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杰的回忆,为后人了解清代王府家塾开学时的仪节,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此外,王公子弟每天清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作一个上过鼻,下过膝的长揖,再对侍立孔圣牌位一侧的老师作个同样的长揖。老师对学生则还一个“上及唇,下到胸”的短揖。
启蒙阶段先识方块字(即单字,在两寸见方黄色硬纸上由老师用毛笔写好的字)。半年后改读徐氏三种(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和论语、大学、中庸等。在这中间,老师还将中国古代史从三皇五帝起作了简短易懂的句子教给学生,边读边记。年龄稍长,满语、满文也是授课的内容,如书写满文译本四书五经,以及公文奏对用语。这部分教学内容,自然是由满洲文士担任。
清初王公子弟无不勤肄骑射,延请满洲师傅教授。清中叶以降,骑射课程形同虚设。从此,王公子弟整天正襟危坐,就在家塾这个刻板的小天地里,过着“子曰”、“学而”的读书生活。他们被禁止走出大门,去了解观察另外一个天地。只是每年岁末,家塾照例“放年学”,使他们可以享受一段比较轻松愉快的日子。睿亲王府的学房是在腊月二十四日放年学。这天中午,按时给先生开饭,与往日所不同的是除增添四碟冷荤,以备佐酒之用外,还有一碗清蒸黄羊肉,以表芹敬之意。饭后宣告解馆,就学子弟如释重负,无异小鸟出笼。正月十九日以后,学房开馆,子弟又开始新一年受着严厉束缚的读书生活。[47]
(三)宗学与觉罗学
宗学与觉罗学是官办贵族学校,分别召收宗室和觉罗子弟。顺治九年(1652)十月,工科副理事官三都奏建宗学。其文曰:
从古帝王开国,首重训迪子孙,诚以富贵之极,恐不习学而荒,无以辅翼君德,俾传法后世,以成制治之盛也。我朝宗支繁衍,凡诸王、贝勒、贝子、公等,皆股肱亲臣,出则受命专征,入则参赞庶政,责任较往代更重。今年多少壮,宜仿前朝旧制,选官教授,及时劝学,使之肆力诗书,通达礼义,则宗室人才辈出,德器日成,后代圣子神孙世世收辅翼之实效矣。[48]
于是经宗人府等衙门议复,每旗各设宗学一所,每所学校用学行兼优满汉官各一员为师范,凡未封宗室子弟,年10岁以上者俱入宗学。[49]
清廷创设宗学,主要是为了培养治国平天下的栋梁之材,用意是明显的。但是,在贵族子弟教育问题上,亦如对待八旗子弟普及教育问题,始终面临一个困难选择,以至举棋不定、朝令夕改。难题的症结不外乎他们无法解决这样一个矛盾:一方面,基于客观形势的需要,满洲子弟不能不急起直追,向比较先进的汉文化学习;另一方面,又时时担心“肆力诗书、通达礼义”的结果势必会导致满汉合流,使满洲子弟丧失精湛的骑射技艺和关外时代的淳朴风习。基于此,清廷在发展宗学教育的同时,又不能不处心积虑地加以限制。顺治十一年(1654)六月,福临上谕宗人府,表达了对宗室子弟“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洲旧制”现象的忧虑,并命永远停止宗室内教授汉字各书,专习满文。统治者不希望出现宗室子弟流于汉俗的局面,所以采取限制措施。但这恰好证明,重教育喜读书的风气开始在宗室子弟中抬头。
福临曾天真地以为,宗室子弟“既习满书,即可将翻译各样汉书观玩”。[50]他在位期间,确曾积极组织翻译汉文书籍,但是汉文化博大精深,典籍浩如烟海,所译出的几部著作(翻译水平高低姑且勿论)犹如杯水车薪,根本无法满足满洲人提高本身文化素质的迫切需要。宗学既被禁止教授汉文、汉书,事实上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应有价值。康熙十二年(1673),玄烨命宗室王公子弟各就本府读书,等于将宗学撤销。
雍正二年(1724),胤禛命恢复宗学,并创立了比较正规的制度:
八旗宗室按左右翼(左翼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京城的东半边;右翼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京城的西半边),每翼各立一满学,一汉学。左翼宗学初设于东四牌楼灯市口东史家胡同西口,右翼宗学设于西单牌楼北口石虎胡同。后来,左翼宗学迁金鱼胡同,右翼宗学迁帘子胡同。
王、贝勒、贝子、公、将军以及宗室闲散的18岁以下子弟,除情愿在家读书者外,准入宗学,或清书,或汉书,随其志愿分别教授。19岁以上,已曾在家读书之子弟,有愿读书者,亦准入宗学。宗学除教授满、汉书外,学内修一箭道,使学生在读书之余学习骑射。读书子弟,月给银3两,米3斗,川连纸1刀,笔3支,墨1笏。自十一月初一至正月底,各给炭180斤。自五月初一至七月底,每日发冰1块。
