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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 租庸调变为两税.2

作者:岑仲勉 当前章节:154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3:29

113.俱罗,《新书》四三下作“掘罗勿”,乃同音异译,李符桐谓“俱罗当为掘罗勿”,殊不知译音无定字,无所谓“当为”也。

114.《新书》二二〇:“流鬼去京师万五千里,直黑水靺鞨东北、小海之北,三面皆阻海,……南与莫曳靺鞨邻,东南航海十五日行乃至。贞观十四年,其王遣子……更三译来朝。”所谓莫曳(亦作莫曳皆)靺鞨者即今库页岛(Saxalin)。可参看《中国史乘中未详诸国考证》六六—七〇页。

115.大汉,据《新书》二一七下。《通典》一九九讹大漠。希勒格云:此国在今勒拿及叶尼塞流域,东经一百〇八度北纬五十三度之间,即拉德(G.Radde)《东西伯利亚南部旅行报告》中今布里亚特族(Buriat)所居之地。据《报告》,言贝加尔湖沿岸之布里亚特族居湖之北以至鄂耳松(Olchon)峡者最贫,居鄂耳松岛者最富,其富源全在畜牧(《中国史乘中未详诸国考证》三九页)。按《通典》称“大汉国在鞠国北,饶牛马”,其说相符。惟《新书》谓大汉“与鞠俱邻于黠戛斯剑海之濒”则大误;据《通典》“鞠国在拔野古东北五百里”。又《新书》谓拔野古“邻于靺鞨”,拔野古,经余证为贝加尔湖地区,大汉在鞠之北,则其西断非邻子黠戛斯(即结骨或坚昆)之剑海。由汉、唐文献及突厥、回纥各碑观之,黠戛斯居突厥、回纥之西北,非其东北。“剑”为Kem之音写,犹云“河”也,近世译作克穆,即叶尼塞上源之一支。(布勒希乃德《中世纪研究》上卷一〇二页)希氏乃释剑海为贝加尔湖,则由于不能正《新书》之误也。

116.此据《通典》,《新书》作俞折;按字书有扴无,唐人书法“扌”旁“木”旁常互用,扴字不经见,因形类而讹折也。《通典》云:“俞国在鞠国东十五日行,其土地宽大,百姓众多”,参观前一条注,其位置已可约略考定。莱芒脱言,雅库夏(Yakutia)除俄罗斯外,乃全苏联自治共和国中之最大者,其中有一小部落,名为Yukagir,据说从前他们晚上点起烟火来,那烟连星光都被掩盖住的,可见他们也曾经过一度繁荣;(《苏联民族之话》一一八及一二九页)其说大可与《通典》相印证。

117.丁谦考证云:“按曷剌即昂吉剌合音,部地盖在俄属昂吉剌河滨。”余按曷剌实Angara略去冠音an之泽法,非合音也;昂吉剌亦叶尼塞之一源,丁氏考地尚合。

118.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四日重庆《益世报·文史副刊》四五期拙著《论取鉴唐史》。

119.铁门即怛没,又见下第七节,在乌兹别克共和国之南界,阿姆河之北,其南即属阿富汗。

120.庭州今为乌鲁木齐东之护堡子故城,突厥语称曰Bbaliq,义为“五城”,元时译别失八里。

121.罗振玉谓敦煌石室高昌人书《维摩义记》卷二本,署甘露二年正月廿七日沙门静志写记,疑即麹光之纪元,相当于永安二年(五二九);但彼又言高昌写本《维摩义记》卷四残卷,后署建昌六年丙子(五五六)。此两写本如果同属一部,则写年未免相隔太远,今姑存疑。

122.罗表称章和“十六年己酉”(五页上),应是误笔,当正作丙寅。

123.罗引麹(宝)茂建昌元年所立《麹斌造寺碑》“愿昭武王已下五王之灵”语(嘉谥昭武),谓玄喜后有纪元和平之新君,方合五王之数,同时又引《旧书·高昌传》谓伯雅为嘉六世孙,则加入智盛,方得九世,与《造寺碑》不合云云,亦暂行存疑。

124.《旧书》一九八《龟兹传》讹焉耆为碎叶,蓝文徵《隋唐五代史》上编一一一页及吴景敖《西陲史地研究》九页均沿之;须知西突厥之西部,贞观末尚未内属,唐不能就其地设镇也,可参《禹贡》一卷一一期大谷胜真《安西四镇之建置及其异同》。

125.郑译五二、五四、五六、五七及九二页。

126.于阗曾发见汉文及佉卢瑟底(Kharos·t·hi)文(亦称驴唇书)合璧钱多枚,面刻汉字如“重念四铢炉钱”等,背刻佉卢文,Hoernle认为公元七三年(汉明帝永平十六)后由当地王室所发行。(《古代于阗》二〇四页)

127.《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一册一六二页。

128.《圣心》一期一五六—一五七页拙著《课余读书记》。

129.同上。最近齐思和认拂菻都指东罗马帝国,(《北大人文科学学报》一九五五年一期《中国和拜占廷帝国的关系》)似乎有商量余地,说见拙著《西突厥史料补阙及考证》。大食以六三六(贞观十)年取叙利亚,固许有多少关系。

