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青烟从我的车中飘出。我站在12街,隔着两个车道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我的车前面有一棵榆树,枝干向四面八方伸展着,树叶已经掉光了,后面还有一盏弯底座的路灯。这股烟是从车前盖里飘出来的,徐徐而上,然后消失在日光之下,如同已制服的恶灵幻化为烟。我急忙赶了过去,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心爱的阿蒂玛车的引擎会不会坏了——里面的哪个零坏了,竟然起火,还冒出了烟。
但情况显然并非如此,我才走到这条不平整的小街一半就放慢了脚步。那是香烟的烟雾,仅此而已。有人在街对面倚着车身,一边抽烟,一边等我。一定是马里斯,他或者巴顿调查了我的底细,发现卡罗来纳没有叫简特尔的人,也没有什么德克森。我看了看这条街,现在再跑是不是晚了?我四下看了看有没有人藏在暗处紧盯着我。我站在街道中央,鼓起勇气想象我的大衣衣兜里装了把沉甸甸的科尔特左轮手枪,随着我迈开的双腿不断晃动,撞击着我的髋部。
然而,在那里抽烟的是那个白人女子玛莎。我看见她的头发用一根筷子盘了个发髻,她的神情有几分犹豫,又夹杂着些许期盼。
我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了,差点笑出来。眼前的人是她,我此刻的心情几乎可以用开心来形容了。那个孩子也跟在她身边,莱昂内尔身上套了件运动服,比他的体型大了一两号,肩部和下摆处有一些条纹。他在听音乐,听得很起劲,小脑袋一前一后地晃来晃去,在车子旁边蹦个不停。他没看到我过来,但玛莎看到了,她尴尬地冲我挥了挥手,脸上勉强露出了点笑容。她抽的是那种怪模怪样的、嬉皮士风格的手卷烟,是从脱了奴籍的黑人烟草种植者那儿“购买”来的。
“天哪!”我说,“你好吗?”
“我是在乱来。”她说,“我知道,我是个很乱来的人。”
“你怎么了?”
“嗯,那个……有件事想麻烦你。”
我该怎么回答?德克森该怎么回答?我心里在想怎么回答?最后我回答说可以。她开的那辆南非产的粉色两厢车停在了梅里迪安街上,她从后座拿出儿童座椅,放到我的车上。我们把莱昂内尔安顿在了后座,接着我们开车出发,玛莎坐在副驾驶座,我看到她双手十指交缠搁在腿上。
“我们去哪里?”
“嗯,应该是走这条路吧。”玛莎轻声说,于是我顺着她指的路,沿着梅里迪安街向南驶去。
“没事吧。”我说。
她笑了笑,笑容却一闪而过。“没事。”她答道,好像这情景没什么大不了的,好像我们天天同车出行,“你刚才看医生去了?”
“对。”我说,“我去看了医生。”
“你身体没事吧?”
“哦,没事,谢谢你。我很好。”我现在扮演的是德克森的角色,我戴着眼镜,双手规规矩矩地握着方向盘10点和2点的位置,“滑了一跤,受了点小伤而已。昨晚在外面工作,在路边摔了一下,扭伤了脚踝。没什么大碍,可雅加达那些总部的人很爱大惊小怪,一点小伤……也要登记在保险上……”
我唠叨个没完,愣是把本来漏洞百出的谎话给圆上了。不过她根本就没听进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窗外。她戴着一副廉价的猫眼墨镜,却意外地和她头发上的塑料筷子很搭。她身上穿着一套老旧的深蓝色佩斯利印花洋装,手指戴着一枚戒指,仿金的,是那种很便宜的地摊货。我开车时她不停地把戒指摘了又戴,戴了又摘,从一根手指换到另一根手指。根据我的观察,年轻白人身上有一种共性,那就是自信,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可以在世上为所欲为。玛莎也有这种特质,即使她现在有求于我,仍然可以随意翻我车子的前排抽屉里的东西,看看我有什么磁带,当然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她的自信只是一层薄薄的伪装,在这层伪装下,她的内心充斥着担忧和恐惧。
“能听一下磁带吗?”玛莎说道,其实她询问时,磁带已经有一半插进播放机里了。
“你随意。”
杰克逊五兄弟的《谁在爱着你》(Who’s Lovin’ You)响了起来,迈克尔领唱,四名兄长为他配唱。我打量了一下玛莎,她转头看向窗外,而此时我再次看到了她脖子上的黑色小石头,再往下,是奶油一样的雪白肌肤和粉色的胸罩。我顿时红了脸,有几分尴尬,还隐约夹杂着几分恼怒。莱昂内尔在后座如同机器人一样晃着脑袋。
我们的车子经过一栋又一栋建筑:医疗机械店、东方地毯店,还有一些招租的门面。
“那个……”我说,“我早晚得问你,咱们现在要去哪儿?”
