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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作者:美-本·H温特斯 当前章节:5097 字 更新时间:2026-5-14 10:13

“见鬼了!”

“喂——你等等,小子。喂,说你呢,黑奴。站住,黑奴。

我收住脚步,慢慢地回头看了看。我没有转过整个身体,只是回头看了看。

“行了,黑奴,别跑那么快!”那小子说话像唱歌一样,有加重语气的效果,咚——嗒,咚——嗒。说话的是木门廊上的两个小子。我回到了上午来过的社区,这儿离那座天主教礼拜堂只有几条街远,我穿着制服,正打算过去。天色已近黄昏。今天一整天天气都不好,天空灰暗一片,没有一片云彩,也可以说,天空藏匿在了一整片乌云身后。

“奴隶们都跑得快啊,哥们!”

“你说得对,他是在跑。不快点跑到地里干活,就得当心他的主子说他迟到。”

两个人在那儿大声嚷嚷,相互击掌。旁边一台便携式录音机里放着嘻哈音乐。

我咬着牙,努力抵抗脑海里泛起的噩梦一般的回忆,在围墙里的生活瞬间映入脑海:吊在铁钩上的牛肉,流到下水道里的鲜血。我努力平复着情绪,稳住心神。

“你们是在跟我说话吗?”我对这两小孩说道,慢慢地,轻轻地,拍了拍胸口。

“对,就是你。”

“对,小子。”

两人从原本坐着的台阶上悄悄走了下来,将我围住,我像军人一般直挺挺地站着。他们掀不起什么大的风浪,也不可能看穿我的身份,这两个小孩应该没这个能耐。他们无非是没长大的淘气鬼,他们的父母是善良、勤劳的自由黑人,自己成天装腔作势,裤子系得很低,都快露出屁股了,却在这儿扮黑社会。两个小屁孩后面的门廊上有风铃迎风而响。这个门廊后面的房子应该属于他们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妈妈。

两人当中有一个长得很瘦,穿着无袖T恤,脑袋的形状像颗花生,他拉了拉T恤,露出别在腰上的手枪把手,那手枪看起来很廉价。两人来到台阶下面,一前一后将我围住。录音机里的饶舌歌曲结束了,然后又放起了另外一首,歌手大声喊出歌词,节奏中出现了低音贝斯的音色。我对饶舌歌曲涉猎不多,没听过这首歌。说唱里面有种无法言说的力量,其中蕴含的危险元素让很多白人心生畏惧,因此在一些地方禁止播放这种歌曲,无疑是出于对这种显露在外的力量的担忧。我也深表同意,觉得这种歌有点儿太闹腾了。听着听着,一个一个鼓点如同一记又一记重拳向我挥来,在我胸口点燃了一股无名怒火。

“我想你们认错人了。”我说道,口气依旧平和,甚至还略带一丝笑意,“我没去过围墙里。”

“是吗?”另外一个小子说道。他比花生脑袋的小子块头更结实,穿着一件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的无袖T恤,露出两条肌肉虬结的胳膊。两只小眼睛精光四射,瞳孔是艳红色的,有点接近橘红色,他的花生脑袋朋友,皮肤浅黑,接近白人的肤色。“我觉得你在说谎。”长得挺结实的那个说道,不过他有点儿不自信,他转头问了问他的同伴,“他是在说谎吧?”

花生脑袋没理他,手掌放到了我的胸口中央,我一动不动,神态自若。

“你是个干苦力的黑奴,是不是?”他问道,“你已经干了很多年的苦力了,对吧?你觉得自己能值多少钱?”

“对!”另一个家伙帮腔道,“我们要是打电话叫人来把你抓回去,你说我们能挣多少?”

“打电话?”花生脑袋不可思议地回头看了看他,“伯纳德,你个白痴。打什么狗屁电话啊!应该把艾尔朗找来,他有个表兄,叫什么来着,专门抓逃跑黑奴的。帮他抓住这个逃犯,我们绝对能大捞一笔。”

我想着他说的那个表兄,那个名叫艾尔朗的人。确实,在各个城市里面都有抓黑奴的人,成天在黑人社区和自由城中扫荡,把那些走在悬崖边上的人推下深渊:假释犯,流浪汉,无力谋生的性犯罪者……这些都是他们的目标,把这些人抓上车,毁掉他们的身份证件,再卖给那些专捡便宜货的奴隶掮客。这帮掮客会偷偷把这些人卖给奴隶主。这种事很罕见,但并不代表没有,这是一个充满“奇迹”的世界。

“抓住他!”花生脑袋说道,但伯纳德有些犹豫,“抓住他,快点!”

