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签订后,诏布奕经等劳师糜饷、误国误民罪状,逮京论死。与奕山一样,圈禁一年后又重新启用。但他的名声在民间早已狼藉,朱克敬《瞑庵杂识》卷二有绘背坐小像一幅,题其上云:“咄尔何人?将军奕经。奈何背坐?羞面见人。”[51]
鸦片战争中,损威丧权、媚敌乞和,在历史上同受恶名的还有宗室大臣耆英和伊里布。伊里布是镶黄旗宗室,系巴雅喇(努尔哈赤弟)之子巩阿岱后裔。巩阿岱因是多尔衮的亲信而被处死,子孙被削去宗籍。以后虽复归宗室,但只准系红带子,以区别于系黄带子的本支宗室。耆英是正蓝旗宗室。出身世宦家庭,其父禄康,嘉庆间大学士。
道光二十年(1840),伊里布调任两江总督。此前,他长期在云南做官,因剿平当地少数民族起义,获道光帝青睐,很快擢至云贵总督。显而易见,在道光帝眼里,他亦如奕山、奕经,也是宗室中可以倚重的干练之才。所以,当二十一年秋北犯英军攻陷浙江定海城后,便诏令他为钦差大臣,赴浙江查办定海失陷原因,并加强沿海防务。伊里布至浙,知英军兵锋甚锐,难与为敌,遣家丁张喜偕员弁赴定海“犒劳”英军,私下达成休战协定。翌年正月,广东方面兵端再起,道光帝决心抵抗,诏促伊里布规复定海,又令奕山和杨芳督师广州。伊里布回奏兵炮未集,请缓攻。受皇帝严辞斥责。不久,有大臣论劾伊里布遣家丁赴敌船事,谕令解伊里布职,带张喜到京,下刑部讯鞫,褫职,遣戍军台。[52]同年,英军连陷定海、镇海、宁波,两江总督裕谦殉国。二十二年春,“扬威将军”奕经援浙,连连受挫。浙江巡抚刘韵珂荐伊里布,谓其善与英军议和,请发军前效力赎罪。八月,伊里布与广州将军耆英代表清政府到南京与英军“讲和”,签订了《南京条约》,其中包括割让香港、赔偿烟价2100万元,五口(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通商等丧权辱国条件。
鸦片战争第一次打开了中国长期封闭的大门,此后,西方列强和沙俄强迫腐朽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华民族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鸦片战争中中方的失败,归根结底是由交战双方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力水平、政治制度、军事实力等方面的原因所决定,而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但是,以宗室贵族为其代表的清朝统治者腐朽无能,既不能组织起有效抵抗,又不能理智地处理与外国的关系,加速了战争的失败,并在国际关系中导致了更为屈辱的地位,留下无穷后患,也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南京条约》签订后,诏授伊里布广州将军,加钦差大臣衔,但他行抵广州不久即病卒,从而免除后来朝廷的严惩。这股怒火后来发泄到耆英头上。耆英因签订《南京条约》有功,一度授钦差大臣,赴广东与英方议通商章程,成为清廷办理“夷务”的专家,咸丰元年(1851)奕即位,耆英应诏陈言,略谓:人有刚柔,才有长短。用违其才,君子亦恐误事;用得其当,小人亦能济事。又说:实心任事者,虽小人当保全;不肯任怨者,虽君子当委置。咸丰帝认为“持论过偏”,传旨申饬。[53]这实际意味着耆英的失宠。同年十月,咸丰帝又斥他在广东“抑民奉夷,谩许入城,几致不测之变”。以后被罢官。
咸丰六年(1856),英国旨在扩大在华权益,故意制造事端,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英人纠结法、美、俄诸国兵船犯天津,争改条约。清廷命耆英赴天津,协助满洲亲贵桂良等人议和。此前,耆英在广东时,五口通商事宜多由他裁决,一意迁就英人。咸丰七年冬,英军陷广州,得到耆英章奏,发现其中多有“掩饰不实”的内容,大为不满。所以,当耆英至天津,准备参加谈判时,被英人严辞拒绝。耆英惶恐而去,未获旨回至北京,于是欺谩的事迹愈加昭彰。咸丰帝严诏逮治,借口“定约偾事”,赐自尽。
耆英历仕道、咸两朝,罢官家居后,曾大书一联悬于客厅,上联“先皇(道光帝)奖励有为有守”,下联“今上(咸丰帝)申斥无才无能”,故意让来客观看。此联轩轾两朝,显露不满,结果被人呈报。据说是自取杀身之祸的原因。耆英之死,不过充当了清廷推卸责任的“替罪羊”。类似这样的昏昧庸臣,在以后的六七十年里多不胜数。
