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宋本草》谓英消亦出自朴消,今俗间称为马牙消。
204.今本作缸,兹据《证类本草》三引陈藏器改。
205.按今东北所产人参,与晋产(俗呼党参)并不同种,兹姑以鄙意别之如此。
206.《唐本草》以为即荆芥,但《新·志》两名并列。
207.此乃木樨花之结实者,与前文桂心(即今产桂皮之桂)并非同种。
208.此据《新·志》,但《唐本草》及《宋本草图经》均作卖子木。
209.即枸杞之皮。
210.《本草》作白脉根。
211.《宋本草图经》称芍药“淮南者胜”,《东坡志林》云,“扬州芍药为天下冠”,又《本草衍义》以为“根色白者好”,今《新·志》作白芒,然药物无白芒之名,当是白芍之讹。
212.据陆玑《诗疏》,即车前子。
213.据《本草》有鼹鼠,音偃,未知是此否。
214.《本草》称葛上亭长,陈藏器谓此虫出雍州。
五十八节
215.何格恩、全汉昇均认为晋人。按怀远是怀文之弟,附见《宋书》八二《怀文传》。
216.说见拙著《唐代最南大商港alWakin》。(《东方杂志》四〇卷二〇号四〇—四五页)
217.吕著《简明中国通史》下册称,隋时泉州“成了空前繁盛的商业都市”,(旧版三四四页)又“泉州是海外贸易的中心”;(三四五页)不审何据,无论如何,总未免言之过早。
218.《蒲寿庚考》陈裕菁补注②引《全唐文》五一五王虔休《进岭南王店使院图表》:“由是梯山航海,岁来中国。(中略)臣匪躬近得海阳旧馆,前临广江,……今年波斯、古逻本国二舶,顺风而至,……臣奉宣皇代,临而存之。”以为德宗时潮州已有外国贸易(二二页),此事颇易令人盲信。按表文原云:“伏以承前虽有命使之名,而无责成之实,但拱手监临,大略而已,素无簿书,不恒其所。自臣亲承圣旨,革划刬前弊,御府珍贡,归臣有司,则郡国之外,职臣所理,敢回天造,出臣匪躬。”“臣匪躬”三字应属上为一句,陈氏失句,尚属小误(又“皇代”应校正为“皇化”),其大错在认“海阳”为潮州属之海阳县。殊不知王表之“海阳”,义只“南滨大海”(水北为阳),前临广江即指珠江,故虔休得以就近临存也。宋朱彧《萍州可谈》二:“广州市舶亭枕水,有海山楼,正对五洲,其下谓之小海。”王象之《舆地纪胜》八九:“海山楼在城南,极目千里,为登览之胜。”又明黄佐《广东通志》:“明市舶提举司署在府城外西南一里,即宋市舶亭海山楼故址。”据余揣之,海山楼或即贞元时代临江之“海阳旧馆”,宋盖承唐制而建设也。(仇池石《羊城古钞》七:“海山楼在镇南门外,楼下即市舶亭,宋嘉祐经略魏炎建”;镇南究在何处,并无说明)其地可能在今邮政总局至十三行附近,此处正对五洲,即今河南之鳌洲,“鳌”、“五”双声,方音之转变也。
219.《三国志》一六《仓慈传》言,慈死后,西域诸胡共会聚于戊己校尉及长使(?史)治下发哀,或有以刀画面以明血诚;按以刀剺面系突厥族对其长上死丧所行礼,然则当时来互市者固不单止伊、印民族矣。
220.黄支一名,Lacouperie考为波斯湾之Hormuz,Herrmann考为非洲之Abyssinia,均不可信。藤田丰八始作出Kni之考定,后五年费琅(Férand)亦发表相同之说。(《文哲季刊》五卷二期四二四页桑原《隋唐时代西域人华化考》)劳幹谓去程自徐闻、合浦,在东,归程至日南、象林在西,故所取之路乃向东南,更折而西,复从北归,当为由菲律宾而婆罗洲,而爪哇或苏门答腊,更经交趾支那以至安南。都元或当在菲律宾,邑(劳讹作“遂”)卢没、谌(劳讹作“湛”)离及夫甘都卢或当在婆罗洲,黄支或当在苏门答腊或爪哇。《汉·志》记中国至黄支,往返各有一路,不相重复,决不能逾新加坡而西。若越新加坡而西,则皮宗、象林间,仅二月之期,不能达到。惟罗佛(B.Laufer)据《后汉书·南蛮传》,“日南之南黄支国,来献犀牛”,以为当在马来,或去事实不远,博引对音,转滋聚讼。志言“略与珠厓相类”,则似在南洋,不在印度。“其州广大”,则似在岛屿,不在大陆。至西汉晚年,陆路仅有“身毒乘象以战”之传闻,中国似未曾与印度发生直接关系云云。(《史语所集刊》十六本八九页)观其所言,理论极弱,罅漏百出。试略举之,则海岸任何港口,随其便利,都可为起航、寄碇之点(可参后引《求法高僧传》),徐闻、象林同属汉地,起航点在归程点之北,并无向东南行之必然性,未喻者一。由我国赴菲,以闽海为近,为何不从闽出发?未喻者二。中、菲通航,宋前未闻,刨此特解,具何旁证?未喻者三。论证全文,均用“或”、“似”之词,曾无一语能够肯定,何以徵信?未喻者四。