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原则的英国内争产出悲观、功利的经验主义
英国在欧洲的宗教战争之中大部分时间置身事外,但国内的政局则因宗教改革变得极为复杂。亨利八世因个人私事和国家大事脱离罗马天主教,另组英国国教,属温和改革。从此,英国内部有天主教、国教(温和改革派)与清教(激进改革派)三个宗教派别。政治上,国王与国会之间因权力的分配(特别是税收)斗得很剧烈,产生保王派与国会派之争。三个宗教派别、两个政治团体,再加上历任国王都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本身政权的合法性,还有苏格兰与爱尔兰的介入,引发出一场残酷的内战。英国人害怕了。对人性悲观、对原则恐惧驱使英国人对“真”进行反思,走上英国特色的现实、功利,以妥协去调解对原则的坚持。
在欧洲动荡的百年中,大部分时间英国好像置身事外。其实,当时它的内部是乱得不得了的。从亨利八世脱离罗马天主教开始,王位的继承与各宗教派别之争就是英国一切政治的背景。但与法国和欧洲诸国的继位之争不同,英国没有世族与世族之间的斗争(玫瑰战争是最后一次,见第一篇第七章)。但是,如果在同一个世族中,有人奉天主教,有人是改革派,谁应坐上王位?为此,王位的继承就有了争议。从前,合法与否由教会做主,但现今国王就是教主,独行独断怎会令人心服。因此,以国会来平衡国王的权力逐渐成为英国的政治方向。这引发出国会与国王孰轻孰重的意识形态之争。欧洲在三十年战争结束而稍有喘息之时(1648),英国的内战正打得惨烈(1642—1660)。这是国会与国王之战,但又渗进了天主教、国教(温和改革)和清教(激进改革)之争。内战前的混乱、内战中的残酷、两败俱伤的惨痛使大家向往稳定、接受妥协,在国王与国会之间、在各宗教之间找平衡。这个大环境,也就是在互不相让的原则冲突中寻求妥协,驱使英国走上经验主义。
第一篇的第六章与第七章,分别讨论了英国在百年战争(1337—1453)和玫瑰战争(War of the Rose,1455—1487)中的成长过程。现在我们往前看看英国的原貌,再往后看看英国在宗教改革之后的发展,这样才可以看到英国民族特性的成形历程和走向现代的轨迹。
恺撒大帝于公元前55—前54年攻打不列颠(Britain)南部。退兵后,不列颠回到不列颠人(Britons)手里。到了5世纪,罗马帝国崩溃,原住不列颠人失去罗马的保护,要自己应付外敌入侵,包括来自爱尔兰的盖尔人(Gaels)、苏格兰的皮克特人(Piets)和德国西北的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s)。其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最成功。虽然不列颠人力拒,但到了6世纪末,盎格鲁——撒克逊人已占有现今英国东部,不列颠人退到西部。对峙一直维持到9世纪。至此,不列颠人与撒克逊人同化。
七、八世纪的英国(那时只是英格兰)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王国,互有讨伐。其中有七个较大王国,因此又称“七国时代”(Heptarchy),那时英国人开始皈依天主教。8世纪末,维京人(Vikings,来自挪威、丹麦)开始入侵,在盎格鲁-撤克逊人地区占城(包括大的修道院)、夺地、建国。原有的诸国结盟拒抗,促成日后英国的统一。又经过世族之间的姻亲、继承和武力兼并,英国开始成形。10世纪末,丹麦维京人大举来犯,击败英格兰诸国而称王。11世纪中,属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在位期1042—1066)继承王位,英国回归盘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为要巩固王位,爱德华要与其他的盎格鲁-撒克逊世族周旋,遂邀请西法兰西亚的诺曼人来支持他。他死后无嗣,王位悬空,想争夺王位的包括丹麦、挪威、诺曼和盎格鲁-撒克逊的世族们。诺曼大公威廉兴兵进犯英国,在英国东南部的黑斯廷斯(Hastings)—役大捷。1066年圣诞日加冕为王,称“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现今的英国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不到二十年,传统统治阶层和地主全被诺曼人,特别是有军功的诺曼武士贵族(barons)取代,教会高级神职人员也全是诺曼人。法文成为官方语言。
