计划。

综上,袁世凯并没有指使洪、应杀宋,但宋最后被杀,却不能说与袁毫无关系。至于洪述祖何以决意要杀宋,其原因在第四章已经讲过。

三 “燬宋酬勋位”与袁无涉

尽管今天我们可以证明袁世凯没有主使洪、应杀宋,但袁拒绝洪述祖“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在当时毕竟只是王治馨在事后单方面透露的内幕,国民党人并不相信。随着案发后应宅所获函电文件逐渐披露,洪述祖3月13日致应夔丞“川密”一电中出现的“燬宋酬勋位”一语,被国民党人和当时一些舆论紧紧抓住,视为袁、赵幕后指使杀宋的“铁证”,袁、赵从此再也无法摆脱嫌疑。但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之后,重新审视该电,可以看出,包括国民党人在内,百余年来人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该电内涵,电文中所隐含的诸多信息,也从未被人揭示过。为便于分析,我们再次将该电录下:

上海文元坊应夔丞:川密。“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债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燬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荫。十三。[36]

表面看,洪述祖3月13日电由内容完全不相关联的两句话组成,前句讲办理购买公债票事,后句忽然讲“燬宋酬勋位”。探究宋案真相者在解释此电时,也往往以为前半句无关紧要,因此只引后半句;或者虽引前半句,但并不予以解释。这实在是大大的错误,两句电文之间其实有着极为紧密的逻辑关系,没有对前半句的准确理解,便不可能真正理解后半句的内涵。因此,我们需要先回顾一下前半句电文的来龙去脉,及其隐含的信息。

先是洪述祖于3月6日致函应夔丞,指示其可以对宋“乘机下手”之后,应夔丞很快就于3月10日回复“蒸电”,顺着洪述祖来函中“此刻内中财政万窘,而取之法,手续不甚完好”一语,提出了一个巧妙的变相索取回报的办法——低折扣购买政府公债。具体讲,就是要洪述祖帮助他向政府购买“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克日成交起息”。[37]洪述祖3月13日电前半句,就是对应夔丞“蒸电”的回复,只不过因为当时“八厘公债票早已停售”,[38]洪述祖于回电中告诉应夔丞“债止六厘”,也就是只有“六厘公债”之意。但按照“六厘公债”发行条例,“每额面百元,以九十二元收入为最低价格”,[39]即最低只能以“九二折”售出,应夔丞要求以“六六二折”购买公债,价格实在太低了,故洪述祖复电中又有“恐折扣大,通不过”之语。正因为有这样的担心,洪述祖这才紧接着于该电后半句抛出“燬宋酬勋位”,试图以“酬勋位”作为低价购买公债的替代方案,诱使应夔丞“燬宋”。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燬宋酬勋位”并非袁世凯的既定承诺,而是洪述祖为了应对应夔丞索取回报,同时催促其对宋下手而抛出的一个诱饵。除非我们能够证明洪述祖曾把“蒸电”向袁报告,并得到了袁的指示,否则“燬宋酬勋位”的承诺与袁世凯绝无关系。这样,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洪述祖是否曾将“蒸电”交给袁世凯。

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样很清楚。洪述祖3月13日电明确告诉我们,“‘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这就有力地证明了袁世凯并非杀宋幕后主使。可以想见,如果袁世凯是杀宋幕后主使的话,洪述祖接到“蒸电”后必定会首先向袁报告,而袁只能有两种抉择:要么拒绝应夔丞的要求,转而指示洪向应承诺“燬宋酬勋位”;要么同意其要求,将“蒸电”交财政总长核办。洪述祖既然将“‘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就证明了不存在袁世凯指示洪向应承诺“燬宋酬勋位”之事。不仅如此,从3月13日电还可以看出,就连洪所谓“‘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也非袁的指示,因为若是袁的指示,事情必定可以办成,洪怎么还会担心“恐折扣大,通不过”呢?对袁而言,绝无主使杀人却既不给受命者以“勋位”回报,又不允其以低价购买公债之理;何况应夔丞提出的取偿办法巧妙而隐秘,政府不但不需要即刻付出一大笔钱来作为给应夔丞的回报,反而可以收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临时补贴极为困难的财政,袁世凯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3月17日洪述祖又复电应夔丞,谓:“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40]似乎购买公债获得了成功,并且洪述祖还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但如前所述,这不过是洪述祖为了促使应夔丞杀宋而采取的又一诓骗之举而已。由于“八厘公债”早已停售,而“六厘公债”并未发行,洪述祖如何能够购得公债?且洪述祖既未向袁世凯报告,又谈何“债票特别准”?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被国民党视为袁世凯主谋杀宋铁证的“燬宋酬勋位”,其实是洪述祖因为无法满足应夔丞低价购买公债要求,才又假托中央名义抛出的一个诱使应夔丞杀宋的替代方案。袁世凯不但对洪述祖擅自给予应夔丞这一承诺不知情,就连洪述祖帮应夔丞购买公债,袁世凯事前也不知情。洪述祖很清楚,袁世凯并不赞成其“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做法,因此他才会采取这种假托中央“酬勋位”的办法,诱使应夔丞“燬宋”。洪述祖事后也承认,因担心“人微言轻”,才“假托中央名义”,[41]只不过他将“燬宋”强辩为毁损宋教仁之名誉,试图逃避罪责。洪述祖没料到,应夔丞对“酬勋位”这种“虚名”回报并不接受,于是他只得转而以子虚乌有的所谓“债票特别准”的“实利”,诱使应夔丞“燬宋”。

