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癸、甲进士清末仕途分化
清代以科举取士,故科名奠定仕途的基础。而能否涌现众多高官名宦,又反过来成为某榜进士得人与否的“检测”,为世人所津津乐道。在清季民初士人的记忆和言说中,道光二十七年(1847)丁未科进士一榜“得人最盛,咸同中兴将相多出其中,陟台阁,践封疆者不下五六十人”,李鸿章、沈桂芬、张之万、沈葆桢尤其代表。[1]那么,癸、甲二科进士的仕途发展如何呢?与既往不同的是,癸、甲二科适逢科举改制,诸人中式进士后一两年,科举即遭停罢,立宪改官制便迅速展开。故本节欲讨论的问题是,废科举、改官制对癸、甲二科进士的仕途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授职分布与仕途起点
考察癸、甲进士群体的仕履,有必要从其授职起点说起。诸如京官与外官的人数和比例,京官内翰林、主事、中书的人数和比例,关系进士群体的整体分布;而学习主事签分何部,即用知县分发何省,又直接影响进士个体的仕途发展和经济收入,当日新进士及其亲朋师友,乃至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既甚关注,则我们亦有必要首先交代。
1.总体分布:人数与比例
举人会试中式贡士之后,于殿试之前,尚有复试一场。殿试后分出三甲进士,随后传胪之日,一甲三人状元授修撰,榜眼与探花分授编修。其余二、三甲进士则须在朝考后授职。授职的依据大抵有三,即殿试甲第、朝考等第、复试等第。前列者改庶吉士,次者分部学习,再次者用中书,最后为知县,其中又分为分省即用和归班铨选。具体到癸、甲二科进士,其授职分布如表6-1所示。
从京、外官的数量与比例来看,1903年癸卯科京官为186名,外官为131人,二者比例约为3∶2;1904年甲辰科京官为181名,外官为93人,约为2∶1。癸卯科之所以外官较多,大抵因为此时距戊戌科已过5年,加以义和团时期华北地方官罢免不少,因此部分省份即用知县已较疏通。癸卯科即用知县分发直隶者多达20多位,远多于其他省份(详下),殆即此因。甲辰科之所以外官较少,京官较多,一方面因为上年各省刚刚分发了即用知县,另一方面因为此时进士馆已开馆,京官可以入馆肄业,人多无妨。
从京官分布看,癸卯科翰林为77名,约占该科进士总数的1/4,主事、中书共109名,占该科进士总数1/3强。甲辰科翰林为66名,亦占当科进士总数的近1/4,主事、中书却多达四成以上。因此,在翰林比例保持大体不变的情况下,甲辰科京官比例高,实则是部属、中书比例高。这也因为翰林院编修、检讨无定额,只有开坊升调,不存在补缺问题。主事、中书等京官则补缺压力甚大,即用知县、归班铨选知县等外官亦同。因此,授职分发时,部属、中书与知县的比例互为消长,根据各自的拥挤程度以为调节。
商衍鎏曾说:新进士“用庶吉士约二成,用主事、知县近八成,内阁中书以年少不能得主事而又不宜外官者用之,三四人而已。同、光之间皆如此”。[2]从癸、甲二科观之,庶吉士的比例大体不差。不过,甲辰科用内阁中书10人,且戊戌科、乙未科分别用内阁中书16人和13人,而甲午科更多达53人。[3]可知商衍鎏所述还可修正。
表6-1 癸卯、甲辰进士朝考后授职统计
2.主事掣签:京官的再分布
进士授职后,京官中翰林、中书衙门已定,而学习主事则要掣签分部。究竟签分何部,关系仕途发展和经济收入,是诸人关切所在。至于六部之优劣,“以吏、户二部为优选,刑部虽瘠,补缺尚易,工部亦有大婚、陵工保案,以冀捷获。惟礼、兵二部最苦,礼部尚无他途杂进,依然书生本色,最次莫如兵部员司,以常测之,非二十年不能补缺”。[4]若言事务之繁,则以户、刑二部为最,户部分十四司,刑部则十八司,吏、礼、兵、工四部皆只四司。[5]
因此,癸、甲二科新进士以主事用者,签分刑部最多,户部次之。以癸卯科为例,刑部学习主事为28人,约占94位学习主事的30%,户部以24人紧随其后,约为26%,其次吏部、工部同为13人,兵部9人,礼部最少,仅7人(详表6-2)。至于甲辰科,刑部竟多达30人,占96位学习主事的31%,户部亦达23人之多,其次为工(14)、吏(13)、礼(8)、兵(8)四部(详表6-3)。
3.进士分省:外官的再分布
新进士授职中的即用知县一项常常人数最多,他们是进士中的一大群体。癸卯科即用知县足有124位,人数甚夥,甲辰科外官人数虽有压缩,即用知县亦达88人。分发何省,对于即用知县来说,关系匪浅。在必须回避本省的情况下,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签分省份的自然与经济文化环境、距家远近、可资利用的关系网、县缺的数量、候补知县的多寡等。分发何省由吏部掣签决定,即用知县本无能为力。不过,至少有两种常用之策可以改善处境。其一是亲老告近,但需符合条件;[6]其二则系捐纳,又可分为两种,即掣签前捐指某省和掣签后捐离原掣之省而改指某省。
表6-2 癸卯科进士部属统计
