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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刘昼及其《刘子》的儒学思想

作者:李中 华 当前章节:155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3:17

刘昼(516—567)字孔昭,渤海阜城(今河北景县)人,北齐时期学者、思想家。其生平事迹不详。虽《北齐书》及《北史》皆有其传,但记述简略,且多有贬鄙之辞。对于其著作,更无详细记载,故造成《刘子》一书,犹孤子弱丧而不知归者。甚至直到今天,关于《刘子》一书的作者,尚在争论当中,并无统一认识。因此,要全面了解刘昼思想,必先确定《刘子》一书的作者及其产生的时代。

一、《刘子》一书的时代及其作者

关于《刘子》一书的作者及时代,自唐宋以来便有不同看法,至今未成定案。究其原委,其最大的问题在于其书的作者究竟是刘昼还是刘勰。

《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附录中有“《刘子》十卷,亡”。未记《刘子》作者是谁。但至《旧唐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同样著录有“《刘子》十卷”,并增加了作者“刘勰撰”。这就是说,《隋志》著录“《刘子》十卷”为亡书且无作者,而《旧唐志》著录“《刘子》十卷”为“刘勰撰”。这是造成后来《刘子》书作者混乱的根源。

从历代史志对《刘子》一书的著录情况看,自《旧唐志》著录为刘勰撰以后,《新唐书·艺文志》、宋郑樵《通志艺文略》诸子类等,均著录为刘勰撰。《新唐志》成书于北宋中后期,而郑樵《通志艺文略》成书于南宋初,二者年代相近。故郑樵可能受《新唐书·艺文志》的影响,其《通志艺文略》著录《刘子》为刘勰撰。

与郑樵同时代的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卷十二杂家类著录《刘子》二卷,并言“齐刘昼孔昭撰,为唐袁孝政注。凡五十五篇。言修心治身之道,而辞多俗薄。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标,未知孰是。”晁氏《郡斋读书志》未照抄新、旧《唐志》“《刘子》为刘勰撰”的结论,在于发现了《刘子》的唐袁孝政注本。因此,南宋以后,直至明、清两朝的一些著名版本目录及训诂考据学家,如陈振孙、黄震、王应麟、孙星衍、严可均等,均对《刘子》的作者进行了考辨。考辨的结果,虽仍不能最后得到学术界的公认,但大部分人倾向于《刘子》一书为北齐刘昼所撰。

逮至近世,又有王重民、杨明照、余嘉锡、程天祜、傅亚庶等人,在前人发现、研究的基础上做了新的考证。(61)其中,余嘉锡在《四库提要辨证》一书中,对《刘子》一书作者的考辨最为精审,也最具代表性。他们都认为《刘子》的作者为北齐刘昼。

总括上述诸贤对《刘子》作者的考辨所使用的方法有二项:一为排除法,一为还原法。所谓排除法,是对历史上认为《刘子》一书的作者的多种说法一一给以排除。据傅亚庶《刘子作者辨证》一文,对《刘子》的作者归纳为七种:① 刘歆撰、② 刘孝标撰、③ 后人伪撰、④ 贞观以后人撰、⑤ 袁孝政伪撰并自注、⑥ 刘勰撰、⑦ 刘昼撰。(62)对这七种说法,从清代纪昀,到近人杨明照、余嘉锡、王叔岷等人,均作了不同程度的考辨和反驳。

《四库全书提要》认为,《刘子》为刘歆所撰说,与《刘子·激通》篇称“班超愤而习武,卒建西域之绩”相违,因为刘歆死时,班超还未出生。仅此一条,《刘子》为刘歆所撰说,便可不攻自破。此后,杨明照、王叔岷又列举大量例证,否定了《刘子》作者为刘歆的说法。

《四库提要》认为,《刘子》为刘孝标所撰,亦无根据,《南史》、《梁书》俱无明文。杨明照更以刘孝标《辨命论》与《刘子·命相》、刘孝标《广绝交论》与《刘子·托附》相比较,二者大相径庭,有霄垠之别。因此亦排除了《刘子》为刘孝标所撰说。

至于《刘子》为“袁孝政伪撰并自注”说,最早是由宋代黄震在其《黄氏日钞》卷五十五《读刘子》一文中提出的。后又有清丁日昌、邵懿辰及《四库简明目录》、《四库提要》等续其说,但皆无具体考辨,只是一种推测而已。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及杨明照《刘子理惑》举三十余例,以证“袁孝政伪撰并自注”说为谬。如《刘子·观量》篇“文公种米,曾子植羊”袁注云:“晋文学外国种米,曾参学外国人剉羊皮,用土种之,虽不生,言其志大。”余嘉锡认为,这是袁注杜撰的故事,“其余大抵穿凿附会,诬妄之处,举之不胜其举,殆是粗识之无、不通文义者之所为,此岂能作此书者乎?”(63)这样,亦排除了《刘子》为袁孝政伪撰之说。

至于《刘子》为后人伪撰说、贞观以后人撰说,此两说也仅为推测,未提出任何证据。《刘子》一书,《隋志》作为亡书著录,因此不能称其无著录。且按杨明照、余嘉锡所考,《北堂书钞》、《帝范》、湛然之《辅行记》、武后之《臣轨》等书,皆对《刘子》一书有所征引。其中,《北堂书钞》成于隋季,是先于贞观修史之年。敦煌写本,远在唐前,均早于袁氏加注之日。由此可见,“是书之原出六朝,信有徵也”,“是书之不容矫托,断可识也”。(64)