在如此复杂的权力分布和民族组合下,中世纪的英国不断内争、外战,间有民变。世族(monarchic)、贵族(aristocratic)的争权和争位从没有停止。但与欧陆诸国不同,这些都发生在一个海岛之上。所以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国内的争、战、变都显得更尖锐和切身。外来入侵者带来新的文化,但同时也逐渐被同化。这些因素产创造了它独有的岛国多元文化和制衡制度。
威廉王位二传之后到了亨利一世(在位期1110—1135)。他致力改善撒克逊民族与诺曼人的关系,从而去稳定政治局面。亨利的儿子沉船丧生,遂开始了几百年绵绵不绝的英国特色的继位问题。亨利死后,他的女儿和外甥争位,内战近二十年。诺曼世族王朝后继无人,王位移过别支。来自法国安茹世族(Anjou)的亨利二世登位(在位期1154—1189),开始安茹王朝,又称金雀花(Plamagenet)王朝。这王朝要到1487年(也就是玫瑰战争结束)才告终,是英国最长的王朝。对外,亨利二世的势力扩张到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弗兰德和法国的一大片。对内,他慑服武士贵族和教会的权力。英国开始从封建转向君权。他也制造了英国化的阿基坦(Aquitaine,是亨利二世未称王之前在法国的属地之一)贵族阶层和安茹贵族阶层,与原来的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共处。上一朝代的诺曼贵族则倾向法国。这些英、法贵族与世族之间的错纵关系是两世纪后英法百年战争的伏线(见第一篇第六章)。
亨利二世之后的两个多世纪,强势与弱势国王轮转。强势国王,外有战功,内得名望,弱势国王则反之。国王势强,武士贵族蛰伏;国王势弱,武士贵族器张。长久以来,导致了国王与武士贵族之间的约法,成为不明文的君主立宪,又过渡成为议会民主。但是,也不是和平过渡,总有杀戮,包括内战和阴谋。有说这是英式民主雏形时期,其实也不尽然。因为所谓大宪章、选举代议,都是弱势国王向贵族的低头妥协,一旦强势国王上台就恢复原状。所以,只可说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拉锯而已。尽管这些“形式性”的立宪只是为贵族(包括低级武士贵族)的利益服务,而且贵族们的利益非但不能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甚至是对立于老百姓的利益,英国人总觉得是他们“发明”了民主。其实,英国最独裁的国王还要等到16世纪的亨利八世才现世呢!
英法百年战争在1453年结束。法惨胜,英惨败,但培养了“英国民族”的成长。从此,诺曼人、阿基坦人、安茹人都是“英国人”。而玫瑰战争也马上开启(1455)。约克世族与兰卡斯特世族互争王位,都铎世族的亨利七世(在位期1485—1509)渔人得利,开启了都铎王朝。但他仍要不断应付觊觎王位者,还要处理威尔士的叛乱。晚年他倒清静了几年,英国也得到休养生息。他为都铎王朝的昌盛打下了基础,这时也正是宗教改革前夕。以下就是宗教改革在英国引发的大变。
亨利七世的儿子亨利八世于1509年登位(在位期1509—1547),是英国历史上的关键人物,也是宗教改革的关键人物。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英国走往现代的取向。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就是在他的时代开始逐渐形成的。
