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和州直隶州未载驿站。《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56《兵部》:“和州直隶州州驿,差夫八名。”《皖政辑要》载有“州驿”注184。故应增“驿一:含山”。
22.六安直隶州:“驿二:六安、椿树岗”。《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56《兵部》:“六安直隶州州驿,马二匹,马夫二名;椿树冈驿,马六匹,马夫二名;钱家集驿,马三匹,马夫二名。凡六安直隶州属三驿。”《皖政辑要》:“州驿、椿树冈驿、钱家集驿”注185。故应改为“驿二:泗州、旧虹县”。
24.泗州直隶州盱眙县:“驿二:淮原、都梁”。《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4《泗州直隶州》:“淮源驿(在盱眙县西南三十里,为凤庐二府之通道。今裁)”。王锡元等纂《盱眙县志稿》卷6《军制》:“旧有都梁、淮源二驿,额设差夫八名……淮源驿在治西南三十里,往濠、寿要道,后裁撤。”注186《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56《兵部》:“盱眙县县驿,马三匹,马夫二名,差夫八名。”《皖政辑要》:“盱眙县县驿”注187。故应改为“驿一:天长”。
结 语
上文从五个方面分析了《清史稿·地理志》安徽部分中的各类错讹有77处之多,仍不全面,并且已经剔除一些前人发现的错讹。限于主题,其他若干错讹之处更未在列。从中可以看出,《清史稿·地理志》安徽部分用错漏百出来形容并不过分。另外,其书内容不完整,形式不统一,也是不足。特别是作者在著录各项事物时没有选定一个统一的断代,不少清末已经裁废的要素仍著录,笔者也就很难断定其著录事物是否错误,无法对其进行统一删改。《清史稿·地理志》迫切需要高质量的《地理志》来代替。
《清史稿·地理志》广西部分校误注188
郭 红
有关广西一地的清代地理,传世的历史文献除《大清一统志》、《清史稿》、《清国史》等书的广西部分外,还有康熙、雍正、嘉庆、光绪时所修《广西通志》及各地的方志。清代广西方志就数量及分布地域来看,是无法同其他内地省份相比拟的。时间上,广西在道光朝之前所修的方志数量有限,许多县志都是光绪朝所修。地域上,集中在东部桂林府、南宁府、柳州府、梧州府的府、州、县,西部及南部土州、土县、土司方志甚少。《嘉庆重修一统志》只反映到嘉庆朝的变化,而且其中对于广西有关的记载多沿袭乾隆《大清一统志》及雍正《广西通志》。这就使得《清史稿》、《清国史》地理志成为研究清代、尤其是清末广西地理的珍贵资料。在1993年中华书局影印出版《清国史》之前,《清史稿·地理志》更为人们所重视。
《清史稿·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地理志·广西》二者相比较而言,各有所长。《清国史》其优在山,对于山的描述多且详;《清史稿》所优在水,对于各河位置及所纳支流记载翔实。虽然《清史稿》在纂修的过程中曾参考《清国史》,但其主要资料来源却不是《清国史》。《清国史》广西部分受雍正、嘉庆《广西通志》以及《嘉庆重修一统志》的影响较大,而《清史稿》对各府州县里距、山、水等方面的记载与《清国史》明显不同,许多说法不同于《广西通志》和《大清一统志》,显然另有资料来源。
一、《广西舆地全图》与《清史稿·地理志·广西》
光绪二十一年(1895)刊行的《广西舆地全图》,由巡抚张联桂审验,北洋机器总局图算学堂编制,它是广西历史上第一份省级实测地图集,有各分县(州、土州、土县、土司)细图,每图配有图表一页,列其沿革、疆域、天度、山镇、水道、乡镇、职官七项明细资料。将《清史稿》与《广西舆地全图》相比照,前者除政区等级、营汛、巡检司、驿站及光绪二十一年(1895)之后的变动未参考《广西舆地全图》,其占篇幅最多的山峰、河道及里距、经纬度都来自于《广西舆地全图》。
《广西舆地全图》对广西各地“水道”有详细描述,就笔者研究,除一些偏远的土州、土县、土司的河道描述与今地图有出入外,对大部分地区的主要河道及其支流记载都非常详细、清晰,是清末对广西河流进行描述的最高成果。《广西舆地全图》中对主要的河道及其较大、著名的支流采用通用的称呼,对许多较小的河流则用其流经地或与主流的交汇地做名称,其中许多是当时人对该河的称呼,这就使得《清史稿》中出现的许多河流名称与《大清一统志》、诸本《广西通志》、《清国史》有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更符合清末广西各地的实际情况。由于《广西舆地全图》在描述河道时,是以主流带支流的形式,如“怀远县水道”条描述融江“自贵州永从县东流入县西北境,又东经梅寨司,蔡江自东南来注之,又东北经沈口汛……大年河自南来注之……又东南至敲头塘,南江自北来注之,又东经梁口塘,腮江自北来注之,又东,孟团江自北来注之,又屈而南,与浔江会……又经标口塘,田寨江自西注之,又南至县治北,左右分流,绕至治南复合,入融县境”,浔江“自龙胜厅西流入县西北(应为东北)境,又西南至斗江塘,斗江自南来注之,又屈西北,石眼江自西北来注之,又屈西南经古宜主簿南,又东南至四里塘,四里江自东南来注之,又东南至老堡塘与溶江会”,这种叙述方法与《广西通志》、《大清一统志》等将主流与支流分别记述的方法不同,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各河流的主、支之间的关系及流向。因为《广西舆地全图》对河流描述甚细,《清史稿》并不是全文照抄,而是有所取舍,但是除却省略文字外,其余文字并无太大差异。《广西舆地全图》对各河流向、支流与主流交汇点的地名多有详细记载,《清史稿》可能为节省篇幅,大多省略。
