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严后来以尚书令受遗诏辅政,为中都护统内外军事。李严何以得骤居此职,陈寿未作交待,它书亦无说明。据知前此孙吴曾以周瑜为中护军,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李严中都护之任略当孙吴之周瑜,而顾名思义,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的职任更重于中护军,近于魏晋常见之都督中外诸军事,例为武力权臣所居。我疑李严素有实力,他奉诏来永安,或有率所领兵以守峡道任务,成为夷陵倾败以后蜀国安危所赖的重镇,因而有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的任寄。后来诸葛亮北伐时调李严离永安、江州,欲得其兵以镇汉中,李严“穷难纵横,无有来意”,就是由于有此背景。
李严辅政以后,处境有些特殊,与诸葛亮的关系也颇为微妙。李严不得入成都,只是居永安为外镇,实际上无法起到刘备原来许诺于他的辅政作用,中都护统内外军事也成为具文。他退而求其次,力图在江州扩大实力,巩固分陕之势。《华阳国志·巴志》:李严在江州“更城大城,周回十六里,欲穿城后山,自汶江通水入巴江,使城为州(按州即洲),求以五都(按当作郡)置巴州。丞相诸葛亮不许”。(13)《水经·江水注》略同。《李严传》则直谓李严“求以五郡为巴州刺史”。《华阳国志·后主志》还说李严欲效法魏国陈群、司马懿所为,要求开府,以与其时开府、领益州牧的诸葛亮等列。种种迹象表明,李严是想使巴、蜀“分陕”的局面合法化,长期化,与诸葛亮分庭抗礼,这当然是诸葛亮所不能容许的。诸葛亮与李严的矛盾在酝酿中,不知哪一天将要爆发。
李严拥有实力和地位,自视甚高,一贯表现与诸葛亮相颉颃的态度。据《李严传》,严致书于由蜀降魏的孟达曰:“吾与孔明俱受寄托(按指受遗诏辅政),忧深责重,思得良伴。”诸葛亮亦有书与孟达曰:“部分如流,趋舍罔滞,正方(按李严字正方)性也”,史谓“其见贵重如此”。按诸葛亮致书孟达,是以执政地位,在北伐出师之前引孟达为外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李严以都护屯驻江州而与孟达为境外之交,炫耀自己与诸葛亮相伯仲的地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李严还劝说诸葛亮受九锡,晋爵为王,动机何在,值得琢磨。诸葛亮复书谓“若灭魏斩睿(魏明帝曹睿),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耶!”亮以“并升”为词以尊李严,可以想见他委屈求全于李严的用心。
诸葛亮通过委重李严以表示对旧人的尊崇,暂时缓和了旧人新人的矛盾,但并不能消除这种矛盾。最先挑起矛盾的是廖立。廖立,武陵人,是刘备在荆州所用的重要人物之一,深受诸葛亮器重。《廖立传》,亮谓“庞统、廖立,楚之良材,当赞兴世业者也”。刘备死,廖立为五校之一的长水校尉,并没有被安排在足以“赞兴世业”的更高位置上。他“本意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下,常怀怏怏”。李严郡吏出身,长于文法而短于学术。廖立“公言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所指当包括李严在内,主要就是李严本人。廖立发难,新人旧人一时关系趋于紧张。诸葛亮表上后主,说廖立“坐自贵大,臧否群士,……诽谤先帝,疵毁众臣”。亮表还说:“陛下即位之后,普增职号,立随比为将军,面语臣曰:‘我何宜在诸将军中?不表我为卿,上(按此字疑误)当在五校。’臣答:‘将军者随大比耳。至于卿者,正方亦未为卿也。且宜处五校。’自是之后,怏怏怀恨。”廖立被废徙汶山为庶民,导火线在于坐自贵大,不服李严。