每所宗学,以王公1人总其事。设总管2人,给七品官食俸;副管8人,给八品官食俸,选宗室中位尊年长者担任。令其轮流值日。清书教习2人,选罢闲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善翻译者充补;骑射教习2人,选罢闲旗员及护军校、护军善射者充补;汉书教习,每学生10人,设教习1人,令礼部考取举人、贡生中充补。满、汉教习每月给银2两,米2斛,每年给棉衣、纱衣一次,3年内皮衣两次。骑射教习,每月给银1两。雍正十一年(1733)后,每所宗学又各增添两名翰林官,董率课程;分日入学,讲解经义,指授文法。
宗学生徒,每月考试经义、翻译、射艺各一次,分别等第,申报注册。春秋两季,由宗人府奏请,试以翻译及经义、时务策各一道,经钦命学士等官阅卷,成绩分六等,考列一、二等者有奖,三、四等留学肄业,五等教戒仍许留学,六等黜退。
宗学学员额数,初定左翼70名,右翼60名。以后增至每翼100名。[51]
宗学之设,虽然名义上是为了造就本族人才,但内里还寓有更深一层用意,即“教化”子弟,使他们“安分守法”。清朝皇室内部争斗由来已久,顺治年间宗学的规矩之一是:有放纵不循礼法者,学师具报宗人府,小则训责,大则奏闻。康熙前期令宗室子弟各就本府读书,并令他们“延文学优赡之士”“专精学习”。结果,放松了对宗室成员的控制。但到末年,玄烨的诸皇子为了争夺继承权,各在本府延揽名士奇才,结为势力集团,争斗极为激烈。胤禛是当事者之一,深知问题的严重程度,所以他在“初登大宝”后,一方面诛除异己,一方面要关注本宗子弟的教化,以期防患于未然。这从胤禛给宗学总管、副总管等人的谕旨中可以一目了然:
朕惟睦族敦宗,务先教化,特立义学,……有不遵教训者,小则尔等自行惩劝;大则揭报宗人府,会同奏闻。……从来立教之术,莫要于奖善惩恶。善不奖,不能使之劝。恶不惩,不能使之改。尔等既膺简任,务期勤慎黽勉,恪供厥职,以副朕笃厚宗亲,殷勤教育之至意。[52]
这就是说:你们要帮我管理好这些宗室子弟,要勤奋谨慎地为此努力。
顺治年间曾一度禁宗学教授汉书,以防“汉化”,后来的发展却证明,这番努力犹如水泼沙地。雍正年间的宗学已是每翼各立一满学、一汉学,且形成清书教习只设2人,汉书教习每10名学生即设1人的悬殊比例。乾隆三年(1738),设总稽宗学官,又定两翼各增汉教习2人。但到七年,弘历便又下了一道谕旨,内称“我朝崇尚本务,原以弓马清文为重,而宗室谊属天潢,尤为切近;向来宗室子弟俱讲究清文、精通骑射,诚恐学习汉文,不免流于汉人浮靡之习,是以世祖章皇帝谕停其习汉字诸书,所以敦本实而黜浮华也”。他还提出,此后宗室子弟或有不能学习汉文者,应听其专精武艺。与其徒务章句虚文,转致荒废本业,不如娴习武艺之崇实黜浮,储为国家有用之器。这中间,对宗室子弟能否应乡、会试的问题,也在八年和十七年出尔反尔,既准又停。二十一年便裁撤汉教习9人,改为翻译教习,且每翼各增骑射教习1人。弘历在宗学问题上的反复,实际是满洲统治者面对“国语骑射”传统不断衰落所做的又一次反应。
然而当乾隆三十七年弘历召见宗室公(爵)宁盛额时,却发现他竟不能清语。弘历因此命令宗人府加强宗学学生对满语的学习和考试稽察,不许仍似从前塞责。[53]这就暴露出以往满语教学完全是虚应故事的真实情况,也说明满人濡染汉文化是不依统治者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大势所趋。
复就宗学内的学风来看,也是一派文风蔚起,彬彬弦诵的景象。汉人教习多是博学儒雅之士,倍受宗室子弟推崇。宗室敦诚在怀念他的几位师长如孙灏、李情、徐培等人的诗篇中,就有“鹿洞亲依徽国席,龙门曾御李君车;自为桃李公门后,不向春风更著花”、“依稀尚记南州客,于鹄曾经受业来”、“三年膏火西黉夜,一帐凄凉东馆风”等句。孙灏,字载黄,号虚船,一作虚川,钱塘人,雍正八年进士,曾入值上书房,为皇子师傅。他是一位颇有正义感的诗人。所作《扑满行》完全是对当时黩货贪财的官场恶习进行嘲骂。后来以直言讽谏皇戚的仗势凌人、皇帝的巡游无度,惹恼了弘历,乾隆二十三年竟受到申斥。弘历说他的奏疏与“本朝家法及我满洲风俗人心”抵触,“其心为何如心乎?”因而落职降调,可见其为人一斑。敦诚作怀人诗,对他表示了很深的感情。当时宗学中还有一位黄克显先生(字去非,号敬亭),江西瑞州上高人,由拔贡考取教习,入宗学。黄克显是宋朝大诗人黄山谷的后裔,是一位爱好文学,喜欢作诗而不满意于流俗文字的人。他勉励人“日渐月摩,力扫旧习而更张之”,主张“沉潜乎六艺,含英咀华”。这样一些师长,对宗室子弟产生很大影响,应在情理之中。乾隆十年,稽查右翼宗学的右通政熊学鹏因学内稽查皆系汉官,于满文翻译功课都不通晓,曾建议再派满洲文臣一人协理,获准实行。尽管如此,宗学学生们却是如敦诚所写:“同学尽同姓,五陵马与裘;文章溯唐汉,诗赋追曹刘;或为李昌谷(李贺),锦囊才无侔;或为李供奉(李白),奏赋侍冕旒;谁谓吾宗内,曾不古人优?”可知当时宗学内风气已是极重汉文学。至于敦诚本人,更是“嗟余愧后学,操觚耽吟讴;雕虫矜小技,抚卷恣冥搜”。把课余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作诗上。[54]后来,他确实成为一名颇有名气的宗室诗人。
