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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作者:美-本·H温特斯 当前章节:4012 字 更新时间:2026-5-14 10:13

“德克森先生?起床了。赶紧醒一下!”

我睁开眼睛,发现面前坐了个人,腿跷在旅馆摇摇晃晃的桌子上,笑容满面。他是那个我在餐厅遇见的警察,黑人警察,他的车牌号是101097。

见我醒了,他扬起双眉,脸上笑意更盛,笑得像条鳄鱼:“你睡着的时候还在说梦话呢!”他继续说道,“怎么了,你做噩梦了?”

我在张嘴之前先准备好了德克森的声音:拘谨,紧张,刚从疲惫不堪的浅眠中苏醒。我四处找着眼镜,找到后把眼镜叠好,放到了床边的闹钟上:“哦,警官?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警察笑意不减,收回了跷起的腿,结实的巡警皮鞋踩到了地毯上。他单手托腮,向前靠了靠。我戴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目光从他的眼睛扫过,然后看向他的皮带,再看到他别在腰间的警枪,是一把格洛克手枪。很多大城市的警察都用格洛克手枪。

他的肤色是栗黄色,带一些向日葵的亮黄,是颜色卡的第145号。当我再次看向他的脸时,发现他虽然仍然在笑,但眼中并无一分笑意。

“德克森先生,”他淡然说道,“有些事我们得聊聊,对不对?”

我心下暗想,真他妈的该死,而嘴上说的却是:“好啊。”我的嘴里冒出的是德克森的怯生生的声音,眼里满是疑惑不解,“我是不是有麻烦了?”

“你问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警察说道,“每次有人问我他们是不是有麻烦了,其实他们都知道自己有麻烦了,而且也知道自己惹的是什么麻烦。”

他边说边笑,看他的嘴脸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个爱笑的人。这个一脸狞笑的警察,是个英俊的“恶棍”:光滑的栗色皮肤,雪白的牙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漂亮的埃弗罗式短发。他整个人陷进椅子里,头枕双手,一脸的轻松自在,等着我回答。我在想他了解我多少底细。他是不是查出了我不是吉姆·德克森,我也没有老婆?或者他知道的和布里奇一样多?和马里兰州盖瑟斯堡的那帮官员知道的一样多?他是不是撬开了我的日产车的后备厢,撬开了我上了两把锁的假衬底,找到了一堆假证件和一卷卷的百元大钞?

我同时在想他的格洛克手枪上有没有消声器。消声器不是警枪的标准配备,但很多警察喜欢给枪配上消声器。

警察站了起来,挠了挠后脖颈,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我的床头柜上有一个记事板,上面有一支圆珠笔,我可以把它插进他的气管里,不过他可以先用格洛克手枪放倒我。他的反应很敏捷,从他走路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动作优美,收放自如,像球类运动员一样。

“对不起,警官,可我……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找我干什么呢?”

我正要从床上起来,他用两只手比画了一下,双手做了一个向下压的动作,示意我别动。他坐到了我边上。

“几天前你和帕特里克·巴顿神父一起吃了晚餐,他是梅里迪安街上圣凯瑟琳教堂的教区神父。”

他说这话的时候趾高气扬,仿佛我应该无比震惊,表现出难以相信他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惊讶神色,于是我“顺从”地张开了嘴巴,摆出讶异的表情。

“你们是在喷泉餐厅吃的饭。”他眨了眨眼,“你吃的应该是鱼,对吧?”

“我的天哪!”我说,“你怎么知……”

“因为我也在场,老兄。”他又露出扬扬自得的笑容,“我喜欢那个地方。”他拍了拍肚皮,继续说道,“可能有点太喜欢了。总之,我基本上听到了你们的对话,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不懂!”我说,“你是……你是在监视巴顿神父?”我皱紧眉头,往前凑了凑,灵机一动说道,“你在和巴顿神父一起做事?”

“没错。”他笑得越发得意,“其实,你可以说我比巴顿对这事更上心。”

我狂跳的心脏平复了一点儿。可怜的老吉姆·德克森仍然惊慌失措,舔着嘴唇,调整着眼镜,然而心里面我已经有了一番计较。我觉得眼下这名警察来访,可以算是,案子有了进展。

“所以你算是,神父的……保镖?”

“保镖?”警察做了个鬼脸,“应该说我负责那小子的安危,好吗?在我们的大善人传播上帝的福音时保证他不受伤害。”

“等一下。”我打了个响指,揉了揉下巴,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记得还有一个警官和你在一起……”

“那个白人?脖子很粗的那个?那是莫里斯警官,我有时跟他搭档。大部分时候我们会一起吃晚餐,所以我在看小孩的时候也会带上他,他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我要是拒绝了他,他可能会觉得很不爽,会开始问东问西的。”

“所以他并不知道你是……你是……”我有意没把话说完,瞪大了双眼,充满着期待。

“我的兼职是给地下航线的人帮忙?把黑奴从苦难四州里运出来?当然了。”他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很慢,像太妃糖黏牙似的拖着每个字的尾音:当——然——了。“除非有漂亮醒他,不然莫里斯警官就算身上着了火也不会知道。”

