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四章内容之后,作者以“藩镇时代的意义”为题写了一篇“代结语”,揭示从安史之乱到宋初这么一个“藩镇时代”的存在意义。目前学界对于中晚唐五代这么一个藩镇时代的存在,已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不过虽然最早在民国时期即有于鹤年对“藩镇”意义的提示,[7]但至今对藩镇的研究重中晚唐,轻五代十国。
二
综观李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看到作者以熟练的史料、优美的笔调,给大家呈现了一幅安史之乱期间及之后半个多世纪,甚至延伸到唐末五代的波澜壮阔的历史场景。李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从动态的过程来展现安史之乱的不同面向,因为这场乱事并不是一部预先安排好的剧本。这一点,书评人维舟已有较好的评论:“如果转换成历史社会学的思路,在我看来,那这段历史差不多是Richard Lachmann提出的‘精英斗争理论’的典型案例,其历史走向取决于不同精英群体(代表唐廷中央的皇帝、宦官、贵族、官员等,与代表藩镇的节帅、骄兵悍将)之间斗争的结果,最终产生的新局面是不同行动者之间权力博弈的结果,而这一结果很可能是他们自己都无法预见到的。”[8]笔者对安史之乱并不熟稔,但读完全书,基本能够勾勒出唐中期的政治、军事动向。是为此书一大功劳。当然,作为书评,也需要指出一些“瑕不掩瑜”之“瑕”,以期继续完善。
首先,作者在第一章开篇提及了《新唐书·忠义传》所载宋真宗(968~1022,997~1022年在位)东巡的事件(第15~16页),又在把张巡(708~757)之事梳理一遍后进一步指出宋真宗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并未经过当时的应天府(唐代的睢阳),从而展示出《新唐书》编者欧阳修(1007~1072)的一种“杜撰”(第33~34页)。然而,根据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刘本栋博士的意见,作者误将宋真宗“东封”泰山比附为“东巡”亳州。即宋真宗曾于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至十一月东封泰山,[9]也曾于大中祥符七年(1014)正月东巡亳州并在回程途中经过应天府。[10]如此,李书根据错误的映证所绘制的图2“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东巡路线图”(第34页)也就张冠李戴了,而欧阳修关于宋真宗东巡经过应天府的记载也并非“子虚乌有”(第34页)。[11]明确这一点,作者在欧阳修虚构基础上进行的各种推论,也就不成立了。
其次,需要讨论地名(特别是地域名、藩镇名)的断句问题。在没有现代意义上标点符号的古代,断句并不成为大问题。这类问题的出现,始于古籍点校的需要,以及中华书局等古籍类出版社在出版繁体竖排点校本时,划专名线的需要。而学者目前又严重依赖于点校本,故而点校本的点校,以及专名线的标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读者对史料的理解。在李书中,作者所引史料的标点,可以说基本按照点校本进行。不过,点校本的断句和专名线,并非没有瑕疵,使用时尚需谨慎对待。就李书而言,主要涉及两方面。
一是地域名的断句。比如作者在第一章讨论四镇之乱时的运路危机时,引用了《资治通鉴》建中二年(781)六月的一段记载,中华书局点校本作:“时内自关中,西暨蜀、汉,南尽江、淮、闽、越,北至太原,所在出兵,而李正己遣兵扼徐州甬桥、涡口,梁崇义阻兵襄阳,运路皆绝,人心震恐。江、淮进奉船千余艘,泊涡口不敢进。”[12]作者引文则为:“时内自关中,西暨蜀、汉,南尽江、淮、闽、越,北至太原,所在出兵,而李正己遣兵扼徐州甬(埇)桥、涡口,梁崇义阻兵襄阳,运路皆绝,人心震恐。”(第81页)可见,作者除了给“甬”字括注可通用的“埇”字,以及未引最后一句外,其余内容皆从《资治通鉴》中华书局点校本的标点,只是去掉专名线。亦即,作者并未认识到,或并未在此指出,其实“蜀、汉”、“江、淮”、“闽、越”,都不必用顿号顿开,即应该是“蜀汉”、“江淮”、“闽越”。这里的情况,反映的是对某个大地域范围的简称,即“蜀汉”是以蜀地的蜀州、汉州合称,作为对整个剑南西川镇的指代;“江淮”是指长江、淮河之间的地区,也就是淮南镇;“闽越”则指代福建地区,其称呼当取自秦汉时期的闽越国。其中,笔者之所以将“蜀汉”视为西川的代称,是因为“汉”字也可以指代汉水两岸的山南东道,如作者在论述唐德宗(742~805,779~805年在位)让淮西节度使李希烈(?~786)讨伐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781)时,即引《资治通鉴》,谓李希烈“加汉南、汉北兵马招讨使”(第79页)。根据上引文,提及“蜀汉”等地域,是指这些地方“所在出兵”,而当时梁崇义既然站在唐廷对立面,自然不可能出兵。另外,“江淮”之所以指代淮南镇,也涉及作者未引的最后一句“江淮进奉船千余艘”,盖若断开“江”、“淮”,以之为二藩镇名,则并无相应藩镇对应,亦无所谓“江州、淮州进奉”之理。至于“闽、越”断开,亦不辞,盖若以“闽”指代福建地区福、建、泉、漳、汀五州,则时有浙东镇越州,不知“越”将指越州及其所属浙东镇,抑或整个先秦越国地域范围,乃至百越地区?因此,作者此处袭用《资治通鉴》点校本断句而未能加以辨析,是稍感遗憾之处。
