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第一组文化基因:“真”与“唯一”
经过两度结合、千年净化,基督宗教的唯一真神与希腊的唯一真理互相支撑着维持了多个世纪的罗马太平式的欧洲大一统。“真是值得追求的”、“真是唯一的”成了西方人不自觉的自明之理。“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使西方人的排他性、扩张性与不接受模棱两可及矛盾并存。
“我信唯一的天主,……我信唯一的主,耶稣基督,……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这是公元325年天主教会刚被罗马帝国认可时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亚宗教大会(Council of Nicea)上立下的“尼西信经”(Nicene Creed)。千年以来,大部分基督徒(包括新教、旧教)都以此为信仰基础:真神是唯一的、真救世主是唯一的、真教会也是唯一的。“唯一”代表真神的权威,也代表真理的本质。对基督信徒来说,唯一真神才值得信仰,对希腊古哲来说,唯一真理才值得追求。
“唯一真”的理念绝大部分来自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两千多年来一直支配着西方人的思想范式。在《形而上学》里,亚里士多德毫无保留地做出以下定论:“存在”(being,existence,也有译作“存有”)是哲学的核心问题,是所有知识(亚里士多德称为科学,sciences)的基础。研究“存在”就是求真,研究“存在”所用的逻辑原则可用来研究所有的知识。这些逻辑原则中最肯定的一条是“无矛盾”(non-contradiction),“同一东西不能在同一方面同时属于和不属于某件东西”(It is impossible for the same thing to belong and not belong simultaneously to the same thing in the same respect.),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不可能有错的原则。这就是说,真与不真不能共存。因此,凡是真都是唯一的。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理论是分散在不同著作里。上古的学者把它们组织在一起,称之为《工具学》(Organon)。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不是从推理开始,而是以“定义”(definition)开始——推理是一种思考和表达的模式,但思考和表达要靠言语(language),而言语的构成是字或词(words),每个字都是代表一个理念。字义不明就是理念不清,怎能用来推理?于是,亚里士多德就从这入手(他把这工作追溯到柏拉图和苏格拉底)。
亚里士多德关注的是存在。因此,替一件东西“定义”就是描述它的“存在是什么”(what-it-is-to-be)。后来罗马学者译为“本质”(essentia,或英文的essence)。这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也是他的形而上学的基础——怎样去定义本质?每“种”东西(species)有其所“属”(germs,也就是其同类)和有其所“差”(differentia,也就是与其同类的差异之处,也称“种差”)。物的“种”是以其所“属”和所“差”而定义的。“属”与“差”就是描述该物种的“本质”。举例说,人,作为“种”,是“属”于动物,但他的思考能力使他“异”于其他动物。因此,人的定义是“有思考能力的动物”,这也是人的本质。
有了定义,就可以作出“命题”(propositions),就可以逻辑推理。但是,在这之前,还要做两件事:(1)本质的描述系统;(2)推理的法则。
亚里士多德关注的是存在,而存在是以本质来定义和衡量的,因此,他需要一套用来描述本质的系统。这就是他有名的“范畴”(categories)。他提出十个:实体(substance,如人、马——这些和以下的例子都是亚里士多德举的)、数量(quantity,4尺、5尺)、性质(quality,白色、聪明)、关系(relation,双倍、一半、较大)、地点(where,在学院、在市集)、时间(when,昨日、去年)、姿态(being-in-a-position,卧着、坐着)、状态(having,穿了鞋、披了甲)、活动(doing,在割、在烧)、遭受(undergoing,在被割中、在被烧中)。有了明确而清晰的范畴就可以精准地描述事物的性质。
进一步就是用“句子”(sentences)去揭示相关事物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推理,而推理是求真的不二法门。亚里士多德创造了他著名的“三段论”(syllogism)推理法则——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中心是演绎法(deduction),方式是“三段式”。“假如a等于b,b等于c,a也等于c”。这是个典型的三段式推理。现在看来很普通和浅显,人人知晓。但不要忘记,这是两千多年来西方人,以至这几百年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全世界人类根深蒂固的推理范式。
