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日〕室永芳三:「五代における租庸使の成立とその性格」,『東洋學報』第53卷第3、4号合刊,1971,頁46~75。
[36] 〔日〕室永芳三:「五代節度使府の糧料使について」,『東方學』第21辑,1961;「五代の北面転運使について」,『史渊』第89号,1962,頁97~118。
[37] 吴丽娱:《论唐代财政三司的形成发展及其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1期,第169~204页。
[38]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第145~229页。
[39] 董恩林:《五代中央财政体制考述》,《湖北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第57~62页。
[40] 郑学檬:《五代十国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第138~142页。
[41] 李军:《五代三司使考述》,《人文杂志》2003年第5期,第126~132页。
[42] 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第137~145页。
[43] 陈明光:《五代财政中枢管理体制演变考论》,《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3期,第101~136页。
[44] 杨倩描:《唐宋时期的三司体制述论》,第110~111页。
[45] 谢婷:《北宋前期三司组织机构和长官出身研究》,第8~16页。
[46]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第591~594页。
[47]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15~24页。
[48] 杨倩描:《从“系省钱物”的演变看宋代国家正常预算的基本模式》,《河北学刊》1988年第4期,第83~88页。
[49] 据杨氏所述:“宋代的国家预算,其体系和结构都是异常复杂的。既有御前钱物,又有朝廷钱物,还有户部(或三司)钱物。前两者是国家的特别预算,后者才是国家的正常预算,即宋人所谓‘经费’者也。对于国家正常预算范围的收支钱物,宋人称之为‘系省钱物’。因此,它的演变过程也就基本上反映出了宋代国家正常预算的基本模式。”见《从“系省钱物”的演变看宋代国家正常预算的基本模式》,第83页。
[50] 黄亚娟:《北宋三司使研究》,第16~17页。
[51]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22页。
[52]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第637~676页。
[53] 陈扬:《北宋帐籍与会计录制度浅析》,《甘肃理论学刊》2012第1期,第152~156页。
[54] 高磊:《宋代〈会计录〉研究》,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第8~22、41~49页。
[55]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20~21页。
[56] 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1995,第127~128页。
[57] 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1,第134~136页;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第405~420页。
[58] 黄纯艳:《宋代茶法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第12~98页。
[59] 李伟国:《论北宋的提举诸司库务司》,原载《中国史研究》1986年3期,收入氏著《宋代财政和文献考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第43~61页。
[60] 杨芳:《宋代仓廪制度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第94~98页。
[61] 〔日〕衣川强:《宋代文官俸给制度》,郑梁生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王燕萍:《宋代官员俸禄支给手续新探》,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张亦冰:《宋代官员俸赏勘给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62] 郭艳:《宋代物质赏赐研究》,河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第34~37页。
[63] 安国楼:《论北宋三司的财会管理》,收入张德宗主编《河南大学研究生论丛》第二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第131~138页。
[64] 汪圣铎:《宋代财政史》,第649~654页。另参氏著《宋粮料院考》,《文史》2005年第一辑,第185~200页。
[65] 肖建新:《宋代审计机构的演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第112~126页。
[66] 肖建新:《宋代审计三论》,《史学月刊》2002年第1期,第39~47页。
[67] 方宝璋:《宋代审计机构若干史实之考证——兼与肖建新先生商榷》,《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1期,第85~95页。
[68] 方宝璋:《宋代财经监督研究》,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第26~28页。
[69] 〔日〕吉冈义信:《宋代黄河史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13,第154~174页。郭志安:《北宋黄河中下游治理若干问题研究》,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第83~84页。
[70] 史继刚:《宋代军用物资保障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第148~200页。
[71] 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419~431页。
[72] 程民生:《论北宋财政的特点与积贫假象》,《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第27~40页。冀小斌:《北宋积贫新解——试论“国用不足”与王安石新法之争》,收入周质平、〔美〕Willard J.Peterson主编《国史浮海开新录——余英时教授荣退论文集》,联经出版公司,2002,第283~300页。
[73] 〔日〕周藤吉之:「北宋における三司の興廃」,頁39~65。
[74] 杨倩描:《唐宋时期的三司体制述论》,第114页。
[75]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第584~589页。
[76]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7~11页。
[77] 谢婷:《北宋前期三司组织机构和长官出身研究》,第17~27页。
[78] 〔日〕周藤吉之:「北宋の三司の性格」,頁83~111。
[79] Robert Hartwell,Financial Expertise,Examinations,and the Formulation of Economic Policy in Northern Sung China,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71(2),pp.281-314.