在清季宗室亲贵中,庆亲王奕劻是贪黩纳贿的代表。他历仕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长期秉权枢要,获世袭罔替亲王的殊荣。直到宣统三年(1911)四月,废除军机处,成立责任内阁,又任内阁总理大臣,主管军国政务,权力很大。奕劻滥用权势,广收苞苴,集聚起万贯家财。光绪三十年(1904)三月,御史蒋式瑆参奏奕劻及其子贝子载振说:户部设立银行,招商入股。臣风闻上年十一月庆亲王奕劻将私产一百二十万送往东交民巷英商汇丰银行收存。奕劻自简任军机大臣以来,细大不捐,门庭若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饮食、车马、衣服异常挥霍,尚能储蓄巨款,请命将此款提交官立银行入股。[54]奕劻父子虽卖官鬻爵,贪贿性成,恶名昭彰,却未被言官参倒,足见其权势之大。
图45 庆亲王肖像(首都博物馆藏)
光绪三十二年,改商部为农工商部,仍以载振为尚书。第二年,命奕劻兼管陆军部事。东三省改设督抚,以直隶后补道段芝贵署黑龙江巡抚。御史赵启霖参奏:段芝贵善于迎合,上年贝子载振往东三省,道经天津,芝贵以一万二千金鬻歌妓以献,又以十万金为奕劻寿。赵启霖不但未能参倒载振,自己反而因“妄言”落职。全国舆论大哗。载振迫于压力,具疏辞职。据说疏词由名士唐文治代笔,中有“所虑因循恋栈,贻衰亲后顾之忧;岂惟庸懦无能,负两圣知人之哲。不可为子,不可为人。再四思维,惟有仰恳天恩,开去一切差缺。愿从此闭门思过,得长享光天化日之优荣;倘他时晚盖前愆,或尚有坠露轻尘之报称”云云。[55]仍旧以一副“孝子忠臣”的面目混淆视听。
图46 商部尚书载振旧照
清末北京出版的一种石印画报,载有一幅讽刺奕劻的漫画。画中一个头戴双眼花翎朝帽、身穿袍褂的老头,手握一柄大耙,正在拼命搂取地上的银元宝。[56]这幅画生动地刻画出以奕劻为代表的满洲亲贵大僚,贪婪成性,搜刮民脂民膏的丑态。
宗室贵族的腐朽,是清王朝百务废弛、病入膏肓的明显征兆。一个庞大的王朝,单凭外力的冲击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崩溃的,更致命的还是内力的消耗。一旦它的统治者暮气弥笃,不思进取,进而蜕变为庸碌无能的社会赘疣,倾覆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三 诸制废弛
清季以来,国势陵夷,政治隳坏,与皇族有关的制度无不废弛。其中表现突出的,一为教育制度,一为赡养制度,一为土地制度。
(一)教育制度
咸丰帝在位11年,去世时其子年甫6岁。同治帝载淳6岁登极,19岁即魂归西天,身后无嗣。光绪帝载湉以4岁入嗣大统,在位34年,亦无子嗣。末代皇帝溥仪(宣统帝)3岁入宫即位,临御三载而逊位。这种情况,为咸丰朝以前所无。因此,从奕以降,宫廷上书房就学者均为皇亲国戚,而无当朝皇帝子孙。与此同时,上书房制度也趋松弛。尽管一些近支王公子弟仍早早进入书房,但读书时间短,天亮前便放学回家。光绪年间进士并任京官19年的何刚德曾记其闻见云:“从前近支王公子弟,令在上书房读书。余带引见。进内时,天皆未明,即见小王公纷纷下学。”接着,何氏议论说:“儒者有三更灯火五更鸡之语”,“今则甫经上课,至五更鸡唱,则已回家安歇矣。是王子不能与人同也。”[57]这时的上书房教育,几乎已是虚应故事。
专为宗室、觉罗子弟开设的宗学、觉罗学也只是惨淡经营。据乾隆年间定制,左右翼宗学共有130人。同治九年(1870),大理寺官员王榕吉奉命稽察左翼宗学,发现就读学生“始而有二十六七人”,“自后十三四人”,“又自后一二人”,已不成其为学校了。究其原因,宗室子弟废学多为贫困所累:“缘宗学肄业生定例每月给米三斗,纸笔墨按时给领,夏季给冰,冬季给炭,自经费不敷,月米裁减,又改为折色,向之领米三斗者,今领米不及二分,其他更无论焉,每月所领仅敷两日之食,欲责令常常入学读书作文,势必有所不能。”宗室之家旧有延师课读之习,但随着生计的普遍恶化,能延师者十之一,不能延师者十之九。[58]大批宗室子弟失学在家,是以往所没有的现象。觉罗学除了遇到资金短绌的同样难题外,管理之松弛比宗学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份匿名呈文检举称:副管并不入学,每月十一日到学一次,领放工费,并不再来;教习以应住学并不住学,每月二十三四日到学一次,将考勤簿全行画完,教习并不认得学生名字;大学生清汉书不会念,争来吃饭;学生清早到学并不念书,吵闹吃饭,饭后出学满街游逛或出城逛青,至晚回学吃饭。
尤为可笑的是,觉罗学副管不关心教学,却忘不了一切损公肥私的机会:祭祀之日,按例应买活猪公祭。副管却不等祭丁办理,亲自外出订下无毛死猪1口。届时并不举行公祭,副管带学生将死猪劈碎,各分1份自拿回家。[59]
满洲统治者深知“培植宗亲,体制最重”,光绪年间屡屡将整顿宗学、觉罗学提上议事日程,但都是流于形式。学内“仍然学生常不到学,教习并不入馆”,国家拨给的办公银被总管克扣,中饱私囊。[60]
(二)养赡制度