此外,对于地域名的断句,除了与理解原文表面意思有关,也涉及唐人的地域观念。再来看上面这条引文,其中将“关中”纳入“内”的范围,将“蜀汉”纳入“西”的范围,将“江淮、闽越”纳入“南”的范围,将“太原”纳入“北”的范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唐德宗时期唐人对于王朝自身统治地域广度的认识。即以关中为核心,所谓“内”;以外的地方,则从对三个方向上的相关地域来确定整个王朝统治地域的范围。从这一范围来看,唐德宗时期的唐王朝,其所能控制的地域基本也是如此。第一点,当时已经失去河西走廊地带,[13]故而“西”的方向从西域转移到西川;第二点,其中未能加入“东”这个方向,乃是当时正处于四镇之乱,最能代表“东”这个方向的平卢镇正在对抗朝廷;第三点,“北”的方向以“太原”即河东镇为代表,反映出河朔三镇其时也早已自立;至于“南”的方向,范围更加广泛,原本地理上最南端应该是安南都护府,但安南都护府本身并无多少军力,此时也不可能出兵援助,故而以当时大概确有出兵的“闽越”,即福建观察使所辖作为最南的代表。[14]总的来说,可以从这里的方位与地域的对应,看出唐德宗时期,唐人对于王朝统治地域的认识随着政局和领土的变动而改变,这也影响到唐人对于东南西北方位认识的调整,以及对于内外之别的认定。当然,更可以结合作者在书中关于“关中本位政策”和“中央本位政策”的探讨(第536~543页),进一步发掘其意义。
二是藩镇名(以及节度使)的断句。由于藩镇时代的藩镇名,早期多以地名(道名、州郡名)命名,比如范阳、河东等等,故而当藩镇日渐散布于内地之时,也多以地名,特别是所辖地域最主要的两个州(其中前一个一般为节度使治所州)的名字之连称,作为对这一藩镇的一种通俗性称呼,比如泽潞、魏博、淄青、陕虢等等;或者以节度使治州(府)作为对这一藩镇的称呼,比如镇州、河中等等。同样,节度使名,也是如此。比如早期的范阳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后来的泽潞节度使、魏博节度使、同州防御使、河中节度使等等。这样的书写,大多数是在纪传体史书如《旧唐书》《新唐书》的列传,或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等行文之中出现。在官方文书的行文中,对藩镇名和节度使名的称呼则有差异。以出镇制文为例,《唐大诏令集》有上元二年(761)六月《李鼎陇右节度使制》,其中记李鼎原有职衔为“开府仪同三司行凤翔尹兼御史大夫充本府及秦陇兴凤成等州节度观察使保定郡开国公”[15]。这条职衔中,“行凤翔尹”“充本府及秦陇兴凤成等州节度观察使”是李鼎真正就任的实职。可以看到,李鼎当时首先是凤翔府的府尹,其次是凤翔府及秦、陇、兴、凤、成等州的节度使、观察使。再来看作者在书中对李鼎职衔的记载,她从凤翔镇辖境扩大的角度写到上元元年(760)首任凤翔节度使“崔光远的职名又称‘秦陇节度使’”,以及当年底第二任“李鼎的职名又称‘兴凤陇等州节度使’”(第138页)。作者所引之“秦陇节度使”“兴凤陇等州节度使”出自《旧唐书·肃宗纪》,原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分别为“以太子少保崔光远为凤翔尹、秦陇节度使”[16],“以右羽林军大将军李鼎为凤翔尹、兴凤陇等州节度使”[17]。可见,作者基本遵从了点校本的断句,将“秦陇节度使”和“兴凤陇等州节度使”分别与“凤翔尹”区分开来,并根据点校本所用的顿号,视之为并列关系。然而,从前引《李鼎陇右节度使制》可知,李鼎除所任之“凤翔尹”外,实为“本府及秦陇兴凤成等州节度观察使”。亦即,凤翔府本身也在节度、观察之列,而非将凤翔尹与所谓“秦陇节度使”和“兴凤陇等州节度使”并列。当然,作者原文所要讨论的内容并不在此,也并不一定有将“秦陇节度使”和“兴凤陇等州节度使”视为单独的节度使名称的看法。但是,根据中华书局点校本而来的这种断句,显然影响到了作者对史料的使用,而作者将所谓“秦陇节度使”和“兴凤陇等州节度使”单独列出来,也会影响读者的判断。事实上,《旧唐书·肃宗纪》的这两条记载,应该再加上“本府”二字。这一点,《旧唐书·肃宗纪》上元元年八月己卯条的记载就比较准确,其载“以将作监王昂为河中尹、本府晋绛等州节度使”[18]。河中尹所治仅河中府,故另加“本府晋绛等州节度使”,即河中府、晋州、绛州等州的节度使。