对于山峰的记载,《清史稿》只取《广西舆地全图》所记部分山脉名称与方位,而不录里距。由于《广西舆地全图》所反映的是光绪时期各地的山峰名称,许多与《大清一统志》、《广西通志》等相互因袭的文献中的名称差别较大。对于同一座山峰的里距,《广西舆地全图》所录有一特点,即离城较近的山峰与《大清一统志》、《广西通志》等的相同程度较高,而离城较远的则与传统记载差距较大,且大部分是传统记载的一半。是传统记载有误,还是《广西舆地全图》所记为直线距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虽然《广西舆地全图》对于偏远地区的记载也有错误之处,但是它毕竟代表着清末至民国初年广西地理学上的最高成就,所以《清史稿》以其为主要资料来源,还是非常正确的。自从雍正《广西通志》问世之后,其中关于山川的几卷便成为《大清一统志》、《清国史》以及清代中后期广西各地方志因袭或参考的对象,直到《广西舆地全图》出来,才真实地反映了晚清广西的自然地理实况,就此而言,《广西舆地全图》尤显珍贵。
从当时的各地方志来看,只有民国《荔浦县志》等极少数提及《广西舆地全图》,大部分方志在作“山川”这一部分时,或是据当地实况而记,或是引《大清一统志》和诸《广西通志》的资料,可以看出《广西舆地全图》问世以后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笔者认为这与广西的地理环境有很大关系。光绪至民国初年,广西地方志等地方文献中对统治比较成熟、经济和人文较强的桂林府、平乐府、梧州府、柳州府、浔州府、南宁府的大部分地区的自然地理已经有了一定的可靠认识,这些认识要比《广西舆地全图》中的文字详细得多。对于那些其他史书上记载非常少的太平府、庆远府、思恩府等地大量的土州、土县、土巡检司而言,到民国初年,人们对这些地区的地理的认识进展并不快,《广西舆地全图》的记载仍是很简陋,所以《广西舆地全图》被后人所忽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直至今天,《广西舆地全图》对于研究清末广西地理,仍然是最重要的参考文献。
二、《清史稿·地理志·广西》校误
本部分以中华书局《清史稿》为底本。
1.卷首“宣统三年……土州二十四,土县四”应改为“宣统三年……土州二十六,土县四”。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卷首作“土州二十四”,应是不计东兰土州同及恩阳州判,但其后二者都有单独的条目。《清国史》卷135《广西一(上)》作“土州二十七”,是计东兰土州同、恩阳州判及未改为厅时的凭祥土州。为与其后所列具体条目相当,《清史稿》这里应改为“土州二十六”。
2.卷首“铁路:自龙州出镇南关达安南谅山”,至宣统三年(1911),该线并未修成。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记“铁路:自龙州出镇南关达安南谅山”,在清末,龙州铁路实际一直未建成。可参考王晓军《近代龙州铁路筹建始末述略》(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8))。
3.“桂林府”、“平乐府”、“梧州府”条“隶桂平梧郁道”应改为“隶桂平梧道”。
按:光绪《广西通志辑要》卷1《省总·文职官·盐法道》“按光绪十二年以郁林州改隶左江道”。《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郁林州”条作“光绪十三年,改隶左江道”。三府及郁林州原隶桂平梧郁道,郁林州另属后,称为桂平梧道。
4.“桂林府”条“提督徙驻南宁”,此句放置于此有误。
按:广西提督原驻于桂林府城,康熙元年(1662)已移驻柳州府城注189,光绪十二年(1886)移驻龙州,光绪三十二年(1906)移驻南宁府。注190《清史稿》这一句置于“龙州”条下更合适。
5.“桂林府”条“领厅一,州二,县七”应改为“领厅二,州二,县七”。
按:宣统三年(1911)桂林府下有龙胜、中渡二厅。龙胜厅,乾隆六年(1741)置;中渡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对此,《清史稿》“桂林府”条下二厅条目中都有记载。
6.“临桂”条“漓水……屈而东南,右受灵建水”应改为“漓水……屈而东南,右受小东江”。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3《山川》“弹丸江……西南流经弹丸山下,合灵建江,绕七星岩,会小东江,经月牙、龙隐,至穿山入漓江”,故漓水所合应为小东江,而非灵建水。