据志,汉武、王莽均曾遣使至黄支,自黄支船行一节,似属王莽时之记录,果尔,则汉武使之去程,与王莽使之归程,如取途不同或所乘舶国别不同,自会两无重复,未喻者五。而且满刺加、南印度间之航程,可以乘风直驶,亦可以傍缅、印海岸而行,本有两途,自无相复,未喻者六。唐代由我国泛舶至波斯湾头,实程只须九十日至百日,汉代航术,不至相差甚远(劳文亦言:“其所记月日,或较实际航海所需之月日为长。”按《汉·志》所记,或包括沿途停泊取水日期在内),皮宗如为马来半岛南边之地,以两月至象林,为期尽甚从容,何云不敷?未喻者七。古人未有罗经,于海国方望,多属茫然,来自日南,便曰日南之南,下迄《唐书》,犹见同样模糊之记载,执此一点而断定黄支在马来,则未免浅于客观,失之执滞,未喻者八。古代地名,无论中外,沿用于今者尚多,如不对音而唯任意指定,如劳文尽量利用“或”字,必至一无可信,益滋聚讼,未喻者九。南印度之土著,多Dravida人,称与珠厓相类,尚非不合,未喻者十。印度语无论大陆、岛屿,均可称“州”,必以“州”为岛,则昧于称谓,如从汉语解释,九州、神洲更何尝是岛屿,未喻者十一。劳固专研汉史者,《李广利传》称,危须以西及大宛杀身毒国使人,是汉与北天竺间非无使节往来,末喻者十二。抑五天竺当日未统于一尊,纵北天竺使节不通,何碍乎南天竺使节之可通,未喻者十三。中印海道往来,唐时尚多转舶,即《汉·地志》所云贾船转送致之。汉使市壁流离,费琅云“玻璃必非扶南土产,似由印度输入,观此处(吴历黄武四年,扶南等国贡流离)流离及前《汉书》壁流离之名,不难知其所从来之地矣”(《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九四页),按《梁四公记》称扶南大舶从西天竺国来,卖碧玻璃镜(《太平御览》八〇八),与费琅说可以相证,又安知汉使不凭转舶以达印度耶?未喻者十四。总之,劳氏曾同事余十年,向疏于中外交通之关系,今忽发为空泛之言,期博平正之誉,循名核实,吾无取焉。其次,谭君彼岸之《汉代与南海黄支国的交通》,(岭大《社会经济研究》二期)稿成后曾以相示,余允其刊出时再作文商讨。嗣见苏继庼《黄支国在南海何处》一文,(《南洋学报》七卷二辑一—三页)内有云:(谭君的文)“内容是主张我们应使用民俗学方法来研究南海古地名,以为这是比根据音读为可靠,并引陈寅恪教授说‘用对音研究古地理是很危险的方法,因为两千年前的中外古音,都是不易确定的’这些话,来说明这个意思。”苏氏继称:“谭君虽抨击根据对音来考定外国古地名,但他本人在讨论夫甘都卢国和黄支国的国名时,又任意充分利用音读,把他本人原有的主张,和所引陈寅恪教授的话均一概取消,他是不是觉得对音方法可与民俗学方法并行不悖呢?或民俗学方法行不通时,又非使用对音方法不可呢?”已揭出全篇之主要矛盾,此外谭文尚有可商之处,俟暇时再及之。
221.见《圣心》一期一三八页拙著《课余读书记》。
222.此据《格致镜原》转引。伯希和引《御览》六七九:“外域人名船曰船,……高去水三二丈,望之如阁道,……物出万斛。”拟校为“名舶曰船”而不敢断定。冯承钧引《金泽文库》本《御览》,两船字皆作“舡”,断为下一字必是“舶”。(《考证译丛》一八四页)余按古伊兰文称船为nav,印欧文naw,梵文naú,拉丁文nav,即“”之原语,“”、“船”形相类,故转讹为“船”。冯氏又引服虔《通俗文》“晋曰舶”,谓“舶”是晋以后海船名称(同上一八五页);然“舶”字已见《吴时外国传》,张揖《广雅》亦云,“舶,海舟也”,则非始于晋,况服虔东汉人,其书更不能用“晋”字也。
223.伯希和曾提出Eleaegnus属之卢都子,但又说其叶不能织帆(同上)。按此实单子叶门之露兜树科(Pandanaceoe)植物也;我国所产一种,学名为Pandanus odoratissimus L.f.粤俗呼曰露兜簕,台湾俗名林投,灌木状,约高一丈,叶长三至五尺,台人去其叶肉,用以织帽(即市上之台湾草帽)、编笼等。叶革质,故可编合成帆。露兜与卢都只一音之转。
224.据《初学记》二七引。按《广州记》有三种:一晋人(据阮修《广东通志》)裴渊撰。二宋人(亦据阮《志》)顾微(《寰宇记》作徽,《舆地纪胜》作徽之)撰。三齐刘澄之撰。考《初学记·道释部》曾引裴渊《广州记》,此条亦许同出裴书。
225.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一二〇载《唐代市舶规制》,桑原谓其剿袭《宋史》而杜撰。(《蒲寿庚考》七页)
226.《交通史料汇编》三册一二三页。
