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出书版)》作者:[加]梁鹤年【完结】 >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出书版)》作者:[加]梁鹤年.txt

第十二章

作者:加-梁鹤年 当前章节:1031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做梦的笛卡尔带出“天赋理念”

法国的笛卡尔开创理性主义,以找寻纯、确、稳的真知为己任。

理性主义着重心法,认为对真(存在)的认识要靠开发早已存在于人的思想里的天赋理念,求真是个发掘性的工程。“理性主义”三杰——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对世界的秩序与和谐都是乐观的。

在法国,内乱是宗教为名,世族争权为实,是一场赤裸裸的权力斗争:没有立场,只有利益,没有原则,只有权术。这无奈的环境却剌激出一种乐观的思维,在暧昧和功利的世界里找寻纯、确、稳的“真”。笛卡尔两本经典面世——1637年的《论方法》和1641年的《第一哲学沉思》(Meditaions on First Philosophy,下文简称《沉思》),把西方人的思维带入“现代”。

笛卡尔(1596—1650)是现代哲学的第一人:“我思,故我在”是现代哲学的第一炮;“笛卡尔方法”是现代科学分析方法的蓝本;解析几何是现代数学摆脱古典数学的开始。他来自哪里?他要把我们带向哪里?

笛卡尔少年上学时就已不满当时喋喋不休的经院派的论证和争辩(见第一篇第四章),决定“读社会的书”。他最大的苦恼是认识到自己知识不统一、不稳定。他最推崇数学知识的纯(necessary,必然)、确(precise,精准)、稳(certain,肯定),特别是几何。他希望有一天会找到一种可以跟数学一样纯、确、稳,并可以统一所有学问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知识”。他最大的困扰是官能(senses)的不可靠。他认为我们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这外在世界在我们的思想中产生的“形象”。官能不能保证我思想中的形象与外在的世界是完全吻合的。他以蜡为例,把蜡靠近火,它的形状、大小、颜色、气味都完全改变,但仍是蜡。所以他认为官能不能掌握蜡的真义(nature或essence),要靠思想(mind)。

1619年,欧洲三十年战争刚开始。23岁的笛卡尔投身哈布斯堡世族领导下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巴伐利亚(Bawria,德国南部)大公旗帜之下,当了个小军官。他的部队驻在乌尔姆(Ulm)过冬。11月11日是圣马丁节——在天主教传统里,圣马丁被崇为护佑法国、护佑军人的主保圣人,因此是宗教大节,节前要斋戒。笛卡尔空着肚子,独自一个人睡着了,做起梦来。他做了三个梦。第三个梦中所见,影响了他一生,也影响了整个西方文明。

梦中,他冒着风前往教堂。路上正要与一人打招呼,一阵狂风把他刮到教堂的墙边。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害怕极了。接着是电闪和雷鸣,黑暗房间里火花噼啪。他看见两本书。一本是字典——他打开一看,觉得平平无奇,也好像没有大用,一本是诗集——这里,他看到了哲学与智慧的结合!他后来是这样解梦的:字典是枯燥的、没有活力的知识杂烩,诗人比哲学家更有分量,更有意义,更能表达;诗人的智慧来自灵感与想象,比起哲学家的说理,这些灵感与想象就像燧石中的火种,更能轻易地直接击出智慧的火花。他认为这是神给他的使命,也使他对他的推理充满信心。极端严谨的笛卡尔理性,却是来自一个梦境的追求。难道这也是人类思想史的异数?

他从数学出发,特别是数学的“方法”。他认为,如果精确地运用数学的演绎法,我们就不会在追求真知识上迷失方向。这一点绝对是亚里士多德的推理思路,是真理“唯一”的逻辑基础。笛卡尔把知识形容成一棵树,它的根是基础,干是支柱,枝蔓是生存与繁殖的工具。根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也就是有关我(人)、神、世界的真义。干是物理学(physics),也称自然科学,是有关宇宙万物的数量与活动的规律。枝蔓是实用科学,主要是伦理学、动力学和医学,是有关人类主宰万物的工具、史学家一般认为理性主义三杰是笛卡尔、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1632—1677)和莱布尼兹(Gottfried Leibniz,1646—1716)。在历史上他们是前后相继的:笛卡尔是欧洲三十年战争期内,封建崩溃、绝对君权未兴的青黄不接时代,斯宾诺莎是三十年战争之后,传统宗教(包括新教与旧教)再不能凝聚人心的时代,莱布尼兹是封建被绝对君权取代的时代,也是科学与宗教的竞赛趋向白热化的时代。因此,他们对真与求真的演绎并不完全一致,他们的伦理观和政治观也有不同。但是,他们对理性的向往与追求是一致的。最突出的是,三人的命运都是坎坷的;但最难得的是,三人对宇宙、对人性都是乐观的。