7.“阳朔”条“漓水……兴平、熙平二水西流注之”应改为“漓水……兴平、熙平二水合,西流注之”。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兴平、熙平二水西流注之”,查《广西舆地全图》“阳朔县水道”条“兴平、熙平二水合,自东北来注之”,并绘北支为兴平水,南支为熙平水。《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记为“熙平水……亦曰兴平水”,雍正《广西通志》卷13《山川》只记兴平水,《清国史》卷135《地理志·广西一(上)》沿用《大清一统志》之言“兴平水,旧名熙平水”。民国《阳朔县志》卷1《地理》记“兴坪水……经兴坪墟小河背入桂江”。
8.“阳朔”条“安乐、归义二水东北流注之”应改为“安乐、归义二水合而东北流注之”。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3记“归义水,在县西二里,发源古归义县,由田家渡合桂水东注”,《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作“归义水,在县西二里,源出古归义县”,诸史书对归义水的走向并无明确记载,也未言明其与安乐水之关系。《广西舆地全图》“阳朔县水道”条“又屈东经田家渡,安乐、归义二水合,自西南来注之”,其书地图以今金堡河为安乐水,以今遇龙河为归义水。但民国《阳朔县志》卷1《地理》对安乐水走向的描述及所绘《阳朔县山脉河流图》中的安乐水为今阳朔县遇龙河,与《广西舆地全图》所记不同。
9.“义宁”条“西南:华岩山、灵”应改为“西南:华岩山、灵鹫”。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灵”。道光《义宁县志》卷1《山川》、《清国史》卷135《地理志·广西一(下)》、雍正《广西通志》卷13、《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俱作“灵鹫”。
10.“全州”条“驿一:零凌”应改为“驿一:城南”。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35《地理志·广西一(下)》均在全州下记有零陵一驿,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关隘》均记当时全州下存在的为城南驿。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记载“城南驿,即清湘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关隘》记“城南驿,在全州北”,均未及零陵驿,今从之。
11.“龙胜厅”条“西南:大罗山”应改为“东南:大罗山”。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西南:大罗山”,《清国史》卷135《地理志·广西一(下)》、《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1《山川》、道光《龙胜厅志·山》中俱作“东南”,今从后者。
12.“平乐府”条“宣统三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应改为“光绪三十二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信都厅”条“光绪三十四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亦应改为“光绪三十二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平乐府”条下作“宣统三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而在“信都厅”条又言“光绪三十四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按民国《信都县志》第一编《地理·疆域沿革考》作“光绪三十二年改信都乡为信都厅。民国元年改厅为县”,今从其说。
13.“平乐县”条“水驿三:昭潭、昭平、龙门”,误。
按:光绪《平乐县志》卷2《驿递》只记载昭潭驿、广运驿,二驿下均记“今废”,至清末平乐县已无驿。
14.“富川县”条“钟山……通判驻焉,宣统元年废”应改为“钟山……通判驻焉,宣统二年废”。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宣统元年废”,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宣统朝内政类 553号 7447—135号《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广西巡抚魏景桐拟裁官缺由》:“前抚臣张鸣岐督同三司详加体察,将请柳州府通判,郁林州州判,布经历,按经历,各府经知事,各土州土县所设州同、州判、吏目、典史,龙胜厅之龙胜巡检等三十缺先行裁撤……自应随时察看办理,并查有平乐府钟山通判、浔州府木梓通判、太平恩顺道库大使、按察司司狱、桂林府司狱……应裁,以节糜费……朱批: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应以“宣统二年废”为妥。
