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直隶人张之洞对于顺天、山西乡试全停大不以为然。张氏于十五日已获悉全权大臣电告枢垣的内容:“英使坚不允京城会试及顺天、太原乡试”,并通报刘坤一。十九日(6月5日),张之洞托英、德两领事转电英国公使萨道义、德国公使穆默(A.Von Mumm),认为直隶、山西两省乡试全停,于未滋事之处“太欠平允,士心定必不服”,妨碍将来民教相处,且与议和大纲内“滋事城镇停考”一语不符。鉴于北京、太原“断不能开考”,遂提出借闱乡试方案:直隶借山东,山西借河南。次日,张之洞又电刘坤一,请其“即照此意切商驻宁沪英、德各领事,或杰(杰弥逊)参赞转电各使”,并强调萨道义“重在北京、太原不准开科,故借闱一法必须详告”。[108]二十一日,刘坤一复电称:“借闱乡试,最为妥善……英、德两领事,均允电商公使。据云,必能照准。俟得回信,再会电枢。”[109]
二十二日(6月8日),萨道义复电张之洞,允许“直、晋不滋事地方,可借闱山东、河南乡试”。张之洞当即将该消息通报刘坤一,同时电告其姐夫、军机大臣鹿传霖,待刘坤一复电后再会奏,并强调会试不停的消息已见李鸿章的电报。[110]有了李鸿章北京会试不停以及张之洞顺天、山西乡试可以借闱的消息,清廷遂于二十五日(6月11日)接到奕劻、李鸿章的奏折后,即下旨山西省之太原府,直隶省之北京、顺天府等府县停止文武考试五年。[111]
英国顾及在长江流域的巨大利益,必须维持与刘坤一、张之洞的关系。所以萨道义确实曾在6月8日的复电中表示,个人不反对张、刘提出的顺天、山西乡试分别借闱山东、河南的建议。由于俄、美、日等国公使均支持中方的立场,加以张、刘的交涉,萨道义甚至感到自己将不得不在北京会试问题上妥协,因而正打算告诉刘、张北京会试本来也应该借闱举行(亦即现在可在北京举行,不必借闱)。[112]
然而,就在萨道义准备妥协之际,四月二十五日(6月11日)停考上谕发布,因其并未明说北京会试,以致各方解释不一。李鸿章、奕劻认为北京会试不在禁止之列。尽管俄、美、德、日等国公使倾向于支持中方意见,但萨道义坚持认为,据该上谕,北京会试应该停止。[113]五月初六日(6月21日),李鸿章致电军机处称:“惟闻各使中仍有不愿北京会试者,请借河南考棚。萨使于此节未能践言,殊出意外,然于撤兵似无妨碍。”[114]六月十一日(7月26日),李鸿章、奕劻的奏片称:“萨道义面称会试仍必须停”,“揆度情形,会试难在京城举行,将来只可由礼部另筹变通之法。”[115]十九日,清廷为此特发寄谕,称“会试为抡才大典,各直省士子齐集应试,碍难易地举行。前据该王大臣与各使业经商允,自可仍践前言”,因令“奕劻、李鸿章再与各使切实磋商,务期议明仍在京办理会试为要”。[116]七月初九日(8月22日),李鸿章电奏无法再商:“北京会试,前经设法磋商,各使颇有允意。始料英使萨道义未必能以一人违众,不意萨使始终坚持,各使意无如何,遂仍由领衔日使备文驳复。臣等前奏已将详细情节叙明,今各使已将条款签字,断难再与商议。此次明降谕旨,请将日前片奏内所陈商明免停之河南陈州府、郑州、河内县三处扣除。会试仍不必提,庶条款画押不至因此迟延。”[117]
至此,由于英国公使萨道义的一再坚持,直隶、山西停试五年期间,北京不可以举行会试。其实,京师贡院此时被毁,壬寅年(1902)会试实难按期在北京举行,随后清廷也将会试展至癸卯年(1903)。然而,停止北京会试,也就使得修复京师贡院暂时成为不急之务。直到1905年,停试解禁前夕,议修京师贡院问题才摆上议事日程,在朝野上下掀起了广泛讨论,引发了诸多争议,与当年立停科举的重大决策实有关系。[118]问题是,倘若辛丑议和中北京会试不停,那么,京师贡院的修复便不会等到1905年才成问题,而是至少在癸卯科会试之前,便须修复完工。如此,科举的命运恐怕会大不一样。在庚子事变大冲击的背景下,一个一意孤行的英国公使,也在有意无意间充当了最终毁灭科举制的推手。[119]外人的因素与历史的偶然性,常常影响到中国近代史的走向,科举制的变革也概莫能外。而科举的任何变动,又直接影响着无数士子和千家万户。
清末新政伊始,朝臣与东南督抚围绕乡试展期的明争暗斗复杂微妙,远超过既有认知。辛丑东南各省乡试最终展期一年,是刘坤一、张之洞立场的体现,是其向清廷坚持己见,对各省串联施压的结果。刘、张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其正筹划新政变法,而改科举为新政首务。如辛丑乡试按期举行,则科举新章颇来不及实施,八股旧科举势必再考一科而延续生命,科举改章的落实必然延后。如此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兴学堂等其他新政次第展开。至于说李鸿章、刘坤一奏请全国一律停考五年,奉旨允准,因张百熙反对而作罢,并不符合史实和情理。李鸿章等议和人员为了顺天、山西乡试,尤其是北京会试,做了艰苦的交涉努力,最终由于英国公使萨道义固执己见,使得五年内无法在北京举行会试,但殿试仍可照旧进行。
与此相应,慈禧太后和王文韶、孙家鼐、瞿鸿禨等朝臣,根据大乱之后迅速开科的历史经验,希望按期举行辛丑乡试,以固结士心并提振权威,与刘坤一、张之洞意见冲突。张百熙于是代表朝官群体激烈奏驳刘坤一、张之洞,力主乡试万不可再展。但在庚子西狩、东南互保的权力格局下,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在清廷和洋人之间机敏应付,形成第三势力。[120]清廷虽有不满,却不得不倚重和迁就。最终东南各省辛丑乡试再次展期,西南、西北等省则按期举行。双方主张均未实现。清廷希望通过科举大典稳定士心、重拾权威的思路和努力,遭遇重大挑战,其决策受到东南督抚严重制约。从坚持己见并串联东南各省与清廷立异角度看,刘坤一、张之洞的举动实为东南互保的某种延续。两宫回銮后“解决”东南尾大不掉问题,也就成了政局变迁的一支暗流。
庚辛政局对科举改制的直接影响是,辛丑年的乡试仍以八股文体的四书五经及策问取士,而展缓至壬寅年的各省乡试,则已改用科举新章,以论、策、经义取士。可以想见,如果辛丑年各省乡试不再展缓,那么,八股文至少还会“苟延残喘”。即使科举改章通过,也只能在下科实践。那么,科举的走向或许还有不同。更重要的是,下章将看到,朝臣与东南督抚在科举问题上的严重分歧,直接影响了辛丑科举新章的内容及其落实,甚至科举制的停废。
* * *
[1] 参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商志校注,第122~124页;王立新《咸同年间文闱停科问题考订》,《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5期,第143~153页。
[2] 关晓红教授曾有所论述,意在说明当局未能把握住借暂停科举以发展学堂的建议和契机,对改科举不无遗憾(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49~58页)。惟因侧重不同,加以资料限制和解读偶偏,尚有继续探讨的较大空间。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6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187页。
