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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毛文龙究竟是啥样人.4

作者:杜车别 当前章节:156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0:44

2.枪炮类火器的革新

佛郎机的仿制和改造

佛郎机引入中国后,明朝人又根据自己的需要做了许多改进和变型,下面列举一些《中国火器史》中提到的佛郎机种类。

(1)戚继光制造的五种型号的佛郎机,其中“一二三号大型佛郎机用作舰炮和城堡的防御,四号中型佛郎机随军机动作战,五号小型佛郎机装备单兵使用”。根据茅元仪《武备志》中的记述,则当时“原则上已具有以火炮口径的尺寸为基数,确定弹重与装药量变化的关系,是明代中期火炮设计制造水平提高的一个表现”。

(2)大样佛郎机,嘉靖二年(1523年)铸造大样佛郎机32门,“从长度与重量关系看,当是一种短粗型火炮”。

(3)中样佛郎机,“出土实物中,发现刻有‘兵仗局造’‘中样佛郎机’字样的五件制品”,“铭文的编号表明,至万历二年(1574年),已经制成中样佛郎机17114件之多,远远超过《大明会典》记载的数字”。

(4)小样佛郎机,出土实物较多,“由前膛、装弹室和尾部构成,尾部中空,可安插木柄,铳身附有钢环,可用背、扛、提等方式携带。子铳各重O.8公斤,口径16毫米,长155毫米,由前膛、药室和尾部构成,可嵌入母铳的装弹室中,进行轮流发射”。从铭文判断,实际制造的小样佛郎机要远远超过了文献记载的数量。

(5)马上佛郎机,根据出土实物编号,制造数量比《大明会典》记载的至少多出八千六百六十一件以上。此佛郎机“铳身小而轻,便于骑兵使用”。

(6)佛郎机式流星炮。“《大明会典•火器》记载,兵仗局在嘉靖七年用黄铜铸造16O副流星炮,发各边试验。”出土实物六件,最大编号一千零二十一,超过会典记载的制造数量。

(7)百出佛郎机。这是翁万达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研制的佛郎机式军用枪。“枪身长3—4尺,配子炮1O个,预先装填好弹药。作战时,将子炮从枪口装入管中,涉毕后将子炮倒出,尔后再装第二个子炮,连射连装,循环不断,提高了射速。”枪口可安装长六寸的戈形叉锋,在子炮射毕后,可用以刺敌,步骑兵都可以使用。

(8)万胜佛郎机,“从枪口装填子炮,子炮内装填3钱火药及3钱重的弹丸一枚,连装连射,射程可达2OO步”。

(9)连珠佛郎机,“明廷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批准山西三关自制的一种双管枪,管用熟铁制造,合用一柄,每管装小炮一个,可连续发射”。

(1O)无敌大将军炮,旧式将军炮体重千斤,难以移动,因此改制成便于机动的车载式重型佛郎机,每门配子炮三个。“一发五百子,击宽二十余丈,可以洞众。”这种车载重型佛郎机,需要一辆大车进行机动。

(11)铜发贡。构造与佛郎机不同,也是嘉靖时期传来的外来火器。“不但能以其发射的大弹丸产生击杀和摧毁作用,而且还能产生强烈的炮风和巨大的声响,‘其风能煽乎杀人,其声能震乎杀人’。”

各种新型火铳的研发

(1)掣电铳,由赵士桢研制,“兼采欧式火绳枪和小佛郎机之长而制成的新式火绳枪”,“其形似火绳枪,单兵可举而发射;其有子铳似小型佛郎机,可轮流发射”,“由于掣电铳使用子铳,所以是射速较快的单兵铳”。

(2)鹰扬铳,也是赵士桢研制,“既有小型佛郎机之轻便,又有大鸟铳命中精度之高,是兼有二者之长的新型火绳枪”。“作战时,敌人若用火绳枪发一弹,鹰扬铳则可发3—4弹,可见射速之快。若将此铳安置于轻车之上,则多车齐进,连续射击,万弹齐发,其势之猛烈,不亚于小型大将军炮,而其纵横进退,俯仰旋转,则较大将军轻便,是一种机动性好,杀伤力大的轻型火铳。”

(3)旋机翼虎铳,是赵士桢对北方骑兵用的三眼铳做出革新、改良的火器,“使之便于左手持铳对敌,右手悬刀燃火发射,射毕后即以刀迎敌”。

(4)三长铳,是赵士桢结合欧洲火绳枪的轻便,鲁密铳的快捷,日本鸟铳铳床的便利,再加强威力、灵巧和稳定性而研制出来的一种单兵铳。

(5)迅雷铳,是赵士桢研制的多管火绳枪。迅雷铳铳身有五支铳管,共重十斤。“射毕一管后,将圆盘旋转72度,使第二支铳管对准目标,继续发射,其余三管依次射毕后,射手立起,用火点燃木柄中火球,使其喷焰灼敌,当士兵冲近敌兵时,将铳身倒转,以铁制枪头刺敌。这是一铳三用的兵器。”

(6)震叠铳,是赵士桢研制的双管铳,“一经点火后,先将上铳中的弹丸射出。当倭寇起而冲突时,下铳弹丸正好射出,倭寇不知此铳特点,仍按常法作战,结果被下铳弹丸射中”。