清代皇族是一个寄生性贵族集团,根本不从事士农工商各业,亦不当兵披甲,完全依靠领取俸银禄米和各种恩赏银米过活。宗室、觉罗为了多领银米,千方百计多娶妻妾,多生子女。尤其上层贵族,妻妾成群,与这种坐享俸银禄米制度有着重要关系。宗室觉罗人口不断繁衍,给清朝经济造成极大负担。据鞠德源统计,顺治十七年(1660),宗室、觉罗人口约有不到2000人,清朝灭亡时已近5万人。如果将他们的妻妾计算在内,总人数约有7万余人。[61]如此众多的人口都需要清朝的“恩养”,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清末戊戌变法前后,一些官僚公开主张限制宗禄,并指责清廷不公开俸数的弊病。冯桂芬说:“国家经费有常,惟宗禄无定额,《会典》诸书,奉恩将军以上俸数皆不录,闻近来岁支三百余万,十倍于国初。此宜予以限制者也。”[62]他的意见,得到其他一些人士的附和。
清朝自咸丰朝以后,内忧外祸频仍,朝廷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稳定摇摇欲坠的统治上;外国列强的掠夺性赔款,使得清廷的财政日益拮据;加上宗室、觉罗人口成倍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想像乾隆盛世时那样对于天潢子孙给以经济上的种种恩惠,显然已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咸丰三年(1853),命宗室、觉罗中现任食俸人员本身红白事,暨闲散宗室、觉罗红事恤赏银,均暂停止,闲散宗室、觉罗白事恤银,暂停一半。翌年又令王公大臣本年秋季俸银减半支放,待军务告竣,财政稍有转机,再全额补足。[63]同治六年(1867),朝廷恢复恤赏银的支放,但新章规定,红事赏银20两,白事30两。比起先前的100两和120两,已大为削减。连额定的3两养赡银,七折八扣,每月不及2两,自养多不能足,[64]何况还有嗷嗷待哺的妻儿。清季某京城小官自述其情况云:“余家平常不举火,上下四人,晨兴以一钱市开水,盥饮俱备。早晚两餐,四人食馒首四斤。加以葱酱小菜,日不过京钱一千有零。每银一两,可易京钱十五六千。”[65]也就是说,仅用于一个4口之家最简朴的饮食,每个月约需2两银子。难怪时人要说,那点养赡银连“自养多不能足”了。
对于贵族来说,虽没有衣食之虞,也多多少少受到减俸、物价上扬等因素的影响。宗室封爵俸银、俸米数量,本来是按清初时的物价而定,在当时固然绰绰有余。到中叶以后,便逐步落后于上扬的物价,而且是两者距离愈来愈远。庚子以后,大量白银用于赔款,俸银、俸米皆大幅度缩减,许多宗室生活,陷于困窘的地步。
晚清时代,王公中仍有豪奢成习之人。除了拥有大地产外,其很大一笔开销自然是从苞苴贿赂而来。
(三)土地制度
以官庄、王庄为代表的大土地所有制,为皇室贵族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其特权地位得以世代相承袭的物质基础。然而,宗室贵族要从壮丁、佃户身上榨取更多的血汗,势必激化与后者的矛盾。清中叶以降,统治集团日益衰朽,壮丁、佃户的反抗斗争不断兴起。汉人地主、王府管事、庄头侵蚀庄地的活动也在加剧。这些线索的并行不悖与交织,说明皇族大地产遇到越来越棘手的难题。
早在康熙年间,畿辅地方的汉人地主就开始兼并旗地。由于有旗民不准交产的禁令,所以这种买卖多半是在“典”的形式下进行的。“典”是一种只让渡使用权,但保留所有权及回赎权的财产交易形式。因为民人典买旗地时所定回赎期限很长,显然等于变相的买卖行为。正如当时人指出的:“名曰老典,其实与卖无二。”[66]乾隆初年,畿辅一带被民人典买的旗地已不下数百万亩,典地民人不下数十万户。普通旗人手中的土地相当一部分已落入民人之手。在关外,旗地典卖事件也层出不穷。乾隆十二年(1747)四月,盛京将军达尔党阿提到,奉天旗人将旗地“以五六十年乃至一百年为期,写立文契,典与民人耕种”。[67]乾隆中期,奉天民典旗地已查出的就有7200余顷。[68]这些都反映了旗民间土地交易达到了一个相当发达的地步。皇室与王公贵族虽就庄地管理建立了一套制度,但他们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无法直接过问庄地事务,土地被典卖的现象无法遏制。
盗典内务府官庄地亩的情况在乾隆初已引起统治者的关注。乾隆七年(1742),都察院、理藩院在给内务府的咨文中要求:务将康熙二十二年庄头投充地亩红档、及二十二年以后安放庄头时所造地亩数目四至红档,一并作速送院,以便持往办理;现今庄头典卖地亩,应行查撤数目、典卖典买庄头民人姓名,并何年何月典卖地若干顷亩,坐落州县村庄,段落四至,一并达院。[69]不久查出直隶各州县被庄头私行典卖的当差官地达662顷之多。[70]关外地区官庄土地被盗典的现象同样愈来愈严重。乾隆五十一年(1786),辽阳新放官庄庄头何明等呈称:
情因身等名下壮丁何广训、王明、潘智等二十四人,将各领差地私行典压〔押〕与旗民人等耕种,身等屡次催索,抗租不纳,旗民佃户,串通一党,伊等坚称此地均系典种,俱有文约,钱到方准归赎,以致身等官差无措。[71]