[80] Robert Hartwell,Financial Expertise,Examinations,and the Formulation of Economic Policy in Northern Sung China,pp.288-289.
[81] 葛绍欧:《北宋之三司使》,第113~135页。
[82] 杨倩描:《唐宋时期的三司体制述论》,第113~114页。
[83] 黄亚娟:《北宋三司使研究》,第21~27页。
[84] 范学辉:《三司使与宋初政治》,第19~50页。
[85] 谢婷:《北宋前期三司组织机构和长官出身研究》,第30~44页。
[86] 张小平:《陈恕年谱》,第3~10页。
[87] 〔日〕池泽滋子:《丁谓研究》,巴蜀书社,1998,第23~43页。
[88] 〔日〕室永芳三:「五代三司将軍の名称と性格について」,『长大史学』第8辑,1964,頁57~65。
[89] 〔日〕周藤吉之:「北宋の三司の性格」,頁111~139。
[90] 杨倩描:《唐宋时期的三司体制述论》,第114~115页。
[91]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54~65页。
[92] 梅原郁:「宋代の内蔵と左蔵—君主独裁制の財庫」,『東方学报』第42卷,1971,頁127~175。李伟国:《论宋代内库的地位和作用》,原载《宋辽金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收入氏著《宋代财政与文献考论》,第1~43页。朱鸿:《北宋内库的财政管理述论》,《西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第69~74页。董春林:《财政与皇权的互动——北宋内藏库运作机制之演变》,《贵州文史丛刊》2010年第2期,第40~44页。
[93] 裴海燕:《北宋宦官参预经济活动述略》,《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第52~56页。
[94] 丁义珏:《北宋前期的宦官——立足制度史的考察》,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第42~55页。
[95] 周曲洋:《北宋禁中须索的制度化及其流变》,中国宋史研究会第16届年会会议论文,杭州,2014。
[96]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第65页。
[97] 漆侠:《王安石变法》,收入《漆侠全集》第二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第88页。汪圣铎:《两宋财政史》,第72~74页。葛金芳、金强:《北宋制置三司条例司考述》,《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第41~43页。王晓斌:《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熙丰变法时期的司农寺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第1~27页。
[98] 王曾瑜:《北宋的司农寺》,原载邓广铭、漆侠等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八七年年会编刊》,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收入氏著《涓埃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第41~71页。
[99] 王曾瑜:《北宋的司农寺》,第43页。王晓斌:《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熙丰变法时期的司农寺研究》,第1页。
[100] 〔日〕周藤吉之:「北宋における三司の興廃」,頁65~71。
[101] 郑寿彭:《宋代三司之研究》(三),第425~426页。
[102] 〔日〕小林隆道:「北宋前半期における財政文書管理—三司火災による文書焼失とその復旧過程の考察から—」,收入氏著『宋代中国の地方統治と情報伝達』,早稻田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頁167~190。
[103] 〔日〕小林隆道:「北宋期における路の行政化—元豊帳法成立を中心に—」,收入氏著『宋代中国の地方統治と情報伝達』,頁191~224。
[104] 古丽巍:《宋神宗元丰之政的形成及展开》,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第34~38页。
[105] 关于司马光熙宁二年与元祐间关于三司的不同议论及背景分析,参傅礼白《北宋三司使的性质与相权问题》,第85页。
[106] 李立:《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方法论批判》,收入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商务印书馆,2004,第23页。
[10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淳化二年九月庚子”条(中华书局,2004,第721页):“以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王化基为御史中丞。化基尝慕范滂揽辔澄清之志,献澄清略,言五事。其一复尚书省,曰:……方今省曹之名,未称朝廷之盛。夫三司使额,乃近代权制,判官、推官、勾院、开折、磨勘、凭由、理欠、孔目、勾押、前行、后行,皆州郡官司吏局之名也。”
[108] 〔日〕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刘静贞、李今芸译,稻禾出版社,1994,第2页。
[109] 〔日〕平田茂树:《宋代政治史研究的新的可能性》,吕明剑译,〔日〕平田茂树、〔日〕远藤隆俊、〔日〕冈元司编《宋代社会的空间与交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第23~24页。
[110] 〔法〕蓝克利:《礼仪、空间与财政活动》,顾良译,《法国汉学》第三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第129~163页。
书评
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
李鸿宾
由上、下两篇构成的《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其中有9篇论文)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是陆扬教授在其论文基础上新推出的学术专著。这里边浸透的中心主题,就是在唐后期尤其晚唐五代军人弄权干政的“雄武”之风气弥漫朝廷上下(乃至全社会)的场域中,以文人、文官作为表征的“文”的气象,始终在那个纷争复杂的政治争衡中占据一个位置。它的意义就体现在传统政治领域中的文武之道,在唐朝后期至北宋建国的王朝演变过程中,当军将通过武力决定朝廷的政治走向之时,文官——特别是他们代表的“文气”,如何保持其气象并最终衍化成为“文治”昌盛的宋代中国。[1]那么,这部作品里边具体都谈了什么问题呢?
