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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 租庸调变为两税.3

作者:岑仲勉 当前章节:16125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3:29

232.旧说以东汉、魏、晋、宋、齐、梁、陈、隋为八代。陈氏云:“古文运动之初起,由于萧颖士、李华、独孤及之倡导与梁肃之发扬。此诸公者,皆身经天宝之乱离,而流寓于南土,其发思古之情,怀拨乱之旨,乃安史变叛之刺激反应也。”(《元白诗笺证》一三七页)此其说非特无视唐人之公论及子昂、二张、富吴、李邕等之成绩,亦极忽视历史之时间性;萧、李、独孤致力古文,皆在天宝末以前,(参拙著《续贞石证史》之萧李遗文拾及《唐集质疑》之独孤常州世系条)天宝末颖士已驰名国外,(参旧新书本传)是知受安史刺激云者之任意牵合也。

233.如取郡望以称韩集,则应曰“韩颍川集”或“韩陈留集”,昌黎并非愈之郡望,(说见拙著《唐集质疑》五五页)窃谓不如称韩吏部集之更合。

234.《旧书》一六〇《愈传》及赞对愈文非特未尝推许,且有微辞。

235.有文者未必有行,韩以谏迎佛骨,被贬潮州,其《谢上表》极冗长,末有云:“宜定乐章,以告神明,东巡泰山,奏功皇天”,此与迎佛骨何异。又云:“怀痛穷天,死不闭目,瞻望宸极,魂神飞去,伏维皇帝陛下天地父母哀而怜之”,乞怜之状,令人羞读,明道者其如是耶?唯得失心太重,故对八司马则心怀妒忌,偶被贬则变节乞怜,欧阳修评之云:“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虽韩文公不免此累。”范祖禹《唐鉴》云:“终唐之世,惟柳宗元以封禅为非,以韩愈之贤,犹劝宪宗,则其余无足怪也。”又洪迈《容斋五笔》九云:“韩文公《谏迎佛骨表》,其词切直,至云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坐此贬潮州刺史。而《谢表》云,臣于当时之文,未有过人者,至论陛下功德与诗书相表里,作为歌诗,荐之郊庙,虽使古人复生,臣亦未肯多逊,而负罪婴衅,自拘海岛,怀痛穷天,死不闭目,伏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考韩所言,其意乃望召还,宪宗虽有武功,亦不至编之诗书而无愧。至于纪泰山之封,镂白玉之牒,东巡奏功,明示得意等语,摧挫献佞,大与《谏表》不侔。”欧阳固推崇韩文甚至者,犹不免反唇之讥,洪更直斥其献佞,宜也。孔子有言:“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吾人批判,要须看其实行如何,若唯执一两篇文章,便加推许,则直皮相而已。

236.《新唐书》二〇三以此李观为李华之侄,大误;二人并不同宗,说见前引《唐集质疑》一六—六七页中唐四李观条。

237.余曾为此记作集释,(《史语所集刊》十九本)然未明者尚有数处。

238.撰有《樊涚墓志铭》,收入拙著《续贞石证史》。(同上十五本二五八—二五九页)

239.近年吴廷燮著《唐方镇年表》,张尔田著《玉溪生年谱》,取材于此类骈文者颇不少,则亦未可全束之高阁也。

240.同前引《辅仁学志》一七页。

1.同前引《续贞石证史》二三三—二三四页。

2.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称:“自高祖、太宗创业至高宗统御之前期,其将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来之世业,即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下所结集团体之后裔也。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权之后,逐渐破坏传统之‘关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创业垂统之野心。……而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进士科)所攘夺替代。”(一八—一九页)

3.即郭待举、韦弘敏、王德真、李景谌、骞味道、沈君谅、崔詧、王本立、任知古、裴行本、袁智弘、王璿、韦什方(赐姓武,又称武什方)、孙元亨、李道广、房融等十六人。

4.即刘景先(又名齐贤)、岑长倩、刘袆之、武承嗣、韦方质、苏良嗣、韦代价、张光辅、范履冰、邢文伟、武攸宁、傅游艺、史务滋、宗秦客、乐思晦、欧阳通、杨执柔、李游道、崔神基、崔元综、李元素、韦巨源、豆卢钦望、王孝杰、王方庆、王及善、武三思、姚元崇(字元之,后单名崇)、魏元忠、张锡、李怀远、顾琮、李迥秀、朱敬则等三十四人。

5.进士为魏玄同、韦思谦、娄师德、苏味道、周允元、宗楚客、李峤、吉顼、韦嗣立、张柬之、韦承庆等。明经为裴炎、格辅元、狄仁杰、李昭德、姚、陆元方、杨再思、杜景俭(或作景佺,参《通鉴考异》一一)、韦安石、唐休璟、崔玄暐等。

6.同前《述论稿》又称:“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选,破格用人,于是进士之科为全国干进者竞趋之鹄的。”(一九页)按陈说已辨见本文,若《唐摭言》所云:“进士科……盛于贞观,缙绅虽位极人臣,不出进士者终不为美”,亦不足据。