从旧人方面爆发矛盾,始于来敏。来敏,义阳人,东汉功臣来歙之后,司空来艳之子,出自“荆楚名族”。来敏仕刘璋,为璋姻亲,在旧人中颇有地位。《来敏传》注引《诸葛亮集》亮下教曰:“昔成都初定,议者以为来敏乱群。先帝以新定之际,故遂含容,无所礼用。后刘子初(按即刘巴)选以为太子家令,先帝不悦而不忍拒也。”《宋书·王微传》:“诸葛孔明云:‘来敏乱群,过于孔文举。’”后主即位,来敏为虎贲中郎将领宿卫兵。刘巴本是刘备“宿昔之所忌恨”的人,来敏既于成都初定之时即为刘巴所援引,其对待刘备的态度可知。“乱群”是诸葛亮处置官吏时习用之词,表废廖立,曾说“羊之乱群,犹能为害”云云。(14)“乱群”之语,盖指在群僚中制造事端,特别是导致新人旧人纠纷。诸葛亮在筹划北伐、安顿后方时,对于东宫旧人、掌领宿卫而好“乱群”的来敏,是不会不作处置的。所以,诸葛亮请来敏为军祭酒、辅军将军,使他离开后主,随同自己北伐;而在所上《出师表》中推荐董允为侍中领虎贲中郎将,统宿卫兵,以代来敏。这件事,引起了来敏的激烈反应。诸葛亮教谓:“将军来敏对上官显言:‘新人有何功德,而夺我荣资与之耶?诸人共憎我,何故如是?’敏年老狂悖,生此怨言。”来敏所称“新人”,即指董允。董允是董和之子,董和虽是刘璋旧属,但与诸葛亮长期共署左将军府事,“终始好合”(《董和传》),在政治上与新人一体。董允年少,刘备时始起家为东宫官属,与刘璋没有什么关系。这也许就是来敏不认为董允是刘璋旧属而认为他是“新人”的缘故。来敏以“语言不节,举动违常”,屡被废黜,又以其耆宿学士,东宫旧臣,屡废屡起,但也只是职在闲散,没有大用。这种处置似乎是留有更大的余地,与对廖立有所不同。
诸葛亮废徙廖立,左迁来敏,目的是惩罚和防备发难闹事的人,以求维持平衡和安定。但这还不是最终解决新人旧人矛盾问题的办法。最终的办法已经在诸葛亮思考之中,要等待有利的时机才能实现。
三 诸葛亮废黜李严的原因及其结果
建兴八年(230),关中魏军有三路进攻汉中的态势。诸葛亮借此理由,命李严将二万人赴汉中,并以严子李丰为江州都督,典严后事。李严抗命不欲北行,筑江州大城,求置巴州为刺史,并求开府诸事,已见前述。诸葛亮表废李严时追叙这一段事情说:“臣当北出(按指建兴八年出师防备魏军之事),欲得平(按李严改名李平)兵以镇汉中。平穷难纵横,无有来意。”亮以李丰为江州都督典严后事,“隆崇其遇,以取一时之务”,完全是作为促使李严北上,也就是调虎离山的条件而安排的。李严既然不得不离开长期盘据的江州,那末,诸葛亮进一步解决李严问题,就只是早晚的事情了。
建兴九年,李严为祁山蜀军催督运事。诸葛亮废李严,假借了一个难于置信的口实。据《李严传》,李严之表现为:一,喻后主指,运粮不继,呼亮军还;二,又诘亮粮足何以还军;三,并表上后主谓亮军退盖以诱敌。亮以严反复如此,乃出严前后手笔为证,表徙严于梓潼为民。《李严传》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谓严“横造无端”;《季汉辅臣赞》据亮所言,亦谓严“造此异端”。但是这里所说的李严举动毕竟过于乖谬,不符常情,丝毫不像一个素来“以才干称”、“有能名”、被誉为“部分如流,趋舍罔滞”,在蜀国地居分陕的人所当为,颇疑其间另有文章。废徙李严,是解决新人旧人之争的关键,是当时的一件政治大事。陈寿所上《诸葛氏集》二十四篇十余万言,其中有《废李平第十七》一篇,可见关于此事的文书资料是不少的。陈寿、常璩书中所载废李严事,当是据《诸葛氏集》资料写成。但是今存这些,看来都是诸葛亮之词,没有李严一面的资料,历史真象究竟如何,已无从考定了。