一
第一篇《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文,是作者企图揭示与唐前期政治严整规范但却单一呆板迥然有别的充满变数,然而令人遐想无限的后期政治运作的特征和趋向所做的尝试。他以西川刘辟和浙西李锜两个节度使的叛乱为案例,重点剖析宪宗朝廷的政治特点。前者表现的是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死后,围绕节度副使刘辟自署节镇而引起的朝廷派兵征讨的事件。作者从文人受韦皋的重视以及刘本人之文采、才干的兼具引致双方长期合作形成的密切关系入手,论证了刘之接替韦系后者生前之意愿的诸多隐而不彰的因缘,借以推测刘自属行为产生的“合理性”。但随后刘意在强化自身威势而对东川的出兵,却加剧了他与朝廷的矛盾。他的这个举动虽属后期节度使擅权的惯性行为,但他却误判了形势:新皇帝宪宗并非德宗那样姑息藩镇,相反,他要重新建立朝廷政治的新规范,即节度使的任命权完全归于朝廷的掌控!当刘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双方的冲突已不可避免,结局如人所知:叛乱被官军剪平。
浙西李锜与朝廷的对抗事件尾随西川之后,展现的同是宪宗为施行其新政规范而采取的雷厉风行的行动。如同韦皋长期经营剑南一样,李盘踞浙西亦历久弥长,该地所处的经济优势为他的盘踞提供了条件,但削弱了朝廷的财政命脉。宪宗新政的出现对这种局面形成的空前压力,迫使李采取措施予以应对。然而致使事态不可收拾的,则是他在入朝参拜的问题上表现出的三心二意,这触动了朝廷的底线,李随之就擒于朝廷军队的征服之中。[2]
对这两桩引起学界重视的节镇抗命的事件,以往的研究多将它们置放在藩镇叛乱中央的套路之中,渗透的是二者对立的思考逻辑。但在作者看来,这种思路将后期社会那种特定空间和时间中出现的中央与藩镇之间复杂多变的关系用单一而静止的线性框架限定,丧失了隐含在其中的具体而个性化的要素。他撰写此文的目的就是要突破这样的框架,揭示两次事件对元和政治产生的影响与后期唐廷、藩镇之间不断变化的复杂关系的诸多面向。他认为,两次事件昭示的宪宗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除了军力压制这一手段之外,更重要的则是确立藩镇效忠于朝廷标准的新规则,即在藩镇内部的更替之时是否无条件接受朝廷指定的人选成为首要条件,而其他的种种标准和规范则被剔除掉了。
第二篇《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是时隔十余年之后作者对刘辟事件的再次思考。引起思考的动力源自与此关联密切的墓志资料的出现。如果说上文是通过剖析宪宗朝廷解决刘辟事件以破除学界有关唐后期藩镇与中央关系的刻板认识,重新阐释元和新格局的出现及宪宗确立新权威的话,这一增补论文的价值则体现在采用《薛丹墓志》、《李饶墓志》(薛、李二人系夫妇)和《韦羽墓志》、《张氏墓志》等新公布的资料,就朝廷征服刘辟过程中若干晦暗不明的细节进行的辨正。譬如薛丹夫妇二人的志文与西川事件有关的情节,即薛丹从徐州幕府辞职后代表朝廷转向西川、充任高崇文幕僚长的过程,旨在揭示二人同在对付叛乱中出现的薛的“文”与高的“武”之颉颃实乃8、9世纪交替之时朝廷文武风气隔阂的映现。《韦羽墓志》反映的是基层官员奔波于京畿和地方藩府,又在刘辟叛乱爆发之后因焦虑而自杀的悲凉世相。《张氏墓志》的主人系宦官之养女,其子宋重晏作为宦官俱文珍的副手前往蜀地处置刘辟乱后发挥的关键性作用等,进一步证实作者前文的诸多推测,这无疑既丰富了事件背后隐藏的社会现象,也扩展了历史的想象。
第三篇《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作者以宪宗当政时的两位宦官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从墓志与传世文献结合的角度考察二人在9世纪初叶参与朝廷政治活动的具体细节,试图揭示作为服侍宫闱内务的宦官参与朝政的合法性依据。作者认为,此时的宦官机构虽经历了一个日益庞杂似无规则的阶段,但实际上所走的却是遵循某种规则的官僚化道路,这使他们具备了接近外朝官的特征。这一时期宦官体制化无疑是唐朝整体政治文化转型的反映,如果没有翰林学士到宰相升迁模式的定型化或中枢决策新程序的出现,很难想象梁守谦、刘弘规的职务与政治作为会受到如此的瞩目并呈现出支配朝廷动向的制度化趋势。梁、刘主政的意义就在于,他们的活动并不因皇帝个人的偏好而受影响,代表的是体制化的皇权运作形式,其利益也与体制化的皇权、制度化的内廷权力联系在一起,并内化于唐廷中枢体制结构性的转型之中了。[3]
