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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创业开国

作者:刘小萌 当前章节:154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6:17

爱新觉罗家族是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崛起的,她的崛起永远闪耀着清太祖努尔哈赤艰苦创业的辉煌。玄烨《萨尔浒》诗前小序记“太祖高皇帝尝驻师于此,以五百人破明四路兵十万众,歼杜松于铁背山,遂有辽东,实帝业之所由基也”。胤禛《陪京》诗赞颂关外时代祖先创业的丰功:“新丰传旧里,今睹跃龙池。天地开神奥,山河启帝基。金戈劳百战,玉叶衍千枝。追远皇情切,遵从仰孝思。”都反映了爱新觉罗皇室嫡裔对努尔哈赤的热爱、景仰和钦服。

不过,在努尔哈赤轰轰烈烈的业绩中,也穿插了“兄弟交嫉”甚至“骨肉相残”。这还只是清朝皇室内部一幕又一幕骨肉相残悲剧的预演。喜剧与悲剧交织,因此成为爱新觉罗家族兴起史的一个特点。

一 “山河启帝基”

明中叶以后,传统的以建州三卫为核心的部落与部落联盟,经过重新分解组合,形成一系列新的地域集团:苏克苏浒河(即苏子河)部、浑河部、完颜部、栋鄂部、哲陈部。与此相应,建州三卫酋长家族自明初延续下来的统系也纷纷失坠:成化三年(1467)建州左卫都督董山死后,子脱罗继掌本部。脱罗在明正德元年(1506)病故后,子脱原保袭职。嘉靖二年(1523)六月以后,《明实录》中再无脱原保的记载,而改以家世不明的章成为首。建州卫自成化十五年(1479)以后,由李满住孙李达罕执掌,李达罕孙李童儿(李铜儿)嘉靖二年(1523)尚掌部落,此后也消失踪迹。嘉靖初年《朝鲜实录》说:建州女真中,由李如弄巨等“无名之虏,号令群胡”。[1]这表明,随着私有经济的不断壮大,部落之间攘夺财物、人口活动的加剧,建州女真的部落组织经历了深刻变化。《满洲实录》卷一这样描述明末女真社会秩序的大混乱:“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至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在激烈的争逐中,一些传统的酋长家族衰落下去,代之以新起的部落显贵。

努尔哈赤生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祖父觉常安,居苏子河畔的赫图阿拉城(今辽宁省新宾县老城)。觉常安弟宝实的次子阿哈纳至萨克达部,欲聘部长巴斯翰之妹为妻。巴斯翰却断然拒绝。理由是:尔虽六王子孙,家贫,吾妹必不妻汝。巴斯翰因见栋鄂部长克徹殷富,把妹妹嫁给了克徹的儿子额尔机为妻。[2]可知,作为建州左卫著名酋长猛哥帖木儿后人的觉常安六兄弟,家境已经衰落。

图5 努尔哈赤像(摘自《满洲实录》)

觉常安在六兄弟中最出类拔萃,为家族的复兴作出过重要贡献。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世,是觉常安的第四子。塔克世有5子1女。正妻阿古都督女,喜塔腊氏,生3子1女:长子努尔哈赤,三子舒尔哈齐,四子雅尔哈齐和1女。后被清朝尊为宣皇后。塔克世继妻纳喇氏,是海西女真哈达部酋长王台(万)所养族女,为人刻薄,生第五子巴雅喇。塔克世另有一妻李佳氏,古鲁礼女,生第二子穆尔哈齐。

努尔哈赤10岁时,母喜塔腊氏病逝,继母纳喇氏“抚育寡恩”,待他不好。19岁,娶妻生女分居自立,但是所得家产无多,生活艰苦。他曾亲自上山采人参、松子,也曾经常到抚顺的马市上与明人进行交易。其间,一度离乡从戎,投到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下。他勤奋好学,胸怀大志,喜读《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典要籍,精通女真、蒙、汉语。丰富的生活阅历,培养和锻炼了他“多智习兵”的才能和坚韧不拔的毅力。

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建州右卫古埒城主阿台,因明廷杀害其父王杲,兴兵反明。二月,明军在建州左卫苏克苏浒部图伦城主尼堪外兰的引导下,向阿台发动进攻,觉常安和塔克世也随军前往,就在攻陷古埒城时,尼堪外兰唆使明兵杀害了觉常安和塔克世。努尔哈赤惊闻祖、父蒙难的噩耗,悲痛欲绝。质问明廷说:“祖、父无罪,何故杀之?”明政府诡称实系误杀。[3]于是给敕书30道、马30匹作为赔偿,授努尔哈赤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于是他强咽仇恨返回故乡,以图发展。

努尔哈赤将祖、父的死归咎于尼堪外兰。同年五月,以祖、父遗甲十三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的图伦城。尼堪外兰弃城逃走。这是他统一女真各部的开始。

努尔哈赤起兵初,虽号称“淑勒贝勒”,其实只是一个噶栅(村屯)的首领。外部强敌环峙,内有宗族戚友的加害,处境极其险恶。努尔哈赤与尼堪外兰刀兵相向,在爱新觉罗家族内部遭到强烈反对。当时明朝边臣一意扶植尼堪外兰,令为建州左卫诸部盟主,形成“国人信之,皆归尼康外郎(尼堪外兰)”的严峻形势。甚至血缘关系最近的五祖子孙,也置骨肉亲情于不顾,“对神立誓,亦欲杀太祖以归之”。[4]在五祖子孙中,三祖索长阿之子龙敦、绰奇阿反对努尔哈赤的态度尤为坚定。索长阿有5子,长礼泰、次武泰、三绰奇阿、四龙敦、五斐扬敦。同为努尔哈赤的伯、叔。