实际上,对《刘子》的作者,除上述傅亚庶归纳的七种外,还有一种。此种亦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清吴骞《尖阳丛笔》卷九云:“芚兮大令有抄本《刘处玄集》,纸墨甚旧,细视其书,即世所传之《刘子》五十五篇,不知何写作《刘处玄集》。按《道藏》目录有《仙乐集》五卷,乃刘处玄造,皆诗词歌颂耳,意者后人又以伪刘昼书托之处玄乎?大令谓刘昼书乃实处玄作,未知然否。”(65)余嘉锡考辨:“刘处玄为金末王嚞弟子,见《元史·释老传》,若《新论》果为处玄所作,何以宋人先为刻版,又有唐人为之作注,其言可发一噱。芚兮为海宁周春字,不识何以发此谬论。”(66)此条亦可看做是对《刘子》为刘处玄所撰之说的排除。

以上诸家对《刘子》作者的六项排除,皆有实据,难于否定。最后只余《刘子》一书究竟是刘昼所著还是刘勰所撰,至今仍有争论。因为前六者,虽有不同看法,皆为猜测之辞,且不合逻辑,如上述实为《刘子》五十五篇之文,却冠以《刘处玄集》之名,即是逻辑悖谬之例,确实“可发一噱”。但“刘勰撰”则不同,因为新、旧《唐志》及宋明以来的一些私家刻本和藏书,皆有标名“刘勰撰”者,因此,只有明其原委,探其缘由,内证与外证统一,历史与逻辑相侔,方可断定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学术公案。前贤对此已有许多论证和发明,可概括为“还原法”。还《刘子》一书作者的本来面貌,按还原法,盖有两个方面的“还原”。

首先,可称“历史的还原”。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首引袁孝政《刘子注》序文:“昼伤己不迂,天下凌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旧人莫知,谓为刘勰、刘歆、刘孝标作。”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材料。因为袁氏为《刘子》作注,必对所注对象有一番了解,这是一个起码的学术常识。今人尚且如此,何况古人乎!若对此条较原始的材料于不顾,即违背了历史。况且这条材料并非孤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检得宋刘克庄《后村大全集》卷一百七十九《诗话续集》引唐张鷟《朝野僉载》云:“《刘子》书咸以为刘勰所撰,乃渤海刘昼所制。昼无位,博学有才,窃取其名,人莫知也。”(67)

余嘉锡检得的这条材料,十分宝贵。短短三十余字,却向世人昭示了《刘子》一书作者的真相。这条材料在肯定该书为“渤海刘昼所制”的同时,也揭示了“咸以为刘勰撰”的原因,乃是“昼有才无位,积为时人所轻,故发愤著此,窃用刘彦和之名以行其书,且以避当时之忌讳也。人既莫知,故两《唐志》及诸传本皆题刘勰矣”。(68)据余嘉锡考辨,《朝野僉载》为唐张鷟所著(《旧唐书·张荐传》称鷟“聪警绝伦,书无不览”,“下笔敏速,著述尤多”,“是时天下知名,无贤不肖,皆记诵其文”),博学有才,且去北齐不远,其言必有所本,自足聚信。(69)

可以说,袁孝政《刘子注》序和张鷟《朝野僉载》所记这两条材料,都还原了《刘子》一书作者的真实情况,他们都揭示了《刘子》一书的真正作者是刘昼而非刘勰。袁孝政的生平史籍失载,但从张鷟的生平及对《刘子》一书作者的关注看,袁氏其人距北齐不会太远,甚至可能略早于张鷟。二人生活的时代盖与《隋书·经籍志》的成书年代相仿,或略晚于《隋书·经籍志》的成书年代。他们的说法当是针对《隋书·经籍志》断《刘子》为亡书及当时《刘子》传本题名刘勰撰这两项内容而发。

张鷟《野野僉载》的这条记载,可以说还了《刘子》作者的历史真相,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洞察历史。“晁公武未见《僉载》原书,陈振孙亦仅见节略之本,……至明其书遂亡,……为自来考据家所未见,且即令见之,又孰知小说、诗话中有此一事哉”。(70)可见考据之艰辛。连晁、陈这样的版本考据大家都有所疏忽或不见,更何况不及晁、陈者乎!故新旧《唐志》沿袭题名刘勰的传本,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可称“逻辑的还原”。考辨《刘子》作者,除注重历史还原的“外证”外,尚有“内证”一法,即从逻辑或思想方面进行对比,以揭示其思想、逻辑之差异。按《四库提要》,史惟称刘勰撰《文心雕龙》五十篇,不云更有别书,且《文心雕龙·乐府》篇称“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而《刘子·辨乐篇》称“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与勰迥异。又史称勰长于佛理,后出家,改名慧地,而《刘子》末篇乃称归心道教,志趣迥殊。因此,《提要》认为“近本仍刻刘勰,殊为失考”。(71)