227.桑原引《新书》此条附案云:“此寂寞之广州,因李勉廉洁,仅一二年间,海舶来者乃多至千倍也。”(《蒲寿庚考》二三页)《交通史料汇编》三亦云:“以每舟客载二百人计之,四千余舶当载人至八十万余,一年之中,每日有十一舶进口,二千二百余人登岸。”(一二七页)此皆暗于现实之论。吾人须知中古海舶,须以一定时来,又须以一定时去,非随时可以来往;各国之舶,师子者最大,金刚智在彼登舟,同时出发者只三十五艘,然固非全数来华也。据余所知,上海极盛时候,每日海轮入口不过十余;合而勘之,可断“四千”实“四十”之讹。四十余柁纵非极盛,亦已大有可观。如曰不然,广州口港内安能于同一季节容纳四十余海舶,即此一端,已足以破的矣。
228.《文物参考资料》三八期一六六页。
229.《文物参考资料》三七期九三及九六页。但如王桐龄《中国史》谓唐时输出茶最著,则似言之太早也。
230.宋掌禹锡《嘉祐补注本草》著录《南海药谱》二卷,李时珍《本草纲目》一云:“此即《海药本草》也,凡六卷,唐人李珣所撰,珣盖肃、代时人”,以珣为肃、代时人,非也。
231.其未注出处者多据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及Stuart·Chinese Materia Medica。
232.《诸蕃志》曾以降真香与血竭相比,而《唐本草》又谓血竭、紫,大同小异,考近世输入之降真香,俗称为laka木,laka正“勒佉”之原音,《诸蕃志》谓假血竭乃降真香之脂,似非无因。
233.据罗佛言,诃黎勒之大食文为halilaj,波斯文halila,吐火罗文arirak,英文myrobalan。
234.据《东北通史》一〇五—一〇六页引。
235.《会要》八六,大中六年,陇州请易故关名为定戎关。
236.慧琳《一切经音义》云:“(舶)驱使运载千余人,除货物,亦曰崑舶。运动此船,多骨论为水匠。用椰子皮为索连缚,葛糖灌塞,令水不入,不用钉,恐铁热火生,累木枋而作之,板薄恐破。长数里(?),前后三节,张帆使风,亦非人力能动也。”(元和十二年撰)伯希和谓葛糖大约就是橄榄糖,糖即一种damar,所说海舶造法,与波斯湾者相同。(《考证译丛》一八六页)
237.一曰营州入安东道,二曰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吴承志氏曾著《考实》一书。五曰安西入西域道,中外学者有过许多片段的考证。六曰安南通天竺道,伯希和曾作部分的解释。七曰广州通海夷道,考之者有夏德、柔克义、伯希和、费琅、桑原隲藏及本人等。
238.《新书》二二二下:“哥罗一曰箇罗,亦曰哥罗富沙罗。”Groeneveldt曾将其名还原为Kora,约在马来半岛西岸北纬七度附近之一村,但其地并非海港。Van der Lith则谓是较南之Kedah(即义净书之羯荼),相当于大食著撰之Kalah。后来费琅又以拟半岛东岸之Patani(伯希和《交广印度两道考》一二九—一三〇,又《蒲寿庚考》九二页)。按贾记明言箇罗在海峡以西,费琅说可信其必误。此记似从大食人采访得来(见下文),则Kedah之考订较为近信。又伯希和之意不认古逻即箇罗(同上引),此一点尚待考定。
239.说见拙著《自波斯湾头至东非中部之唐人航线》。(《东方杂志》四一卷一八号四六—四七页)
240.此名经藤田考定,见大正五年(一九一六)十月《史林》七一页。
241.同前引拙著四九—五〇页。今再考Strabo言,白莲(Bahrein)岛对岸有Chaldea人之殖民地Sabae及Cerrha(据《东洋学报》三卷三期三一六页转引),则其地早发达于公元前二三世纪;又《癸辛杂识·续》下有回回人佛莲,桑原疑系以地名之Bahrain为人名,(《蒲寿庚考》二一四页)地既重要,故在航程之内。(Manama今图亦作Menama与El Katif相邻)又廿余年前,余曾拟以Bahr el Benat群岛当拔离诃磨难,然地位比白莲更南两三度。非一日可以至乌剌,故不取。
242.《元和志》一一,文登“县东北海中有秦始皇石桥,今海中时见有坚(竖之讹)石似柱之状”。亦当指此。
243.吴氏考为那儿佛洛城(按即《武昌图》之那母佛勒城),未知是否与苏密同地,否亦甚相近也。惟日人又疑是吉林和龙县海兰河上二道沟西之古城子。(据《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九期二○八页)
六十节注释
1.犹云黄河在县之北十五里,《元和志》凡用“北去”、“东去”……等字样,都应如此解释。又今本《元和志》常有讹文,《地理今释》之考定今地,亦未必尽确,凡黄河经途之里距,容有错误,阅者幸勿泥视之。
2.见本无“北”字,据《锥指》四〇下引文补入。