(7)赛贡铳。贡是对“gun”的音译,“赛贡”意思是比引进的火器更为先进的火铳。其特点是既可以像鸟铳一样便于机动,同时又具有佛郎机一样较大的杀伤力。在戚继光的《纪效新书》里有介绍。

(8)连子铳,“前部管壁开有一个圆孔,通过圆孔可垂直插入一个能自动落弹的小铁筒,筒中事先装填若干鱼贯排列的弹丸,能依次落入铳管中”,另外在铳管中火药也按照顺序分节分段,用厚纸隔离,药线相连。每节火药筒对应发射一颗子弹,是一种能自动连续发射子弹的枪械,“由于省去了装填弹药的时间,所以连子铳的射速比单发铳要高得多”。

(9)一窝蜂,“一次能射百弹,散布面大,命中的机会多,而且轻巧灵便,士兵可用皮带将其挂在腰间携带”。

(1O)剑枪,是一种三用兵器,集火枪、棍棒、长枪三位于一身,有准星照门,命中精度比快枪高。

(11)双管枪,有两种构造,一种是两铳夹一长杆冷兵器,另一种安于长杆的两头。前者的代表有夹把铁手枪和飞天神火毒龙枪,飞天神火毒龙枪还能作为火焰喷射器,一枪三用。

(12)三管枪,主要代表是三眼铳。

(13)四管枪,《大明会典》记载名为“四眼铁枪”。

(14)五管枪,五支枪管以手柄为中轴对称平行排列,点火后可连射或齐射,提高射速和杀伤效率。

(15)七管枪,只有七星铳一种,制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杀伤力较大。

(16)八管枪,只有八斗铳一种,“作战时,士兵转动铳柄,依次轮流点火发射,装填一次,可射八弹,大大提高射速”。

(17)十管枪,有两种构造方式,一种是单管分十段,另一种是十管绕柄平行排列的子母百弹铳和连珠铳。子母百弹铳作战时由身体强壮的士兵发射,一次可射百弹,具有较大杀伤力

(18)三十六管铳。构造方法是先制作一个车轮式圆盘,安十八根辐条,辐条两侧各安一个火铳,全轮共安三十六个。轮、铳全重约二百余斤,行军时,一骡驼两轮,并带发射架一个。发射时,射手转动车轮,依次轮流发射,射完一轮再换一轮,可连续发射七十二枚弹丸,大大提高射速。

(19)燧发枪。崇祯八年(1635年),毕懋康在《军器图说》中阐述了自生火铳即燧发枪的形制构造,“这种枪是将鸟枪用火绳点火的装置,改进为用燧石发火装置,从而克服了用火绳点火怕风雨的弱点”。并且这种枪“不用像鸟枪那样事先点燃火绳,只要在使用时连续扣动扳机,摩击燧石,便可连续发射,因而简化了发射手续,提高了射速”。

轻型火炮

(1)虎蹲炮,一发能射上百枚小弹丸或五十枚较大弹丸,散布面大,比鸟铳更有效杀伤密集进攻。戚继光又将此炮装备骑兵使用,是一种较好的骑兵炮。口端备有大铁爪、铁绊,可以固定在地面,消减后坐力。

(2)旋风炮,便于机动。

(3)飞蒙炮,炮弹内装毒药和铁渣,炮弹射出,人马中之,瞬息立毙。

(4)发射爆炸弹的火炮,主要制品有嘉靖年间兵杖局制造的毒火飞炮、铁棒雷飞炮、火兽布地雷炮、八面旋风吐雾轰雷炮、轰天霹雳猛火炮、飞云霹雳炮、毒雾神烟炮、九矢钻心神毒火雷炮。炮内装有数量较多的发射火药与一枚铁壳爆炸弹。弹内装有致毒火强燃烧性火药。

大型火炮

(1)大将军炮,主要由明初小型神机炮演变而来,现存实物大将军炮,口径在一百毫米左右,外口径两百毫米左右,全长一米四左右。从现存大将军炮编号来看,万历二十年(1592年)的五月到十月至少制造了一百一十门大将军炮,可见当时军工厂造炮能力之大。重的大将军炮,重一千斤,用车载运,称为大神铳滚车,增加了机动性、灵活性,见者胆寒。还有叶公神铳车炮,炮重两百多斤。

(2)威远炮,主要由大将军炮去箍减重,更提高了机动性,小的重一百斤,大的重两百斤,可用于野战,也可用于进攻险要,是多用途大型火炮。

(3)攻戎炮,安装在双轮炮车上,随军攻城略地,进行机动作战。

(4)千子雷炮,用铁箍扣于四轮车上,抵近敌军发射时,去掉隔板,给敌重大杀伤。

(5)百字连珠炮,管壁开孔可安一个装弹咀,从装弹咀一次能向管内装填上百弹丸,尔后进行连续发射。

(6)灭虏炮,重九十五斤,和灭虏车配套使用。

明代的大型火炮如叶公神铳、攻戎炮、千子雷炮、灭虏炮都是车载炮,实际上是车炮合一的重型火炮。它们便于机动,提高了火炮参战速度,火炮用车运至战场,既可在车上发射,还可转换方向射击敌军人马。此外兼有挡敌和击敌之用,炮车可以建立车营,阻挡骑兵。