此后,余嘉锡、杨明照、程天祜、傅亚庶等又广增《四库提要》《刘子》与刘勰“迥异”说。余氏称,尝取《刘子》一书“反复读之,而确认其出于刘昼有四证焉”。(72)余之“四证”,通过大量征引《刘子》之文与《北齐书》、《北史》刘昼本传的记载相比较,认为无论在思想上、语意上,皆“鍼芥相应”。余氏对“《刘子》为刘昼撰”的考辨,除个别之处还有待商榷外,可以说还原了《刘子》作者的逻辑真相。其考辨用力之深,挖掘之广,亦可称前无古人。

余嘉锡之后,又有傅亚庶《刘子作者辨证》一文,也是专从《内证》入手,分别就《刘子》与《文心雕龙》二书所反映出来的政治观点、思想倾向、美学思想;对《纬书》的不同看法、道德观、创作动机及语言风格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比较分析,最后得出“《刘子》的作者不是刘勰。在当前情况下,属《刘子》为刘昼所撰,是比较稳妥”的结论(73)。

本文同意这些说法,取《刘子》一书为北齐刘昼撰。

二、刘昼其人及《刘子》书的历史评价及学派归属

既然判定《刘子》一书为刘昼撰,那么刘昼其人与《刘子》其书的学派归属便可有其着落。因为一本书与这本书的作者总是会有某种联系,这也为我们解开或提供了刘昼其人之所以入《北齐书》及《北史》两书《儒林传》的谜底或根据。

据《北齐书》刘昼本传,昼于“天统中,卒于家,年五十二”。天统为北齐后主高纬年号,共五年。因此,“天统中”,即天统三年(567)前后。由此可知,刘昼卒年当在公元567年前后(最大误差不会多于一年)。由此上推五十二年,可知其生年当约为北魏熙平元年(516)。

昼少孤贫,爱学,负笈从师,服膺无倦。据《北齐书》、《北史》两书《儒林传》刘昼本传载,昼从同乡儒者李铉(字宝鼎)受《三礼》,又从河间儒者马敬德习《服氏春秋》,俱通大义。(其师承关系,见下表)

刘昼经学(儒学)师承表(74)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刘昼师承李宝鼎、马敬德。而李宝鼎、马敬德与北齐另一大儒熊安生,又都曾受业于北朝大儒徐遵明。李铉居徐遵明门下五年,常称高第,主要受徐遵明《三礼》,后除太学博士,寻正国子博士,曾与邢劭、魏收等参议朝廷礼律,并教授太子高殷,撰定《孝经》、《论语》、《毛诗》、《三礼义疏》、《三传同异》、《周易义例》等合三十余卷,成为北齐重要经传大儒。刘昼的另外一位老师河间马敬德,其经历与李铉接近。师事徐遵明受《诗》、《礼》、《春秋》等。后投身政治,先擢国子助教,迁太学博士,又除国子博士,入为后主高纬侍讲,遂以师傅之恩,拜国子祭酒,加仪同三司,金紫光禄大夫,显赫一时。

从刘昼的师承关系及其早年所受的教育,可知其儒学根基并非浅薄。他在青年时期便师从李铉、马敬德习《三礼》、《服氏春秋》等儒家经典,奠定了儒学基础。此后又展转入都,四处求学,尝在邺令宋世良家教授子弟。宋家有书五千卷,昼“恣意披览,昼夜不息”。昼尝求秀才,十年不得。及得,但考策又不第,乃恨不学嘱文。于是缉缀辞藻,言甚古拙,制《六合赋》一首,自谓绝伦,并叹曰:“我读儒书二十余年,而答策不第,始学作文,便得如是。”但其学文的成绩并不大,当他把自谓绝伦的《六合赋》呈当时大才魏收、邢子才评阅时,得到的却是嗤笑和挖苦。收谓人曰:“赋名六合,其愚已甚;及见其赋,又愚于名。”(75)邢子才曰:“君此赋,正似疥骆驼,伏而无妩媚。”(76)可能受到这样的刺激,昼“发愤撰《高才不遇传》”,以泄胸臆。孝昭继位,好受直言,昼乃步诣晋阳上书,言亦切直而多非世要,故不见收采。于是编录所上之书为《帝道》。河清中,又著《金箱璧言》,以指机政之不良。

检刘昼一生及其学术活动,大约在四十岁以前,以研习儒家经传为主(“读儒书二十余年”);四十岁以后,为求取功名,求秀才不得,得而考策又不第;建言上书,言虽直切但因多非世要又不采。故发愤著书,成为其学术活动的惟一指向。故其学术撰著活动,当集中在其生命的最后十年,其主要学术倾向亦在儒家义理。

至于其《刘子》一书,史籍本传虽未著录,但经前贤诸子的考证,为刘昼所撰盖无大的疑问。其中,《北齐书》、《北史》关于《刘昼传》传主之所以入《儒林传》的理由,除本传所记传主刘昼的儒学师承外,其学术经历及其所隐涵的儒学特征,亦与现存《刘子》一书的基本思想倾向相符合。因此,它为考察《刘子》一书的学派归属,提供了一定的学术背景和文献根据。

历史上,对《刘子》一书的评价及学派归属,自《旧唐志》著录以来,一直到清代,基本上列于杂家类。其有似于《吕览》、《淮南子》、《抱朴子外篇》之类。盖由历史上儒学正统思想的影响,使其不得预儒者之列。如晁公武轻其“辞颇俗薄”,黄震讥其文类俳,“杂取九流百家之说”,“不能自有所发明”,故“不足预诸子立言之列”。马端临《经籍考》列《刘子》为道家。《四库全书提要》称其书末篇“乃归心道教”,盖源于《刘子》一书为《道藏》所收。受此影响,近代以来亦有归《刘子》为道家类者,如余嘉锡认为,“昼好老、庄之学,故上书诋佛,此书之归心道家以此也”。