7.《旧唐书》三,贞观十一年四月,“诏河北、淮南举孝悌淳笃兼闲时务,儒术该通可为师范,文辞秀美材堪著述,明识政体可委字人,并志行修立为乡人所推者,给传诣洛阳宫。”十五年六月,“诏天下诸州举学综古今及孝悌淳笃、文章秀异者,并以来年二月总集泰山。”又十七年五月,“手诏举孝廉、茂才异能之士。”

8.《会要》七六,“显庆三年二月,志烈秋霜科韩思彦及第。”

9.例如张九龄,神龙二年举材堪经邦科,先天二年又举道侔伊吕科。

10.后来称进士曰“秀才”,与此之秀才科名同实异。韩国磐以马周疏请恢复秀才(?)为反对科举制度(一九五四年《厦大学报》文史版一期《唐朝的科举制度与朋党之争》),殊不知秀才即科举之一种,韩氏误。

11.韩国磐计房玄龄享年,疑进士科开皇中已出现。(《历史教学》一九五五年二号二三页注三四)按《旧书》六六《玄龄传》:“年十八,本州举进士,授羽骑尉。”羽骑尉是何等官,我在《隋书·百官志》还未检出,吾人须注意“本州举”三字,本州举而即可授官,与后来考试权在中央之进士科显有不同,大约进士科经过炀帝一回改制,名则同而实质不同也。

12.《述论稿》又称:“进士科主文词,高宗、武后以后之新学也,明经科专经术,两晋、北朝以来之旧学也。究其所学之殊,实由门族之异。故观唐代自高宗、武后以后,朝廷及民间重进士而轻明经之记载,则知代表此二科之不同社会阶级在此三百年间升沉转变之概状矣。”(八三页)

13.《述论稿》说如此,引见上页注③。

14.许棠诗:“退鹢已经三十载,登龙仅见一千人”,(《唐语林》七)系举大数言之。

15.同一六九页注③。

16.《唐摭言》三:“会昌三年,赞皇公为上相,其年十二月,中书覆奏,奉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趋赴其门,兼题名局席等,条疏进来者”;是禁称座主等令,纯由武宗发动。《新书》四四杂采说部,串为一气,称“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至是,德裕奏,……自今一见有司而止,其期集、参谒、曲江题名皆罢”,益使人误会凡进士皆为德裕所厌恶矣。

17.刘开荣云:“……不但作不到礼部尚书,掌持文坛(由礼部考试进士)……”(《唐代小说研究》旧版七七页)按考试进士系礼部侍郎专管,与礼部尚书无关。又权德舆出身不由科第,知贡举三年,(《语林》四)张弘靖亦非进士而知举。(同上八)韩国磐又云:“唐朝考中了进士以后,不是立刻可以得到官职,还须再经过吏部的考试,这叫做省试”,并引韩愈三次省试为例。(同前引)按愈三次省试是应制科之博学鸿词,且均未获隽,其入官由董晋所辟。中进士后无必须应试制科之规定,故贞元九年应者只三十二人。(参《韩柳年谱》)吏部之选,试身言书判而后授职,但不名为“省试”也。

18.库莫奚一名,迄今犹未能还原,按蒙古语称细沙、沙粒及水中尘土为komak或komaghi,末一语与“库莫奚”恰相对,意因其所居(今热河西部)而得名。(参白鸟《塞外史地论文译丛》二辑一二六页)

19.如“可使持节定州诸军事兼定州刺史,充义武军节度使”,(《元氏长庆集》四三)又“可灵州大都督长史,充朔方灵、盐、定远城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白氏长庆集》三七)皆其例也。

20.李肇《唐国史补》云:“开元以前,于外则命使臣,否则止。自置八节度、十采访,始有坐而为使。其后名号益广,于是有为使则重,为官则轻,故天宝末有佩印至三十者,大历中请俸有至千贯者。今在朝,太清宫、太微宫、度支、盐铁、转运、知苑、闲厩、左右巡、分察、馆驿、监仓、监库、左右卫。外任则节度、观察、诸军、押蕃、防御、团练、经略、镇遏、招讨、榷盐、水陆运、营田、给纳、监牧、长春宫。有时而置者则大礼、礼仪、会盟、删定、三司、黜陟、巡抚、宣慰、推覆、选补、礼会、册立、吊祭、供军、粮料、和籴,此其大略。经置而废者不录。宫官内外悉谓之使,旧为权臣所绾,州县所理,今属中人者有之。”

21.《苏氏演义》下谓“高宗改刺史为节度使”,更误。据日人岩佐精一郎研究:《元和郡县志》混开元二十一所置之采访使于节度使,《旧书·地理志》北庭节度使条称永徽时已置此官,同书(绍兴刊百衲本)广州条亦谓永徽已置五府节度,《唐会要》及《新书·兵志》同记节度使名称于高宗时代,《通鉴》则主张睿宗初存幽州节度,《新书·方镇表》又记景云元年置河西节度。近世著书如《支那疆域沿革图》、那珂《东洋小史》等均以为高宗时代,自河西迄幽州业有节度,稻叶君山《支那政治史纲领》更提出开元二年前节度使常置之新说。彼以为高宗时代之使持节都督不称节度使,节度只是与都督无关之大将的俗称,武后以后,都督之掌握兵权者,临时授以诸军大使、经略大使、防御大使等名义,至睿宗初,凉州、太原、幽州诸都督始带节度大使之衔,开元初益扩充,开元九年乃略为定制化云。(《东方学报》二三卷二号《河西节度使之起原》)