嘉庆四年(1799),尽管姗姗来迟,清廷总算恢复了宗学的汉教习一职。
觉罗学的创设,始于雍正七年(1729)。此前宗人府设立宗学,只令教习宗室,未及觉罗。觉罗人众,若一概归并宗学,教者势难遍及,于是有觉罗学之设。胤禛即位初,旨在削弱下五旗王公对宗室、觉罗的控制,命将所有宗室、觉罗从各王公属下撤出,作为公中佐领,实际上也就是将他们改作皇帝的属人。当时觉罗佐领共32个,按平均分配原则重新调整后,定为八旗,每旗觉罗佐领4个。以此为背景,规定每旗各择官房1所,设“觉罗学”。
八旗觉罗各学舍,镶黄旗觉罗学,坐落安定门大街香儿胡同;正黄旗觉罗学,坐落西直门内北卫胡同;正白旗觉罗学,坐落朝阳门内南小街新鲜胡同;镶白旗觉罗学,坐落东四牌楼大街路东十条胡同;正红旗觉罗学,坐落阜成门朝天宫内中廊下;镶红旗觉罗学,坐落宣武门内象房桥西承恩寺街;正蓝旗觉罗学,坐落王府大街路西阮府胡同;镶蓝旗觉罗学,坐落阜成门南玉带胡同。
清廷规定,八旗觉罗子弟,自8岁以上,18岁以下,俱入学,分读满汉书,有愿在家读书者听之。18岁以上未曾读书者,必须于每月初一、十五日传集旗公署,宣讲《圣谕广训》。八旗觉罗各学,由每旗派出1名王公为总管,觉罗2人为教长。于笔帖式内拣选能翻译者1人教授清书,礼部教习1人教授汉书,兵部拣选善射1人教授骑射。由宗人府对教授情况不时稽察。春秋两季,由王公亲自监考,登记档案。觉罗内有取进文生员、翻译生员的,将满汉教习交部议叙,至一切支给公费等项,俱照宗学之例行。惟在学之觉罗子弟每月各给公费银二两,略低于宗学学生待遇。[55]
觉罗学额设读书学生,镶黄旗61名,正黄旗36名,正白旗40名,正红旗40名,镶白旗15名,镶红旗64名,正蓝旗39名,镶蓝旗45名。左翼共155名,右翼共185名。[56]
清朝入关时,绝大多数皇族成员“从龙入关”,以后又有些居住京师的宗室、觉罗因各种原因陆续迁回盛京。盛京遂成为仅次于北京的宗室觉罗的聚居地。对于这部分人口,同样有一个如何教育和培养的问题。乾隆二年(1737),清廷正式设立盛京宗室觉罗学,内设宗学、觉罗学各1所。学校设在盛京天佑门(小南门)外。凡20岁以下,10岁以上情愿入学读书者准其入学,分清、汉书肄业兼习骑射,不限以额数。管理体制、授课内容、考核方式、师生待遇均与京师大同小异。按规定,学生5年考试一次,届时盛京将军报宗人府,由皇帝钦定王公及盛京五部侍郎二三人主持考试。考试优异者,是宗室,准入京考选侍卫、笔帖式,与京学肄业学生一例录用;是觉罗,准以该省各项笔帖式录用。与京学的另一区别是,学习期满的宗室觉罗学生,当盛京将军每年秋冬举行围猎时,允许随围。因此,比京师皇族子弟有更多实地演练骑射技艺的机会。[57]
在宗学读书优异者可以参加科考,分为两种:乡会试和翻译乡会试。中国古代,宗室子弟科考,创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金制亦有宗子赴御试、赴会试例。明初未有其制,天启四年(1624)始别开宗科。清代宗室考试则始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诏宗室子弟有能力学属文者,准一体应试编号取中,然三十九年又停止。乾隆八年(1743),宗人府试宗学,拔其优异者玉鼎柱、达麟图、福喜等为进士,一体殿试。乾隆九年,定每届5年,简大臣合试宗学、左右翼学、习满汉文学生,钦定名次,取入一二等者准作进士,以会试中式注册,不由乡试。俟会试年,习翻译者与八旗翻译贡士同引见赐进士,用宗人府属额外主事。习汉文者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但乾隆十七年(1752)复停。
关于宗室乡会试两次兴废的原因,亦如宗学觉罗学内汉教习的设而复撤,均基于对汉化趋势的担心,也就是嘉庆帝颙琰所谓:
宗室向有会试之例,后经停止,敬惟皇考圣意,原因宗室当娴习骑射以存满洲旧俗,恐其专攻文艺沾染汉人习气,转致弓马生疏。[58]
