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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陈勤 当前章节:127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5:07

打出来的独立

乔治·华盛顿(1732~1799)

他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赶走了一个国王,但拒绝自己成为国王

先有哈佛,后有美国

地球人都知道,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哈佛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但是,先有哈佛后有美国,知道的人就不太多了。

1637年,《五月花号公约》签订17年后,一个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也来北美大陆追梦,相对于今天的“北漂”,他可以称之为“美漂”。他的美洲梦是成为一名本地教堂的牧师。但是上天总爱跟人开玩笑,“美漂”第一年他就得了当时的不治之症——肺结核。临终前,他把自己全部的藏书和一半财产(约780英镑),都捐给了马萨诸塞查尔斯河畔的一所学校。

这学校本来都快撑不下去了,得到这笔巨额捐赠后立刻满血复活。仅用了三年的时间,这个学校就在北美脱颖而出。当时的马萨诸塞议会为了纪念这位壮志未酬的年轻人的壮举,用他的名字命名了这所学校。这位年轻人叫约翰·哈佛(John Harvard),这所学校就是哈佛大学。如今,哈佛的铜像就坐落在哈佛大学校园内。导游编故事,说摸了哈佛的铜像就能让孩子鲤鱼跃龙门,所以哈佛铜像被摸得锃光瓦亮。

1639年,哈佛大学被命名。1776年,美国独立。中间相隔了近一个半世纪,所以说先有哈佛,后有美国。

1725年哈佛风景

哈佛大学可以说是北美殖民地的一个缩影。在这百废待兴的蛮荒之地,北美的先民想到的是先发展教育,而不是先忙着圈地建立统治。像哈佛这样的大学,为北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绝的人力资源。人才兴旺,社会体制就会进步,加上有了新的游戏规则(从1619年弗吉尼亚建立第一个殖民地议会开始,北美的各个殖民地都建立起了自己的自治体制和选举体制),北美一开始就走上了与欧洲的其他殖民地不一样的发展道路。当时,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资源掠夺,也能够自我供给。而且,北美以工商业立国,一开始就希望摆脱原料产地和劳动力市场的地位,所以经过100年的发展,到18世纪50~60年代,在北美已经兴起了一些工商业城市,以波士顿、纽约和费城为代表。

随着工商业城市的出现,北美的经济形成了统一市场。这是美国立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基础,有了统一的市场,才有了国家主体的基础。依靠哈佛这样的学校源源不断地为北美提供人才保障,再加之经济上形成了统一的市场,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就走上了一条欣欣向荣的道路,一条和旧大陆不一样的道路。

北美早期13个殖民地

1607年,英国在北美开创了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镇。到1733年,英国的殖民地发展到了13个之多。北部有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罗得岛,中部有康涅狄格、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南部有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地域上,从1个到13个,人口从最初的1625年不到2000人发展到了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那年)的240万,其中黑奴60万,白人180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80万白人中,百分之八十的成年男性都拥有投票权[1]。

北美成为了一块机会之地,不问出身,不问来历,只要你肯努力、肯拼,就有可能出头。北美人早已习惯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无代表不纳税的观念,所以进入了良性循环。移民带来的美国文明的种子源自新教信仰,它肯定个人的良知与判断之权,日后逐渐演变为表达自由与人民自治等信念。在波澜壮阔的大西洋的保护下,英国移民在北美终于按自己的方式立约建教会、政府,形成了法治和自治的传统。

“美漂”们一代又一代来到北美追梦,北美殖民地成为一个可以造梦、追梦和圆梦的地方。美国梦开始形成雏形。

美国梦是美利坚民族成型的标志。所有的民族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生活习惯,最重要的是有共识,这是真正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美国立国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有了自己的地盘、工商业、政治体制和共识。150年间,全新的美利坚民族形成了,并且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民族自觉意识。

美国这个孩子长大成人了,想分家单过,可远在英国的家长偏不让。这就是美国闹独立、发生独立战争的主要缘由。

[1]李剑鸣.《美国殖民地时期的人口变动及其意义》.世界历史. [J]2002,04期。

史上最高大上的独立

北美殖民地的兴旺发达,让殖民统治经验丰富的英国敏锐地感觉到,如果再这样让北美殖民地另类发展下去,不仅要出大事,而且还会引发连锁反应。本来只想养一只宠物猫,结果养虎为患。