15.“桂林府”条卷首“光绪三十二年,桂平梧郁兼管盐法道,徙驻梧州”应改为“光绪三十年,桂平梧兼管盐法道,徙驻梧州”。
按:《清德宗实录》光绪三十年正月壬午:“自梧州设洋关通商,以盐法道兼该关监督,应即饬该道移驻梧州,督率水师员弁。”《清史稿·地理志·广西》在“梧州府”条下亦记“三十年,由桂林移驻”。郁林州已于光绪十二年(1886)改隶左江道。
16.“镇边”条“三十一年改流官。通判驻辖曰小镇安厅”。
按:应断为“三十一年改流官通判驻辖,曰小镇安厅”。
17.“藤县”条“驿四:双兢、黄甲、金鸡、藤江”,误。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9 《关隘》“藤江驿”条下记载,“又双兢驿、金鸡驿、黄甲驿,俱久废”。同治《藤县志》卷6《建置志·公署》记藤县、双兢、金鸡、黄甲四驿都已废,藤县驿应即藤江驿。
18.“容县”条下“有自良墟、粉壁寨二巡司”应改为“有自良墟巡司”。
按:据光绪《容县志》卷7《建置志·公廨》“粉壁寨巡检司……今废”,至清末应只余自良墟巡检司。
19.“容县”条下“驿二:自良、绣江”,误。
按:据光绪《容县志》卷10《经政志·邮政》“县境旧于城东北七十里置自良驿,西三里置绣江驿,二驿久废”。
20.岑溪“洋罗隘水”应改为“罗洋隘水”。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所记“洋罗隘水”,据乾隆修民国重刊本《岑溪县志》所附《岑溪县新区乡地图》所绘,应为“罗洋隘”,位于县东南边境。
21.马平“驿二:雷塘、穿山”,误。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36《地理志·广西二》记雷塘、穿山二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3《关隘》只记雷唐驿,并言“今裁”。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也引“府志”,提到“二驿久废,穿山驿改巡检司”。乾隆《马平县志》卷2《驿站》言“县旧设雷塘、穿山二驿,顺治年间裁”。故此处不录二驿。
22.“怀远”条“驿一:在城”,误。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记有在城一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3《关隘》、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清国史》卷136《地理志·广西二》俱未记怀远县下有驿站。
23.“来宾”条“驿一:在城”,误。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记有来宾县在城一驿,《清国史》卷136《地理志·广西二》来宾县下有鼎城一驿,应为在城。《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3《关隘》下未记。按民国《来宾县志》下篇县之《政典四·兵防与驿传》“宣统元年秋,来宾县始设邮政司”,此时驿站当已废。
24.“象州”条“驿一:象台”,误。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36《地理志·广西二》记有象台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3《关隘》未记,查乾隆《大清一统志》卷357言象台驿“今废”,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亦引此言。
25.“庆远府”条“土州二”应改为“土州三”。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记为“土州二”,当未计东兰土州同,但其下沿革部分又将东兰土州单独列出,此处改为“土州三”。雍正《广西通志》卷六《沿革》记为“土州三”,是将东兰土州同算作一土州。
26.“宜山”条“水驿二:大曹、宜阳。马驿:德胜”,误。
按:《清国史》卷137《地理志·广西三》亦记有三驿,但《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关隘》未记。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5《经政二十五·邮政二》中引雍正《广西通志》言“宜阳驿……久废”,又引《县册》言大曹、德胜“已上二驿久废”,可见至嘉庆时,三驿已不存。
27.“河池州”条“金城江……右合秀水,经治南,伏而复出,东入宜山”应改为“金城江……右合秀水,东入宜山”。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山川》记“秀水,在河池州南一里,自州西南白崖有泉,自半岩挂下,形如匹练,东北流经州治南,又东流十余里,伏入髙山下,至六甲里复涌出,入金城江”。雍正《广西通志》卷16《山川》亦记“秀水,在州治前,东流绕十余里,伏高山下,至六甲里复涌出,合金城江”。《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金城江……右合秀水,经治南,伏而复出,东入宜山”,金城江主流并不经州治南,《清史稿》显将秀水的伏流与金城江混为一谈。