130.《会要》五七云:“台阁规模,皆二人所定。上每与玄龄谋事,必曰非如晦不能决,及如晦至,卒用玄龄之策,盖玄龄善谋,如晦能断故也。二人深相得,同心徇国,故唐世称贤相者,推房杜焉。”是亦只言其和衷,不能举其相绩。

131.季铿《唐太宗贞观之治与隋末农民战争的关系》。(一九五三年五月三十日《光明日报·史学》五号)或以为贞观之治,人民“在经济上,依然过着贫困可怜的奴隶生活”。(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一日《光明日报》谈竹论文)似有所激而然。

132.如《旧书》六八责尉迟敬德之屡犯宪法。

133.《唐会要》五七云:“尚书左右仆射,自武德至长安四年已前,并是正宰相。初,豆卢钦望自开府仪同三司拜左仆射,既不言同中书门下三品,不敢参议政事,数日后始有诏加知军国重事。至景云二年十月,韦安石除左仆射东都留守,不带同三品,自后空除仆射,不是宰相,遂为故事。”《大唐新语》一〇、《南部新书》甲及《通鉴》二〇八略同。按《新唐书》六一,龙朔二年后单除左右匡政(仆射改名)者不入《宰相表》,光宅元年后文昌左右相(亦仆射改名)之入表者必带同三品,此《会要》谓长安四年前仆射仍是正宰相之失也。又《新书·宰相表》称:神龙元年五月甲辰(廿六日),唐休璟为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自特进为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六月癸亥(十六日),钦望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平章事;如果钦望先除仆射时已同平章事,何须再加军国重事之名?今考《通鉴》二〇八,实是“甲辰,以唐休璟为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如故;豆卢钦望为右仆射。”钦望初时空除仆射,《新·表》此处亦误。至《旧书》九〇及《新书》一一四《钦望传》均称拜左仆射,乃后来所迁,盖略言之。

复考《新·表》,贞观廿三年九月李为左仆射,永徽二年八月张行成为右仆射,于志宁为左仆射,三年九月褚遂良为左仆射,均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以后刘仁轨、戴至德都是如此,更可证实自高宗继位起,仆射已非宰相,而《新语》、《会要》、《通鉴》之记载为不确。

134.其中娄师德、裴度、白敏中为进士,狄仁杰、唐休璟、王晙为明经,张说制科,魏元忠太学生,房琯弘文生,此外长倩、光辅、仁亶、讷、镐五人,从其仕历观之,亦是文人无疑。

135.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云:“李氏据帝位,主其轴心,其他诸族入则为相,出则为将,自无文武分途之事。……至于武曌,其氏族本不在西魏以来关陇集团之内,因欲消灭唐室之势力,遂开始施行破坏此传统集团之工作……关陇集团本融合胡汉文武为一体,故文武不殊途,而将相可兼任,今既别产生一以科举文词进用之士大夫阶级,则宰相不能不由翰林学士中选出,边镇大帅之职舍蕃将莫能胜任,而将相文武蕃汉进用之途,遂分歧不可复合。”(四八—四九页)吾人读此,须注意武后时未设翰林学士,开元末始有此称,终肃、代之世,尚非重用,德宗后乃渐得势,上去武后已七八十年矣。

136.《旧·李渤传》,穆宗立,召渤为考功员外,元和十五年十一月定京官考,不避权幸,《新书》传言,渤上奏宰相萧俛、翰林杜元颖等不能先事谏幸骊山,请考中下(考凡九等,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似员外郎亦可考京官,但今《张曲江集》附载考词,只具郎中名,是渤仅奏请,非由彼判考也。九龄在中书令及尚书右丞相两任内之三次考绩,均附御注考词,并考中上(有一最以上而兼有一善,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可见唐中以前,考课之法,尚属慎重。

137.按玄龄于武德九年七月入相,贞观十七年七月,以母丧罢,同年十月即起复,廿二年七月卒于位,相太宗实后先廿三年。

138.应劭《汉官仪》云:“侍中本秦丞相史,往来殿中,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座唾壶,朝廷荣之。”(《语林》八:“虎子,溺器也。”)段成式《酉阳杂俎》续云:“侍中,西汉秩甚卑,若今千牛官。”(千牛侍卫军始自后魏)

139.见颂鼎、师汤父鼎、吴彝、师遽彝、盘、蔡、望、师嫠、害等器。

140.见大克、小克二鼎。

141.摩尔根说:“非血缘氏族的成员间的婚姻,产生了在肉体上及智力上更强健的人种;两个进步的部落混合在一起了,新的一代底头盖与脑髓便自然而然地扩大起来,直到他们综合了两个部落的能力为止。”(据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五年版四五页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又言,希腊除与女承继人结婚以外,禁止氏族内的结婚,(九六页)罗马在氏族内亦不得通婚,在名字保存的罗马人夫妇中,没有一对是氏族相同的。(一一七页)可见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此一说,古今中外,大致相同。近年有人以为“说同姓结婚,所生出的后代,会不健康,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又以为“在近代的遗传学上,的确血缘接近会其生不蕃,但是也会有其生甚蕃的。”(分见一九五〇年九月十八及二十九港《大公报》)相隔十余代,此一定律的影响亦许微乎其微。惟是古人立言,常为群体说法,非为个别说法,如果说隔了数代便无相干,则血缘婚或骨肉婚即难根本革除。安德曼群岛近代人口日少,说者多归咎于其婚姻之血缘太近,古人不能预见到后世交通之发展,另一方面,同姓不婚亦未有如何不利,故索性把氏族不同立为婚姻界限,自系为防弊起见。抑依精密计算,蕃或不蕃绝不是限于两三代而止,应延到十代八代,“蕃”亦与遗传性之好坏异趣。总之,此一定律,可信系经过古人长远的但是粗略的统计而建立起来,还有其相当的价值。