18世纪中期,英国对北美殖民地自由放任的政策变成了打压。

这得从一场欧洲两强的大战说起。1756~1763年,英法两国为了争夺北美及世界霸权的地位打了一仗,结果法国败北,英国获得了加拿大和阿勒根尼山脉以西直到密西西比河的大片土地,成为了北美的霸主。

在战争期间,北美英属的13个殖民地也积极参战,帮助自己的宗主国对付法国,以便获得更多的土地,并消灭反抗的印第安人部落。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32岁就成为英殖民军中最年轻的上校军官,在这场战争中获得了会打仗的名声。但战争胜利后,英国人马上翻脸了,釜底抽薪,打压北美。

第一招,画地为牢。1763年,英国政府宣布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北美大陆是英王直属领地,禁止北美殖民地再向西部拓展,实际就是限制北美人民西进。同时,英国还禁止北美各个殖民地发行自己的纸币。

第二招,增加赋税,让北美殖民地居民来承担战争的费用和英国在北美驻军的开销。1765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印花税法》《驻营条例》;1767年,颁布了《唐森德税法》,对北美各地加征进口税,并且加大缉私力度,规定英国关税税吏有权进入属于殖民地的民宅、货栈、店铺,搜查违禁物品和走私货物。

这两个大招一放,北美殖民地立马就被扼住了喉咙。

当时南方的殖民地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种植园主要靠向西部的土地扩张来扩大生产,而东北部(通称新英格兰)靠航海及相关的工商业为生,加勒比海地区的走私贩私是最赚钱的买卖。英国的现行政策却是要断绝他们的生财之道,这大大得罪了北美殖民地民众,特别是有钱人。因此,北美各地开始了强劲的反弹。

英国政府知道,要对付这种反弹,最终必须靠枪杆子。从1765年宣布征税以后,英国大量增派北美殖民地的驻军。军队在城市里居住,跟当地老百姓混杂在一起,闹出很多纠葛来。当时在北美的报纸上,最常见的新闻就是某个地方的英军又在酒吧里喝醉了,调戏当地的妇女;又或者英国军官在哪儿定做了衣服,付了定金之后却拒付余款……各种纠纷不断,更不可能有什么军民鱼水情。

1770年3月5日,当时北美的第一大城市波士顿,有一个假发工匠为英国中尉哥德费屈(John Goldfinch)做了一顶假发。哥德费屈在假发匠不在家的时候,支付了定金之外的余款。假发匠回来后误认为中尉没付钱,便让自己的学徒加里克(Edward Garrick)去军营索要。哥德费屈解释过后本应没事了,但当时站岗的士兵认为加里克不尊重英国中尉,与他吵了起来。当军营里的人出来处理纠纷时,加里克以为要打架,也叫了一帮本地人来给自己撑场面。怒火,往往就是这样被激起来的。吵架变打架,打架变走火。赶来解围的士兵普林斯顿在混乱中开了一枪,这枪一开,事也就闹大了。当场死了三个平民,事后重伤死了两个,一共死了五个人。当时的新闻媒体对这场冲突的报道过于煽情,描述成英国军队对波士顿居民的大屠杀,而且还配了漫画。结果,从一场嘴仗,变成了刑事案件,最终演变成了政治事件。这就是北美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

漫画《波士顿惨案》

当时北美一位叫约翰·亚当斯[2](John Adams)的律师,也就是美国独立建国以后的第二任总统,给“波士顿大屠杀”中的英国官兵当辩护律师。不可思议的是,面对愤怒的民意,他居然赢了。他把子弹走火之后的冲突、各方的责任,都辩得清清楚楚。结果,被看作坏人的那帮英国士兵,最后都被当场无罪释放了。亚当斯一战成名,成了第一个“美奸”。试想,众怒之下,他怎么敢给英国人辩护,而且法庭怎么能判英军无罪?但这就是北美,一个不一样的北美。任何时候都有规矩,一切事情都有相关法律,而且律师可以真的做到实事求是。