28.“东兰土州”条“东:十八鹤。东北:九曲”,误。
按:《清史稿》仍沿用雍正《广西通志》的错误记载。雍正《广西通志》卷16《山川》东兰土州下记“十八鹤山,在州东三十里。九曲山,在州东三十五里。”该书卷5《舆图》东兰土州图、光绪《广西通志辑要》所附庆远府图十东兰土州图均绘九曲山于城东,并标为九曲水之源,与《嘉庆重修一统志》、《清国史》卷137《地理志·广西三》所记源于东兰州南之九曲水不同。《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山川》“九曲山,在东兰州南八十里……又南十里有十八鹤山”,“九曲水,在东兰州南四十里,源出九曲山,绕银海池,下合乌泥江”,又记“银海池,在东兰州南八十里”,九曲水应是在州南由北向南流,即今过东兰县城之九曲河,东北流入红水河。《读史方舆纪要》卷109东兰州下记“又州西有九曲水,流经州南,合于隘洞江”,亦是指今九曲河。今东兰县南武篆镇西有银海洲。《嘉庆重修一统志》的记载当是正确的。
道光《庆远府志》卷1《地里疆图》“东兰土州地图”,仍将九曲山、银海池绘于东兰土州东北,是仍沿袭雍正《广西通志》之说,亦误。
29.“东兰州”条“左合平江”应改为“左合平细江”。
按:他史关于东兰州无“平江”,据雍正《广西通志》卷16《山川》“那地土州”下有“平细江,出翠灵山,合乌泥江”,《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山川》载“巴罗江,在那地州西南,源出巴罗山。又平细江,源出翠灵山,俱东南流入乌泥江”。此处当作“平细江”。
30.“南丹土州”条“劳村江自贵州荔波入州东北,东南流,右受金城江”应改为“劳村江自贵州荔波入州东北,东南流,入河池州为金城江”。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在宜山县又记“龙江上源曰劳村江”,《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山川》载“龙江……在河池州者别名金城江,以宋置金城州而名”,可见劳村江、龙江、金城江皆指一条河流。
31.“桂平”条“有南北河水汛”应改为“有北河水汛”。
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1《经政二十一·兵制五》记浔州协左营下有“北河汛”,《清史稿·地理志·广西》中的“南”应为衍字。
32.“平南”条“左受秦川河、白沙江自桂平东北流注之,东入藤县”。
按:应改为“左受秦川河。白沙江自桂平东北流注之,东入藤县”。
33.“平南”条“有大同乡、秦川乡二巡司,因明旧置”应改为“有大乌墟、秦川乡二巡司”。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0《关隘》记“大乌墟巡司,在平南县东南五十里。旧有大同乡巡司,在平南县东北八十里,本朝雍正十二年裁改”,可见大同乡巡司早已废。嘉庆《广西通志》卷124《关隘四》引“档册”亦记“大乌墟……雍正十二年设巡司”。
34.“平南”条“水驿:乌江”,误。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20《驿站》“乌江驿……顺治十六年裁”。
35.“贵县”条郁江“左纳思缴江”应改为“右纳思缴江”。
按:今武思江与思缴江均位于郁江右岸,今贵港市即清朝贵县东南。但是关于武思江与思缴江的位置史书有不同记载,雍正《广西通志》卷15《山川》“武思江,在县西六十里,自合浦来,流入于郁。思徼江,在县南三十里,源出兴业县,即西江下流,北入郁江”,言武思江在“县西”是不正确的,但是关于两江源头的记载无误。光绪《广西通志辑要》所附贵县图则据“县西”二字绘武思江于贵县西境、郁江左岸,及至民国欧阳卿所修《贵县志》贵县图亦沿袭之。光绪《广西通志辑要》所附贵县图、民国欧阳卿所修《贵县志》贵县境郁江及支流图中思缴江均位于江右,其位置是正确的,《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贵县”条下却言郁江“左纳思缴江”,实误。在民国欧阳卿所修《贵县志》贵县境郁江及支流图中,今武思江标为“怀江”。
民国《贵县志》卷1《地理·诸川》“马英江,一名黎村江,又名思缴江……发源于贵县兴业交界之葵山……经瓦塘入于郁江”,“怀江,又名武思江”。今贵港市南郁江右岸有瓦塘乡。
36.“贵县”条“水驿二:东津、香江”,误。
按:据嘉庆《广西通志》卷176《经政二十六·邮政三》、雍正《广西通志》卷20《驿站》所记,二驿久废。
37.“武宣”条“又东南,右受古豪江、武赖水,左受阴江、新江水,入桂平”应改为“又东南,左受新江,右受古豪江,左受阴江,右受武赖水,入桂平”。