[4] 《大学士崑冈等奏请俟议和就绪再行举办乡试折》(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奏请将恩正两科乡会试归并举行折》(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5辑,中华书局,1996,第103~104、105页。
[5] 《恩正两科乡会试请归并举行片》(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8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第91页。
[6] 《电谕》(庚子十二月初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以下简称《电报档》)第2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307页。
[7] 《崧蕃来电》(辛丑三月初三日),《电报档》第21册,第421页;《致崧蕃电》(辛丑三月初四日),《电报档》第2册,第396页。
[8] 《崑冈等奏变通简放试差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5辑,第116~117页。
[9] 袁英光、胡逢祥整理《王文韶日记》下册,中华书局,1989,第1022页。
[10] 《拟致崑冈等电信》(辛丑三月初九日),《电报档》第2册,第399页。
[11]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初五日午刻发、酉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2辑(以下《张之洞档》各册均载此辑,不再注出),大象出版社,2014,第323页。
[12] 《致江宁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一日巳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8556页。
[13]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十一日酉刻发、戌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399页。
[14] 《寄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十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6册,中华书局,1958,第2620页。
[15] 《电谕》(辛丑三月十三日),《电报档》第2册,第404~405页。关晓红教授说:“这道上谕,一方面表明政府对士子应试心切的理解和体恤,另一方面则将是否照前议开科的权力下放给督抚,让各地就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举办。”甚是。但接着又说刘坤一“从清廷前后矛盾的几道谕旨窥破当道的心思,既不想举行当年科考,又不愿担当停科的罪名,以免失去士心”,却值得推敲。首先,时间逻辑有误。关晓红教授先论述时间在后的几道谕旨、电奏,然后说这是“一道新的电寄上谕”,以致刘坤一可以“从清廷前后矛盾的几道谕旨窥破当道的心思”,其实该电谕系因刘坤一前日致电军机处而发,此时尚无前后矛盾的几道谕旨。更重要的是,谓清廷当道不愿担当停科罪名则可,谓其此时不想举行当年科考,恐与史实不符。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53页。
[16] 《李兴锐电》(辛丑三月廿一日缮递),《电报档》第21册,第515页。
[17]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十四日申刻发、戌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485~486页。
[18] 《致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四日),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9卷,第209页。
[19] 《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辛丑三月十四日亥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169页。
[20]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十五日午刻、未刻发,均酉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510、511页。
[21]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十七日午刻发、申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564页。
[22] 《致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五日),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9卷,第210页。《全集》误“始可议及”为“始我及”,已据《张之洞档》改。
[23] 《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辰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0~2211页。《致江宁、四川、福州督署,南昌、济南、杭州、湖南抚署》(辛丑三月十七日亥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184页。
[24] 《西安孙道致上海盛大臣电》(辛丑三月十六日辰刻发、申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539页。
[2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68页。
[26] 《致江宁刘制台》(辛丑三月十七日丑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178~181页。
[27]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十七日午刻发、申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569~570页。
[28] 《俞廉三电》(辛丑三月廿一日缮递),《电报档》第21册,第514页。
[29] 《李兴锐电》(辛丑三月廿一日缮递),《电报档》第21册,第515页。
[30] 富有票案被镇压后,英国驻汉口代理总领事曾私下说:“南方的叛乱只是一场闹剧而已,主要是报纸借题发挥,大加渲染。……长江一带特别平静。”《法磊斯来函》(1900年12月18日),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以下简称《莫理循书信集》)上册,刘桂梁等译,知识出版社,1986,第191页。