3.火箭类武器的高度成就和喷筒类火器的蓬勃发展

二级火箭

中国火器史中说“二级火箭是明代火箭技术发展的一大成就,堪称现代火箭先声。其代表性作品有火龙出水和飞空沙筒两种”。

火龙出水是运载火箭加战斗火箭的二级火箭,也可以算得上最早的舰对舰导弹。

龙身下前后共装四个火箭筒。前后两组火箭引线各将其引线扭结在一起。前面火箭药筒底部和龙头引出的纽结线相连。发射时,先点燃龙身下部的四个火药筒,利用火药燃气反冲力推进火龙出水飞行,可远至二到三里。

当四支起飞火箭火药燃尽后,恰巧点燃龙腹内火箭火线,射向敌人。这种火箭已经应用了火箭并联(四个火药筒)、串联(两级火箭接力)原理。这种火箭多用于水战。

飞空沙筒是一种返回式火箭,供起飞和返回用的两个火药筒,颠倒绑附于箭身前端的两侧。第一级火箭点燃,射向敌人,当火焰和毒砂喷完后,返回火箭的火线被点燃,火箭返回。

《中国火器史》说“二级火箭的创制,是我国明代火箭技术发展的一大成就,它既是单级火箭的必然发展,又是现代多级火箭的先导,反映我们祖先对火箭发射原理最初的运用,在火箭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单级多发火箭

明代的单级火箭技术也相当发达,尤其是单级多发火箭,在战场上杀伤面积巨大。

群豹横奔箭,一筒四十支,点火后四十支齐发,射面横宽十丈以上。若在野战中横列十几筒,杀伤正面可宽达一里左右。

还有群鹰逐兔箭,六十支齐发。

百矢弧箭和白虎齐奔箭,一百支齐发。

喷筒类火器

“喷筒是以喷射火焰焚烧和毒杀敌军人马,烧毁敌军粮草积聚的管形喷射火器。”就相当于现代兵器里的“火焰喷射器”。

到了明代中期,新品种创制甚多,形成了发展高潮,主要制品有飞天喷筒、漫天喷筒、毒龙神火喷筒。

4.明代火器发展和西方相比各有所长

从上面对明代火器基本情况的介绍可以看出,明代火器发展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在炸弹类火器和火箭类火器上领先于西方;在火枪和小型火炮上,在明朝中叶以后,随着战争的刺激,逐渐赶上西方,甚至从研发的活跃,改进革新的层出不穷,以及品种的丰富来看,有反超西方的势头;在重型火炮上,因为面临的战争对象不同,战争需求不同,确实落后于同期的西方,但随着积极引进,这种落后情形也迅速扭转。

当然这种火器发展的特点,除了和战争环境刺激的不同以外,也和东西方科技发展的特点有关,中国试验科技一直比西方发达,所以从火药到最初的火枪、火箭、火炮都是中国人发明,而西方是引进了中国的技术后,才开始了自己火器发展的道路。

但西方古希腊有一套理论化程度比较高的几何三角数学知识体系,这对火炮进一步发展,提高性能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是中国传统科学中相对薄弱的一环。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对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的西方来说,一些重要的科技知识,基本都是从外引进的,造纸、印刷、火药这些基础科技是中国传去的就不必说了,即便是古希腊的《几何原本》,还有许多代数知识,化学知识,他们也都是从阿拉伯世界,还有拜占庭那里获得的。

就整个科技水平而言,他们和明代的中国相比,并不占据真正的优势。一旦《几何原本》为代表的这些西方古典科技知识体系传入明代中国以后,整个科技发展的势头,仍旧是明代领先于西方。这在火器上也是如此。

因此,并不像许多人一直认为的那样,明代火器发展落后于西方,所以只能引进西方。真实的情况是,中西方当时各有所长,而明代中国由于开放的心态,对科学开明的态度,发展的势头在逐渐超越西方。

三、用大炮策略把明代火器的发展带上了歧路

本来明中期以后,中国火器的发展根据自己的需要,沿着有自己特色的道路向前大步迈进,主要体现在炸弹类火器,火枪,轻型火炮类火器,火箭类火器的蓬勃发展上。但在明末尤其是天启以后,由于引入红夷大炮的那种炫目的强大威力给君臣上下的深刻印象,导致政府和官员、将领将火器研发的重心开始朝重型火炮的方向过度倾斜。尤其是在袁崇焕鼓吹“凭坚城,用大炮”之后,明政府更是把大部分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到了重型火炮的研发和制造中。

在政府财力充足的情况下,这本来是没有什么的,毕竟重型火炮的发展是迟早的事情,早一点动手也不是什么坏事。但要命的就是当时明政府的财力是极度紧张的,一旦在火炮上投入的力量过大,那对于其他火器的发展显然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所以在天启到崇祯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其他轻型火器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中。就如毕懋康在《军器图说》中已经阐述了燧发枪的制造方法,如果能像嘉靖时期制造佛郎机一样,大批量制造燧发枪并装备部队,再不断改进,本是迅速提升明军战斗力的一个良机。

但问题是当时明政府在军器制造上已经把主要的资金都投入在造炮上了,还哪来其他钱呢?