22.西晋初木简有“泰始三年以来府曹节度所下杂文书本事”之语,见《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五期一五七页。又“晋令成帝元年四月十七日甲寅诏书云火节度七条云……”,见《匡谬正俗》六。

23.《六典》八《兵部》下:“凡天下节度使有八”,或谓岭南此时只称“经略”,至德后始改节度,因疑其书至德后曾重修,非也。“节度”之名,开元末犹未十分固定,故“经略”亦算入节度之内。到天宝元年,自幽州分出平卢,又安西与北庭不合为一镇,故《通典》一七二称十节度,此纯由时间性而数目不同。(参缪著《通史纲要》三册一三九页)八节度即朔方、河东、河北幽州、河西、陇右、剑南、碛西及岭南。

24.此一见解与前引缪著《通史纲要》同。关于节度使起源,并参拙著《续贞石证史》。(《史料与史学》下二八一—二八三页)

25.棨戟图说可参李文信《辽阳北园画壁古墓记略》。(《沈阳博物院汇刊》一期一五四—一五五页)

26.柳氏《中国文化史》二〇页,又《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谷氏《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一一四—一一五页)

27.《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四及一四〇页。

28.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云,字书无铲字,今多读为刬。

29.《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三页。

30.同上一三一页。

31.《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八七页。

32.同上八六—八七页。

33.同上八七页。

34.《学术界》二卷一期七六页《次夔文录》。《魏书》七五《尔朱兆传》:“令人频征献武王(高欢)于晋州,乃分三州六镇之人,令王统领。”《北齐书》二〇《慕容绍宗传》则作“遂割鲜卑隶高祖”。三州者即并、肆、汾三州,依《魏书》一〇六上,东魏时朔、云、西夏、蔚四州寄治并州,恒、廓二州寄治肆州,显、宁、灵三州寄治汾州,唯武州自立,即所谓“前自恒州已下十州,永安已后,禁旅所出,户口之数,并不得知”者也。

35.《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八九页。

36.《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二六页。

37.《魏书》三,永兴四年,“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亦鲜卑军制用“十二”之例。

38.《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二页。

39.《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二四页。

40.《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八八—八九页。

41.《周书》并记月、日,则《隋书》二四之“建德二年”,应是三年之讹。

42.《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七页。

43.同前引《学术界》。

44.《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八八页。

45.《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九页。

46.例如《管子·治国篇》“民事农则田垦”,《后汉书》一下建武十五年六月,“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注“垦,辟也”,又贞观二年戴胄疏:“今请自王公以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会要》八八)又大历改行两税时,“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新·食货志》)“垦田”系与“荒地”对立之词,指所占田亩,犹云“见在生产之田”。

47.《北史》误漏“军”字,以后《通典》、《通鉴》承之,《略论稿》却代解为“以其时兵民在事实上已无可别,故得略去‘军’字”,(一三九页)所谓“其时”,不知何指?如指“开皇三年”,则显与十年之令相违,辩详本节正文;盖言“军”者指当兵及授田年限,言“民”者指应役及授田年限。

48.《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九页。

49.《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一一三至一一四页。

50.《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三九页。

51.隋称郎将,贞观始改都尉,谷氏文称“隋代都尉”(八七页)误。

52.《新·兵志》称:“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为求省字,读来不如《六典》之明白。《志》又称:“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又与《六典》不同。番犹轮也,《水部式》:“都水监渔师二百五十人:其中长上十人,随驾东都。短番一百廿人出虢州,明资一百廿人出房州,各分为四番上下,每番送卅人。”由此知“四番”就是分作四人一组而互轮,“五番”是分作五人一组而互轮,余可类推。

53.胡禄,盛矢之器,突厥语作qurluq。觿,解结锥。行縢即裹腿。,大锄。碓,舂具也。

54.《会要》七二作六十万,杜牧只称四十万人。

55.滨口重国曾指出折冲府数系随时增益,见《禹贡》四卷一期谷霁光引《史学杂志》二〇卷《从府兵制至新兵制》。谷氏《唐折冲府考校补》以为各书所记府数互异,系因材料及时代先后之不同,依我个人研究结果,正与彼不期而合。但彼谓时代越后则增设之府越多,却与事实相反;高、武以后,府兵制日趋破坏,府数只有比前越少,焉有反而增加之理。《会要》所谓关中府二百六十一,其余二百八十,合计五百四十一(此据《困学纪闻》所引,今本《会要》有脱误)者,即是修《会要》时所有之数,通计旧府六百三十三者,即是连已废之旧府计之。可见时代愈前,府数愈多。谷氏对《会要》之文,不能深入了解,故结论适得其反。至《新书》《兵志》及《百官志》所记,只抄自唐代史料,又不能以时代为衡也。

56.《新·兵志》作“五十而免”,与《会要》所言相差十年(依《会要》则四十而免),如依《新·志》,则需廿五年而后放出,比之十年放出者亦差额太大,似以《会要》为可信。