李严被废徙,也有他个人的原因。《季汉辅臣赞》注谓:“都护李严性自矜高”。(15)《太平御览》卷四九六引《江表传》:“诸葛亮表都护李严,严少为郡职吏,用性深克,苟利其身。乡里为严谚曰:‘难可狎,李鳞甲。’”这个材料,是陈震向诸葛亮提供的。陈震是刘备旧属,随刘备由荆入益,与李严的人事背景不同。《陈震传》载诸葛亮与蒋琬、董允书,谓“孝起(按陈震字孝起)前临至吴,为吾说正方腹中有鳞甲,乡党以为不可近(按陈震与李严均南阳人,故知乡党所论如此。震使吴在建兴七年,早于李严被废二年)。吾以为鳞甲者但不当犯之耳,不图复有苏、张之事出于不意”。由此可见,李严人多巧诈,桀骜不驯,难于共事,而且还有“苏、张之事出于不意”,更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线。
李严所为“苏、张之事”,具体情节没有记载。《通鉴》太和五年(231)胡注曰:“谓苏秦、张仪捭阖其说以反复诸侯之间,今李平复为之。”这一解释,可以与《诸葛亮传》注引诸葛亮《正议》所说“二三子多逞苏、张诡靡之说”的用语相印证,(16)应当可信。李严所行“苏、张之事”,当指其纵横捭阖于旧人新人之间,肆其诡靡之说,挑起新旧不和,所以诸葛亮要假借理由加以消除。诸葛亮与李严的矛盾由于涉及新人旧人问题,关系重大,不便独自处理,所以诸葛亮表废李严,联署者包括旧人新人在内,竟有二十余人之多。
解决了李严问题,同时也就解决了江州地区的问题。李严驻永安时,江州入旧人之手。(17)费观为巴郡太守、江州都督,而费观是刘璋的女婿,李严的参军。费观以后是李严,李严以后是李丰。李严被废徙后,诸葛亮立即“夺平子丰兵,以为从事中郎,与长史蒋琬共知居府事”,见《华阳国志·后主志》。这样,江州的军政权就转移到诸葛亮掌握中了。《李严传》记载亮与丰教,说到“若都护(按指李严)思负一意,君(按指李丰)与公琰(按蒋琬字公琰)推心从事者,否可复通,逝可复还也”。这本是诸葛亮对李严的一个姿态,李严于徙所信以为真,“冀亮当自补复”。但是李严的希望并未实现。
廖立以不服李严被废,而李严又以不服诸葛被废。在这看来是两不相涉的孤立事件中,却包含蜀国历史上的一段公案,贯串于其间的是新人旧人问题。史家每每把这两件事作为诸葛亮执法公平的重要佐证而并提。习凿齿论及这两件事,谓亮如水如镜,至平至明,“可谓能用刑矣”,见《李严传》注引。《三国志》以廖立、李严同传,陈寿并谓其“招祸取咎,无不自己”,以此作为二人同传的理由之一,从历史的表面看来,这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廖立、李严招祸,导源于新人旧人之争;诸葛执法,也是要表现持平态度于新旧两造之间,这一历史深层的联系,陈寿似乎没有予以注意。
李严被废徙后,旧人中敢于继续公开反抗的,据知只有李邈一人。李邈,广汉郪人,刘璋牛鞞长。成都初定,李邈正旦行酒,面责刘备“取鄙州甚为不宜”。有司将杀邈,诸葛亮为请得免。亮死,邈疏上后主,谓“亮身杖强兵,狼顾虎视。‘五大不在边’,(18)臣常危之。今亮陨没,盖宗族得全,西戎静息,大小为庆”。后主下李邈狱,诛之。(19)李邈被杀事,是新旧矛盾的余波。大体说来,新旧矛盾以严废亮死而告结束。紧接着出现的是魏延、杨仪争权,酿成砍杀的重大事件,而魏延、杨仪都是刘备阵容的人,属于新人之列,他们的矛盾,不再属新旧之争。
四 巩固新人地位、协调新旧关系是诸葛亮用人的核心问题