古代学者用以下一个典型例子去示范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所有人都是会死的;苏格拉底是人,因此苏格拉底是会死的。亚里士多德最大的贡献是把实际抽象化、把思考形式化、把推理系统化。他引入有逻辑意义的“符号”(称之为“词项”,terms)去代替日常用的言语(language),然后用这些符号去写出推理公式。例如把上述“苏格拉底”的例子重新写,就会得出如下:如果所有b是a,并所有c是b;那么所有c是a。这里包含三个句子:“b是a”,“c是b”,“c是a”。
三段式的妙处就是通过前面两个句子(大前提“b是a”和小前提“c是b”),以一个连贯性的词,这里是b,就可以去建立a和c之间的正确关系,得出第三个句子(结论“c是a”)。亚里士多德系统地研究a、b、c在大前提、小前提、结论里可产生的种种不同的排列和组合,又研究a、b、c本身的特性,例如它们是代表普遍性现象(如所有、任何)或是特殊性现象(如有些、某些)、以及这些特性在逻辑推理上的意义。他得出两条最坚固的“必然”公理:(1)假如a属于所有b,b属于所有c,则a属于所有c,(2)假如a不属于任何b,所有c属于a,则c不属于任何b。他认为宇宙之大,所有推理都在其中。其实这两条“必然”公理就是“真是唯一”的逻辑基础。
可见,亚里士多德建立了一套用来描述真(事物本质)的言语和范畴,又发明了一套推理(逻辑方法)的思路和系统,于是他有了求真(求知)的工具。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的知识必须由三段式演绎法去“证明”(demonsttation)出来才算。但他又指出他想追求的知识应具两个特征:“必然之事”才是真知;求真知是“知其所以然”。三段式逻辑是用来证明“必然之事”和求“知其所以然”的工具。
我们必须了解亚里士多德以他的逻辑去求取的不是“大多数人同意”、“可能性很高”的现代科学知识(见第二篇第十四章有关经验主义)。对他来说,这些不算是“知识”,只可以算是应付日常生活和物质追求的科技,并不能使我们明白什么是“必然之事”和“知其所以然”,也就是人生和宇宙的奥秘。很奇怪的是,现代人的思维,无论是科学家或哲学家,还是贩夫走卒、政客商贾,都深深被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支配。亚里士多德是想以它窥探真知,而现代人则一方面完全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不自觉把它应用在一切的生活里,但另一方面却遗忘了亚里士多德的本意,只会用他的逻辑去演绎人生和宇宙的物质现象,而未用它去追寻人生和宇宙的本质真谛。也许,这种不自觉的应用和不自觉的遗忘就是文化基因的特征。
亚里士多德当然明白三段式推理只是种逻辑方法。用它来求真就一定先要保证前提(Premises)是真的(true)、基本的(primary)、直接的(immediate)、先于结论的(prior)、结论是由它们产生的(cause)、比结论较通常(known)和惯见的(familiar)。在这七个要求中,除了第一个要求是无可异议(真知当然要来自真的前提,但这有点像套套逻辑)之外,其他六个要求都有麻烦。最关键是“后退问题”(The Regress Problem)。
三段式其实是因果的推理:前提是因,结论是果(非但是推理上头的因果,也是事物本身“本质”上的因果,因为大、小前提与结论所用的词项全是有关事物本质的描述)。但是,每个前提也可以是一种果,是比它更基本、更直接、更先于它的前提的果。如此下来只有两种可能。1、找到了最原始的前提(最先的因)。但是,这个前提又是凭什么来证明?亚里士多德岂不是违反了他自己定下的原则——只有通过三段式演绎才可证明真知。2、原始前提不存在,后退不断。若是如此,什么也不可以证明了,什么真的知识也不存在了。
其实,这些考虑原本就是亚里士多德自己提出来的。上述第二种可能性是一种“不可知论”(agnosticism)。一个解决办法是假想某些基本原则是可以“互相”演绎而不是“前后”演绎。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详细说明这如何运作,而且他也没有采取这立场。他选择“终会停止”的立场,并提出“第一原则”(First Principle)的理念。这有极大的逻辑和伦理意义。首先,他否决圆线因果,因为在圆线证明里每一前提都终成为自身的前提。他认为后退一定会停止的。但是,止在哪里?他不能违反他自己定下的“真知识只能建立于证明”。在《后分析论》里他提出一个“认知状态”(cognitive state)的理念。他称它为“Nous”,一般音译为“奴斯”,可意译做“洞悉”(insight)、“直觉”(intuition)、“悟性”(intelligence)。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认知状态会使我们“知道”(know)不可证明的“第一原则”(也就是最基础、最原始的前提)。