上段详论凤翔节度使名,主要是想说明两点。第一点是作者对点校本的使用,很大程度上会误导读者的观感,导致对藩镇名和节度使名的误解。比如作者在讨论建中三年(782)七月李希烈兼任平卢节度使讨伐李纳(?~792)时,引用点校本《资治通鉴》曰:“以淮宁节度使李希烈兼平卢、淄青、兖郓、登莱、齐州节度使,讨李纳。”(第83页)其之所以在“平卢、淄青、兖郓、登莱、齐州”这五组词之间加顿号,是依从了点校本《资治通鉴》原文对“平卢”、“淄青”、“兖郓”、“登莱”、“齐州”这五组词分别划专名线,[19]即点校者大概认为这五组词分别代表五个藩镇或五个节度使。事实上,这里首先不必在《资治通鉴》原文断作五组,而是除了“平卢”之外,其余“淄青兖郓登莱齐”可分别划专名线,即表示“淄、青、兖、郓、登、莱、齐”等州;其次,李希烈所兼其实就一个藩镇节度使,也就是俗称的平卢淄青节度使,而其下辖有淄、青等州。第二点想要说明的是,在作者所讨论的时代范围内,藩镇体制尚未完全定型,无论是藩镇地域范围,还是藩镇名,都处在变化之中。藩镇名基本是随着藩镇地域的变化而变化,藩镇地域的变化,则取决于唐廷对安史之乱以及此后其他乱事的应对策略。因作者重在对应对策略的考察,即如何在面临危机时重构权力格局,故虽然对随之而来的藩镇地域之演变多有讨论,但对更进一步产生影响的藩镇名的演变,颇有遗漏。其实,藩镇名的演变,在安史之乱期间,一切都是出于平叛策略,故当时所命节度使多以地域名来命名,并取该地域中的治所州和其他重要的州作为这一新设藩镇的简称或俗称。而当各种乱事平定之后,随着各个藩镇辖地的渐渐固定,另外出于对跋扈藩镇的羁縻作用,和对顺命藩镇的激励作用,会赏赐各种赋予美好意涵的军号,作为该藩镇的正式美称,并固定下来。比如“昭义”,即表昭示忠义;“宣武”,即表宣扬武功等。作者谈到河南藩镇格局在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前后全部完成之时,也集中描述了新设置的河南藩镇如义成(785)、武宁(805)、忠武(804)、彰义(798)等军号之赐予(第98~99页)。总而言之,通过对藩镇名和节度使名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到藩镇从临时到固定的一个发展过程,从而在名号问题上确立了整个藩镇时代的格局。
三是除了断句不同会造成混乱外,对固定地名内涵的不同理解和使用,也会产生一些误区。就李书来说,因为涉及大量历史地理问题,对地名含义的准确定位,便十分重要。而李书中的使用问题,主要是指古今地名的混用,以及对通用地名内涵的不同解读。对这两个问题的提出,始于笔者对作者关于党项部落分布问题的讨论。在第二章中,作者引用了《册府元龟》的一段话,谓永泰元年(765)二月,“河西党项永定等一十二州部落内属,请置公劳等一十五州,许之”[20]。作者在引用之后,又于脚注中写道:“‘河西’无疑指黄河以西,因此我推测此处的‘河西党项’当指陕北一带的党项部落。”(第121页)在这里,作者提到了两个地名:“河西”“陕北”,亦即涉及古已有之的地名“河西”的含义,和完全是明清以来方有的地名“陕北”。作者认为“河西”是指黄河以西的“陕北”地区,又在其他行文中多次提及“陕北党项”(第120页),以及“陕北的夏、绥、银、延、麟诸州”(第121页),可见其将数百年后明清时期的地名概念等同于夏、绥、银、延、麟等唐代的州,并进而将“陕北”一词加诸散处于这一地带的党项部落。
然而,就“河西”而言,此词内涵虽有不同的解读,但在唐代所指应该是河西节度使之河西,而非今陕西省和山西省交界之黄河中段以西。河西节度使的设置,本身即为了隔断吐蕃和突厥之间的交通。但安史之乱以后,随着河西节度使兵力的内退,其地逐渐为吐蕃所侵逼,在此地的党项部落内属,自在情理之中。如果按照作者的解释,河西指所谓“陕北”地带,本身不在吐蕃直接侵扰范围内,又何必内属呢?而且,河西党项此前有永定等十二个羁縻州的规模,内属后分为公劳等十五个羁縻州,可知其活动范围应该经历了一次空间转换,并且藉此调整了部落数量。[21]若是在“陕北”地带,恐怕也不必如此费力。另外,作者所指的“河西”地区“陕北党项”,当指根据郭子仪(697~781)的建议从盐州、庆州等处东迁至“陕北的夏、绥、银、延、麟诸州”的党项(第121页)。然而盐州、庆州等地的党项,根据作者之前所引胡三省(1230~1302)注的解释,应该是早在贞观以后即存在的“党项拓跋诸部”,他们既然已经在此地生活了一百多年,又何必再次内属呢?所以,作者此处混淆了两个“河西”概念,导致对党项活动范围的误解。
此外,就“陕北”而言,作者多次在行文中使用此词,似不恰当。“陕北”之名,大概起自元代陕西行中书省设置之后。虽然作者在讨论时涉及的鄜、坊、丹、延等州属于鄜坊节度使辖境,自成一个地理单元,且可以在地域上约等于今陕北地区,然而毕竟古今有别,今天的陕北地区有其具体的行政区划范围,贸然使用于讨论唐代历史的论著中,似非严谨。类似的情况,也出现于作者其他相关讨论中,最明显的就是书题中的“帝国”二字,这虽非地名,却是一个现代化的概念,并不适合用于讨论王朝国家时期的历史。
三