诸葛亮以法治蜀,是他受到后人推崇的一个重要方面。以法治蜀,主要表现在用人上。《诸葛亮传》陈寿《上诸葛氏集表》,谓亮辅幼主时“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陈寿又评“诸葛亮之为相国也,……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张裔传》裔谓亮“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这些资料都是世所习知,论诸葛亮者常加引用的。乱世创业君臣,执名实刑赏以驭天下,强调循名责实,信赏必罚,以立威权。名实刑赏,是他们巩固团结的重要手段。可以说,这是东汉末年群雄争竞以来具有时代特点的现象。诸葛亮以法治蜀,也是如此。
世乱纷争,不得人者不得势,这是当时人所共知的道理。所以三国之主皆以善用人著称。《廿二史札记》“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条曰:“人才莫盛于三国,亦惟三国之主各能用人,……而其用人亦各有不同者。”赵翼所言三国用人特点,偏重于手段和情意,即“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赵翼所见是一个方面。我们从魏、蜀、吴各自的历史条件分析,还可以看到其他方面的特点。这就是,曹操在创业阶段对抗大族,反对单纯遵循世家大族的道德标准,而以“惟才是举”取人。在这方面,曹操获得了成功。孙权在建安年间,力图把他父兄所依以起家的淮泗文武,同他自己后来所依靠的江东大族的利益协调一致,使这两种力量共同支持孙吴政权。在这方面,孙权也是成功的。刘备入蜀后,遇到的情况同曹操、孙权有所不同。刘备在益州完全是外来人,而且是后到的外来人。先来的外来人把后到的外来人视为客,视为新人,同他们画开距离。这样,诸葛亮当政后,其用人策略首先就是要巩固新人地位,稳定旧人,协调新旧关系以求安定,并进一步消灭新旧界线。在这方面,诸葛亮同样获得了成功。这就是诸葛亮用人的核心所在,是他以法治蜀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国情况各不相同,益州有很大的地方特点。以诸葛亮和曹操相比,他们在用人方面碰到过一些相同现象,其后果却不尽一致。魏国是大局面,蜀国是小局面。同样是清议之风,魏国有强大的、深具影响的大族阶层鼓煽其间,蜀国则没有,所以魏国轩然大波迭起,蜀国只有小风小浪。“来敏乱群,过于孔文举”,这只能视为诸葛亮的忿激之言。实际上孔融在魏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区区来敏所可比拟的。而且孔融影响遍及南北,并不局限于魏国境内。许靖也是一个南北知名的人物。许靖在蜀,如同在北方一样,喜好臧否人伦。他见到王商,称之曰:“设使商生于华夏,虽王景兴(王朗)无以加也。”(《许靖传》注引《益州耆旧传》)他见到张裔,又说裔“干理敏捷,是中夏钟元常(钟繇)之伦也”(《张裔传》)。但是蜀国毕竟不是中原,许靖在激扬清浊、进退人物方面,丝毫发挥不了当年汝南“月旦评”的作用。来敏、许靖能够把中原的清议风尚带到益州来,但是他们却无法带来中原的社会条件。所以来敏乱群问题虽然有重要意义,但并未在蜀政中构成一件大事,诸葛亮处理起来游刃有余,因而也鲜为后世史家注意。
《诸葛亮传》注引《蜀记》诸葛亮答法正之言曰:“刘璋暗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诸葛亮认为,“累世之恩”造成了刘璋部属这样一个利益集团,而过度的宽纵又破坏了刘璋与他们之间实际上的君臣关系。刘备、诸葛亮接纳了这个集团,也接受了他们所带来的这一份颓风弊政的遗产。这种颓风弊政,又使新人旧人关系容易失去控制,处于紧张状态。