表6-3 甲辰科进士部属统计
以癸卯科为例,闰五月二十五日为新进士掣签分省之期,除了萨起岩等人已经于掣签前捐指某省外,其余一百零八员则照例经吏部掣签分省。[7]与此同时,具备亲老告近资格者,也在抓紧利用该政策。闰五月初十日,浙江进士钮泽晟在得知自己“竟用知县”后,即请友人“代办告近文书”。所以钮氏于二十五日签分直隶,但因亲老告近获准,故八月初六日又改签邻省江西。[8]此类情况尚不乏其例,比如浙江人张鹏翔本掣云南,因亲老告近而改分江苏;浙江人武曾任本掣山西,既亲老告近,又在邻省中捐指江西,盖与江西有特殊联系,故到省三四年即补实缺。[9]此外,既不满意于掣签省份,又具备一定财力的即用知县,也在申请捐离原省而改指他省。比如江西人陈中孚本掣直隶,捐离原省而改指湖北;山西人吴庚本掣直隶,捐离原省而改指陕西;直隶人王延纶本掣福建,捐离原省而改指山东。[10]现将即用知县分省情形制成表6-4。
表6-4 癸卯科进士即用知县分省统计
4.未殿试的癸、甲贡士
在清代科举考试中,每科贡士与进士的数额常有出入,[11]癸、甲二科亦不例外。癸卯科会试中式贡士306名,其中13人因丁忧、患病等原因未参加随后的殿试,而22名戊戌科贡士则于癸卯科补殿试。[12]所以,癸卯科殿试产生了315名进士。甲辰科会试中式贡士276名,其中15人未殿试,但又有甲午、戊戌、癸卯三科共12名贡士补殿试。因此,甲辰科殿试产生了273名进士。
13名未殿试的癸卯科贡士,有10人于甲辰科补殿试,他们是:李臣淑、张云翼、何振清、吕祖翼、单志贤、林乾、段维、宾光椿、朱崇年、钱昌颐。然1905年科举立停,故癸、甲二科便有18名贡士再无机会补应殿试。不过,绝大多数后来经过验看,分别授职如表6-5所示。
表6-5 癸、甲二科未殿试贡士题名
综上,下文关于癸、甲进士群体的考察和分析,就以参加了癸卯、甲辰两次进士朝考的591人,外加未殿试的18名贡士,以及翻译进士3人(鸿志、魁续和富尔逊),总共612人为对象。
京官的仕途分化
在既往认知中,清季中下层京官的状态有两个特征,一是收入低,二是补缺难。就后者来说,光绪以来,捐班司官补缺无期,可以不论,即进士以学习主事用者,通常亦“非二十年不能补缺”,像何刚德14年补缺,“因在吏部,较疏通也”。[13]陈夔龙亦谓兵部员司最次,“以常年测之,非二10年不能补缺”,而其运气超好,10年即补,算是极快。[14]
照此说来,如果时局依旧,癸、甲二科学习主事总共190名,即使待至1911年清帝逊位,亦难有几人补缺。不过,清末新政开始后,官制改革逐渐加快,六部体制彻底突破,中央部院明显扩军,加以破格用人,京官的升沉颇异往昔。癸、甲进士适逢其会,补缺之迟速、升沉之变化、流动之情形皆呈现与往昔颇为不同的新状况,值得梳理分析。
首先是新部“捷径”,商部、巡警部、学部、邮传部即其显例。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癸卯科主事分部行走不久,商部正式成立。其司员的一大部分,系据总理衙门考试章京之例,[15]先由内阁、六部等衙门考取司员,再保送至商部考试录取,然后引见记名录用。因为试题系商务论、策各一,故由策论及第的癸卯科进士相对熟悉,所以表现甚佳。[16]当日共有171人赴考,取录60人,其中癸卯科进士单镇、靳志、关文彬、李德星、郭家声、田步蟾、忠兴、聂梦麟、彭绍宗、吴达(建)三、王扬滨、孔昭晋等12人榜上有名,竟占1/5。[17]引见后,奉朱笔圈出30人记名录用,单镇、靳志、关文彬、李德星、郭家声、田步蟾等6人有幸入选。首批传到14人,单镇在列,次年即补缺。[18]关文彬、李德星、郭家声于一两年内相继传到,且试看三个月即奏留作为候补主事,较学习主事三年奏留之例限缩短甚多。[19]至辛亥鼎革之前,单镇、田步蟾均已升任农工商部郎中,关、李、郭三人皆任主事,此外甲辰科何景崧任员外郎,均为实缺。[20]补缺之速,实令何刚德、陈夔龙等前辈不敢想象。新政之前,考取军机章京是正途出身候补司员的一条显达之路。新政之后,商部“章京”亦可作如是观。胡思敬批评“商部捷径”,虽主要指其多位丞、参遽升至尚、侍而言,[21]实则当日商部亦是候补司官补缺之捷径。单镇、田步蟾等人即赶上了这趟快车。
如果说单镇等人还是通过两轮考试而步入商部捷径,那么随后新设之巡警部、学部、邮传部则直接由堂官调人。1905年巡警部成立,癸卯科进士尚秉和、班吉本随后调入行走,1906年均已补缺。[22]1909年夏班吉本升郎中,尚秉和升员外郎,王扬滨补主事。1910年秋,王扬滨升任内城巡警总厅行政处佥事。[23]尚秉和之所以能够从工部调入巡警部并迅速补缺,固由其学问优长、精明强干,实亦巡警部首任尚书、直隶同乡徐世昌与有力焉。尚氏自称“徐公闻名,调入巡警部”,又自叹补缺升转之速:“及通籍为官,不三年得补主事,又二年迁员外郎,得京察一等,记名军机章京。”[24]这更非往昔六部学习主事可以想见之机会。