亨利的哥哥早死,他成为太子,并娶了嫂嫂阿拉贡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这完全是政治婚姻。凯瑟琳的母亲是西班牙查理五世的外祖母,也就是西班牙帝国创始人夫妇之一的卡斯蒂利的伊莎贝拉一世。后来亨利想休妻别娶,未获教皇批准。其中一个更重要理由就是查理五世反对,而教皇又不敢开罪这位欧洲第一强国的国王。最终,亨利脱离罗马天主教会。亨利自命为神学家,在教义和教规上(除了有关他的离婚和教士可婚外,也就是除性道德外)他绝不是改革派。但英国是在宗教改革中第一个脱离罗马天主教的大国,在国际上产生了莫大的激荡,使改革派的声势大振。
亨利八世脱离罗马天主教后,进行了“英国的宗教改革”(English Reformation),包括解散天主教寺院,没收它们的财产与土地,重新分配(封赠给亨利八世的支持者)。这“改革”制造了大批的平民地主,也就是英国特色的乡绅(gentry)。这批新的既得利益者成为国王和以国王为代表的宗教改革的积极支持者。他们支持的是英国国教,有别于激进改革派(如清教徒)。他们也是日后百多年宗教/世族内战的积极参与者。
亨利废立凯瑟琳的解释是她未能替他生子继嗣,因此,离婚别娶是国家利益的无私行为。凯瑟琳虽未能生子,但为亨利产下一女,叫玛丽,亨利对她很钟爱。但凯瑟琳被废后,玛丽被贬为不合法女儿,被放逐。随后,亨利立安妮·博林(Anne Bokyn)为后,生下伊丽莎白。博林终与亨利失和,被控通奸、乱伦和叛国,被杀。安妮·博林被杀不过两周,亨利再娶简·西摩(Jane Seymour),终于得了男孩,就是日后的爱德华六世(Edward Ⅵ)。西摩于1537年去世。亨利先后六娶,连同正室所出,共有三个孩子,一男两女。他们的宗教信仰不一,三人都先后为王,外战、内乱都是因此而生,把英国政局弄得一团糟,断送了都铎王朝(反讽的是亨利以为他的所为完全是为了延续都铎王朝)。最后,还埋下英国17世纪凄厉内战的种子。
1544年,也就是亨利死前三年,他(国会在他掌握中)终定下“继承法”,指定次序是爱德华(男,属改革派,倾向激进)、玛丽(长女,属天主教)和伊丽莎白(幼女,属改革派,倾向温和)相继为王。可见他仍是血缘重于信仰。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10岁稚儿爱德华六世登位(在位期1547—1553),由舅父摄政。摄政团绝大多数是宗教改革派,其中以激进分子居多。他们趁机巩固和扩张改革派,特别是由加尔文派衍生出的“清教徒”和“不顺从国教者”(Dissenters)的势力。这些激进派日后会与温和的英国国教发生冲突,激烈程度远大于天主教与改革派之间的冲突。当时,玛丽公主虽是天主教,爱德华也不容许她私下做天主教仪式。这对她是个大打击(她邀请表兄,身兼神圣罗马皇帝及西班牙国王的査理五世出面,才获批准),可能也埋下她严重敌视改革派的心态。
1553年,不足16岁的爱德华六世因肝病去世,但他不想让天主教的姐姐玛丽登上王位,临死前下诏取消她的继承资格。但因亨利八世早有“继承法”,他不得不把信奉改革派的伊丽莎白的资格也同时取消。他召玛丽进京,玛丽恐有变,迟迟不出发。摄政大臣遵爱德华六世的遗命,推出一位格雷郡主(Lady Jean Grey,是亨利七世的曾孙女)继位。她在位只九天,政权崩溃。玛丽凯旋进京。
玛丽女王即位(在位期1553—1558),初时很受欢迎。但她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并与保护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査理五世关系密切。稍后,她还跟査理五世的儿子腓力成婚。在名义上,她与丈夫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同时是英国国王。她力图恢复天主教,迫害改革派,被英国人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
虽然国人反感,玛丽仍维持女王地位至终。这也是英国特色。英国人把王室视为英国国脉,虽然在位者往往很不受欢迎,而且反对者往往也可能有改朝换代的力量,但仍是“忠于王室”。这不等于是忠于“某某国王”,他们有“国王已死,国王万岁”的政治文化(The King is dead,long live the King)。这种把王朝世族和国家意识清楚分开的政治文化不可能发生在欧陆诸国。到了17世纪的“共和”时代,英国人甚至弑君,但这不是出自世族间的篡夺或争权,而是为了宗教理想和政治原则。