3.此据《寰宇记》一九补入,今本《元和志》殆有缺文。《清一统志》认禹城为宋时所经,实有误会,辨见拙著《黄河变迁史》第九节。
4.《地理今释》误作“北”,今依《元和志》校正。
5.刻本或讹“八十”,今据《锥指》四○下引文。
6.所谓出崑、出葱岭、出积石或重源伏流,无非同一种见解中之不具体的说法,《汉书·西域传》云:“其河有两原,一出葱岭山,一出于阗,于阗在南山下。”南山即崑,唯塔里木河不止一源,故或单言出葱岭,或单言出崑,都未尝不可通。其次,既认黄河发源西域,就不能不跟着承认伏流重源,故《汉·传》继云:“皆以为潜行地下,南出于积石为中国河云。”徐近之撰《黄河最上游》(一九四八年《地理学报》二三四期合刊)分列作四说,似乎可以不必。
7.董在华《黄河河源初步研究》推为张骞自己的臆度,(一九五三年《科学通报》七期一五页)非也。
8.《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五期一一二页阎文儒说。
9.我曾写《古济水即黄河故道》一篇,人多不之信,既不之信,则对于济水三伏三见之旧说,最少要保持其一部,然后可通。黄河重源,人知其非,可是济水重源,人却作相当保留,宁非极端矛盾之例耶!
10.同前引徐氏文言,河出鄂陵湖北端未久,原野益浩瀚,一五公里以内南方来会诸水之下游,皆有小湖,黄河沿以下亦颇有同样情形之处,其中Tsodyara Nor本身无固有之谷,河流蜿蜒更甚,计六百公里间有极大弯曲五六处,水道总长当逾两千公里云云,可作参证。
11.《水经注》约作于延昌—孝昌(五一二—五二七),见《圣心》二期拙著《〈水经注〉卷一笺校》三页。
12.同前引董氏文称“侯君集和王道宗”(一六页),按唐史对李唐宗室常不举其姓,“王道宗”犹言“任城郡王李道宗”,非姓王名道宗,董未细考。例如《新·纪》一武德四年八月,“突厥寇代州,执行军总管王孝基”,按李孝基封永安王,文应云“执永安郡王孝基”,《新·纪》不明唐史书法,亦误为孝基姓“王”矣。
13.《隋·地理志》,河源郡有乌海,在汉哭山西。
14.《纪略》二作哈拉淖尔,哈拉黑也,义同“乌”,疑蒙语本由“乌”之意义转译,且现在青藏通道,确经喀拉海之东(据《申报图》),亦可作证。复次,《旧书》八三《薛仁贵传》:“军至大非川,将发赴乌海,……仁贵遂率先行至河口,遇贼击破之,斩获略尽,收其牛羊万余头,回至乌海城以待后援。待封遂不从仁贵之命,领辎重继进,比至乌海,……”大非川在今共和县南,见前十二节一三九页注②,如乌海即喀拉海之证不误,则其更西之“河口”,自应指鄂凌湖流出之黄河,由是而《十道图》再西之星宿海,毫无疑义即今之星宿海矣。
15.《纪略》一八谓今之鄂敦他腊(星宿海),与君集时之星宿川有异,星宿川自是黄河别名,且鄯州西二百四十里别有星宿川,则以星宿名川者非一。按《通典》一七二,“安人军、西平郡(鄯州)星宿川”,《元和志》三九,“安人军、河源军西一百二十里星宿川”,又“河源军、(鄯)州西一百二十里”,《纪略》所辨,似乎颇有理由。但《十道图》既名曰“星宿海”,又绘在青海之西,显非泛指黄河,君集等既到达河源,星宿海亦必经之路,故谓君集等转战之星宿川,与今星宿海为同地也。
16.《纪略》一八据 《君集传》,推定星宿川在鯢海之东 (见上条注),疑鯢海即今之札凌、鄂凌。按上注余已辨证星宿海古今同地,假使无误,则鯢海不得为札凌、鄂凌。《唐会要》九七言弄赞至鯢海,亲迎文成公主于河源,又 《新·吐蕃传》言道宗持节送主,筑馆河源王之国 (即吐谷浑),弄赞率兵次鯢海亲迎,颇疑鯢海是吐谷浑、吐蕃交界地方。《新·地志》记吐蕃通道,未说经过鯢海,亦属可疑之点。其他详说见拙著 《黄河变迁史》,兹不复赘。
17.同前引董氏文一五页。
18.《元和志》三九及《旧书》三八作振威,《通典》一七二及《新·志》均讹振武。振威更名天威,据《新·志》系在天宝八载,河州别有振威军,则天宝十三载始置。
19.《西藏图考》五明言引自《地理志》,吴景敖《西陲史地研究》只称曰“《图考》注”(一〇及一二页),则使读者误会为清人考证,减其信值矣。
20.《薪·志》四〇称廓州“西南百四十里洪济桥”,则漏加积石军距州之数。
21.《西陲史地研究》一二页。
22.同上。
23.《黄河河源初步研究》五页。
24.参拙著《崑一元说》。
25.《西陲史地研究》一二页。
26.同上。
27.《苏联民族之话》八五页。
28.《淮南·人间训》称孙叔敖“作期思之水而灌云娄之野”,叔敖是楚庄王时(前六一三—前五九一)人,据《后汉书》一〇六《王景传》,期思水应即庐江郡之芍陂(今寿县南之安丰塘),《玉海》三二引马总《意林》称曰期思陂。《荀子·非相》:“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