随后学部成立,调人之风更盛。甲辰科进士王季烈受学部尚书荣庆器重,由刑部调入,补普通司小学教育科员外郎。癸卯科主事彭绍宗、杨熊祥及甲辰科内阁中书李景濂亦调为额外司员。[25]1907年秋冬,张之洞管理学部后,杨熊祥遂任总务司机要科员外郎,陈曾寿、恩华分别任审定科和案牍科员外郎,李景濂任案牍科主事。[26]湖北进士杨熊祥、陈曾寿均为张之洞晚年亲信幕僚,张之洞遗折即系陈曾寿、杨熊祥、傅岳棻三人草拟。[27]这进一步显示新部调人补缺的“私人化”趋向。
1906年官制改革后新组建之邮传部,囊括了更多的癸、甲进士。1907年,陈毅由法部郎中调参议厅佥事,何启椿任路政司主事,龙建章任电政司员外郎,关赓麟、王鸿兟、蒋尊祎三人在调部不久便试署主事。甲辰科翰林苏舆亦调为额外郎中。1909年春,龙建章升承政厅佥事,关赓麟升郎中,何启椿、蒋尊祎升员外郎,苏舆借补员外郎,姚华、陈宗蕃补主事。1909年夏,顾准曾补主事。1910年夏,关赓麟升承政厅佥事,夏和清、张恩寿、熊坤均补主事,杨允升补小京官。[28]至此,邮传部实缺司官中,癸、甲进士足有14位。其中尤以广东、福建、湖南进士人数多、势力大,盖邮传部初创时的几任堂官张百熙、唐绍仪、陈璧分别来自湖南、广东和福建。
其次,由旧部改为新部,职能扩充,用人增多,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新设各级审判厅,以及户部改度支部最为典型。前文已述,刑部、户部所分癸、甲二科学习主事最多。而癸、甲进士在进士馆亦主要学习法政、理财等学。1907年法部成立伊始,即奏调进士馆毕业之翰林院编修徐谦、张家骏、麦鸿钧入部行走,当年又续调编修朱汝珍。[29]随后,麦鸿钧、张家骏遽升法部参政厅参议,刘敦谨任审录司员外郎,冯汝琪任会计司员外郎,吴建三补制勘司主事。1909年,吕兴周、冯巽占亦补主事。[30]
与此同时,新成立的各级审判厅需要大量人才,肄习法政或出身刑部的癸、甲进士纷纷走马上任。1907年冬,徐谦调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丞。1909年,栾骏声、李维钰、张履谦任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刑科推事,俞澍棠、朱文劭、任承沆、龚福焘、郑言任民科推事,朱崇年任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官,后升任高检厅检察官。随后徐谦升任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张智远任检察官。聂梦麟在大理院民科第二庭任推事。[31]京师之外,各省筹办司法机关缺人更甚。俞澍棠、朱文劭二人于1910年被广西巡抚张鸣岐奏调入桂,不久分任广西高等审判厅厅丞和高等检察厅检察长。郑言则于1910年,经江苏巡抚程德全奏署江苏高等审判厅厅丞。[32]此外,周贞亮(榜名周之桢)、段国垣经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调,于1911年分别试署黑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和龙江府地方审判厅推事长。程继元任承德地方审判厅推事长。谢桓武试署山西高等审判厅厅丞。栾骏声试署湖北高等检察厅检察长。[33]升迁均不可谓不速。
户部为癸、甲分部主事聚集的另一大部。在官制改革中,户部易为度支部,随后将原来按省分十四司的架构,改设为承政厅,田赋、漕仓、税课、筦榷、通阜、库藏、廉俸、军饷、制用、会计等司。度支部一份光绪三十四年春的《最新百官录》显示,在1907年和1908年之交,吕彦枚任司长,雷多寿、景凌霄、张茂炯、唐瑞铜分任副司长,汪应焜、吴晋夔、张荫椿、陈继训、栾守纲、王宗基、薛登道、王慧潣任科长,亦即有13位癸、甲进士获得了实缺。[34]张茂炯《六十自述》亦称:“新官制行,充军饷司副司长”,1909年“调充筦榷司司长”。[35]
而据辛亥冬季《职官录》,王宗基、唐瑞铜分任郎中,张茂炯任员外郎,吕彦枚、景凌霄、雷多寿任主事。同时,在度支部领导清理财政的核心机构财政处,张茂炯、吕彦枚、雷多寿、徐士瀛分任帮办,李景铭则任帮办兼总核,楼思诰任总核,曲卓新署坐办,谢启中任科员。在财政处派往各省的清理财政官中,王宗基、唐瑞铜分任山东、河南正监理官,栾守纲、甘鹏云、袁永廉、薛登道、景凌霄分任奉天、吉林、山西、陕西、江宁副监理官。景凌霄尚兼任江宁造币分厂帮办,而陈度则任云南造币分厂总办。[36]此外,李景铭与楼思诰二人为政府特派员,代表度支部出席资政院会议。又据张茂炯自述,度支部为办预算决算,决定清理财政,“按省设局,派员监理”的疏稿,即出自其手。[37]而据李景铭自述,清理财政处“凡办理预算汇报、岁出入总数及划分国地两税”,均由其具稿,而由林景贤、杨寿枏总其成。李景铭对其同年张茂炯亦甚为钦佩,谓其“老于曹司,判牍如判狱……品端学正”。[38]自述难免有渲染的成分,但癸、甲进士群体在清末度支部和清理财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殆无疑义。