作者如此论述的目的,亦在回应他撰写博士论文时的思考。那个时候他就意识到,作为个人的皇帝与作为制度(或职位)的皇帝之间的差别应当辨明。正是在面对来自各方的挑战和重重危机之时,以唐德宗和唐宪宗为代表的君主认识到单凭中央传达的权威已不再足以产生有影响力的效果,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权威体制予以弥补,这就是制度化皇权的新政治,它以内廷的权力与外朝官僚之间的平行运作并由皇帝维系为标志。内廷的权力机构无论是内诸司使还是学士院,它们代表的是制度化皇权而非皇帝的私人意志,德宗顺着此路改制,宪宗多有纠正,内外廷的权势趋于均衡,于是,一种新型的君主独裁和伴随其体制出现的制度化的宦官权威便出现了。制度化的宦官系统亦引致两个结果:一是避免了因皇帝个人宠信而骤然掌控朝野大权的权阉干政,二是作为皇帝权威体现的宦官机构具有了政治正当性及其强烈的群体意识。
第四篇《论冯道的生涯——兼论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边缘与核心》一文,是从河北尤其幽州中唐以后的环境与士人的形态入手,考察8世纪后期至10世纪初叶该地区的文士与唐朝主流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而揭示后期主流文化中核心与边缘的交集所在。该文的价值体现在作为某种结局的五代对了解此前(唐后期)历史的重要意义,即一种历史事物的潜在力量通常是历经一个巨变的时代才得以爆发出来,包括清流文化在内的晚唐社会诸多现象到了五代才能让人看到它深刻的影响。这个时代不仅上承晚唐,下连北宋,更将唐代文化整合重组并建立了新的范式,冯道就是这种矛盾共同体的产物。
他出仕的背后,展现的与长安朝廷颉颃不逊的河北浸透的主流文化之要素,表明它与朝廷的隔阂冲突与其说是文武价值观的对立,不如说是长安的清流文化与幽州传统和风俗习性的冲突。冯道以词章才能出仕,在因应词科进士崛起的文学官僚世家主流文化的同时,代表的是那些家世并非显赫的本地文儒群体占据朝廷权位的发展趋向。如果说晚唐的主流政治文化尚且保有排他性的话,那么五代同样的文化则更多展现出其包容和灵活的一面,冯道个案的价值就在于这位幽州边缘的文辞儒吏通过词章才干被吸纳进入朝廷中枢、步入主流文化阵营的脚步,彰显的是中央的清流与地方的文儒两种文化的交接。
第五篇是《唐代的清流文化——一个现象的概述》。作者采用文献的细腻解读和复杂脉络宏观把握的手法,对唐后期至五代十国的清流文化及其政治影响做了透彻的解释。所谓“清流文化”是指被“清流”这个特殊群体所认同的一种政治文化价值系统和实践活动。它形成于8世纪中叶,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成为唐代政治文化的主流,影响了社会上层的心态和价值观,左右了朝廷政治集团的用人抉择。清流群体不是单纯的政治集团,也不只是社会或文化群体,而是以某些方式融合在一起形成的群体。这促使作者以此为核心,把社会史、政治史与唐代社会特定的政治文化的想象进行联系,去考察中晚唐政治和社会变迁的历史面貌。作者认为,以文学官僚家族为特征的清流群体之所以出现在中晚唐,是多种条件交织发酵的结果。“清”的标准在南北朝晚期开始逐渐从门第转为文学才能,“文”因此被提升至崇高的地位,而唐采纳政治地位决定身份的标准亦导致当官成为精英奋斗的目标,“文”遂与皇权政治结合,清流成员之地位遽尔上升。在这种情况下,进士词科为代表的科举亦从单纯的人才选拔蜕变为对既有社会精英身份加以认可,清流家族之出现和延续,遂为常态。
与唐廷对全国控制力缩减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后期大明宫的政治文化却超越了宫廷范围影响到了全国;清流群体的成员在世变中保持其地位的同时,通过朝廷委派文官的方式亦发挥了支配藩镇的作用。该群体的成员多来自科举仕宦成功的文学宦族,亦构成了朝廷词臣清官职位的主流。如此看来,唐后期至五代的清流世风对当时政治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实在超出人们的预想。以武力支撑的霸权博弈之所以凸显那个时段,应当是出于北宋有关前朝历史文本的书写对那复杂局面多样化特性而做的刻意选择和价值观上远离五代政治的主观性定夺。