面对此情,诸葛亮知道像刘璋那样专靠恩泽来维持是不行的,必须“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前引诸葛亮以法治蜀的世所习知的资料,可以看作是对这段话的具体说明。诸葛亮以法治蜀,核心内容是不论亲疏远近,刑赏一统于法,力求“用心平而劝戒明”。而所谓亲疏远近,其主要尺度,实际上就是新人旧人——臣僚以新旧为分。新人旧人有了共同的刑赏准则,差别日渐泯灭,蜀国统治才能巩固。诸葛亮对于影响安定、滋生事端的人物十分留意,因而有废徙廖立、罢黜来敏之举,而廖立为新人,来敏为旧人,这自然是为了保持新旧平衡的缘故。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历史上备受赞誉的诸葛亮以法治蜀,主要表现在用人方面;用人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消除亲疏远近差别以安新旧人心。旧人中足为代表的是李严,所以李严成为诸葛亮表现其用人策略的主要对象,而李严的兴废,大体上也就是诸葛亮以法治蜀的始终。
蜀国统治者中的矛盾,并不是只此一端。以廖立为例,他所攻击的主要是李严,但也触及刘备、关羽,所以诸葛亮说他“诽谤先帝,疵毁众臣”。对滋生事端的人,也并非一概严惩,如李邈面责刘备而诸葛亮为请免罪。新人旧人的地位也可能发生变化,如董和本来是旧人的主要代表,而他的儿子董允实际上却被视为新人。旧人中有些地位尊贵、影响较大的人,虽然不满诸葛,但毕竟能超然于新旧斗争之外,避开了纠纷。如《刘巴传》,刘巴“自以归附非素,惧见猜嫌,恭默守静,退无私交,非公事不言”,卒全其高士之名而获令终。
诸葛亮以法治蜀,并非完全真正一统于法,无懈可击。《法正传》法正为蜀郡太守,“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于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亮答,列举法正引刘备入蜀大功,曰:“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耶?”自然,这种威刑不肃的情况出现在创业之始,是权以济事,毕竟不是常情。而且对法正这样特殊人物,这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严格说来,李严兴废也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用人与用法,毕竟不是一回事。《梦溪笔谈》卷二五:“范文正常言,史称诸葛亮能用度外人。用人者莫不欲尽天下之才,常患近己之好恶而不自知也。能用度外人,然后能周大事。”《颜氏家训·音辞》:“人心有所去取,去取谓之好恶。”所谓“近己之好恶”,即指以己之好恶而定去取。这种师心自用的枉法行为,可信诸葛亮是没有的。不过所谓“度外”,可以是理度以外,更可以是法度以外。所以要诸葛亮在用人方面完全体现出用法精神,使两者完全一致,也是不可能的。
诸葛亮在思想流派方面是儒是法,论者非一,本文不置论。诸葛亮以法治蜀,主要不是出发于他个人的某种思想理论信念,而是着眼于蜀国历史背景和社会政治的实际需要,这是本文立论的主旨所在。
成都武侯祠有清人赵藩所撰著名对联,其下联曰:“不审势则宽严皆误,后人治蜀要深思。”所谓“审势”,不知赵藩所指。但就诸葛亮用法的背景而言,“审势”首先应当着眼于解决新旧之争,这大概是诸葛亮掌握宽严标准的关键所在,可以与本文内容印证。
——原刊《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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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国志·蜀书·法正传》。