此外,兵部改为陆军部,大量任用军校毕业生,癸、甲进士机会不多。1908年,廖振榘、李盛和因中进士前已在兵部候补,资历甚老,所以分任司长,其他人仅朱振瀛、牛兰补科长。往日清贵之吏、礼二部,在新政改制中日渐式微,癸、甲进士补缺者更少,任祖澜于1908年补主事,而直至1911年吏部被裁前夕,果晟、荆育瓒才补主事。礼部则仅林栋于1908年任郎中,且因其考中进士前已是候补官员。[39]
如以辛亥鼎革为断,将现任和曾任实缺京官的癸、甲进士做一统计,其详情如表6-6所示。
表6-6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京官补缺、升迁统计
表6-6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京官补缺、升迁统计-续表1
表6-6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京官补缺、升迁统计-续表2
表6-6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京官补缺、升迁统计-续表3
可知有36名癸卯科部属或中书补缺,甲辰科则为46名。前文已统计,癸卯科部属和中书共109人,甲辰科为117人。可见,在鼎革之前,癸卯科部属和中书中有33%的进士现任或曾任实缺,甲辰科的这一数据则超过39%。此时距癸卯科分部学习之日为时8年,而甲辰科则仅7年。想当年分部主事通常“非二十年不能补缺”,何刚德14年补缺已经较快,陈夔龙10年补缺则算极快。这说明,癸、甲二科主事、中书在补缺及升迁方面,已经远超过其进士前辈。进士分部学习者通常“非二十年不能补缺”的既往认知,已与清季最后几年的实情不符。
这一则因为部院扩军,缺分加多,二则因为癸、甲进士策论出身,且多人进士馆或留学毕业,其所学法政、理财等“新学”,恰好适应了新政需要。在度支部、法部及审判厅、邮传部等新部,癸、甲进士最为聚集,即是明证。同时,进士馆或进士游学毕业考验最优等者,奖以遇缺尽先补用,也是不少人提前补缺的原因。这也部分说明,最后的进士群体在科举废除后并未迅速“边缘”,总体还比此前补缺更快,只是部分人仕途超顺,火速升迁,同年之间的分化则更为严重。
此外,甲辰科较癸卯科晚“出山”一年,但其部属中补缺人数既多,比例亦更高,说明甲辰科进士更为趋新。邮传部、度支部实缺部属中,甲辰科均比癸卯科人多,可与这一观察相验证。
相比而言,翰林的境况则要逊色许多。虽然庶吉士授职编修、检讨后,即是实缺,但升迁之途却甚为拥挤。且废科举后,无往日之学差、试差,翰林津贴又远不如部属印结之优厚,如果不能在京内外觅得优差,翰林的日子甚不好过。所以整体来看,翰林群体是新政改制的“牺牲品”。从表6-6可知,仅有13名癸卯翰林、9名甲辰翰林或在本衙门晋升,或调至其他部院补缺。且翰林院内晋升者多系旗人,以其人少缺多之故。即使算上数名外放监司道府实缺的“红翰林”(详表6-7),两科翰林升迁人数也仅约占其总数的20%。
表6-7 癸、甲二科京官外任监司道府州县等官统计
表6-7 癸、甲二科京官外任监司道府州县等官统计-续表
值得注意的是,癸卯科翰林较其甲辰后辈“表现更优”,与部属的情况适相反,说明翰林群体升迁仍如以往,更看重资历。此外,在辛亥鼎革前升至监司大员的为数不多的癸、甲进士中,癸卯翰林占据绝对多数,一方面说明在翰林整体式微的情况下,少数翰林在升迁中仍有极大竞争力,另一方面显示翰林的分化也很严重。
除了在京内衙门补缺、升迁、流动外,京官外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出路。在鼎革之前,至少有66名癸、甲翰林、部属、中书外放,其中至少22人曾实任或署理监司道府等官,37人曾实任知州知县官。如果排除同一人先任京官再外放的情况,则分别有10名癸卯科翰林、24名癸卯科主事和中书、17名甲辰科主事和中书外任监司道府州县等官。这一群体绝大多数有“新学”背景,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改制时代的用人风气。
综上,鼎革之前,癸卯科翰林在京内外升迁的人数为23人,占本科翰林总数的29%;甲辰科的同一数据则分别为9人和14%。癸卯科部属和中书现任或曾任实缺京外官的人数为60人,占该科部属和中书的55%;甲辰科的同一数据则分别为63人和54%。
即用知县补缺的新动向
清末州县候补官员队伍庞大,补缺甚难,常常被视为异途冲击正途、吏治腐败、人浮于事的证据。1862年,顺天府尹蒋琦龄曾说:“即用人员,不但终身无补缺之望,几无终身差委之期。”《清史稿·选举志》称:“甲榜到部,往往十余年不能补官,知县迟滞尤甚。”[40]曾任知府多年的何刚德说:光绪以来,外省知县、教职之“拥挤更不可问,即如进士分发知县,名曰即用,亦非一二十年不能补缺”。[41]那么,癸、甲二科即用知县的补缺是否有所变化呢?