这样一来,不仅应夔丞被蒙蔽,袁、赵也受嫌疑。国民党以常理推断袁、赵为幕后主使,虽然不能让人十分信服,却也有几分道理,故而为不少人所信;袁世凯以常理来反驳,虽然也有几分道理,却鲜有人相信。于是,事实的天平,就在似是而非之间,倒向国民党一边。而真相其实就在被双方都忽视的函电当中——洪述祖才是真正的主谋,正是他上下欺瞒,从中播弄,才最终造成了宋教仁被杀的惨剧。宋教仁被刺一个多星期后,国民党人张继在赵秉钧私宅亲耳听到王治馨说:

宋遯初被难后,洪……又见总统一次。总统问及遯初究竟何人加害?洪曰:“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袁有不豫色。[42]

可见杀宋确为洪述祖等迎合袁世凯欲对付国民党人之心理,擅自所为。袁世凯的幕僚张一麐也曾给白蕉所著《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一书中关于宋案的记述写下这样的眉批:

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燬之。袁以为燬其名而已,洪即嗾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酿巨祸。袁亦无以自白。小人之不可与谋也,如是。[43]

由于“燬”字并无损毁名誉之意,这段话中的两个“燬”字准确讲应为“毁”。“洪即嗾武刺宋”,应为“洪即嗾应刺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燬之”,是指2月初洪、应通过相关函电,向袁、赵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而洪“嗾武〔应〕刺宋”,则缘起于构陷阴谋未果后,洪于3月6日致应函指示其对宋“乘机下手”。“袁以为燬其名而已”,证实袁确曾指使洪、应实施构陷“孙黄宋”计划,但他没料到,洪述祖会在构陷计划失败的情况下,先后假借“燬宋酬勋位”“债票特别准”擅自唆使应夔丞将宋教仁杀害。简言之,袁世凯以为洪述祖欲“毁其名而已”,没想到洪述祖却擅自“燬其身”。

张一麐是袁的心腹幕僚,又与洪述祖是江苏同乡。宋案的一些案情,如收抚共进会、解散欢迎国会团等,张一麐都掌握内幕;宋教仁被刺后,又有消息称洪述祖出逃即由张一麐通报消息。[44]因此,他对宋案案情的记述值得格外注意。

四 袁无须杀宋种种缘由

毋庸讳言,袁世凯对宋教仁到处发表演说批评政府,并宣传其政党内阁主张,心有不满;袁世凯指使洪、应构陷“孙黄宋”,以损毁其声誉,亦为事实,但他却没有从肉体上消灭反对党领袖的想法。故当洪述祖建议“收拾”反对党一二人以警其余时,遭到了袁的反对。袁明确表示此种做法“实属不合”,实际上等于否定了洪的建议。洪述祖所谓“燬宋酬勋位”,不过是其假托中央名义以“虚名”诱应杀宋的诓骗之举;洪述祖所谓“债票特别准”,也不过是其在“虚名”诱应无效之下,假托中央名义以“实利”诱应杀宋的又一诓骗之举。

从当时政情来看,袁世凯也根本无须杀宋,至少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这一点。

第一,进入1913年后,随着临时政府期限即将结束,竞选正式大总统成为袁世凯要考虑的头等大事,而宋教仁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竞选障碍,无杀害其人必要。