关于以龙敦、绰奇阿为核心的族人迫害努尔哈赤的种种行迹,清朝官修史书从不隐讳:明万历十一年夏,努尔哈赤结纳邻部酋长诺密纳准备往攻尼堪外兰,龙敦叫唆诺密纳之弟鼐喀达,破坏盟约。结果,起兵之际,诺密纳背约不赴。不久,龙敦又唆使努尔哈赤继母弟萨木占,率领族人将他的盟友、妹夫噶哈善遮杀于路。努尔哈赤听说后,聚众往寻其尸,兄弟中皆与龙敦同谋,竟无同往者。龙敦等人频频策动的刺杀活动,使腹背受敌的努尔哈赤陷于防不胜防的逆境中,以致寝卧不安,每“睡到夜半,闻门外有步履声即起,佩刀执弓,将子女藏于僻处”。为防备族人的刺杀,可谓费尽心机。当他抓到族人派来的刺客后,也不敢贸然杀掉,担心为族人留下兴兵问罪的口实,只好借“窃牛者”的名义释放。

刺杀计划落空,索长阿第三子绰奇阿又与六祖宝实之子康嘉、觉善等同谋,纠合哈达部兵,以浑河部兆嘉城主理岱导引,劫掠了努尔哈赤所属的瑚济寨而去。理岱,也是努尔哈赤同姓宗人。当努尔哈赤率攻兆嘉城时,龙敦又暗中遣人将消息密告理岱,致使他劳师往返,一事无成。[5]

如上所述,仅在万历十一年初至翌年五月的一年多里,见于史书记载的五祖子孙谋害努尔哈赤的活动就达五六次之多。对于族人的加害,努尔哈赤到晚年仍记忆犹新,曾说:“……谁不欲杀我?与我同祖所生六贝勒子孙数次欲杀我而未得逞”,[6]犹心有余悸。

发生在努尔哈赤家族内的这场风波,在更大范围来讲,不过是明末女真社会中“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现象的一个集中写照。在部落和家族内部,海西哈达部长速黑忒、王忠,俱被其部民、族属所戕害。辉发部拜音达礼,为窃据部主之位,杀族叔七人不以为意。[7]既然酋长的职位可以用来在对外征伐中夺得财富,争夺这个权位的斗争也就不能不激烈展开。在酋长家族内部,这种斗争往往采取“骨肉相残”的激烈形式。

而努尔哈赤之所以面临几乎全族人的反对,恐怕还在于他向传统族权发出了挑战。在明代女真社会中,族中长老受到普遍敬重,甚至酋长也不能独断专行,而必须时时征询族中长老的意见。氏族议事会,最终取决于长老的集体意志。这种传统在15世纪末仍在建州女真中保持着强烈影响。酋长李达罕会见朝鲜使人时,“耆老及族类等重五六行,序立”。[8]是往昔氏族长老议事会的残影。外出拜客宴筵,年轻的酋长之子坐在下首,同行的长老坐在上首,正是女真人俗“以年之老少为上下”的血缘辈分观念的具体体现。[9]在长老族权的威慑下,子孙们只能惟命是从,而不准有丝毫忤逆。对照努尔哈赤的行止,却与此大相径庭。他起兵往攻尼堪外兰时,年方25岁,当时持反对态度的大多是他的伯、叔辈,六祖一辈也应有人在世。在这种情况下,他置长辈意旨于脑后,执意以行,从事的又是一项以少击众,以弱攻强,风险性极大的事业,在族人中受到孤立以致迫害,难道不是很自然的吗?不过,也正是从这一点上,折射出努尔哈赤不同凡响的勇气和胆识,以及独立不羁的性格。

努尔哈赤在起兵初,能够以一支兵少将寡的弱小势力取得节节胜利,除了娴熟运用“远交近攻”、“恩威并行”等一系列策略外,与积极延揽异姓“古出”的成功做法大有关系。

“古出”是明末女真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的力量。《满洲实录》卷一记,癸未年(万历十一年,1583),努尔哈赤欲聚众往寻妹夫噶哈善尸,族中兄弟俱与龙敦同谋,无意前往,最后他“带数人寻之”。这里的“带数人”,满文体写作“ini udu gucu be gaifi”(率其数古出)。同年五月条又记,某夜刺客潜入努尔哈赤家宅被擒,“有弟兄亲族俱至,言挞之无益不如杀之”。“弟兄亲族”的满文体为“buya deote gucuse,booi niyalma”(众幼弟,众古出,家人)。当时努尔哈赤只有部属30人,[10]兄弟、古出、家人是基本成分。古出的本义是朋友,这里的“古出”则指那些与部落酋长结为特殊依附关系的社会成员。他们不是家族成员,一般说来,也不是本氏族的成员。他们投依主人,平日与主人同居,随主出行。当酋长家族内部因利害关系而产生裂痕时,“古出”与主人之间更显示出较族人尤为亲密的关系。

“古出”是女真氏族社会末期等级分化的产物。社会成员的分化一方面赋予部落贵族经济实力和政治、军事上的特殊权力,使他们拥有了在自己周围纠集一群“古出”并令其效力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又驱使一些人为了觅得衣食,获得荫庇,分享掳掠的余润,而主动投附。正是在这种利害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彼此的结合。