57.何云:“直到隋代统一南北,才又为普遍的征兵所代替,”(《史语所集刊》十六本二四四页)当指府兵而言;但唐之府兵,承自隋代,是彼认唐府兵为普遍征兵也。

58.《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五三页。

59.《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九七页。

60.《旧·职官志》称武安、武成。

61.据《玉海》一三八引《六典》。谷氏云:“所领府数共仅三一九,疑后来增加之数未列入。”(九七页)余按《家传》云:“左右卫各领府六十,余卫领府自五十下至四十七,东宫六率领多至六少至三而已”,(《新·兵志》本之,但文有错误。)数目虽比《六典》略异,但曰“各领”,则左右卫合领之数应为一百二十,余卫准此,申言之,《六典》所记实为三一九之两倍,即六三八,与(甲)表六三四相差只四府,是知谷氏所疑不确。

62.《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九八页。

63.同上书一五三页。

64.谷氏文云:“清代也有人把八旗兵制相当于府兵”,(一一三页)此一观点并不错误。又云:“凡有军府的州,人民便有充当府兵的义务,也便是人人有充当府兵的可能”,(一〇五页)亦能得其一体。由是,吾人对于贞观时崔行为表所云,“丁壮之人,悉入军府,若听移转,便出关外”(《元龟》四八六),又李峤表云,“今之议者或不达于变通,以为军府之地,户不可移”(《全唐文》二四六),便晓然其意义所在,不致误会为普遍征兵之史料矣。

65.如谓府兵“领域大小,与户口多少也有关系,……再则兵府分布的疏密,可以看出当日军事布置的大概情形”(九一页),又“设府的条件,不独是注重政治中心地带,而且是按着地方形势来定府额多寡的”(九二页),据其分析观之,实难成立。

66.此一条意义本是说,河北如多置军府,则其人须赴京师番上,结果会弄成当地兵源缺乏,故玄宗时不于河北置府。谷氏文却误解为“河北道兵府,是元(应作玄)宗防御奚、契丹增加的”(九一页),与原文恰相背驰。谷之误会似因陆贽疏有“禄山乘北重之势,一举而覆两京”二语,然禄山所恃者边兵,陆贽之“北重”,非指府兵而言。

67.《旧·韦待价传》,永徽中为卢龙府果毅,又《乐恭墓志》,永徽中为丹水府折冲,谷氏以为河北不置军府是贞观时事,谅未必确。复次,此怀州丹水府于开元十一年改为怀仁府,太极元年《石浮图颂》著录易州石亭府左果毅,先天元年《杨乾绪碑》著录幽州开福府折冲,合而观之,贞观末至开元中一个时期,河北地方断然有折冲府之设。贞观末以前,如能详细考证,情形恐亦相同。

68.系使丘出甸马四,牛十二,甲士三,徒七十二人。

69.《周礼》虽不尽实施之制度,但仍可反映当时现实。

70.兵”字作军器解。

71.详说参拙著《契丹的打草谷制度》。(一九五一年四月廿四日香港《大公报·新史学》)又伯恩斯坦亦言突厥之“黑民(karabudun)还须自备兵器马匹,服务战役,而大部分战争掳掠品都须呈献伯克。掳掠战争在游牧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科学通报》一卷八期五三三页引)

72.冯译多桑《蒙古史》上一五六页。

73.《六典》五:“凡诸卫及率府三卫贯京北、河南、蒲、同、华、岐、陕、怀、汝、郑等州,皆令番上,余州皆纳资而已,”本指亲、勋、翊等三卫而言,谷氏引《唐大诏令》四天宝三年制,却疑纳资之法,后来推及于府兵。(一一一页注①)按天宝三年制并未说出府兵,且《六典》以开元廿五年成书,其时府兵已废,焉能有后来“推及”,此忽略历史时间性之误。

74.《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二页。

75.同上书一三八页。

76.谷氏文亦犯此弊,今不详辨。

77.同前引何兹全文以战死、逃亡,私家分割及军户解放为世兵数量减少之原因。(二五〇—二五二页)

78.伯恩斯坦曾指出,突厥族“加在黑民身上的兵役便是一种封建义务”,(据《科学通报》一卷八期五三三页引)此一事自当分别言之。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每一个团体已有防备暴兽或敌寇侵犯之必要,故各人尤其是成年及壮年的都须担任防御的职务。到后来知识渐进,从事分工,服兵之役乃专移于男子。再进一步阶级形成,选派之权,操于酋长。不过在游牧社会内,无论突厥或蒙古,充兵之义务,即贵族亦不能幸免。如错认为兵役到封建社会方始成立,则与社会发展之途径,不尽相合也。

79.《汉书》所记,如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汉书》四四《淮南王安传》)。元封二年,杨仆、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武帝纪》)始元元年,遣吕破胡募吏民击益州。(《昭帝纪》)神爵元年,发应募佽飞、射士等击西羌。(《宣帝纪》)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六九《赵充国传》)家贫自奋募。(七〇《常惠传》)复发募士万人……(七九《冯奉世传》)都是选募之例。

80.《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一一五—一一六页。此外尚提“居重驭轻”、“兵农不分”二点,已辨见前文。