翻阅1913年1月1日开始到3月20日宋教仁被刺为止各大报纸,经常可看到关于总统候选人预测与当选前景的分析。在时人看来,由于孙中山表示“断不肯担任总统”,“其竞争最烈者为袁、黄二氏,袁在北方势力甚优,而黄又为南方所欢迎”。[45]因此,袁世凯的主要竞争对手并非宋教仁,而是黄兴。统一党所办《新纪元报》曾报道国民党方面之总统选举准备云:“此次选举,各党虽各有竞争,然运动最烈者为〔以〕某党为甚,盖其竞争总统之心,较各党均力也。兹闻某党于办理选举指定某员时,必先与其人邀约于选举总统时不得举袁,必举湘中某某,其人若有犹疑,则无当选希望;并须出具愿举某某之信书,存于本党,以为凭信。且闻各省办法,悉皆一律,其整齐之效,颇堪钦佩。”[46]正因为黄兴对政局影响甚大,宋教仁被刺后,才有一种说法,认为“宋君于政治上虽不无关系,但视黄克强则大有间,舍克强而刺钝初,则目的太差,智者必不为也”。[47]又认为:“宋之声望尚不及黄,宋、黄同行,何以不刺黄而独刺宋?是宋死于总统问题之说不足信也”。[48]尽管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宋教仁惨遭毒手,是因他欲“舍袁就黎”,与黄兴运动“举黎元洪为正式总统”,[49]但袁世凯何以单杀宋教仁,而不杀与宋“同一鼻孔出气”[50]且为竞选对手的黄兴呢?何况由于黎氏“严辞拒绝”,宋教仁很快就改变策略,否认与黄兴“运动黎元洪为正式总统”,明确表示支持袁世凯出任正式大总统。[51]宋教仁甚至在被刺前一周还对采访记者说:“袁总统欲为正式总统,余最佩服,盖今日政府中有为国服务之责任心者,惟一袁。吾人惟论其有此本事与否,不当论其不宜有此心;其既为之,则只宜责备其为好总统而已。”[52]又在尚贤堂演说中表示:“此次正式总统,非举袁世凯不可。”[53]另外,刺宋案发生前一周,袁世凯亲信徐树铮曾派一个叫金勋的人,到南京、上海一带打探国民党动向。金勋会见了宋教仁、黄兴、王宠惠等国民党重要人物,以及《民立报》《国民月刊》等报刊负责人,然后向徐树铮报告说:“就弟由南京到沪所见所闻者观之,选举问题苟无意外冲突,或可无虞。”[54]也就是说,国民党推举袁世凯任正式大总统,正常情况下,没有什么大问题。宋教仁既然非袁世凯竞选总统对手,又不阻碍其出任正式大总统,则袁当然不会因为总统竞选问题而对宋下手。就是对黄兴,袁世凯也不会采取暗杀手段,因黄曾于2月底在上海向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表示,“袁君一日允居总统之位,伊一日不欲为总统”,并请梁士诒“力劝袁君仍留总统之职,因只伊一人可以挽救中国”。[55]

第二,国民党虽然在国会选举中获得优势,但始终没有决定推举宋教仁组阁,因此,对袁世凯而言,宋教仁并非现实威胁,无杀害其人必要。

历来叙述宋案者,往往犯一种错误,即认为随着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主张建立政党内阁的宋教仁将要组阁,或者说宋教仁自认为将由自己组阁。[56]而事实却非如此。其复杂之处在于,假使黄兴不竞选总统或竞选总统失败,而内阁又事先确定由宋教仁组织,则黄兴将无可位置。因黎元洪继续担任副总统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同时由黄兴任副总统、宋教仁任总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加之国民党内黄兴、宋教仁各有支持者,因此,究竟由黄组阁还是由宋组阁,国民党自身一直举棋不定,黄兴似乎还稍占优势。非常了解国民党内情的黄远庸就曾说:“国民党中赞成黄内阁派,或有不赞成宋内阁者;赞成宋内阁派,若令大势集于黄君,则亦并无绝对排斥黄君之意,盖平心论之,国民党中固无如许激烈之内讧也。”[57]其时正当临时政府即将结束,总理赵秉钧已经在做移交准备工作,他对人宣言:“我非凡赞成黄克强组织内阁,让他试试滋味,大约挨过几个月的骂,克强即万不能忍矣。”[58]这也反映了主张黄内阁的声音似乎更大一些。正因为如此,宋教仁并没有自以为将要组阁而志得意满,而是在被刺前仍公开发表文章,表示自己无意出任总理,他说:“余始对于第一次内阁更换时,主张蔡君元培,二次主张黄君克强及赵君智庵,实未有自为之心,非不为也,实因余之资望、能力皆不及诸人也……至于正式政府之总理,应由国会推出,余更希望黄、唐二公之当选,其理由甚多,不具述。”[59]既然国民党并未确定由宋教仁组阁,那么,袁世凯何必非要置宋教仁于死地呢?黄兴不但是呼声很高的总统候选人之一,也是国民党组阁的重要人选之一,袁世凯何以不对其下手?可见那种认为宋教仁被刺是因为他欲组建政党内阁、威胁到袁世凯权力的说法,理由并不充分。《北京英文日报》甚至批驳说:“宋之来京,实袁总统所召,欲俾以将来之国务总理,则宋自为袁所亲信之人,岂有自伤其臂助之理;且袁总统岂不自思,将来被人证实后之难以结局乎?”[60]袁世凯召宋教仁入京,是否“欲俾以将来之国务总理”,不得而知,但若欲杀之,又何必召其入京。