颙琰同时承认,这种做法未能奏效:“自停止考试以后,骑射亦未能精熟”,天潢支派却在不断繁衍,要求拓宽仕途。嘉庆六年(1801),清廷终于将宗室应乡会试作为定制。凡宗室人员在官学及在家肄业愿应乡试者,由宗人府考试马步箭合式,奏派王大臣复试,稽察宗学大臣汇考,录送宗人府册送顺天乡试。盛京宗室愿应乡试者,由奉天宗学考试马步箭,咨送盛京将军复试,会同府丞禄科,呈送宗人府。其会试则均咨礼部。应试举人资格以闲散宗室为主,先由该族族长等出具图结呈报。其他如王公子弟应戴一二三品顶戴、丁忧未经服满、曾经革职、曾经枷杖以上等罪者,均不准参加考试。试期:乡试八月,会试三月,始于初八日入场,点名在八旗及各省士子后。嘉庆九年(1804),定于三场毕后,十七日举宗室乡、会试,试场仍在北京贡院。试前由监试御史钤印坐号,试日由宗人府派章京数人在门认识,御史于龙门外点名,其余内外帘各官仍由文闱派出之员接办,另由宗人府奏请添派大臣一人入场弹压。考试题目由钦命,于初八日缄封交监临知贡举转送内帘,届期交出发给。试制义1篇,五言八韵诗1首,一日而毕。交卷后弥封不誊录,由本科原派主考总裁评阅拟定名次,不经房官荐卷。乡试9人中1名,嘉庆六年,参加乡试人数共63人,共7人中乡试。会试取定呈候御裁,约中三四名。监临知贡举拆名在贡院填榜,先期揭晓,皆别为一榜,送至宗人府衙门张挂。应得旗匾银及表裹缎匹照举人进士例给予。乡会试中试后,嘉庆十九年,令在正大光明殿复试,后在保和殿,试一文一诗,中式与复试卷均存储礼部,与新科举人贡士一并磨勘。殿试朝考则与满汉一体同场考试,同列甲第等第,只用京职,不用外官。[59]
翻译乡、会试为清朝特定之科目,穷源溯始,本于金女真进士科。金世宗大定四年(1164),颁行女直(女真)大小字所译经书,与女真字学校,择良家子为生徒,诸路至3000人,命师教以古书作诗策,创设女真进士科。至元代蒙古、色目人,虽然与汉人分试、分榜,但所试者仍为汉文,而蒙古文不试。清朝翻译一科,应试者以八旗士子为限。有满洲翻译与蒙古翻译。满洲翻译以满文译汉文或以满文作论,蒙古翻译以蒙文译满文,而不译汉文。试法不同,中额亦分。清未入关前,于蒙古文字外创制满洲文字,天聪八年以此考试习清书(满文)与蒙古书者,顺治以后仿文闱例,又有童试、乡试、会试。
宗室考试翻译始于乾隆九年(1744),中试者以会试注册,不经乡试。嘉庆六年(1801),令宗室一律准考翻译乡会试,同在贡院。应考者由宗人府先考验骑射。乡试造册送顺天府,会试送礼部。乡试另请钦命题,由顺天府领取。会试为满字四书文题一道,翻译题一道;四书题钦命,由宗人府府丞请领;翻译题考官出;均考试一场。试题送八旗主考官同阅,弥封红号用宗字。
满洲统治者设翻译科,旨在造就精通本族语文的专门人才,乾、嘉以降,满文用途无多,满人能通满语满文者日见其少。以至翻译乡会试呈后继无人之势。嘉庆二十四年(1819),宗室参加翻译乡会试的仅有9人。颙琰谕称:“此皆由宗室等平时专习八股竟不以习学翻译为先务。”[60]在这以前,宗室翻译会试一次19人入试,曾命取中3名,又一次11人入试,曾命取中2名。此次会试,尽管只有9人,颙琰命仍以取中2名为额,意在鼓励宗室子弟留心满语,把翻译考试作为进身之阶。与汉人乡、会试取中机会相比,宗室翻译乡、会试条件之优显而易见,然而却不能扭转颓风。以至应试之人往往请人枪替,而通晓翻译者因此牟利反而不愿中试。发展到后来,翻译乡、会试取中之人“竟有不能清语者”,[61]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嘉庆二十四年闰四月,颙琰命嗣后考试翻译应照文闱例一律复试,以杜倖进。这一年报考宗室翻译乡试的原有8名,一旦谕命复试,8人中便有7人报病,退出考试。报考者仅剩1人。可见宗室应试者“素不好学,央人代倩”,希图舞弊侥幸。道光以后宗室应翻译试者甚少,咸丰十年(1860),只好归并八旗同题考试,合并取中,试卷弥封不分字样。
有学者据《玉牒》统计:宗室共有中举者228位,中进士者104位;中翻译举人者44位,中翻译进士者14位。合计宗室举人、进士为390位,约占皇族总人口的6‰。[62]
清廷虽不欲宗室奋功名于科举,但其中获举人、进士者本已无多,物以稀为贵,取中者自然易获青睐,与汉人进士比,有更多的发达机会。自嘉庆四年(1799)至光绪十二年(1886)近90年间,宗室中科举者约316人,其中入仕而得赐谥者6人,任大学士者5人,协办大学士1人,官一品者11人,官二品者18人。在清人2万余人进士中,宗室虽为数寥寥,但其得升高官的比例,与普通民人比相隔天渊。[63]
清廷兴办宗室教育,实行科举考试,客观上助长了重文轻武风气的养成,热衷功名之辈不断增加。宗室女文篁因反对丈夫演练骑射,撰有《枕云夫子欲集习骑射之场,诗以代谏》,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诗中写道:
闻道相识宅,重开射雉场。虽然一艺熟,终虑百篇荒。分寸阴堪惜,清闲日正长。幸逢文盛世,何必羡穿杨。[64]
文篁是乾、嘉时人,字湘华,克勤郡王之裔。宗室才女,有《佩兰轩绣余草》传世。她的丈夫原任侍卫,因骑射不佳,弃职别图,后有所悔悟,准备重新操演弧矢。文篁颇不以为然,在诗中希望丈夫珍惜光阴,努力读书,博取功名,不要因为习武而荒疏了学业。所以她在另外两首诗中进一步规劝丈夫:“休将折桂手,博取射雕名”,并以双亲期待、自己夙愿来感动丈夫。“国语骑射”是统治者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收效甚微。学习骑射往往流于形式。文篁提出“幸逢文盛世,何必羡穿杨”,集中反映了贵族中重文轻武的习尚,而这种习尚的风靡,与宗室教育的普及与文化水平的提高,又是呼吸相应的。