81.一九五二年一〇月一七日《进步日报·史学周刊》一九期。

82.《中国民族简史》一九九页。

83.据昭和十五年《东方学报》泷辽一撰文。

84.元好问《论诗》云:“沈、宋横驰翰墨场,风流初不废齐梁,论功若准平吴例,合著黄金铸子昂。”翁方纲云:“于初唐独推陈射洪,识力直接杜、韩矣。”但子昂之诗,仍未走上声律—途。

85.郑棨《开天传信记》:“西凉州俗好音乐,制新曲曰《凉州》,开元中列上献之”;郑《津阳门》诗注:“叶法善引明皇入月宫闻乐归,笛写其半,会西凉府杨敬述进《婆罗门曲》,声调吻合,按之便韵,乃合二者制《霓裳羽衣曲》”;又《会要》三三,天宝十三载,“《婆罗门(曲)》改为《霓裳羽衣》”,是《凉州》与《霓裳羽衣》本是一曲。唐人《西域记》云:“如《伊州》、《凉州》、《甘州》,皆龟兹至也”,(据《西清诗话》引)则《霓裳》实西域乐调。(参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二四)

86.《唐会要》三三:“南宫商,时号《水调》”;敦煌写本有《水调词》一首,(《敦煌曲子词集》下)则七律诗也。

87.此为高适、王昌龄、王之涣同饮旗亭之故事。近岁出土《王之涣墓志》称,之涣卒天宝元年。(参拙著《续贞石证史》二四九—二五〇页)

88.谓将七字句中一字偷去而分为每三字一句,成两句,是为原始词体,例如张志和《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见一九二六年《学衡》五七期王易《词曲史》二一—二二页。

89.如《陆州歌》、《祓禊曲》、《思归乐》、《纥那曲》、《甘州》皆五绝,《凉州歌》、《伊州歌》、《破阵乐》、《水调歌》、《何满子》、《清平调》、《雨霖铃》、《渭城曲》、《竹枝》、《杨柳枝》、《浪淘沙》、《突厥三台词》、《欸乃曲》皆七绝,又《抛球乐》为七言六句。

90.据青木正儿《词格长短句发达之原因》。(大正十三年《支那学》三卷九期)又清万树《词律》以“和声”为群相随和之声,青木氏非之,谓虚声、泛声乃唱者自唱无意义之“拍子言叶”,补充乐章本文对乐曲不足之部分以合于拍子。唱者之外,群众歌和,则为有意义之文,性质迥异。按《毛诗》之“也”、“矣”等字入韵或不入韵,前人各有所主,未尝不可以“虚声”解之。

91.同注①引文。

92.王重民《敦煌曲子词集·叙录》一—三页。又《乐世》即《绿腰》,已见阴法鲁《敦煌曲子词集序》。《剑器词》当即《剑器子》。

93.各谱名见王重民《敦煌曲子词集·叙录》六页。《水鼓子》,《教坊记》作《水沽子》。《长沙女引》,疑是《长命女》。《遐方远》,《教坊记》作《遐方怨》。

94.《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二九二页。

9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二九五页。

96.明王骥德《曲律杂论》云:“吾谓诗不如词,词不如曲,故是渐近人情。夫诗之限于律与绝也,即不尽于意,欲为一字之益,不可得也。词之限于调也,即不尽于吻,欲为一语之益,不可得也。若曲则调可累用,字可衬增。诗与词不得以谐语方言入,而曲则惟吾意之欲至,口之欲宣,纵横出入,无之而不可也,故吾谓快人情者要无过于曲也。”旧体之诗、词、曲固各有其妙境,然从一般言之,曲实最通俗化之体裁也。

97.后世多作“浪淘沙”;按刘词:“浪涛风簸自天涯”,“君看渡口涛沙处”,“春风吹浪正涛沙”,“流水涛沙不暂停”,均作“涛”,敦煌写本同。唯今本崔令钦《教坊记》作“淘”。又《敦煌掇琐》一一《舜子至孝变文》有“舜子涛井得银钱”之句,知唐人用“涛”作“淘”。

98.杨启高《唐代诗学》二六七页。

99.同二二八页注①引《学衡》。

100.据《蒲寿庚考》七三页转引。桑原藏又据胡应麟《笔丛》,谓此曲殆以唐苏鹗《杜阳杂编》所记为最早,(同上引)金启综认为宣宗自制,《望江南》为大和中李德裕自创,(一九五四年《历史教学》二号三页)但王国维固称,《菩萨蛮》、《望江南》二调,开元教坊已有之,(《集林》二一)金氏之误,盖本自《乐府杂录》。

101.关于此曲之详细考证,见拙著《唐代戏乐之波斯语》。(《东方杂志》四〇卷一七号四六—五〇页)苏摩系一种有毒蔓草,梵文作Soma,“遮”本自Yat,此云曲,即波斯人供奉“苏摩”神之曲。《张说之集》一〇有《苏摩遮》五首,旧注云,“泼寒胡戏所歌”,其第一首云:“摩遮本出海西胡,琉璃碧眼紫髯须”(“碧”字系余所校正),按依《魏略》,“海西”应指欧洲,而张说明以指波斯,此与下节二一八页注①余谓李阳冰用“条支”字不过泛指西域,正可相证。《宋史·高昌传》:“妇人戴油帽谓之苏幕遮”,或因歌唱时有此服饰而误会。辽希麟(统和五年丁亥)《续一切经音义》云:“案《苏莫遮》,胡语也,本云飒摩遮,此云戏也,出龟兹国。”林谦三评云,“此语不得为梵语”。(同前引书一四九页)

