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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加-梁鹤年 当前章节:1412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基督信仰与希腊理性首次结合:奥古斯丁与柏拉图

在罗马帝国走向衰亡的时刻,奥古斯丁怀着对人性悲观的心态和对昔日“罗马太平”的向往,把基督信仰与柏拉图理性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静态、悲观、乱中求稳的宇宙观、伦理观和政治观。

奥古斯丁被公认为“中古的第一人,古典的最后一人”。他承前启后,以基督教义过滤希腊思维(但主要是柏拉图的,而不是在13世纪再度登台的亚里士多德)建立欧洲的文化传统。

西方思想史以苏格拉底(Socrates,前469—前399)为分水岭。公元前6世纪,有“哲学之父”之称的泰勒斯(Thales,前624—前546)开始理性地探讨天地起源和人生终向。但都是小撮人的追求,未成文化气候。经近二百年的滋润,到苏格拉底时代进入成熟期。有趣的是,西方思想史各主要流派都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的学生阿瑞斯提普斯(Aristippus of Cyrene,前435—前356)提出唯物宇宙观。由此而生的伦理观就是“只有今生,没有来世”,因此人生的至善是最直接、最激烈的官能享受。这就是“纵欲派”(Cyrenaicism)。传到伊壁鸠鲁(Epicurus,前341—前270)就演变为“享乐派”(Epicureanism,也称“伊壁鸠鲁派”)。那时代是希腊转衰、罗马趋盛的改朝换代乱世。这套倾向唯物、享乐和自我中心的思维成为主流。到了罗马帝国成立(前27),这派开始不合潮流,很快就湮没了——不过这派却隐身千余年,到宗教改革后,重现西方,化身为经验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经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扩张,支配现代西方,这是后话了。

取代享乐派的是“克制派”(Stoicism,又称“斯多葛派”或“寡欲派”)。这派的前身是“禁欲派”(Cynicism,又称“犬儒派”),创始人安提西尼(Antisthenes,前445—前365)也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提出“唯一自然之神”(one natural god)的理念,认为身体像个监狱,必须通过苦修,人才可战胜情欲。传到(季蒂昂的)芝诺(Zeno of Citium,前334—前362)演变成克制派。这派认为宇宙就是神,神就是理。“宇宙之至理”(Universal Reason)统治万物,人违背它就会有“不安”之感。德行就是按“宇宙之至理”生活,简单和克制的生活使我们有“平安”之感。那时是罗马帝国初立。共和后期的混乱不安一扫而空,代之是庞大和安定的帝国。这个新时代激发了罗马子民的优越感和责任感。一统的帝国带出一统的伦理观和政治观,重点在秩序与和谐。以天道为网、自制为纬、服务为用的克制派思维刚好配合时代,成为主流。但二百年过后,也就是克制派典范的罗马帝国圣皇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在位时期为161—180)去世后,帝国内部开始腐化,斗争重现,外面的蛮族蠢蠢欲动。克制派的悲天悯人和享乐派的功利现实都不足应付这个内忧外患、暴力诡诈的时代。应运而生的是“形而上”又略带神秘的“新柏拉图派”(Neoplatonism)。当然这也离不开苏格拉底。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人所共知。他的宇宙观源于他观察到的宇宙之美和秩序。宇宙万物好像都有其目的,因此他认为宇宙不可能成于偶然,总有一个归宿。他称之为“一”(The One)。他的伦理观也出于此:人要走向宇宙之真,也就是与宇宙建立和谐关系,才能快乐。早在享乐派与克制派相继成为西方主流时,柏拉图思维就已香火不绝,到了公元3世纪,经传人柏罗丁(Plotinus,204—270)的努力,终于大放光彩。此时,帝国进入衰退期。面临危机四伏的未来,新柏拉图派,乃至来自东方的各种信仰如摩尼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惶恐的罗马人带来暂时的慰藉。此刻,基督信仰脱颖而出。基督宗教的伦理观与柏拉图及克制派的伦理观很相近,也反映了它们相似的宇宙观。奥古斯丁也在这一刻登场。

其实,在奥古斯丁之前,若干基督徒学者已经被柏拉图哲学吸引,例如亚历山大的克雷芒(Clement of Alexandria,150—215)和他的学生奥利金(Origen,185—254)。但那时仍是地下教会时代。奥古斯丁所接触到的柏拉图主要是新柏拉图派,虽然这派有浓厚的神秘气氛,但除了它的超灵仪式外,在哲学和政治思路上仍是源自柏拉图。