《刘子》一书的学派归属,也有归于儒家者,郑樵《通志略》即列之儒家。明李维桢《蒋本刘子十卷刘子叙》说:“自宋诸儒以理学自命,直取濂、洛、关、闽,与邹、鲁相承;而孔孟以后千四百年,含经味道之士,诸所论著,率摈之余分闰位,不与正统,甚者比僭王受诛。《刘子》是书,何足辱宋儒唇物哉!……《刘子》咀英吐华,成一家言,其大指不谬于圣人,是所谓千里一贤犹比肩,百世而遇犹旦暮也,而必屏诸门外,无乃已甚乎?”(77)李氏此说,实有见地,《刘子》一书,“大旨不谬于圣人”。因此不必如宋儒限立门户,致使“有一言之几于道者,不得陈于前,何示人不广也”?

明代又有《孙鑛评本王道焜北齐刘子序》。王道焜在其序中对刘昼及《刘子》书在历史上的遭遇给予了同情的理解,对书的行文内容作了充分肯定:“甚矣哉!立言之难也。凭意而敷,则率易而乏典雅;借古为镜,则捃摭而鲜空灵。高其旨,多迂而无当;卑其论,恒庸而无奇。质语也,似邻于野;藻语也,屡毗于芜。约言之,每促节而寡致;长言之,患支离而无伦。求其辩不诡于理,文不揜其情,虽一家之言,而擅众之长者,无有也,惟北齐《刘子》者足称焉。……读之,其浅处令人解颐;深处令人起舞。又不沦偏驳,不坠玄虚,求之诸子中,不一二屈指者。……且子书至是日叠若积薪,能以此书居上,是在善读书者。”(78)针对《刘子》一书在历史上的遭遇,序的作者十分感叹立言之难,因此对《刘子》不能求全责备,这才是善于读书者。

至清,有严可均《铁桥漫稿》,称《刘子》言治国修身之道,有大醇无小疵,并批评晁公武对《刘子》“词颇俗薄”的评价有失公允。又有周中孚在其《郑堂读书记》中,虽列《刘子》为杂家,但在对《刘子》与《文心雕龙》比较后,亦肯定《刘子》一书的基本思想倾向,乃杂论治国修身之道,“不失为儒者之言”。

逮至近世,对《刘子》的学派归属多称道家或道教。归于此类者多引征《四库提要》“刘子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异”之说,而少论证,尤其未顾及刘昼入《北齐书》、《北史》儒林传的事实。其中,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检出《广弘明集》卷六《辨惑篇》所载刘昼诋佛之言,从而证明《刘子》一书“归心道家”。此说最具代表性。

《辨惑篇》云:“刘昼……上书言佛法诡诳,避役者以为林薮。又诋诃谣(谣,当为淫之误)荡,有尼有优婆夷,实是僧之妻妾,损胎杀子,其状难言。今僧尼二百许万,并俗女向有四百余万,六月一损胎,如是则年族二百万户矣。验此,佛是疫胎之鬼也,全非圣人之言,道士非老庄之本,籍佛邪说,为其配坐而已。”(79)余嘉锡在引此文之后,得出结论说:“是昼之为人,诋佛而不非老庄。盖自昌黎未出以前,凡辟佛者,皆老氏之徒,即傅奕亦然,情有所偏,遂入主出奴耳。昼好老庄之学,故上书诋佛,此书之归心道家以此也。”(80)

余嘉锡此说,虽在证明《刘子》非刘勰撰,但其所得《刘子》书“归心道家”之结论却有待商榷。首先,仅从上述所引刘昼反佛言论看,说刘昼“诋佛而不非老庄”是事实,但按着这一逻辑,说他“诋佛而不非孔孟”也可成立。因此,从逻辑上说,“诋佛而不非老庄”,并不能推出“归心道家”的结论。正如由“诋佛而不非孔孟”,亦不能推出“归心儒家”的结论一样。第二,“盖自昌黎未出以前,凡辟佛者,皆老氏之徒”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如东晋以降的戴逵、何承天、范缜、肃摩之、郭祖深等著名的排佛人物,皆非老庄之徒。即使是傅奕,虽然曾注《老子》,但其对儒道取同尊态度,其诋佛疏亦多以儒家君臣父子之道为说。其临终戒子,亦以儒家六经名教为言。因此也不能说傅奕为老氏之徒。第三,刘昼诋佛,明言“佛是疫胎之鬼,全非圣人之言”。此处所谓“圣人”,应指儒家圣人。且指“道士非老庄之本,籍佛邪说,为其配坐而已”,明显在批评道教。第四,既然承认《刘子》为刘昼所撰,又说“《刘子》归心道家”,与刘昼入《儒林传》不符。

以上四条,可以说以余嘉锡为代表的“《刘子》一书归心道家或道教”说,不能成立。

三、刘昼及其《刘子》的儒学思想

《刘子》一书共十卷五十五篇,约三万余言。从其结构说,今本十卷的划分及各篇的排列顺序,基本上体现了作者的两种考虑:一是篇幅及字数的均衡,即每卷平均五篇三千余字;二是大体上按文章的内容进行了划分与编排。但从现代的学术观点看,《刘子》一书各篇的内容大致可分为性情修养类、道德价值类、社会政治类、名实言辨类、际遇命时类、附俗杂感类等六大类。各类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在内容与形式上亦互有交叉,反映了作者在构造理论体系方面的不足。