“波士顿惨案”已经把北美独立的这层窗户纸给捅破了。英国想与北美还亲如一家是不可能了。在这之后,英国派来更多的军队,采取更多的压制措施,这无疑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的是,英国国内经济发展出现了问题。从远东地区获得的商品在英国本土以及欧洲大陆一直很畅销,但此时卖不动了。英国就把卖不出去的印度茶大量运到北美来出售。面对高价茶和重税,北美人民要多不爽就有多不爽。另外,当时英国和法国几乎已经要兵戎相见,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英法交恶,对北美反而是利好。

1773年12月26日,又有一个亚当斯出现了。来自哈佛大学的热血青年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带着一帮人,把英国运茶船上的高价茶叶全倒进了海里,这就是后来的“波士顿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又叫“倾茶案”。这个亚当斯,是波士顿惨案辩护律师约翰·亚当斯的堂弟。

这下英国政府愤怒了。刚把惨案的事抹平,你们又来捣乱。不管是按照英国的法律,还是北美殖民地的法律,“倾茶案”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亚当斯这帮人侵犯私人财产,而且是巨额的私人财产。如果按现在的法律来讲,还有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各种罪。

于是,英国政府开始对北美严厉管制,不仅增兵增税,而且给征税官员特权,为了杜绝漏税偷税,允许官兵入室搜查。对于已经习惯了自由的北美殖民来讲,这是捅翻天的事情。当时多数的北美白人普遍认为自己的家、自己的店铺、自己的工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官员居然敢入室搜查,翻箱倒柜,这实在是触及底线。

最让北美人民无法忍受的是,本来英国驻军就是用来对付他们的,可军费还要他们掏。而且,军队进城后还要入住居民家里,简直前所未有的奇葩。占了他们的家、他们的房,还要来镇压他们,是可忍孰不可忍!

首当其冲的是北美殖民地的有产者们,这回也坐不住了,这帮北美的社会精英们互相串联,商议对策,于是便有了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

从1774年9月到10月,大陆会议开了近两个月,北美12个殖民地的代表都来了,就差佐治亚州的代表没来。他不是不想来,而是因为地处最南边,太远了,来不了。当时的交通本来就不太方便,再加上英国到处设立关卡,结果就“遍插茱萸少一州”了。

在费城召开的第一届大陆会议,通过的不是《独立宣言》,而是《权利宣言》《大陆协定》和《致国王请愿书》[3]。北美殖民地的有产者们的初衷并不是造反,更没有想着谋求独立,只是想要请愿维权而已。

出席第一次大陆会议的代表们,哭哭啼啼地向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表忠心请愿:“国王您是仁慈的,但您派的人却胡来,搞得我们这里民不聊生,请您一定给我们做主啊!”北美大陆会议通过了请愿书,但递上去以后,国王并没有帮他们主持公道,英国政府反而将他们定性为聚众闹事、串联造反。

当双方的对峙越发严重时,有一本奇书横空出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本奇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常识》(Common Sense),作者是一个后来才大名鼎鼎的英国人——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

从销售数据来看,《常识》这本书在很短的时间就火遍了北美大陆,三个月的时间内就卖出了10万本。当时北美所有殖民地的人口才240万人,其中有60万人是黑奴,180万是白人。当时,北美大陆上识字的白人,几乎都看过这本书。

关于潘恩的《常识》,史学界有一个定性的评价:催生了一个国家,新创了一个时代。迄今为止,再也没有第二本书能够做到。

《常识》有三个要点。第一,开宗明义说自由。它把自由定义为上帝赋予的天赋人权。而最首要的自由,就是思想自由;第二,以一个英国人的身份,现身说法把英国殖民统治的霸道狠狠批判了一番;第三,北美一定要独立。

相反的是,当时包括华盛顿在内的多数北美人,还是主张跟英国人妥协的——大家集体请愿,集合起来示个威意思一下就得了。让国王好好管管这些在北美干坏事的官,把这些贪官污吏弄走,把闹事的军队撤回去,我们北美人还是挺乖的。