红夷大炮这样的重型火炮,威力确实巨大,但在明金战争中,对明方的作用有限。用于野战,则笨重不堪,运输不便,而且杀伤集中在一个小区域,面对灵活机动的骑兵无法起到太大作用;用于守城,没有这个炮,实际上同样能守住,如果后金采取长期围困策略,那有红夷大炮也没用。

祖大寿守大凌河,守锦州,两次围城最后投降,只不过是把大批制作精良的大炮白白送给了后金而已。《中国火器史》中说:“被围困在大凌河近百天的重兵祖大寿部明军,因城内粮尽援绝,于崇祯四年(1631年)十月开城投降,祖大寿败走锦州(应该是被后金放回来的———引者注)。据当年闰十一月十九日明军兵部的报告中称,城中红夷炮、灭虏炮、将军炮等各型火炮35OO门,以及各种军用枪、杂型火器、大量火药与弹丸,尽为后金军所有。”

三千五百门各型火炮,就是对现代战争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结果因为袁崇焕、孙承宗等人推行的困守孤城,“凭坚城,用大炮”的愚蠢自杀战略,白白就送给了后金!

这些炮对守城来说,没有太大意义。而落到了后金手里,就成了攻破坚城最有力的帮手。明朝等于是用大把的钱给后金方制造攻破自己城池最锋利的武器。

崇祯时期的松锦之战,锦州被围困,明朝不得不让洪承畴带着全部家当即十三万的军队去援助锦州,被后金围城打援,锦州的围没有解,这十多万的援军自己就被围困在了松山。

“在松锦之战的最后阶段进攻塔山时,清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多罗贝勒多铎,下令清军在塔山城西列红夷炮。四月初八日,用红夷炮猛轰城垣,次日城墙被轰开2O余丈,清军步骑兵一拥而入,全歼城内三营明军7OOO余人。四月二十一日黎明,清军又以红夷炮轰击杏山城,毁城墙25丈,明军开城降。”

明朝和北方的骑兵作战,最需要的武器不是笨重不堪、运输困难的红夷大炮,而是地雷、手榴弹、射速快、杀伤面积大的各种类型的步兵用火枪,还有单级多发火箭,以及各种灵活机动的轻型火炮。

这些火器本来一直是明朝中国火器的长项,有一些甚至遥遥领先于同期的西方。如果明朝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利用好这些中国本土火器的威力,不断改进革新,那对后金来说,才是最大的威胁。

别的不说,光是把地雷、手榴弹(“击贼神机石榴炮”)、各种火焰喷筒进一步改良,加大威力和使用的方便程度,大规模装备部队,加强边境防御,加强单兵作战能力,就足够让后金骑兵吃不了兜着走,这比重型火炮要实用得多了。毛文龙在条件艰苦,器械简陋的情况下,善于利用地雷,就已经给后金造成重大杀伤,让其叫苦连天了。

客观地讲,明人把研发力量投入到重型火炮中,也确实表现出了自己的独特创造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中国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历史系的黄一农教授在2OO4年第4期的《历史研究》上发表的《红夷大炮与皇太极创立的八旗汉军》中对此有一大段论述:

虽然明人在嘉靖年间即已能铸出数千门铁心铜体的佛郎机子铳(重约8—1O斤),但类似“神威大将军”重达数千斤的铜铁炮管,实在极其罕见。它巧妙地利用铜之熔点(1O83℃)远低于铁(1538℃)的物理性质,于铁胎冷却后再以泥型铸造法或失蜡法制模,并浇铸铜壁,如此即可透过外铜凝固时的收敛效用而增加炮体的抗压强度。即不再需要以昂贵的铜来铸造整门炮,就可拥有铜炮耐用的优点。也因为如此,“神威大将军”在炮口的管厚与内径之比(O.54:1至O.75:1)就小于当时一般的铁炮(约为1:1),该炮可以铸的较轻,运载时也因此较易。

该先进的铸炮技术应早已为明人掌握,北京八达岭中国长城博物馆藏有崇祯元年(1628年)所造的前装滑膛红夷型火炮一门,从炮口可见其管壁为铁心铜体,有准星、照门和炮耳,火门原设计有盖(现已失落),并以铁环替代常见之尾珠。该炮之铭文有云:“崇祯戊辰年兵仗局铸造,捷胜飞空灭虏安边发熕神炮。头号,铁裹铜发熕炮一位,用药二斤,宜少勿多,打五、六木榔头不等,木马子一个,二斤重铅子一筒,或再添一斤铅子亦可”,使用时主要是以霰弹的方式杀伤敌方人马。由于此炮之内径为7.8厘米,而当时西方火炮通常采取O.6厘米的游隙值(windage,指炮管内径与弹径的差值),故若发射实心铁弹的话,弹重约合2斤,再依“以一摧二”的原则推估,应用药1斤。惟该炮在使用总重2—3斤的小铅子时,却用药2斤,虽铭文上提醒应“宜少勿多”,但火药用量明显较平常红夷炮多5O%至1OO%,铁心铜体的高质量应即是其炮管得以承受较高膛压的主因。此故,虽然天启年间已有红夷型的发熕炮出现,但崇祯元年以此一新法铸成的第一门(所谓的“头号”),或因此获赐“捷胜飞空灭虏安边”之徽号,并以“发熕神炮”之名与一般的发熕炮区隔开来。