从《刘子》一书的思想内容来看,五十五篇之文,大多以儒家思想为依托,杂以诸子百家之言。其对道家、法家、名家等思想均有吸收,表现了《刘子》思想的综合倾向。因此,《刘子》一书,既非“难预诸子立言之列”;又非“没有理论系统的单篇聚合”。其缺点,只是其理论深度不足而已,但不能因此排除其作为一部子书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和历史地位。

(一)养生去情论

《刘子》一书,很重视对养生与性情的讨论,其书中的《清神》、《防欲》、《去情》、《韬光》四篇,可构成专门讨论养生与性情关系的一组文章。他在《防欲章》中说:

人之禀气,必有性情。性之所感者,情也;情之所安者,欲也。情出于性而情违性,欲由于情而欲害情。情之伤性,欲之妨情,犹烟冰之与水火也。烟生于火而烟郁火,冰出于水而冰遏水。故烟微而火盛,冰泮而水通;性贞则情销,情炽则性灭。是以殊莹则尘埃不能附,性明而情欲不能染也。(81)

刘昼的上述说法,是其性情论的总纲。其涵义有三:首先认为人之性情皆出于气禀;第二,认为“情出于性而情违性”;第三,“欲出于情而欲害情。”这三点构成刘昼性情论的基本内容。在刘昼看来,性、情、欲三者,是构成人生否泰的链条,能否处理好三者的关系,会直接影响人的贤智或庸愚,甚至关涉到人的生死。他说:

故林之性静,所以动者,风摇之也;水之性清,所以浊者,土浑之也;人之性贞,所以邪者,欲眩之也。身之有欲,如树之有蝎。树抱蝎则还自凿,身抱欲则还自害。故蝎盛则树折,欲炽则身亡。(82)

刘昼此说,是以动静、清浊论性情,即性静情动,性清欲浊。其语义及思想源头,仍不出《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之说。其所不同者,盖在于《礼记》所关注的是社会治乱,而刘昼所瞩目的却是个体生命的存亡。

刘昼认为,情与欲是导致心神躁动的主因,因此也是养生之大敌。在他看来,一哀一乐之情,尚有损正性,更何况“万物之众以拔擢,而能清心(静)神哉”!(83)“故万人弯弧,以向一鹄,鹄能无中乎?万物眩矅,以惑一生,生能无伤乎”?(84)因此,最好的办法是“防欲”、“去情”。而防欲、去情的关键乃在“先敛五关”。他说:

五关者,情欲之路,嗜好之府也。目爱綵色,命曰伐性之斤;耳乐淫声,命曰攻心之鼓;口贪滋味,命曰腐肠之药;鼻悦芳馨,命曰燻喉之烟;身安舆驷,命曰召蹶之机。此五者,所以养生,亦所以伤生。耳目之于声色,鼻口之于芳味,肌体之于安适,其情一也。然亦以之死,亦以之生,或为贤智,或为庸愚,由于处之异也。(85)

此处的“五关”说及上文的“身之有欲如树之有蝎”之喻,盖源于嵇康《养生论》;“伐性之斤”、“攻心之鼓”、“腐肠之药”、“燻喉之烟”、“召蹶之机”等说法源自《吕氏春秋》;耳、目、口、鼻、肌体等盖源于《孟子·尽心下》。刘昼把它们组合在一起,论证防欲去情之要,由此亦可见刘昼人性论之端倪,他不以耳、目、口、鼻及肌体之欲为性,正合孟子“君子不谓性也”之说。在他看来,声、色、嗅、味,既可以养生,又可以伤生,“亦以之死,亦以之生”,“或为贤智,或为庸愚”。因此关键要看如何对待它(“由于处之异也”)。他说:

声色芳味,所以悦人也,悦之过理,还以害生。故明者刳情以遣累,约欲以守贞。食足以充虚接气,衣足以盖形御寒。靡丽之华,不以滑性,哀乐之感,不以乱神。处于止足之泉,立于无害之岸,此全性之道也。(86)

可见,刘昼的“全性之道”,在于“刳情”、“约欲”,以避免声色芳味“悦之过理”,此亦有“以理约欲”、“以礼节情”之义。但由于刘昼在性情问题上,确实受道家影响较大,终由刳情、约欲,走上“塞情”、“禁欲”之途。他说:“人有牛马,放逸不归,必知收之;情欲放逸而不知收之,不亦惑乎?将收情欲,必在脆微。情欲之萌,如木之将蘖,火之始熒,手可掣而断,露可滴而灭。及其炽也,结条凌云,煸熛章华,虽穷力运斤,竭池灌火,而不能禁,其势盛也。嗜欲之萌,耳目可关而心意可钥。至于炽也,虽襞情卷欲,而不能收,其性败也。如不能塞情于未形,禁欲于脆微,虽求悔悋,其可得乎?”(87)这里,刘昼强调“塞情于未形,禁欲于脆微”,实与“悦之过理”有一定矛盾。既承认声色嗅味“所以养生,亦所以伤生”,又如何能“塞情于未形,禁欲于脆微”呢?这里的一塞一禁,使刘昼“以理节情”的初衷走向了极端,明显地归于老子“塞兑”、“闭门”之路,并由此主张“无情”说:

情者,是非之主而利害之根,有是必有非,能利亦能害。是非利害存于衷,而彼此还相碍。故无情以接物,在遇而恒通;有情以接人,触应而成碍。由此观之,则情之所处,物之所疑也。(88)

“无情”说源于《庄子·德充符》:“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89)显然,刘昼的《去情章》完全脱胎于《庄子·德充符》。但庄子并未就此止步,其在《天地篇》中又讲“尽情”、“复情”。他说:“上神乘光,与形灭亡,此之谓照旷。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90)可见,庄子的“无情”说最终是为“尽情”、“复情”。这是更高层次上的“有情”或谓“天地之大情”,这是道家所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

而反观刘昼的无情论,多是从养生角度来阐释的。他说:“韬跡隐智,以密其外;澄心封情,以定其内。内定则神府不乱,外密则形骸不扰,以此处身,不亦全乎!”(91)又说:“弃智以全真,遣情以接物,不为名尸,不为谋府,混然无际,而俗莫能累矣。”(92)一个是“以此处身不亦全乎”;一个是“混然无际而俗莫能累”。显然,刘昼所关注的是,在他所处的那个黑暗动荡的年代,如何才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此,他自觉或不自觉地把道家的境界论移植为养生论。这一移植,无疑降低了道家思想对《刘子》一书的整体性、全面性影响,而其在更高层次上的道德论和价值论的追求,则让位给儒家,这也是不能把《刘子》一书归于道家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们仔细阅读《刘子》关于性情论或养生论的讨论,会发现他的养生论颇受嵇康养生论的影响。前面提到的“身之有欲如树之有蝎”之喻,及其“将收情欲,先敛五关”之说,皆脱胎于嵇康养生论。嵇康说:“夫嗜欲虽出于人,而非道之正,犹木之有蝎,虽木之所生,而非木之宜也。故蝎盛则木朽,欲盛则身枯。”(93)以刘昼的“树蝎之喻”与嵇康此文对照,无疑是刘昼读过嵇康《养生论》及《答难养生论》,方有字句几乎完全相同的比喻。既然如此,刘昼的“先敛五关”说,也必源于嵇康的“养生五难”说。嵇康说:“养生有五难:名利不灭,此一难也;喜怒不除,此二难也;声色不去,此三难也;滋味不绝,此四难也;神虑消散,此五难也。”(94)以刘昼的“五关”说与嵇康“五难”说对照,我们发现一个本质差别:嵇康把“名利不灭”作为“养生有五难”之第一难,而刘昼之“先敛五关”中,却惟独没有“名利”一关,这绝非偶然。观《刘子》中的《崇学》、《惜时》、《思顺》诸篇及两史刘昼本传即可明了,刘昼治国经世之志及光身立名之意甚笃,此皆有关名利,故在其“先敛五关”中,排除“名利”一条,便在情理之中。此是不能把《刘子》一书归于道家的又一原因。

(二)因学鉴道论

崇学贵教一直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从《论语》首篇《学而》,到《荀子》首篇《劝学》,再到《抱朴子·外篇》的《勖学》、《崇教》,都表达了儒家重学的传统,它甚至成为区分儒道两家的一条重要标志。《刘子》一书,专设《崇学章》,同样以儒家立场,阐明了“学”的重要性。他说:

至道无言,非立言无以明其理;大象无形,非立形无以测其奥。道象之妙,非言不传;传言之妙,非学不精。未有不因学而鉴道,不假学以光身者也。(95)

在这段文字中,“至道无言”、“大象无形”等均是道家常用的语言,但在刘昼看来,即使是老子的“至道”、“大象”等概念,也必须用语言去描述它,否则就弄不明白其中的道理。“道”、“象”无论多么玄妙,也要通过语言去传达它。要使这些传达、解释的语言能够深刻地理解和反映道、象的内涵及其意义,离开学习就不会精审、深刻。因此不通过学习就不会明察道理并了解事物的本质;不通过学习也就不会提高并彰显自身的智慧和人生的价值。

刘昼不会不知老子的“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之说,然而却反其道而背其言,明确提出“因学以鉴道”、“假学以光身”的命题,这不能不说刘昼在骨子里还是以儒家崇教贵学为宗旨,表达的是一种积学明道、学以致荣的入世心态。如他说:“夫茧缫以为丝,织为缣纨,缋以黼黻,则王侯服之;人学为礼仪,丝(饰)以文藻,而世人荣之。”(96)蚕茧待缫,才能织成精细的绢绸并制成漂亮的礼服;人待学习才能熟知礼仪并陶冶文明。但“王侯服之”、“世人荣之”,则反映了刘昼并不回避学习的目的之一,便是“假学以光身”。这些思想都明显违背道家理念,然而却符合儒家精神。