虽然书中有尚待改进之处,但李书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在此基础上,若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则只能从李书论述体系之外的层面加以考虑。此外,结合笔者本人的兴趣,李书所涉及之问题中可以进一步阐发的,尚有如下几点。
首先,中兴理念的存在。
中国古代作为一个王朝社会,政治生活最重要的主题就是王朝兴衰。由于王朝基本是一家一姓状态,在家族内部世袭,故而一旦家族传承中断,该王朝也就灭亡了。因此,历代王朝在遭受一次重创之后,都十分重视对于“中兴”的期待和书写。对于唐代的这种理念,往远了说可以追溯至“少康中兴”,近一些的榜样则是“光武中兴”。不过中兴也有分别,少康中兴、光武中兴可以算作本朝被他人僭取统治权几十年后,再次反正的现象,类似于唐中宗(656~710,683~684、705~710年先后在位)的恢复大唐国号,以及后唐灭后梁后对唐朝国号的重拾;另一种中兴,则是本朝国势,特别是皇权一度衰微,但尚未完全亡国,此后经过数年努力,使国势重现光芒。前一种中兴,由于前后两个时段之间相隔较久,甚至可以目为两个朝代。后一种中兴因并未中断,故尚处于一个王朝之内。就唐朝而言,后一种中兴又可分为两类现象:一类是安史之乱、黄巢之乱等长安被攻占之后,唐朝皇帝出逃数年,又返回长安并平定战乱;一类是对于藩镇势力的压制,从而得以再次伸张皇权,比如“元和中兴”。安史之乱是这后一种中兴的第一类现象;而唐德宗时期对藩镇的压制或可算作第二类现象,但不如唐宪宗的元和中兴更具典型。
李书对于中兴并未具体关注,但由于所讨论的内容本身主要包含三次中兴(肃代中兴、德宗中兴、宪宗中兴),故而后来者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唐人的中兴理念来观察唐后期的这类中兴现象。对此,以对元和中兴的相关关注为最多,或者说最愿意把“中兴”二字与元和相联系。[22]当然,肃宗、代宗、德宗等也有自我而中兴的意思。对此,孙英刚对唐肃宗通过无年号与改正朔的努力来塑造自己中兴之主的形象,已有较好的研究。[23]我们后来人需要更进一步阐发的,则是每位皇帝对谁是真正“中兴”之祖的认定,及由此而涉及的对各位皇帝统治理念的探讨。在笔者看来,这两大类中兴,前一种接续中断之王统的中兴,可目之为“当然中兴”;而后一种在王朝统治遭受重创情况下努力追求重现辉煌的中兴,可目之为“主动中兴”。通过这样的区别,可以进一步解释何以唐中宗会禁言中兴,即对于大唐王朝来说,中宗反正是理所当然的中兴,但出于亲情,唐中宗并不想把武周与大唐截然分开。[24]而在安史之乱后的各位唐朝皇帝,则不存在类似唐中宗的顾虑,故而他们极力将自己塑造成中兴之祖,并积极追求中兴业绩,从而或多或少影响到藩镇时代的历史进程。
其次,行营组织的设置。
随着府兵制的日渐衰落,唐前期盛行的行军体制也不再流行,直至睿、玄之际节度使体制的起步,新的驭边策略,乃至战争动员机制开始出现。在安史之乱以前,主要地处边疆地区的节度使,承担了唐王朝与边境诸政权的作战职能。随着战果的扩大,边疆地区节度使日益成为手握重兵的将领,严重威胁到唐廷的权威。最终,经过安史之乱及其应对,节度使体制扩展到内地。藩镇的普遍设置,一方面是为了尽快稳定局势,另一方面也有分而治之的目的。不过这时已经无法行用府兵制和行军制,取而代之的便是行营制。行营可追溯至安史之乱以前,但却在安史之乱期间从泛称转为专称。[25]此后,唐廷每当征讨某个具有不臣倾向的藩镇时,即会组织由其他各道或神策军组成的行营。
在笔者看来,行营有两类情况:一类是神策军在各驻地的神策军行营;一类是战争期间具有临时性质的行营。黄寿成对于河北地区神策军行营的梳理,[26]以及黄楼和李书作者李碧妍对关中地区神策军城镇的整理(第209~248页),[27]都是关注前一类行营。目前关注较少的是后一类行营,李书虽然也涉及,但并未深入。笔者曾就自己关注的时段——唐末,探讨了唐廷镇压黄巢期间所设置的行营,[28]晚唐在代北地区设置的代北行营,[29]以及唐末唐廷征讨蔡州秦宗权的蔡州行营。[30]然而,对于晚唐时期其他时段的各类行营,尚需更多个案研究。就李书而言,作者在讨论关内振武军藩镇时(第129页),曾提及一段史料:“陛下各以其地及其众授之,尊怀光之官,罢其权,则行营诸将各受本府指麾矣。”[31]这段话很好地传达出了后一类行营的内涵,即各藩镇出兵,由一人统领由诸道兵组成的行营。而当行营统帅被罢,则行营诸将也就回到原来所在藩镇,行营随之解散。在这类行营内部,行营的统帅和参与行营的诸道兵之间,以及与唐廷之间组合成的各种关系,就成为我们观察当时(特别是战争期间)朝藩关系和藩镇格局的最佳窗口。
再次,藩镇时代的延续。
所谓藩镇时代的延续,不仅是指全国大部分地方在行政体制上以藩镇体制为主导,也指各地在经济社会及文化上存在的藩镇思维。可以说,安史之乱,开启了一个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迥异于唐前期的“藩镇时代”。这样的一个藩镇时代,不仅在于藩镇数量和边界的日渐固定,也在于藩镇地域文化的慢慢形成。这一时代起始于安史之乱结束前后,终结于北宋最终统一全国大部分地区,有两百年左右的时间。而其中最为典型的时间段,即从安史之乱结束前后到王黄之乱的结束。王黄之乱的爆发,改变了旧有的藩镇格局,使得部分藩镇日渐走上兼并和统一战争的轨道,这不在李书主要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也暂不涉及。