当然,这给后世带来很大的争议。但是,如果我们参照亚里士多德的整套哲学和知识学思路,也许能看出些端倪。首先,亚里士多德在提出“认知状态会使我们知道第一原则”时,他用的“知道”一词含有“熟悉”(familiar)的意思,意味着当我们碰到这些第一原则的时候,我们会觉得它们是“熟悉”的。因此,他的认知状态不是一种求知的方法,而是一个智慧的成长。第二,这种“熟悉”不可能来自曾经碰过,只可能来自一种内在的、自然的辨别能力或力量(capacity或power,希腊文是dunamis),类似我们的视觉在未曾见过任何颜色之前就有辨别颜色的能力,无需学习怎样使用这能力。同样地,我们思想的内在能力使我们认得知识的起点。这跟他的形而上学的“潜质”(potentiality)与“实现”(actuality)的理论完全吻合(见第一篇第四章)。在官能上,视觉器官的视觉“潜质”(鉴别颜色)就是通过接触有颜色的事物而“实现”了。同样地,思想的认知“潜质”(鉴别第一原则)就是通过接触包含第一原则的事物而“实现”了。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可能通过经验去认知第一原则,我们思想的内在结构使我们认得什么是第一原则。这跟日后笛卡尔的“天赋理念”(innate ideas)和康德的“先验”(a priori)极为相似。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既是他求真的工具,也是他对真的本质的认识。对他来说,真一定是逻辑的,而通过逻辑我们可以辨认真。他求真有两个主题:一、知识的第一原则是不能证明的,二、没有包罗所有知识的普世知识(universal science),因为“世上所有事物不能是同一个‘属’(germs)……就算是同一个‘属’也不受同一的原则支配”。但是,他在《形而上学》中则挑选出一种“第一知识”(first philosophy)——一种以“存在”为其所“属”的知识(science that takes being as its genus),并坚持第一知识里有些第一原则,而在这些第一原则中最靠得住的是“无矛盾”(non-contradiction)。这就是本章开头说的“同一东西不能在同一方面同时属于和不属于某件东西”。因此,真的真是唯一的。亚里士多德说这是“不可能有错”。它既是第一原则,自然不能证明。亚里士多德说,任何不同意的人都是“没有受过分析学教育”。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失传几百年,再由阿奎那引用,但他的逻辑学自古已传,是两千年来西方人的思想范式。康德认为亚里士多德已发明所有有关逻辑学的知识。19世纪末以来,亚里士多德以“是或非”去求“真”的逻辑逐渐被其他逻辑范式挑战。但直到今天,它的主流地位仍未有动摇。更有史学家认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任何“新”的逻辑理论都是糊涂、愚昧或荒谬。自从中世纪阿奎那的经院派把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与神学综合以来,亚里士多德就被捧上了千古“第一哲学家”的地位。发自亚里士多德逻辑与基督宗教的“唯一真”理念成为西方文化的基因。两千多年来,“唯一真”深深烙在西方人的文化中,使他们在理性上不能接受矛盾——矛盾的理论一定是错误,在感情上也不能忍受矛盾——矛盾的事情一定要解决。
唯一真的意义就是只有一个真。“唯一真神”就是只有这位神才是真的,“唯一真理”就是只有这条道理才是真的,“唯一真科学”就是只有这套科学才是真的,“唯一真主义”就是只有这个意识形态才是真的。
“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产生三种现象。
1、信服
既是唯一真,怎能不完全拜倒?当然,你或许会觉得有责任去看清楚、想清楚、研究清楚这是不是真。当你还在看、还在想、还在研究之际,这个神、理、科学、主义对你来说还是存疑、还未是真。但当你看、想、研究清楚后,认定它是真,那时你一定会完全信服,这个神、理、科学、主义会完全支配你。甚至可以说,你会成为它的奴隶。正因如此,西方人对真是绝不随便的,对求真是非常认真的。他们会质疑,但一旦相信就信到底。当然,更多的人是没有看、想或研究清楚就信了。无论这是出于自发还是从众、是自觉还是懵懂,西方人对他们相信的东西总是全信的、坚持的。他们会改变信念、信仰,但在信的一刻,他们是绝不怀疑,绝对信服。”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产生的正面倾向是忠贞,负面倾向是极端。
2、捍卫
基督宗教“十诫”的第一条就是,“我是你的主、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个神是非常非常妒忌的,他对以色列(犹太)民族爱护备至,只是对以色列(犹太)的不忠绝不原谅。”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使西方人对其所信非常专一。既是唯一真,其他的就是不真,让不真(别的神)存在,就是亵渎。因此,真主(神、理、科学、主义等)的信徒定要捍卫真主,不让别人亵渎。从文人笔战到十字军东征,都是为了唯一真。捍卫有两种:对抗敌人、打击异端。前者是外侮,后者是内奸。敌人不接受你的唯一真,有时还情有可原,因为他们无知或者愚昧。异端是出卖真主、亵渎真主,罪无可赦。异端的理念出自对唯一真的绝对信服,对出卖唯一真的绝对鄙视。“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产生的正面倾向是刚毅,负面倾向是霸道。
3、宣扬
真既是唯一,别的就都不是真。见别人信的是不真,你怎能见死不救?