29.《新·志》三七作百余顷,今从《元和志》二。
30.《新·志》作“咸通”,按此事已见《元和志》二,咸通事非吉甫所能知,盖中唐人讳“亨”(肃宗名),或改写作“通”,不虞后来果有“咸通”,《新·志》未细考也。
31.据《元和志》六,北利人渠,隋开皇六年苏威引橐水入城,同时又疏导南利人渠,东南自硖石界流入,则贞观时乃是增修。
32.今本或作“任”,兹据百衲本三一。
33.岭南东道亦乏记录,按《元和志》三四《广州增城》,“石陂在县东北一百五十里,灌田×余顷”,惟未知何时兴建。
34.《广川藏书志》云,世传徐彦撰,然不知何据,意其在贞元、长庆后也(据《书录解题》三引)。
35.《语林》二引《嘉话录》,“《唐书·卢藩传》言之”,校注云:“韦绚唐人,亦无引《唐书》之理,疑有脱误。”盖以为指《新唐书》也。按《酉阳杂俎》续四有一条亦引《唐书》,可参拙著《旧唐书轶文辨》。
36.余别有短篇考证。(未刊)
37.见所著《中国文化史》。
38.宋人讳敬,改称曰“苏恭”,说见《圣心》二期拙著《课余读书记》二一—二二页。
39.参《圣心》一期一五五页拙著《史地研究》及《通典》二五注。
40.参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一○九—一一○页及黄滔《颍川陈先生集序》。
41.见所著《中国文学概论讲话》。
42.《唐代小说研究》旧版一五页。
43.《旧书》四七同,《新书》五七作“三十七万卷”,不知所据。
44.据同书三五统计,只三万六千余卷,通计亡书亦不过四万九千余卷,此云八万余,岂如志所云“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之”,故两数不合欤?
45.加合应为六万一千余卷,《旧书》四七言两京各一本,倍之,故有“一十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卷”之数。复次,五万一千之数,同卷凡两见,且与以散合总相符,《新书》五七作“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未审何据。《龙城录》是伪作,彼云开元集贤院所储至七万卷,或依唐末之数言之。
46.参吴金鼎《斯坦因敦煌盗经事略》。
47.《燕京学报》三四期一八七页《六国纪年表》。
48.《民族学研究集刊》六期五二—五五页拙著《夏时与狄族》。
49.《东方杂志》四二卷三号三六页拙著《中华民族与突厥族之密切关系》。
50.见《东方》四一卷二一号三六页拙著《何谓生霸死霸》及所引鲁实先、刘朝阳二家之说。后来陈梦家亦言:“若于此时贸然据此尚未整理就绪的残缺的地下材料,贸然排谱列表,似嫌操之过急。”(同前引一九〇页)
51.阴历与阳历调合之困难,在于月绕地球一周为二九·五三〇五九天(二九天一二小时四四分三秒),地绕日一周为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天(即三六五天五小时四八分四六秒),两数不能相互除尽。甲文“十三月”及《尧典》所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即是阳、阴历并用,与巴比仑、希腊、罗马相同。春秋中叶更知十九年七闰之法,以与阳历相调节。
52.甲文原有之“子”,后来周人弃而不用,取甲文原有之“巳”字以代之,“巳”位既缺,因别搆今之巳字。仅此廿二字,周族已将商文改革了两个,则其余周族承用之商文,尽多字虽同而立义不同,自是意中之事。苏联学者G.Brunakoff著《The Oracle Bones from Honan》(一九三五),曾提出批评:(一)中国一派学者对古史研究之专凭文字为不合,(二)中国另一派学者专作甲文、金文、《说文》之比较研究为忽略时代特点(据《社会经济史集刊》五卷二期二五二页引),其言实深中我国学子之大病。从事斯道者分应联系实际(如“子”“巳”之例),接纳友人忠告,深加警惕,今顾不然,反进一步作出许多大胆无比之臆测,斯真不知其可者矣。
53.如认类于蝉形之字为“夏”字,然蝉并不是夏令重要物,此以中世的诗意来解说上古的时历,未免迂阔。
54.其说秦渊首发之,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六上。
55.伊兰语viaptarla即指每月之八日及二十三日,说见同前引《东方》四一卷二一号三七页拙著。