1558年,玛丽去世,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在位期1558—1603),励精图治,谋求国家稳定。她正式成立国教(Church of England),并企图平衡国教与天主教、清教和不追随英国国教的激进改革派,如“不信奉国教者”(Non-Conformists)、“不顺从国教者”(Dissenters)之间的权益。这些非国教甚至反国教的改革派认为国教仍然太接近罗马天主教教义、太像罗马天主教系统,因此他们从国教中分裂出来。他们可以说是国教中的异端分子。
英国国教是改革中的温和派。它的“改革”冒犯了保守的天主教,它的“温和”冒犯了激进的改革派。伊丽莎白的政策是坚持英国国教为英国一统的基础,但又以对各方冒犯得最少为政治原则。从此,英国政治的特色就是“妥协”。
伊丽莎白主政期间,国内比较平静。虽仍有天主教和非国教改革派的叛乱,她还是成功地扩张了王室的权力,收紧了贵族的权力。1588年击退西班牙舰队,对英国人是很大的鼓舞,形成很强的民族凝聚力。但英国与西班牙的战争并未停止,而且军费浩大。战事要到她死后才结束。她在位四十五年,政治长期稳定,人口大增(1564年是300万,1616年是500万)。
从亨利七世到伊丽莎白的百多年(1485—1603)是都铎王朝时代。与诺曼王朝不同种族的贵族之争、安茹王朝国王与武士贵族之争、玫瑰战争的世族与世族之争不同,都铎王朝较少权贵之争。由于权力集中在国王身上,政争之中的权贵因素降低,但阶级因素却提高。国王与国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将是17世纪英国内战的主因,还产生出英国特色的君主立宪。与17、18世纪欧陆的绝对君权相比,英国率先走了几步。
伊丽莎白于1603年去世,都铎王朝后继无人。她最亲的,而又是属改革派的就只有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于是他继承了英国王位,成为詹姆士一世(在位期1603—1625),开启了斯图亚特(Stuart)王朝。他个人同时是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国王,但这不代表英、苏两国统一。统一还要等上一百年(1707)。天主教仍想复辟,屡次企图暗杀詹姆士,最出名的一次是1605年11月5日的炸药案(Gun Power Plot)。这些阴谋虽然发生在英国,但主使都来自欧洲,尤其是法国与西班牙。这反使英国人更向心于英国国教。一般来说,外侮会带来内部团结。但英国的岛国民族性对外侮特别敏感,特别团结。平时纷纷攘攘的政治,一旦有外侮,无论是拿破仑或希特勒,英国全国合力抗外。
詹姆士的儿子査理一世(Charles Ⅰ,在位期1625—1649)于1625年继位,欧陆的三十年战争正如火如荼。英国置身事外,其实是休养生息的好时机。但这位查理一世却引发了英国内战(1642—1651—1660),把国家弄得天翻地覆,最后以“暴君、叛徒、杀人犯和国家公敌”罪名被处死。这场内战和它产生的后果彻底影响了英国人的人生观和政治观。源自对人性和政治悲观的哲学经验主义(Empiricism)、政治实效主义(Political Pragmatism)和经济自由主义(Economic Liberalism)都可以追溯到这场乱事。
査理一世跟他父亲一样,主张“君权神授”,也就是国王不能由人来废立,但与他的父亲不同,查理比较顽固,自以为是。他认为无须为自己的行为向国人解释,只要向神交代就够了,这在英国人听起来就像欧陆的“绝对君权”(那时是法国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时代,“绝对君权”正在成形)。当然,还有宗教因素。查理一登位就娶了法王路易十三的妹妹为后(这亲事是一早由詹姆士定下的),她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曾经因为査理一世加冕典礼未在天主教教堂举行而拒绝参加。查理娶她时应允国会不会修改英国国教教规,但又暗中与路易十三密约会议。加上査理本人也有天主教的倾向,又支持反加尔文理论的神学家,这些都使英国国会和激进的清教徒对他满怀戒心。