(2) 《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以下见于此传及《华阳国志·刘二牧志》的引文,一般都不出注。
(3) 赵为巴西安汉大姓,见《华阳国志·巴志》。同志另有安汉赵颖,颖为韪之误字。
(4) 《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注引《益部耆旧杂记》谓李权为临邛长,《华阳国志·刘二牧志》谓王咸为巴郡太守。
(5) 庞乐,《三国志》及《华阳国志》均作庞羲,误。庞羲为河南人,不得称之为“州中诸将”;他地位高,亦不得在诸将之列。而庞乐、李异二将共杀赵韪有功,故此处“恃功骄豪”的“州中诸将”必为庞乐、李异。又,吴有将军李异,疑即此蜀将之降吴者。
(6) 《华阳国志·蜀志》及《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所载郪县世掌部曲的高、马家高胜、马泰(一作马秦)的叛乱,属于土豪问题;《三国志·蜀书·后主传》等所载益州郡大姓雍闿叛乱等事,又涉及民族问题,均与本文所说益州在官地主有所不同,当别论。
(7) 《三国志·蜀书·黄权传》。
(8) 《三国志·蜀书·法正传》。
(9) “客主之义”,《通鉴》建安十九年胡注:“以亮等初至为客,益州人士则主也。”这与上引黄权、法正之说是一致的。
(10) 《义门读书记》卷二七。
(11) 诸葛亮早已留意用蜀中旧人以协调新旧关系,在委署太守时也很明显。《杨洪传》谓犍为太守李严辟犍为杨洪为功曹,严未去(去字据《通鉴》,意谓去官,本传误作至)犍为而洪已为蜀郡太守;蜀郡太守杨洪举有才策功干的门下书佐蜀郡何祇为郡吏,洪尚在郡而祇已为广汉太守。“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能尽时人之器用也”。何祇,蜀郡人,见《张嶷传》。
(12) 分陕而治,也是相对言之。其时统属于李严的永安都督陈到,是随刘备入蜀,“名位常亚赵云”的“新人”,见杨戏《季汉辅臣赞》、《华阳国志·巴志》。陈到驻守永安,对李严不能不是一种重大的牵制力量。
(13)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三渝州巴县条:“先主(按当作后主)令都督李严镇此,又凿南山,欲会汶涪二水,使城在孤洲上。会严被征,不卒其事,凿处犹存。”《华阳国志》“使城为州”,“州”乃“洲”之本字。《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年)卷一《巴志》谓汶涪二水即长江与嘉陵江,李严盖欲自今浮图关凿通二江,使全城如岛。
(14) 《三国志·蜀书·刘巴传》刘备斥责刘巴,也说过“孤欲定天下而子初专乱之”。
(15) 杨戏《季汉辅臣赞》赞费观,注:“都护李严性自矜高。护军辅匡等年位与严相次而严不与亲亵。观年少严二十余岁,而与严通狎如时辈云。”又,赞辅匡,注:“辅元弼,名匡,襄阳人也,随先主入蜀。益州既定,为巴郡(按《华阳国志·巴志》作巴东)太守。”按费观,江夏人,刘璋母为观之族姑,璋又以女妻观,建安十八年参李严军,拒刘备于绵竹,与严俱降。上举李严亲费观而不亲辅匡,恰恰就是亲刘璋旧人而不亲刘备新人,似乎其“性自矜高”中也自有偏向在。
(16) 诸葛亮此处所用“苏、张之事”,系贬意无疑。但三国时人亦有用为褒义者。《吴志·吕蒙传》孙权赞扬鲁肃,谓“其决计策意出张、苏远矣”。又《周瑜传》注引《江表传》周瑜语蒋干,亦有“假使苏、张更生,郦叟复出”云云,亦无贬意。