我想谈谈四个柏拉图/奥古斯丁的思路:格物(真)、致知(求真)、修身(伦理)和治国(政治)。

格物(真)

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不是真的“真”(real)。“真”是独立存在的、先于和超于物质世界的,是永恒的、不变的。他划分开“永不改变、永远存在”的东西,称之为“形”(Form,也就是“真”,也可称为“理”,Idea)和“永在改变、永不存在”的东西,称之为“物”(Matter,也可称“现象”或“象”)。他认为“形”才是真,“物”只是象(“象”不是假,是虚)。“物”(象)是“形”(真)的一种显示。每一种“物”(象)都是预示着一个“形”(真),但并非每一个“形”(真)都一定有显示它的“物”(象)。也就是说,有些“真”的存在是我们无从知晓的。最真的“真”是“至善”(The Good)。它是唯一的,万物是由它而生的。

奥古斯丁把“至善”演绎为“神”,把“形”演绎为“神的思想”(Forms are God’s thoughts,也可译为“神的理念”)。也就是说,神是“真”,而且是唯一的“真”。在教义上,这有很重要的意义。首先,人不能完全知晓神的思想,更不能完全知晓神的本质。为此,需要信仰,而信仰是种神恩。这些,奥古斯丁在“圣三一”的大辩论中,是非常强调的。其次,人既是由神“按他的肖像创造的”,每个人都得到一点神的本质(特别是人的灵魂)。

演绎到社会层面上(人与人的关系),这就是“爱人如己”的基础。因为如果人人都是神按他自己的肖像创造出来的,那么人人都是“神的儿女”,怎能不彼此相爱。演绎到政治层面上(人与权的关系),这就是人人平等的基础,因为人人平等是“爱人如己”的最起码表现。演绎到经济层面上(人与物的关系),这就是“共有、共享”的基础,因为共有、共享是“爱人如己”的最基本的行为。

致知(求真)

求真就是去清楚认识上面谈到的那些永恒、不变的“形”(真)及其之间的关系。柏拉图著名的“山洞隐喻”(Parable of the Cave)就指出世人往往把当前看见的影子当真相。他强调,我们的官能只能掌握“象”。因此,对真的认识不可能来自官能,也就是不能通过观察外界而得的,而是要将“理解力”(reason)加诸于“早存在于我们之内的理念”(innate ideas)。

求真就好像一种“回想”(recollection)。他说过,“我们出生的那一刻,灵魂忘记了真和美的理念,通过教育,我们可以把这些再找回来。”为此,“理性”(柏拉图的理性主要是逻辑演绎,教育就是开发理性)是求真的唯一工具。奥古斯丁虽然继承了柏拉图的“真”,但他把一切的“真”都归于唯一真神。求真就是要认识“神的思想”,这需要理性也需要信仰(接受神的启示)。这个理性与信仰的结合就是奥古斯丁神学的基础。

柏拉图认为并非每一个“形”(真)都一定有相关的“物”(象)。同样地,奥古斯丁认为神的本质也不是人类能够全知的(例如圣三一的真相)。因此,信仰虽不应违背理性,但理性也不足以建立信仰,要靠神恩。按柏拉图的思路,如果求真是通过把“理性”加诸于“早存于我们之内的理念”,那么,求真就是种“发掘性”的工程。应用到奥古斯丁的宇宙观里,这些“早存于我们之内的理念”只可以来自创造我们的神。因此,求真也可以说是从内心去“发掘”神早种植在我们内心的真理。

修身(伦理)

柏拉图认为人与其灵魂是不可分割的,但肉身却把灵魂禁锢着。他重灵魂、轻肉身,把灵魂与肉身的关系比喻为一辆双马战车的御者和马的关系。灵魂是御者。那两匹血气方刚的雄马,驰跑中遇上了使它们血脉沸腾的雌马,开始不能自制地发汗和咆哮。这与奥古斯丁个人的人生经验完全相符。因此,自制,尤其是性欲上的自制,是修身的一大挑战。他对人性(意志力)的相对悲观影响整个西方至今。就是因为西方人对人性不大信任,才要依赖法治、民主去约束。