不过,宗室教育完全服务于科举考试,也产生了严重弊端。满洲旗人震钧《天咫偶闻》卷四评述八旗官学的情形时说:
教习之勤惰有赏罚,学生之优劣有进退,岁颁巨款以为俸薪、束修、奖赏、膏火、纸墨、书籍、饮食之费,于是官学遂为人才林薮,八旗子弟无虑皆入学矣。至近数科,每一榜出,官学人才居半。然费如许心力所造就者:举业耳,于学之实,固无当也!
八旗官学有多种形式,其中也包括专为皇族办的宗学和觉罗学。国家花费了大量财力,造就的却多是对科举功名趋之若鹜,而无真才实学的庸碌之徒。康熙三十八年,宗室文昭参加会试,第三场(后场)因用《庄子》中语言被放,他大为不满,对宗室教育与八股取士尖锐抨击。他指出考试八股,导致士人知识贫乏,头脑昏聩:“童时就家塾,所教悉以鄙。上口四子书,俗解袭糠秕。稍长肆举业,钞誊百篇已。灵府锢不开,顽肠何可砥。惟取弋科名,谁复究根柢。”[65]四子书即四书,孔子《论语》、曾子《大学》、子思《中庸》、孟子《孟子》的别名。他认为这种制度只能引导士子追逐名利,读些无用的东西。他还抨击考官有眼无珠,不能正确判断试卷优劣,以致贤才被弃,庸才获选。事实上对科考制度表示不满的非独文昭一人。这从《红楼梦》里面所反映的贾宝玉不爱谈“四书”,深厌八股文章,斥之为“铒名钓禄之阶”的态度中,就可以恍然如见了。
考试八股,在内容上非四子六经之粹言不可阑入,格式上有严格规定。这种制度可以禁锢士人的思想,有利于专制统治,难怪要被统治者保持发扬。
三 土地制度
《八旗通志》卷一九称:“国初,诸王、勋戚及八旗臣工,俸糈之外,既赐园地。复按所属壮丁,拨给晌亩。”终清之世,土地收入始终是皇室贵族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早在入关以前,满洲贵族已把设立农奴制庄园,作为重要的剥削手段。天命六年(1621)初,努尔哈赤命在明人所弃铁岭、范河一带设立八贝勒庄地。攻陷辽、沈地区以后,又在海州等地增授诸贝勒各三庄。[66]庄有专门的管庄人,庄丁是掳掠来的人口,“奴婢耕作,以输其主”。[67]皇太极时代,随着征服地域的扩大和掳掠人口的增加,农庄的数量不断膨胀。天聪四年(1630),皇太极没收大贝勒阿敏及其子洪科退财产时,留给阿敏本人庄6所,园2所,洪科退庄2所,园2所。[68]阿敏是因“十六大罪”而被黜幽禁的,留给他的庄园只能是原先财产的很少一部分。天聪九年,大贝勒代善子瓦克达被籍没时,有庄园23处。[69]皇太极的庄园为数最多,崇德初年隶属他的户部官庄(包括粮、棉、盐庄)多达78所,其中旧庄69所,新庄9所。按规定,旧粮庄每年应纳粮100仓石(仓石3石6斗合1斤石),新粮庄应纳粮50仓石,65个粮庄应征额粮6005仓石;棉庄每年应纳棉100斤,10个棉庄应征棉1万斤;盐庄每年应煮盐1.5万斤,3个盐庄应征盐4.5万斤。除此额征外,庄丁还必须负担各种杂项,仅一个旧官庄每年交纳的杂项就有:猪20头、鹅10只、鸡40只、鸡蛋200个、马蹄莲1斤、席子2块、菁麻20斤、粗绳2根、葫芦瓢10个、笤帚10把。[70]官庄的产品实际上满足了皇族基本的生活需要。但由于剥削严重,庄丁普遍没有积极性。对不能完成额赋的庄头按数鞭笞,庄丁因不堪其苦多有逃逸,致使多数官庄不能完成额粮。崇德二年(1637),在皇太极的65个粮庄庄头中,因未完额征而被笞杖的竟多达54人。清朝入关后,将农奴制庄园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办法移植到畿辅一带,并加以充实发展。
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伊始,下令清查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分给迁来的王公勋臣和八旗官兵。后下令,不论有主无主土地,悉行圈占。到康熙八年(1669),清朝在近京方圆五百里内,东起山海关,西达太行山,南至河间,北抵长城的广大地区,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共圈占旗地16.7万顷。[71]所圈旗地,除70%以上(14万顷)分拨给“从龙入关”的30余万八旗人丁使用外,其余2.6万余顷归皇帝和他的宗室近族无偿占有。
(一)皇帝庄园
在皇帝所有土地上设立的为皇庄,是皇室私产。由内务府直接管辖的皇庄,主要分布于京畿和直隶地区。据昭梿说法,畿辅皇庄有地1.3万余顷。[72]从实际统计结果看,要高出此数。