142.友人说柳诒徵曾提过此一意见,惟未得读原文。加藤繁《中国社会史概述》称,东晋后分开民族为旧门、后门、勋门及役门,旧门为最贵,亦称甲门或旧族,系由来最古的大族。婚姻仅能行于门第相当者之间,有官位而门第卑微者不能与世族作对等交游。五胡之乱,北方名族虽多移于南方,然最有力者仍停留而死守先坟,严守家风之坚,视南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如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之崔等即其代表。彼辈之受社会尊重,虽与南朝相近,但在官界之势力则远不及南朝。世族何以得被推重,加藤氏以为五胡之乱,仅豪宗大族能在此大骚动时期得保存其家,不但自己表异,他人亦因而尊敬之,另一面则对照五胡之异种而夸示汉人神明之遗胄,于是产生尊崇旧族世家之结果云云。余个人近年所见,略与暗合。

143.《旧书》六五作“崔、卢、李、郑”。

144.即《颜氏家训》一之“卖女纳财,买妇输绢”。

145.《会要》八三作卢浑。

146.《新书》九五云:“后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宝等为冠”,见《隋唐嘉话》。

147.犹言此李、王、郑、卢、崔等不得互为婚姻,非谓同姓为婚也。

148.参《东方杂志》四一卷三号四〇页拙著《揭出中华民族与突厥族之密切关系》。

149.参《民族学集刊》六期四九页拙著《突厥族的古代文化》。又袁复礼《新疆之哈萨克民族》云:“哈萨克人皆能口述其家谱,于旅行中过他人帐幕留宿时,经主人询问,则背述无遗,以证其确有根底。”(《禹贡》七卷一期三七页,并参三九页所列出之族谱)袁氏又云:哈人同族不相婚嫁,其婚姻为族与族之结合。(同上四一页)惟马长寿云:“游牧封建社会的主要单位组织是家族群体,家族在部落中制(?)行着最大的功能,这一点跟农业封建社会之强调氏族功能,颇不相同。……那么,我们也可以明了为什么许多游牧人只有名子(?)没有姓氏。”(《中国兄弟民族史》一一页)按所言属于组织作用,并不是游牧人无族系分别,且并不是凡游牧人都“没有姓氏”,或者只某些族类(如蒙古)无哈萨克之详细,因为前引两说,皆由调查所得而说恰相同也。

150.参《东方杂志》四一卷三号四〇页拙著《揭出中华民族与突厥族之密切关系》。

151.《史语所集刊》八本四分五六三页拙著《贞石证史》。

152.同上九本五四—五七页拙著《唐集质疑》。

153.《史语所集刊》九本三五三—三五四页拙著《读全唐文札记》。

154.此据定方纪功碑,惟《旧书》四作“郡三十七,城二百”;按“州”、“郡”字唐人常通用,但城二百则少差五十。

155.此亦据碑,《旧书》四作“户七十六万”,则相差太远。

156.丁谦考证云:“白江口在金义县西南”;蓝文徵《隋唐五代史》作“在今义县西南”,(上编一二四页)盖误为辽宁之义县也。熊津江今称锦江。

157.潘祖荫考此碑为龙朔元年立,(据《金石续编》二一)当误,惟未见其文。

158.《旧书》一九九上,“苏文姓钱氏”;按古语“钱”“泉”发音甚近,故周称“泉府”,但《泉男生墓志》实作“泉”。

159.此据金毓黻《东北通史》二二四页。但《旧书》三“盖苏文弑其君高武而立武兄子藏为王”,《旧书》一九九上“立建武弟大阳子藏为王”,《新书》二二〇“更立建武弟之子藏为王”,一三两例均以藏为建武之侄;如果确是兄弟行,则《旧书》一九九上之文,应读为“立建武弟、大阳子、藏为王”。

160.古突厥文之Bkli,余曾考为莫离支之“莫离”,并非一时之称谓,有《旧唐书》八开元三年之莫离支可证。(《辅仁学志》六卷一二合期二五三页拙著)顷检《三朝北盟会编》云:“其官名则以九曜、二十八宿为号,曰谙版孛极烈大官人,孛极烈官人,……孛极烈者,官也,犹中国言总管也。”又《金史》五六《百官志》:“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郡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谙版,尊大之称也。”勃极烈,箭内亘还原为bogile,bekile。(一九二一年,《元朝制度考》四一页)伯希和亦谓:bgili=beile,即满洲语之贝勒。(一九三〇年,《史地译丛》三编一九页)细详之,实均Bkli之音转,然则金人之语,沿自高丽,莫离非一时偶称,益显然矣。金人称其始祖来自高丽,(《东北通史》三三九页)此亦一旁征。若“支”(Cˇi)则突厥文语尾指人之词,鲜卑语早见之。