对奥古斯丁来说,整部人类的历史是一项“救赎的工程”。一切始于“原罪”。人类的原祖父母,亚当和夏娃,犯下了不服从神命之罪,被赶出伊甸园。他俩的子孙(也就是全人类)都感染了“原罪”的效应。奥古斯丁特别关注“原罪”对人性的影响,他认为:神创造人,给了他“意志自由”(free will),“原罪”的效应是这个意志的完全堕落。也就是说,人类的意志完全受肉身和私欲偏情支配,再没有自由了。其中,以性欲为最(这大大影响了西方的性道德观。这事上,奥古斯丁有点受摩尼教和柏拉图的影响)。他强调人性丧失了“不犯罪的意志”(the will not to sin),论据如下:“(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之后)……他们用无花果叶掩盖身体上那些从前没有什么可耻,但现在却变得可耻的部位……吃了禁果,犯了越轨之罪之后,他们为什么把目光投视到这些器官?……这是因为他们的‘眼睁开了’……可是他们从前每天都看见这些器官……为什么突然地对赤身裸体感到羞耻,对这些器官的裸露感到羞耻,要马上把它们遮盖?是不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这些器官——他的在明处,她的在暗处——已不再服从他们的意志控制?这是他们应得的苦,因为他们同样地不服从神。他们不服从神的意志,他们生儿育女的器官不再服从他们的意志控制……”

奥古斯丁认为“原罪”使人性完全堕落(depraved),再没有“向善的自由”。因此,除非靠神恩,人是不能回应神的呼召的。也就是说,除非靠神,人不会懂得真正的自由。可是,原祖冒犯了神之罪,必须由神来赦免。

神就派圣子耶稣来世。他服从神之命,牺牲了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听命之功,补赎了人类原祖的违命之罪。这过程中,救赎完全是神恩,不是人类的功劳。教会是耶稣在世时建立的组织,去传播“福音”,继续这项救赎工程。因此,救赎与神恩的联结就是教会权威和信徒服从的教义基础……

治国(政治)

柏拉图的“国”是“城邦”。他的政治思想是“明君”(philosopher-king,可译为“哲学家君王”,但要注意,柏拉图的“哲学”是对“真”的追求)。他认为国民可分三类:百姓、战士和领导。正如一个人的灵魂也有三个层次:欲望、意志和理性。百姓生产,他们受欲望支配;战士保护,他们受意志支配;领导治理,他们受理性支配。柏拉图同时认为一个城邦的政治会每况愈下——先是明君(治理者追求理性),继而权贵(治理者追求名声),继而寡头(治理者追求金钱),继而民主(治理者追求爱戴),最后是暴君(治理者追求权力)。

他甚至认为暴君胜于坏民主,因为暴君只是一个人做坏事,而坏民主是全国人民做坏事。明君以哲理治国,把国民灵魂中的欲望、意志和理性,与国民阶级中的百姓、战士和领导和谐地统一起来。这需要同时考虑个体的需要和整体的利益。关键在“适度”(moderation),也就是“慎重”(prudence)与“自制”(temperance)的整合。他认为只有智者才可以统治。一个有智慧的民族应知道怎样选择一个好的主人,一个哲人应接受做主人的统治权力。“除非哲人成为君王,或现今的君王能够真诚地充分地哲理化,也就是说,除非政治权力与哲学理性能够完全相应……否则邪恶会使城邦永无宁日,也会使人类永无宁日。”

奥古斯丁的政治理想有一点与柏拉图很相像,就是治国的目的是“为民”——替人民谋福利。只有这样的统治者,才值得服从。对柏拉图来说,统治者是协助人民向往“真”;但对奥古斯丁来说,这个“真”只有一条,就是“神”。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政治背景。公元410年高卢人入侵,焚烧罗马城。那时,天主教刚成为国教不久(380)。有人说,罗马失陷,是因为人民对罗马众神不敬,未有恭奉,招了神怒。这对刚成正统的天主教会是很有挑战性的。从413年开始,奥古斯丁为教会辩护,十三年内断断续续地写了长达二十二章的哲学巨著《神的国度》。奥古斯丁首先驳斥这些外教的罗马众神非但不能保护罗马,更重要的是它们不会拯救众生。他提出两个国度的概念:“神的国度”和“人的国度”。神的国度是建立在神对人类无限的爱的基础上;人的国度是建立在满足物欲和追求荣耀的基础上。它们既是宗教信仰的理念也是政治组织的理念。他从“原罪”出发,把人类的宗教史(主要是犹太教和基督教)与政治史配合,去说明人类历史过程完全反映了神的旨意(主要是神的救赎工程)。他演绎了“人的国度”与“神的国度”的起源、发展与终向,指出罗马帝国的崩溃其实是神的旨意。神要借着罗马帝国(人的国度)的崩溃去使基督的教义(神的国度)可以在蛮族宣扬。

奥古斯丁虽然没有说明,但很清楚,“神的国度”的代理者就是天主教会。他认为虽然“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的终向不同,而且只有“神的国度”里才有真正的幸福,但它们可以有相同的、过渡式的目标,就是世上的和平。因此,基督徒虽然是“神的国度”的子民,但也可以在“人的国度”里为和平与秩序做政治工作。