努尔哈赤的“古出”来源比较复杂。万历十一年(1583),刺客行刺努尔哈赤未中,却刺死了窗前扈卫的包衣(家人)帕海。次年复有刺客行刺,被擒后,有家人洛汉力主杀之。[11]这个洛汉,昭梿《啸亭续录》卷三有传,说他“本姓刘,中原人,以佣至辽”,入于建州,因有勇力,受到努尔哈赤赏识,倚为左右手,后早死,故不得重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四除类似记载,还提到努尔哈赤赐给他觉罗姓。大概努尔哈赤彼时尚未在本姓“觉罗”前添加“爱新”两字以示尊异,所以才会以“觉罗”姓相赐,视同族人。洛汉事迹还表明:努尔哈赤创业的古出中不仅有女真人,还有因贫困流入建州沦为家人的汉人。可见,家人在战斗中有功,地位上升,也就享有了“古出”的身份。《满文老档》卷一六提到的拉哈、吉木巴逊,都是早年“在汗(指努尔哈赤)近身使唤的人,曾(为汗)出了大力”的“古出”。

努尔哈赤开国五大臣中的费扬古、额亦都,都是出身贫贱的“古出”。费扬古,觉尔察氏,原籍瑚济寨,旧属努尔哈赤。早在其父完布禄时,已成为努尔哈赤家的属人。[12]额亦都,钮祜禄氏,世居长白山,幼丧父母,家境没落,避走姑家,后投努尔哈赤。《清史稿》卷二二五本传:“太祖为族人所惎,数见侵侮,矢及于户,额亦都护左右,卒弭其难。”努尔哈赤起兵初,在内五祖子孙联合反对,在外“沿途诸部皆是敌仇”,正是依赖这些“古出”得以一次次转危为安并迅速崛起。

努尔哈赤起兵时,额亦都、费扬古皆预其役。初讨尼堪外兰图伦城,额亦都率众先登。万历十五年(1587)攻巴尔达城受五十余创不退,终拔其城,赐号“巴图鲁”(蒙古语,勇士,勇敢之意)。费扬古与努尔哈赤同龄,起兵后,凡兼并诸部皆充任前锋,屡受重伤,多树勋绩,也获得“巴图鲁”号。努尔哈赤在建国以后,把创业时期的“古出”比作“一无所有时得到的铁”,认为它的价值在当时比金子还宝贵,是很恰当的比喻。[13]

努尔哈赤起兵后,东征西战,南驰北突,迅速削平周邻诸部。万历十五年(1587),在苏子河畔硕里口河边佛阿拉筑三层城池(今辽宁省新宾县旧老城),在这里“定国政,凡作乱、窃盗、欺诈,悉行严禁”。[14]制定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同时加强了与辽东汉区的经济联系,互市交易,以通商贾。这时他在政治与经济上已达到初具立国规模的地步。接着,乘胜兼并了鸭绿江、长白山南北诸部。至万历二十一年(1593),已将建州女真各部大都统一起来,距他起兵之年共用了11年。万历三十三年(1605),由佛阿拉徙居赫图阿拉(新宾县老城)。翌年,蒙古喀尔喀部使者奉上“昆都仑汗”尊号。这时,建州女真各部,海西女真大多数部落,以及边远地区的一些“野人女真”(东海女真)部落,均被纳入他的控制范围。所以,这时的“汗”已是由征服建立起来的部落联盟的联盟长的称号。从此,他们便沿着建立国家的道路前进了。下面,不再描述努尔哈赤建立国家的历史过程,而着重说明在这个过程中爱新觉罗家族的情况。

二 效力元勋

在努尔哈赤的六祖子孙中,除觉常安本支外,五祖宝朗阿子孙,大概是惟一从一开始就与他共过患难的。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努尔哈赤起兵征讨尼堪外兰。努尔哈赤的“长祖、次祖、三祖、六祖之子孙,同誓于庙”,欲对他下毒手,[15]惟独五祖宝朗阿子孙没有参与。当努尔哈赤身处逆境时,宝朗阿次子棱敦还曾对他善意关照。万历十二年正月,努尔哈赤三祖之子龙敦唆使萨木占杀死了噶哈善,努尔哈赤听说后,悲愤异常,立即带人往寻其尸。这时,棱敦曾关照他说:“族人若不怨汝,焉肯杀汝妹夫?汝且勿往,恐被人害。”[16]使努尔哈赤事先有所提防。在努尔哈赤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宝朗阿子孙率先投入他的麾下,东征西讨。万历十三年(1585)四月,努尔哈赤率兵攻哲陈部托漠河城时,宝朗阿的两孙扎亲、桑古哩曾随征。但遇敌慌乱,受到努尔哈赤怒斥。以后两人事迹不彰。

努尔哈赤创业初,真正成为他得力助手的还是几位胞弟。努尔哈赤兄弟5人,他居长,三弟舒尔哈齐、四弟雅尔哈齐为同母所生。还有庶弟穆尔哈齐,幼弟巴雅喇,为继母和庶母所生。努尔哈赤起兵后依为臂膂的,除少数“古出”,便是舒尔哈齐。舒尔哈齐比努尔哈赤小4岁。他幼年同努尔哈赤有相近的经历。在以后的十余年里,他经历大小战斗数十次。清朝史书说他“自幼随征,无处不到”。[17]为建州女真的一统大业立下过汗马功劳。《朝鲜宣祖实录》二十二年(1589)七月丁巳:

左卫酋长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卫酋长李以难等为麾下属,老乙可赤则自中称王,其弟则称船将。