作者在代结语“藩镇时代的意义”中,已经阐发了藩镇时代所带来的两大影响:一是地方政策从“关中本位”到“中央本位”,二是地方基层势力的崛起(第536~546页)。在这两大影响中,更重要的是地方基层势力的崛起,这也是笔者想要强调的。对于典型藩镇时代的地方势力,作者在第三章对河北藩镇地区两种军事构造模式的区分,即为很好的研究。当然,无论是作者对于河北道燕南、燕、燕北的划分,还是边州、次边州和南部地区的划分,乃至对于“安史旧部型藩镇”和“新兴的地域型藩镇”的区分,都不可避免涉及地域文化的差异。这种差异虽然是在安史之乱以前即已存在,但在安史之乱以后的藩镇割据状态下被加强了。而这方面,陈磊的研究已经注意到唐后期河北地区的文化分区和社会分群,惜作者未能就此文进行对话。[32]目前来看,虽然由于对藩镇个案的雷同性研究已经过多,大家深感疲惫,[33]但依然需要在更全面地借鉴和利用已有的藩镇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藩镇时代之下各个藩镇内部的具体动向,特别是地方势力的日渐崛起和地域文化的不断发展对后世的影响。[34]
以上,笔者通过对李书内容的阐发,揭示了该书在研究藩镇时代启幕这一问题上的重要意义。启幕之后,是藩镇时代的具体展开,这方面还需要更多关注,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561页,79.80元)
* * *
[1] Nicolas Tackett,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Cambridge(Massachusetts)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4;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2] 关于安史之乱和王黄之乱的学术史,分别参见王炳文《从胡地到戎墟:安史之乱与河北胡化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第7~17页;胡耀飞《百年来王黄之乱研究综述(附:王黄之乱学术史编年录)》,林淑贞主编《中国唐代学会会刊》第21期,中国唐代学会,2015,第69~107页。
[3] 相关研究史及代表性专著,参见张达志《唐代后期藩镇与州之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冯金忠《唐代河北藩镇研究》,科学出版社,2012。
[4] Wang Gungwu,The Structure of Power in North China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Kuala Lumpur: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1963;中译本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胡耀飞、尹承译,中西书局,2014。
[5] 李碧妍、仇鹿鸣座谈,王子恺整理《安史之乱为何没有导致唐朝灭亡》,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栏目,网址: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7122,2015年11月21日。
[6] (唐)白居易:《长恨歌》,《白居易集》卷一二《伤感四》,中华书局,1979,第238页。
[7] 于鹤年:《唐五代藩镇解说》,《大公报·史地周刊》第25期,1935年3月8日。
[8] 维舟:《另一种“唐宋变革说”》,《经济观察报》2015年10月27日。笔者参考的是维舟自己在豆瓣贴出的网络增补本: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657544/,2015年11月13日。
[9]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〇,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辛卯条至十一月丁丑条,中华书局,1995,第1568~1577页。李书引用《长编》此段史料时,脚注误作“卷90”(第34页)。
[1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二,真宗大中祥符七年正月壬寅条至二月辛酉条,第1862~1865页。