“哦!”她说,“对啊。”
玛莎瞄了一眼莱昂内尔——他完全沉浸在了迈克尔的声中——随后说道:“其实,我想……有人陪我去个地方。像……朋友间互相帮忙一样。我今天有个任务,得去见一个女人……这个人……我非见不可。我本来以为她会到旅馆来见我,结果她现在说要我去见她。”
德克森的个性一板一眼,听到这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跟你求职,当医疗护工有关系吗?”玛莎答道:“不,没关系。”于是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了各种可能。倒卖药品?枪支?对玛莎很容易引起的联想是,穿着廉价衣服的单身母亲,欠了一身的债务,不得不东躲西藏。
玛莎还是没有告诉我要去哪儿,我们的车子就这么往前开。然后我向右转到了16街,在与国会大街的交叉口,我把车停下来等红灯。
“而且别人忠告我……天哪,这词也太洋气了。”玛莎扮出了大律师一般的洋气口音,嘲讽他们的目中无人,“别人忠告我不要单独去那里。因为,我是个……”她转头看了看我。交通红灯变成了绿灯,“我是个‘姑娘’。”虽然她没有说因为她是个白人姑娘,但这层意思不言自明。
我点了点头。
“但是……所以……你只是……你帮了我的忙。你显然是个好人。所以我想……”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她会把我的沉默当作羞涩或是谦逊,然而实际上我的感受是害怕,我竟然是好人,我显然是个好人——这是怎样的黑色幽默,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我回神,将车左转,驶入了马丁·路德·金博士大街。我已经猜到我们要去哪儿了,心中有一种预感。迈克尔唱出了最后一句,声音高亢,宛若天使。
“我不能承诺给你报酬。因为,我现在,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不过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会给你钱的——说不定今晚一点就可以。说不定和她见完面后就可以。”说完她喘了口气,看了我一眼,透过墨镜片,她的眼神中透出勇敢与焦急,“你觉得呢?”
按照常理,我百分之百应该拒绝。我的案子已经很有把握了,离胜利不远了;而另一方面布里奇把我逼得很紧,过往的回忆幽灵般地在我脑海里纠缠着我不放。
“那么……”我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她把记着地址的纸条从裤兜里掏了出来。“在这儿,嗯,10街和贝尔蒙特街的交叉口。”
我点点头。没错,我们正在朝那里驶去——“自由城”。
我知道如何让一个对某件事心里打鼓的人去做这件事,那就只有两个字:胁迫。透露一点信息,让他(她)帮你找个地方,我天天都在干这种事。不知道玛莎是去干什么事,但是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人都有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深不见底,无人知晓。
我们开上了通往自由城的桥,一条破旧的两车道马路桥,横跨于缓缓流淌的污浊河水之上。我很乐意帮玛莎·弗劳尔斯的忙,不管那件事情有多神秘。世上的人每天都在忙着解决自己的烦恼,想方设法处理自己的烂摊子。所以偶尔能换换口味,处理别人的烂摊子,感觉也挺不错的。
“我的天!”玛莎惊叹。
我小心开着车经过这里的街道,街上的坑大得像被炮弹打过,石头、瓶子遍地都是。自由城里的这一片区域仿佛遭受了敌军轰炸,犹如末日来临。
莱昂内尔蜷缩在儿童座椅上,透过车窗打量着外面。
我到过这样的地方。虽然没来过这座自由城,但我去过类似的地方。我的足迹遍布北方各地,每座北方城市都有这样的自由城。纽约有几个,芝加哥也有,估计在10个以上,巴尔的摩和华盛顿也有。恢复自由的黑人总得有地方去,而他们的选择并不多。他们的住处大致一样,但细节各不相同。有的地方是围着一块空地建起的密集高层塔架式公寓,住满了穷困潦倒、辛苦奔波的黑人,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有些地方和这里一样,一个街区接着一个街区的破烂小屋,路旁没有人行道,路面老旧开裂,屋旁的院子要么杂草丛生,要么空空如也。屋子上的藤蔓已连成网,将一二楼包裹得严严实实,一些藤蔓的卷须还爬到了更上层的窗户。屋檐上的排水槽或空空吊着,或满是垃圾,门廊也摇摇欲坠。
我看得出来,玛莎从未到过这种地方,也从没有见过这种地方。
“到这儿好了。”玛莎说道,“你能……把车停到这里吗?”
“你还好吧?”
“还好。”她咬着小手指说道。我们离她给的地址还隔着一个街区。
她变得越发焦虑不安,如同某种气流在车内盘旋。她摆弄着墨镜的鼻托,使劲向内掰,想让它更贴合。一个玩滑板的小孩慢慢经过我们的车子,头上顶着一个桶,另一个孩子在逗他,让他小心别让桶掉下来。“当心,小弟……小心点,好的……慢慢来……”二人笑闹不止。一个女人推着手推车走在路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烟,还能推着车走;手推车里有个两三岁的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着一瓶汽水。一群社会小混混坐在露台上,抽着烟,眼睛恶狠狠地瞪着街道——正是落枫的那两位小朋友渴望成为的,真正的黑道中人。这时,有个男人慢吞吞地走近了他们,打开一个鞋盒,应该是向他们推销着什么东西,小混混们赶走了他,派头十足。
一条和狼一样高的恶犬,在街上撒着欢乱跑,项圈上的牵狗绳在身后狂舞。
“见鬼了!”玛莎阴郁地说道,“真他妈的见鬼了!”