朝鲜史籍中的“老乙可赤”即指努尔哈赤。建州卫在李满住、李达罕任酋长时,始终是建州诸部核心。至此其酋长李以难被迫投附,表明新的建州部落联盟正在迅速崛起。努尔哈赤对内称“淑勒贝勒”,汉译“聪睿王”,是联盟的最高统治者,弟舒尔哈齐则称“船将”。“船将”为朝鲜译语,语义不明。史称舒尔哈齐“有战功,得众心”,[18]又尝冠以“达尔罕巴图鲁”的双重勇号,[19]因此可以推知,所谓“船将”,当指统兵将帅的身份,不过,舒尔哈齐对内亦称“贝勒”,实际上是与兄并称的“两王”。

当卓而不群的舒尔哈齐名播四方时,努尔哈赤另外两个弟弟也已崭露头角。

二弟穆尔哈齐,以骁勇出众,每遇战阵,所向无敌,赐号“青巴图鲁”。万历十三年(1585),他随努尔哈赤率步骑500人往征哲陈部,途中遇河水暴涨,令众兵回,只带80人继续前进。当时有嘉哈地方部长苏枯赖虎,私下往告哲陈部主,于是托漠河、章甲、把尔达、萨尔浒、界藩五城俱集兵一处。努尔哈赤率部深入,突遇800敌兵迎战。属下无不大惊失色,解甲欲逃。在这关键时刻,惟有穆尔哈齐及近侍两人紧随努尔哈赤直冲敌阵,奋勇射击,杀20余人,竟败其众。敌兵张皇失措,争赴浑河而逃。接着,又于界凡险隘吉林岗遭遇敌兵50人。努尔哈赤眼疾手快,射其为首者。穆尔哈齐弓弦响处,又射毙1人。余众都惊惧坠崖而死。这是起兵以来以少胜多的第一个著名战役。“以四人而败八百之众”的消息不胫而走,努尔哈赤威名大振。穆尔哈齐的勇武,也为人们折服。[20]

努尔哈赤幼弟巴雅喇,较晚才投身行伍。万历二十六年(1598),他与努尔哈赤长子褚英往征安褚拉库(松花江上游二道江一带)有功,赐号“卓立克图”。万历三十五年(1607)五月,奉命征东海女真,连取赫席黑、俄漠惠苏鲁、佛讷赫托克索三处,俘获2000人而归。

穆尔哈齐死于天命五年(1620)九月。顺治十年(1653),追封多罗贝勒,谥勇壮。并追封其子达尔察为辅国公,谥刚毅。达尔察弟吴达海、韩岱,都是清初著名的功臣。

巴雅喇死于天命九年(1624)二月。顺治十年追封多罗贝勒,谥刚果。

努尔哈赤另一同母弟雅尔哈齐去世早而无嗣,功绩缺载。清崇德元年(1636),清太宗皇太极依仿明制创建太庙,追念开国元勋,行配享之礼时,首先追册景祖翼皇帝(即觉常安)长子礼敦巴图鲁为武功郡王,是同姓功臣配享太庙的第一人。顺治十一年(1654),复以“开创翼赞功”,追封景祖翼皇帝第二子额尔衮为多罗慧哲郡王,第三子界堪为多罗宣献郡王,显祖宣皇帝(即塔克世)第三子,努尔哈赤同母弟雅尔哈齐为多罗通达郡王。三王同时配享太庙。《八旗通志》说:“三王并以宗室至亲,当开国之初,艰难戮力,勋业鸿伟。”[21]只是有关创业初期史事,清朝史书追述颇简,雅尔哈齐诸人的事迹,后人已无从查考了。

努尔哈赤19岁时结婚,当他年届不惑时,年长诸子次第长成,正好成为他如日东升宏业中的左膀右臂。努尔哈赤共有16子,其中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五子莽古尔泰最早建功立业。

褚英生于万历八年(1580)。母亲佟佳氏(本名哈哈纳扎青),是努尔哈赤的第一个妻子。除褚英外,她还生有代善。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仅19岁的褚英便开始了戎马生涯。这年正月,他和其他几员将领奉命征讨位于赫图阿拉东北方的安楚拉库部,夺取了20多处屯寨,并俘获大批人畜,凯旋而归。于是,努尔哈赤赐褚英“洪巴图鲁”号。以后,褚英名声远播,明朝有关记载均称他“红巴兔”。万历三十五年(1607),他与弟代善随叔舒尔哈齐前往蜚悠城(今吉林省珲春三家子),以该地部落受乌拉部酋长布占泰虐待为理由,将居民迁回赫图阿拉。布占泰为保卫自己的领地决意阻止。双方在乌碣岩展开大战。褚英、代善各率所部500兵丁不顾一切地缘山奋击,乌拉兵迅速溃败。这一役,阵斩乌拉统兵贝勒博克多父子,斩首3000级,获马5000匹,甲3000副。以少胜多,大获全胜。褚英因作战奋勇,获“阿尔哈土门”称号(译言广略),以表彰他“遇大军率先击败其众”的杰出战绩。万历三十六年,褚英又与其叔伯弟阿敏再次攻打乌拉部,克宜罕山城(今吉林省永吉县境)。

代善,比褚英小3岁,万历十一年(1583)生。史书中赞颂他“生而英毅,智勇过人”。[22]从征哈达、辉发、叶赫诸部,论功封为贝勒。万历三十五年(1607)与乌拉部作战中,他大显勇略,因此被赐号“古英巴图鲁”。在明朝的记载中有时称他为贵永介。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乘乌拉部内乱率军往攻,代善再立殊勋。他身先士卒,奋勇冲杀,击溃乌拉兵,进居乌拉城(今吉林省永吉县乌拉街)。乌拉部长布占泰仅以身免,窜逃叶赫城,乌拉灭亡。