笛卡尔一生当教书匠,在学校被排挤,出版的书在世时都被禁。斯宾诺莎被称“哲学家的哲学家”,情操高尚,不求名利,靠磨玻璃镜片谋生。疑因吸入玻璃末,44岁就去世。他生为犹太人,但被逐出犹太团体。他的著作也是在世时被禁。莱布尼兹是个通才,既理论又实际,但仕途多蹇,做了大事,未能做到大官。虽然著作等身,但都要等到身后才能出版。他生前出版的“微积分”论文,竟然引出与牛顿相争的大风波,结果含冤而终。

以下把理性主义的思维分为格物与致知、修身、治国几个方面来讨论,以笛卡尔为主,再补充上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的贡献。

格物、致知

在三十年战争世界大乱的环境中,笛卡尔目睹战场上的杀戮,政坛上的反复,他怎能不向往安宁和稳定,怎能不向往超越官能的真知?他追求一套包罗、统一所有知识的“科学”(在当时,“科学”就是知识的代名词)。他为自己“发明”了一套求知(求真)的方法,就是有名的“笛卡尔方法”。

这方法有两个思考的规则:“直觉”(intuition)是纯理性之光,透过一个清晰而留心(uncluttered and attentive)的思维而产生的一种清楚而分明(clear and distinct)、无可置疑的理念(ideas);“演绎”是从已确定的真去推理(inference)。他又发明了“分析法”:把要处理的问题按需要尽量细分,逐个解答。在《论方法》(第二部)中他提出四条守则。1、“任何不是我清楚知道是真的东西,我不会接受。就是说,我小心避开鲁妄和偏见。除非在我思想中这东西是清楚而分明地显示出来、无可置疑,否则我不能肯定我是真的明白了”;2、“把我要思考的每一个难题尽可能去细分,以期更好解答”,3、“有秩序地思考。即使看起来不相干的事物都具它们之间的秩序。从最简单的、最容易知道的开始,一步一步地攀登上最复杂的知识”;4、“用最完全的计算、最广泛的检验,来保证我不遗漏任何东西”。

他用的手法是“怀疑”——以不断提出怀疑去达到“不可置疑”的真知。他的起点是:既然官能是可疑的,我们就不可以依赖官能去追求“不可置疑”的真知。他把怀疑推到极限——假如有这样的一个“万能妖魔”(evilgenius),它创造我,但又要欺骗我,于是,它刻意塑造我的官能和理智,使任何我以为是真的东西其实都是假的。在这个极度怀疑的假设下,笛卡尔推理出“我思,故我在”是唯一“不可置疑”的真知——当我思想“我存在”这理念的一刻,我的思想肯定存在。那么,这个可以思想的我就肯定存在,因此,我肯定是存在。笛卡尔给“思”的定义是“思想就是在我意识中我可以马上意识到的理念”。就算这个万能妖魔要骗我,也得需要我的存在,才可以骗我。因此,我的存在就由我可以思想证实了。笛卡尔不只要证明“我”的存在。“我思,故我在”更重要的意义是“我思”的存在。在这前提下,“我思”固然是“我在”,但所有的“存在”都是要由“我思”去证明。因此,内在的“我思”是求真(求知)的唯一途径。

从此,西方文化加上了一个新的基因——人的意识(human consciousness)。这个新基因有两个层面:“我思”的“我”,肯定了“个人”的地位;“我思”的“思”建立了“意识”的重要。这个“个人意识”是现代哲学与上古哲学和中古神学的分水岭。“个人的所思”决定一切就是“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一(另一个基础是“个人的经验”决定一切,下面第十四章会谈到)。