和平是奥古斯丁政治思想的中心。他既承继了柏拉图的理性秩序,也向往罗马帝国下的社会秩序。理性上,他认为“正义”(justice)是政治权力的基础。(“没有了正义,政治主权只不过是有组织的抢夺。”“没有正义的和平,不配称为和平。”)和平与正义的基础是秩序(order)。秩序越差,和平与正义越难得到。秩序有两种:上下有别,需要有服从;先后有序,需要作牺牲。

秩序与服从首先来自奥古斯丁对“原罪”的演绎。“原罪”使人性(意志力)堕落。人犯了不服从神的罪,受到的处罚就是我们的七情六欲不服从我们的意志。这个私人的不秩序也同时制造了社会的不秩序。为此,奥古斯丁认为真正的快乐只可以在“神的国度”里找到,俗世政治(人的国度)里不可能有真正的快乐。可是,虽然俗世上不会有完全的和平与秩序,但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的,因为俗世的和平与秩序可以帮助矫正因人性堕落带来的不秩序的倾向。奥古斯丁肯定受到“罗马太平”理念的影响。“罗马太平”实际是建立在“罗马秩序”之上,这自然是处于乱世中的奥古斯丁向往的。

当然,奥古斯丁不可能知道“罗马太平”这名词,这是英国史家吉本(Edward Gibben)在《罗马帝国衰亡史》(1776—1788年期间出版,共6卷)一书提出的。但是,生于4世纪的奥古斯丁对罗马太平的认识肯定比吉本清楚,对罗马一统的向往肯定比吉本强烈。且看这个黄金时代是怎个样子的。

罗马共和(前509—前27)时代,国土日增,两百年左右便囊括当时整个地中海世界。又过一百年,势力延伸到北非、伊比利亚半岛、法国南部,以至希腊。到了共和末期,更占有现今整个法国,以及东面的土耳其及巴勒斯坦。但随着疆土扩张,有军功的强人拥兵自重,专横跋扈。共和的非明文宪法是行政与立法互相制衡、贵族与平民分权而治。但实行了几百年的制度已没法适应这个庞然大国。

最尖锐的矛盾存于共和宪制中代表贵族的元老院(Senate)与代表平民的护民官(Tribune)。设立元老院原本是使德高望重的贵族可以成为国王的智囊团。但罗马进入共和后,元老院成为政权核心。罗马最高的行政和军事长官叫执政官(Consul),都是由元老院委任的。相对的,护民官是民选的(当初是全国两名,日后增至十名,任期一年,但往往是接续下去的)。他们的职责是保护罗马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罗马宪法,这官位是神圣不可侵的而且可以否决元老院的决定。政治利益的冲突终于在公元前88年引发了内战。

公元前45年,内战结束。以护民为己任的恺撒(Julius Caesar,前110—前44)的地位达至最高峰,上一年他刚被委为任期十年的独裁官(Dictator,按宪法任期只有6个月),这是罗马史上从来未有的事情。恺撒现在大权独揽了,元老院的贵族也怕极了。当时,恺撒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和姓氏留给侄孙屋大维(Octavius,前63—14,也是日后的奥古斯都大帝),但如屋大维早他去世,则转留给布鲁图(Brutus,前85—前42,母亲是恺撒的情妇)。公元前44年3月15日,恺撒在元老院被刺杀,身中23刀,致命的一刀来自布鲁图。莎翁名剧《恺撒大帝》按史实写恺撒最后一句话,“是你,布鲁图!恺撒休矣!”。

恺撒生前很得罗马城老百姓的爱戴。他亲委的副手、侄儿马克·安东尼(Mark Anthony,前82—前30)想利用这点从元老院的贵族手中夺权,声称要替恺撒报仇。他以为恺撒的遗嘱里会有他的份儿,他特别觊觎那显赫高贵并且对民众有极大号召力的“恺撒之名”。但他发现恺撒在遗嘱中把财产与姓氏留给了屋大维。那时屋大维只有18岁,羽翼未丰,只好虚与委蛇,跟安东尼及另一支持者于公元前43年结成一个“三人之盟”,举兵替恺撒复仇。击败布鲁图之后,安东尼就不顾罗马法律,娶了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Cleopatra,曾是恺撒的“外室”),准备以埃及为基地去支配罗马。屋大维与安东尼从此拆伙。这时候,屋大维知道要成大事就得靠自己了。