有学者认为,《刘子》讲“至道无言”,明显是指老、庄之道,《文心》讲“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则是儒家之道、儒家之文。一儒一道,倾向分明。(97)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仅就《刘子·崇学章》就得不出上述结论。刘昼“因学以鉴道”与刘勰“因文以明道”,二者都讲“道”。他们所讲的“道”,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决不局限于某一家的“道”。因此在《崇学章》中,刘昼所讲的道,应该既包含道家之道,又包含儒家之道。因为在刘昼看来,无论是道家之道还是儒家之道,都需要通过学习来获得。这里,刘昼所强调的乃是“学习”本身的价值和意义,而非辨别什么道可以学习,什么道不可以学习。这才可以称得上是“崇学”而非“崇道”,但这并不排除“崇学”之“学”的内容,在《崇学章》中,刘昼所推崇的“学”,基本上是指儒家之学。由此亦可反映他的儒学立场。他说:

青出于蓝而青于蓝,染使然也;冰由于水而冷于水,寒使然也;镜出于金而明于金,莹使然也;戎夷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语,教使然也。山抱玉而草木润焉,川珠而岸不枯焉,口内滋味而百节肥焉,心受典诰而五性通焉。故不登峻岭,不知天之高,不瞰深谷,不知地之厚;不游六艺,不知智之深。远而光华者,饰也;近而愈明者,学也。(98)

前面已引有“人学为礼仪”,此处又有“心受典诰而五性通”、“不游六艺不知智之深”等。“礼仪”、“典诰”、“六艺”,无疑皆为儒家文献,此即刘昼“崇学”之学的具体内容。由此亦可见,刘昼“因学鉴道”的命题及其所鉴之道的内涵,不仅以儒家“典诰”或“六艺”中的仁义礼智为主,且强调这些经典对人文、人性(五性)、智慧的开发润泽作用。因此,“因学鉴道”不仅包含学习本身,同时也包含所学的内容,二者在刘昼的这一命题中应该是统一的。也即是说,“因学鉴道”之道,虽可包含道家之道,但在刘昼的思想言行中,关注更多的是儒家之道。这也是他推崇孔子的主要原因。他说:

人不涉学,犹心之聋盲,不知远祈明师,以攻心术,性之蔽也。故宣尼临殁,手不释卷;仲舒垂卒,口不辍诵;有子恶卧,自焠其掌;苏生患睡,亲锥其股。以圣贤之性,犹好学无倦,矧伊庸人而可怠哉!(99)

这条材料,可归纳为两个问题:一是强调“涉学”的重要性。人如果不涉学,就如同聋盲。“耳形完而听不闻者,聋也;目形全而视不见者,盲也”。即使有先天完好的听力和视力,但不经过后天的学习努力,也无法造就人才。也就是说,人的心性之蔽,主要是不学造成的。第二,以历史上的孔子、董仲舒、苏秦为例,证明学习对造就人才的重要性。这里,刘昼推许孔子为圣,董、苏为贤,表明刘昼对儒家宗师孔子的态度,是对魏晋以降,孔、老孰圣问题的回应。

刘昼“因学鉴道”的思想,对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亦有回应。如前文所引:“至道无言,非立言无以明其理;大象无形,非立形无以测其奥。道象之妙,非言不传;传言之妙,非学不精。”只有承认言可以尽意,“因学鉴道”方有可能。因此,刘昼明确地表达了对“言意之辨”所持的立场。他说:

言以绎理,理为言本;名以订实,实为名源。有理无言,则理不可明;有实无名,则实不可辨。理由言明,而言非理也;实由名辨,而名非实也。今信言以弃理,非得理者也,信名而略实,非得实者也。故明者课言以寻理,不遗理而著言;执名以责实,不弃实以存名,然则言理兼通而名实俱正。……是以古人必慎传名,近审其词,远取诸理,不使名害于实,实隐于名。故名无所容其伪,实无所蔽其真,此谓正名也。(100)

这里,刘昼阐述了言与理、名与实的辩证关系,认为言是用来阐发义理的,如果无言,则义理就得不到揭示;义理虽然要由语言来阐发,但言词本身并非义理。同样,客观事物要由概念来分辨,而概念本身又非客观事物。因此,如果一味地相信言辞,就得不到义理;一味地相信概念而忽视事实,就得不到事物的真相。正确的方法或态度,应该是既考求概念以找出义理,又不能丢弃义理而专著言词;既根据概念去探求事实,又不能不顾事实真相而固守概念。刘昼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言理兼通而名实俱正”。

显然,刘昼的这些说法,与玄学家的“得意忘言”、“得意忘象”及“言不尽意”等观点大异其趣。其“言理兼通而名实俱正”的言可以尽意论,构成其“因学鉴道”的方法论基础。

同时,刘昼推论孔子为圣,不仅指孔子好学,手不释卷,而且蕴涵孔子之所学,皆属“典诰”、“六艺”之类,此谓好学与所学的统一,亦与玄学家盛称孔子为“圣人体无”有本质差别。这种差别可从他们的人性理论中找到根据。

以王弼为代表的玄学家的人性论,多源于道家,即“万物以自然为性”。把这种人性论运用到学,则有老子“绝学无忧”、“绝圣弃智”之论。王弼注“绝学无忧”云:“然则学求益所能,而进其智者也。若将无欲而足,何求于益?不知而中,何求于进?”(101)在道家或王弼看来,学是为了求能求进,专务外饰,根本违背了“因而不为”、“顺而不失”、“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人性自然。因此,“自然已足,益之则忧”,此即“绝学无忧”之大义。而刘昼的人性论,基本上是儒家传统,用此主张,“人性虽敏,必藉善言,以成德行”,“人性美而不鉴道者,不学也”。(102)因此要鉴道、明道,则必须学而无已。