按:《清史稿》所言各水次序有误。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5《山川》“新江,在县东,源出北乡小村,南流八十里,出口,入潭江;又东为阴江口,源出东乡大流村,南流百余里;又东为东乡江口,源出东乡里猺地,西南流经一百二十里,并入潭江”,则潭江左岸支流顺序应为新江、阴江、东乡江。嘉庆《武宣县志》卷3《山川》记“新江,在县东,源出北乡古远村……又东为阴江口,源出北乡木楼村……由旧县入潭江”。今古远在武宣县北,新江由古远至武宣县城东入潭江;阴江即今在旧县入潭江之河。
嘉庆《武宣县志》卷3《山川》记“古豪江,在县西南,源出县西二十里古豪里,东南(应为东北)流入潭江。又有武赖水……源出县西南六十里,东流合焉”,古豪江即今濠江;武赖水应即今武宣东南过桐岭镇境东北入江之河。
按今武宣地图,各河入江顺序为:左纳新江,右纳古豪江,左纳阴江,右纳武赖水。
38.“武宣”条“驿一:仙山”,误。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20《驿站》所记“仙山驿,在县西门外,明万历间裁”。
39.“隆安”条“右江……右受佛子溪、曲霞溪,经治北,东南流,绿绛水”应改为“右江……经治北,东南流,右受绿绛水、慕乌溪、桥峻溪”。
按:《清史稿》关于诸河入水顺序有误,据民国二年修《隆安县志》卷1《舆图·县境全图》及刘振西等修民国《隆安县志》卷3《地理考·水利》,右江应是在纳绿水江后再纳曲霞溪、佛子溪。且曲霞溪先注入慕乌溪,才入右江。绿绛水即绿水江。
刘振西等修民国《隆安县志》卷3《地理考·水利》“曲霞溪,源出同正,经马村……下游为慕乌溪,至那桐入大江”,即今东北流至那桐镇入右江之河;“佛子溪,源出同正……下游礼梁村……”,礼梁村今尚有,在曲霞溪东,可知佛子溪尚在曲霞溪东。据民国二年修《隆安县志》卷1《舆图·县境全图》,佛子溪同周边诸水相汇,下游为桥峻溪。
《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对支流的错误记载来源于光绪《广西舆地全图》“隆安县水道”条。
40.“隆安”条“左江镇左营分防汛驻城。西北有果化卡”,误。
按:民国二年修《隆安县志》卷4《建置考·兵防》只记有隆安在城一汛,并言“光绪二十九年裁隆安汛把总及汛兵一十二名”,并未记载果化卡汛。
41.“横州”条“水驿二:乌蛮、川门”,误。
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6《经政二十六·邮政三》,“川门”当为“州门”,且“二驿久废”。
42.“果化土州”条“右界归德,入隆安”应改为“左界归德,入隆安”。
按:右江东流,归德在果化东北右江北岸,也就是左江左侧,“右界”应为“左界”。
43.“永康州”条“康熙三十八年,陀陵县并入州”应改为“康熙二十八年,陀陵县并入州”。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8《沿革》“太平府”条“康熙二十八年陀陵县土官黄姓故,绝,省入永康州”。乾隆《大清一统志》卷365《太平府·古迹》记“陀陵废县……本朝康熙二十八年并入永康”,四库本《皇朝文献通考》卷288亦为“二十八年”,当为是。《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2《太平府·古迹》误为“三十八年”,《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永康州”下沿袭了这个错误。
44.“左州”条“驿一:驮林”,误。
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7《经政二十七·邮政三》引《州册》言“久废”。
45.“宁明州”条“康熙五十八年改流官”应改为“康熙六十年改流官”。
按:《清圣祖实录》卷292康熙六十年五月乙亥:“广西太平府思明土知州黄而芸贪残不法,已参革论绞,请改土归流,其所辖地方归并太平府知府管理……从之。”
46.万承土州“绿降水,一曰玉带水,出州西南玉屏山,经州署南,东北入隆安,注右江”,误。
按:其说源自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万承州水道”条:“绿降水,一名玉带水,一名连珠水,源出州西南玉屏山,东北流经州署南,合咘黎水,又东北右经新墟、平良墟、霸亚村,又东南入隆安县境。”而《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2《山川》则作“咘黎水……源从州西北来,历九潭,穿山而出,合玉带水。一名连珠水”、“绿降水,在万承州西南十里,源出州东南境,环绕州前,又西入养利州界,合通利江,亦名玉带水”,和《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所言完全不同。《清国史》卷145《地理志·广西十一》“万承土州”条下采用《一统志》说法,并在“养利州”下言“州前江,上流即玉带水”。今据广西省地图,清朝万承州一地有二水,一水源自州治东,伏流而出,绕城西南流,入养利州界,当为《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2《山川》所记之咘黎水,南流合绿降水;一水亦源自州东,东北流,入隆安境,应即《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万承州水道”条所谓入隆安之绿降水。按南宁府隆安县下有绿水江,即龙床江上游,源自万承州,北流入右江,《清史稿·地理志·广西》、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万承州水道”条当将其与绿降水混为一谈。