我们不要混淆笛卡尔的求真方法和他的求真目的。他的极度怀疑的求真方法绝不是消极的否定。他是要用这方法来建立不可置疑的真知——一个确定的、稳定的知识基础去解释世界。因此,“我思,故我在”既是极度怀疑的终点,但也是理性世界的起点。

笛卡尔为自己证实了“我”存在。但物质世界是否存在?为此,笛卡尔要建立一个独立于笛卡尔个人的“存在”,而这个“存在”要有足够的分量去支撑整个物质世界的存在。于是,他用“我思”来推理“神”的存在——当我思神的时候,我思的神是无限的和完美的。但是,“有限的和有缺陷的我”怎能思想出一个“无限和完美的神”?除非这个神早已存在,而且把“无限和完美”的“理念”烙印在我的思想里。为此,神一定是已存在,而且是独立于我的。

接下来,笛卡尔推理出物质世界的存在——神既存在,神既完美,因此,他不会骗我,不可能是那个万能恶魔。那么,作为神的受造物,由我的思想“直觉”地、“清楚而分明”地鉴辨出来的东西,一定是真实和肯定的。我的思想“直觉”地告诉我,我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完全来自我之外。那么,我的结论就是一个独立于我的物质世界肯定存在。

笛卡尔的《沉思》开场白是这样的:“这几年来,我开始明白我年轻时接受了多少似是而非的知识,在这些知识上我建造了多少不尽不实的意见。我知道如果我要建立任何确实和稳定的道理,就一定要把这些知识一扫而清,从头再来。”《沉思》最后则是:“我再不担心那些通过我的官能所接触的事物是虚假的。相反的,我这几天的极端怀疑实在是荒谬。这些我要抛弃了。”他的“直觉辨真法”使他对官能所接触的东西有了可靠的方法去辨别虚实。他认识到物质世界中,万物皆因果相关、息息相关。

笛卡尔追求的“理念”,并不是随便想想而得出来的东西,而是经过他要求极高的“直觉”鉴辨出来的东西。这些也是笛卡尔有名的“天赋理念”(innate ideas)——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这些可以说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天赋范式:对真或存在的一种直觉式的认识。再推理下去就是这些天赋理念应该是人人都有、人人都同。这些,上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认知状态”,下开启了康德的“先验”。其实,这也回应了他求真的梦境:这些天赋理念就像他梦中看见的诗篇,“灵感与想象就像燧石中的火种……直接击出智慧的火花”。

斯诺宾沙跟笛卡尔一样,问的是“存在的是什么?”(what is?)。他的答案是,“质”(substancet;也就是“真”,reality)。质有其属性(attributes),即质的内涵(essence of substance);质有其形态(modes),即质的变化。就是说,质可以存在于或寄生于不同的形态。他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人类)是同一个质,受同一套因果关系支配。也可以称之为万物一真。神和自然(nature)是我们给这个的质所起的两个不同的名字。他(它)是宇宙的“基础”(that which stands beneath)。万物只不过是他的某一种形态或变化而已(modifications,与形态的modes字是同一字源,也可译作变形)。他(它)决定万物的存在和万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斯宾诺莎的神不是传统宗教所信仰的、按他自己的旨意去支配宇宙的神。而是一个由万物组成,没有个性(without personality)、没有自决(without deterministic)的“系统”(有点天人合一的意味,但没有天人合一的诗味)。但他坚信宇宙是完全“秩序和统一”的(orderandunity)。这些理念构成日后“泛神主义”(Pantheism)的基础。

斯宾诺莎是个绝对的“决定论者”(determinist),认为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是必然的、无可避免的。这必然性来自因果制约性。单凭经验,我们的科学不能掌获无限复杂的宇宙。来自官能的知识有实用,但不足暴露“真”相。理性才可帮助我们认识宇宙的因果链锁。

至于莱布尼兹,他的最大补充是“充分理由”(sufficient reason):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充分的理由,而且往往只有神才晓得这些理由。他的神是个数学家,以“最优化”的理念(optimization)来创造和维持这世界——在无数的、可能存在的世界之中,这个世界里的“不可避免的恶事”(necessary evil)的总和是最低的。