这些皇庄,依建立时的具体情况和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皇室的不同需求,在经营管理上是有所区别的:有以交纳大粮为主的粮庄;有专纳银钱的钱粮庄;有供应皇室干鲜果品的果园;有进献珍禽野味和毛皮的各种打牲户;有负责日常菜蔬的瓜果园;以及为皇室牲畜供应豆、草的豆秸庄和豆粮庄。关外也有少数这样的庄,如果园和各种打捕户。即使是属于同一类的皇庄,也因不同情况而有差异:如大粮庄区分为“老圈庄”和“承领官地庄”;钱粮庄区分为“投充庄”和“承领官地庄”;果园则分为“陈人(老圈)园”、“新人(投充)园”和“承领官地园”三种。此外还有未立庄、园而直接归属内务府的各种户、丁、军,情况更为复杂。下面就畿辅、盛京、口外、热河、打牲乌拉等处皇庄(园)及相关情况作一概括说明:
畿辅粮庄又叫大粮庄,最初是由上三旗在圈占旗地上设立的,因为设立最早,故又称为“老圈”。康熙八年(1669),按各庄贫富程度编为一至四等。初设粮庄,土地参差不齐,康熙二十四年(1685)题准,新设粮庄,每庄给地300垧(每垧6亩,合18顷)。至乾隆十年(1745),又提出,庄地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余地足18顷、9顷者,增设大庄、半庄。[73]雍正年间,关内有粮庄322个,定为一等57庄,二等16庄,三等38庄,四等210庄。嘉庆年间,关内粮庄增至503个,且按土地多少编为四等:一等庄63个,地36顷;二等庄10个,地32顷;三等庄,215个,地28顷;四等庄250个,地18顷。另外,还有半分庄219个,每庄地9顷。[74]按此标准,总计有地1.4万余顷。有清一代,畿辅皇庄土地有所增加,据此可见一斑。关内大粮庄主要分布在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府。
清初粮庄主要交纳实物。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一等庄,岁纳粮250石;二等庄220石;三等庄190石;四等庄120石。均每石折米5斗。半分庄,岁纳粮60石,谷草千束,秫秸140束。此外,还要交纳猪只、秫秸,或红、白黏谷。乾隆年间,粮庄所纳杂项陆续改交折色。至嘉庆十七年(1812),连粮食也改折色,全部交纳银两了。其时503个大庄和219个半分庄合计应纳银15.1万余两。
在京郊南苑、畅春园、房山、朝阳门外等处,还设有几处粮庄、稻田庄,专门供奉内廷。
纳银庄,又称钱粮庄。顺治初年,近京百姓带地投充愿充纳银庄头者,各按其地亩设庄,为纳银庄头;后有愿领入官地亩,设庄纳银者,亦为纳银庄头。对于一部分带地较少或“以身来投”未带地的投充户,清廷各给一绳地(42亩为一绳),称绳地人,均交纳银两。还有一些纳蜜、纳苇、纳棉、纳靛者,为蜜户、苇户、棉靛户,也按亩征银。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务府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所属银两庄头141名,应征银21211两;投充户315名,投充地3640顷,应征银10920两;蜜户39名,地297顷余,应征银1489两;苇户7名,地149顷余,应征银209两。以上共应征银41091两,本色草12.21万束。[75]
再一类皇庄为果、菜、瓜园。果园主要来源于圈占和投充。来自圈占的果园又称“陈人园”。陈人园和投充新人园在征银方法上有所不同,前者为计丁纳银,后者是计地纳银。据《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一九七,顺治初年在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府所属州县,设三旗果园(即陈人园)136所,共旧丁705名,给养赡家口地271顷;又京外附近携地来投新园(新人园)121所,共地870顷47亩有奇。以上共果园257所,应征银6400余两。
清初在京郊还设有菜园、瓜园。每菜园头1名,给畦地19垧;每瓜园头1名,给地30垧。乾隆年间准菜园头等所交差务折银,即旱地园头35名共应交银5670两;畦地园头25名,除丰泽园占用1名,其余24名共应交银3888两。以上共应交银9558两,于年终如数交纳内务府广储司银库存收。[76]
隶属内务府的还有各类户、丁。其中,鹰户、鸭户、鹌鹑户、蜜户、狐皮户、网户、雀户等各种打牲壮丁,归属都虞司。灰、煤、炭丁(军),归属营造司。他们所领有的差地同样是皇庄的一个组成部分。壮丁有新、旧之别。前者指顺治初年近畿地区当牲丁差的投充人,其中有带地投充者,也有不带地者。后者则指“从龙入关”的老牲丁。牲丁的任务是为皇室打捕各种猎物、网鱼,再按一定标准折银计算。如带地投充打牲新丁1370丁,每丁有地自5垧至900垧不等,共地25119垧,1507顷余。内水地每垧征银1两5分,旱地每垧征银3钱5分,每年共征银8837两,有交纳猎物者,照例折银抵销地亩钱粮。[77]雍正年间,打牲新丁交鹿1只,折银2两;狍1只,折银1两3钱;鹌鹑1只,折银2分。以后京郊猎物逐渐稀少,牲丁们只好种地纳银了。