作者认为,五代的士人受到的待遇虽不如晚唐承平之时,但清流文化的势力并未有实质性减弱,相反,其价值系统及依托的制度、人员、社会想象都沉稳而有序地在五代十国的政权中成长,并确保了社会上层文武两种力量的均衡,这为北宋初年政治文化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六篇《上官婉儿和她的制作者》一文,作者利用新出的墓志结合文献对武后、中宗时期宫廷政治的女性上官婉儿的事迹书写及其反映的政治特点进行剖析,旨在解释唐前期政治和文化理念与实践的特点,把握她在唐代历史中的意义。该文具体回应以下两个问题:上官婉儿代表的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文治传统?她的这种代表性是如何获得的?
作者认为,以昭容之地位和名声而论,上官婉儿墓志的文笔撰述过于平庸,且无撰者名号,显非出于名士之手。但墓志低调而稳妥的叙述,将她描述为一个有先见之明却又被动接受政治命运的无辜者形象,则与那个时代的政治伦理颇为合拍,这种“政治正确”的手法既能博取朝野的同情,又能将她从女性参政的恶名中剥离出来,这应当是墓志描述的初衷。然而随后张说撰写的《昭容上官氏(神道)碑铭》和《中宗上官昭容集序》则开启了对她高调的褒扬,其目的则是通过她而宣扬以“文”为核心的新统治理念并对这种理念未来的发展寄予希望。正是在这个层面上,上官婉儿墓志的出土为人们更精确地考察唐朝“文”为中心的政治文化提供了一个参考。墓志的刻写、张悦对她的评论,均表明在构建唐朝政治“斯文”传统的过程中曾经历过那么一段“上官婉儿的时刻”。[4]这个时刻是武则天政治开启以后,伴随太平公主、李隆基等人的政治斗争而体现出来的。这是一种以宫廷为核心的文化政治模式,上官婉儿是武后以“文”为核心的政治文化的实践者和兑现者,这种文治模式到了开元时期以更为制度化的方式得以积淀并转型,从而产生出了依赖于皇权又相对独立的政治文化精英群体。上官婉儿就是这个群体的一个构成,张说的序文对她地位的确立起到了如作者所称的“醍醐灌顶”的作用。[5]
第七篇《论唐五代社会与政治中的词臣与词臣家族——以新出石刻资料为例》是作者阅读正史、笔记与唐人诗文等资料并结合墓志进行研究的另一成果。该文选取6方墓志(含括孙行、徐齐聃、韦承庆、窦华、杨收、卢文度)作案例,具体讨论词臣家族及其文化在晚唐五代语境中的呈现和对政治文化产生的影响。作者之所以选择词臣,是将他们看作那个时代政治文化的代表与核心价值的体现。他分三个时段对后期词臣呈现的政治文化新气象做了分析,指出徐氏家族和韦氏家族反映的只是当时的个性化倾向,他们的成功尚未得到社会舆论和人们心态以及与之对应的政治结构的充分支持;而后一阶段的杨收、卢文度则是“文”作为精英的普遍追求之时代的受益者,他们的事迹展现出后期清流家庭不断涌现的一般性特征。
第八篇《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一文,是对罗新、叶炜编撰《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一书的评论,进而论述墓志作为资料的史学价值和意义。鉴于以往利用墓志的多数研究聚焦于对文献记载进行所谓金石学研究的拾遗补阙——诸如人物的生平行迹、行政制度、历史事件的年代、地点等史实的考订,作者对《疏证》在承续其传统的同时将史料考辨提升至史学层面做全方位分析的观念表示认可,强调这种方法重在对墓志书写背后含义的揭示,即“透过文字去探寻在历史记录中消失的那些片段往往更富有挑战性。也就是说,墓志的研究者更应该注重了解哪些方面是墓志没有直接告诉我们,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某种线索去追寻”[6]的东西。这意味着,对墓志的考察不能仅满足于历史信息的追寻之上,重要的是将它看作一个整体,从中捕捉墓志书写人究竟要传递什么信息、它要表达什么意图。要做到这些,对文献史籍精确地理解和把握是其基础,在此之上亦需要发挥研究者的想象力。作者在书中不止一处提及“想象力”,意在指出研究者超脱现世环境的窠臼步入当时的状态和场景中与研究对象互动,更有“切身的体会”,这与陈寅恪“了解之同情”有异曲同工之妙。[7]
二
最后一篇《西方唐史研究概观》,是对英语为主的西方“二战”后有关唐史研究状况的介绍,与全文的主旨路径不一,此处省略。通过前述8文,我对陆扬治学的特点之认识有如下几个层面。