明人所独创的铁心铜体铸炮技术,在崇祯后期仍持续发展,并铸成较“发熕神炮”更大的红夷炮。1996年,笔者曾在沈阳的辽宁省博物馆见到一门铁心铜体炮,炮身长366厘米,炮口内径1O厘米,外径35厘米,底径约44厘米,阴刻之铭文为“钦差提督军务镇守辽东总兵官左都督吴捐资铸造,定辽大将军,崇祯十五年(1642年)十二月吉旦,督造掌印都司孙如激、总委参将王邦文、打造干总石君显”。查李约瑟在1952年访问辽博前身的东北博物馆时,不仅见到此炮,还详细描述了另一门更大的“定辽大将军”,称其炮身长12英尺、内径5英寸,知当时仍存在至少两门由辽东总兵吴三桂于宁远捐资铸造的“定辽大将军”。

根据目前一般冶铸史的教科书,均称186O年代美国军官

ThomasJ.Rodman在南北战争时曾“发明”一种铸炮新法,该法采用中空的模芯,并在其中导入冷却水,此法即可使铁质炮管自内向外凝固,所铸之炮可以更大(内径可达51厘米),且其耐用程度更可达到先前的五至数十倍。铁心铜体的铸法虽使用两种金属,但其原理应很接近Rodman法的雏形,只不过明朝的“发熕神炮”、“定辽大将军”及清朝的“神威大将军”较Rodman炮早出现了两个多世纪!

但遗憾的就是这种投入在大炮研发上的创造力,显然是用错了方向的,反而帮了后金的忙。

附录三 提醒后金绕道攻关是否为先见之明问题的辨析

有一些人提出后金在天启年间还未能和相关蒙古部落勾结,因此提醒绕道攻关的可能性不但不是先见之明,而且是别有用心。甚至一直到崇祯元年(1628年)乃至崇祯二年(1629年)初的时候,喀喇沁部和明朝的感情还是很好的,或至少是中立的,袁崇焕接济的措施也是完全正确的,崇祯皇帝的训斥、提醒才导致坏事。

那究竟如何看待这种观点呢?

我这里不妨对这种观点做一下辨析。

天启年间的分析稍微复杂,我们放在第二部分说,先说崇祯初年的事情。

一、崇祯初年的情况

在我的文章里提到毛文龙提醒过十四次后金绕道入关的可能,而仅仅在崇祯元年就高达六次之多。

其中毛文龙的提醒中最为明确的一次出现在崇祯元年九月的塘报中,这份塘报如下:“又据来乡张大头等禀称:听得西夷两大营,一营名克尔趁,在喜峰口一带讨赏,一营名入哈嘛,在宣府,大同讨赏。今克尔趁等带领部落鞑五百余名,到奴酋地方做买卖,与憨攒刀起誓,情愿齐心共攻南朝。于八月十一日,引领奴贼从沈阳往西,相度那处关口地利好进兵。职一面挑选精兵相机截杀外,一面飞报。”

东海鹤放道人眉批:侦探煞甚分明。

那这个情报准确不准确呢,商羊舞在其《袁崇焕“粜米资敌”辨》曾先后列举“清代官私史书一致记载”,以及《满文老档》记载喀喇沁部在崇祯元年归附后金的事实,尤其是满文老档的记载:“八月初三日,与喀喇沁部议和,誓告天地书曰:‘满洲、喀喇沁部两国,同心修好。’”

但由于这些记载不符合商舞羊粉饰袁崇焕的意图,一概被其否定。

这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我们可以直接引用商舞羊自己提供的史料,也就是《十七世纪蒙古文文书档案(16OO—165O)》一书,其中有一则档案是《满文老档》八月初三日后金与喀喇沁盟书的原文,摘引如下:“满洲、喀喇沁我们两国为结盟和好,宰白马祭天,杀乌牛祭地。置一碗酒,一碗肉,一碗血,一碗枯骨,许下诺言,对天地起誓。如不履行此誓言,喀喇沁与满洲不友好,与明国除原有的赏和去大都贸易外如有私下密约,或堕入察哈尔之奸计背叛。喀喇沁遭天谴责,执政之拉式奇布、布颜、莽苏尔、苏布地、庚格勒为首几个大小塔布爱等遭殃,不得长寿,如同这碗血,流血而死,被按埋于地下。如同这碗枯骨,其骨散败。如果履行其对天盟誓之言,天地保佑,获得长寿,子孙万代永字太平之福。”

这份盟书最被商羊舞强调的和《满文老档》的不同之处在于加上了“原有的赏和去大都贸易外”的字样然后他据此得出结论说,这是代表喀喇沁中立。

显然商羊舞为了寻找给袁崇焕粉饰的论据,已经到了不惜令人啼笑皆非地歪曲史料本身意思的地步,他需要的是到辞典里去找一下“中立”的名词解释。

这份文件已经是彰明昭著的喀喇沁与后金结盟和好,所谓“与明国除原有的赏和去大都贸易外”,就是把明朝当成冤大头,一面和明朝的敌人后金结盟,一边要继续从明朝那里骗取经济好处。就这样一种状态,居然被商羊舞解读成保持中立?对于这种曲解史料之勇气和精神,我们是不得不表示佩服的。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毛文龙的塘报,后金和喀喇沁对天盟誓是在八月十三日,毛文龙的东江塘报则是九月初五日发给朝廷,说的也是八月份的事情。

这是偶然的巧合么?当然不是,毛文龙得到的情报是“听得西夷两大营,一营名克尔趁,在喜峰口一带讨赏,一营名入哈嘛,在宣府,大同讨赏。今克尔趁等带领部落鞑子五百余名,到奴酋地方做买卖,与憨攒刀起誓,情愿齐心共攻南朝”。