炭、灰、煤丁(军)及草子匠,主要是大兴、宛平、昌平等州、县的投充壮丁。清初,此三州、县投充旗下壮丁,每丁给地6至7垧,分别征收石灰、煤、炭等项,折算地亩钱粮。据《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二一四,灰军、煤军、炭军各以其地35亩,草子匠各以其地42亩,编为一丁;灰军531丁,草子匠8丁,共地189顷21亩,应征银946两5分,岁交青白石灰、包金土灰1万斤抵银11两2钱5分,土1000斤抵银3两,余银交广储司;煤军535丁,草子匠3丁,共地188顷51亩,应征银565两5钱3分,岁交煤草,煤l万斤抵银16两5钱,余银征交广储司;每地6亩交草7束,共征草18851束(束重7斤),交会计司分发各厩;炭军528丁,共地184顷80亩,应征银554两4钱;折交黑白炭、白炭1000斤抵银10两5钱,黑炭1000斤抵银3两2钱7分5厘;每地6亩,交草7束,共征草18480束。交会计司分发各厩。共计灰、煤、炭军1605丁,地562顷52亩,应征银2065两余,草37331束(26万余斤)。
仅上述不完全统计,畿辅一带皇庄土地已逾2万余顷,岁征银21.8万余两,外加各处实物。
关外、口外的庄虽多称官庄,实际上也是属于皇帝的,不过有些是分别由各所在地的不同机构代为管辖的。
嘉庆年间,盛京一带隶属内务府的一至四等粮庄76个,共应征银1245两,粮22427石;棉花庄45个,交本色棉花1.2万斤,折色棉花银800两;靛庄11个,交本色靛1950斤,折色靛银200两;盐庄3个,交本色盐1.2万斤,折色盐银66两。[78]锦州一至四等粮庄269个,又纳粮庄27个,承种入官地亩庄(纳租庄)4个,纳银庄1个,共应报粮69130石,折银29497两。[79]盛京、广宁旧园丁1173名,岁征银3519两。[80]盛京、牛庄等处还有隶属内务府的大批网户、鹰手、捕狐户、蜜户、牲丁、捕水獭户、鹳户、细鳞鱼户。[81]
除内务府系统外,盛京所属户部官庄也有粮、盐、棉庄,其收入专供永、福、昭三陵祭祀之用。礼部官庄则以祭品供给陵寝、寺庙。工部官庄则供给宫殿、坛庙、陵寝等一切营缮费用。
三陵所属官庄系供给三陵祀典所用果谷菜蔬而设的祭田。大半是在入关以前由带地投充地中拨给的一部分所构成。[82]
清皇室在古北口、喜峰口外也拥有大片地产。嘉庆六年总管内务府大臣丰伸济伦题称:口外有大小粮庄134个,应报粮35352石,其中杂粮一项折收银两。清室特设热河总管负责当地粮庄事宜。[83]
吉林打牲乌拉、内蒙古的归化城等处,均设有内务府官庄。
为了保证每一年的收入如数收上,清皇室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康熙年间定:凡收粮毕时,各庄头将所收粮数报明,于定额外多纳1石者,赏银4钱;缺1石者,责2鞭,其鞭责不过100下。[84]承催不利的官员也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鞭责、罚俸、降职、斥革的处分。[85]拖欠严重的庄头,则革去庄头,退为庄丁,鞭责外再枷号数十日以至数月。[86]捕牲壮丁若完不成定额或工作中发生意外,同样难逃责打。康熙二十一年(1682),都虞司将24只新捕到的鹰交给石匣儿等地鹰户驯养,其中7只笼养后或死或野性未除,内务府总管噶鲁为此题称,10只鹰原有病残,驯鹰人拟免鞭责。玄烨却以“这几年笼养甚坏”为理由,下令“严议具奏”。遂经复议,嗣后好鹰经笼养死亡,窝铺长拟50鞭,掌笼人拟80鞭;若调教得不好,窝铺长拟30鞭,掌笼人拟50鞭;残疾之鹰若死亡,窝铺长拟27鞭,掌笼人拟30鞭。[87]处罚壮丁、庄头的事例在清代档案中俯拾即是。庄丁是皇室的奴仆,无人身自由,被严格束缚在庄园内,身份世袭。他们承担的杂泛差派非常繁重,不可能有什么生产积极性。所以,内务府设有专门惩罚壮丁的司法机构——慎刑司,颁定一系列刑法,对广大壮丁施以心理的震慑和暴力压迫。
(二)王公庄园
赐予八旗宗室王公的庄田为王庄。顺治年间的王公庄园,主要来源于分领圈地和逼民投充。