“那个……那个,对不起,警官。”我无辜地耸了耸肩,“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找我。”

警察突然从床上站了起来,低头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化为了刚硬的线条,眼中也浮起一丝默然:“我听到了你和神父说的话,老兄,我知道他拒绝了你,说什么‘你找错人了,我帮不了你的忙’这样的鬼话。他无非是小心谨慎而已,这是我们的做事风格。尤其考虑到……”他向前凑了凑,扬起双眉,“尤其考虑到我们才刚刚救了个人出来。”

德克森睁大了双眼,然而我在内心里却另有一番盘算。我知道这事,兄弟,我知道你们刚救了个人出来。是个穷困受难的孩子寒鸦,他是上周日晚上从亚拉巴马州的一家成衣公司里逃出来的,是你们帮的忙,“用一架隐形飞机”把他带到了北方,他现在躲到了这座繁忙的北方城市里。而我已经找到了巴顿的把柄,找到了巴顿的秘密基地,还找到了牵连在内的温斯顿·比布和寰宇物流公司,现在我还发现了你,你这个爱笑的白痴,我知道我们会找到寒鸦的。布里奇和我,天杀的布里奇和我会找到他的。

爱笑的警察仍在口若悬河,他现在在房间里来回走着,越说越起劲。

“通常呢,神父立的规矩是,救一个人,歇一阵子,等风声过去。干这一行要小心为上。干的次数越多,就越有可能让黑奴猎人发现我们。”他在屋内来回踱步,如同笼中的老虎,“不过我呢,我不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有人需要帮助,比如你这样的人,我们就该帮忙,如果中了圈套,自己认倒霉好了,但应该尽可能地多救几个人。最好能把300万黑奴都救出来。对了,你老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犹豫了半秒才想起她的名字:“简特尔。”

“没错,简特尔。她在卡罗来纳,对吧?”

“是的。”

“她在卡罗来纳挖铝矿。所以你看,这事就不一样了。她是在另外一个地方。要救她出来安排就不会一样了。实话告诉你,我想负起更大的责任,在航线里办更大的事。我想巴顿虽然听了你的经历,但并不明白你的遭遇,你懂吗?”

他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要什么,点头如捣蒜。我仍然坐在床上,早起的尿还在憋着。

“可是呢,巴顿不会听我的话。我可以安排甚至运作整件事,但我没管钱。他是接受捐款的人,他管着钱袋子,他才是航线的老大。”他鼓起腮帮子,吐了口气,“再说,你看看我,明白了吧?咱俩都一样。在他眼里,白人才是救世主。黑人最好老实待着,等着别人来拯救他们。我把他这种人称为有‘知更鸟思维’的人。”

他提到的是那本小说:一名从亚拉巴马州逃出的黑奴躲到了田纳西州的小镇里,勇敢的白人律师将他从一个恶棍、一名有种族歧视的执法官手里救了出来。我当年在芝加哥图书馆的地下室里看过上百本书,这本书就是其中一本,在我自己赢得的自由的美好岁月中,在忐忑不安中,我尝试通过阅读来提升自己,我还记得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不过,书中的重点却放在了那个英雄身上,英雄情结属于那名善良的律师,这进而说明这个白人是救世主,那名黑奴是待拯救者。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带你再去和神父见一面,帮你说服他。我们帮你把老婆救出来,然后我呢,也能混个更高的职位。让神父知道黑人兄弟能干出怎样的成绩,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我听懂了。”我说,“我听懂了,兄弟。”

万分紧张、惊慌失措的吉姆·德克森突然说“我听懂了”,这让他有些意外。警察张嘴大笑了起来,我看见他嘴里边正嚼着一块粉红色的口香糖。

昨晚的梦仍然让我心有余悸,卡索的大眼睛与牛粪的恶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定了定神,努力将这些念头压下去。我想起了我那位可怜的、亲爱的、完全虚构的老婆简特尔,她戴着头灯,穿着连身工作服,身上的镣铐拴在小推车上,推着那辆车子在漆黑的矿场里走着。

“好了,赶紧起来,老兄。”他说,“我们该走了。”

“上帝啊!”我说,“上帝啊,谢谢你。”

我从床上跳下,双手握住警察的手,他看向一旁,我不停地说着“谢谢你”“上帝啊”之类的,而我心里想的却是:抱歉,寒鸦。我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情绪,德克森和我都控制不住了,我的眼泪流了出来,嘴角颤抖不止。

“好了,没事了。”警察一边摇着头说道,一边将我扶了起来,“没必要为这事哭哭啼啼的,走吧!”

他在门旁等着,我平复好心情,换上衣服,上过厕所,刷好牙,同时不停地对他说“谢谢”。他的手仍然在别着枪的腰带上交叉着,对于吉姆·德克森哈巴狗般的热忱忍俊不禁。

“等等!”我准备好出门时说道,“那个……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库克,”他说,一边推开房门,“我叫威利·库克。好了,走吧。我们还有人要见呢。”

此处指《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Harper Lee)。——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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