前文已统计,两科即用知县共计212人(癸卯124人+甲辰88人),外加未殿试的贡士中有7人于1907后以即用知县分省,总共219人。而据我的不完全统计(详表6-8),在辛亥鼎革之前,至少有136位即用知县现任或曾任州县实缺,亦即近2/3的癸、甲二科即用知县,至迟在中进士后的七八年内已补实缺。其中癸卯科为81人,甲辰科为55人,分别占该科即用知县的64%和58.5%。事实上,许多人三五年内即已补缺,甚至调补首县等最要缺,升直隶州知州者亦不乏人。
显然,癸、甲二科即用知县的补缺速度比经常被人引用的论断要快许多。究其原因,当然有可能是何刚德等人夸大了即用知县的拥挤情形,但更合理的解释是,癸、甲二科距上届戊戌科已过五六年,而此后的七八年间,除7名未殿试贡士以即用知县用,再无即用知县分发各省。所以,随着时间推移,进士即用知县的存量愈来愈少,物以稀为贵,且癸、甲二科即用知县中颇不乏干吏,自然补缺更快。
这也说明,停废科举对癸、甲二科即用知县这一大群体,反而产生了“利好”的影响。其实,时人亦注意到地方正途州县官日少的趋势。癸卯科进士、御史萧丙炎就曾以“京内正途部员练习法政者甚夥,如癸卯、甲辰两科进士均系法政毕业,复经学部咨送出洋游历,考察新政,现已分隶各部”,奏请量予保送截取。[42]事实上,进士馆奖励章程本已规定,毕业考列中等的翰林、部属、中书“自愿外用知县”,照“散馆班次”,即“老虎班”用。后来考列优等、最优等的进士,亦不乏自愿改外者,遂亦比照考列中等人员,一体办理。[43]郭则沄亦称:“庶常、部曹毕业于进士馆,有愿改外者,均照老虎班即选,此历来所无也。”[44]因此,癸、甲二科京官改外者人数颇夥,几占主事、中书的1/5。这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主事、中书的拥挤程度。此外,癸、甲二科以知府原班分省的叶景葵、张德渊和江绍杰三位,辛亥鼎革前分任大清银行监督、广西泗州府知府和江苏高等检察厅检察长。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续表1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续表2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续表3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续表4
表6-8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现任、曾任州县实缺题名-续表5
通过上文的考察,似可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癸、甲二科进士在辛亥鼎革之前的补缺与晋升情况,可由表6-9展现出来。在鼎革之前,癸卯科进士群体有一半以上人已补实缺甚至获得晋升,甲辰科的数据接近一半。即用知县人数最多,而补缺率亦最高。部属次之,其中甲辰科部属反较其癸卯科前辈仕途更顺。此外,翰林院本无缺额限制,庶吉士留馆授编修、检讨,即系实缺。故表6-9所统计的实为翰林在京内外获得晋升的人数,远少于部属、知县补缺者,但鼎革前癸、甲二科出身的几位高官,仍是翰林起家。
表6-9 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补缺晋升统计
其次,在废科举、改官制时代,由于部院扩张,缺分加多,且癸、甲进士策论出身,其中许多人又在进士馆或日本、欧美等国肄习法政、理财等“新学”,恰好适应了新政需要。因此,癸、甲二科主事、中书补缺及升迁的速度,竟远超其进士前辈。进士分部学习主事通常非二十年不能补缺的既往认知,已与清季最后几年的实情大为不符。最后的进士群体在科举废除后并未迅速“边缘”,总体还比此前补缺更快,只是部分人仕途超顺,火速升迁,同年之间的分化更为严重。
再次,废科举切断了榜下即用知县的来源,地方进士出身的知县日少,物以稀为贵,各省即用知县反而逐渐吃香。不仅近2/3(至少136人)的癸、甲二科即用知县在中进士后的七八年内已补实缺,远快于此前通常十余年得缺的速度,而且,癸、甲二科翰林、部属、中书改就知县的风气日盛,鼎革之前,约有40人改外补得实缺知县。因此,奇诡的是,废科举对癸、甲进士中的即用知县反而产生了“利好”作用。然而,下文将看到,辛亥鼎革对进士群体中任知县实缺者冲击甚大。虽然亦有少数人继续在原地或原省任官,更多的人则丢官回乡,或归隐林下,或出任幕僚,当然亦不乏伺机而动,寻求免保知事,“光复旧物”者。
最后,虽然亦有少数癸、甲翰林遽升至监司高位,但从整体上看,在废科举、改官制时代,翰林受到的冲击最大,地位降得最快。失去科举依托的翰林群体,如何在后科举的立宪时代调适自我,因应变局,是下节讨论的主题。