[11] 以上意见和史料参考刘本栋在豆瓣上对李书的网络书评《“东巡”非“东封”:有关〈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一书的一点意见》,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695793/,2015年12月18日。
[12]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二七,唐德宗建中二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63,第7302页。
[13] 河西走廊诸州陷落于吐蕃之手的时间,参见刘子凡所绘制的“唐朝西北州县陷蕃图”,氏著《瀚海天山:唐代伊、西、庭三州军政体制研究》,中西书局,2016,第321页。
[14] 福建观察使派兵支持朝廷平叛的情况,在此时虽然没有直接史料体现,在几十年后唐宪宗平定淮西吴元济时确有证据。根据唐末福建观察使陈岩(849~892)的墓志,陈岩曾祖父陈宏“为当府司马,时淮西逆命,帅军讨之”。其中所指,即陈宏作为福建观察使府行军司马,率兵参与对淮西的征讨。参见胡耀飞《王闽前史:陈岩家族对福建的统治(884~893)》,第十一届北京大学史学论坛,2015年3月21~22日。
[15] (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五九,商务印书馆,1959,第318页。
[16]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中华书局,1975,第258页。
[17]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60页。
[18]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59页。
[19] 《资治通鉴》卷二二七,唐德宗建中三年七月条,第7333页。
[20] (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九七七《外臣部·降附门》,中华书局,1960,第11482页。
[21] 关于关内道的羁縻州分布,郭声波有详细探讨,参见郭声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第1065~1125页。但因为在李书作者2011年博士毕业之后出版,故未能及时参考。乃附于此,不做讨论。
[22] 李树桐:《元和中兴之研究》,中国唐代学会编《唐代研究论集》第三辑,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郑学檬:《“元和中兴”之后的思索》,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3。
[23] 孙英刚:《无年号与改正朔:安史之乱中肃宗重塑正统的努力——兼论历法与中古政治之关系》,《人文杂志》2013年第2期,第65~76页。
[24] 对于唐中宗禁言中兴,亦可参考张达志的研究,因属未刊论文,故不便直言其结论。张达志:《唐中宗禁言中兴相关问题考论》,“中古新政治史研究”:第四届中国中古史前沿论坛国际会议,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7月23~24日。
[25] 孟彦弘:《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264~291页。
[26] 黄寿成:《唐代河北地区神策行营城镇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2期,第85~88页。
[27] 黄楼:《唐代京西北神策诸城镇研究》,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7辑,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2011,第346~380页。此文虽然版权时间为2011年,但直至2014年方才正式印行,故而该书作者撰写博士论文期间未能及时参考并进行对话,情有可原。
[28] 胡耀飞:《传檄天下:唐廷镇压黄巢之变的七阶段行营都统(招讨使)考》,纪念黄永年先生九十诞辰暨第六届中国古文献与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10月17~18日。
[29] 胡耀飞:《从招抚到招讨:晚唐代北行营的分期与作用》,苍铭主编《民族史研究》第12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第192~211页。
[30] 胡耀飞:《从平叛到扩张:唐末蔡州行营的设置及其意义》,董劭伟主编《中华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论丛》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第65~80页。