56.均见《东方》四一卷二一号三七页拙著。
57.并参同前引《民族学集刊》五二页拙著。
58.《东方》四○卷一七号四七页拙著《唐代戏乐之波斯语》所引Huart氏著《古波斯及伊兰文化》。
59.此点对于余十年前所见(同前引《东方》四一卷二一号四〇页第(三)项)略有修正,即不是“粗疏阴历”而是“粗疏之阴阳历”。
60.见《礼记·月令》及《汉书·律历志》。
61.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一二页言,麟德二年(六六五)颁用,系承袭旧说;据罗振玉《朔闰考》三,麟德二年犹用傅仁均术平朔,乾封元年始用《麟德术》定朔。
62.同前沙畹书言,“瞿昙罗上新历,未久即罢”,据《会要》四二,则自乾封元年起以太史瞿昙罗《经纬麟德术》参行。
63.同前引《东方》四一卷二一号三七—三八页拙著。
64.其人至宝应元年尚为司天少监,见《会要》四四。
65.瞿昙之名,见《新书》二七上,《旧书》四七作“《大唐甲子元辰历》一卷,瞿昙撰”,盖后人以“”“撰”同义,故误刪一字,《新书》五九作“瞿昙谦《大唐甲子元辰历》一卷”,“谦”字亦讹。(《通志略》二十同)
66.同上沙畹书谓“七曜”之名,在八世纪末以前尚未通行,(一四页)余曾加以辨正,并可参看《佩文韵府》之“曜”字。
67.《新书》二五称“八改”,系未计崔善为校定及至德两历,今依罗振玉《朔闰考》三补入。
68.《大唐新语》著兖州,殆误。
69.《语林》八只称“董生”,但《语林》二有“历算则董纯”之言,合诸《新书》“善历算”之誉,故知董生为董纯无疑。
70.竺可桢言:“在晋成帝时候(公历三三〇年左右),虞喜比较古代星宿位置与当时不同,发现了岁差,定出每五十年春分点在黄道上要西移一度,这虽比西洋希普克斯的发现要迟到四百五六十年,但却比希普克斯的每百年差一度的估计为精密。到七世纪初隋朝刘焯定岁差为七十五年差一度,则与实际已相差极近。但西洋同时尚牢守百年差一度的旧说。”(《科学通报》二卷三期二一七页)按岁差每年约五十秒,差一度约七十二年。
六十四节注释
71.《燕京学报》一一期二三五三页闻宥撰文。
72.张怀瓘《书断》分大篆及籀文为二体,以石鼓文属于籀文,段玉裁《说文叙注》辨之。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五及七写成研究文几篇,大致谓籀非人名,误始刘向父子而班、许从之(此点我拟将来别作补充),亦非书体之名,只是籀读之义(与段说部分相同),篆文固多出于籀文,即籀、篆同一,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谓之用篆文可也,谓之用籀文亦可也,《史籀篇》文字者周秦间西土之文字,古文者周秦间东土之文字,《论衡·正说篇》谓古有科斗书人莫能识者非是。大致甚稳健。惟彼谓秦之小篆,本出大篆,(《集林》七)以言书体源流,未尝不可,以言书体区别,则窃有未安。彼曾称籀文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复,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规旋矩折之意多,推其体势,实上承石鼓文,下启秦刻石,与篆文极近”,(《集林》五)此应正名曰“小篆”,与一般周金“古文”字不均一者迥殊,后者应正名曰“大篆”。秦书八体有大篆无古文,正“大篆”即“古文”之证,非如王氏所云,“凡东土之书,用古文不用大篆”。(《集林》七)如曰不然,则王氏固认“汉景、武间距用古文之战国时代,不及百年,其识古文当较今日之识篆隶为易”,(同上)此必秦延其绪,故斯学得以不坠,特在秦时非通行之书体而已。申言之,怀瓘之说,未尝不可断章取义,许慎既《籀篇》源流之不明,又未多见周金,其他更难免有隔膜之处。
73.罗振玉等之区别“殷金”、周金,多以人名用干支为根据,近人又或因出自殷虚,即认是“殷金”。按干支为名之习惯,展至周代,郭沫若已曾指出,即罗氏本人自序亦认如此之分朝,不尽可靠。殷虚非废于商亡之际,发掘报告又尝言之,则不能以空间代表时间。窃谓书体如何,尤应在鉴别之列。
74.《书断》又以为秦时人,《书谱》三已辨其妄。
75.《国史补》云:“开元中张怀瓘撰《书断》,不载阳冰、张旭。”然旭与李白同时,阳冰更后白而死(见廿四节218页注①),怀瓘书作于开元中,则彼二人或尚未知名,不足异也。