在努尔哈赤诸子侄中,代善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在昭梿(代善六世孙)所撰《啸亭杂录》中,多处记载了关于这位祖先的传说。如《礼烈亲王(即代善)纛》一文称:代善与舒尔哈齐征辉发,夜间大军旗纛忽然冒出光焰,众人感到奇异,舒尔哈齐以为凶兆,主张撤兵。代善说:“怎么知道这不是破敌的吉兆呢?”于是整军奋进,终灭其部。直到昭梿时代,礼亲王府第中纛顶都悬挂着生铁明镜,成为异于他旗旗纛的一个标帜。昭梿还提到:府第中尚保留着代善使用过的鸣镝箭,镞长6寸,直径3寸,上穿6孔,杆长3尺6寸,弓的受力处约一指宽,非挽百石弓者不能发。昭梿还延请诸名士为这位祖先的遗物绘图题诗,作为纪念。其中吴兰雪一首诗将这位开国元勋的神勇英姿刻画得栩栩如生,跃然于纸上:

烈王腰间大羽箭,射人射马经百战。耳后劲风啼饿鸱,箭力所到无重围。皂雕翻云虎人立,一洞穿胸鬼神泣。阵前奋胄摧贼锋,雪夜斫垒收奇功。

在努尔哈赤诸子中,代善不仅功大,而且寿长。他一直活到清朝入关以后的顺治五年(1648)。所以佚闻遗物较多。

莽古尔泰,生于万历十六年(1588)。母富察氏(名衮代),是努尔哈赤的第二位妻子。努尔哈赤第十子德格类是其同母弟。万历四十年(1612),在讨伐乌拉部的战役中,他初露锋芒。

除以上3子外,努尔哈赤侄阿敏(舒尔哈齐次子)也是较早显露出军事才干的一个。他生于万历十四年(1586)。自幼即身历戎行,参加过一系列征战。22岁时,与褚英一起统兵5000,攻克乌拉部宜罕山城,斩敌千人,获甲胄300副。万历四十一年(1613),随努尔哈赤再攻乌拉部。是役,两军激战,互射之矢,“如疾风卷雪,蜂穿花丛”,阿敏奋力冲前,为大获全胜建有功勋。

努尔哈赤兄弟子侄的同仇敌忾,加快了战争胜利的步伐,而战争的顺利发展,统治地域的扩大,征服人口的增多,又要求建州女真内部权力的集中和统一的调动指挥。但氏族社会残留的军事民主的传统却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矛盾的出现,在努尔哈赤的兄弟子侄中引起了裂痕,裂痕的扩大又导致了连续不断的政治阴谋和流血的家庭悲剧。努尔哈赤同母弟舒尔哈齐,首当其冲成为一场权力角逐中的牺牲品。

在迅速壮大的建州女真部落联盟中,舒尔哈齐的权势与地位仅次于其兄。万历二十三年(1595),明朝通事何世国、朝鲜南部主簿申忠一先后造访建州女真腹地佛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旧老城),据他们所见:努尔哈赤兄弟并称“两都督”;待客宴筵,持礼服色俱相等;居舍各有10座,分为木栅,各造大门;兄麾下万余众,“诸将”(归附的各部酋长)150余名,弟麾下5000余众,“诸将”40余名;平时各聚属下著甲练兵,出征时分别召集兵丁。[23]2人还以“都督”的身份率所部入明廷“朝贡”。努尔哈赤先后入贡7次,其弟3次,每次入贡,2人均各领1队,分别行进并领受宴赏。

这种情况显示:经过十余年的征伐,舒尔哈齐的实力虽然逊色其兄一筹,但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的权力。兄弟两人各辖部属,各聚军兵,各自为政,俨然是联盟组织内的“两头政长”。

“两头政长”,原指酋长家族内相互搭配,相继在位的两名酋长。在明初女真社会里,一个部落内并立二三位酋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为部长时,弟凡察位在其次,待兄去世,继为部长。以后凡察改掌右卫,去世后部落由子甫花土、罗下管理。并立的酋长,是同一家庭的兄弟,彼此相辅相成,患难与共。

“两头政长”的出现,与氏族社会末期地域组织扩大,管理事务增加,尤其是军事活动趋于频繁的历史进程相关;同时,不失为部落权力由涣散走向集中的一种过渡形态。开始,它仍带有部落民主制的胎记,不但履行联盟的主要管理职能,而且是实行“世选制”(即酋长在同一家族选任,或者兄终弟及,或者父子相继,而非严格的父子世袭)原则的组织保证。到后来,并立的酋长各拥巨资,聚部落,豢甲兵,形成私家的特殊利益,这就是我们在明末建州女真中看到的情景。“两头政长”体制,显然已成为女真社会组织实现统一、政治权力进一步集中的障碍。对权力的觊觎和物质贪欲的膨胀,则为并立的酋长注入了疏离的因子。