102.林谦三云,清乐《泛龙舟》,《会要》入《小食调》,龟兹乐工白明达所造。(同前引书一六〇—一六一页)

103.以下涉于诗之评品,除特著外,多取材于翁方纲之《石洲诗话》。

104.崔诗首句,《该闻录》及《渔隐》后一七皆引作“昔人已乘白云去”,但如此则第三句“黄鹤一去不复返”之“去”,上无所承矣,似以“已乘黄鹤去”为是。此诗之妙,即在首四句中三用“黄鹤”字。

105.李阳冰《太白集序》:“凉武昭王暠之后,谪居条支,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冯承钧谓“条支为古之亚叙利亚(Assyri)”,因疑白是华化蕃胡,(《东方杂志》廿七卷十七号六七页《唐代华化蕃胡考》)陈寅恪亦著《李太白氏族之疑问》。(《清华学报》十卷四期)按徙罪人谓之“谪”,条支如果指西亚,我国何以能有此权力?试观下文即接言指李生伯阳(即老子李耳),则“条支”一词,在阳冰或只用作“典藻”以泛指西边,非必实言其地也(参前节二一六页注①)。让一步说,条支自《史》、《汉》著录以后,二千年来考证者不下十家,当今日何地,各持一说,迄无定论,唐人尤其是阳冰对条支位置,恐比今人更不了了,由是益反映“条支”之用法与“伯阳”同为词藻而非现实。易言之,殆泛指玉门关外唐代所辖之西域,故能徙谪罪人。日人中村又疑李白《上云乐》所咏康老系一景教教徒(大正十四年六月号《史学杂志》;方豪在《东方杂志》四一卷八号撰文,即本自中村);按《上云乐》之“金天之西,白日所没,康老胡雏,生彼月窟,岩容仪,戍削风骨。碧玉灵灵双目瞳,黄金拳拳两鬓红。华盖垂下睫,嵩岳临上唇。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不过泛描一般白种人形态,初无景教徒意味。下文接云:“大道是文康之严父,元气乃文康之老亲,抚顶弄盘古,推车转天轮,云见日月初生时,铸冶火精与水银,阳乌未出谷,顾兔半藏身,女娲戏黄土,团作愚下人,散在六合间,濛濛若沙尘,生死了不尽,谁明此胡是天真”,实将周舍原文“遨游六合,傲诞三皇,……昔与若木为友,共弄彭祖扶床,往年暂到崑,复值瑶池举觞,周帝迎以上席,王母赠以玉浆”,任意扩大之,“大道”、“元气”犹是描写神仙通用之语,更不定指景教教义。胡震亨泥读其文,遂疑白诗之“陛下应运起,龙飞入成阳”数句,系指肃宗朝此胡来游,(《太白集注》三)殊不知永王磷以至德二载二月败死,白随被贬,是年九月始收复长安,京师之事,白未必详知,即知之,世亦岂有真敢自夸“抚顶弄盘古”之人耶?唯本无其事,故白自注曰“拟作”,无非借此以颂肃宗(参看《隋史》讲义十六节注),诗人荒唐之言,直可放四海,弥六合,今乃视作实事,加以考订,不其傎欤!

《列子·汤问》:“秦之西有仪渠、文康之国。”仪渠即义渠,余已证为梵文Agni之音写,义云“火国”,可能与后世之焉耆有关。文康,余旧疑其在印度西北,今乃知不然。考撤马尔干古名为Markand(a),见Arrian之《亚历山大王东征记事》,(据白鸟《塞外史地论文译丛》二辑一六七及一七〇页)kand即“康”国所由名,“文”古读从m——发声,故“文康”之原语,可断其为康国都城古名Markand(a)之汉译,人以地名也。唯其为康国人,故又曰“康老”,得此语原而全诗之意义可解。抑据勒柯克(Le Coq)说,摩尼当日亦风行于粟特,是知康老为景教教徒之拟议,益觉不易成立。

106.参拙著《读全唐诗札记》九七页。

107.按《新唐书》二〇三卢纶诗序称,与吉中孚、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李端风尘追逐,向三十载,(《全唐诗》五函二册)可见此十人之名,出自当日品骘。宋江休复《邻几杂志》去韩、崔、夏侯,而增皇甫曾、郎士元、李益、李嘉佑,得十一人,于数不符。翁方纲《石洲诗话》二不数吉、苗、崔、夏侯,而易以刘长卿、郎士元及皇甫冉、皇甫曾兄弟,管世铭《读雪山房诗钞》比翁氏更多去耿,而进长卿、士元、冉及二李(益、嘉佑),杨启高却主张管氏之说,(《唐代诗学》一九九页)此无非后世诗家因崔、苗、耿等存作无多,遂强参己见而改造历史,殊不知其违背“大历十才子”之现实也,故不取。