“妈妈,不能说脏话。”
“对不起,熊宝。”她伸手拍了拍在后座坐着的儿子的腿,然而莱昂内尔一边望着窗外,一边用手指轻点鼻子,就像是在做数学题一样。
我对此情此景已然麻木。我的内心早已经麻木了。那种第一次来到自由城,目睹这种超现实的地方的惊讶,我早就没有了。在21世纪的一个富裕工业国家的大城市,竟有相当大的一块区域是如此令人绝望。它仿佛浩瀚的文明海洋中一座被世人遗忘的孤岛,一座隐形的城市。
一辆警车沿街缓缓开着,暗色的车窗紧闭。没开警笛,但警灯亮着,红蓝两色的灯不断闪烁着。没有什么紧急警务要处理,警车就这么慢悠悠地开着。有人在车前盖上用喷漆喷了句话:警察只会巡逻。
“要不然……”玛莎说道,“算了吧。”
“什么算了?”
“这件事……算了。我不想……”她回头看了看莱昂内尔,她儿子也正好在看她。他有些紧张,想从妈妈脸上看出点什么,想知道现在的处境有多严重。警车从我们面前开过,然后右转,越离越远。
“好吧。”我说,琢磨了一下眼前的情景,发动了车,“走吧。”
这时有人重重地拍了三下驾驶座旁的车窗。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车窗前,挡住了日光。玛莎座位旁的车窗外也出现了一个人,同样壮得吓人,这个人示意我摇下车窗。
我的枪没带在身上,我不可能带着枪去看医生。我脑海里浮现出枪的样子,它现在好好地锁在都城十字路口旅馆,我房间里的保险箱里。
我打开车窗,眯眼看向窗外。一个巨人一样的黑人戴着打高尔夫球时才戴的遮阳帽,身上穿了件紧身T恤,外面套了件皮衣,硕大的脸盘上长满了痦子。他压在车窗上,绕过我,冲玛莎问道:“你是旺达吗?”
“我是。”她答道,看了我一眼——她用了假名——继道,“你是给沃克夫人办事的吗?”
“对啊。”小山一般的壮汉答道,说话时胸腔的共鸣很大,隆隆作响,“她是我妈。”
“是吗?好的。那个,麻烦你和她说一句,我很抱歉,我答应她的事办不了了。我改主意了,成吗?”
戴着遮阳帽的家伙乐了:“成啊。”
“你愿意帮我转告她?”
“你自己跟她说好了。”他拽开我的车门,另一名体型和他一样,穿着也一样的大汉打开了玛莎的车门。“下车,快点。”玛莎那边的大汉用同样洪亮的声音说道。只是他的门牙缺了两颗,这是两名黑大汉之间唯一的区别。玛莎飞快地点头答应了对方,她舔了舔嘴唇,说道:“那个,吉姆?”她用手握住了我的腿,“你能在这儿等我一下吗?帮我看着……”
“那可不行。”一号壮汉说,“所有人都得下车,一起走。”他打开后车门,指着莱昂内尔,“你也一样,小孩。”
我在芝加哥唐尼斯百货店上班时遇到过一位黑人经理,心肠不错,叫德里克,有时下班他会开车载我回家。每次我坐他的车的时候,我们都沿着湖滨向南走,随后便会看见自由城。看着那里杂乱无章的楼房,德里克总会摇头叹道:“我真搞不懂,为什么不把这种地方拆掉。我们多少能给这儿的人帮点忙吧,你说呢?”
“当然。”我如此回答德里克,心里也这么想着。
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我开始不懂,但后来想通了这其中的秘密。自由城的存在是有目的的——它的存在不是为了儿的居民能住得舒适,住在那儿的人必须忍受着贫困和偏见,在法律的束缚下不能搬家,也不能工作。自由城的存在是为了其他人,为了像玛莎这样的人,为了让她能戴着墨镜从远处眺望而不用与里面的人为伍。在城里面修一个畜栏,让位于其中的人别无他法,只能像牲口一样活着,然后旁人指着他们说道:你看见这些牲口了吗?他们就是这种人。黑人天生就是穷人,而穷人天生就很危险,这种观念如同烟囱飘出的烟,从自由城飘到各地,所有的人以讹传讹,偏见越发根深蒂固,如肮脏的空气一般飘散到全国各地。
这时,我们几个人排成一队,缓缓前行,沃克夫人的一号壮汉走在前头,另一个跟在后面。两人领着我们这支奇特的队伍走在大街上,路面上有车子轧过的车辙印记,队伍经过了被乱涂乱画的大门、破旧不堪的汽车、胶合板搭建的棚屋、冒着青烟的炉子,还有挂在树上的破烂吊床。
莱昂内尔看上去并不害怕,他一蹦一跳地走着,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但走过半个街区后他握住了我的手,我也握住了他的手,开始时没有抓好,他的小手如同一只好奇的小兽,在我握紧的手心中蠕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