早在万历二十三年,舒尔哈齐对兄已心存芥蒂。据朝鲜使者申忠一所见,舒尔哈齐“凡百器具,不及其兄远矣”。舒尔哈齐私下向他表示:“日后你佥使若有送礼,则不可高下我兄弟!”[24]不满情绪溢于言表。努尔哈赤19岁时,遵循长子析居旧制,成为分家子。《满洲实录》卷一记,分家时“家产所予独薄”,可见他当初并不富有。幼子舒尔哈齐是继承父业的未分家子,资产当不在兄以下。从这时起,两人各拥有独立的经济。起兵以后,凡掳掠人口、奴仆、财物都是共享分用。建州女真各部原领有明朝颁赐的敕书500道,是朝觐和贡市的凭据,在兼并战争中,其中约360道归入努尔哈赤名下,余下为舒尔哈齐所有。明朝政府每年于抚顺颁给抚赏800两,努尔哈赤领500两,弟领300两。万历二十三年何世国看到,努尔哈赤有战马700余匹,弟有400余匹,这还只是两人资产的一部分。然而,在蓄积财富的同时,财产占有不均的矛盾也暴露出来,这应是舒尔哈齐“耿耿不寐,如有隐忧”的原因之一。

努尔哈赤身为长兄,本来就居有高出舒尔哈齐的地位,对外征服使他的地位日益显贵。万历二十三年(1595),努尔哈赤对朝鲜书称:“女真国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到万历三十一年(1603),致书朝鲜边将时又自称:“建州等处地方国王。”[25]这些称名虽出自草拟文书的汉人手笔,实际反映出的却是努尔哈赤权力的扩张。“管束夷人之主”的名义显然已不能使他厌足,所以开始以专擅一方的“国王”自比。尤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蒙古喀尔喀五部王公为他奉上“淑勒昆都仑汗”的尊号(省作“昆都仑汗”,昆都仑,蒙古语言为“横”,满语译言“恭敬”)。汗是高出贝勒的尊号,蒙古王公奉上汗号,表示服从他的统领,努尔哈赤则借用蒙古制度,为自己的显贵身份又镀上了一层神圣色彩。舒尔哈齐的地位则相形见绌,与兄“不可高下”的努力完全付诸东流,这应是他对兄日益不满的又一原因。

再就努尔哈赤一方而论,“两头政长”的并立已成为他建立至高无上威权的主要障碍。《满洲实录》卷三载,万历二十七年(1599),往攻哈达部,舒尔哈齐为先锋,遇哈达兵迎战,舒尔哈齐按兵不战,受到努尔哈赤的怒斥。其实,舒尔哈齐自年轻时征战四方,以勇武名播遐迩,又挟胜利之师,乘摧枯拉朽之势,断无在哈达兵前怯战的道理。《实录》贬抑舒尔哈齐,以为努尔哈赤后来杀弟行径回护,自不可信以为据。不过这至少说明,努尔哈赤与弟早有嫌隙,并且成见日深。同书丁未年(1607)又记,舒尔哈齐领兵前往东海瓦尔喀部搬接蜚悠城降民,归途于乌碣崖遇乌拉兵拦截,两侄褚英、代善奋勇进击,惟舒尔哈齐“落后不战”。事后,努尔哈赤借口“不随两贝勒(指褚英、代善)进战破敌”,欲将舒尔哈齐麾下两将定以死罪。舒尔哈齐闻讯,怒形于色,扬言“若杀二将,即杀我也”。在剑拔弩张的形势下,努尔哈赤只好权从宽宥。努尔哈赤的初衷,旨在剪除弟的羽翼,项庄舞剑之意昭然若揭,难怪舒尔哈齐要以死阻拦,使矛盾日愈尖锐,公开决裂已迫在眉睫。

《筹辽硕画》卷一,熊廷弼《审进止伐虏谋疏》援引驻扎哈达旧寨的建州军兵之语:“我都督(指努尔哈赤)与二都督速儿哈齐(舒尔哈齐)近日不睦,恐二都督走投北关,令我们在此防范。”同疏又引开原兵备副使石九禀文:“职闻奴酋因修自己寨城,怪速酋部下不赴工。问其故,则云:二都督将欲另居一城也。”时在万历三十七年(1609)初。舒尔哈齐原与兄同居一城,至此决计携部“另居一城”,即黑扯木地,并令属下伐木,准备建房。[26]黑扯木,又作赫彻穆路,位于浑河上游,北接叶赫。努尔哈赤预先遣人遏其逃路,无意网开一面,三月十三日,设计将弟囚禁。[27]

努尔哈赤囚禁舒尔哈齐,使崛起中的建州部落联盟避免了一次大分裂。为了彻底摧垮舒尔哈齐的势力,复将舒尔哈齐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札萨克图处死。前引熊廷弼奏疏又称,舒尔哈齐领兵中军并心腹三四人被炮烙死。按《满文老档》卷一所载:“大臣乌尔坤蒙兀,吊缚于树,下积柴草,以火焚之。”所云:“炮烙”之刑,即此之谓。

据《满文老档》,舒尔哈齐卒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八月十九日,时年48岁。关于他的死因,清朝史籍讳莫如深。然而欲盖弥彰,孟森《清太祖杀弟事考实》广征博引,证实为兄所害。努尔哈赤推刃于胞弟一案,明与朝鲜史书多有记载。李民《建州闻见录》曾评价努尔哈赤的为人:“猜厉威暴,虽其妻子及素亲爱者,少有所忤,即加杀害,是以人莫不畏惧。”杀妻之事,未得确证。所谓“素亲爱者”,当包括其弟侄。不久后,又有长子褚英,死于其手(详见后文)。可见“猜厉威暴”的指责也并非捕风捉影。然而问题的实质在于:任何一种新的社会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种神圣事务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努尔哈赤是作为旧制度的改革者而遭到反抗的。他为了强化自己的威权,不断破坏旧的部落制度,不可避免要和权势地位相近的贵族发生利益冲突。按照世选制的传统,舒尔哈齐本来是最有希望的继承者。希望破灭后,他不惜铤而走险,由分庭抗礼走向公开分裂,以维护自己的传统地位,实际上成为旧制度的代理人,最终成了牺牲品,乃势所必然。