108.歌云:“西施晓梦绡帐寒,香鬟堕髻半枕檀,辘轳咿哑转鸣玉,惊起芙蓉睡新足。双弯开镜秋水光,解鬟临镜立象床,一编香丝云撒地,玉梳落处无声腻。纤手却盘老鸦色,翠滑宝钗簪不得,香风烂熳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妆成鬌欹不斜,云裾数步踏雁沙,背人不语向何处,下阶自折樱桃花。”读之亦略见唐代女子之发饰。

109.宋汤中考订其为吴郡人,见《直斋书录解题》一九。

110.白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后人多误称为太傅。

111.参拙著《唐集质疑》七五—七七页。

112.或作“五十”,非,《旧唐书》二九,“昔者夫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不能自止,破之为二十五弦。”

113.元好问《论诗》:“望帝春心托杜鹃,佳人锦瑟怨华年”;翁方纲云:“遗山当日必有神会,惜未见其所述耳。”余颇疑此诗是伤唐室之残破,与恋爱无关,好问金之遗民,宜其特取此诗以立说也。

114.同前引《禹贡》七卷袁复礼撰文以今之布鲁特、黠戛斯为唐之大小布(勃)律,大误。近世发见西藏文件有Bru-za一名,Thomas以为即勃律“Gilgit”,见一九三〇年JRAS二八五页。

115.又作马灵詧,盖夫蒙其本姓,马乃所改之汉姓。

116.《西突厥史料》一一四页疑在今Sarhad附近;张星烺《交通史料汇编》五册一六四页疑即今Chitral,张说误。

117.婆一作娑,娑勒与Sarhad言音甚近,沙畹以为今之Panj河。张星烺谓婆勒川即今培拉木河(R.Beilam),盖承藤田丰八《〈往五天竺国传〉笺释》之说,藤田云:“哥那尔河(R.Kunar)又称培拉木;勃律河,《唐书,高仙芝传》作婆勒川,殆由培拉木而讹也。”(八五页)按仙芝渡川后,追三日至坦驹岭,则认婆(或娑)勒川为哥那尔河之支源雅尔浑(Yarxun)河,亦非绝不可能,但对音究嫌不近,且断非哥那尔本河也。

118.Arniah又作Arniya,住Gilgit流域之Dardo人用此名以称今之Yasin。(见斯坦因《古代于阗》一〇页;按Dardo即《汉·西域传》之难兜,Yasin即清代之乾竺特。)沙畹以阿弩越为Cupis,张氏谓即Gilghit,均不可信。

119.此据《新书》二二一下《吐火罗传》,《通鉴》二一六作朅师,《元龟》九六五及九九九讹朅帅。沙畹误以为即今之Chitral,(《西突厥史料》一一八页)又或以为即其附近之Wasit,据我最近考证,应在今麻斯多(Mastuj)附近,详说见拙著《羯师与赊弥今地详考》。又Kaskar一名与我国之“喀什噶尔”甚相近,读者幸勿误混。

120.困乏二字,据冯氏校改。(同上《史料》一五一页)

121.《会要》九四误为景龙二年。

122.《通典》、《旧·传》及《通鉴》二〇四均同,惟《会要》九四作长寿二年(六九三)。

123.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作于开元十五年,亦以焉耆为四镇之一,可互证。

124.他书多作交河,此据《旧书》一九四下及《元龟》九七九,辨见拙著《唐史馀渖》。

125.沙畹又引Tabari之书,苏禄被杀在回历一一九即开元廿五年。(《西突厥史料》二〇六页)

126.此据《旧书》及《考异》引《实录》,《新书》二一五下作都摩支,《元龟》九六七作都摩友,“友”应为“支”字之讹。

127.见《回教百科全书》二九册七三六页Kara-kalpak条。

128.Bailey谓于阗文之名,传自我国(一九三九年JRAS九〇页),据余所见,适得其反。又“食”“实”“石”在中古均为辅音收声,冯家昇《从历史上看阿拉伯和中国的友好关系》(一九五五年六月九日《光明日报》)只推原“大食”于波斯文Taji,亦未得其的。

129.《新建设》四一期四二页。又M.Broomhall著《中国与阿剌伯人关系之研究》,译文登《中大史学专刊》一卷一期,所言波斯、大食与唐之交际,多难信据,读者应分别观之。

130.据《西突厥史料》一八四及一二六页,此王出走在六三六年之末或六三七年之初,后被杀于东境之木鹿(Merv,今属土尔克曼共和国),约在六五一或六五二年(永徽二—三)。《元龟》九九五称:“永徽五年,大食引兵击波斯及米国,皆破之,波斯王伊嗣俟为大食兵所杀。”显是事后之报告,吾人考证外域记事时,应时常注意此一点。

131.此名在旧史中写法不一,《实录》作泥浬师师,《旧·传》作泥湟师师,《唐历》作泥汨师,《唐统纪》作泥洹师,(均《考异》一〇引)《通鉴》从《统纪》。余按今本《旧书》八四作泥湼师师,《新书》一〇八作泥湼师,《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以泥湼师师为合,(四册七七页)考《集韵》,泥浬斯,波斯酋长名,字作“浬”,与《实录》合,泥浬即nar之音写,师师即ses之音写,《实录》本不误,后人因“浬”字较僻,又误“师”为复出,妄以己意删改,此又非得西史对比,无从决定其是非之一例也。