显然这里说的在喜峰口一带边境活动的克尔趁就是喀喇沁,只不过由于读音上口口相传造成的差异,因此造成叫法的不同。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毛文龙的情报已经是极其准确的了。

既然喀喇沁和后金在崇祯元年八月结盟已经是无可置辩的事实,那么崇祯二年,袁崇焕粜米资敌也就是不争的事实,而崇祯皇帝对袁崇焕的昏聩行径所做的训斥,即“西夷通奴,讥防紧要,奏内各夷市卖布帛于东,明是接应,何以制奴?着该督抚严行禁止。其招来属夷,果有饥困,查明部落多寡,计口量许换米,不得卖与布帛及禁物。路将等官,倍加侦查,如有疏违,以通夷论罪”,其正确性是一目了然的。

而商羊舞的如下议论,“实际上正是崇祯错误的干涉了袁崇焕的对喀喇沁的安抚政策,把一个尚可在明清战争中维持中立的喀喇沁直接推到后金的怀抱。与其说袁崇焕资‘敌’,倒是不如说崇祯给自己创造出一个敌人罢了”,这种论调离奇程度确实很惊人。

《蒙古史研究》第五辑的《明末清初的哈喇慎与蒙古八旗》一文交代得很清楚:“朵颜苏布地与后金结盟后,仍驻牧蓟辽塞外,部落近万人,多次参加了后金对外战争。《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对他的活动记载较详,说:‘(天聪)三年(也即崇祯二年)(1629年)正月,敕所部遵国宪。六月,苏布地及图噜巴图尔孙色棱等率所属来归,诏还旧牧。十月,上征明,以塔布囊布尔哈图(即布尔噶都,他是黄金家族后裔,不可能是塔布囊)为导,入遵化,驻兵罗文峪。’”

商羊舞的逻辑其实就是明朝对蒙古部落只能保持最大程度的信任,坚信只要供给蒙古部落物资,他们就一定站在帮明朝这边,绝对不会倒向后金,而对自己的军队毛文龙部应该保持最大程度的怀疑,所以必须掐断经济供应,直至不经任何审讯直接杀死。

一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固有偏见能够到这种程度,已经是让人佩服之情如滔滔黄河之水一样了。

二、天启年间的情况

在毛文龙的十四次提醒中,一共有五次提醒是在天启年间发出的,另外九次提醒集中在崇祯元年和崇祯二年。

虽然提醒密度是相对比崇祯年间低了许多,但是否意味着毛文龙的提醒是空穴来风,是无中生有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其他明朝官员提醒后金绕道进攻可能性的情况。

熊廷弼早在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就提出“如敌以数十万金饵虎墩诸部入犯昌、蓟、宣、大”,这就不必说了。

按茅元仪的《督师纪略》,三屯营的王威也曾经提出后金绕道蓟镇进攻的可能性,由于内容不够具体也就不必说了。

提醒内容比较具体的有天启三年(1623年)的潘云翼。他说:“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潘云翼上言:‘近据塘报,东夷假道谋犯,已有情形。而西虏()乘机讲赏,或阴与奴合,亦未可知。然而提防之在我,修守要必先时。以臣料逆奴狡计:非装作西虏以窥喜峰之路;必倡言假道,以缓山海之防。则关门兵马所当()为整顿。至于喜峰诸口,言之殊可寒心。夫喜峰一口,可通万骑。夏秋时河水作金汤,冬来冻结即无所恃。且青山口、(潘)家口、董家谷、铁门关,处处皆冲。本路主兵合马步应援官军仅六百有奇,秋防分布合主客南北官军仅六千有奇。若不亟议搜调,严为设防傥误事机,噬脐何及。’”

还有天启六年(1626年)四月的阎鸣泰,上疏说得到情报,后金有可能绕开宁远,而从蓟镇入关:“说者咸谓榆关为前茅,蓟门为后劲,固矣。近见粆化营中有什喇嘛寄一禀云:‘奴酋心大,兄关内城守当坚而又坚,精而又精,巧而又巧,不可弛懈’。味此数语,奴贼积怨深怒,设谋定计,绊结西虏,又不知欲如何出我不意,而冀一释憾之为快者。况榆关一区,芳饵从积,则一转而蓟门为前茅,亦不可知,此职之大惧也。”

还有天启六年八月的时候,南京御史蒋守藩说:“督师疏云:‘朵颜诸虏,阳顺阴逆’;总兵左辅塘报云‘奴酋与西夷结婚’,果尔。则款虏可长恃耶?”

是不是这些人和毛文龙一样无病呻吟,杞人忧天呢?