第一,如上所述,该书是以论文的形式展现的作者研究的内容,说是一部论文集并非虚言。在大陆学界目前的场景下,人们过分地追求整体形式的“著作”而轻视论文集,迫使作者原本论文的“合辑”被镶嵌在著作的“窠臼”之内。如此的选择烘托出了“形式”压过“内容”的强制,但就如何将文本背后藏匿的历史“真相”作为问题予以具体而清晰地揭示并阐释的手段而言,我更欣赏以论文为形式展开的专题性的研究成果。揆诸国内外同道,由论文始,至著作终,正体现出作者研讨问题思路的递进与深化:由具体到一般、由个案到结局,这是学术研究进路内涵逻辑的呈现。[8]
第二,更重要的则是单篇论文的背后隐藏着作者对唐朝后期整体认识的思路,如《序论》所说,他关注的是两个相互依托的问题,一是皇帝权威的特殊性对唐代政治秩序产生的影响;二是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的构成。前者反映的是皇帝作为朝廷权力的主宰者一职在后期政治纵横中的变化,特别是担任皇帝职位之个人特性、能力与这个职位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唐至五代演替中新兴的政治文化精英群体及其在变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一句话,作者着重的两个层面均系主宰王朝国家运作的政治核心或统治精英集团:皇帝与官员。在一个由皇帝统治的王朝国家的框架内,这个集团代表着那个时代王朝运作的核心,作者之关注不但契合了学界有关中国传统王朝研究的重心,也从另一个面向进一步强化了追寻王朝本质的特点所在。这两个问题又依托于作者倾注心力讨论的两条线索:一条是8~10世纪王朝权力结构发生的变化;另一条则是南北朝至五代时期的“文”的要素与政治之间的关联。
前一条线索研究的内容,集中反映在宪宗朝廷在对西川、浙西事件处理上强化中央权威的两篇论文中。对以宪宗为核心的唐后期政治史的解释,是他关注的焦点,这与他博士学位论文的思考关系密切。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宪宗时代的政治文化做观察,就在于唐前期的历史记述被官方严格控制,呈现出来的面貌单一而刻板,留给人们理解的空间亦荡然无存;而后期的资料虽凌乱不整,但它的多样和丰富却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思考场所,“后期的特殊情况使人物与事件的复杂性能在各种书写中得到更多的呈现,也更能使人看到历史的种种潜流如何在回环激荡中冲出峡口,酿成巨浪”[9]。另一个引起他兴趣的因素是后期的朝廷政治生命力之强超出预料,他也难以接受以往的论述方式。在那种论述中,后期的朝廷似乎总是奔命于杂乱无章地处理它与藩镇之间的关系而不能自拔;朝廷的被动、无奈乃至无能,成为人们解释后期政治一种惯常的话语。然而文字书写背后隐藏的宪宗时期的那种政治演变与发展的具体历程所呈现出来的情境,却使他意识到:如果采取政治史、制度史的既有理路去探寻元和时代朝廷到地方的官制、军事和财政等方面变化的脉络,尤其是朝廷的政治、中央与藩镇的关系等等,仅仅停留在对书写的辨析和现象的简单实证,不但不能揭示历史的丰富图景,也难以获得深度的认知,甚至会陷入理解的偏差。为避免这种倾向,作者在对书写文献中相关史实严格考辨的同时,尤其注意潜藏在书写中的修辞和话外之音、书写者与书写之间的关系并做系统而批判性的解读,即透过书写去体悟背后隐藏的全局性面貌。如上所述,他对这期间朝廷与西川、浙西双方关系的史事进行的考索和辨正,的确充实和弥补了诸多细节,但他追求的则是这些问题和事件背后隐藏的宪宗政治在后期发展与演变整体过程中的特性,意在说明宪宗试图改变朝廷受制于藩镇掣肘的萎靡局面所做出的改弦更张为那个时代朝廷的走向开启了新方向。换言之,他的研究是建立在对唐后期至五代整体阶段把握的基础上,着眼的问题具有贯通性和长时段理解的特点,牵一发而动全局。
第三,与皇帝权威特殊性对唐代政治秩序产生的影响及其王朝权力结构发生的变化这一思索相并行的,是以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构成为中心所形塑的中古时代“文”的因素与政治之间的关联,这是作者关注的另一条思考线索。这条线索从书名撷取“清流”的选择,可知它在作者思考唐五代政治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何其重要!
为什么这样说呢?