(17) 蜀汉之初,巴郡太守人选的改易,显示旧人、新人在巴郡力量的消长。《华阳国志·刘先主志》:建安十九年(214)刘备入成都,列署官守,“费观为巴郡太守”,此为蜀汉巴郡首任太守。费观为旧人,疑本为刘璋署置,刘备暂仍其旧。《杨戏传》载《季汉辅臣赞·赞辅匡》,注曰:“益州既定,为巴郡太守。”此为第二任。辅匡为新人,当是刘备旋以辅匡代费观,巴郡入新人之手。同传载《季汉辅臣赞·赞费观》,注曰:“既定益州,拜为裨将军,后为巴郡太守、江州都督。”此为第三任。当是李严为中都护驻永安,巴郡为永安后方,费观遂复任巴郡太守。此后巴郡都由李严、李丰掌握,直到李严废徙。
(18) “五大不在边”,《左传》昭公十一年申无宇对楚王之言。《疏》引贾逵云:“五大,谓太子、母弟、贵宠公子、公孙、累世正卿。”五大,还有它说。《正义》谓“专盛过节则不居边城”,得“不在边”之义。
(19) 《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广汉士女。《季汉辅臣赞》赞李邵,注引《华阳国志》载李邈事,文字略异。
诸葛亮《与兄瑾论白帝兵书》辨误
中华书局1960年出版的《诸葛亮集》,于卷一中收有诸葛亮“与兄瑾书”九件,其中一件题为《与兄瑾论白帝兵书》,文曰:
兄嫌白帝兵非精练。到所督,则先帝帐下白毦,西方上兵也。嫌其少也,当复部分江州兵以广益之。
这件书札出于《太平御览》卷三四一。今据中华书局影宋本《太平御览》复校,文内“先帝”作“先主”,“嫌其少也”作“嫌其少者”,题作《诸葛亮与瑾书》。
诸葛亮写给诸葛瑾的书札,魏晋之际有不少存世。陈寿上《诸葛氏集》,所列二十四篇目录中有《与诸葛瑾书第十五》一篇,不悉件数多少。明人张溥所编《百三家集》中的《诸葛丞相集》,收有诸葛亮“与兄瑾书”九件,其中之一即此件书札。清人严可均辑《全三国文》,清人张伯行辑《诸葛武侯文集》,清人张澍编《诸葛忠武侯文集》,都因袭《百三家集》,收入诸葛亮“与兄瑾书”九件。中华书局的《诸葛亮集》,系根据张澍所编上述《文集》点校而成,所收“与兄瑾书”也是九件,一仍张澍之旧。由此可见,从北宋李昉等编纂《太平御览》开始,经过明张溥,清严可均、张澍,直到现在,一千年来,这一书札都被认为是诸葛亮致诸葛瑾书,似乎没有人提出过异议。至于李昉以《诸葛亮与瑾书》为这件书札的题目,是否还有所本,今天已无考了。
核之史实,这件书札有明显的可疑之处。
这件书札,作书人没问题是诸葛亮,受书人则决不可能是诸葛瑾。亮兄瑾仕吴,与蜀国关系较多。他的儿子诸葛乔,一度出继亮后,随亮在成都和汉中。这个时期,瑾、亮书札往还当然是很方便的。但是问题在于,瑾、亮分别为吴、蜀重臣,各在一国,郊境有防,他们在往来书札中,有所干碍的话是不能说的,这一点,不论诸葛亮还是诸葛瑾,都不会不明白。据《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诸葛瑾建安二十年为孙权使蜀时,“与其弟亮俱公会相见,退无私面”。后来诸葛瑾为吴南郡太守驻公安时,与蜀为与国,相交以磊落闻,深得孙权信赖,亮、瑾于书札往还中决不会言及郊境军事秘密。既然如此,诸葛瑾何得于与亮书中妄论蜀国军务,对白帝蜀兵既嫌其不精,又嫌其少?诸葛亮又何得因瑾之言,而暴露“部分江州兵以广益之”这种军事秘密?蜀国白帝之守,主要是为了备吴,而吴将诸葛瑾居然越俎代庖,给蜀相诸葛亮指点白帝兵守事宜,这样的事难道是可能的吗?
《太平御览》称此信为《诸葛亮与兄瑾书》,直观的根据是书之首句尊称受书人为兄,而诸葛亮又确有不少与其兄瑾的书信曾经长期存世,因而误以其所尊称之兄即诸葛瑾。在《诸葛亮集》中,编者又以其所议为白帝兵事,因而进一步误标此书为诸葛亮《与兄瑾论白帝兵书》。既然此书不可能涉及诸葛瑾,不是致诸葛瑾之书,那末,受书人究竟是谁呢?