但《常识》这本书在很短时间内促使北美殖民地人民有了革命的观念,并迅速凝炼出要独立的共识。这个共识后来被托马斯·杰斐逊包装成为高大上的《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主要意思就是:权力大的人就能欺负人?英国国王的权力虽大,但他凭什么伤害我们、欺负我们呢?要想避免被欺负,就要当家作主,就要独立建国。当权力独大时,民众就会被欺负,所以要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去,建立一个新体制。

实际上,真正想造反闹事的人是少数的。这不奇怪,有家有业、上有老下有小的人,都懒得折腾。像华盛顿这种大土豪,家里有好几千亩的大庄园,拥有的奴隶多得能编成军队,哪舍得把这坛坛罐罐打破?只有两种人比较危险,一种是一无所有的草根;另一种是有大格局、大抱负,想要自我实现的人。一般正常人都不愿意造反。

潘恩这个人很有意思。从《常识》里可以看出,潘恩超越了种族、族群、国家,是从整个人类的高度去看待事物的本质。可以说,他是一个国际主义者,根本不在意国别。

北美殖民地要独立的口号,是潘恩在《常识》这本书里第一个喊出来的。潘恩其实不算北美殖民地的人,他是一个英国人。他写《常识》的时候,刚从英国来北美殖民地没多久。一个英国人跑到北美殖民地来写一本书号召北美脱离自己的母国,要独立建国。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分明就是分裂祖国的“英奸”嘛!而且,他本来可以靠《常识》这本书发财的,但他却没要钱,把所有的版税都捐出去了。估计访问过托马斯·潘恩的记者都会问他:“你是一个英国人,你干吗主张分裂祖国?你和英国人有什么仇什么怨?对你有什么好处?是不是境外势力让你分裂祖国?”

所以,托马斯·潘恩真的是个神奇的存在。

促成美国独立的关键人物大都是土生土长的北美白人。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美国独立以后,他们都当了总统。但潘恩的情怀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美国独立以后,美国人并没有善待潘恩。由于潘恩的很多主张太过激进,他在美国独立后反而受到冷落,没有地方可去就只好回到英国,瞬间就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晚年他只好又回到已经独立的美国。当年跟他一起闹革命的人,要么死了,要么退了,知道他的人已经不多了。最终,他穷困潦倒而死,连遗骸都下落不明。

潘恩一辈子都不是美国人,但在美国独立这件事上却立下了最大的功勋。不仅美国独立的思潮是被他鼓动出来的,而且他还创造了人类文化史、出版史、传播史上的一个奇迹。

美国第二任总统、《独立宣言》的主要签署人约翰·亚当斯曾深情地说:“如果没有潘恩的这支笔,乔治·华盛顿所举起的剑将徒然无功。”“历史将会把美国的革命归因于托马斯·潘恩。”

在《常识》的推动下,北美殖民地最后决定,不跟英国玩了。虎毒还不食子呢,咱们分家单过吧。

这就是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的来龙去脉。不过“你不让我西进开荒,还要收税缉私,让我活不好,所以我跟你玩命”的土话在《独立宣言》里面是找不着的。因为与大部分殖民地的造反不同,北美殖民地的革命,是由有钱有势的富人领头起事的。他们非常狡猾,知道如何用最低的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益,知道如何获得民众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他们利用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强调“无(议会)代表不纳税[4]”的原则,高喊“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让世人感觉到他们是为应该享有的权利来反对英国政府的。

《独立宣言》手稿。目前在华盛顿国家档案馆中永久展示

《独立宣言》的说辞非常理想主义。它是这样说的: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主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是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破天荒的。一个要土地、要减税的要求被这么一包装,就成了历史上最高大上的独立。所以,美国之所以独立得如此有格调,就是因为有了《常识》和《独立宣言》。

[2]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美国政治家、首任副总统(1789~1797),后接替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1797~1801)。亚当斯亦是独立宣言签署者之一,被美国人视为开国元勋。他的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后当选为美国第六任总统,成为美国第一对父子总统。

[3]Irvin, Benjamin H. Clothed in Robes of Sovereignty: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 and the People Out of Doors. New York: Oxford. 2011. ISBN 978-0-19-973199-2.