第三,袁世凯欲对付的是整个国民党,是国民党欲实行的政党内阁主张,而非国民党中某个人,杀一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袁世凯与国民党的政见分歧。

国民党的核心主张之一,就是要建立政党内阁,实行政党政治。这并非宋教仁等少数人所主张,而是国民党绝大多数人的主张。因此,杀掉一个宋教仁并不能改变什么,“宋虽死,国民党政党内阁之政策不能因之取消”,[61]反而会促使国民党人更加坚定地实行其主张。因此,当洪述祖向袁世凯提议“收拾”反对党一二人时,袁世凯斥责道:“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62]这说明袁世凯在关键问题上头脑还是很清楚的,对问题的实质认识也比较到位,知道杀一宋教仁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袁世凯方面对案发后革命党人的攻击,也曾以此为理由进行反驳,谓:“政府对于在野党之野心家,当以适宜之政策,迎合大多数国民之心理,以为战胜之武器,若托徒诛锄异己,适以激成反抗。况能死宋教仁之身,而不能死宋教仁所持政党内阁之说,其又焉能人人而杀之乎?”[63]从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人的强烈反弹来看,袁世凯的认识得到了充分印证。各报纷纷发表评论,表示要继承宋教仁的主张,继续宋教仁的事业。如《民立报》发表评论道:“宋先生之主张,既有系统可寻,复有实行之望,故吾党目之为中坚人物,而奉其政策为圭臬。然则宋先生之死,不啻折去我国民党一臂,而于党势之隆替,大有关系在也。虽然,惟我国民党信崇宋先生者深,故决不因其死而抛弃其政策,凡我党人必能再接再厉,求达其目的而后已。彼反对者畏吾党党势之盛,欲以害先生者害吾党,多见其不自量耳。”[64]《民主报》发表评论道:“所谓政党内阁,实吾党一致主张,而宋君服从大多数之主张以发皇之。宋君之引人嫉视,即以其主张政党内阁,为偏袒总统制者所不利也。刺宋君者以为宋君被刺,或者吾党政策为之一变,因而采取总统责任制,以为行政专横之机会;孰知宋君虽死,吾党以平等、自由、博爱主旨制造巩固强大共和国家之心不死,且气愈激而愈胜,志愈挫而愈坚……反对者竟以为去一宋君,遂可遏抑吾党主张,曷思革命未成,吾党已死之宋君不可胜数,革命依然成功;而今而后,继宋君而起者大有人在,未来之宋君正复无限,况政党内阁为二十世纪政治上一般之趋势,又为民国最适宜之制度乎?……宋君虽死,又何损于吾党之主张乎?”[65]《国风日报》亦谓:“凡一大政党之主张,决未有因一人之生死去留为转移者。钝初死……实未见与国民党之前途与吾党所主张之政党内阁有若何之损伤。何以故?国民党中如宋钝初其人者,尚有大多数在也。”[66]类似评论尚多,均将矛头指向袁、赵,却不知袁、赵亦明其理,并未主谋杀宋。

第四,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的确对袁世凯的权力构成威胁,但袁世凯并非没有应对之策,其中一个重要策略,即是联合或操纵其他各党,乃至国民党内的游移分子,在国会内形成一股由袁主导的力量,从而与国民党形成对峙,乃至夺取组阁权,同时为总统选举做好准备。