盗典官庄者既有壮丁又有庄头。宗室庄地被盗典的现象至少可以追溯到康熙年间。镶红旗宗室熙明于乾隆二十九年呈控说:祖上有老圈地共七顷四十亩,坐落保定府新城县大且村等处地方,交与庄奴王廷九等四人承种当差,业已有年。后王廷九等四人俱已病故,均无子嗣,故遣庄头高应祥前往按数收地,不料只查收得地共五顷十六亩,有一顷九十四亩竟无着落。经反复查找,发现所短地亩俱系已故王廷九等四人生前串通偷典与民人等隐匿承种以致失迷。三张典契则证明:偷典时间为康熙三十七年、康熙五十六年、康熙五十九年。[72]
宗室贵族身居北京,大片庄地却在关外,地处遥远,即便有心过问也显得鞭长莫及。四品宗室纯诚有祖遗地500余垧坐落牛庄正黄旗、镶黄旗界,系家人张文高等11人领名耕种。自称“此地系身伯曾祖平郡王分给曾祖固山贝子衔福秀之地”。道光十九年,纯诚由京告假,前往故茔祭扫,才发现祖遗庄地已被家人张廷选等人盗典在外。[73]
王公贵族富有庄园,佃之于民,设庄头管之,又由其府中管家、家人统之。年深代远,子孙不知田之所在,册籍亦难勾稽。层层侵蚀,岁岁消磨,庄头与管家富,而主人土地却不断流失。和硕成亲王永瑆之孙载芹,系右翼近支头族学长,自成亲王分府时,得到原由大内分拨四等庄头一份共地18顷作为奉祠养赡,坐落宝坻县桥上村庄等,历年收租银174两,系由本府总理庄园处事务的护卫保恒经手,从未拖欠。但自保恒故去,此租即无着落。后来,载芹派人役前往宝坻县查询,从当地居民得知,此项地亩早经王府管家保恒典与京内钱粮胡同前任驻藏大臣文海为业了,而且历年是文宅来人收租云云。保恒是在同治十三年(1874)盗卖此地的,三十二年后(光绪三十二年,1906)载芹才侥幸发现内中情弊。
与普通庄佃盗地案不同的是,保恒身为庄园处总管,平日代主人处理一切庄田事宜,因此他的盗卖活动完全可以借着主人的名义堂而皇之地进行。类似案例固然不少,所立契文却难得一见,兹将保恒写立卖地契书抄录如次:
立永远杜绝卖地文约正红旗成王府贝子爷押同管事人保恒 人保泰等,将祖遗旗地一项坐落宝坻县桥儿上、西胡各庄、韩家洼、王家泊等村计地十九顷三十三亩二分二厘,房园马圈相随,内除拨出地一顷七十亩另契分卖与陈祭田名下,余全圈前经分拨近族宗室奕,现经退照,本府出卖,凭中人说合,出卖与镶红旗满洲吉恒佐领下文海名下永远为业,言明卖价银二千七百两整。其银笔下交清并不分厘短少。由本府出具图记印册,由置主自行赴翼遵例投税。自卖之后,如有亲族人等争竞以及重复典卖等情,有卖主与本府管事人等并说合人一面承管。卖家情愿并无返悔。恐口无凭,立此杜绝卖地文约永远存照。
外有红印地册一本
外有地佃老账一本
相随
立杜绝卖地文约管事人
保恒(押)
保泰(押)
中人 赵寅光(押)
同治十三年 月
赵雄(押)
中保人 陈国本(押)
清代土地买卖,有典卖、活卖、随卖、绝卖等不同名目,实际上反映了地权转移的性质与程度。保恒所立“永远杜绝卖地文约”即绝卖契,是地权转移最彻底的一种,卖主在得到地价的同时,转让与对象地有关的一切权利,其中包括回赎权。
契书中所说“贝子爷”应指成亲王永瑆的第四代孙毓,咸、同之际袭贝子。保恒、保泰就是假借他的名义出卖土地的,并且利用职务之便,将有关对象地的图册两本盗出,于立契交价时交给买主,作为土地交易合法化的一种凭证。
上引契书只是草契(白契),按清制,土地买卖意味地产易主,故必须向官府纳税。由官府钤印的契书叫“印契”(红契)。官府藉此获得财政的一宗收入,纳税人则得到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证。旗人买卖不动产,照例应在八旗左、右翼户关纳税。契书中“由置主自行赴翼遵例投税”就是指的这一手续。
纳税时除附上草契外,照例应在官刻契纸上重新书写契文,但行文比较简约。保恒所立契书这样写着:
正红旗包衣人长春佐领下成王府管事人 保恒等奉谕,将祖遗地十七顷六十三亩二分二厘,坐落宝坻县桥上村等地方,卖与镶红旗满洲吉恒佐领下文海名下,价银二千七百两。佐领长春、领催吉祥同保此照。
纳税银八十一两
同治十三年二月 日 立契人保恒
佐领长春 领催吉祥[74]
至此,保恒完成了盗卖土地的全部过程。清代王府中,属人将主人的命令称为“谕”,习惯上又说“奉某某爷谕”。保恒所谓“奉谕”,当然是无稽之谈。他不仅盗用了主人名义,还欺骗(或是贿赂)了所在佐领官员为其作证,其活动能量之大,盗卖手段之高,不难想见了。
图47 醇亲王府谕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由于这起非法土地交易拥有一切必备手续,所以当载芹提出回赎时,遭到现业主文海的拒绝。为此,他只好赴宗人府呈控,要求解决。
同治五六年间,又有顺承郡王府定兴县属三家疃等两份庄地,被护卫明禄、扎拉芬两人盗卖与桂中堂之孙麟泰、掌陕西道监察御史富纳两人名下为业。[75]说明王府管家盗用主人地产的事例并非寥寥。