其实,他早已经开始部署。当时,他凭“三人之盟”的名分已经间接拥有执政官的权力,也就是掌握最高行政权和军事权。但“三人之盟”为期十年,在公元前32年就要结束。于是,他作出安排,在公元前36年当选为护民官。按罗马宪法,护民官是人民代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他的人身、他的命令),并拥有对元老院的否决权,以及主持民众立法议会的召集权。公元前32年,他更兼任普査官(Censor),有权审核元老院成员的资格,也就是控制了元老院。至此,屋大维实质上已完全支配罗马的政权和军权。

而此时,安东尼和克丽奥佩特拉却在埃及享福。公元前31年,亚历山大港外亚克兴(Actium)—役,屋大维大胜,安东尼和克丽奥佩特拉自杀。屋大维大权到手,开始大力整顿整个罗马的政治、军事和财政。他保留了元老院和执政官制度,但却主使元老院把他委任为终身护民官,并要了一个新职位叫“帝国统帅”(Proconsul Imperium),有权调度罗马各省的统帅(Proconsuls)。他把罗马的省份分为局势紧张的边陲省份(也称“帝国省份”)和相安无事的“元老省份”,前者由他直接管理,后者由元老院管辖。还把因内战而增加到高达50团的罗马兵团(Legions,—般是5000人为一团)削减为28团,并主要驻扎在边陲的帝国省份。他又创了9队(Cohorts)禁卫军(Praetorian Guards,日后成为皇帝的直属卫队,并干预政治),保卫罗马城和意大利。

公元前27年,一切就绪之后,屋大维把所有职务移交给“罗马的元老和人民”(The Senateand People of Rome,这是罗马共和和罗马帝国的正式称呼)。元老院拒绝接收。此举使屋大维的一切权力合法化。同时,元老院赐他“奥古斯都”的称号(Augustus,英文形容词“品位极高”august即出于此;历法中“八月”August也出于此)和“第一公民”(Princeps,英文是first citizen)。屋大维本人希望沿袭恺撒的名字,于是定名奥古斯都·恺撒(Augustus Caesar,也有称奥古斯都大帝),即尊贵恺撒之意。过了几代,原本是家族姓氏的“恺撒”变成罗马帝皇的代称(德国的“Kaiser”、俄国的“沙皇”都源出于此,也都是以追溯罗马帝国为荣)。一般史学家就以这一年作为划时代的一年:罗马帝国正式开始,“罗马太平”也由此计算。

罗马太平是指统一与秩序,但这并不代表没有动乱与权争。帝国边陲仍是征战不断,但帝国内部则是相对和平;皇帝继位之争不断,但牵涉的范围只在皇廷,不影响老百姓的安居乐业。那时,罗马帝国就是整个西方,同一的政权、同一的法律、同一的语言(拉丁语是官方语言)、同一的度量衡、同一的车轨辙,是“条条大路通罗马”的大一统。

奥古斯都为保边境安宁,建立了常备军制度,并在各地设军事统帅。这有点像中国的藩镇。慢慢地,军队的中心从皇帝转移到直属长官。分裂的因子形成,皇廷一发生变化就爆发出来。所以,两百年的所谓罗马太平,也不全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但总的来说,罗马的法律、艺术、文化、军事、经济等等都在发展,不同的民族、文化、宗教,在罗马法治之下共存、共荣(唯一例外是基督教仍受迫害,而且迫害程度因它的迅速扩散而变本加厉)。

奥古斯都于公元14年去世,下来就是提贝里乌斯(Tiberius,在位期14一37)、盖乌斯(Gaius,但更多叫卡里古拉[Caligula],在位期37—41)、克劳狄乌斯(Claudius,在位期41一54)、尼禄(Nero,在位期54—68)。他们都属同一宗系。奥古斯都时代当然是太平,提贝里乌斯的前半段也不错,后期他疑心转重,开始宫廷内斗。跟着的三人,一人被刺杀(盖乌斯),一人被谋杀(克劳狄乌斯,传被妻子毒死),一人自杀(尼禄,是被迫的)。盖乌斯与尼禄更患上癲狂。但是,除了基督徒因尼禄焚城嫁祸而被全面镇压外(见第一章),老百姓的生活倒没有受太大的影响。