[31] 《资治通鉴》卷二三〇,唐德宗兴元元年二月条,第7409页。
[32] 陈磊:《唐代后期河北地区的文化分区与社会分群》,李鸿宾主编《隋唐对河北地区的经营与双方互动》,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第179~240页。
[33] 陈翔、秦中亮:《书评:张正田〈“中原”边缘:唐代昭义军研究〉》,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十八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收入《陈翔唐史研究文存》,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第284~286页。
[34] 对于藩镇时代的各类研究视角,笔者也稍有思考,参见胡耀飞《论史念海先生对藩镇研究的学术贡献——兼论“藩镇时代”研究的历史地理视角》,李勇先主编《历史地理学的继承与创新暨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历代治理研究——2014年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第174~190页;胡耀飞《书写童年:藩镇时代的儿童史研究引论》,金滢坤主编《童蒙文化研究》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6,第260~278页。
柏文莉《妓、妾与贞节观:1000~1400年中国的性别与社会转变》
王申
妓、妾与贞妇是三类颇为引人注目的女性群体,也是女性史研究者经常涉及的讨论对象。她们的沉浮起落总是与社会形势和思想观念的变化息息相关。北宋之繁荣与党争,宋廷南迁和蒙古人的统治将给她们的命运带来怎样的影响;男性,尤其是文人士大夫,又赋予她们怎样的形象和要求,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柏文莉(Bossler,Beverly J.)教授的新作《妓、妾与贞节观:1000~1400年中国的性别与社会转变》(Courtesans,Concubines,and the Cult of Female Fidelity:Gender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a,1000-1400)对此做出了有益的讨论。除导言与结论外,全书按北宋、南宋、元代的时间顺序分为三部分,每部分各含三章。
第一部分关注北宋。由于时局相对稳定,经济有所发展,妓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娱乐活动之中。享受官妓服务成为一种政治地位的标志,士大夫常在宴饮中写诗词直接表达对妓的色欲或情感,以此为乐。但随着11世纪后半叶党争的愈演愈烈,沉溺于声色犬马或与官妓发生不正当关系被看作道德低下的表现,极易招致政敌攻击。为了避免陷入如此窘境,不少人选择蓄养家妓或纳妾,越来越多的妇女由此卷入新兴劳动力市场(newlabormarket)。这里,作者没有特意区分家妓和妾,而主要涉及两者的重要功能:满足士大夫之间的交际需求。即,宾客通过诗词唱和的形式赞美主人的妓、妾,形成圈子。另一方面,欧阳修、司马光等政治家则用烈女的忠贞讽刺五代人,意图构建新的政治伦理。[1]总之,不论是党争攻击还是士人的讽刺,都只是针对士大夫的政治道德,基本不涉及对女性的贞节要求。
第三章亦特别提及记录女性的不同文体。作者认为“传”在北宋末期增加了娱乐性,形成了一定的叙事套路;作为主角的女性,也变得模板化,个体特色模糊。其中,不同于大多数市井作品,徐积(1028~1103)的《节孝集》以一个士大夫的口吻,塑造了唐传奇式的烈女形象,兼具道德评价和娱乐性,成为后世此类文本的先驱。他的道德评价也针对士大夫。墓志铭文则主要用于旌表等相对正式的用途,但士大夫很少直接称赞妇女的贞节,多只表达对生母(妾)的亲情或赞美寡妇持家的种种杰出行为。
第二部分聚焦南宋。在南宋,养妓已非限于上流的风雅之事,越来越多的地方低级官员和富人逐渐加入。这既使因妓而遭指控的官员增多,也诱发了不少涉及家庭矛盾的社会问题,人们在文学作品中将妓同不幸、危机乃至鬼怪相联系。与此对应,南宋养妾的情况也颇有增长,许多妾被教以音乐、舞蹈等娱乐技能。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被批评与妾关系不当,而民间诸多与妾有关的纠纷,也把断案者置于敏感地位。概言之,妓与妾更加深入到南宋人的家庭生活之中,冲击了旧有的家庭秩序。对此,作者在第五章提出妾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被道德家重新定义:贬低情色功能,抬高母亲角色(第209页)。