貊之名称,屡见于先秦史册,貊亦作貉,《诗·韩奕》:“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闷宫》:“淮夷蛮貊,及彼南夷,罔不率从。”《管子》称桓公败胡貉。《论语》:“虽蛮貊之邦行矣。”又《史记·匈奴传》:“赵襄子逾句注而破并代,以临胡貊。”记其地理者《山海经·海内西经》:“貊国在汉水东北,地近于燕,灭之。”(接燕所灭者相传有朝鲜,则汉水可能是今朝鲜之汉江。)貊是后世某一族,解说各异,考“貊”音与“莫”通,(据《左传》及《礼记》)亦读如千百之百,(见《周礼》郑注)此无非唇音发声通转之现象,余偶因“莫离”语原之钻研,始悟貊为Bkli之音省,即战国以后之东胡族,其语直传至近世,盖以酋长之衔号为部名或国名,在我国史上不少其例。一九五四年曾写《貊与莫离说》一篇,作为讲义之补充材料,兹撮其要于此。

161.朝鲜各地最低气温,在龙岩浦(鸭绿江口)一月份为摄氏表零下二六点七度,(黄著《朝鲜》二八页)即华氏表零下一六点〇六度。

162.《新书》二一九《渤海传》,记开元十四年顷(年份据《旧书》一九九下),其王武艺“遣弟门艺及舅任雅相发兵击黑水”;《殿本考证》云:“按任雅相,武后时人,不应夷人亦有同姓名者,《旧书》作任雅,疑得其实。”又蓝著《隋唐史》云:“武艺之舅任雅相,已先归唐,显庆初为燕然都护,从苏定方讨贺鲁有功,龙朔元年,以兵(部)尚书为江道行军大总管,率三十五军征高丽,围平壤,卒于军。”(四四页)按中外人同姓名原不足奇,但中国之任雅相已卒于龙朔二年(六六四),就使即是渤海之“任雅相”,亦安能于开元十四(七二六)年起死复生而为渤海击黑水耶!忽略时间性是某些读史者之通病,故举以示例。

163.《新书》二二〇云:“庞孝泰以岭南兵壁蛇水,盖苏文攻之,举军没,定方解而归”;又《通鉴》二〇〇云:“庞孝泰与高丽战于蛇水之上,军败,与其子十三人皆战死”;是孝泰战死甚明。黄著《朝鲜》云:“蛇水之战,高句丽全军覆没,盖苏文十三子皆战死”,(七三页)大误。

164.两国与唐均尝一度开衅,前者在上元二年,后者在开元廿年。

165.此据黄著《朝鲜》六八页,《旧书》一九九上作弁韩。

166.阿拉伯记载译作Sila。

167.《明一统志》:“混同江在开原北一千五百里,源出长白山,旧名粟末水,俗呼宋瓦江,北流经金故京会宁府,下达五国城头,东入于海。”(据萨英额《吉林外纪》二引)按《魏书》,勿吉国有大水,阔三里余,名速末水,以松花江释《魏书》速末水,自甚恰当。但《新唐书》二一九《黑水靺鞨传》云:“其著者曰粟末部,居最南,抵太白山,亦曰徒太山,与高丽接,依粟末水以居;水源于山,西北注它漏河。”古今来河川之名,或以源概流,或以流名源,事所常见,粟末只靺鞨一部,而松花江流域甚长,考史者应追求粟末靺鞨所居究在松花江某一段也。今考太白山即长白山,横亘千里,(同上《外纪》)渤海上京在宁安县南(见本页注④),合而测之,粟末靺鞨之“粟末水”,实指宁古塔河之一支;《水道提纲》二五云:“宁古塔河即呼拉哈河,亦曰虎尔哈河,唐时谓之忽汗河,金时曰按出虎水,即金源也”,今通行地图称为牡丹江。靺鞨似即蒙古时代之蔑儿乞(Markit)。见《西域南海史地译丛续编》一七页。何秋涛《朔方备乘》谓“沃沮、勿吉,音转字通,实皆一地”,以为同地则可,以为音转字通则误。

168.《东北通史》二五六页。

169.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称,祚荣所据为牡丹江西岸之鄂多理城,亦即今敦化县之敖东城。

170.鸟居氏《满蒙古迹考》以为即今吉林宁安县南约七里之东京城,地在牡丹江东岸。(并参《吉林外纪》九)

171.据《新书》二一九,惟所列州名只六十,《东北通史》补入集、麓二州,适符六十二之数。日人鸟居龙藏所著《满蒙古迹考》作十四府,六十六州(一三三页),未审何据。《东北通史》又称,钦茂(开元廿六,贞元十)时“尚未厘定诸京府州县之名,直至宣王仁秀(元和十四,大和三),启大土宇,诸京府州县之名,因以厘定”(二九一页),故曰“元和后”云。

172.见拙著《五行起自何时》。(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广东日报·民族学刊》)