这种现象的推演,使王府管家骤然富裕起来,对王公贵族的生计却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以致为数不少的王公子孙家境衰落。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说:“大抵天潢贵胄,凡事诿诸管家,犹之民间富贵人家,财产属他人经理。不数传无不中落者,其势使然也。”这一概括,应是大致不错的。特别是对一些王公疏族远裔来说,因为缺乏显赫的身世和背景,在地方很难得到官员的庇护,一旦发现土地被盗、被占,投诉官府后,往往经年累月官司无法了结。镶红旗宗室富禄,原有祖遗圈地12顷坐落沧州,道光年间卖与季姓8顷40亩,其余3顷6亩,因地是一段相连,仍交季姓经管收租为养赡之需。后来季姓转卖,被王明善霸种。富禄告到官府,王明善恃富行贿,有司偏袒王明善,将案子拖延六七年不决。[76]
清朝末年,外患频频,内乱不断,关外地区经甲午(1894)、庚子(1900)、甲辰(1904)三遭兵燹之后,部分官庄图册荡然无存,奉天等处所存八旗档册于甲午、庚子两遭变乱均行损失。[77]特别是庚子年,八国联军主力进攻北京,俄军分南北两路出兵东北,关外与直隶部分州县受到侵略军铁蹄蹂躏,两地官庄、王庄经济受到猛烈冲击,盗典庄地活动更为活跃,有的庄佃“私相典售,视官地为己有”。[78]欠租、抗租活动也此伏彼起。
宗室文谦系和硕颖亲王萨哈廉之第三子多罗贝勒杜兰之八世孙,祖遗祭田一处坐落奉天辽中县于家房子等处,计地935垧5亩有奇,租银600两,乾、嘉年间,因屡报水冲沙压,改交450两,以作祭祀扫墓之需,向由庄头于祥零承管,年终进京交租款。宣统二年(1910),文谦呈称:“自庚子年迄今九年之久,该庄头并未来京交租,谦连次寄信催讨,伊竟置之不理。”[79]
有的庄头被革退后,认为主人远在京师,势力鞭长莫及,公开抗租霸地。正蓝旗第六族、不入八分镇国公、委散秩大臣德茂有地在阜城县,因庄头高凝图等抗欠租多年,将他的庄头革退。高“自恃生员,竟复任意刁狡”,仍向各佃户收租,所有租银均被侵夺肥己,并不交差。[80]
官庄、王庄庄头世代相袭,富甲一方,在当地拥有很大势力。被革退庄头后,对主人心生不满,难免要纠众闹事。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众庄佃乘新老庄头交接、新庄头年幼柔弱之机群起抗租、欠租。这类事件在醇亲王府的庄户中就发生过多起。头等庄头金荣历代充当府内庄头,年老后改由其侄金凤秋接任。凤秋拖欠差租被斥革,改任金荣子金凤山接任。金凤山受任后却收不上租子。其父金荣为此禀称:
本年麦秋颇称丰稔,无如该玩佃等视庄头素性软弱又系新充,安心少交租钱霸地掯租,任意惑众掯累不交,以致庄头万分拮据。……玩佃王老等三十余户均系富户,承种府地甚多,欠租甚钜,竟行抗违府谕藐视庄头软弱无能,不能将伊奈何,任催置若罔闻,分文不交,霸地不退。
庄佃抗租不交,而王府的租差却一文不能欠少,庄头除了竭力挪借,将本年租项如数交清外,只好诚惶诚恐地向王府告急,请求委员携文饬州派差,“将该恶佃等拘案,押追欠租,以全府差而救庄头阖家性命”了。[81]上引禀文中提到王老等“承种府地甚多”的富裕“玩佃”,未必是直接的生产者,他们承种的大片地亩,至少有一部分转佃给了出卖劳力的贫苦农民。因此,他们的抗租活动,主要反映的是大小地主在分配剥削利益时出现的矛盾。
有些宗室的土地地块分散不能设庄,只有散租征收,力量有所不及,抗租、欠租之事尤易发生。正蓝旗世袭辅国公意普原有大内分拨坐落天津府属青县皮王庄等村祭田圈地12顷余亩,均系散佃耕种,并无庄头经管。因旧佃抗租积欠甚巨,自光绪十八年(1892)谕令各佃减纳。每年共交差银120两。但各佃仍不满足。光绪二十年散佃中仅有吴召村各户将应交差银42两如数完清,其他各村应交差银共80余两,各佃“串通一气分厘未交”。[82]镶红旗宗室二等侍卫富禄遇到的麻烦比意普更大。富禄有祖遗老圈地十余顷坐落在延庆州,道光十六年(1836)将此地交庄头分段散租,派佃10户,每亩议定交押租两吊,每亩每年现租延钱1吊,立有租约。富禄将庄地分段出租,似有增租之嫌,引起佃户们不满。自咸丰六年(1856)至十一年(1861),佃户陈鼎儒等积欠租项抗不纳交,共计一千数百余吊。富禄曾派家人赴州呈请撤地未遂,又派家人赴州呈控,被庄佃殴伤,吓得逃回京城。富禄无奈,在给宗人府的呈文中自述:“职在内廷当差不能出京,有顾此失彼之虞。”[83]
庄佃奋起抗租,在许多场合是地主意欲增租所激起。如前面提到的礼亲王昭梿,增租未遂,即遣人至昌平拆毁庄头房屋,投没家产,私设公堂,就是典型的一例。嘉庆帝颙琰就此案谕言说:“我国家永不加赋,正赋钱粮,只于按例催征,每遇水旱偏灾,仍必加恩蠲缓。……各王贝勒家衣租食税,亦当仰体此意,岂意分外苟求,恣行贪虐?”[84]有清268年统治,其中大部分时间里的确保持了租赋的稳定。所谓“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这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不小的政绩。每遇水旱天灾,屡屡以皇帝名义“加恩蠲缓”,也是事实。相比之下,宗室王公承受世封,席丰履厚,考虑问题却往往不是从“保国家之根本”即维护统治阶级长远利益出发,而是“分外苟求,恣行贪虐”,为保证奢侈的生活,不惜竭泽而渔。因此引起庄佃反抗也是很自然的。