[31] 《致江宁刘制台》(辛丑三月十七日丑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180页。
[32] 于荫霖:《悚斋日记》,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24),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第1263~1264页。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53页。
[33]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第6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3410页。
[34] 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52页。
[35] 以上几段均见《都察院左都御史张百熙奏停办乡试有碍大局拟请照旧举行以定人心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5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744~1746页。
[36] 《电谕》(辛丑三月二十六日),《电报档》第2册,第423、424页。
[37]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第6册,第3410页。
[38] 伍铨萃:《北游日记》,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39),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6年影印本,第199、203页。
[39] 《致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会办商务大臣盛宣怀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巳刻发、申刻到),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9卷,第559页。按,编者系于四月二十八日,疑误。
[40]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四月十二日未刻发、申刻到),《张之洞档》第87册,第258页。“清河”有可能借“清河王”指王文韶,也可能借西晋陆云的《陆清河集》指礼部侍郎陆润庠。
[41] 袁英光、胡逢祥整理《王文韶日记》下册,第1024页。
[42] 参见谭承耕、李龙如校点《张百熙集》,岳麓书社,2008,第15~16页。
[43] 《代大学堂发南洋大臣电》(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四日),《电报档》第25册,第480页。
[44] 《复夏彝恂》(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刘坤一遗集》第5册,第2277页。
[45] 《盛宣怀致刘坤一》(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旭麓等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第532页。
[46] 《复张埜秋》(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日),《刘坤一遗集》第5册,第2282页。
[47] 本段见《张百熙致盛宣怀》(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廿日),王尔敏、陈善伟编《近代名人手札真迹》第1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7,第51~56页。
[48] 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2册,中华书局,1993,第783页。
[49] 《法磊斯来函》(1901年7月17日),骆惠敏编《莫理循书信集》上册,刘桂梁等译,第207页。
[50] 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90页。
[51]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三月二十七日午刻发、酉刻到),《张之洞档》第86册,第721~722页。
[52] 《致江宁刘抚台等》(辛丑三月廿八日子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197~199页。
[53]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四月初四日未刻发、戌刻到),《张之洞档》第87册,第82页。
[54] 《刘坤一来电》(辛丑四月初七日),《电报档》第22册,第16~18页。
[55] 《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6页。
[56]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第6册,第3410页。
[57] 《致西安军机处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初七日)、《致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一日午刻发、酉刻到),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9卷,第414、434页。
[58]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四月十二日未刻发、申刻到),《张之洞档》第87册,第258页。
[59] 《致江宁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未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6~8587页。
[60]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四月十四日申刻发、亥刻到),《张之洞档》第87册,第321~322页。
[61] 《刘制台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子刻到),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7页;《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六日亥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7页。