三十年战争早期,查理的姐夫是神圣罗马帝国中巴拉丁(莱茵河西岸)的选帝侯腓特烈五世,他的属地被西班牙夺去(见第二篇第九章)。査理想帮他一把,就向西班牙宣战。他的天真想法是向西班牙施压,驱使西班牙向盟国神圣罗马帝国讨回这土地,然后交还给他的姐夫。但国会批的军费有限。査理要筹募军费,未经国会同意就征税,主要是进口税。国会当然不悦。他在西班牙的战事失利,同时又因王后(法国路易十三的妹妹)的私事以及法国扩充海军而跟法国闹翻,决定军援法国的胡格诺派造反。国会很不满意他多生事端,要求他把亲信免职。查理不允,反把国会解散(召集和解散国会是国王的特权)。1628年,国会向国王提交《权利要求》(Petition of Right),要求国王不能未经国会同意而征税、戒严和实施军法统治,未经审判而囚禁政治犯,未得同意驻军于民居。这些都是英式人权的基础理念,回应了英国内战前夕的王权滥用。
1629年,査理重新召开国会。但国会再提出反他的进口税时,他马上又将国会解散。随后十一年,由国王“亲自统治”。英国人认为这是非法。他虽然终止了对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事,但财政紧张迫使他想尽办法去征税,包括利用古老法律去增加税种(因为这样就不用征得国会同意)。国王的取巧和税荷的沉重使国民的不满日增。
在宗教上,査理倾向传统,甚至有点天主教的味道。当时英国国教在名义上是以加尔文派的理论为基础,其中特别有两条:神恩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但神恩又是无从揣测的。查理对这些理念持比较保留的立场,招来清教徒的反感。同时,查理设立不受国会控制、又可进行严刑逼供的宗教法庭(也称“星室”,Star Chamber),更使清教徒们寒心。苏格兰方面也出现问题。那时它虽然与英国是同一个国王,但仍未是同一个国家。苏格兰人怀疑査理想把英国国教强加于苏格兰,以替代苏格兰的国教。1637年,査理下令苏格兰改用与英格兰相像的祈祷手册,苏格兰教会反抗,并于1638年把教会组织更改为比较平等化的长老制度,以替代比较阶级化的英格兰式主教制度。这些宗教因素导致苏格兰教会和苏格兰议会联手反抗查理。由此产生的1639年“主教战争”(Bishops’War)是英国内战的前兆。
査理北上镇压,断翼而归。苏格兰反抗者更意气风发。王权威望骤降,查理被迫结束他十一年的“亲自统治”,于1640年重召国会议征税事。议会同意征税,但要査理查办“亲自统治”期间若干滥权事件,秋后算账。双方遂僵持起来。于是査理又解散国会。跟着,“主教战争”再起,査理再败,并要赔偿苏格兰军费。他无奈地又再召开国会。査理被迫应允最低限度三年一会,如果国王不召开,议员们可自动召集。并且,国王不得未经国会同意解散国会。从此,国王召集和解散国会的权力就等于被取消。这些都是英式议会制度的重要特征和发展过程。
此时,査理与苏格兰达成和议,允许苏格兰教会实行长老制度,苏格兰也支持他对抗英国国会。英国国会列举査理的官员们多年来的劣迹,要求处置。国王与国会间的张力大增。又遇上爱尔兰反英叛变,査理组军镇压。国会害怕查理回过头来以此军来对付他们,于是提出剥夺国王军权的动议,但又同时发动全国向国王宣誓效忠,以舒缓国王与国会间的紧张。在这多事之秋,谣传国会将弹劾王后,因为她坚拒放弃天主教信仰。一得到消息,査理马上采取行动,准备亲自逮捕国会领导人物。但风声泄露。1642年1月4日,武装进入国会,但有关人等早已逃之夭夭。政局大乱。查理知道伦敦留不住了,遂北上组军。王后则留在欧陆筹募军费。内战要开始了。
査理驻在牛津,国会派留在伦敦。战事在1642年10月开始,保王军与国会军互有胜负。但到了1645年,战事逆转,保王军每况愈下,牛津被围。1646年4月,査理逃脱,北上向苏格兰军投降。1647年,苏格兰把査理交给国会派,査理被囚禁。1647年6月,国会军从国会派手中把他劫走。