作者还指出,南宋描写妇女贞节、忠诚的文章大兴。撰写此类文章的目的主要有二。第一,讽刺在国难之际变节、脱逃的男性。这类文章以女性抵御敌人暴行为主题,在高宗、孝宗时期尤多,朝廷也对此多有宣传。第二,社会对塑造典范人物有兴趣。这类文章一方面配合神祠等纪念性场所的兴建、重修而传播,另一方面则用于表彰家族成员的美德,巩固家族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很显然,这两类文章的读者依然以男性士人为主。
不过,南宋后期,杨万里(1127~1206)、刘克庄(1187~1269)等人开始在墓志铭文中将普通寡妇打造为节妇,隐去许多生活细节和人物个性,使之成为节妇“模型”。他们认为在丈夫死后再嫁的妇女太多,便在文章中增强了对寡妇贞节的强调。由此,墓志铭文开始传达妇女贞节观,女性也逐渐被拉入此类文章的读者圈子中。
第三部分探讨元代。柏文莉认为,元人重新定义了“节”这一概念,使之特别针对女性,尤指对丈夫的忠诚(第407页)。
首先,朝廷试图限制“良”“贱”人群之间的流动,如禁止买卖良家妇女,但收效欠佳,而现实中良贱之别更加模糊。“贱”者如妓大量参与戏剧表演,一些剧作者也以妓为主要角色,赞美其才德。例如胡祗遹(1227~1295)甚至将士大夫的品格与歌妓比较,认为只要歌妓拥有高尚的品格,她也能够成为道德典型。反过来,这种论调恐怕也表达了文人对歌妓的道德期许。
在妾的话题中,柏文莉强调了妾的进一步家庭化。一方面,纳妾需要签订文书,这将妾同丈夫绑定得更为牢固。人们称颂妒忌心较小、愿意接纳妾的正妻,亦赞扬侍奉父亲所纳妾(非生母)的行为。另一方面,在墓志铭文中,妾也作为祖先、配偶、母亲等重要的家庭角色登场,这与宋代的大部分时期不同。作者敏锐地关注到,大部分北宋墓志铭文只区分正妻和继室的子女,庶子归于正妻的名下。自南宋晚期至元代,越来越多的墓志铭文明确地写明庶子及其母亲。显然,妻、妾都更加屈从于夫权。尤其是在墓志铭文中强调妾的母亲角色,意味着正妻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在某种意义上有所下降。无论如何,褒扬妾的母亲角色,有助于增强家庭团结,解决因妾的色相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据作者统计,元代表彰节妇(faithful widow)的诗文数量极多,其中大部分以诗歌形式呈现。在元人笔下,烈女主要用以宣泄蒙古人统治下的郁结,贞节寡妇才是道德模范,而诗歌形式又能极好地起到宣传作用。柏文莉明确提出,贞节观抬头的驱动力更多来自社会原因,而不是道德、思想因素(第416页)。如社会环境不稳定,再嫁行为时有发生;妻成为影响精英家庭兴旺、存活的重要角色;塑造家人的贞节形象,向官府申请免役特权等。总之,元人较宋人更为注意现时女性的道德状态,希望贞妇形象扮演重要的教化职能。不过,既然社会原因是影响贞节观形成的主因,那么人们在做出某些符合贞节观行为时,是否也更多地受到现实原因而不是贞节观的驱动,值得进一步讨论。[2]
归纳前文的介绍可见,本书探讨的核心便是盛行于明清两朝的妇女贞节观,究竟是如何逐步塑造成型的。作者通过梳理从北宋、南宋到元朝各不同时期,妻、妓、妾三种角色在家庭中地位的演变,比较清晰地描绘出了关于妇女贞节观形成的历史过程。作者给出了两条线索。第一,妓、妾的家庭化,这一现象自南宋兴起。当妓、妾变为家庭成员后,士人高度抬高母亲角色,很少称赞她们的色相。也就是说,妓、妾的娱乐功能逐步让位于对男方香火的延续,这亦体现出女性对于男性家庭的忠诚。第二,对节妇的逐渐重视。从北宋以描绘烈女故事为主,到元代称颂节妇;从北宋以女性之品格讽刺士人,到元代更多地约束妇女贞节,针对女性的贞节观在此过程中逐渐成形。应当说,相较于以往单纯讨论女性财产继承、婚姻状况、社会地位的研究,本书贯穿400年的讨论显然更具厚度和说服力。而作者大量比勘墓志、旌表文章、诗歌等文献,以此来分析不同女性群体的形象变迁(尤其是对家庭内外两类妓的划分),可谓另辟蹊径,为我们理解当时士人对性别意识、家庭和社会变化的认识提供了一条更为可信的路径。
此外,作者在对主要议题的论证中,还涉及了几个贯穿全书的重要问题。较为突出者有二。
第一,父系在家庭生活中的影响力增加。从本书给出的例证中可以得知,诗文对于女性美貌的描写和情欲表达逐渐减少,女性之于丈夫的贞节、对于夫家的贡献逐渐成为士大夫关注的议题。柏文莉勾画出了一副由宋至元,士大夫在女性问题中写作主题和观念变化的图像,兹概括如下:首先,写作主题由北宋妓、妾之乐到南宋典范人物(包括烈女),至元代则缩小为节妇。其次,对男性“风流”的称赞减少,士人普遍认为只能为延续香火而不是享乐而纳妾。再次,强调女性为夫家所付出的节制与美德。总之,新价值观推崇男女为父系家族的存活和发展做贡献。这样看来,所谓的贞节观不仅是男性对于女性的要求,也体现出男性对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定位。纵观全书,我们也能从男性对妓、妾和节妇的界定与评价中,了解到男性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