173.同前引鸟居书三二—三三页。其亡国原因可参一九五六年《历史教学》四期金毓黻《关于渤海国三个问题》。

174.《旧书》一九九上,《新书》二二〇均作五年使来,又《通典》一八五称五年唐使往日,惟《国志》则云四年来,六年往,盖日使发以四年而五年方抵唐,唐使发以五年而六年方抵日,故先后各差一年。《国志》又谓《旧书》作表仁者是,《通典》、《新书》均倒为“仁表”。

175.此据《国志》,但《旧书》八四《仁轨传》谓,是时仁轨方为陇州刺史,无缘派船赴日,或是咸亨五即上元元年之误,待考。

176.《通典》书长安二年来,是也,《旧书》误三年。又《国志》谓《新书》作“朝臣真人粟田”为不合。

177.《新书》作“粟田复朝”,《国志》谓实是真备。

178.“历二十余年”,《国志》已正其误,此因“二”下衍“十”字而错推也。兴能即葛野(麻吕)之译音。

179.此据港一九五一年一月廿一日《大公报》。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该报又说在波士顿(Boston),傅振伦说在纽约(一九五五年《历史教学》二期),谅皆不确。

180.乾陵石像,《长安志图》中据宋游师雄所录三残碑(游刻四碑,亡其左一碑),仅存三十九人,然衔名错误颇多,兹参叶奕苞《金石录补》二二校补之(叶书系康熙十九年魏禧序),其有叶书亦误而为管见所及者另附说明。今政府极重保存古代文物,而昭、乾二陵现况如何?曾未闻文化机关及陕省方面有所报告,是望主其事者之亟加注意也!

左二碑十人,计开:故左威卫大将军兼金徽(按应作微)都督仆固乞突。左威卫将军××都督鼠尼施处半(?)毒勤德右领军将军兼于(按应作千)泉都督泥步设。小阿悉吉度悉波。故左威卫大将军兼燕然大都督葛塞匐。故右威卫将军兼洁山都督突骑施傍靳。故右卫将军兼颉利都督拔蜜干蓝羡。故左武卫将军兼双河××××舍提欲护斯。故左威卫大将军兼延匐都督处木昆屈律啜阿史那盎路。故右金吾卫将军兼俱兰都督关傍阿悉首那靳大首领可汗颉利发。右一碑十三人,计开:故大可汗骠骑大将军行左威卫大将军崑陵都护阿史那弥射。故右骁卫大将军龟兹都督龟兹王白素稽。故右武卫将军兼×××龟兹×白回地罗徽。疏勒王裴夷健密施。康××(《金石录补》作“康居王”,按唐时无康居国,应是“康国”,但不能与下条连为一人)泥涅(按应作浬,说见下廿六节二三〇页注①)师师(此是波斯王卑路斯之子,不能与上条“康国王”相连为一)。十姓可汗阿史那斛瑟罗。吐谷浑青海王驸马都尉慕容诺曷钵。右骁卫大将军兼波斯都督波斯王卑路斯。十姓可汗阿史那元庆。吐谷浑乐×徒耶钵。于阗王尉迟琡。吐火××子持勤(按当作“特勤”,缺两字应为“罗王”)羯达健。叶录云十二人。盖误将康国王与泥浬师师合为一条。

右二碑十六人,计开:石××(当为“国王”)子石忽那。故左武卫大将军××十姓卫(当作衙)官大首领吐屯缬利发。波斯大首领南昧。木俱罕××斯陁勒。左威卫大将军兼坚昆都督结黉蚕匐肤莫贺咄。吐蕃使夫论悉曩然。吐火罗叶护咄伽。十姓大首领盐泊×都督阿史那忠节。右金吾卫大将军兼洵本(叶作“本洵”)都督五姓呐(按应作咽)面叶护昆职。默啜使移力贪开达干。播仙城。河伏帝延。吐蕃大酋长赞婆。默啜使葛暹嗔达干。龟兹大首领那利自阿力。碎叶州刺史安车鼻施。叶氏以为十四人,亦由误并之故。

181.乾陵前尚有一石飞龙马,为唐代极美造像之一,见色伽兰《中国西部考古记》二〇页及附图八。

182.突厥习俗,(1)墓有单墓、群墓两种。(2)《周书·突厥传》:“于墓所立石建标,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杀人数”,即突厥文碑所谓“杀人石”(balbal)。(3)《阙特勤碑》记其出战,常提及乘马之毛色、名字及其伤死状况。《苏联大百科全书·考古学》条言:“一八八五年魏谢洛夫斯基在中央亚细亚进行顺利的发掘,……他也解决了历经百年来争论不决的石像时间问题:他证明这些散布在东欧和西伯利亚的石像就是属于突厥游牧民族的雕像。”(一九五三年一二期《文物参考资料》八四页)据最近武伯纶调查,伊犁区石刻人像甚多,南路仅见一处,(同上一九五四年一〇期八七页)也可证明这一说。

183.黄盛璋说玄宗自初即位至二十四年到洛阳四次(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三日《光明日报》,《历史上的二门峡》),是错的。

184.或认隋唐时关中粮食不足,由于黄壤性质的变动,(《禹贡》二卷五期一〇页)似未免言之过早。

185.下文引元和七年收谷四十余万斛,省钱廿余万缗,以彼例此,知“数百”实“数十”之误。

186.《通典》一七三作郑渠灌田四万余顷,白渠四千五百余顷,又《汉书·沟洫志》称,汉武太始二年,白公引泾水灌渭中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