莱布尼兹相信人类的理性可以数学化,而数学化的理性可以解决很多意见上的分歧。罗素形容他是亚里士多德以来最重要的逻辑学家。他的哲学原则归纳起来只有两条:人类所有的理念(ideas)都是由很小一撮的简单理念组合而成的,这些简单理念是人类“思想的字母”(alphabet of thoughts),在我们思想中这些简单理念会按着一致性和对等性(uniform and symmetrical)的原则不断组合,产生复杂理念,有如算术中的乘数原则。

综合三人的思路,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古典理性主义的宇宙观是乐观的。宇宙是美好的,有秩序、有规律。纯、确、稳的真是存在的,是可以寻找的。寻找的方法是内省和演绎,寻找的方向是内在的天赋理念,人人都有。

修身

笛卡尔虽然没有系统的伦理学,但他的修身心法紧随他的宇宙观,而且很鲜明、很古典,尤其是在灵性与肉欲的关系上,很像希腊古哲柏拉图。作为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的宗教信念是:最终的快乐是依赖神恩去思考神的伟大。他强调此生也可得快乐。因此,他的伦理原则是:“爱生命,但不怕死亡。”“罪恶”(vice)来自“生病的思想”,但我们从未有过“真正健康的思想”。求知就是“指导我们的思想在任何事情上会作出真实和正确(true and sound)的判断”。求知的果实是“舒适的生命”,因为“从思考真理而得来的享受是此生中唯一绝无痛苦的完全快乐”。因此,栽培“思考真理和正确判断”以求达到“真正健康的思想”就是哲学(求知)的使命。

笛卡尔的修身原则可归纳如下:“快乐”就是灵魂(思想)的安宁和满足。这安宁和满足牵涉到理性和意志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尽力去求知来肯定正确的行动方针,如有需要,就应参考既定的法律和风俗。在方法上,他有以下建议:1、在分辨真、伪的时候一定要完全依靠理性。在清楚和分明的鉴辨下,意志一定会同意理性。但有限的理性不足辨明一切,在未辨明之前,意志无须下判断。我们可以无限期地不作出决定,直到有充分和肯定的真知。2、在分辨善、恶的时候,理性一定不够用,但行动仍要进行。

在此情况下,应有的立场就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坚持要有清楚真理才做出行动。从此引申出的最高德行就是,“我们的理性无须完全无误,只需我们的良心知道在最佳判断之下,果断地做出行动”。果断和坚定才是关键。

“德行”(virtue)会保证我们的目标正确,“智慧”(wisdom),特别是处世的智慧(practical wisdom)会保证我们的方法正确。最高的道德是“慷慨”(generosity)。一个慷慨的人知道什么原因(因为他有智慧)和什么行为(因为他有德行)会使他觉得自豪或自惭。最高的智慧会使他“知道”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他的,他真正拥有的只是“自由”去使用他所拥有的东西,最高的德行会使他“感觉”到自己内在的坚强和一贯的决心去慷慨地运用他拥有的东西。

斯宾诺莎有不同的见解,他绝对否定理性(斯宾诺莎用reason—词,也可译作理知)可以克制情绪(passion)。理性使我们渴求真相,但官能与经验不能满足这渴求,于是,我们就有了情绪。他认为任何情绪只可以用另一种更强的情绪去替代或克服。他提出“主动性情绪”(active passion)和“被动性情绪”(passive passion)之别:前者是通过了理性而明白过来的,后者则不然。他还认为,通过理性我们可以认识被动性情绪的真正成因,进而把它提升为主动性情绪。人也就更“自由”了。

笛卡尔把意志放在理性之下,认为意志会随着理性走。只要理性的辨别是淸楚,意志“必然”会同意,有点像“知难行易”的道理。但斯宾诺莎就断然地否定意志自由。他认为,由于我们不可能完全明白“存在”的复杂因果链锁,因此人类有意志自由的虚像,因为人类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欲念,但又不会知道这些欲念和带出的行为实在是由于某些无可避免的因果链锁。因此,我们误会我们有自由去选择。斯宾诺莎认为人类的自然倾向是保存他的基本本质(essential being),在他的伦理观里,“德行”(virtue)被定义为一个人如何理性地去成功保存“人”的本质。追求最高德行的秘诀是:对神/自然/宇宙越认识就越不受情绪的困扰,这也就是越完美和越幸福(blessed)的存在,因为我们明白了情绪的成因。