二 翰苑存废生死之争
有清一代重科名,又以点翰林为尤荣。长久以来,翰林院既是人文渊薮,又是储才重地,高官多出其中,地位极其显要。张之洞曾有名言: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可以说,翰林院本来正是政学表里相依的化身。然而,在清末改科举、兴学堂,中西学此消彼长的新政浪潮下,翰林院却恰恰面临“学”与“政”的双重危机。一方面,翰林被讥为空疏无学,另一方面,朝廷用人也逐渐不重翰林。因此,庚子前后,整饬翰林院成了清廷除旧布新的重要举措,老翰林被要求研习所谓的新学实学。随后,当局进一步深化科举改制,诏开进士馆,以癸卯、甲辰两科翰林为主要学员,聘日本及留学生教习讲授法政等新学,实现了从翰林院庶常馆到京师大学堂进士馆的制度变革。与此同时,随着詹事府被裁,本已十分拥挤的翰林院,升转更形艰难。1905年科举立停后,足以名利双收且几乎为翰林包揽的试差、学差大减,[45]翰苑日渐式微。迨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改革官制,翰林院不仅地位下降,更时有消亡之虞,终至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前后发生了存废生死之争。
癸、甲二科一百数十名进士跻身翰林之日,正是翰林院面临巨大危机之时。不久科举立停,除了数量有限的洋翰林外,翰苑新血已断。因此,癸、甲翰林自1907年陆续散馆后,遂成为翰林院最后岁月里的最大群体。故癸、甲翰林群体的仕途和命运,就与翰林院的存废密切相连。面对生死危机,翰林院上下如何因应?癸、甲翰林群体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中国特有之翰林院,其可能的转型方向和路径何在?是本节想要讨论的问题。
名实颠倒:官制改革后翰林院添缺升品的努力
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翰林院共有143员。其中编修、检讨110员,除去出差等项,实有76员。[46]虽然是年官制改革中翰林院得以保存,但1907年短短一年里,进士馆及游学毕业的癸卯、甲辰二科庶吉士,授职编修、检讨的足有百人。翰林院骤添百人,拥挤可想。有意思的是,恰在此时,御史徐定超以翰林院“本较他曹为优”,但“年来官制屡更,各部自为升转,而翰林院转虑沉沦”为由,奏请变通翰林院官制。[47]
徐定超早年以进士分发主事,[48]并非翰苑中人,此奏自是翰林群体推动的产物。其中癸卯科翰林邵章扮演了重要角色。据邵氏自述,该折稿实由其代拟。[49]邵、徐为浙江京官同乡,自有捉刀可能。且邵章刚参加了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举行的进士馆游学毕业学员考试,与癸卯、甲辰同年最感升途狭窄,亦有迫切需要。徐定超此奏的“成果”是,翰林院添设了从六品的秘书郎四缺,又一次“索回”了当年裁撤詹事府的部分缺额。不过,其翰林升品的奏请,却均遭否决。
一年之后,翰林院升品事宜在翰林与留学生的互相较劲中,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1909年初,由留学生主导的宪政编查馆统计局在统计表中,将编修、检讨列于民政部七品警官之后,结果翰林院“合署大哗”。甲辰科翰林章梫特草一说帖上呈掌院学士孙家鼐,“言中堂虽好让不争,恐宪政一定后,虽欲争而不得”;章梫同时“又备一分呈政务处……争体制不应列各部之后”。孙家鼐因此“痛诋洋学生”。不过,翰林前辈徐兆玮则认为“止争体制不厘订职掌,终贻人口实”。[50]
其实,厘正翰林职掌、品秩的运作,也正在进行之中。但为避嫌,现任翰林却不宜直接上奏。所以,宣统元年(1909)闰二月二十九日,癸卯科翰林、时任内阁侍读学士的延昌奏请变通翰林官制,奉旨交政务处议奏。其折先讲翰林院,尤其是癸卯、甲辰二科翰林的现状:“近以庶政待举,部员各有攸司,而翰林一官转同清简。……查翰林院自学士以下,供职者凡百数十员。其科分较前者或研究政书、或浏览译籍。近科诸员则自癸卯、甲辰两科毕业于进士馆,及外洋法政等学校者百三十四员。论者谓新立各部,衙门新而多旧人,翰林院则衙门旧而多新人。诚非过论。顾郑重培之而闲散置之,揆之朝廷储才之本意,未免相暌。”进而提出应斟酌厘定者有三。(1)扩充职掌。国史馆掌国史,文渊阁掌秘书,武英殿掌刊刻秘书,此皆翰林院原有职掌,拟请量为扩充。(2)升品级。请将翰林院学士改从二品,侍读、侍讲学士分别改正、从三品,侍读、侍讲分别改正、从四品,撰文、秘书郎、修撰俱改正五品,编修、检讨均改从五品,以符名实。(3)停外班。拟请“嗣后满蒙应补之缺如满蒙编、检升补无人,即以汉军编、检升补,汉军编、检亦升补无人,即以汉编、检升补”。[51]