187.依此计算,每亩约收一斛。《新书》五三作“垦田三千八百余里,岁收粟二十万石”,“里”应为“顷”之误;又每亩所收止五斗,亦不如《通鉴》之较可信。

188.《通鉴》一八〇称,大业二年十月,于巩县洛水入河处置洛口仓,周回廿余里,穿三千窖,窖容八千石,十二月又于洛阳北七里置回洛仓,周四十里,穿三百窖。

189.《旧书》一八五下,开元初,姜师度刺陕州,旧例,太原仓之米,常自仓车载登舟,师度凿地道自上注之,便至水次,所省万计。

190.是否隋之回洛仓,未详。

191.地点当与虎牢仓不同。

192.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陕郡太守李齐物凿三门上路通流,便于漕运,至天宝元年正月,渠成放流;(《会要》八七)今人门之北尚有一开元新河(一九五二年《新黄河》十二月号《三门峡图片》),当即齐物所凿。

193.《新书》五三作百一十万石。

194.《通鉴》二二七,胡注:“蔡河古之琵琶沟,在浚仪县”;又引宋白云:“建中初,杜佑改漕路自浚仪西十里路,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沟,经蔡河至陈州合颍,是秦、汉故道。自隋开汴河利涉扬楚,故官漕不复由此道。”

195.十九世纪初,法国学者Abel Rémusat以为吐蕃当读如“吐波”,伯希和则根据中国古音,谓吐蕃应保留Thu-puan的读法,无须读若吐波。余按《黑鞑事略》云:“西南……曰木波(西蕃部领不立君),”王国维未之释。考元王恽《玉堂嘉话》三有“吐蕃土波”之文,而《金史》一〇,明昌六年八月,“木波进马”,同书一四,贞祐二年十月,“诏遣官市木波西羌马”,又十五,兴定元年八月,“陕西行省奏木波贼犯洮州”,从其地域、事物而观,显为吐蕃无疑。复次,《百丈清规》“帝师拔合斯八,法号惠幢贤吉羊,土波国人也,……初土波国有国师……”(据《蒙古源流笺证》四引),拔合斯八即《元史》之八思巴,本西藏人,土波为吐蕃,更多一证,故可断木波皆土波之讹,若然则宋、元时代固有读吐蕃如土波(或吐波)者,伯希和之疑问,似尚待研究。后检得《旧书》一二二杨朝晟统士马镇木波堡,据言木波为吐蕃来路,土波之讹为木波,亦许因此。

196.关于附国之服饰,兹摘录元戴表元《唐画西域图记》一节以供参考,《记》云:“《唐画西域图》一卷,卷凡四则,每则各先书其国号,风土不同而同为羌种。画者又特举其概,每国书一王而一二奴于后挟持之,王皆藉皮坐于地,侍者皆立。一王掀掌倨语,圆皮头帽如钵,项组铁下垂至藉,皮服衣裘,牛脚靴,胸悬一员金花。一奴小员皮帽,敛袂受事。一奴曳幕罗,手上下奉酒壶若俟而进,裘靴与王同者;蜀郡西北二千余里附国良夷也。”(《剡源文集》四)后检伯希和《评赫尔满〈中国历史商业地图〉》,谓附国不能单独代表西藏,(《史地考证译丛》五编七六页)是也。

197.凉州即今武威,一九二四年河西地震,诺曷钵及弘化公主墓在武威南之祁连山崩陷出土,碑志完好无缺。(一九四五年《新中国》七期陈寄生《青海土人为吐谷浑后裔考》)

198.《新书·地理志》,大非川在鄯城(今西宁)县西三百余里,《通鉴辑览》五二注以东南流入青海之布喀河当之,冯承钧、陈寄生均承其说,陈且谓青海人称水曰“非”。(同前引文)丁谦《唐西域传考证》以为今雅玛图河。吴景敖辨《辑览》之误,证大非川为今之切吉旷原,(《西陲史地研究》一一—一二页)即共和县地,与《通鉴考异》引《十道图》“大非川在青海南”之旧说相合。

199.清撰《三史语解》:“辽为达呼尔,因其言语用达呼尔语也”;鸟居谓今住呼伦贝尔之达呼尔(Dahur)即契丹之遗族。(《满蒙古迹考》一〇六页)