(三)人性惠论

如前文所述,刘昼的“因学鉴道”论与其言尽意论及人性论都有密切关系,三者在逻辑上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但在以往的研究中,对刘昼的人性理论关注不多,有些研究对这个问题有许多误解或不确之处。之所以如此,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刘子》一书本身的原因,即刘昼对问题的论述不够集中,思想理论不够深刻、也不够严谨。二是研究者的原因,以往的研究,往往多从语言、文字上评论其优劣,而忽视语言文字背后所蕴涵的思想与逻辑。因此,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而不能认真玩味,甚至没有读懂《刘子》原文便妄下断语。其中,对刘昼人性论的理解尤其如此。

《刘子》一书,在其《清神》、《防欲》、《去情》、《韬光》等被认为是“归心道家”的诸篇中,多是借用道家语言讲养生,并未更多地涉及人性论问题。其中,仅有“情出于性而情违性”一语,涉及人性论问题。而此句亦已多少透露出刘昼人性论的端倪,即认为性与情有别,虽然情出于性,且一旦“出”之,便与性不同。不仅不同,且与性相违。他所以主张“去情”,即认为情之为物,安于所欲,乃是因人的欲望而起。因此性是静的,情是动的,故“林之性静,所以动者,风摇之也;水之性清,所以浊者,土浑之也;人之性贞,所以邪者,欲眩之也”。(103)

这里刘昼用“林之性静”喻“人之性静”,以推出“人之性贞,所以邪者,欲眩之也”的结论。可见,刘昼以“贞”论性,以邪论情,可概括为“性贞情邪”。但何谓“性贞”?刘昼并没有十分明确地论证。但仔细玩味《刘子》一书,还是可以找到答案。首先,刘昼继承了儒家“人禽之别”的说法,认为人性与禽兽之性是不同的。他说:

累榭洞房,珠簾玉扆,人之所悦也,鸟入而忧;耸石巉岩,轮菌纠结,猨狖之所便也,人上而慄;五韺六,咸池箫韶,人之所乐也,兽闻而振;悬濑碧潭,澜波汹涌,鱼龙之所安也,人入而畏。飞鼯甘烟,走貊美铁,日嗜蛇,人好刍豢。鸟兽与人受性既殊,形质亦异,所居隔绝,嗜好不同,未足怪也。(104)

这里,刘昼从居处、音声、食物三个方面,形象地阐述了人与禽兽的不同感受和嗜好,得出“鸟兽与人受性既殊”的结论。表面看,此段文字的表达形式,脱胎于《庄子·齐物论》,但文字背后所表达的思想却与庄子不同。庄子在《齐物论》中借人与禽兽以居处、美食、美色的不同感受,论证事物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相对性。而刘昼却借此表达了人性与禽兽之性的差异性,即人与禽兽的不同,乃在于“受性既殊,所居隔绝”,故“嗜好不同,未足怪也”。

人禽之性既别,那么人性的涵义究竟如何?刘昼认为,人性是先天形成的,但又必须经过后天的加工,人性才能显现出来,这有如“金性苞水,木性藏火”,若不加“钻”、“炼”,水、火不能自发产生。“故炼金则水出,钻木而火生。人能务学,钻炼其性,则才惠发矣”(105)。又说:“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纯钧;楚柘质劲,必资榜檠,以成弴弓;人性虽敏,必借善言,以成德行。”(106)这是说,原有的质性只能提供成务成德的基础,要使其质性得以实现,还必须通过后天努力。但就人之质性来说,刘昼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吴簳质劲,非筈羽而不美;越剑性利,非淬砺而不铦;人性惠,非积学而不成。”(107)

这里,刘昼提出了“人性惠”的命题。按《说文》:“,慧也。从言,圜省口为声。”《玉篇·言部》亦云:“,慧也。”又《广韵·仙韵》:“,智也。”可见,之本义为慧、智,可构成慧、智慧等同义复合词。再看“惠”字,傅亚庶《刘子校释》对“惠”的解释,引王叔岷:“‘惠’、‘慧’古通”,“‘惠’为复语。”(108)若按这种解释,本有慧义,惠亦为慧,那么,“人性惠”的内涵则仅为一个“慧”字。这不免拘限了这一命题的实际内涵,且不能仅仅根据宋本“人性惠”,为“人性慧”,即得出“惠、慧古通”或“惠为复语”的结论。这里,“惠”字当做本字解。

《说文》:“惠,仁也。”《书·皋陶谟》:“安民则惠。”蔡沈注:“惠,仁之爱也。”《论语·公冶长》:“其养民也惠。”刘宝楠正义:“惠者,仁也。”又《尔雅·释古下》:“惠,爱也。”《诗·邶风·北风》:“惠而好我,携手同行。”毛传:“惠,爱也。”又《尔雅·释言》:“惠,顺也。”《汉书·艺文志》:“德胜不祥,义厌不惠。”颜师古注:“惠,顺也。”又《礼记·表记》:“节以一惠。”郑玄注:“惠,犹善也。”可见,“惠”与“慧”虽古通,但其本字的普遍性涵义,却应是仁爱、和顺、良善等义。据此,刘昼“人性惠”的命题,其涵义即为智、仁、善、顺等内容,明显地表现为儒家的人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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