延昌系京口驻防蒙古旗人,业已任职内阁,却能为翰林院旧署以及汉人编修、检讨说话,甚属难得。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官制改革中不分满汉的时趋所致,另一方面也少不了癸卯科翰林同年的怂恿。癸卯科翰林胡骏就感慨道:“此次能为本署出力者,子光(延昌——引者注)同年尚已,而瑶琴折尤为措词得体,援据确实。”[52]
“瑶琴”即戊戌科翰林、时任邮传部左参议李稷勋,系甲辰恩科会试同考官。就在延昌上折后不久,李稷勋奏请变通翰林旧制,归并职掌,厘正品秩,以维体制,亦交政务处议奏。在铺叙新政前后翰林升沉之后,李稷勋说:“年来留学毕业及将来分科大学毕业学生,均以考列最优等者授职编、检,而近三科庶吉士咨送出洋,分习各项科学,毕业后始散馆。若取之既极慎重,用之直等闲散,又非朝廷兴学育才之盛心。”李氏进而建议,(1)归并职掌。一方面推广修史职务,“若宪法、民政、实业、交通各要政,为前史所未有者,均应分立表志,增制精图,俾信今传后”;另一方面将国史馆职掌归并翰林院,自编修、检讨以上,悉令分科任事,“纂辑新政诸志,讲习法政,考究实业”,以历练人才。(2)厘正品秩。定制翰林品秩虽卑而礼节崇高,拟请将修撰改为正五品,编修、检讨改为从五品,以上依次递升,以符名实。[53]
孙家鼐见李稷勋折后,“甚以为然,拟独具说帖交政务处”。恽毓鼎估计若吏部尚书不阻扰,当可准行。胡骏等人也认为有孙家鼐“出头”,十有八九可成。[54]不过,事情的发展显然比预想要曲折得多。不仅因为1908年初,政务处刚刚否决了徐定超翰林升品的奏请,此时不好迅速转圜,而且据张书云讲,翰林院内部也有阻力。还有人折中建议升检讨为正七品,升编修为正六品。胡骏以为如此则真成画虎不成反类犬了。[55]于是翰林升品事一度陷入了拖延状态。
不过,癸卯、甲辰翰林仍在积极努力,其策略是先拜会时任吏部尚书的甲辰科座师陆润庠,沟通妥当后,再分别登门游说满汉军机大臣。其中王寿彭、水祖培、王大钧、朱汝珍、商衍鎏、高振霄、章梫、吴增甲、杨兆麟、黎湛枝、张书云、胡骏、林世焘等人奔走最为热心。八月十九日,王寿彭、黎湛枝、张书云、王大钧、章梫、朱汝珍、林世焘、胡骏等人拜谒陆润庠,言翰林院衙门事。四天之后,胡骏与王大钧、商衍鎏、朱汝珍、水祖培、王寿彭、高振霄等人为升品事,专程拜访大学士、满军机大臣世续,寻求支持。世续态度谦谨,“满口应承”。但鉴于当权者常常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胡骏也不能确定世续“果无异议否”。诸人随后即赴东兴楼应章梫之约,盖章梫热心此事,专待于此,欲聆消息。席间又约定二十七日在吴增甲家里再次聚议。二十八日,翰林们又登门游说大学士、军机大臣鹿传霖。[56]九月初一日,胡骏与黎湛枝、朱汝珍、张书云、谢崇基等人至王寿彭处,会议翰林升品折稿,随后由王寿彭、杨兆麟亲赴荣庆府上请示。[57]据说孙家鼐、荣庆于初二日画稿,“不日出奏”,尤其是各军机大臣亦表示赞成。[58]
翰林群体的努力果然收到成效。九月二十五日,会议政务处议复延昌、李稷勋的折子终于出奏,距二人上折之日已过半年之久。折子明言“固不敢以朝廷名器见好词臣,亦不敢以议驳在前稍涉回护”,故一方面否决了职掌扩充的建议,另一方面却议准了翰林升品的请求:侍讲学士升为正四品,侍读、侍讲升至从四品,撰文、秘书郎、修撰俱升为正五品,编修、检讨升至从五品。奏上,奉旨依议。[59]
至此,纷扰数年的翰林升品,在翰林院上下,尤其是癸卯、甲辰翰林群体的努力运作下,终于实现,显示了翰林群体仍蕴藏着可观的活动能量。然而,当翰林群体龂龂于升品,靠追求“名”以维持自身体制时,也就意味着实际地位的严重下降。因为在当年品秩虽卑而实际却尊的时候,根本不存在翰林升品的诉求。
表6-10 清季翰林院官制、额缺、品级变动
表6-10 清季翰林院官制、额缺、品级变动-续表
追寻新定位:责任内阁成立前后翰林院的保全与扩张
果不其然,胡骏等人换上五品的“水晶顶”,[60]没戴多久,翰林院就面临被裁撤的生死危机。宣统元年十月,宪政编查馆提调李家驹编制了一份《行政纲目》,就现行各部职掌,分别国家行政、地方行政,按部列表,作为“将来厘定官制,编制预算”的标准。后经修改,于宣统二年(1910)二月二十九日呈递,奉旨俞允。[61]翰林院由于无所谓国家或地方“行政”,所以在《行政纲目》中并无位置,意味着官制改革时将被裁并。《宪志日刊》评论《行政纲目》时就称:旧内阁、礼部、翰林院所掌“多非国家事务,虽间有关系,而职权不足以立为独立衙门”,故当在裁并之列。《申报》论说的话则更难听:“翰苑诸公不啻为旧时专制时代京秩中之一遗物”,将来中央官制改革,必遭裁汰。[62]宣统二年十月,在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的促动下,清廷下诏提前于宣统三年(1911)设立责任内阁,宣统五年(1913)开设国会。官制改革因此驶入了快车道。而在新的官制改革案中,翰林院将被裁撤,其职能分别划入内务府和新内阁之中。[63]