[62] 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133页;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89页。
[63] 《刘制台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子刻到),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7~8588页。
[64] 伍铨萃:《北游日记》,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39),第215页。
[65] 议和中颇需刘坤一、张之洞出力。比如,英国公使萨道义坚持五年内禁止北京举行会试、殿试,军机处恐李鸿章、奕劻难于力争,故又请张之洞“从旁托他国设法转圜”。《致鄂督电》(辛丑四月十六日),《电报档》第2册,第436页。
[66] 《张之洞、刘坤一来电》(辛丑四月十八日缮,十九日递),《电报档》第22册,第78~80页;《电谕》(辛丑四月二十二日),《电报档》第2册,第440页。
[67] 伍铨萃:《北游日记》,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39),第222、223页。
[68] 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2册,第799页。
[69] 《成都奎制台来电》(辛丑五月二十一日亥刻发、二十二日午刻到),《张之洞档》第88册,第202~203页。
[70]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五月二十二日申刻发、二十四日未刻到),《张之洞档》第88册,第225页。
[71] 《致江宁刘制台》(辛丑四月二十四日丑刻发),《张之洞档》第19册,第418页;《致四川奎制台、江宁刘制台》(辛丑四月廿九日),《张之洞档》第35册,第318页。
[72] 《饶应祺电报》(庚子),李德龙编《新疆巡抚饶应祺稿本文献集成》第22册,学苑出版社,2009,第16~17、19页。
[73]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义和团史料》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779页。
[74] 《停试述闻》,《申报》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廿七日,第1版。
[75] 《时事要闻》,《中外日报》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廿七日,第1版。
[76] 《停考试后必须广开学堂说》,《申报》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廿九日,第1版。
[77] 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51页。
[78] 《论中国停试事》,原刊《文汇西报》,《中外日报》译载,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初四日,第1版。
[79]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第6册,第3410页。
[80] 《军机大臣致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电信》(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四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59,第841页
[81] 《致鹿崧砚尚书》(约辛丑三月),张佩纶:《涧于集·书牍》第6卷,1926年涧于草堂刻本。
[82] 参见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2~103页。
[83] 《江宁刘制台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初九日)、《寄南京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初十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8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第222、226页。
[84] 相关说法见关晓红《停废科举与近代中国社会》,第51~52页。
[85]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第4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影印本,第380~381、398~399页。
[86] 《冯汝琪致冯金鉴》(辛丑六月十四日),《冯汝琪家信》,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号甲203。
[87] 《请行秋试》,《申报》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第2版。
[88] 《请行乡试禀牍》,《申报》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第2版。
[89] 《论展缓乡试之善》,《申报》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1版。
[90] 目前尚无刘坤一与《申报》幕后交易的直接证据,但早在1898年11月,刘坤一就化名“江南人”,在《申报》登文章反驳康有为对慈禧的攻击(参见崔运武《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地方督抚——刘坤一个案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第185页)。1901年,刘氏又在上海报界“制造舆论”:删改电报,嘱咐上海道袁树勋“登入洋报”,为荣禄“辩诬止谤”。《刘坤一致荣禄函》(辛丑),《荣禄档》,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1辑第69册,大象出版社,2011,第286页。
[91] 《江南仍宜举行乡试说》,《申报》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第1版。
[92] 《成都奎制台来电》(辛丑五月二十一日亥刻发、二十二日午刻到),《张之洞档》第88册,第202页。
[93] 《时事要闻》,《中外日报》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廿一日,第1版。