努尔哈赤通过残酷手段剪除了舒尔哈齐的势力,废除了“两头政长”制,实现了建州部落联盟的空前统一,大权独揽,为汗权的确立扫清了障碍。

但这场重大的内讧,也在爱新觉罗家族的兴起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舒尔哈齐死后,第二子阿敏、第六子济尔哈朗继续得到努尔哈赤的重用。到后金天聪四年(1630),清太宗皇太极基于加强汗权的需要,断然幽禁了出兵不利的阿敏(事详后文)。在精心罗织的16条罪状中,首列当年“阿敏唆其父,欲离太祖”大罪1条。[28]阿敏被幽禁而死,命运与其父如出一辙。待阿敏弟济尔哈朗率弟篇古和诸侄发誓承认“我父兄所行有过,自罹罪戾。若我等以有罪之父兄为是,而或生异心,……使之夭折”之后,株连才算告结。[29]

舒尔哈齐死后44年,即顺治十年(1653)五月,清朝皇室追封他为和硕庄亲王。

舒尔哈齐死后不久,努尔哈赤长子褚英又遭杀身之祸。

舒尔哈齐的死,至少在开始一段时间里给建州女真的最高领导层留下了一片空白。年龄居长且屡建军功的褚英,于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被努尔哈赤授命执掌国政。但是褚英为人自私,心胸褊狭,待诸弟和诸堂兄弟薄情寡义,以至诸弟纷纷向努尔哈赤告状。在他们指控的罪状中,非法贪取战利品只是其中之一。更有甚者,他背着父亲,强迫诸弟对天发誓。誓词说:长兄如何吩咐,我们即如何办,有什么话,也不要告诉父亲!褚英还扬言,自己做了汗以后,要把和自己关系不好的诸弟和诸大臣统统杀掉。[30]努尔哈赤屡次申斥褚英,要他改弦易辙,但收效不大,褚英在政治上失去了父亲努尔哈赤对他的信任。

同年九月,努尔哈赤出兵征乌拉,命代善留守赫图阿拉协助褚英,或者也可以说是监视他。翌年三月,努尔哈赤再度攻打乌拉,数日后占领该地。正当此时,褚英的几名部属密报他谋反,说他私自写下诅咒父汗和诸弟的咒语,对天地焚烧。对于这一指控,褚英矢口否认。努尔哈赤闻讯大发雷霆,打算立刻将他处死。但是又担心杀死长子,将给其他诸子留下一个不好的先例,于是下令将他幽禁在高墙木栅中。[31]

褚英被囚禁两年后,据说努尔哈赤经过深思熟虑,认为继续留褚英在世,于国家、诸子及众大臣均不利,于是将他处死,时年36岁。

努尔哈赤为加强汗权而幽弟杀子,虽有其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但骨肉相残,毕竟心怀惭德。晚年以后,担心子孙们日后重蹈覆辙,于天命六年(1621)正月,召集诸子侄与孙,对天地神祇,焚香设誓:

今祷上下神祇,吾子孙中纵有不善者,天可灭之,勿令刑伤,以开杀戮之端。如有残忍之人,不待天诛,遽兴操戈之念,天地岂不知之?若此者,亦当夺其算。[32]

面对天地神祇,努尔哈赤的子孙们一个个神态庄重,焚香设誓,然而却未能共铸出一个亲情融融的来日。在权力欲望的驱动下,历经太宗、世祖、圣祖、世宗数朝,爱新觉罗皇室内部的残酷斗争从未平息,骨肉相残的悲剧也一再重演。

三 金国显贵

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元旦,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废除了旧的汗号,正式确立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汗号:“abka geren gurun be ujikini seme sindaha genggiyen han”(天授养育诸国伦英明汗)。汗号中的“诸国伦”,指被征服的诸部。这时,除叶赫部尚未降附外,建州、海西、东海女真诸部已大部平服。在此基础上才形成统一的国家。

努尔哈赤将所建立的国家称作“aisin gurun”(金国),所以又自称“天命金国汗”。他所统治的年代(1616—1626),后以天命纪年。

图7 《太祖建元即帝位》(《满洲实录》)

在这以前,努尔哈赤先后创文字、建都城、立法制、编八旗、设职官,基本完成了国家机构所必备的各种条件。在这以后,他带领爱新觉罗氏的子孙们指挥八旗军队东征西讨,使金国疆域迅速扩大。

努尔哈赤称汗建国,是女真(满洲族)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伴随女真(满洲族)的兴盛,爱新觉罗家族一跃成为全民族乃至整个国家地位最显赫的贵族。他们的权力和地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分主八旗。

努尔哈赤在兼并诸部的过程中,将被征服的部民迁徙到浑河流域。为了便于军事活动和行政管理,创建了牛录——八旗制度。

原来在女真人氏族时代,就存在着作为生产和军事行动的组织形式——牛录。当时,在出兵行猎时,参加的成员,各依所属的族或寨行进。每10人中以1人为首领,被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是“箭”,额真是“主”的意思),所属9人听从他的指挥。努尔哈赤把被征服者统一组织起来,规定每300人编一牛录,每牛录置一牛录额真(后汉译为“佐领”)。牛录额真下置代子2人(作为牛录额真的副手,即后来的骁骑校)、章京4人。每五牛录置“五牛录主”(即甲喇额真,后汉译为“参领”)。每5个甲喇构成一个固山。[33]