按照商羊舞的回答是当然的,那就让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事实吧。

按照商羊舞的说法,“喀尔喀五部和后金屡有交战。宁远大战后,喀尔喀更是多次截杀后金使者”。这里显然又是商羊舞故意误导他人,以偏概全了。

薄音湖写的《明清时期内蒙古各部的名称》中有这样的介绍:“喀尔喀万户为左翼三万户之一。因最初牧地在哈喇哈河(今中蒙边界哈拉哈河)流域,故以河为万户名称。喀尔喀万户由达延汗之子纳力不剌台吉、格列山只台吉分掌,格列山只台吉统领的部分后来西迁,被称作外喀尔喀(即清代的外蒙古),纳力不剌台吉统领的部分后来南迁,因此被称作内喀尔喀。纳力不剌台吉之子虎喇哈赤的五个儿子兀把赛、速把亥、兀班、炒花、答补,分掌扎鲁特、巴林、叭要、我着、弘吉剌五部,形成内喀尔喀五部落,又因五部一度在炒花控制之下,被称作‘炒花五大营’。17世纪初,驻地在今内蒙古通辽市东南辽河流域。后金天命四年(1619年),内喀尔喀与后金订立对明攻守同盟。不久关系破裂,1623年至1626年遭后金征讨,部众溃散,多降附后金。”

1623年是天启三年,1626年是天启六年,也就是从天启三年一直到天启六年正是喀尔喀不断逐渐被后金征服,降附后金的过程,而在商羊舞所用的一些断章取义的记载中,比如《三朝辽事实录》中记载的小规模战斗,就变成了喀尔喀全体始终和后金对抗了,这不能不说有意在误导他人。

而他引用的这段记载“奴酋哨马探至歹安儿营,被歹安儿精兵杀死奴部五十余名,捉获活夷二名,马五十匹。奴问是谁家兵马敢与我厮杀,复带兵退到黄河沿。至二十五日早将歹安儿兵马围住,有歹安儿并妻跑出,其余部落尽被杀掳,炒花也跑过黄河北躲避”。恰恰是从侧面证实了内喀尔喀各部“1623年至1626年遭后金征讨,部众溃散,多降附后金”的事实。

《蒙古史研究》第七辑齐木德道尔吉教授写的《四子部落迁徙考》一文也写到“分布于辽河流域的巴林、扎鲁特、弘吉剌特、巴约特和乌济耶特等内喀尔喀五部,也在爱新国(即后金)的拉拢和打击下,纷纷进入爱新国的统治之下,只有一部分被察哈尔吞并”。

这段话所指的时间是在1626年努尔哈赤授奥巴以土谢图汗名号和1627年林丹汗被迫西迁之间,显然其时间段同样是在天启年间。

而《满文老档》的记载也能证明在天启三年的时候,后金就和喀尔喀部落有勾结联系。

《满文老档》天命八年七月记载道:“初四日,蒙古兀鲁特诸贝勒誓词曰:‘闻英明汗之名,见恶于察哈尔汗,为仰赖英明汗而来,来之即蒙汗怜悯如子,倘不思汗之眷养,我等蒙古诸贝勒,怀有邪恶之心,则其怀邪恶之心之贝勒,必为上天鉴查,以至祸患及身。’”

又“汗曰:‘喀尔喀之诸贝勒上再无主。彼得各自随意而生,为求生活更加安逸,前来归附,兀鲁特诸贝勒,恶其蒙古汗,故慕我来归,凡此来归之诸贝勒若有罪,则于我八贝勒同等视之,死罪则免其死,遣还故地……凡娶我之女人,勿以吾女为畏……至于尔等蒙古察哈尔、喀尔喀诸贝勒,以女妻幕友(看不清)大臣等,每凌其夫扰害其国者,我亦有所闻,倘我女有如此凌其夫者,尔等当告诉我’”。

仅仅是随便翻阅老档就能摘录到如上资料。

这不过是为简单说明商羊舞之文不尽不实而稍微写一下,有趣的是商羊舞一提到明方情报中的“奴酋与西夷结婚”,他就能扯到林丹汗上去,并讥讽明方相关情报是穿越云云,而实际上在《满文老档》里,关于后金和西夷也就是众多蒙古部落建议结成姻亲关系的数不胜数,仅仅我上面摘引的内容就提供了证据。

最后再回到天启四年(1624年)的时候,毛文龙塘报中提供的情报。

毛文龙的第一次提醒出现在天启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塘报中:

“据来乡徐孤臣报称,奴贼自上年以来,与最亲信的李伯龙,今更名李茂隆,并李永芳、黄建极、刘勉之、石国柱等终日商量说,东江人马最多,粮草不继,军民相食,人都饿死,可速令沿边老寨、东山、并南卫一带人民收进辽阳,只此压边。又见多驼礼物,买米西达子借路进兵。憨酋受奴之物,回说‘你们两家自去厮咬,输赢尽你,我不管你’……‘待城造完,决于今年冬底,要从潘家口进攻丰润等县,从冷口进攻台头,建昌无备之处,一鼓攻进边墙,得了中国,管他关上雄兵,江东这敌尽有多少人马都是我的。又喜今西达憨酋是我买到,招养各家西穷达子万余,且得喜峰进攻,夹带奸细消息,肯如前番痴误!不乘此时西去,更待何时?’”