尼禄一死,边陲拥兵者蜂起抢位。一年半的时间(公元68年6月到69年I2月)就出了四个皇帝。尘埃落定,维斯帕西亚努斯(Vespasiamis)登位,是为弗拉维(Flavian)王朝,历三帝,一共只有28年。到公元96年,新局面出现,带来近百年罗马太平的黄金时代,历经五个皇帝,都不是世袭的,是“义子”身份,甚至可以说有点禅让的味道。他们被吉本称为“五个好皇帝”(Five Good Emperors,有点中国的“三皇五帝”的味道):涅尔瓦(Nerva,在位期96—98)、图拉真(Trajan,在位期98—117)、哈德良(Hadrian,在位期117—138)、安托尼乌斯·披乌斯(Antoninus Pius,在位期138—161)、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在位期161—180)。帝位的继承安泰,帝国的声威日盛。

“五帝”之首的涅尔瓦在位只有两年,一般史学家指他做事中肯,虽然未能完全恢复秩序,但把帝位继承稳定下来,特别是选了禁卫军拥戴的图拉真为义子(他本人无所出)和帝位继承人。图拉真在位近二十年。他不是贵族出身,因军功而晋升。他大兴土木,重建罗马城,到处征讨,远达现今的伊朗;还拿下Dacia(现今罗马尼亚一带),那里盛产黄金,使帝国的版图扩大、财富增加。此后,凡帝王登基之日,元老院的贺词就有这一句,“望他比奥古斯都更幸运,比图拉真更成功”。就连日后的基督欧洲,都把他看成一个富有德行的非基督徒。他本人也没有儿子,临死前把帝位传给姑姐的儿子哈德良。哈德良把罗马疆土扩展到英格兰北部,筑起横跨东西117公里的哈德良墙(是英国人的“长城”)。他兴建了罗马的众神庙(Pantheon),在位期间巡视过帝国的每一个省份。他一生戎马,不断练军去保卫庞大的帝国。他与军士们同食同宿,有时甚至假传敌人来犯的消息,以考验军队的备战状态。不知是因为他积极备战还是因为幸运,他在位的二十多年,未遇到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他又是哲学家与诗人,大力支持艺术、建筑、文学的发展。他也没有儿子,但他收义子安托尼乌斯·披乌斯时立下条件,要安托尼乌斯收奥勒留为义子。奥勒留是“五帝”之中最好的一个。可见哈德良独具慧眼。

安托尼乌斯在位二十多年,天下太平。他个人生活朴素、待人和蔼,也爱民。最令人称赞的是,他总是把大事化小,拒绝把小小的批评弄成国家大事,予人叛国之罪。他认为皇帝出巡往往劳民伤财,所以一生都驻在罗马与周围地区。他没有很多史籍记载的盛事、大事。他最后的一句话也就是他一生为人的象征——当时他驻在罗马近郊,生病快死,当值的护民官入帐请示当晚的口令,他说“慈悲”(aequanimitas,英文是equinimity)。

奥勒留更是西方历史中最接近柏拉图理想的哲学家君王。当他知道哈德良要安托尼乌斯收他为义子时,很不开心,他特别不想离开从小抚养他的母亲。他想过哲人的生活,以追求真知为事业,不想当皇帝。后来他为自己解释,“哪里可以生活,在哪里就一定可以活得合理、适度。皇宫里可以生活,在皇宫里也就一定可以生活得合理、适度。”他登位时,各方蛮族,特别是日耳曼族,对帝国的威胁日增,他被迫东征西讨。在世时已被人称为“哲学家君王”、慈善家,他的《沉思录》更被奉为西方哲学经典。他对人的宽恕,即使是当时仍不合法的基督徒也对他尊敬有加。有史学家称,“在所有皇帝之中……他以无瑕的品德和节制的生活,证明了他的学问不仅是哲学理论”。他十三个儿女中只有一男四女没有比他早死。他在公元177年(死前三年)立儿子康茂德(Commodus,在位期177—192)为继承人。此人无才无勇,兼自大与神经质(虽然奥勒留找尽良师去教导他,甚至于177年立他为“共帝”[Co-emperor]去增加他的经验)。“五帝”的“禅让”之制实在是历史现实使然(各帝无子),而非刻意设计。因此,假若奥勒留有子不传,在当时的体制下,一定会引发内战。所以奥勒留的确也是不得已。这样的贤父,那样的劣子,实使人慨叹!6公元180年,奥勒留去世,罗马太平告终。康茂德在位期间帝国的军事局面相对稳定,但内部政治已走下坡路。他重用宠臣,挑战元老,生活越来越放纵。“物先腐然后虫生”,帝国内部的腐败使外敌可以放肆,一消一长,终至崩溃。但从公元前27年至公元180年这段时间,特别是“五帝”时期,确是黄金时代:一统与秩序,安定与繁荣。