200.蓝著《隋唐五代史》注云:“《蒙古游牧记》‘翁牛特左翼旗北,有唐松漠府故垒。’……当在今热河松岭附近。”(上编一一二页)蓝所谓“松岭”,不知何指,若今通行地图绘松岭在朝阳(即隋、唐之营州)之南及西南,非其地也。(参《东北通史》二四八页)蓝又注云:“《蒙古游牧记》谓唐饶乐府在今翁牛特左翼旗地”;(同上引)依此,则松漠、饶乐两府同在一处,尤不可信。《辽史》三七:“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牟理(Jos.Mullie)云:潢河即西喇木伦(Siramuren),平地松林在潢河源附近围场以北,此高地平原应为今日赤峰县西之大高原;(《东蒙古辽代旧城探考记》二页)只泛言松漠,非确言松漠府所在。考契丹、奚两部居地之记述,最详者为《旧书》一九九下,《旧书》云:“契丹居黄水之南,……在京城东北五千三百里,东与高丽邻,西与奚国接,南至营州,北至室韦。……天宝十年,安禄山……就黄水南契丹衙与之战。”“奚国……在京师东北四千余里,东接契丹,西至突厥,南拒白狼河,北至霫国,自营州西北饶乐水以至其国。”黄水即潢河,白狼河今大凌河。又《通典》一七八,营州柳城郡“北至契丹界五十里,……西北至契丹界七十里,东北到契丹界九十里,契丹衙帐四百里”,《太平寰宇记》七一所记西北、东北二至之里数,与《通典》同,惟北方则作“北至秦长城二百七十里,至契丹界潢水四百里”,东北则作“自界至契丹衙帐四百里”(吾人须记取现存此两书均错误甚多,惟吴承志校改《寰宇记》之数为“西北至契丹界七十里,自界至契丹衙帐四百里”,究与《通典》东北到契丹衙帐四百九十里及《新书》蓟州下“奚王帐东北行傍吐护真河五百里至契丹衙帐”之方向不合);合而观之,知今朝阳县之西北、东北两面,去契丹界都不及百里。又知朝阳县东北四百里至四百五十里处,在唐初确为契丹衙帐(注意游牧部落之衙帐,往往不止一处)。牟理谓“契丹最初即居东蒙古西喇木伦及老哈河汇流之处”,(同上引)说总甚近。大致言之,奚地应当于今热河西南部,契丹当于热河东北部,故两国为东西相接也。(可参看《东北通史》一六九页)

次论到松漠、饶乐两府之今地,宋大中祥符九年薛映《行程记》云:“中京正北八十里至松山馆,七十里至崇信馆,九十里至广宁馆,五十里至姚家寨馆,五十里至咸宁馆,三十里渡潢水石桥,旁有饶州,唐于契丹尝置饶乐,今渤海人居之。……自过崇信馆乃契丹旧境,其南奚地也。”(《辽史》三七;蓝著一一二页误引为“胡峤《陷北记》”)潢水石桥即今巴林桥,(同前引牟理书一三页)则饶乐都督似在其附近,即《游牧记》所称“松漠府故垒”(说见下)。但《辽史》三七又云:“饶州……本唐饶乐府地,贞观中置松漠府”;饶州之名,显承自饶乐,然饶乐、松漠两都督分属奚、契丹两国,断非同在一地,是知《辽史》“置松漠府”一句,系误将两府混而为一(《东北通史》二四九页亦云然)。《游牧记》不加察,故以饶乐、松漠两府同置于翁牛特左翼地面。《承德府志》置饶乐于翁金河流域,或因《新书》蓟州下称:“奚王帐东北行傍吐护真河,五百里至契丹衙帐”而云然(吐护真即土河,亦即老哈河)。至薛映谓崇信馆以北为契丹旧境,似与上说不相容,则须知中唐以后,契丹渐强,奚地已被其逐渐兼并,“旧境”云云,非追溯于唐初也。真正松漠府之故址,今不可确知(《东北通史》二四八页亦不能确言),依前引《通典》、《寰宇记》,应在今朝阳县东北约四百至四百五十里处。

201.属高祖系者,有韩王元嘉及子譔,霍王元轨及子绪,虢王风之子融,舒王元名及子亶,鲁王灵夔及子霭,滕王元婴之子循琦等六人。属太宗系者,有蒋王浑之子铣,越王贞及子冲、规、倩,纪王慎及其六子续、(据《旧书》一八六上《来俊臣传》及永昌元年《通鉴考异》)琮等,曹王明之子俊、杰。属高宗系而非武后出者,有泽王上金及其七子义珍等,许王素节及其九子瑛等。

202.陈寅恪即据此孤证而信则天少时曾为沙弥尼。(《史语所集刊》五本二分一四三页)按僧徒作伪,擅改故书,曾于拙著《秦代已流行佛教之讨论》揭之,僧人既可以《大云经》傅会女后,安见其不替则天遮丑,此种过信,殊未能联系实际。

203.参《辅仁学志》一四卷一、二合期二页拙著。

204.伊、印古教均以为歌颂可得神之助,我国古典言乐以降神,封建时代统治者即神之代表,故《诗经》之歌颂为正风、正雅,讽刺为变风、变雅。钱穆《周官时代考》云:“秦汉方士神仙和儒生的礼乐鬼神共出一源,应该从此等处阐求。”(《燕京学报》二二九九页)又六朝时张融曰:“道之与佛,逗极无二。”皆儒、释、道同源之迹象。

205.旧说老子西游,授尹喜《道德经》,《元和志》二谓尹喜为周康王大夫。

206.《印度宗教哲学史》三六五及三二八页。

207.《印度的发现》九三页。

208.同上二四六页。

209.《尚书故实》言,没入惠范之财,得一千三百万贯。

210.《印度的发现》二〇九页。

211.《禹贡》四卷一期五二页载沙畹之说。

212.常书鸿言:“阿弥陀佛经当其在北魏初期传入中国之后,却把那一个题旨,配合了当时王公贵富求仙成道、长生不死的愿望,索性把阿弥陀佛改为无量寿佛了。”(《文物参考资料》二卷四期一九页)其说殊欠斟酌;阿弥陀是译音,无量寿是译义,在意义上并无改变,不过译义则中国人较易接受而已。