[4]按照英国的历史传统,所有税收必须由议会来通过。“无代表不纳税”这句口号,体现了北美最初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居民的不满情绪。他们认为,如果一群人在议会里没有自己的代表,那么它通过的税法对这群人是无效的,因为当时的英国议会里没有北美殖民地的议员。

从《独立宣言》到独立战争

《独立宣言》被誉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份人权宣言,因为它有两个最核心的东西:第一条,天赋人权。人权是天赋的,是不可让渡不可被剥夺的;第二条,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主权是从人权里面派生出来的,为了保障人权而存在的。主权就是国家政权,如果不能保障人权,是可以被推翻的。北美为什么要推翻英国政府的主权,就是因为它损害了北美人民的人权。

《独立宣言》所提出的“人生而平等”的口号让无数当时和后来的人激动不已。不过,这里的“人”实际上仅仅是指男性白人。还有一点不能不提,在这个历史性文件上签名的56位大陆会议的代表中,有25人是律师。其余的签字者也都是商人、医生和农场主等有产阶级。因此,称美国革命是律师领导的革命,实在是恰如其分。

1776年7月4日,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5]、托马斯·杰斐逊[6]、亚历山大·汉密尔顿[7]等美国国父,签署了《独立宣言》。现在看来,签《独立宣言》的人多牛呀,是件大好事!但在当时的环境下,签了《独立宣言》的人,其实就等于签了造反投名状,犯了英国法律中最重的罪——叛国罪。他们是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地位、荣誉押上去做了一场豪赌,一旦输了,就万劫不复。本来他们都是大奴隶主、大财主、大知识分子,都是既有钱又有名望的人。可就是这些人,义无反顾地签署了《独立宣言》,把自己的退路断了,很了不起。

1776年7月4日,美国开国元勋在费城独立宫签署《独立宣言》。这一天也成为了美国的独立纪念日

美国的独立战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底层造反,不像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而是一帮已经在体制内功成名就的人主动选择搏上一切,玩了一场梭哈(show hand)。

乔治·华盛顿已经是富甲一方的种植园主,酿得一手好葡萄酒,享誉欧洲。但是,当大陆会议推他为大陆军总司令时,43岁的华盛顿毫不犹豫地在梧桐树下接受了委任状和指挥刀,并宣誓战争一结束必须解甲归田。

《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是当时大陆会议公认最博学多才的律师,拥有哲学家、法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等十多个大师桂冠,平生发明创造超过一百项,现代手提电脑的模型就是他的原创,发明耕田的犁铧还获得了巴黎农博会金奖。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完全不关心政治的社会名流,但独立战争一打响,就把其他业务都放下,起草《独立宣言》,与各国斡旋谈判,呕心沥血,日理万机,还要警惕华盛顿不交军权。当完8年总统,他又重新拾起发明创造。晚年的时候,他将所有的钱都捐给了自己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在穷困潦倒中度过了风烛残年。但就是他,为美国撑起了自由立国的精神信念。

古稀之年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名盛誉世界的科学家,但独立战争一打响,他就走出了实验室,立即投身于与法国的外交谈判,为独立战争的提前结束,立下了汗马功劳。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22岁就成为纽约市最富有的大律师,但在23岁时依然毅然加入大陆军,成为华盛顿的下属,25岁指挥了大陆军最辉煌的约克镇战役。

为了自由,当时美国各行各业的精英大师,全都投入到了美国独立事业中去,他们谁也没有逃离和畏缩。

他们不惜冒叛乱之险,以“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豁出去打一场独立战争。他们以天赋人权、反抗暴政为名,向英国和全世界铿锵有力地宣布了独立的理由。对内,《独立宣言》是向全体美国人庄严许下的一个诺言,美国此后的维权运动——无论政治权、经济权、民权、女权……无不以此为依据。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革命和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公开声称追求自由、民主和平等。但是,这两场革命之间实际上有很大的差别。激进的法国大革命以暴力推翻旧制度和旧秩序,在民主和民意的旗号下,雅各宾派革命政府掌握了不受约束的巨大权力,以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不仅王公贵族人头落地,众多革命者也先后成为昔日战友的刀下鬼。结果,自由平等的理想国转眼竟然成为了血流成河的屠场。相比之下,由于领导者是一批富豪,美国革命就显得很保守,在努力维持现有的秩序和规矩的基础上,在宪政法治的制度框架中,建立起虽不够民主,但却能保障有产阶级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共和制民选政府。