罗马太平在奥古斯丁以至中古时代的基督信仰中还有一个非常特別的意义:罗马帝国虽然屡次迫害基督徒,但罗马帝国的一统与秩序却使基督信仰可以在当时的西方世界广泛传播。基督徒认为帝国一统与秩序其实是神的刻意安排,以使泛世的基督之国可以在罗马帝国的政治基础上得以建立。所以罗马太平(Pax Romana)就是基督太平(Pax Christi)的基础。基督降生刚好是奥古斯都把天下不同民族、文化、国家融在一个一统的帝国之下之际,便于基督“福音”的传播,也为基督王国(Christendom)的来临做好了准备。

早在3世纪基督信徒仍被迫害之时,已有圣经学者提出罗马太平是神的意旨,是基督信仰传播的工具。神学家奥利金(Origen of Alexandria,185—254)如是说:“为使耶稣的门徒在接受了耶稣‘前往教导天下万国’的命令之后,不会因为国与国之间的纷争而没法达成使命,神就先把天下万国纳入一个君王——罗马的君王之下,准备好让它们去接受耶稣的教训……在奥古斯都之前,以至更远古,各族之间不断互相攻伐。那么,除非在耶稣来临之前,人与人之间的戾气稍有收敛,否则耶稣教导的和平,甚至对敌人的和平,会很难在世上实现……”

4世纪初,也就是君士坦丁大帝对基督信仰解禁之际,基督与罗马从敌对变成伙伴。难怪当时最有名的神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263—339)说,“当唯一真神、唯一宗教、唯一得救向全人类显示之际,整个罗马帝国正在一个君王之下,享受太平。神给世人两个福佑:罗马的帝国、基督徒的虔诚……”奥古斯丁,以至整个中世纪的西方人,对罗马太平的一统与秩序的向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奥古斯丁的结论是,教会既是耶稣亲自委任从而延续他的救赎工程,它就是“神的国度”在俗世的演绎者和代理者。它既有责任去实现神的旨意,也值得俗世君王(特别是基督徒君王)去服从。基督徒既是教会的子女,也是君王的子民。他们既要服从拥有俗世权力的君王,也要服从代理“神的国度”的教会。奥古斯丁清楚地把“神的国度”放在“人的国度”之上,把教权放在君权之上。这就是奥古斯丁向往的秩序。这种政治原则带来政与教的互相补充和互相冲突,影响西方政治至今。

“神的国度”的理念演变出一个“基督王国”的理想——一个以教权与君权组成的、以神爱世人为本、以罗马太平为用的理想社会。下一章要谈谈西方人在这个方向上走出了一条什么样的路。

◎这里,我们碰上了一个差不多可以说是改写历史的小环节。希腊两大哲人的柏拉图(前427-前347)与亚里士多德(前384一前322)差不多是同一时期的人物,而且还是师徒。亚里士多德大部分著作在身后失踪,到公元前1世纪才重现,并流行一时。但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再度失踪,辗转滞留在东罗马,然后再被一些穆斯林学者研究和采用。十字军时代初期转回到欧洲,与其他古希腊哲学典籍被翻成拉丁文,揭开了文艺复兴的序幕。这是12-13世纪的事了。因此,奥古斯丁接触到的亚里士多德是经普罗提诺(Plotinus,205-270)与其学生波菲利(Porphyry,234-304)搜集到的有关逻辑学的一部分。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一早就影响着西方人的思维,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则还要等到阿奎那时代。还有,波菲利是出名反感基督徒的。 他曾说过,“众神都承认基督是最虔诚的,但基督徒却是迷惘和狠毒的。”有史学家认为这是虔诚的奥古斯丁没有更多采用亚里士多德的理由之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虽是师徒,但思路差不多相反。在宇宙观上,柏拉图重“真”,亚里士多德尚“实”,在推理上,柏拉图是演绎(deductive),亚里士多德是兼容演绎与归纳(inductive);在求知上,柏拉图讲“洞识”(insight),亚里士多德讲“体验”,在政治上,柏拉图落点在“君”,亚里土多德落点在“民”。这些互相补充同时也互相冲突的思路,奥古斯丁只得到一半。柏拉图/奥古斯丁的思维影响中古欧洲近千年,到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经典重回欧洲,由阿奎那(Thomas Aquinas)带头反思。从此,亚里士多德/阿奎那与柏拉图/奥古斯丁两条思路的纠缠,在一些地方相得益彰,但在另一些地方却水火不容,支配着西方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取向与演化,直到今天。​