如果说本书涉及的“文”“清流”从篇幅上构成了多数的话,那么更核心的则是其研究背后呈现的这一主旨思想同样贯穿全书内外。作者在这些篇幅里对晚唐五代的政治文化进行梳理和阐释,旨在表明后期的清流文化在那个藩镇武力横行的年代里非但没有遭受破坏,反而从长安兴起波及全国。这种文化映现的是唐后期至五代十国的历史发展的趋势。
揆诸后期的历史走向,我们不能不看到,安史之乱后武人势力的上升,尤其晚唐黄巢起兵之后节度使力量的崛起,唐廷主宰的范围被迫缩减至长安四周,最终结束唐朝合法统治所衍生的军人干政的局面,通过朱温“篡权”建立后梁而体现出来的王朝更替,表现得更多的是历史的“断裂”。[10]这种场景人所皆知,亦成为后人了解这段历史的常识性认知。然而陆扬关注的问题更倾向于这“断裂”背后的延续。如果说“唐宋变革论”聚焦于王朝更替中“断裂”的一面,那么“清流文化”“文”的特性则关注断裂背后展现的承继性。话语至此,这使我想起了余英时研究中国政治文化的基本理路,那就是在王朝彼此嬗替的过程中其精神内涵的文化要素(尤其政治文化)如何透过激荡蜕变的政局得以沿承与阐扬。他所关注的同样是断裂中的延续。[11]正是在这种断裂、延续的交织中,中国文化从古至今、从前至后得以发展和进化,形成了与西方相颉颃的东方文化的整体和脉络。与此相应的另一个案例是包弼德有关唐宋思想转型的研究,他关注的同样是朝代变迁所呈现的社会与政治的变化中士人之思想、观念和意识通过何种方式继承前贤而又改弦更张的图景。[12]
不论余英时还是包弼德,他们研讨的断裂与延续的思路历程,其承载者均系王朝时代的士人或士大夫群体。正是这个群体特殊的职业——以思想、文化钻研为要务——赋予了他们王朝意识形态承载人的身份,他们并依此与主宰朝政和王朝运作的政治交织在一起,成为配合君主、协助皇权的掌舵人。尽管唐后期以节度使为代表的军事势力成为地方事务的主宰,尤其晚唐军人干政气焰浓烈,然而文人政治、与“浊流”对应的“清流文化”却从长安伸向全国,成为朝廷嬗替前后政治文化延续的“中流砥柱”。这一文一武激荡的前后舞台呈现出来的多重剧目,反映的是一个尚未高度统合、杂存异质文化的王朝,其内部诸多势力通过权力的行使以主宰或支配整个社会的企图。在这一过程中,最能展现实力并影响社会的,无疑就是其中的支配性力量,即所谓“精英”阶层。[13]皇帝、文官、武将均在其内,但却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取向:后期节度使的武人势力,很大程度上表现出来的是从朝廷夺权以巩固自身和地方的利益诉求;德宗、宪宗新政模式的确立则重新强化朝廷对社会控制的权威;配合新政的文人政治及其意识,乃至宦官制度化的推展,无疑促进了新政的实施和兑现。正是从这个角度考察,“清流文化”“文”的特质扮演的是唐宋朝代变迁断裂中政治文化的维系和再造的角色,或者说,后期武人势力擢升表象背后隐匿的“清流文化”抟成宋代文人政治发展局面之变迁中的支撑性力量,就在于这种思想文化。这是我们据以理解本书作者重视“清流文化”的要义所在。[14]
(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369页,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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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唐宋演变之中表现出的“文”“武”风气的转变,或者说北宋重文轻武风气的兴盛,早已为学界所共识,但多数的研究关注宋朝自身,唐朝(尤其后期)的变化只是作为宋朝研究的衬托和参考。将唐宋作为前后演变的整体性观察,据笔者所知并不多见。
[2] 李锜的失败与其主掌军队关系的疏离有直接关联。相关的论述可参阅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第505~522页。
[3] 作者又专门以吐突承璀作例,将他与梁、刘分别视作“家奴”与“国家大臣”的两种类型,证明后者运作的制度性特征,从而与以往视宦官专权出于皇帝个人之私意而导致“干权弄政”的乱局做了明确的区别,对他们代表的宦官从政的合法性与学术界以往普遍接受的宦官专权的讨论进行了澄清。见该书第148~157页。
[4] 该书第282页。
[5] 该书第280页。
[6] 该书第313页。