76.今本作“昼寝”,但梁武帝读如胡卦反,(《资暇集》上)固以为绘画之“画”,非创自《论语笔解》也。扬雄之言,当引自《论语》,可信彼亦读如“画”。如曰不然,试问朽木不雕,土墙不杇,与“昼寝”有何联系?此皆由后世经生不明壁画之源流甚古,故致读别字耳。
77.据《沈阳博物院汇刊》一期李文信《辽阳北园壁画古墓记略》,画绘石壁上,不事涂垩。
78.《文参》二卷五期八四页向达撰文。
79.《邵氏闻见录》称,杨惠之与吴道子同师张僧繇学画,误也,开元人焉能师事僧繇。《名画记》二,“吴道玄师于张僧繇”,乃效法之谓,非师徒之谓。
80.敦煌画术之渊源,解说者约分两派:(甲)根据殷虚、乐浪及辽阳出土之文物,以为早在四五千年前,我国艺术水准已达到正常发展,西域则向为游牧与少数民族所占住,其佛教艺术实受汉、唐文化向西域流布之影响;此派言论可以常书鸿之文为代表。按甲族文化输入乙族之后,即使乙族文化甚低,亦常适应本身之环境而加以改变,此不特文化已高之民族为然。故吾人论及文化源流,应注重其本质而不应偏重其转变。比方佛教至唐时固已改头换面,然推原本始,仍是天竺传来。常氏所言“融合了外来的文化”,又言“愈益接近中原,愈益充分的表示民族的色彩”,只能说明其影响程度之深浅,不能驳倒敦煌艺术非部分的传自西域。抑常氏用“西域”一辞,似专指天山南路,依《史》、《汉》记载,彼时已是住国,名别虽多,都属印伊系统,非为低化。尤其是说到殷虚,乃一个异常复杂而多方面性的文化问题,在学术上讨论,现在尚未能随便运用,推至四五千年以前,更未免估价过大。(乙)以为导源于印度石窟寺。盖自六朝至隋、唐,均采用凹凸法(即浓淡)以表示物体之阴阳明暗,与印度阿陀(Ajanta)石窟之壁画相同而为汉代所未有。又六朝塑画之衣褶,都属曹衣出水型(北齐曹仲达画衣服紧窄,时人称曰曹衣出水,见张彦远《名画记》),人物亦多长身玉立,正犍陀罗派之特征。此派言论可以向达为代表。按开、天以后,字学亦从瘦劲转浓肥,则衣服博大、妇女丰腴未必即受印度之影响。向氏曾揭出,安西曹氏诸窟题名中有都画匠作白般继,都勾当画院使保,其人当来自龟兹、天竺,疑敦煌壁画不无西方人作品。格隆威得(Grünwedel)试分西域绘画为三类:1.乾陀罗式,2.自1发展而来,3.另一种族应用新装饰法,其铭题为汉字。(同前引羽田亨书二六页)亦有谓中国画流行于西域者,或为唐画,或为混合美术,系唐代艺术家所留下,非西域人受唐代影响。按大食人依宾墨哈黑尔记“支那都城”为印度人及突厥人之都城,余曾证其即山丹古城,(《东方》四一卷一七号四一页拙著)正是后晋(九四一)以前不久之事,足证当时安西附近确有不少印人,向氏之疑,相信合于实况。由上数家言论思之,吾人研究敦煌壁画如不细加分析而遽下概括之断论,诚自有其危险。我未通过实地调査,今只从理想试推,窃谓东方绘事,当然原有其演变历史,逮西法输入,个别观摩模仿,程度应自深浅不同,亦必有敝帚自珍而坚守家法者。不过敦煌若干作品,确受西方影响,无可强辨,若必偏主西域汉化,多见其说之难以成立也。
81.《西域文明史概论》二〇页。
82.《文参》二卷五期七四页。《名画记》二云:“武陵水井之丹,……越之空青,蔚之曾青,武昌之扁青(上品石绿),蜀郡之铅华(黄丹也,出《本草》),始兴之解锡(胡粉),……林邑崑之黄(雌黄也,忌胡粉同用),南海之蚁(紫也,造粉胭脂,《吴录》谓之赤胶也)”。
83.此据《新书》五九,郑振铎氏撰文以为“唐代后期(七五六—九〇六)的画家”,(五四年《文参》一期一五页)当误。
84.此据《唐朝名画录》,徐邦达氏撰文以为“属于盛唐”,(同上《文参》四一页)亦不合。
85.今本杜荀鹤《松窗杂记》讹开成为开元,说详拙著《金石证史》二七页。(一九三六年《中大史学专刊》一卷四期)
86.原文只著姓不著名,当然所论者皆是唐人,惟唐世陈、杨两姓以画名者颇多,如陈廷师于乙僧,陈闳师于曹霸,(均《名画记》二)陈静心有元真观画,弟静眼有宝刹寺画,陈闳有咸宜观画,陈积善(恪子)有崇福寺山水,(同上三)陈义工写貌,陈闳善画写貌,工鞍马,(同上九)陈昙工山水,陈庶师边鸾花鸟,陈恪工山水,(同上十)《寺塔记》称大历中画人陈子昂在曼殊院画廷下象马人物,此陈姓之画人也。又杨庭光师于吴道玄为上足,(《名画记》二)净土院有杨坦、杨仙乔画,(同上三)杨须跋(中品)、杨德绍(下品)在唐初擅名,杨坦、杨仙乔好图鬼神,坦子爽亦善之,杨庭光佛像经变杂画山水极妙,杨宁(开元中画直)、杨昇并善画人物,(同上九)此杨姓之画人也。更有陈悫、杨树儿、杨德本、杨炎(同上一)亦挂名手之列,修己究指何人,颇难确定。惟揆其大旨,专论描写人物,则陈可能指闳或义,杨非宁即庭光也。
87.《金石证史》二七—二八页。
