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在游戏厅里东躲西藏的泡到第二日,还是不出意料的被店老板发现了。店老板也不过是二十岁的青年,有个老婆有个孩子,有一点点恻隐之心。
他在店里拿个抹布擦机器,端着筐子捡游戏币,给人把开瓶的汽水送到位置上,这样混饭吃的日子很快就度过一个春夏。借着灯光翻书的时候,老板跟他说:要是还想念书,就去对面的歌厅赚钱吧。
歌厅经理是个中年男人,那体格估计一脚就能把他肋骨踢断几根。胖子经理让他滚蛋,说:小屁孩子毛都没齐打鸡毛工,滚滚滚。他在门口蹲到日暮降临,男男女女自歌厅门前进出,熙攘热闹,根本没人注意石狮子下面蹲着的一小团。
漂亮的女人从汽车上下来发现了他,她说:进了这个地方最终都逃不过卖身的下场,你想好了吗。
他其实没有想过但仍旧快速的点头。在学校的日子他至少还有一口饭吃,冲动离开的结果就是饥一顿饱一顿,原来活着本身就如此艰难,被人摸一摸已是半年前的事情,那时的羞愧与愤怒早已退却了,现在他心中这已经算不上什么需要“想”的大事。
漂亮女人拥有很多娱乐城,他在市里最大的那一家负责给客人送毛巾。开水烫过的毛巾卷成巴掌大小,整齐的码在消毒柜里冒着热气,他一个个夹出来用托盘端着挨个包房去送。
“哥,热毛巾需要吗?”
这句话他每天要说上百次,有时候会有人给他十块二十的小费。也有些客人喝多了会搂着他的脖颈揽在怀中,问他出不出台。
“长得这么周正一个弟弟,不出台可惜了啊。”
漂亮女人有很多滑溜溜的丝绸睡衣,总是用一根同样颜色和材质的细带松垮扎在腰间,胸前白花花一片即便露给他看也浑不在意。她有时拨弄着他下面细白粉嫩的小东西调笑:“你怎么毛都不长一根,鸡巴也这么小。”拨硬了骑上去摇一会又会挪到他脸前挺着蹭,“处女让你操一年,发现居然还没破处。”
茸毛丛密间两片肉夹着一个会流水的洞,腥膻微骚浸润唇舌鼻间,他总觉得想呕又不敢。可即便再不敢,生理性的反胃也总是无法控制,每当他吐无可吐的胀红一张脸,漂亮女人就会叼着细烟在卫生间门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
“你这样的同性恋在咱们这小城市是傍不上大款的你知道吧?”漂亮女人自己也是傍大款的小蜜,她自然最了解行情,“你是个聪明小孩应该去大城市看一看。”
他被辗转了好几手最终落在了孙一陈手下,孙一陈说:“我这有个天大的客户最近正想玩男孩,前头已经有好几百蹚雷的。要的就是你这款又瘦又白的雏儿,大眼睛看着就纯。得是能发嗲会疼人的,别装假,青春热烈知情知趣儿的那种。”
他懵懂地发问:“雏儿?”
孙一陈嗤笑,“不管你让没让人操过,都得说没有,懂吗?”
他点头,“钱多吗?我要攒钱。”
孙一陈还是轻蔑地笑话他:“土包子,这位爷的钱都不能论多还是少。要真入了他的眼,下半辈子你都是登天的富贵。”
他被人上上下下地打量,捏胳膊捏腿的好像狗市里待人挑选的宠物狗。
“我瞅你丧眉搭眼的真能行?”
他重重地点头,“我能演。”
一切都能忍,唯独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世。孙一陈把自己女儿的身份给了他,“没关系,反正我家小妮儿死得早。你长得营养不良似的,大两岁小两岁也瞧不出来。这样就算二爷派人下去考察也都大致对得上号。”
二爷?他在心中默默重复着这个称呼,一个素未谋面的,会伏在他身上气喘耸动的,财大气粗只手遮天的人。
他不知道这人的面目如何,脾性如何,却已经在心中勾勒出往后几年的生活,人前笑颜如花热情地哄款爷开心,人后抱着天价的金贵马桶吐个昏天黑地。为的不过是混口饭吃,混点钱有个书念,盼着有一日被人玩腻了身子操够了屁股能放他一条生路,他便能混入茫茫人海中真正的做个普通人。
也许那时候还来得及回到泥土坷拉的烂屋子里带走双腿残废满口无牙的她。
他在坤爵汇上班刚一周就听到了不少关于二爷的传闻,这是位真真正正惹不起的大人物。当一份混口饭吃混点钱花的活计上升到与性命息息相关的重要程度时他怕了,他想逃了。
孙一陈半诱半哄地把他又给劝下来:二爷眼光高着呢,真不见得能看得上你,就算真看上了,估计也就是睡上几回给个万八千的就给扔一边了,你还真别太拿自己当回事儿。
他既盼着被看上,陪睡几回拿个万八千块,就算分给陈助理一半也还有好多。可也害怕被看上,这样的人碾死自己该是比校长更加易如反掌吧。爷爷用一根麻绳就能困住他,如果真的被这位绑在家里,可再没有母亲磨穿手指救他。但他更怕这位爷看不上他,因为他根本不知后路该何去何从。
这从来都不是他心甘情愿选择的路,他生来就被推上悬崖边的陡峭山壁,纵是再崎岖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午夜梦回时他如是给自己加油打气,控制着不去想书本中说的“不坠青云之志”。
即便说服了自己,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如何与叱诧风云的大人物周旋呢?他好歹也在这烂俗的场景里度过几年,以为自己做足了准备,却还是在一眼看清那人的时候不可抑制地慌了神。
讲话磕绊,脚下无根,三句话便被人识破了谎言。
幸好外露的心慌、颤抖、冷汗和语无伦次都被粉饰成了敬畏。
预谋的欺骗被恰如其分的掩盖。
他是泥土坷拉的烂屋子里的左家大孙子;
他是左家村第一个高中生,全村唯一一个读书人的儿子;
他是镇上那恋童癖校长手下考上县初中的孩子之一;
他是游戏厅里擦灰换币的小哥,是歌厅里递毛巾捏肩膀的小弟;
是坤爵汇卖雪茄、坐台的乐乐;
是从京城郊区转户口到亮马桥公寓的孤儿王杰乐;
是活了十八载第一次用“幸运”形容自己的被人包养的小情儿。
在素未谋面的人的坟前,他做下了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选择——离开那个他已经全身心依赖却不知算不算爱的男人,选择独立去过自己的人生。
他叫左其中。
二十岁这一年他终于拥有了可以自行支配的人生。
在泪与飞雪混乱凝结的隆冬新岁,他于暗夜中背负前行,身后是无边的黑暗,脚步却无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