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第6章“中正品与勋位”,303页。
[25] 阎步克:《乡品与官品关系之再检讨》,109~118页。
[26] 唐长孺已经指出“一品徒有其名,无人能得到”,见《九品中正制度试释》,105页;方北辰首先将一品虚设的问题与九品中正仿《古今人表》联系起来解释,见《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载《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51~52页;阎步克总结了前人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看法,并将方北辰的看法推而及于解释下品不授人,见《品位与职位》第6章“中正品与勋位”,319页。
[27] 按《官氏志》说法,改五等为四等,废伯、男二号,那么原本当有六等。杨光辉早已论证北魏前期伯、男二号时废时置,变化无方,见氏著《汉唐封爵制度》第一章,14页注六。
[28] 《魏书》卷3《明元帝纪》,51页;同书卷29《奚斤传》,698页。
[29] 《魏书》卷3《明元帝纪》,61~62页;同书卷34《嵇拔传》,805页。
[30] 《魏书》卷34《嵇拔传》,805页。
[31] 《魏书》卷3《太宗纪》,61~62页。
[32] 《魏书》卷4上《世祖纪》上,69页;又见万斯同:《魏异姓诸王世表》,见《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4485页,上海:开明书店,1936。
[33] 《魏书》卷16《道武七王传》,389页。
[34] 《魏书》卷2《太祖纪》,41页。
[35] 卫王仪,皇始二年(397)封,至天赐六年叛逃未遂被赐死,其间一直保持王爵(《魏书》卷2《太祖纪》,30、44页);高凉王乐真至晚天兴二年已袭祖封,至明元帝永兴元年改封为平阳王,天赐元年无疑有王爵(《魏书》卷2《太祖纪》,34页;卷3《太宗纪》,50页;卷14《神元平文诸帝子孙·高凉王乐真传》,349页);常山王遵天兴元年封王,天赐四年得罪赐死,其间爵位不变(《魏书》卷2《太祖纪》,32、43页);毗陵王顺也封于天兴元年,至天兴六年得罪以王还第,后薨于家,不知其卒年是否在天赐元年以后(《魏书》卷2《太祖纪》,32、41页)。
[36] 《隋书》卷26《百官志》上,730页。
[37] 《官氏志》,2996~2997页。
[38] 《魏书》卷14《神元平文诸帝子孙·高凉王乐真传》,349页;《魏书》卷3《太宗纪》,50页。
[39] 参看《魏书》卷2《太祖纪》,41页;卷3《太宗纪》,50页;卷15《昭成子孙列传》,381~382页。
[40] 《魏书》卷15《昭成子孙列传》,374页;同书卷3《太宗纪》,60页。又据同书卷105-2《天象志二》记“(延和三年)五月甲子,阴平王求薨”(2355页),能确证裘所袭王爵未降。
[41] 《魏书》卷3《太宗纪》,50页。
[42] 《魏书》卷3《太宗纪》,51、53页。又见同书卷25《长孙嵩传》(补自《北史》卷22),643页;卷28《刘洁传》(《北史》卷25同),686页。
[43] 《魏书》卷26《尉古真传》,655页;同书卷30《安同传》,712页;同书卷3《太宗纪》,50~51页。
[44] 《魏书》卷27《穆观传》,664页;同书卷3《太宗纪》,63页。
[45] 《魏书》卷24《崔玄伯传》,623页;同书卷35《崔浩传》,812页。
[46] 《魏书》卷26《长孙肥传》,652页。
[47] 《魏书》卷14《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364页。
[48] 《魏书》卷24《崔玄伯传》,622页;同书卷35《崔浩传》,812页。
[49] 《魏书》卷15《昭成子孙列传》,372页。
[50] 此为奚斤之封爵,分见《魏书》卷3《太宗纪》(50、52页)及同书卷37《司马楚之传》(855页)、卷43《严稜传》(959页)。
[51] 此为安同之封爵,分见《魏书》卷3《太宗纪》,50、51、62页,及其他传、纪。
[52] 严耀中:《北魏前期政治制度》,178页。
[53] 《魏书》卷27《穆崇传》,661~662页。
[54] 《晋书》卷2《文帝纪》,44页。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第一章,9页。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第5章“官品的创制”,238页。
[55] 《通典》卷36, 991页。
[56] 《通典》卷37,1003页。
[57] 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见《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4490页。
[58] 陈苏镇曾经指出“明确的散官制度始见于北魏”,即天赐年间的五等散官,参看陈苏镇:《魏晋的散官》,1页,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86。仍有不少学者持此观点。但如本文下面所论述的,天赐年间的散官与隋唐或魏晋的散官,实际上是性质迥异的两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