《独立宣言》一发表,英国政府在8月份就做出了回应,发出严厉的谴责声明。大体意思是告诉大西洋两岸的人民:北美是大不列颠帝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妄图把十三州分裂出去的人会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当时的国王乔治三世亲自出面宣布:北美殖民地反抗运动是非法的,宁愿放弃王冠,也不放弃北美殖民地!英国作为当时世界上实力最强的帝国,随着谴责而来的是军队。不过,当时英国和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正在交战,于是就派了有名的德国黑森雇佣军来镇压北美独立。

实际上,在没有签署《独立宣言》之前,北美独立战争的第一枪就已经打响了。1775年4月19日,莱克星顿的枪声早已点燃了北美独立的导火索,但《独立宣言》白纸黑字一签署后,独立战争才真正开始,再无退路。华盛顿作为少有的有带兵经验的人物,担任大陆军总司令。

华盛顿就任的时候,出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本来当时的社会应该是紧密团结在以华盛顿为中心的领导团队周围的,但北美殖民地一开始就不按常理出牌。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正在整军备战的时候,纽约市议会竟然发表了一个声明,警告华盛顿要尊重议会,绝对不能在战后成为一名军事独裁者!

简直是匪夷所思。还没开始打仗,统帅就被警告,而且还闹到报纸上去了。华盛顿只好在报纸上公开表态,自己绝对不会做独裁者,什么时候打完仗就什么时候卸任,不但要解散军队,还请大家监督:我是个绅士,说话一定算数。但是他的很多部下不服气,华盛顿就劝他们,别争了,还是老老实实备战吧。

英国当时是日不落帝国,特别是海军,全球最强。英国海军一艘舰炮的火力比整个大陆军的火力都强。纽约地处大西洋沿岸,离英国又近,所以华盛顿的第一仗就丢了纽约。1776年11月,英国400多艘战舰、32000多人的军队把华盛顿赶得一路向北,最后逃到福奇山谷,才算喘了一口气。

美国东北部的冬天冷到整个冬季的雪都不化。一万多人的大陆军不但缺枪少弹,连衣服、药品等基本的后勤保障都没有,没有房子只能住在帐篷里,一共900个帐篷,平均12个士兵挤一个。更可怕的是疾病——天花,当时天花算是绝症,不过幸亏一个跟着华盛顿的黑奴会点儿绝活,把得了天花的人身上的病毒涂在健康的人身上,居然冒险成功,防住了天花。

虽然天花防住了,但是缺衣少食,被困在山谷里无所事事的军队士气涣散。不过华盛顿是个好“政委”,很会做思想政治工作,镇住了这帮士兵。

这个时候一个“德国人”(当时叫普鲁士,真正的德国19世纪70年代才统一)弗里德里希男爵(Friedrich Wilhelm von Steuben)帮了华盛顿大忙[8]。男爵是个军事天才,却被同性恋传闻弄得灰头土脸[9]。当时的社会是坚决不接受同性恋者的,但华盛顿却勇于接受,并且重用了他。所以,弗里德里希男爵遇到华盛顿,就像千里马遇到了伯乐。

作为普鲁士人,弗里德里希军事才能出众,打起仗来得心应手。因为华盛顿的主要对手是赫赫有名的黑森雇佣兵,当时世界上最好的陆军。自从有了这个人,华盛顿便如鱼得水。

华盛顿在独立战争中主要的表现就是屡败屡战,决不气馁。这点和中国19世纪著名的文人将领曾国藩有点像,曾国藩当时带领湘军打太平军,开始总是打败仗,给皇帝写奏折的时候说自己屡战屡败,他的师爷看到后换了个说法,改成了屡败屡战,誓与太平逆贼血战到底。