前面提到:醇王府新任半分庄头刘庆云、刘元瑞,在所立甘结中保证,除每年完现租62两5钱外,并代完陈欠银50两。租银一下子增加了近1倍,当然不是他们负担,而是转嫁到庄佃身上。所以他们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兑地兑佃”,按亩增租。于是众庄佃在“绅佃”(指有功名的佃户)季木臣带领下群起抗议,提出“矮租”(减租)要求。至南皮县堂讯时,“佃等矢口不移,县官并不深究,只嘱佃等多少长些租价,佃等在堂佯应,下堂仍执一[辙]”。[85]这场风波不知最后如何平息的。确信无误的只有一点,醇王府无故增佃,威胁夺佃,是引发抗租风波的直接原因。
庄佃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王公贵族的盘剥欲望。层出不穷的盗典、隐占官庄、王庄土地的活动,则一步步瓦解着皇族大土地所有制的根基。
宣统元年,顺承郡王府在致宗人府的文件中声称:
查本府圈地坐落奉天之锦州、辽阳、承德、海城、本溪等处,顺天之昌平、涿州、武清,直隶之涞水、定兴、保定等处,山西之丰镇厅各等处,所在租项或派庄头经理,或于征租之际由府派员收起。只按银钱数目征租,并未考较地址亩数。该庄佃或云旱潦成灾收成歉薄,或始则揑报水冲沙压希图停租,继则陆续盗佃盗卖,势所必至。此失迷地亩之大概情形也。[86]
和硕肃亲王府圈地坐落奉、直两省,数量大,分布广,盗典、侵蚀、霸占的事件很多。比较典型的有:海城县属小女寨茨儿沟壮丁刘永彬等人,与王府在土地产权上发生争执,不但县传不到,反而在奉天高等审判厅提出呈控,并将王府放出的府照60余张擅自取消。又如铁岭地方王府壮丁黄进忠所领地亩被凌公府包衣达王殿臣讹赖。再如法库厅属黎巴彦地方王府壮丁黎文忠勾串民人私相盗卖王产,盖平县棉花庄头高福生等匿地不报,辽阳州捕鱼河口十处地亩迷失。类似事件难以毕举,王府公文不禁感叹说:“此风一长,群起效尤,将恐府产竟为佃户私有。”[87]
鉴于王公庄地问题严峻,光绪三十二年(1906)五月,度支部议奏御史俾寿《王公圈地亟宜整顿以维旗产》一折时建议:现议清查之举,系为查明现有旗产,即令各庄头佃户限两年内将所种王公租地亩数及坐落四至于赴府缴租时据实详细呈明,即照各府按近年收租数目自行查核,如所报大相悬殊,即照例将地撤回另招佃户给据承种。凡经此次给过佃据地亩,随时报经宗人府知照臣部,注入王公租地册,并转行府尹督抚一律备案,将来自不致再有迷失等弊。[88]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议”。圣旨一下,诸王府不等庄佃自报核查,纷纷遣人赴各处清丈,以期“加亩增租”,不久却以受挫告终。
庄亲王府派员赴独石口厅等处马场,清丈新开荒地,有承催李家窑等村租项的田芝“因多年隐种王产,以多报少,恐一旦查出弊端”,和文生员王思温纠集庄佃200余人不准来人查勘土地,并要挟:若“查勘均要退佃”。独石厅担心事态扩大,迅速禀报直隶总督,转咨宗人府停止勘丈。[89]
和硕肃亲王府的清丈活动则遇到更大阻力:首先是因为“年湮代远,地多变迁,名称随之亦易,劣佃刁丁盗典盗卖意存吞食强占者指不胜屈”;其次是因为“庚子之变,本府旧存图册大半焚毁”;三是因为“一遇有事,地方官不能协力维持,率皆敷衍从事”。结果,肃王府清查将及四载,“地亩仍无一隅收回”。[90]
皇族大土地所有制的隳坏,与清王朝的衰朽是同步进行的。在风雨飘摇的王朝末世,整顿王公圈地的努力不过是个笑话。
四 生计问题
皇族子弟无功受禄,世代相传,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习于挥霍。处于中下层的宗室、觉罗,经济上逐渐拮据,有的连生计也难维持,于是出现了“生计”问题。
生计问题是旗人中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在康熙年间已露出端倪,乾、嘉年间发展成八旗内部难以疗治的痼疾。
京师是繁华的都市、八旗驻防的重点,也是“八旗生计”问题最严重的地区。数十万八旗子弟久居京都,兵额有限,人口加增,又不事生产,生活水准每况愈下。乾隆时人沈起元《拟时务策》指出:甲不能遍及,而徒使之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而环聚于京师数百里之内,于是其生日蹙。[91]这里虽然是指旗人整体而言的,同样适用于宗室、觉罗。