分领圈地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清廷按王公爵位高低赐予庄地。顺治二年(1645)规定,给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大庄每所地130垧(780亩)至70垧(420亩),半庄每所地65垧(390亩)至40垧(240亩)不等;园每所地30垧(180亩)至10垧(60亩)不等。五年又定,亲王给园10所,郡王给园7所,每所地30垧(180亩)。其二是按所领壮丁领地。顺治二年定,王以下各官所属壮丁,计口给地6垧(36亩),停支口粮。[88]八旗王公贵族在长期掳掠战争中,都将大批人口作为战利品攫为己有。八旗编审壮丁册载:顺治五年(1748),八旗人丁共34.6万余人,其中满洲、蒙古包衣阿哈尼堪(包衣为“家里”意,阿哈为“奴仆”意,“尼堪”为“汉人”意,全意为“汉人家奴”)有21.6万人之多。[89]户下奴仆约占全部八旗人口的70%以上,正是清初满洲蓄奴制度异常发达的一个缩影。由于宗室贵族拥有政治、经济、军事特权,他们的奴仆壮丁盈千累万本不足为奇。这些壮丁都是“按丁领地”,有的在王公家内服役,有的编入庄园。
除了按爵领地和按丁领地外,王公贵族还通过逼民投充的方式攫取土地。顺治二年,清廷颁布招民投充的诏谕,准被俘获的包衣人丁,其近支弟兄或无衣无食贫民,投充旗下。各王公、贝勒接受投充人虽有定数,实际上却大量逾额。许多投充旗下的民人带有土地,为王庄提供了新的土地来源。如投充英亲王阿济格府下的687人,就携地85万余亩。[90]再如摄政王多尔衮,前后滥收投充人1400多人。[91]由此占有的土地自然较英亲王更多。这种情况,在当时应是普遍的。
自圈占停止后,皇子分封为王公,他们的庄园均按爵秩从皇庄内拨出赐给。
有关清前期王庄的数量、亩数、分布、旗属,载在雍正年间修《八旗通志》初集卷一九:
镶黄旗宗室:整庄4所,半庄1所,园1所。共地610垧。坐落大兴、通州、武清、平谷、河间各州县。
正黄旗宗室:整庄5所,半庄12所,庄4所,园3所。共地1776垧。坐落大兴、宛平、三河、宝坻、顺义、涿州、房山、保定、雄县、易州、任邱各州县。
正白旗宗室:整庄4所,庄1所,园2所。共地600垧。坐落顺天、香河、通州、宝坻、房山及沙河所等处。
正红旗宗室:整庄145所,半庄3所。整园50所,半园10所。共地20736垧。坐落顺天、宛平、昌平、涿州、文安、保定、定兴、涞水,及辽阳、海城、盖平各州县。
镶白旗宗室:整庄178所,半庄5所,庄8所。整园8所,园20所。果地、靛地、网户、猎户等地76处。共地28169垧。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密云、怀柔、房山、霸州、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迁安、滦州、乐亭、保定、易州、河间、任邱、沧州、保安,及辽阳、海城、盖平、铁岭、山海关外等处。
镶红旗宗室:整庄298所,半庄23所,庄5所。整园111所,半园2所。共地43835垧。坐落大兴、宛平、永清、香河、通州、宝坻、昌平、涿州、房山、霸州、滦州、新城、河间、肃宁、沧州、延庆及张家口外等处。
正蓝旗宗室:整庄544所,半庄151所,庄22所。整园103所,半园19所,园73所。果菜、牧地5处。共地88554垧。坐落大兴、宛平、良乡、永清、东安、香河、通州、武清、昌平、顺义、怀柔、涿州、房山、霸州、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昌黎、滦州、乐亭、新城、易州、青县、无极、保安,及承德、辽阳、开原、锦州、宁远、广宁、开平、冷口外等处。
镶蓝旗宗室:整庄231所,半庄63所,庄9所。整园102所,半园2所,园3所。共地37579垧。坐落大兴、宛平、固安、永清、东安、昌平、怀柔、滦州、蠡县、安州、高阳,及辽阳、海城、盖平、锦州、开平等。
从上引资料可以得知,八旗宗室王公共有整庄1407所,半庄259所,庄48所,园102所,整园374所,半园34所。果、菜、靛、网户、猎户等地81所。以上田地总计222300余垧(每垧6亩),合13338顷余。这与康熙《大清会典》卷二一所载王庄顷亩完全吻合。
宗室王公为了满足日益奢侈的物质生活,还通过置买手段,积极兼并土地。日本学者村松佑次对雍正末年畿辅地区某王府的取租册档和差银册档的研究表明:在该王府所有的979顷土地中,原额地(即清初分授王公贵族的老圈地以及投充地亩)约772顷余,原租地(即王府在置买旗地、民地基础上所设租地)约206顷余。后者系兼并所得,约占全部地产的21%。耐人寻味的是,后类土地大部分来源旗产,属镶红、镶黄、正黄等旗,布散在昌平、延庆、西山常裕村、房山、安肃、清苑、顺义、安定门外闪各庄诸处。[92]入关初,清廷为保证旗人生计,严禁旗地私售与民,违者以盗卖官田论。[93]但这样一来,就为旗人地主,首先是经济实力最雄厚的宗室王公合理合法地兼并旗人土地提供了重要保证。宗室王公的土地越多,地租积累量越大,兼并力量就越强。因此,无论在畿辅地区还是关外地区,八旗宗室王公所占土地均超过清初额数而大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