平良墟今名平良。
47.“镇远土州”条“磨水出东南,入结安”应改为“岩磨水出东南,入结安”。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5《山川》、光绪《广西通志辑要》所附镇远土州图俱做“岩磨水”。
48.“思陵土州”条“角硬山,角硬水所出,东流,右受板邦隘、叫荒隘二水,又东北,折西,经东陵山南麓,又西南,经州署南,入越南”,误。
按:其说源自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书中“宁明州水道”条详细记为“角硬水,源出州南角硬山,东南流,至那驮村北,受板邦隘小水,又东南迁东北,经北佩村东,受叫荒隘小水……北流……屈而西……至东陵山南麓,又西南经思陵州署东……至隘店隘与越南境”。流向及支流参考光绪《广西舆地全图》所附地图。光绪《广西舆地全图》是清末的测绘地图,但所绘思陵土州的河道与今地图差距较大。今地图上思陵水出桐棉乡南,东北流,折而西流,过思陵南,折而西北流,入派连河(即清代的交趾河),其源头尚在板邦东(即清朝板邦隘东)。
雍正《广西通志》卷15《山川》“淰削水,在州治前,流入思州界。角硬水,源出角硬山,北流三十里与淰削水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2《山川》“淰削水,在思陵土州东二十二里,源出那河隘。又角硬水,在州南,源出角硬山,北流二十里与淰削水合”。按那河隘在角硬山东南,今地图上过那河(即清代那河隘)的水道西南流入越南。
49.“迁江”条“经县东,北流入来宾”,断句有误,应为“经县东北,流入来宾”。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5《山川》记“北三江,在迁江县东北五十里,有二源,合流东南下”,即今来宾县青水河,应是东南流入来宾。
50.“迁江”条“北四墟,西洛洞有汛”,将“北”断为方位,“四墟”断为地名,误,应以“北泗墟”为地名。
按:光绪《迁江县志》卷1 《建置·廨署》、民国《迁江县志》第三编《政治·廨署》记为“北泗汛”。
51.“万承土州”条“西南:云门、紫洞”应改为“西南:云门紫洞”。
按:雍正《太平府志》卷8《山川》,嘉庆《广西通志》卷106《山川十三·山十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2《山川》均记为“云门紫洞”。
52.“上林”条“驿一:思陇”,误。
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5《经政二十五·邮政二》引《县册》记“思陇驿,久废”。
53.“宾州”条“驿二:在城、清水”,误。
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5《经政二十五·邮政二》引《县册》记清水驿“驿久裁”,嘉庆《广西通志》也未提到宾州在城一驿,应是也早已被废除。
54.“定罗土司”条“架溪出旧城土司,东南流”应改为“架溪出旧城土司,东北流”。
按:架溪是由旧城土司界东流入定罗,后折而东北流,《清国史》卷140《地理志·广西六》即言“架溪自旧城流入,折而东北……”。
55.“镇安府”条“十年,思恩府属之奉议土州,改设流官州判,又南宁府属之下雷土州并来属”应改为“七年,思恩府属之奉议土州,改设流官州判,来属。十年,南宁府属之下雷土州来属”。
按:《清国史》卷144《地理志·广西十》记“雍正七年……又改思恩府所属之奉议土州为流官,设州判……均来属”。《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3《建置沿革》作七年;雍正《广西通志》中既有七年之说,又有十年之说;光绪《镇安府志》卷2《沿革表》采用十年之说。据《清世宗实录》卷86雍正七年九月戊子“改广西思恩县(应为府)属之镇安土府为流府,设知府一员,裁原设通判缺,留知事一员,管辖归顺、上映、都康、向武、小镇安五土属、奉议州一州”的记载,以及雍正《广西通志》卷113《艺文》所录雍正七年鄂尔泰《镇安升流府疏》,奉议州当在镇安升流府之时改隶。
《清世宗实录》卷122雍正十年八月丁巳:“改广西右江道原辖之镇安府归左江道管辖,南宁府原辖之湖润寨及下雷土州,俱归镇安府管辖。”
56.“泗城府”条“顺治初,为泗城土府。十五年为府”应改为“顺治初,为泗城土州。十五年为府”。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6《沿革》“本朝统一区宇,广西郡邑初皆仍旧,顺治十五年泗城土官岑继禄以从征镇黔功升为军民府”,则在顺治初应依明旧为泗城直隶州。《清国史》卷138《地理志·广西四》亦作“国初因明制为泗城土州,顺治十五年升为府,寻改为泗城军民府,属思恩府”。《清会典事例》卷32顺治十四年记:“升广西泗城州为军民府,改设土知府一人”。
57.“泗城府”条“乾隆五年,置凌云县为府治”应改为“乾隆三年,置凌云县为府治”。