袁世凯对这一策略深有考虑。他曾对工商总长刘揆一讲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政党内阁殆不成问题也,国会开后视谁党议员占多数,内阁即应归谁党组织之,余何容心焉。”[67]其时,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一直谋划三党联合对付国民党,原立宪派领袖梁启超于1913年2月24日加入共和党,成为三党对付国民党的主导人物,并计划推出自己的组阁人选。[68]袁世凯自然也不会坐视国民党一党独大,所以至少在宋教仁被刺前一个月,他就已经在活动,“欲挟数个不以党名之团体并入三党(指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引者)而利用之以为武器”。[69]很快,袁世凯就和梁启超建立了联系。梁启超在3月7日一封信中就曾提到,“党界大有更动,项城或将加入共和党”。[70]在3月15日一封信中又写道:“党事大有进步,项城入党已决,稍待当发表,民主、统一亦联合也。”[71]在3月18日一封信中更明确说:“三党合并已定议,吾入京数日后即发表。”[72]虽然由于刺宋案突发,袁世凯入党之事无果而终,但三党联合的基本态势,在宋教仁被刺前已初步形成。而早在2月下旬,《亚细亚日报》就预判,“合共和、统一、民主三党之员数,足以控制国民党而有余”,如此,则国民党“梦想之政党内阁”,将成为“幻相”。[73]3月上旬,《神州日报》进一步说:“三党之政策,大体与袁氏政见不相异同,则袁氏依三党之同情,足已以自树立,何必曲徇国民党之要求,而牺牲其向来之政见乎?”[74]同时,为保证当选正式大总统,袁世凯也需要与各党联合对付国民党,故《民主报》曾报道袁世凯“广置党羽,嗾其左右联络共和、统一、民主各派人员组织一新政党”,“以袁总统为中心点”,“以为攫取总统之帮助”。[75]就在刺宋案发生前一天,各政党派代表在湖广会馆开会“讨论选举正式总统问题,共和、统一、民主三党意见相同,可联络一致,大约此次选举票至少须占三分之二”。[76]在这样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袁世凯若派人刺杀宋教仁,岂不等于自乱阵脚?

第五,应对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袁世凯还有更为根本的解决方法,即从宪法草拟入手,设法制定一部总统制宪法,从而彻底解决政体问题。

对袁世凯而言,无论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叫得如何响,能否实行,最终还是取决于正式宪法就政体问题如何规定。倘若宪法规定实行总统制,则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将无由实施。因此,如何制宪才是解决双方政见分歧的根本所在。国民党人当然也明白这一点。具体而言,国民党主张宪法规定“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由议会提出且决议之,不必由总统提出及任命”,这样大总统就会像法兰西总统那样成为“傀儡”。而袁世凯则“屡次向人宣言,谓有强国之宪法,有弱国之宪法,有亡国之宪法。弱国、亡国之宪法下之总统,我决不居”。其所谓弱国、亡国之宪法,即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之任命,必须经议会同意,这是他“最引为大憾者”。[77]此外,袁世凯还特别关心“大总统对于议会是否当然有解散之权”。[78]为了争取制定出一部符合自己主张的宪法,袁世凯除了屡次发表谈话,反对宪法“因人而加以限制”,反对宪法“束缚政府”外,[79]又暗中支持洪述祖、应夔丞等以“文字鼓吹”和“金钱联合”手段,收买报馆,收买议员,力图操弄宪法起草。袁世凯还早早聘定日本法学家有贺长雄和美国法学家古德诺为宪法顾问。[80]同时,袁世凯还筹备在国会以外另设机关纂拟宪法,并拟定《编拟宪法草案委员会大纲》,“专为拟纂宪法草案,以为提交国会之准备”。[81]就在宋教仁被刺前两周,有贺长雄教授带着助手来到北京,开始为袁世凯工作。[82]他的核心主张,便是认为中国应当实行总统制。而当时中国“奔走国事者,无论中央、地方,多出其门”,[83]由此亦可窥见袁世凯聘请有贺颇具深意。所有这些举措都证明,袁世凯早就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他与国民党的政见分歧了,并且在宋教仁被刺前一直在进行当中。诚如黄远庸所云:“政党内阁之人物问题,似大而实小。”[84]谁任内阁总理,谁任国务员,看似重要,其实并非最要,最要乃在宪法当中如何规定总理及各国务员之产生及其权限。倘若宪法为总统制宪法,则不论黄兴还是宋教仁任总理,国民党皆难以对袁构成威胁。故设法制定总统制宪法才是袁世凯对付国民党政党内阁主张的根本办法,杀一宋教仁非但无助于根本问题之解决,反而会招致强烈反弹,实为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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