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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康德的先验(第四章第二十五章)

作者:加-梁鹤年 当前章节:3075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康德的基本问题是:在未经体验(experience)某事物(object,也就是独立于我的东西)之前,我们可否知道这事物的任何本质(properties,nature)。他的答案是:凡我们的思想(mind,跟笛卡尔的“思”一样,也可叫灵魂)能想到(think)的事物必须符合(conform)我们思想的模式(manner of thought)。

康德希望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中寻求和解。他的论点是,没有经验验证的理性是虚的(illusory),没有理性约制的经验是妄的(subjective)。康德聚焦在“思想的哲学”(thephilosophy of mind)。在他那个年代,实验科学已能清楚显示脑部处理外间信息的运作程序。比如,当阳光落在花瓣上,光线就按着花瓣的外形(颜色、质地等)作出不同的反射,构定一个反射的光线图;这些反射的光通过我们的瞳孔抵达我们的视网膜;视网膜的感光细胞按光线把电磁脉冲经视觉神经线传送到脑部,脑部出现这花瓣的视觉图。脑部的视觉图当然不是花瓣的光线图。但我们相信脑部视觉图与花的光线图有一定的关系。为什么我们有这个信念?康德坚持我们的脑袋不可能是一个只会接受信息的空的容器(如经验主义所坚持)。他相信某些东西在指导脑袋去处理信息,例如保持信息的先后和远近次序,也就是处理时与空。

古典经验主义的休谟对因果理念的解释如下:我们所谓的因果理念其实只是我们从观察到事物的前后相联而做出的结论而已。也就是说,观察与联想使我们悟出因果,归纳因果使我们悟出“必然”,但这些都是我们把判断事物的“自然本能”加诸我们的经验之上,并没有证明什么“必然”的道理。康德的解读是,假若如此,任何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有定论了。这会给知识学和哲学带来巨大危机。在哲学史中,这就是康德有名的“从教条的沉睡中藤醒”(Awakened from dogmatic slumber)。康德的震醒是可以理解的。假如因果理念只是一种观察的归纳,而不是有真实的、独立的存在,那么,牛顿的力学就没有恒律了,科学也就完了,其他形而上学的理念,如单体(unity)、群体(plurality)、整体(totality)等也只是想当然,站不住脚了;道德理念如神(God)、自由(freedom)、不灭(immortality),甚至基础的理念,如自身(self)、世界(world)等都完全不能以理性去掌握了。为此,康德要彻底处理休谟理论引出的问题,并建立一套可以清楚分辨出什么是可知、什么是不可知,以及如何把可知的知识分门别类。

康德想找知识的基础(来自古典理性主义的启发)和知识的范围(来自古典经验主义的启发)。其实,他要找的是“理性的理性”,分为两面:用来思想(think)和体验(experience)的“纯粹理性”(pure reason),用来做事(make)和行动(do)的“实际理性”(practical reason)。此外,他还探讨“判断”(judgment),因为他认为凡“认识”(know)都涉及“作出判断”(making judgments)。

首先,他指出某些判断不能,也不会来自经验。他把判断分成“分析性的判断”(analytic judgments)和“整合性的判断”(synthetic judgments)。前者没有传达新信息,例如,“所有物体都有体积”,因为“物体”的词义包括“体积”。后者传达了新信息,例如“所有物体都有重量”,因为“物体”的词义并没有包括“重量”,除非有人告诉我们某些物体的重量,我们必须经过经验(也就是官能的感觉,简称“官感”)才可以知道这件物体有没有重量。

康德之前,理性主义者如莱布尼兹,经验主义者如休谟都以为我们必须经过经验才可作出整合性的判断。康德不同意。他指出,“算术判断”就是无需经验而作出的整合性判断。假如我们掌握了加、减、乘、除的概念,我们无需经验就可知“5+7=12”。“5”的理念和“7”的理念都没有包括“12”的理念。因此,“5+7=12”是个整合性的判断,因为“12”是个新信息。但是,12可以来自5+7,也可以来自1728的立方根。两个命题都有“12”在它们的结论里,但两个命题的意义完全不同。因此,这个“5+7=12”的算数判断非但是个整合性的判断,而且是个无需经验的判断,也称“自明之理”(self-evident)。康德证明了“无需经验的整合性判断”,他称之为“先验”(apriori)。

笛卡尔的天赋理念来自他的心法——“从清晰与留心的思想得出的清楚与分明的理念”。这些都是逻辑性的理念,无需经验。因此,古典理性主义完全可以接受康德的先验。但古典经验主义就有困难,因为它坚持知识的来源除经验之外并无他途。当初,洛克还依赖“神的显示”和“从简单理念到复杂理念”等手段,笼统地去解释那些看来与经验无关的理念,例如自身、神、不灭、因果等。但比洛克更坚持经验的休谟就不能接受。他坚持因果理念完全来自经验(观察的归纳)。康德马上看出这是条死路,他震醒了。他的解决办法如下。外在世界的事物是我们可观察到的。思想整理这世界提供的信息,赋之以规律(秩序),使我们得以明白(comprehend,understand)。思想把时间与空间等理念加诸观察的事物,使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得以整体和统一。所谓明白就是我们的思想整合了内在的理念和外在的观察。

先验本身不是知识,而是使我们能够从经验中取得知识的“思想结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时间理念、空间理念、分类理念。康德称这些先验的理念为“超越性”(transcendental),也就是超越我们的经验。有了这些超越经验的先验,康德就成功地协调了笛卡尔的天赋理念和经验主义的官能求真:前者提供思想的结构,后者提供思想的材料。还有,先验是天赋,人人可得,人人相同。

康德的道德观也是令人景仰的。他要把人们日常的道德理性作为他道德理论的基础,也就是他称的“实际理性”。他提出“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理论。这些命令有其内在价值和自身价值(也就是不是来自经验或功利),无分人、地、时,必须遵守。道德是种“责任”,与个人喜恶、情绪无关,与任何目的无关。道德与否是决定于行动那一刻的动机,与后果无关。这些绝对命令的基础是“普遍法则”(Universal Law):我们要永远按着一个你能够自己遵守,也同时希望全人类都遵守的格律去做事。康德的演绎如下:一、“格律”(maxim)是行动的理由,包括行动和行动背后的动机。例如,“我要说谎去得利”是个格律。其中,说谎是行动,得利是动机。二、假想一个世界。在这世界里,全人类,包括自己,都按着格律做事。三、思考在这假想的世界中,有没有产生矛盾和不理性的事。四、如果有,这格律就不能用于现实世界。五、如果没有,这格律就可以接受,甚至必须接受。

这套伦理观跟笛卡尔的“慷慨”(第二篇第十二章)很相似,都是对人性乐观,又没有经验主义的妥协和仿真的意味(第二篇第十四章)。当时,德国也出现一位到现在仍被公认为最伟大的文学家,歌德,他著名的《浮士德》(Faust,1808,1832)的主题也是知识与信仰的纠缠。浮士德为求知识,不惜把灵魂卖给魔鬼。但是,他原本已失落的灵魂却因为他一小点的慈悲而获救。可见,“普遍法则”、慷慨与慈悲的确是人类心底里的渴望与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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