[7] 参见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氏著《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第247页。有关“了解之同情”的新近解释,可参阅陈怀宇《在西方发现陈寅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第325~342页。
[8] 在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史这一领域,我仅举中英文研究两个学者为例。唐长孺一生撰述的学术作品,基本限于论文,然后结集出版即所谓论文集(按最新出版统计,计有《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山居存稿》《山居存稿续编》《山居存稿三编》等,均于2011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晚年则在助手协助下以《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专著(中华书局,2011)作结。以唐史研究著称旋后专攻中古(汉语)语言学的蒲立本(Edwin G.Pulleyblank)一生的论述除了博士论文(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n Lu-shan,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5)之外,亦多系论文,其汇编见Essays on Tang and pre-Tang China,Aldershot,UK,and Burlington,VT,USA:Ashgate,2001;Central Asia and Non-Chinese Peoples of Ancient China,Aldershot,UK,and Burlington,VT,USA:Ashgate,2002。
[9] 该书《序论》,第3页。
[10] 参见拙文《内源型变迁的王朝权力结构——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书后》,待刊稿。
[11] 参见余英时《我对中国文化与历史的探索——克鲁格奖获奖致辞》,余英时著、邵东方编《史学研究经验谈》,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第76~83页。
[12] 具体反映在《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刘宁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及其姊妹篇《历史上的理学》(〔新加坡〕王昌伟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两部著作里。
[13] 参见〔英〕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中信出版社,2014,第672~673页。
[14] 这种重视不仅体现在上面的多篇论文之中。即如他对墓志资料的关怀,除了声称能够匹配于史学分析的功能之外,墓志记载的那些社会不同层面的精英群体,他们的社会意识、文化心态和自我期许与那个时代的中心价值与主旋律抟为一致,即成为理解那个时代的“风向标”,所以这个群体昭示和揭橥的均系所处时代的核心问题。这应当是作者重视墓志资料的另一个因缘。见该书第327页。
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
陈志坚
一
陆扬教授的《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一书,在出版之前就很受学界瞩目,笔者在该书出版之前,就曾经向人推荐过该书。因为之前看过相关论文,既深感概念思维之新,又颇多困惑。2016年出版之后,此书也一纸风行,成为学术畅销书。由于事先的很大期待,在拿到书之后,却有一点失望,这是因为该书并非新著,而只是之前的若干论文的合集。作者的系统性的论述显然还没有完全展开,当然作者的基本思路和未来的模样已经有了雏形,也有讨论之可能。笔者在阅读学习的过程中,写下了一点笔记,就教于陆扬教授及其他方家,并不敢妄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