这里,要说说“国会派”与“国会军”之别。国会派包括了国会议员和他们的支持者。事实上,国会中仍有很多人是站在国王一方的,内战期中有一段时间他们还占了多数。但他们对国王任用的官员就有很大的不满。这些保守分子参战的理由是想维持国王与国会之间权力分配的传统。国会军则是国会派发起的军队,也称“新模范军”(New Model Army),成立于1645年。这支军队与当时绝大部分的武装部队有別,它是常备军而不是地方部队,可以调动到任何地方作战。还有,军官们是职业性的,不是由任何国会议员来担任,而且与国会内的政治和宗教派别无关。这支军队部分来自清教徒的退伍军人,部分是从同声同气的宗教会社征来的。士兵们之间的宗教信仰和政治意识很相类;而军官们与士兵们也有共同的宗教和政治信念。因此,在宗教信仰和政治意识上,这支军队独立于国会,而且有抗拒权势的倾向,无论是来自国王还是国会的权势。这也是英国日后产生出“共和”(Common wealth)和军法统治的军事条件。军队将领,如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可以依靠这支新模范军的军纪和宗教热忱与政治理想去建造新世界。
无可避免地,国会派与国会军之间出现了裂缝。査理就想利用这机会。他从国会军处逃脱(有说是被有意放走的),投往国会派的手中。他仍想以谈判方式解决问题。为讨好苏格兰,他答应把苏格兰国教的长老制度在英格兰试用(曾几何时,他还想把英国的制度加诸苏格兰呢)。弄巧成拙,反而激起英国保王派的反对,认为这代表放弃英国国教的传统。1648年,第二次内战再起。这次,苏格兰与英国保王派站在一起(查理仍在国会派囚禁中)。国会军先击败各地的保王军,然后再破苏格兰军。战事不长,但战情惨烈。由于这是为原则而战,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残杀有之,对异己者赶尽杀绝有之,对战败者杀无赦有之,大大加剧了英国人对这种为“原则”而战的恐惧。
査理仍不服气。国会派认为查理启动第一次内战或情有可原,但在囚禁中仍不知悔改,煽动第二次内战,罪无可恕,决定审讯国王。这是历史性的举动。他被控“叛国”(treason)。査理不认罪,坚持“君权神授”。在庭上他问:“我想知道凭什么权力,什么合法的权力把我带到这里?”国会的回答是:“英国国王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个职位(office)。在位者被委托以有限的权力按国家的法律去统治。”查理被判死刑,于1649年1月30日斩首示众。临死时他说:“我失去一个可腐朽的王冠,得来一个不会腐朽的王冠。”至今,很多人视他为保卫英国国教道统的“殉道者”。他是英国国教唯一被正式定位的“圣人”(不同天主教的许多“圣人”)。英国复杂纵错的政治文化可见一斑。
这些宗教与政治之争有别于单纯的权力争夺。应注意其中的两点英国特色:1、在“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现实下,仍要依法行事,2、反对王权的国会不是想创新,而是想复古,他们抗拒当时的绝对君权新理念,想恢复大宪章的传统理念。这与宗教改革的复古(回复到奥古斯丁或更早的原始教义)是完全平行的。这两点,显示出英国政治体制的“保守”特色。
君主制度被推翻了。权力转落到由国会派领袖和国会军统帅组成的“国事委员会”(Council of State),英国进入“共和”时期(Common wealth)。但战事仍未结束,战场在爱尔兰与苏格兰。
英国内战于1641年开始,属天主教的爱尔兰就一直动乱,组成爱尔兰同盟(Irish Confederates)。1648年,由于深感国会军的威胁,爱尔兰同盟与英国保王派结盟。同盟军与保王军想夺回都柏林,但被国会军击败。克伦威尔大力镇压,屠杀保王派和爱尔兰人。新模范军的凶残、爱尔兰人的顽抗和伤亡惨重(估计30%人口死亡或流亡),深远地影响了此后三百多年的英国与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的关系。1653年,残余的爱尔兰同盟军和英国保王军投降。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土地被没收,重新分配给国会派的债权人、国会军的战士和在内战前已移民爱尔兰的英国人。这也构成爱尔兰本土人穷、英国外来人富的现象,带来了日后南爱尔兰独立和北爱尔兰不稳的局面。