宗室、觉罗生计问题中最突出的,是祖遗老圈旗地的大量典当流失。清朝初期,包括宗室、觉罗在内的旗人均在京畿或关外等处占有土地,但他们从未躬耕畎亩,而是将土地陆续租给了昔日的包衣和民人。租出的土地分散在京畿方圆数百里内,远者更在关外,宗室、觉罗局守京城,行动受到严格限制,若差人讨租,往返盘费又将所得租银随手花销。这种状况加快了旗地转入民手的过程。何况许多宗室成员从不直接过问生产,委托庄头经营,有的连田亩四至数额都不甚了了,听任管家与庄佃隐匿盗典。有些宗室、觉罗,祖上原占有大片地产,但世代分家析产的结果,子孙所得份额越来越少。由于经济势力大为削弱,难以抗御天灾人祸的侵袭,成为旗、民地主巧取豪夺的理想对象。
随着满洲领主制经济的瓦解,旗人内部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大批非正身旗人(即非自由民)的后裔——开户人,以及一部分户下人的经济、政治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乾隆初年,清政府正式允许包衣佐领下人与旗分佐领下人互为婚姻。不久,将畿辅官庄、王庄中的大批壮丁放出为民,旗下开户人也获得“出旗为民”的权利。乾隆年间几次动帑回赎旗地,其中,“奴典旗地”(即旗下奴仆和开户人典买正身旗人的土地)多达五六千顷,约占当时回赎旗地总额的1/4。[92]反映出一部分非正身旗人经济地位的崛起。与此同时,以宗室王公为主体的部分上层旗人,在地主经济的发展中实力不断壮大,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地主,但也有不少贵族子弟,由于种种缘故家境败落,不得不典卖祖业。乾隆二十四年(1759)宗室诺穆谨的一件卖地契这样写着:“立卖地契人系镶红旗包衣常兴佐领奉恩将军诺穆谨,今有本身地……陆顷玖拾玖亩贰分,情愿卖与本旗满洲额尔青额佐领下闲散成禄名下永远为业,言定卖价纹银肆千两整”;嘉庆十六年(1811)宗室成英的一件卖契的契文为:“今据镶蓝旗宗室常龄佐领下奉国将军宗室成英有老圈地陆段十顷叁拾亩……卖与正白旗包衣贻恭佐领下候补主事那兴阿名下,价银壹千伍百两。”奉国将军是宗室封爵的第十一级,奉恩将军是第十二级,两位卖主都是有爵位宗室,而成为他们买主的,一位是旗下闲散(未挑扑任何官差的普通旗人),另一位是包衣佐领下人。清初的包衣佐领下人,不过是满洲贵族的私属,迨至清朝中叶,却可以合法地契买贵族的土地。旗人土地买卖的身份限制大为松弛,据此可见一斑。满洲社会的等级分野在地主经济的发展中进行着新的组合,这种状况加快了一部分宗室成员土地的流失。[93]到了清朝末叶,很大部分宗室、觉罗已经没有了土地。
宗室、觉罗生计中的另一难题是房产的典卖。
清朝入关时,将圈占的北京内城民房分拨给旗人。明朝勋臣贵戚的豪华府第均被宗室王公占住。当时规定,八旗一品官给房20间,二品官给房15间,三品官给房12间,至八品官给房3间;拨什库(领催)、摆牙喇(护军)、披甲人各给房2间。[94]包括宗室、觉罗在内的所有正身旗人,都按照政治地位的高低分得了住房。
清朝统治者恩养宗室、觉罗“至优至渥”,圈给土地,拨给房宅,又完善恩赏制度,却不能制止他们走向畸富畸贫的分化。京城本是四方货物荟萃流转的大都会,商品经济素称发达。随着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膨胀,昔年“从龙入关”的天潢子弟虽然都从国家分得室庐,但日久天长,贫困者率多转售与人。他们只好僦屋以居,并节省钱粮交纳房租。[95]尽管这种现象在乾隆年间才严重起来,它的端倪却显露于康熙初年。康熙三十四年(1695)官方调查证实:内城中无房旗人已有7000人之多。这中间自然也包括宗室成员中那些“甚贫者”。[96]他们的住房主要落入内城中满洲王公大臣之手。也就是康熙帝无可奈何之余流露的真言:“京师城内之地,大臣、庶官、富家,每造房舍,辄兼数十贫人之产,是以地渐狭隘。”[97]玄烨谕旨内未点明宗室王公,但恰恰是他们,在内城中“户舍连云”,“俸粢除日用外,皆置买田产、室庐,岁收其利”。[98]兼有大贵族、大地主、大房产主的多重身份。清朝统治者虽然看到了部分旗人失房的症结所在,却无意遏止这股咄咄逼人的兼并势头,理由是:“若复敛取房舍以给无者,譬如剜肉补疮,何益之有?”实质上是不能触犯王公贵族一丝一毫的既得利益。统治者曾试图用发放养赡银、恩赏银的办法至少缓解一部分贫困宗室、觉罗子弟的燃眉之急,但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房问题,反而眼睁睁看着这个问题愈演愈烈。乾隆五十一年(1786),觉罗景文、景和兄弟将自置房一处典给旗人舒宁阿,“典五年银到许赎”。但五年赎期到后,他却放弃了回赎权利,并写立了改典为卖契。契文如下:
立字人系镶蓝旗忠禄佐领下闲散觉罗景文同弟景和,将自置灰房一间空院一块,于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十六日典与正红旗满洲吉兰太佐领下舒宁阿名下为业,现今实在无力回赎,情愿典主遵例过税。