“今奴贼决意出边修筑辽阳旧城,跨据福余、泰宁之间,收养新附乌合之众,东恃代子河二道,得安耕凿。往西有诸子河、大凌河、小凌河、兴水县河、滦河五道,夏秋水险,料其难涉,决不能渡。必待隆冬冰冻,相距潘家、董家口等五百余里,早晚可逾朵颜,直逼京师。所建之策,志为不小,乘时窃发,急宜提防。”

“卑职夙疑此着,今果萌举,是以汲汲整肃人马,相机捣掣,阻其西向,攻其必救。”

“山海兵多备久之说,固不足信,而潘家口、冷口诸隘之攻,断不可玩。如或弛防踈守,贼薄城下,将何以待之?比邻相睦,实其内猜,犬羊之性,焉能持久?速谕在在当关将士,毋令惊惶,安心修守。早为接济前项粮饷硝磺器械船只,弗误事机,俾卑职得蹑奴后,扑其祸萌,破彼木牌攻城之法,严防喜峰进贡之奸,曲抚西夷于关外,毋令窃窥内地。东虏平,而西虏自然静矣。”

首先这里的憨酋是否一定是指林丹汗呢,我们注意到在毛文龙的塘报里“憨”并不是特指林丹汗,因为就在前面引用过的毛文龙崇祯元年的塘报中说“今克尔趁等带领部落鞑子五百余名,到奴酋地方做买卖,与憨攒刀起誓”,显然这里的“憨”不是指林丹汗,而是后金的皇太极,所以所谓的憨,是在毛文龙那里的一个通称,相当于头目、首脑之意。

当然,在天启四年的这份塘报中指林丹汗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正如于多珠、赵艳玲在论文《明末四方势力的角逐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所说的:“林丹汗在明朝与后金的战争中趁火打劫,在明与后金的矛盾中巧妙周旋,求得生存、发展、强盛。”

这就如同魏、蜀、吴三国,刚才是孙、刘联手对抗曹操,转眼就可能是吴、魏勾结来算计关羽了。

毛文龙这里的情报极其具体,如果他要靠虚假情报来达到其他目的,是根本不必费这份心思的。

那么《满文老档》在天启四年也就是天命九年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记录呢?

诡异蹊跷的情况出现了!

查《满文老档》天命九年正月从元旦到正月二十九日的记录,几乎是逐日记载,内容极详细。

到在正月二十九日的记载结束后,突然直接跳到了四月二十二日,然后记载了四月二十二日的事件后,又直接跳到了六月二十日,其他月份的记录也没有了。

也就是恰恰在毛文龙二月二十七日塘报报告后金这一年的绕道计划时,这一年大部分的记录都没有了(甚至其中连【原档残缺】的字样都没有)。

当然我们不能一定断言这就是后金和清的统治者故意删除、掩盖,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这段时间的档案记录已经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就不能再以后金档案无记载来武断否定毛文龙情报的真实性了。

三、总 结

按商羊舞的逻辑,明朝大概只有在搞到后金和蒙古各部族来往的所有文件档案,明白无误,百分之百地确定后金和这些蒙古部落勾结了,然后才能防备绕道蓟镇入关的可能性。

但显然,这是典型的愚人思维方式。

在实际的军事、政治斗争中是不可能这样的,明朝应该是捕捉一切可能的蛛丝马迹,不是麻木不仁,而是把警觉程度提到最高,对一切相关情报都要及时重视,然后才能占据主动,否则下场就是己巳之变的结果。

正如潘云翼所说:“然而提防之在我,修守要必先时。”

正是因为袁崇焕抱着商羊舞一样的思维方式,总觉得这个不可能,那个不可能,后金不会冒险云云,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蒙古部落勾结后金云云,所以才导致潘云翼所说的“不亟议搜调,严为设防傥误事机,噬脐何及”在崇祯二年变成了现实。

有人会说,如果一开始就要警惕后不绕道可能性,严守蓟镇,那在明朝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岂非难以兼顾。

但实际上如果考虑明朝财政上的问题,在不改变财政制度的情况下,那修筑关外宁远、锦州等城,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从一开始就应该把精兵强将放到山海关和蓟镇一带的防线上。

阎崇年也把天启年间提出警报当成是先见之明,为了给袁崇焕脸上贴金,不惜篡改史料。但客观而论,虽然阎先生的史德确实不敢恭维,但是至少在见识水平上,还是比他的追随者如商羊舞要高明一些,对这一点只能作如是观。

附录四 《度支奏议》和东江塘报天启七年东江军饷摘录对照

《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崇祯元年(1628年)正月十九日具奏,为查核历年收过钱粮等事:

天启七年(1627年)收过山东布政司差官李一公解登天启六年(1626年)分冬季饷银五万两;登莱抚院差官叶茂勋解到勘追前任巡抚陶朗先委官李先春等赃罚银入官还官银六千八百八十三两零六毫六丝二忽;山东布政司差官吴汝淮同都司李应麟解到天启七年分春季饷银四万两;登莱抚院差官邹标、叶茂勋解到本年分京库饷银三万五千两,辽官俸银一万六千两,六年五月起至七年四月止南官俸银一万四千五百九十八两;山东布政司差官赖忠礼等解到本年分补春季饷银一万两,又本年分夏季饷银五万两;又差官李一公等解到本年分秋季饷银五万两;又总督海外内臣胡良辅等带付饷银五千两;委官文士铭领解五年分(1625年)山东布政司汰兵饷银止到五万四千四百一十两五钱三分五厘;津登委官俞明等解运到漕米杂粮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三十石六斗七升六合,布一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匹,以上历年各官解运到饷银米豆布匹,臣历有印信实收,交付各官,凿凿有据。内止有天启四年(1624年)五年分,东省额饷共四十万两,并截留京饷银四万两,缘于是委官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在登收放,昧心灭法,商票则加二加三扣除,兵粮与营官私相授受,迄今绝无开销之商票缴还,复无给兵之底册呈报。臣业已具疏奏明,见奉明旨追究,未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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