[94]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五月二十二日申刻发、二十四日未刻到),《张之洞档》第88册,第225页。
[95] 《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子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6页。
[96] 《志切观光》,《申报》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初十日,第2版。
[97] 《全权大臣奕劻等折》(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六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1174页。
[98] 《致鹿崧砚尚书》(辛丑),张佩纶:《涧于集·书牍》第6卷,1926年涧于草堂刻本。
[99] 参见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2页。
[100] 《致西安行在军机处、江宁刘制台、上海盛大臣转全权大臣》(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初八日未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77~8588页。
[101] 《附江督庚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八日)、《寄南京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222、226页。
[102] 《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234~235页。
[103] 《军机处致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电信》(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五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1169页。
[104] 《致鄂督电》(辛丑四月十六日),《电报档》第2册,第436页。
[105] 参见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2~103页。译文据英文原书略有调整。Ian Ruxton,ed.,The Diaries of Sir Ernest Satow,British Envoy in Peking(1900-1906),Morrisville:Lulu Press Inc.,2006,Volume One,p.112.
[106] Ian Ruxton,ed.,The Semi-Official Letters of British Envoy Sir Ernest Satow from Japan and China(1895-1906),Morrisville:Lulu Press Inc.,2007,p.247.
[107] 《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电报》(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1186页。
[108] 《致京英国钦差萨大臣、德国钦差穆大臣》(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九日子刻发)、《致江宁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丑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9~8590页。
[109] 《江宁刘制台来电》(辛丑四月廿一日酉刻发、亥刻到),《张之洞档》第87册,第464页。
[110] 《致江宁刘制台》(辛丑四月廿二日亥刻发),《张之洞档》第35册,第270页;《致西安鹿尚书》(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亥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91页。
[11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87页。
[112] Ian Ruxton,ed.,The Semi-Official Letters of British Envoy Sir Ernest Satow from Japan and China(1895-1906),p.247。边文锋说萨道义“甚至同意将北京会试也改到其他地方举行”,似对萨道义妥协的内涵有所误会。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3页。
[113] 参见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3页。
[114] 《寄西安行在军机处》(辛丑五月初六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291页。
[115] 《全权大臣奕劻等奏片》(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十一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1263页。
[11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131页。
[117] 《寄西安行在军机处》(辛丑七月初九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405页。
[118] 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115~138页。
[119] 刘海峰敏锐地指出了外人焚毁京师贡院以及辛丑条约的禁考规定影响了科举制的最终命运,惜未能深入交涉及条约内部,注意到停止北京会试这一关键点,故他将借闱河南乡、会试完全归因于京师贡院被毁,尚有未谛。参见刘海峰《外来势力与科举革废》,《学术月刊》2005年第11期,第69页。边文锋正确地指出了北京会试问题是《辛丑条约》谈判中停止科举考试五年条款的关键分歧点,并在文章末尾说:“该条款的通过与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参见边文锋《萨道义与〈辛丑条约〉谈判中取消北京会试的问题》,《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104页)惟未能进一步说明此举究竟如何影响了科举的废除。
[120] 参见王光祈译、刘鑫宁整理《瓦德西拳乱笔记》,中华书局,2009,第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