嘉庆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立字人景文(押)
立字人景和(押)
契书中“实在无力回赎”六字,道出了宗室、觉罗改典为卖,将房屋所有权完全放弃时的普遍原因。除了“典”外,还有“老典”、“卖”,反映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多种形式。仅据笔者所见,清代北京宗室、觉罗的典、卖房契至少有四五十件之多。其中时间最早的为雍正八年(1730)正月正红旗觉罗博诺卖房契,时间较晚的有光绪十九年(1893)十月正白旗已故博启善之妻爱新觉罗氏卖房契。买房者中既有旗人也有民人;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和旗下包衣。早期典、卖房的主要是一些闲散宗室、觉罗,嘉、道以降,不少宗室王公如绮贝勒、贝勒、公爵德寿等都加入到出卖房产者之列。[99]乾隆五十年(1785)宗室华贵的卖契这样写着:“立卖房契人系镶蓝旗洋森佐领下宗室华贵,有自置房壹所共计拾玖间,坐落在阜成门内孟端胡同中间路北,今情愿过税卖与正红旗包衣吉兰太佐领下候补笔帖式七十四名下永远为业(下略)”;道光十七年(1837)九月宗室奎铭的一件卖契契文为:“立卖字人镶红旗六族宗室华德佐领下四品宗室奎铭,今将自置房壹所坐落在东拴马桩路西……共计房拾肆间,今卖与正蓝旗包衣王名下为业。”作为这两位天潢贵胄买主的,均是包衣佐领下人。这与旗地买卖中并行不悖的变化相得益彰,均反映了旗下非正身人经济、政治地位的提高与部分旧贵族的破落。
绮贝勒曾是宗室贵族中惹起过轩然大波的著名人物。道光十九年(1839)因赴内城茶园登场唱曲,以致九城哄传。道光帝下令革去贝勒,重责40板,令闭门思过。逾年而卒。绮贝勒平日耽于游乐,不善理财,在被废黜爵位前,经济上已入不敷出,不得不出卖家产。在道光十六年的一件卖房契上,绮贝勒的墨迹仍宛然如昨:“立卖字人绮贝勒,今将自置新庄路南下处壹所,共计房壹百零玖间,情愿卖与贝勒名下为业。”昔日颐指气使的贵胄不得不弯下腰来写立“卖字”。何况落到这般田地的旧贵族也并非寥若晨星。震钧《天咫偶闻》卷三曾颇为感慨道:“世家自减俸以来,日见贫窘,多至售房。能依旧宇者,极少。”咸丰年间,衰朽的清王朝在内忧外患,国帑空虚的沉重压力下,一度削减了百官公卿的俸银俸米。但招致贵族家境败落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俸银俸米的削减,而是穷奢极欲的挥霍。
图48 道光十六年绮贝勒卖地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承受生计压力最大的当然是下层的宗室、觉罗,在失去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后,聊以为生的就只有养赡银米了。咸、同年间,宗室、觉罗人口虽在增长,国家的财政状况却明显恶化,发给的养赡银米七折八扣,所余无多。经济上捉襟见肘已成为宗室、觉罗中的普遍现象。嘉庆二十一年(1816)的一份呈文说,宗室嘎尔萨“起自家寒”,“亦无产业”,一家4口全靠单份钱粮糊口,连妻子都难以赡养;宗室全和,父亲病故,留下嫡母、生母、胞姊、胞妹,亲丁7人,家无恒产,又无亲故帮助,他本人又因年幼不能领取正丁养赡银米,全家处于绝望境地。有些人在外面顶着四品宗室或格格、额驸的名号,炫煌于途,可在家中却“求其一饱而不可得”。[100]后来出任盛京将军和成都将军的岐元,小时因为家穷,又碍着面子,不得不“夜出挈篮子卖萝卜”来补充生计。[101]镶红旗四品宗室永赉,本来家中贫寒,子女又相继病故,对生活完全绝望,于嘉庆二十五年自缢身死。
处境最困难的还是寡妇孤女。镶红旗宗室妻刘佳氏,年方22岁,丈夫故去,遗下3女,亲丁4口,俱无养赡,并无产业,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正白旗宗室德成之妾孟氏,自丈夫死后,原靠正妻勉强度日,不料杜氏又撒手尘寰,孟氏一下子落到“无糊口之资,亦无可继之人”的境地。[102]据统计,道光二十六年(1846),仅宗室46族1万余人中,孀妇即达1200人之多。[103]问题严重的程度不难想见了。
有的宗室走投无路,只好冒充民人,从事各种卑贱的营生。宗室松诚,在街头“摆小摊”度日。正蓝旗第四族闲散宗室凤仁,因家贫更名王二,外出佣工;镶红旗第四族闲散宗室魁中次女崇玉,因家贫冒名民女张桂子,到意大利人陆泥泥所开飞燕马车行内卖淫。[104]光、宣之际,这类事件层出不穷,人们也就习以为常了。皇族的尊严犹如“天方夜谈”,穷人关心的只是如何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