可以说,此时的官制改革将翰林院推向了消亡的边缘,而翰林群体就是否保存翰林院也有了分歧。十一月十一日,一部分翰林在便宜坊集会,“共议保存翰苑”。甲辰科探花商衍鎏专门草拟了“公具说帖稿”,供大家讨论,恽毓鼎认为“颇为简要”。[64]九天之后,翰林齐集讲习馆,讨论生死大计:“到者百余人,主持保存者以商(衍鎏)、水(祖培)、朱(汝珍)、章(梫)诸编修为最力,主持裁署改官者以李、范、陈、高诸编修为最力,两派大肆诘辨。”[65]据胡骏日记可知翰林“来者甚夥,大率主保存衙门者居多数”。[66]于是“公定保存本署说帖,推审查起草人六员”,并公举恽毓鼎等人游说军机大臣。二十五日,公具保存翰林院说帖拟定,次日凌晨由掌院学士陆润庠、荣庆据以代奏。[67]
该说帖系章梫、商衍鎏、水祖培等人起草,[68]由翰林院学士许泽新领衔,签名者达90人,癸卯、甲辰两科翰林占43名。其要点如下。(1)申明翰林院不可裁之理由:“职司国史,秉董狐之笔,关系数千年以后之信史,较之新内阁之仅关系一时者不同。”[69](2)解释翰林院不可归并内务府之理由。首先,内务府全系旗员,翰林则遍选天下人才,性质不同。其次,内务府分设七司,统于总管大臣,“堂属攸分,缺额有定”;翰林院则无堂属之分,编修、检讨、庶吉士无定额,且遇朝会大典,南书房、上书房翰林班在内务府大臣之上,二者体制不同。最后,“改订官制,要宜以我国之沿革为本,而取外人之长,不宜以外人之制度为本,而置我国之历史源流于不顾”。且弼德院、行政审判院、审计院等皆官制独立,直隶皇上。翰林院“实与德之博士院,英、日之博士会、学士会院制度相仿,皆以储才备用为急,自应令其独立”。总之,“内阁各部为最高行政机关,弼德院为最高行政顾问,翰林院为预备最高行政人才,按之法理,并不相妨,揆之官制统系,尤为赅备”。(3)应行变通之处。一为职掌。应厘定者有二:(甲)讲官,由翰林充任;(乙)内翰林,“旧内阁所司典礼、撰拟、收存、颁发诸务”及“稽察钦奉上谕事件”之任,划归翰林院。应扩充者有五:(甲)筹设通儒院;(乙)组织高等文官试验委员会;(丙)组织法典调查委员会;(丁)开设图书馆;(戊)纂修会典。二为官制。掌院学士仍由大学士兼充,其余侍读学士、侍讲学士,遇有相当之缺,开单请简,侍读、侍讲、撰文、秘书郎、编修、检讨各官,均以新内阁、弼德院各衙门、各直省之缺,为升转外放之途。其详细节目俟奉旨俞允,再由掌院学士妥为核订。(4)附行政统系表。审计院:监督财政机关;行政审判院:行政审判机关;内阁各部:行政机关;弼德院:顾问机关;翰林院:储才机关;内务府:皇室机关。最后,引用中外官制,立足人才储备的极端重要性,强调翰林院万不可裁并:“夫翰林一官,朝廷甄择最严,擢用亦多破格。近年设立进士馆,遣派出洋留学,本署人员几占全数,而数年廷试留学生,亦拔其尤者以授编、检各职。仰见朝廷慎重名器、奖励人才之至意。若竟予裁并,转失储才本旨,窃为国家惜之。”[70]
与此同时,汉掌院学士陆润庠于十一月二十六日单衔奏请保全翰林院,措辞极为痛切,与翰林群体公具说帖实相表里。首先,援引国家创立翰林院制度、养成人才的丰功伟绩,以及翰林院近年在派遣留学、考察政治、人员结构等方面与时俱进的成效,认为既不可将翰林院“划出宪政之外,转失朝廷用人之初心”,亦不可“强隶入皇室之中”,大失“祖宗设官之本意”。其次,一方面从翰林院的立意和功能角度,反驳针对翰林院不负行政责任的诟病:“国家意在储才,原不责以簿书之鞅掌”,之所以“使之回翔清秘”,是为了“博观政治之原,整饬风裁,备为有事折冲之用”。进而强调官制当本其“沿革风尚,不能尽相仿袭”。另一方面阐述德国博士院,英国、日本的博士会、学士会院制度,“皆所以储才备用”,“实与我国翰林院之制相仿”,故其“最高官吏往往以学士、博士任之”,盖“学养重然后识见闳也”。所以,绝不可“徒袭各国之迹象,而遗其精神,隳吾国之良规,而失其美意”。再次,从制度、国史记载方面强调翰林院的不可或缺:“《会典》记制度沿革之要,国史正万世是非之公,何一非国家政务所关。故一国之行政汇于新内阁,一国之记载汇于翰林院,未可偏废也。”最后,奏请翰林院“与弼德院、行政审判院、审计院等同为特立衙门”,并“俟新内阁、弼德院官制既定”,以一定数量的内外缺额供翰林升转。[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