在苏格兰,查理一世之死改变了一切。苏格兰人不接受弑君(查理的斯图亚特王朝是来自苏格兰),更害怕英格兰的“共和”政府威胁苏格兰的独立和苏格兰国教的长老制度,于是与査理的儿子结盟,并请立他为王,为査理二世。1650年,他率军南下。克伦威尔从爱尔兰回师应战(但仍留下部分兵力镇压爱尔兰),攻陷爱丁堡。到了1651年,他的新模范军差不多扫清苏格兰军。但査理二世所率的一支军队却避过了新模范军的主力绕道进入英国,与英国的保王分子会兵。最后,克伦威尔赶到,于1651年击败联合军。査理二世逃往法国,内战结束。
1653年,克伦威尔强力取消议会制,自立为“护国公”(Lord Protector),其实就是国王。他“登位”时还是坐在国王加冕的宝座上呢!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继位的儿子无能,军队对他不信任,军队内部派系互争,国会自动解散,英国进入无政府状态。当年克伦威尔派驻苏格兰的总督率军南下,于1660年召集新的国会,决定恢复君主制,迎立査理的儿子为査理二世(在位期1660—1685),史称“恢复期”(Restoration)。这次,君主制度是在国会同意下才得恢复的。从此,国会的权力凌驾国王。
这场内战虽然残酷,但也使未来的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的联合王国)避开了日后欧陆式的血腥革命和完全推翻君主制。从17—19世纪的英国,君主自我约束,必要时国会会选择国王。国会派别逐渐演变成政党制度(见第三篇第十九章)。
査理二世“恢复”几年后,伦敦先有大瘟疫(1665),继有大火灾(1666)。那时国内外比较安定,除了助法攻荷的战事(1672年参战,1674年退出,见第三篇第十八章),英国致力海外贸易与殖民。査理二世于1685年去世,弟弟登位为詹姆士二世(这是他作为英王的称号,在苏格兰他是詹姆士七世)。他是天主教徒,英国人再也受不了,于1688年把他废掉,迎立来自荷兰新教的奥兰治。威廉(William of Orange,1650—1702)。英国人把这场废立称为“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这是英国历史的关键。宗教理念之争、政治原则之争使英国多年动荡,最终还是釜底抽薪,请个外人来统治。但又要这外人接受权力的约束,目的就是在各种意识形态之中求妥协。威廉与国会订立《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英国正式开始君主立宪。在这个坚持原则的历史时代中,“经验主义”开山祖师洛克现身,在互不相容的世界里找寻妥协和约束。
◎恺撒形容不列颠人像比利时人,也有罗马学者指出南不列颠的语言与欧洲北高卢人(Northern Gaul,也是现今的比利时一带)相似。
◎天主教于7世纪初由西北的苏格兰、爱尔兰和东南的罗马传入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国。英国基督化从此扎根。8世纪,英国传教士东渡西欧传教。英国人从接受天主教变成传播天主教的尖兵。
◎9世纪,差不多整个法兰克的帝国(即查理曼帝国,跨现今法、荷、德、奥,见第一篇第三章)都皈依天主教。 诺曼人(Normans)来自诺曼底大公国,属维京人血统,占有诺曼底地区(现今法国东北),臣服于查理曼大帝的加洛林王朝。加洛林王朝于9世纪分裂出东、西、中法兰克三部分。西法兰克变成法国,诺曼底大公国是法王的属国。那时法国内部不稳,各世族、属国互争。向外侵略也是出路。因此,攻占英国是很自然的事情。
◎理查一世强(1189-1199),约翰弱(1199-1216,大宪章是1215年被武士贵族迫签的),亨利三世弱(1216-1272,武士贵族与城镇代表建选举制度),爱德华一世强(1272-1307),爱德华二世弱(1307-1327),爱德华三世弱(1327-1377),理查二世弱(1377-1399),亨利四世强(1399-1413),亨利五世强(1413-1422),亨利六世弱(1422-1461,1470-1471)。
◎此人才气纵横(相传著名的小调《绿袖子》是他为挑逗安妮·博林而写的。就算传说不实,也可见他的才子名气),但也充满矛盾。欧洲宗教改革初期,他对天主教虔诚,以保护者自居,甚至教皇也表扬他;后来又不愿遵守教规,要离婚别娶,脱离天主教,但稍后又镇压激进改革派。 归根结底,他仍是以保存都铎世族王朝为国策原则,漠视宗教原则。这点与支配法国政治三十年的凯瑟琳·德·美第奇不顾一切去延继世族王朝同出一辙(第二篇第十一章)。