从纽约保卫战开始,一直到约克镇会战以及大陆军和法国人联合作战之前,华盛顿胜仗寥寥。但是,他的杀手锏是稳定军心,愣是将完全业余的军队变成了一支百战强军。人虽然越打越少,但留下来的全是种子队员。在弗里德里希的辅助下,大陆军脱胎换骨。可是,单纯这么打下去,想要获得胜利是不现实的。

实际上,从北美独立战争开始到1778年,当时的英国在多条战线上作战,华盛顿和他的大陆军早已不是孤军作战。1778年2月,北美十三州和法国订立了同盟条约。6月份,法国正式加入北美阵营,与英国对战。当时,法国拥有世界第二的海军和世界第一的陆军,法国人一进来,英国人就开始吃紧了。

1775年,1.3万名英军沿哈德逊河而上,攻击大陆军在上游的要塞。这是独立战争中最大的军事行动之一。这幅画描绘了英军登陆时的场景

后来的北美独立战争颇有点中国古代战国时期合纵的味道。1779年6月,西班牙也站到了北美十三州这边。法国和西班牙是当时欧洲大陆上的两大强国;1780年,沙俄帝国联合普鲁士(德意志帝国的前身)成立了武装中立同盟,打破了英国的海上封锁;1780年12月,荷兰人也放弃中立态度,加入了对抗英国的战争中。至此,差不多全世界都站在了还没有独立建国的美国这一边,北美的独立战争才有了胜算。

北美“合纵”的成功,得归功于美国的另外一位国父——富兰克林。

如果你不知道富兰克林长什么样子,可以看看现在的100美元纸币,上面的印的就是他的头像,这足以证明富兰克林的量级。作为美国最大的机器印刷商,这位七十多岁的富豪绅士,冒着丧子之痛远渡重洋,为美国争取了一大票欧洲盟友。

所以,北美的独立战争有两个战场,一个是华盛顿领军的正面战场,另一个是富兰克林挂帅的外交战场。

1781年,英国怕本土的根基不稳,把重点放回了欧洲,北美胜利在望。

1781年11月19日的约克镇内,乐队奏起了一首不列颠民谣,巧的是歌曲的名字叫《世界翻转天翻地覆》(The World Turned Upside Down),在这样的乐曲当中,不到9000人的英军向北美大陆军投降[10]。

北美独立战争可谓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逆袭。华盛顿咬牙坚持到了最后,打了一个翻身仗。1783年,经过两年的谈判,富兰克林代表北美十三州和英王乔治三世的代表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签订了《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1783)],英国正式承认密西西比河以东、大西洋沿岸以西的北美十三州独立。

从《独立宣言》到独立战争,美国人用血与火、枪与炮、意志和梦想,打出了一个独立。这也是英国在全球殖民扩张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败仗,在英国历史上也是空前的。

此时,如果有一个广场,华盛顿应该站上去大喊一声:“美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5]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出生于美国麻省波士顿,是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争取到了法国对美国独立的支持。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共济会的成员,亦是英国皇家学会院士、美国首位邮政局长。

[6]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美国第三任总统(1801~1809)。《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国开国元勋中最具影响力者之一,作家、律师与小提琴手,同时也是农业学、园艺学、建筑学、词源学、考古学、数学、密码学、测量学与古生物学等学科的专家,并创办了弗吉尼亚大学。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

[7]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或1757~1804),美国军人、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与首任财政部长。

[8]Alexander M. Bielakowski (2013). Ethnic and Racial Minorities in the U.S. Military: An Encyclopedia. ABC-CLIO. p. 667–669.

[9]Thomas Adam (2005). Germany and the Americas: Culture, Politics, and History; a Multidisciplinary Encyclopedia. ABC-CLIO. p. 1007.

[10]Yorktown is Won - Cornwallis' sword is delivered to American Forces - The World Turned Upside Down. Yorktown, Virginia: Chronicle of the Revolution. October 19, 1781., PBS. http://www.pbs.org/ktca/liberty/chronicle_yorktown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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