按:《清会典事例》卷153乾隆三年记“改理苗同知所驻为凌云县(附郭)隶泗城府,设天保县(附县),隶镇安府”。《清高宗实录》卷81乾隆三年十一月己巳亦记“广西泗城,镇安二府,应各添设附郭知县一员……其泗城府原设同知……请裁汰,驻扎夫峨之泗城府经历撤回府治,改设县丞一员。……命泗城县名曰凌云,镇安县名曰天保”。设凌云县当在乾隆三年(1738)。《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6《建置沿革》即作“乾隆三年裁同知,置凌云县”。
58.“西林”条“驮门江”应改为“驮闷江”。
按:《清国史》卷138《地理志·广西四》、《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6《山川》、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均为“驮闷江”,今从之。
59.“北流”条“东北:句漏山,山脉自越南来,东入广东境,郁江南岸一大系也,东会灵山”,误以灵山为地名,其断句有误,“东会灵山”应作单独一句“东:会灵山”。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4《山川》、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等均作“会灵台山”。
60.“归顺直隶州”条“龙潭水出城东北里许,南流经治东”应改为“龙潭水出城西北里许,南流经治东”。
按:道光《归顺直隶州志》卷2《地舆·山川》“龙潭水,城西北五里,源自山下……绕州而南”。
61.“上思直隶厅”条“平弄隘、平寨隘二水合会迁隆峒、板蒙隘水北流注之,西北入迁隆”应为“平弄隘、平寨隘二水合,会迁隆峒板蒙隘水,北流注之,西北入迁隆”。
按:据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上思直隶厅水道”条记载流向与各支流情况及所附地图,《清史稿》断句有误。
62.“百色直隶厅”条记磺桑河与隆溪二河“并注右江”,误。隆溪所注为红水江。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记“隆溪,源出隆里山,东流注于红水河”,《清国史》卷147《地理志·广西十三》也记隆溪“自凌云流入厅东北境,东南流经岜律墟,又南入思隆界,注红水河”,查光绪《百色厅志》百色厅图及百色厅城厢附近图中隆溪位置,应即为过今巴马县西、田东县北的灵岐河,确为注入红水江,《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的记载有误。磺桑河即今磺桑江,光绪《百色厅志》百色厅图及百色厅城厢附近图中绘,与磺桑河相汇入右江的当为练溪,即今百东河。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田州土州下记“练溪,源出武龙山,绕州治西北注于右江”。
63.“恩阳州判”条“厅西南水程七十里”应改为“厅东南”。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47《地理志·广西十三》作“厅西南”,应是指州判在清末准备迁而实未迁之禄丰墟。查二书关于恩阳州判的山川等记载,实以位于百色厅治东南的原阳万州判署为恩阳州判署,并不是朝廷所令为州判署的位于百色厅治西的禄丰墟,故此处仍应用阳万州判署的方位:“东南”。光绪《百色厅志》恩阳分州全图说:“恩阳州判定议设置于禄丰墟累岁,迄未举行,仍以土司故署为治所”。
64.“上林土县”条“小溪水出旧城南流”。
按:应断为“小溪水,出旧城,南流”。
65.“茗盈土州”条“通利江自都康东流入州,西北,左受……”。
按:应断为“通利江自都康东流入州西北,左受……”。
《清史稿·地理志》专题校正之二——分防佐贰、首领官项注191
胡 恒
《地理志》是新修《清史》典志项目之一。要编纂一部充分吸收现有研究成果、代表新世纪研究水平的《清史·地理志》,必须对清代有关地理沿革的文献进行系统的梳理。《清史稿·地理志》虽成于众手,成书仓促,质量难尽人意注192,但毕竟对有清一代的地理资料作了整理、排比,采辑宏富,兼征集地方咨送材料,至今仍是研治清史必备的参考书之一,故对其进行注释、疏通、校正仍具有学术意义。台北“国史馆”集众人之力所编《清史稿校注》一书,对“关于清史稿之取材、撰写、印校等方面,有待检校、查考、补注、订正之处”进行校注,仅“地理志”部分就出注3124处注193,嘉惠学林不浅。《清史稿订误》及其他一系列考史札记,或针对整部“地理志”注194,或集中于某一省区注195,或聚焦某一具体专题注196,甚至只是一处地名注197,对所涉政区沿革、地名用字、等第缺分、经纬度值作出大量精详的考订,使《清史稿》得到相当程度的修订和完善,但其中仍存在较多疏误亟待校正,尤其是关于分防佐贰、首领、杂职官的记述,因官职卑微,少人关注,前人考订多未寓目。笔者曾对其中的巡检司项作过专题校正,校得111条。注198今接续前作,对佐贰、首领官项作一系统校正,共得33处,依其致误缘由略分为五类,另指陈点校本标点失误2处,以裨学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