莱布尼兹的伦理观则完全是来自他乐观的宇宙观。他的“充分理由”理念使他认定这世界有“前定和谐”(pre-established harmony):每件东西都拥有合适它的本性(appropriate nature),不同的东西都会按其不同本性在适当的时与地各自做出适当的行为。它们之间没有互相左右、牵引、影响、作用。玻璃杯掉在地上会破碎是因为这个杯“知道”它碰到了地应该裂开,而不是因为它与地的碰撞“迫使”它破裂。前定和谐引出两个理念,“乐观”(optimism)和“丰富”(plenitude),因为神永远会作出最好的选择。世上好像有很多不完美(apparent imperfection),但这世界仍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佳(optimal)的一个。这世界一定是完美的,因为它是由一个完美的神创造的,因此“我们生存在最佳的世界”(We live in the best of possible worlds)。

莱布尼兹的神是个创造者,以理性去维持宇宙的秩序,并不停地把他的创造物推向完美。这点差不多全是亚里士多德的“成形”思路(见第一篇第四章)。他的伦理观是人应该融洽地(coherent)生活在天然之法之中,在实践上,这就是叫人以理性去创造一个有秩序的社会。这完全是宗教上“神以自己的肖像去创造人”的意思。莱布尼兹认为人类最高的权利,也就是快乐的泉源,就是对神的“虔敬”(piety)——按神的完美去生活得完美。次之,就是公平(equality):不损人(commutative justice)、公平分配(distributive justice)。前者可避灾难,后者使人快乐。从低的道德台阶走向更高的道德台阶就是从对别人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走向对别人好就等于对自己好。

综合以上,古典理性主义伦理观的特色就是乐观,先是对神、对宇宙的乐观,继而是对自己、人类的乐观。

治国

笛卡尔多次表示“不谈政治”,因此,他的政见只有在他的《论方法》、《沉思》和与人交往(特别是波西米亚的伊丽莎白公主)的书信中看到一鳞半爪。对他来说,政治的事情,不是他求真的对象,因为政治主要是“经验”的东西。但他也有一些“政见”,如接受已建立的权威,只有君主和他委任的人才可规范人民的道德——这里他有点“君权神授”的倾向,一个明智的统治者比民主好,简单法律比繁杂法律好,就算“最轻微的改革都是复杂和危险的,政治习惯比政治智慧更有助避开和纠正错误”。

笛卡尔的最高政治理想来自他伦理观中最主要的一条:慷慨,一种出于理性的自由与民主。慷慨不但是个人道德的理想,也是社会道德的理想。在笛卡尔的定义之下,一个慷慨的人会相信其他人都可以有跟他一样有智慧与德行,也就是都可以跟他一样的慷慨。这点,笛卡尔在早于康德的两百多年就已找到了最高政治道德的端倪——理性的意志、自由的意志是泛人类的。

莱布尼兹也是保守的,但他跟笛卡尔的时代不同。他生于路易十四的年代,亲眼看见绝对君权产生出的“开明独裁”(enlightened despot)是什么样子的。他当然不赞成绝对君权,但他也不提倡君主立宪。他的时代已远离三十年战争,但宗教镇压和宗教之争不绝。他痛恨宗教家煽动人民暴力。他的伦理观是对神虔敬、对人公平,后者是他政治观的基础:国家的责任就是把公平演绎成法律。但他认为普世公平(universal justice)就只可以从敬神中找到。他更把理性用在政治上,建议创立一套包罗所有的科学资料库,用他的“思想的字母”和他发明的演算机去促成政治与宗教的统一。

综合以上,古典理性主义政治观的特色是保守中带浪漫。保守是出于理性——破旧立新往往得不偿失,浪漫也是理性的——个人慷慨会驱动全社会慷慨。

“我思”是17世纪下半叶和18世纪上半叶的西方主流,是“思想自主”的基础。它有两方面:肯定个人、否定经验。前者是拒抗权势(别人的思想),后者是抗拒传统(前人的经验)。这瓦解了中古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的哲学与神学的统一。阿奎那时代,文艺复兴带来的古籍、引发的新思使人发现在神学上和教义上有许多矛盾的地方。阿奎那努力想以哲学(科学,包括逻辑)去诠释和支持一套统一的神学,这需要一套统一的哲学思路为先决条件。但笛卡尔的“我思”动摇了哲学思路的统一性。