213.一九三五年在磁县发见“禅门第一祖菩提达摩大师碑”,下题“梁武帝撰”,末题元和十二年昭义监军李朝正重建,后附“充昭义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辛秘名,刘厚滋《跋》引《唐书·秘传》,以为“碑详而史略”。(《史学集刊》一期一三五页)按唐自玄宗起,以诸皇子为各大府节度,例不出阁,实任其职者均称副大使,史传遇此等虚文,必从删削,非徒《辛秘传》为然,石是唐刻,可无疑义。碑云:“天竺东来,杖锡于秦,……以大同二年(五三六)十二月五日终于洛州禹门山”,刘氏因谓达摩循陆而来,《续僧传》之“初达宋境,末又北渡至魏”为不可信;按碑文非梁武所撰,我对刘说表赞同,然作伪亦未必毫无联系,达摩既卒于魏地,假定他又循陆东来,何缘设想到请一南朝皇帝撰碑?是作伪者似亦认其“北渡至魏”也。碑又云:“其得意者惟可禅师矣。大师舒容而叹曰:我心将毕,大教已行,一真之法,尽可有矣。命之以执手,付之以传灯”(“得意”二字,刘氏误读为单一个“侍”字);无袈裟传法说,刘氏认为初唐手笔,不在《续高僧传》之后;按张说撰《神秀碑》亦未提袈裟,自是北宗一派的说法,单据此点,仍无从测定《达摩碑》之撰成年分也。

陈援庵先生又认此碑本自贞元十七年南岳智矩所撰之《宝林传》(《中国佛教史籍概论》一〇二页),窃有疑焉。智矩是南宗弟子,《重建碑》系北宗的宣传,似不至抄录南宗之《宝林传》。而且传文只称“昭明太子奉敕撰祭文”,亦与武帝撰碑之传说有异。

214.《佛祖通载》称,天宝癸巳(十二载),吐蕃围凉州,三藏不空诵《仁王》密语数番,有神介胄而至。玄宗问为谁。不空曰,北方毗沙门天王长子也。数日,凉州捷报有神兵至,玄宗遂诏军垒皆立毗沙门天王祠;其事无别证。惟代宗时每逢西蕃入寇,必令群僧讲诵《仁王经》以禳之。(参《旧书·王缙传》)

215.喇嘛(bla ma)之名始见于元,无上之义,藏语喇,上也,嘛,无也。

216.《印度的发现》,二〇七页。

217.徐嘉龄以为唱导主要在于讲解经义,与变文的讲唱不同,(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光明日报》)所作区别似未切合实际;讲解经义自应归入“义解”一类,唱导主旨则显作宣传之用,固文、俗兼赅者。

218.《高僧传》一三:“响韵钟鼓,则四众惊心,声之为用也。辞吐俊发,适会无差,辩之为用也。绮制雕华,文藻横逸,才之为用也。商榷经论,采撮书史,博之为用也。”

219.同上,“若能善兹四事,而适以人时;如为出家五众,则须切语无常,苦陈忏悔。若为君王、长者,则须兼引俗典,绮综成辞。若为悠悠凡庶,则须指事造形,直该闻见。若为山民野处,则须近局言辞,陈斥罪目。凡此变态,与事而兴……此其上也。”五众谓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及式义摩那(sikshyaniana,即学生)。

220.参《金石萃编》九八,颜真卿《八关斋会报德记》之跋文。

221.同上《高僧传》。

222.参《燕京学报》一六期向达《唐代俗讲考》。

223.同上《高僧传》。

224.文溆任俗讲,可上溯至元和末年,(《酉阳杂俎》续五)宝历二年六月,敬宗曾观其俗讲,(《通鉴》)文宗时因事被流,(《卢氏杂说》)圆仁所见在会昌元年,《因话录》四亦有文溆记事。

225.此国经余证定为帕米尔南边之Kala Panja。(《〈佛游天竺记〉考释》三三三七页)

226.涉此一故事之讨论,可参拙著《华族西来说得到第一步考实》。(《新疆论丛》六六六七页)

227.向达否认此说,余在抗战时通检各释教目录曾拟“再辨”一篇,以事属琐碎,迄未发表。顷见贺昌群说,我“采用僧祐出《三藏记集录》的《佛游天竺记》作为《法显传》的书名是不妥的,那是另外一部书”,(《古代西域交通与法显印度巡礼》的自序三页)并未能指出是那一部书,似不外袭向氏旧说,当在别处提出讨论。

228.关于变文者,可参看孙楷第《张淮深变文跋》,李家瑞《由说书变成戏剧》,(均《史语所集刊》七本三分)及周一良《敦煌壁画与佛经》(《文物参考资料》二卷四期)。

229.《唐代小说研究》新版三九页。

230.《唐代小说研究》新版四三页。

231.曾了若分唐代文家为绮靡、折衷、复古三派,折衷派之代表为王、杨、卢、骆、李峤、崔融等。(一九三五年《中大史学专刊》一卷一期)按世传王勃之警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滕王阁序》)写景虽佳,不脱六朝滥调,列之折衷,未见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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