132.一九三二年,塔吉克共和国发见阿剌伯文书一通,是开元六—七年(七一八—七一九)间遗物,内有emir alDjarrah名称,说者谓即中文之异密屈底波云。(《唐代文献丛考》一四六—一四八页)

133.参《史料》二〇九页。

134.《史料》作七一五年(二一一页),但洪钧《元史译文证补》二三称,威利特第一卒于七一六年,弟苏勒满嗣,按苏勒满即《元龟》九七一及九七四、开元四年七月所见之苏利漫,则年分当以《史料》为正。又《新书》二二一下《大食传》称,开元“十四年,遣使苏黎满献方物,拜果毅,赐绯袍带”,检沙畹所辑《元龟》,只有四年大食国苏利漫遣使献物一条,颇疑《新·传》误四年为十四年,又以哈里法之名为使人之名也。

135.据《史料》说,其修表应在前一年即七一八年(一四六页),由此上推三十五即六八四(光宅元)年,是知武后初元,大食已开始其中亚之侵略。

136.多桑云:大食人称Transoxiana为Maveraunnehr,即谓越过缚刍河之地方,其地界缚刍河与锡尔河之间。(田中译本一三二页)

137.《蒙古侵略前之中亚》一八七页。

138.据《新书》二二一下,其国在史国北。

139.《中国历史教程》二四〇页。

140.关于仙芝之败,参照《史料》二一六页。

141.《史料》二一七页。

142.《东方杂志》四一卷二号三一页拙著《从人种学看天山南北之民族》,又四二卷一七号三六页拙著《塔吉克噶勒察及大食三名之追溯》。大致言之,塔吉克属于阿利安系之寒原型,语言为古伊兰语。

143.《东方杂志》四二卷一七号三四—三五页拙著。

144.《东方杂志》四一卷二号三六—七页拙著。。塔吉克与噶勒察为对举之辞,后者指山民,色白而发黄,前者犹云耕种之民或农民,皮肤及发均黑玉尔(Yule)著《中国及其通道》四卷二一〇—一一页。

145.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二〇一页,《历史教学》一九五五年三期二六页奚风文,又王拾遗《白居易研究》三页等。并参236页注①。

146.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光明日报》陈珏人文。

147.参《旧书》一九九下,《靺鞨传》。

148.《文哲季刊》五卷二号四四〇页《隋唐时代西域人华化考》。

149.同上四四一页。

150.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光明日报》陈珏人文。

151.陈氏《述论稿》(二九—三五页)对此,最少犯了三种错误:(1)以九姓胡为月氏人。按此说首见《隋书》,而《新唐书》承用之,然九姓胡在西汉时实役属于康居,与南方之月氏各别为国,《隋书》所云,白鸟目为“全无证佐的空中楼阁之谈”,(《塞外史地译丛》二辑四二一—四二二页)是也。(2)认“赭羯”为种族之名,原义不是“战士”,按《西域记》一,飒秣建国,“兵马强盛,多是赭羯,赭羯之人,其性勇烈,视死如归,战无前敌”,《新书》二二二下《安国传》,“募勇健者为柘羯,柘羯犹中国言战士也”。《通典》一九七亦有太宗招柘羯不至之记载(关于太宗事,他书有异文,此处不具论)。马迦特(Marquart)《答沙畹问》,谓柘羯、赭羯皆波斯语tcakar之异译,义犹奴仆、从属,在粟特一带训作卫士;白鸟又以突厥语Sagas即战士解之。(《东洋学报》一卷三三二页)巴尔托勒(Barthold)《中亚史》云:大食作家闲说及君长之卫士,即kir或ckir,义犹奴仆。但从Naraxi所记捕喝王后之朝廷观之,显见此种卫士,徒有其名,彼系以贵族之青年子弟组成,须轮班入值于王廷,与欧洲武士子孙之服事其王侯者无异;(一八〇页)依此言之,柘羯制度与我国贵族子弟之更番宿卫者相同,亦略类于初期府兵及蒙古时代之怯薛,陈氏谓“战士”之解,由于宋祁误会,则未知宋固有其根据也。若瓦德尔(Watters)言,飒秣建西北有都会名Calak,其人体躯长大而勇健,疑赭羯即其地之居民,(同前引白鸟二三—二四页)毗尔(Beal)疑为赤鄂衍那(Chaghāniān)之人民,(《译西域记》三三页注一〇三)藤田丰八《西域篇》又以比拟塞种,均嫌证佐不足或对音不合。总之,善战与否(就正义之战立论),须以爱国思想及经常训练等为先决条件,陈氏独谓“安史之徒乃自成一系统最善战之民族,在当日军事上本来无与为敌”,则未免陷入唯心论,且更违反禄山亦常败衄之现实也。(3)以石国或译“柘支”、“赭时”与柘羯、赭羯相混比。按前者是国名,后者是通名,不过译音上截有些类似(此是译音常见之现象),其语原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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