固山的本义为“部落”,各固山以不同的旗色为标帜,以后约定俗成,即以“旗”作为它们所标帜的组织的名称。最初建立的是黄、红、蓝、白四旗。随着队伍的扩大,万历四十三年(1615),在原有四旗外,又增设了镶黄、镶蓝、镶白、镶红四旗,合为八旗。

八旗的建立,最终结束了女真“部落无统”、关系涣散的落后局面。“一国之众,八旗分隶”,[34]全体人民,按照牛录、甲喇、固山的层序组织起来,严格管理,统一指挥。

努尔哈赤是金国汗,也是八旗的最高领有者,他将八旗作为家族的私产,陆续分给亲近子侄,领旗的贵族称和硕贝勒。

伴随努尔哈赤家族一代新人在政治舞台上的崛起,和硕贝勒的人选前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初编设四旗时,努尔哈赤自掌黄旗,由弟舒尔哈齐、长子褚英、次子代善分领蓝、白、红旗。万历三十九年(1611)以后,舒尔哈齐、褚英相继死于非命,努尔哈赤诸子次第长成,于是在原有基础上增至八旗,努尔哈赤自领两黄旗,代善领两红旗,皇太极领正白旗,莽古尔泰领正蓝旗,褚英长子杜度领镶白旗,舒尔哈齐次子阿敏领镶蓝旗。[35]这是伴随舒尔哈齐、褚英死后,八旗领属关系的新变化。

杜度约生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褚英长子。在频繁征战的年代,杜度也和他的父辈一样,从小就投身于戎马生涯,并迅速成长为精干的青年将领。努尔哈赤建国不久,便把进攻矛头指向明朝。天命三年(1618)二月,兴师攻明。明朝是物产丰饶、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大国,但在政治、军事上却日益衰朽,成为女真贵族觊觎和扩张的理想对象。翌年,努尔哈赤在萨尔浒(今辽宁抚顺东)一带率师6万迎战10万明兵的进剿,大获全胜。此战被俘的朝鲜人李民在《建州闻见录》中提到,金国的“八将”(实指八和硕贝勒)有“豆斗罗古”,即杜度阿哥的异写。可见年仅22岁的杜度业已是八旗中叱咤风云的人物。天命七年(1622),杜度从大贝勒代善前往广宁防守。九年,又随代善迎护归附金国的喀尔喀蒙古部落,受封为贝勒。

然而父亲褚英的悲剧结局,始终是他成长中的阴影。尽管他处事小心谨慎,惟恐引起猜疑,天命末年,仍被降为镶红旗贝勒,成为其叔父代善所属,而原先继承父亲的镶白旗却被祖父分给了年幼的叔父阿济格。[36]

皇太极是努尔哈赤第八个儿子,生于万历二十年(1592)。其母叶赫纳喇氏,为努尔哈赤的第三个妻子。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龄22岁的皇太极被努尔哈赤任命为正白旗和硕贝勒。翌年,努尔哈赤建国称汗,命他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共理机务”,[37]合称“四大贝勒”。皇太极从此跻身于中央权力的核心。青年时代的皇太极,跟随父亲驰骋疆场,勇力绝伦。萨尔浒之战中,他转战三路,屡建奇功。朝鲜史籍说:“胡将中惟红歹是(皇太极)仅识字。”[38]皇太极能文能武,这在努尔哈赤众子侄中是罕见的,日后被诸兄弟推举为金国汗也不是偶然的。

天命末年,努尔哈赤年事已高,他最后一次调整了和硕贝勒的人选。这一次是将自己领有的正黄、镶黄两旗分与了两子多铎和多尔衮,同时将原属杜度的镶白旗改归了另一儿子阿济格。阿济格为努尔哈赤第十二子,时年20岁;多尔衮第十四子,时年14岁;多铎第十五子,时年12岁。可见这最后一次分配旗的对象,是年幼诸子。

努尔哈赤将自己所领两旗作为遗产分给年幼诸子的做法,蹈袭了本民族的古老传统。女真之俗,年长之子陆续由家庭分出,幼子守户,侍奉父母。私有制形成以后,把一部分家产分给已成年诸长子去另立门户,被分出者叫“分家子”,年幼未分出者叫“未分家子”,未分家子有权承继家长留下的全部遗产。

长子析居,幼子守户大概是一种肇始于渔猎经济的家庭制度。它的社会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控制家庭人口,以适应渔猎采集过程中分散经营、流动生产、辗转迁徙,以及居舍狭小的需要。这种制度在金女真早期社会已经流行。《金史·世纪》记:“生女真之俗,生子年长即异居。”金女真家中的未分家子称“蒲阳温”(与女真语、满语中的“费扬古”同一意,均指幼子),又名“主家子”。“主家子”者,即“主父母之业”。当父母在世时,与之同居止;父母殁,承袭其最后遗产。到了明代,女真人流行同一风俗。[39]足见这种传统源远流长。在努尔哈赤选任的和硕贝勒中,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格等应为分家子,多尔衮、多铎两兄弟,则是未分家子。清太宗皇太极即位以后,一次在谈到父汗遗产的处理原则时也说过:“太祖虽无遗命,理宜分予幼子。”[40]在这以前,代善已将自己领有的两红旗中的一旗分给了长子岳讬。于是,代善、莽古尔泰、阿敏、皇太极、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岳讬,各领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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