唯一真神,加上基督的博爱,使西方人充满普度众生的热忱。你有责任去宣扬你的神、理、科学、主义,去使众人得救,去为众人启蒙。这并不是源自利益的追求,很大部分是源自宣扬真神、真理的情怀。远在基督徒还受罗马帝国压制之际,就已经有千万的殉道者为宣扬(或捍卫)信仰而牺牲。可以说,殉道与烈士都是天真的不识时务者,但这也只有在西方唯一真文化下才会涌现。“唯一真”的文化基因产生的正面倾向是慷慨,负面倾向是扩张。
是与非不能共存的思维支配着西方人的思想与行为。法庭作供、律师盘问,你只可答“是”或“不是”。电脑设计,你只可用0或1。但是,人类思想与行为充满矛盾,怎可能只是“是”或“不是”?人生问题的答案往往不是简单的“是或不是”(yes-or-no),而是“既是,又不是,既不是,又是”(yes-and-no)。无论是信念、感情或态度,都是纵横交错在一起.;是剪不断,理还乱。鱼与熊掌,怎会不想兼得?又爱又恨,有谁未曾尝过?最后的“决定”往往是现实与环境加诸我们的:依依不舍,但船已离岸,欲战欲和,敌人已杀进来,欲迎欲拒,人家已别有怀抱。这样的“命运的决定”其实比“人的决定”多得多!
不自觉地被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支配的现代政治、现代知识、现代生活时时刻刻要求透明、一贯和肯定。在社会层面上,政府组织、法律体系、商业关系通通如是。由此推之,也要求每个市民、商人、工人都如是。这也构成了制度与人之间的矛盾。
制度虽是人发明的、由人构成的,但一旦组成,制度本身就有了自己的生命。制度的生命逻辑与人的不同。制度生命的最基本原则是“秩序”(order)——每一个成员有一定的位置,事物的安排有一定的条理,办事的原则有一定的轻重,取舍的选择有一定的先后。凡制度都要依赖一个无可争论的权威(这权威可以是宗教或世俗的,也可以是政治或科学的)去建立和维持秩序,否则,这制度就会失控,推而言之,世界将陷入混乱。秩序象征着理性和控制,秩序也保证了一贯和肯定。现代西方社会制度的逻辑都不能容忍矛盾。矛盾是个“问题”,必须“解决”。
但人的生命里会时时刻刻遭遇到无法纳入套路中的人、事和感情,还会面对不明、混乱和矛盾的信息,会有合理但互相冲突的做人原则。这当然会令人情绪矛盾、不安和困窘。感情矛盾不是人生无奈的消极,而是面对人生的真实感觉。做官员的既要尽力为个别市民服务,但又要考虑一视同仁的公正原则;做医生的既想安慰病人,但又要客观断症,做父母的既要有纪律,又要有弹性。这些都是积极的。但是,这些人性的矛盾使现代人和他所创造出来的现代社会制度发生冲突:社会制度的逻辑需要行为透明、一贯和肯定,但人的生命现实往往使自己犹豫和模棱两可。这有点暧昧——想的和做的不能一致,或者是在性质相反的行为中摇摆不定。若干年前,美国参议院讨论应否用按键表决来替代点名投票,有一位资深的参议员反对。他说按键就是迫使他做出清楚和不变的决定。他自认当点名未叫到他时,他的决定往往不断改变,很多时候他要看看人家怎样投票,看看票数的差距,再决定他应该怎样做。甚至当他看到他支持的方案已有足够的票数通过时,他会故意投反对票以抗议其他的事情。这就是我们说的“又吃又拿”。但这也是人性。现代社会的制度不能容忍矛盾,包括感情的矛盾,因为现代社会追求秩序,讲究效率。无论是政府行政、商业运作或科技分析都要把人、事、物清楚准确地分门别类。感情矛盾是人性的实质,但与现代社会制度的逻辑格格不人。现代人要孤独地面对他们的矛盾。
现代社会开的玩笑是:秩序是不能达到但又是不能缺少的。人、事、物的变化永无休止,而人类想把它们按秩序安排和处理的愿望也是永不休止的。感情矛盾只不过是这个现实的反映。它非但反映人性矛盾,还反映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爱与恨的斗争、恩与仇的纠缠,或鱼与熊掌的选择。认识个人的矛盾会使我们对别人宽容些。如果我知道自己是自私、虚伪、贪心、脏乱、鲁莽和矛盾的,但同时又是关怀、谅解、信赖、宽恕,甚至慷慨的,我怎会要求我的同类有所不同?这样,在整个社会上大家就较能和平共处。
阿奎那时代,教义与教会走上僵化和腐化,政治与经济开始发生变化。但经过阿奎那将唯一真神与唯一真理再度揉合,应该有足够的凝聚力去维持西方的大一统。可是,天心不可测,西方人遇上了千古未有的剧变,西方人的心态完全改变。“唯一真”的文化基因非但没有发挥维持一统的作用,反成为分裂的动机和动力。