伯纳德把我堵在他和门廊围栏中间,用身体挡住我的去路,我思索着对策。如果非要动手,我会在两个人逃走前先把他们制服。出手要快,一招锁喉手把两个人统统拿下,再对撞他们的脑袋让两个人晕过去,再把两人拖下台阶,塞进阿蒂玛车的后备厢里。然后我再向北开回旅馆,打电话给布里奇。我知道,他手下有个人专门处理这种事。那人叫费迪南德,是个古巴人。我没有他的电话,但我可以打给布里奇,让布里奇通知费迪南德。我可以这样解释,他们把我逼得没办法,我只能这么干。

“快动手啊,伯纳德!”花生脑袋催促道,一手握住了手枪把手,另一手在用手机打给艾尔朗,“抓住这小子。”

伯纳德举起了手,似乎想抓住我,不过他还是有些犹豫,有点儿拿不定主意。我把握住时机,开口说道:“换成是我,可不会这么干。”我的声音并不高,但说得很清楚。

伯纳德放下了手。他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我声音里饱含经年累月的彻骨寒意,他看到了我眼中的寒光,就像是炽热的刀锋划过牛的皮肉,溅出一地牛血时染上的冷冽。

花生脑袋却没有明白。他放下手机,转过头来看向我,拔出了手枪。伯纳德皱了皱眉,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局面。

“放下!”我说道,“放下枪。”

“我要是不放呢,奴隶?”

“我不是逃犯,不是奴隶。”

“什么?”

“不过我也不是普通人。”

“什么?”

“我是个化作人形的恶魔。我披着蛇皮,长着狼爪。”

“你在说什么鬼话?”花生脑袋开始有点儿明白为什么伯纳德那么紧张了,他握着枪的手有些发抖。伯纳德觉得没必要再纠缠下去。“走吧,哥们。”他说道,拉了拉他的衣角,“走吧。”

“小子,在这世上,别人用双腿走路,而我用双腿追逐猎物。”我说道,“我的鼻子能闻到血腥味,我的身上布满了一道道的伤痕。”我望向远方的街道,继续说道,“我不是奴隶,可也绝非普通人。”

“他不是黑奴。”我听到伯纳德在我身后说道,“这家伙是个疯子。”

心里那些过往的苦楚一旦被唤起,就很难平息,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待屠宰的牛的低声哀号,机枪上膛发出的“咔嚓”声,工作间里的闷热与恶臭,我握着电锯的手疼到抽筋,牛肉碎屑在空中飞舞,血污四溅、滴落……此刻如同一堵堵无形的墙将我包围。此外还有我的兄弟卡索,他的大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亮。正当我想离开此地继续工作,而这些旧时的回忆,以往岁月的片段,如同空中尘埃,如同一只只飞蛾,在我周围飘落,飘落到我身体上。我喘着粗气,终于从回忆中逃到了中央大街上。

“没事了,宝贝。”我轻声对自己说道,语气和缓、温柔,“没事了。”

暮色已至,路灯亮了起来。我长出了一口气。

回到预定地点时,我已经平静下来了。我穿着一双黑色工作鞋和印有“都市圈庭院设计”的连体工作服来到社区中心,衣服和鞋子是我从鲁本的皮卡后车厢里顺来的。我胸口的口袋上有用花体字印的名字:艾尔比,我挺喜欢这个名字的。我默念了两次,决定以后可以把它当成我的化名之一。

黄昏里,我站在社区中心外面,帽子掀到脑后,一边挠着脑袋,一边看着眼前的建筑,我知道自己现在活脱像一个园丁,干完一天活的庭院小工艾尔比,此刻脑子里多半在琢磨草坪的出水口在哪儿,或是回来返工,把老板新交代的枯蔷薇拔掉。我手上戴着很薄的橡胶手套,像个工人一样穿过两旁有树篱簇拥的走道,透过玻璃窗看向屋内,然后试了试窗户把手,看能否推开。

我吹着口哨,哼着小曲,蹲在地上,用手摸了摸大门上的铜锁,感觉上面是否有缺口和刮痕,琢磨是否被人捷足先登。曲子哼得越来越大声,我打开带来的小黑包,找到合适的钩子和拉杆,然后将两件工具伸进锁眼,开始撬锁。我一边撬着这把五金店买来的锁,一边想着假如自己现在让人发现的话我该怎么逃跑。往西不远是通往高速公路的天桥,我快步走过去就行,连跑都不用。路上把撬锁的工具丢进草丛,把艾尔比的工作服塞进垃圾箱,然后步行向西前往38街,走一英里就能来到高速公路入口匝道,然后随便搭上一辆车,就此逃之夭夭。