88.《新书》五九云:“裴孝源《画品录》一卷,中书舍人,记贞观、显庆年事。”《四库》所收《贞观公私画史》,卷首有贞观十三年八月自序结衔题中书舍人,《提要》因断其与《画品录》各为一书。按汉王元昌于贞观十七年赐死,孝源自序既称奉元昌命编次(据《提要》引),则《画史》可信是贞观中作。惟是贞观十三下去显庆初已十七年,孝源之官未必仍是中书舍人,岂《新书》未知其后来转官,故只记贞观中之任职欤?存以俟考。
89.除乙僧一条据蓝著五二页外,余均见同上《文参》。
90.《印度哲学宗教史》三二七—三二九页。
91.黄陵县与甘省正宁县相邻,见一九五四年《文参》二期一〇五页。
92.近年新疆发见颇多,参一九五四年《文物参考资料》三期。
93.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廿五日《南方日报》。
94.一九五四年《文参》一期八九页。
95.见《文参》三一、三八及一九五四年一期。
96.阎文儒云:“到唐时的‘善业泥’小佛像、元时小泥制底等可能是一个系统传下的”,(《文参》二卷四期一五五页)盖未知初唐已有泥制底之制。今江苏崑山角直镇保圣寺残存罗汉五尊,说是惠之所塑。
97.孔平仲《续世说》六称“逆天而行”,比“令得运行”句尤为现实;惟孔书作“每晨击钟”,似传刻之误,“辰”即时辰,与“刻”对言,非早晨之晨。
六十五节
98.部《会要》三三在武德初九部乐内列举扶南,但又称《通典》无扶南,有天竺,悬为疑问。按《旧书》二九:“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可见武德九部并无扶南。
99.涉曹家诗咏,可参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五七页。又善才一般都当作人名,但白居易《琵琶引序》云:“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又似是通名,如何,待考。
100.后世称戏剧为梨园,乃辞义之演变,本义只是歌舞,戏剧至元代始有之。《新》一一九《武平一传》:“胡人袜子何懿等唱合生。”说者谓即杂剧。《通鉴》二四八大中二年记万寿公主“在慈恩寺观戏场”,亦当是杂剧所在地。
101.转入戏剧则为“武行”或粤语之“打武”。
102.《乐苑》云,“羽调有《柘枝曲》,商调有《屈柘枝》,此舞因曲为名”(据向氏书六一页引);按此之《屈柘》似即《屈柘枝》,若然则与柘枝软健有别,且调亦互异,《乐苑》合而为一,疑误。
103.除石国非名柘羯一点外,余可参向氏书六一—六三页。
104.除此一点外,可参同上书六三—六四页。
105.据同上六四页引。
106.兰陵王、拨头两项,可参同上书六四—六五页。
107.《杂录》云:“舞者乐之容也,有大垂手、小垂手。”
108.与《通典》所记不尽同,盖由于规模大小及地方性之变异。
109.可参一九五三年《新观察》欧阳予倩《狮子舞》。
110.《新·礼乐志》言“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如风”,显本自《杂录》,但元、白二诗无只字道及蹑球,可信蹑球非胡旋舞之本体。由是,《封氏闻见记》之蹑球戏,最低限度亦必非元、白所咏《胡旋女》也。(参向书六四页)
111.同上向书七五页。
112.敦煌本《张延绶别传》(《鸣沙石室佚书》)注云:“会昌时邠州节度张君绪能对御打球”,余曾考定君绪于会昌六年任(《唐方镇年表正补》邠宁条),对御考对宣宗也。
113.参向书七五—七九页。
114.向书七五页又以波斯文称波罗球为gui,与我国“球”字之读音相比。
115.详说见拙著《唐代戏乐之波斯语》。(《东方》四○卷一七号四六—五〇页)并参《会要》三四《杂录》条。
116.陈炎以为泼寒与缅甸有关,(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八日《光明日报》,《中缅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历史》)按缅甸虽有泼水之戏,但北周的风习并非从缅甸输入。
117.《礼记·玉藻》,君衣狐白裘,君子狐青裘,则狐白裘为贵品,或指全白之狐言之,非此处所言较薄之白毛。
118.《禄山事迹》下言天宝时妇人衣襟袖窄小,此文似应作“天宝后”为合。白居易诗记天宝装束云,“小头鞋履窄衣裳”,又记元和时云,“时势宽妆束”,都可证。
119.《文参》二卷四期四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