◎这几个纲目来自《大学》。《大学》也称“大人之学”,是儒家思想的经典。虽然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但也珍藏了人类对理想人生与理想社会的憧憬,有着对真、善、美追求的内涵。三纲八目是《大学》的主题。“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大人”(理想的政治家)的描述。要达到这境界需要八个方面的努力: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我认为其中有几条与西方古今哲人所强调的很相像。中西文化基因当然有别,但我相信仍有一层更基础的、泛文化的、全人类的追求,就是宇宙的解释和人生的真谛(格物与致知)、个人生活的理想(修身)、群体生活的理想(治国)。我用这四个“目”去组织对西方文化的讨论,希望可以方便中西对照。​

◎罗马原本是个王国,它成为共和的故事叫“路克瑞莎受辱记”(The Rape of Lucretia),在西方历史上耳熟能详。很多名画和小说都以它为素材,包括乔叟与莎士比亚。这故事有几个版本,以下是其中之一。路克瑞莎的父亲是京官,丈夫是国王的侄孙,是个地方官。太子到访,丈夫不在家,她奉父命和夫命款待太子。太子见她生得美貌,夜间潜入她寝室要奸污她。她力抗。太子要挟,说如她不就范就会杀了她和一个奴隶,并把尸首放在一起,扬言撞破她与奴隶的奸情。 太子又答应,如她就范,将来就娶她为后。奸污她之后,太子回京。翌日,她身穿黑衣,上京城见她的父亲,哭倒在地,诉说冤情,请父亲与在场者替她智冤。大家相议之际,她突然拿出匕首,往胸前一插,死在父亲跟前。当时在场有男有女,女的痛哭,男的痛恨,一致认为太子借着王权身份无法无天。各人拿起匕首宜誓,不推翻王朝不罢休。他们把路克瑞莎的尸体抬到广场,沿途不少民众跟着。他们也把若干贵族的族长召来了。在广场上,各人发言,声讨王室的专权和暴政。在场的平民与贵族讨论新体制,决定放逐王室,以选举方式重新委任官员,特别是以两名任期一年的最高执政官(Consul)去执行元老院的政令(差不多所有官职都是两名,可以互相否决,以收权力制衡之效)。共和政治遂启。路克瑞莎的丈夫被委为执政官之一。自此,罗马共和的历法是按最高执政官的名字,一年一年计算的。​

◎罗马内战于公元前88年爆发。恺撒的姑父是平民派的首领。战败后恺撒被迫逃离罗马城,政敌去世后重返。他东征西讨,军功渐著。恺撒走平民路线,很得民心。公元前59年,他当选执政官(Consul,任期一年),是罗马最高行政长官。他与另外两个强人,包括庞培(Pompey,前106一前48,恺撤日后招他为婿)结“三人之盟”,实质统治罗马。恺撤卸任执政官后庞培帮他外调,统军四团。他大展雄风,打下高卢(Gaul,现今法国),再陷不列颊。到公元前50年,恺撒可以按宪法再参选为执政官。那时,庞培与他闹翻(因为恺撒女儿难产死后,他娶了恺撒政敌之女),劝动元老院命恺撒解散军队才可回京参选。恺撒知道若是只身进京,定成阶下囚。但是,按罗马规矩,武将不能带兵入京。他最后还是孤注一掷,于公元前49年1月10日越过京城界线,内战再起。庞培兵力虽比恺撒大几倍,但知仍敌不过恺撒,于是到处逃。恺撤被任独裁官(Dictator)。按罗马宪法,这是非常时期的官位,任期不超过六个月。恺撒到处追杀庞培。他逃到埃及。当时埃及正在内战,是国王与他妹妹兼妻子的克丽奥佩特拉(Cleopatra)之争。国王杀了庞培原想讨好恺撒,希望他出兵相助。当恺撒看见庞培的人头时,想起昔日之情,哭了起来,一怒之下,反过来支持克丽奥佩特拉。她献身相委。恺撒在中东与非洲用兵,捷报频传。公元前46年,被破例委任十年期的独裁官。公元前45年,他消灭庞培的残部。​

◎罗马焚城之后,尼禄越来越疯癫,越来越独裁。众叛亲离,藩镇造反,禁卫军离弃。他投降敌人,但没有人收留;他想自杀,但又怕死。他想投河,但半路折回;他叫一名角斗士杀他,但被拒绝。 最后,他逃离皇宫,藏在一个侍从的家里。传来消息,元老院第二天要来捉他,准备将他杖死。 他害怕极了,想自杀,叫一名侍从先引剑自裁,为他壮胆,当然没有人理会。到天亮,远处蹄声传至,尼禄拿着匕首,叫他的私人秘书捉着他的手,插入颈处。尼禄就是这样“半自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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