笛卡尔的哲学是建立在“有思的个人”(thinking-self)的理念上。他的极度质疑是用来追寻个人的存在,开启了以“意识”(consciouness)为基础的现代思路。不同的我有不同的思,每个思都有同等的理性地位和价值。那么,思怎能统一?当然,他的天赋理念意味着人人可有,他的息息相关意味着凡事必然。也就是说,不同的我虽有不同的思,但对真的认识总会殊途同归。

随着法国称霸欧洲,整个17世纪都以理性主义为主流。但一道暗流悄悄地在对岸的英伦凝聚,终产生出英国特色的经验主义。

◎这与日后经验主义(Empiricism)的思路刚好相反。经验主义从实用科学出发,观察万物,以归纳法推理,找出万物的定律:然后思量我、神、世界的真义。

◎斯宾诺莎稍后于笛卡尔,祖籍葡萄牙,犹太人,父亲年幼时举家移居荷兰。他学问高,但不求名利,拒绝高等学府或政府职位,父母遗产全数留给妹妹。年轻时因对犹太教义有异见,被驱逐出当地犹太团体,开始对笛卡尔理论感兴趣。他生前只出版过两本书,其中之一就叫《笛卡尔哲学原理》(1663)。他的“神一政论”(Theological-Political Treatise,1670)引起大争议(甚至被另一位“理性主义”大师莱布尼兹严厉批判),被迫停止发表。但当时的阿姆斯特丹(与鹿特丹)已经是个富有、自由和国际化的大都会,替代了较早文艺复兴时期的地中海的商埠,斯宾诺莎的圈子更都是当时的“开明分子”。可能他的其他作品(包括名著《伦理》[Ethics])还要到死后才经朋友偷偷出版。

◎有人批评说这只不过是笛卡尔为哲学理解不能到达的知识源头起个名字而已。但笛卡尔关注的并不是名字,而是一种思想的“自律心法”,让人们尝试走他走过的道路。“清晰”、“留心”、“清楚”、“分明”都没有,也不可能有绝对的定义。正确的演绎是“越清晰”、“越留心”、“越清楚”、“越分明”就会“越无可置疑”,也即是“越真的知识”。因此,笛卡尔的“真”是相对(人人不同)的绝对(每个人自己都可以绝对肯定)。但他又提出“天赋理念”(innate ideas)的理论,暗示不同的人会得出相同的“真”。

◎莱布尼兹说:“确定我们理解对与错的唯一办法是把它弄得像数学一样的确实。这样,我们可以马上发现我们的错误。如果各人持不同意见,我们可以简单地指出:无须争辩,让我们核算出来,看谁对。”那时他已开始考虑“思维代数”(algebra of thoughts)。他的笔记要到19世纪后才“被发现”,已晚于19世纪中的“形式逻辑”(formal logic)的布尔(George Boole)和德·摩根(DeMorgan),甚至19世纪末实用主义的创始人皮尔斯(Charles Peirce)。

◎莱布尼兹可能是欧洲第一个对中国文化真有兴趣的大思想家。他的认识主要来自传教士的著作,以及与他们来往的书信。他认为儒家的伦理传统大可供欧洲人学习。他曾研究中国字是否不自觉地包含了他的“思想的字母”。他着迷于《易经》,认为它与他的“二进数字”(binary numbers)不谋而合,包含着高深的、数学化的理性。

◎他对宗教的虔诚,学问上的修养,做人的谦逊,感动过很多人。瑞典的克里斯蒂娜女王请他做她的导师,他悉心指导两年,特别探讨意志是否自由和神的无限完美。他在瑞典去世后,女王决心改蒂天主教,并因此放弃了王位。

◎斯宾诺莎是个彻底的“决定论”者,认为我们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我们对自己行为的“无自决” 和“不自主”的认识多少而已。如果我们能够提升这些认识,我们会更“自由”,更像神。其实,这思路跟大乘佛教有点相似。大乘有“缘起性空”的思想,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出现,都是有因由(因缘)的。认识因缘使人对万变世事更坦然,生活得更“自由”。这是佛家智慧(般若)的基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