我把这个想法抛到了脑后,这是我一贯的做法。我哪儿都不会去,因为我这只孙猴子头上有一个看不见的金箍——在体内有一个植入的装置,就在我的脊椎连接大脑的位置。当初是政府指派的医生做的手术,这个装置会把我的坐标实时传输给布里奇。据他们说,这个小东西比米粒还小,比钉帽还小。

他们还说植入我体内后,我不会有任何感觉,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它不会发出声音,我也一直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当四周寂静一片时,我能听到它在我体内细微的声音:发出轻轻的嗡嗡声,微微发烫,仿佛在奚落我。它是钩住我的鱼钩,是拖住我的船锚,是驯服我的缰绳。

我只花了不到一分钟就撬开了圣安塞姆天主教礼拜堂大门的锁。我站起身来,把指节捏得咔咔响,点了点头,觉得挺满意,干得不错,园艺工艾尔比!然后我用脚拨开了门。

我快速走进空旷、安静的社区中心。里面有一间大厅,占了礼拜堂大部分的空间,十几张折叠椅在大厅内围成一圈,在后方还有一张咖啡台,似乎是瘾君子或酒鬼们开互助会的场所。我蹲下来,仔细检查了一张折叠椅,发现上面一点灰都没有。我检查了墙纸,看有没有裂痕,找了找地面有没有松动的地砖,接着清点了出口和入口。干这种差事,闯进别人的地盘,在房间内四下查找有没有地洞或是隐藏的入口,我还真不是普通人,既不是黑人,也绝非白人。我只是不停地行动,不停地工作,如同一台机器。我四肢着地,在地上慢慢爬着。

我拧亮手电筒,照向一处,再照向另外一处,顺着光线看着地上的污迹、土坷垃,几个烟头像断裂的骨头般歪倒在地。我觉得在这儿不可能找到那名黑奴,一个人缩在这黑漆漆的房间里,躲在一堆箱子后面,或藏在某块活动的地板下。我认为年轻的巴顿神父没那么笨,他很狡猾。虽然在此之前,有不止一件案子就是这么顺利地被我破掉了。那次是在布法罗,伯灵顿还是巴尔的摩?反正是在某个北方的城市,我要找的那个可怜虫就躲在一栋房子后院里给小孩嬉戏的树屋里。某个支持废奴的白人半吊子,好像是软件工程师或是什么别的上班族,简直是个傻帽,他自愿成为地下航线的干事,自告奋勇地告诉航线的人,在这名黑奴的下一段旅程之前,也就是前往加拿大安大略前,他可以给黑奴找个秘密的藏身处,让他躲上六天。

于是这个搞软件的家伙就把他的倒霉蛋安排到了他孩子玩的树屋里。我估计他觉得把他藏到阁楼上风险太大。或者,不管他多么良知未泯,要让一个黑皮肤的陌生人在他家里住上一星期,他仍然会心生顾忌。

那名奴隶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让人发现的。我看见一张糖纸,晃晃悠悠地从那棵树上飘下来,像是一片银色的树叶,我用手机镜头给躲在树屋的他拍了几张照,然后把照片上传到了安全服务器上,然后布里奇就安排了后续的事。我连车都没下,就了结了这个案子。

然而这一次不会像那个案子那么简单。巴顿很聪明,他不会让逃跑的奴隶躲在教堂里面。

我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线索,线索也许是草丛里的一根断枝,也许是一棵有划痕的树……这些蛛丝马迹般的线索会指引我前往他躲藏之处的方向。而我果然找到了线索,我刚才就已经有预感了。在会议厅后面有一间窄小的厨房,里面有一台小冰箱,后面隐藏着一扇小门。这扇秘密小门上只装了一把很廉价的锁,这种情况就没必要再把我的工具拿出来了。我在地上找到了根回形针,掰成我要的形状,轻轻哼着曲子,三下五除二就撬开了锁,然后推门而入。

躲在软件工程师家树屋的黑奴的服役名叫汉德,很普通的一个奴隶名字。和寒鸦一样,他是从成衣厂(清水棉纺产品公司)里逃出来的,那家工厂位于密西西比州东部。哦,原来我发现他躲藏的树屋并不在布法罗、伯灵顿或巴尔的摩,而是在俄亥俄州的蒙克洛瓦,离托莱多市有30公里的距离。

即便是现在,我仍然保持着工作状态,明白了吗?我满嘴跑火车,述说以往的经历时总是谎话连篇,或半真半假,假装不记得里面的人名和细节,而实际上我却记得一清二楚,一直到现在也没忘。我记得他们所有人的名字。

我离开了圣安塞姆天主教礼拜堂,返回了车里,压根没管那个门廊上我偶遇的新朋友还在不在。我的身体由内而外都感觉到惴惴不安,似乎昭示着我刚才陷进了麻烦里面。天空乌云密布,却又不知何时风雨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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