◎其实教会有“婚姻无效”的休妻理由,但亨利与王后结婚已有26年,且生下女儿,“婚姻无效”理由很难成立。
◎英国国教(Anglican Church)又名圣公会,也可意译为“盎格鲁人的教会”,它实际是把“罗马天主教”拆开处理,“罗马教皇”由“英国国王”取代,“天主教”的教义、仪式和组织形式则基本保留。但因为要抵消改革激进派的浪潮,国教稍后分为高、低两层。“高教会”(High Anglican Church 或High Church)比较保守,接近天主教,组织上用主教制度,是王室和社会高层所属的教会。“低教会”(Low Anglican Church或Low Church)则比较接近其他激进改革派,仪式上比较简单,教会组织上用比较平等的长老制度,但仍以国王为首。
◎玛丽视博林所生的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为篡夺者,很不尊重。1536年安妮·博林被杀后,伊丽莎白被贬为不合法女儿,被放逐。此时,玛丽与父亲恢复关系。
◎她首先以叛国罪把格雷郡主处死,并囚禁伊丽莎白。她要与罗马教廷修好,废除爱德华六世所有的宗教改革,但由于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时代已经把大量的天主教寺院土地封赐出去,玛丽不想开罪这些新贵,所以她虽然恢复了天主教的合法地位但未能恢复天主教寺院和天主教贵族们的失地。结果,所有人都不满。她的天主教信仰和与西班牙的亲近关系使得英国上上下下反感。她迁就丈夫,向法宣战(其实腓力娶她完全是政治考虑,对她很冷淡,但她对丈夫则情有独钟。1554年成婚时她已是35岁,而腓力不足26岁)。这场战争的结果是丧权辱国,失掉了英国在法国的属地加莱(Calais),国人更反感。她失望之余曾说:“我死后,人会发现‘腓力’和‘加莱’二字刻在我心上。”
◎英国的宗教改革和分裂跟法国不一样。法国一开始就是天主教与激进改革的胡格诺派对立。英国先是国教与天主教对立,然后从国教再分裂出正统国教与激进改革派的对立。局面变成国教、天主教和激进改革派的鼎足三分。
◎原本,查理五世是西班牙之王,也是神圣罗马之帝。他于1556年因病让位给儿子腓力二世时也放弃了帝国帝位。因此,西班牙国王(那时是排力四世)不再是神圣罗马皇帝,他与帝国的关系只是大家同属哈布斯堡世族而已。
◎头一次称为“短国会”(Short Parliament),只开了一个月。这次称为“长国会”(Long Parliament),是从1640年开始,到1653年被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废除,然后到1659又短期复会,最后到1660年再被解散。
◎其实,英国人并不都是站在国会这边的。支持查理对抗国会的大有人在。他们不一定是天主教,也包括那些不满国会过度偏激的英国国教保守人士。可是,当查理要筹备军费去对抗国会时,他的王后只求助于天主教教廷和属天主教的法国。这些看来媚外的行为,使得支持者不满。
◎斯图亚特王朝之前,也就是绝对君权之前,王权是由宗法和传统来约束,由教会来制衡。宗教改革之后,教会的制衡被摧毁了,宗教性的道德约束也失效了。君王的自由度增加,但低级贵族和资产阶级们的自由度却没有相应增加,自然不满。他们想回复到宗教改革之前,也就是君王仍受传统约束的时代。但是他们同时又想摆脱传统中的教会约束和取消教会的特权。所以,他们不提宗教性的传统,转而强调政治性的传统,特别是先人在中古时争取得来的“古代权利” (Ancient Rights,主要还是低级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权利),也就是“大宪章”。
◎爱尔兰跟英国的关系很复杂,它包括爱尔兰本土的人、从英国过去而生根的“半本地人”和从英国过去发财或治理的外地人。亨利八世把爱尔兰正式纳入英国统治,但爱尔兰天主教拒绝亨利的宗教政策。英国大力镇压,把爱尔兰当作殖民地来统治。爱尔兰人没齿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