◎这也反映了那时代对哲学的理解。有些人认为逻辑本身就是一种哲学,也有人认为它是研究哲学的工具。亚里士多德本人并没有清楚地分开这些,对他来说,这些都是求真。
◎当然,人类可以用图案来思考和表达,而且图案往往比字与词更精练。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的“学院”(Academy)门口就写着“不懂几何不得进内”。在这方面,中国的象形文字特别吸引西方人。莱布尼兹更认为中文可能包含了他醉心的“思想的字母”。言语是约定俗成的东西,本身有很多模糊笼统的地方。亚里士多德以言语为逻辑推理的工具,自然引出很多在文字演绎上的争议。到20世纪初,数学逻辑成形,若干哲学家想用数学符号的“理想言语”(ideal language)去取代文字的“自然言语”(natural language)。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理念已深烙在西方人的脑子里。在学府以外,数学的“理想言语”没有被大众接纳和应用。
◎其实,这也可以说是“正名”,与中国的名家的“合同异”有异曲同工之处。荀子、墨子,以至惠施与公孙龙等都有点逻辑的东西,但没有亚里士多德的严谨系统。
◎1、必须是“必然之事”(真知)才可以用科学方法(三段式逻辑)去求取。(“Only what is necessarily the case can be known scientifically。”)2、科学知识(真)是“知其所以然”。(“Scientific knowledge is knowledge of causes。”)“真”的意思是存在。存在的本质之一是必然性。因此,“必然之事” 才是“存在之事”,才是真。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有四个因:质料因(material cause)、动力因(efficient cause)、形式因(formal cause)、目的因(final cause)。“知其所以然”就是明白这些因。
◎这前三条是针对大、小前提所描述的事物的“本质”而言。
◎这后两条是推理的定义。
◎其实还有很多别的问题和争议。比较常听到的有三个。1、“说谎者问题”(liar paradox)。假若说谎者说他在说谎,可信不可信,是真不是真?这不是逻辑问题,是修辞学上的辩论。亚里士多德把三段式演绎用在修辞学上才产生这类的诡辩,但不影响他的逻辑构架。2、“粒与堆的问题”(sorites paradox)。一粒米肯定不是一堆米,但从一粒米开始,一粒一粒地加上去,哪一粒米会使这些放在一起的米变成一堆米?这是个关系到“本质”的问题,有重要的意义。问题是出在“堆”的定义。因此,这一类问题仍可以通过精确的数学定义去处理。3、“海战问题”(The Sea Battle)。“明天会有海战。”“明天不会有海战。”按亚里士多德逻辑,只可以有一句是对,只一句是错。但如果头一句在此刻是对,那么明天一定有海战。若是如此,则“可能发生”是一个不可能成立的理念。发生的就是发生,不发生的就是不发生。“可能发生”是不存在。但这与亚里士多德的“从潜质到实现”的思路会有冲突。他未有处理。这要等到笛卡尔的“息息相关” 与莱布尼兹的“前定和谐”。(见第二篇第十二章)
◎这种处理办法有点像现代的“知识连贯论”(coherence theory of knowledge,根据各命题之间的连贯性去检验真理)和“圆线证明”(circular demonstration,假设因与果是沿着圆线部署,因此,因与果是有限,因为圆线的长度是有限,但又是无穷,因为圆线是没有起点和终点的)。这些辨法可以避开“原始前提”的难题。
◎这些穷追的求真是西方典型。他们不像陶渊明的“不求甚解”,而是像剥洋葱一层层剥下去,如果不知哪里应该停止,结果就是一切皆空。懂得圆线推理的有限、无穷是学者本色;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停止才是亚里士多德的大智慧。
◎是与非、真与伪、对与错、实与虚等等在逻辑上与伦理上有不同的意义,不应混淆。但关键是,作为文化基因,这种“不两立”的意识支配着西方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