据《三国志·蜀书·李严传》等资料判断,可知受书人是蜀国都护李严;书札中说到的“到”是护军陈到;作书的时间是建兴四年(226)诸葛亮筹划北伐出军之际。这一书札,与诸葛瑾没有任何关系。
李严,南阳人,少为郡吏,后历事刘表、刘璋、刘备。章武二年(222)刘备诏李严诣白帝城永安宫,拜尚书令。翌年,李严受遗诏副诸葛亮辅少主,为中都护统内外军事。诸葛亮还成都后,李严留镇永安,转前将军。诸葛亮出军汉中,李严当知后事,建兴四年,严遂移屯江州,留护军陈到驻守永安,统辖于严。上述书札就是诸葛亮此时所作,用以回答李严所提关于永安驻军的问题。
据杨戏《季汉辅臣赞》及注,陈到,字叔至,汝南人,“自豫州随先主,名位常亚赵云,俱以忠勇称。建兴初官至永安都督、征西将军,封亭侯”。《华阳国志·后主志》:“(建兴)四年永安都护李严还督江州,城巴郡大城(按江州为巴郡首县,今重庆市),以征西将军汝南陈到督永安,封亭侯。”《李严传》系年同此。陈到督永安,一说在建兴初,一说在建兴四年。这或是一事的误记,或是说前者指陈到随李严初镇永安之年,后者指李严赴江州而留陈到独守永安之年。《华阳国志·巴志》巴东郡:“以尚书令李严为都督,造设围戍。严还江州,征西将军汝南陈到为都督。到卒官,以征北大将军南阳宗预为都督。”陈到卒官,宗预代守,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谓在延熙中,若尔,则陈到守永安前后历二十年左右。
此件书札经李昉误题以后,张溥以下长期因袭其误而未发觉,如前所述主要是由于作书人诸葛亮在其中称受书人为兄之故。亮称瑾为兄,例见《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注引《江表传》。但不能因此断定凡诸葛亮称之为兄的人就是诸葛瑾。友朋之间称兄道弟以示亲密,也是常情,不必真为兄弟,也不必有年岁长幼之分。何况李严与诸葛亮同受遗诏,关系特殊,自然可以兄弟相称。《李严传》严与孟达书曰:“吾与孔明俱受寄托,忧深责重,思得良伴。”诸葛亮亦有书致孟达曰:“部分如流,趋舍罔滞,正方(李严字)性也。”史谓“其见贵重如此”。李严生年,史无明文。《季汉辅臣赞》谓费观于建安十八年(213)参李严军事,观年少严二十余岁。《华阳国志·先主志》谓费观于建安十九年为巴郡太守。若以费观始居巴郡太守之年为二十岁,其时李严当在四十以上。诸葛亮此年则为三十四岁。李严既年长于诸葛亮,亮以兄称之,更是合情合理的事。
书札谓“白毦,西方上兵”。《御览》卷三四一引服虔《通俗文》:“毛饰曰毦。”《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注引《魏略》:刘备“性好结毦”。所谓“结毦”,说的是以髦牛尾“手自结之”,以为饰物。可知髦牛尾可以称毦。《御览》“毦”在兵部。古代军中符节以髦牛尾为饰,如《御览》同卷引《汉魏故事》:“与外国节皆二,赤毦一,黑毦十,异于常节。”据此可知,“毦”又可作军中符节之代称,所谓“旄(髦)节”是也。又,《后汉书·西南夷传》“青衣道夷与徼外三种夷赍黄金、旄牛毦,举土内属”。注,“顾野王曰:毦,结毛为饰也,即今马及弓槊上缨毦也”(按,今本顾野王《玉篇》无毦字)。《御览》同卷《庾翼与慕容皝书》:“今致襦铠一领,兜牟白毦自(百?)副。”兜牟即兜鍪,白毦与兜鍪连言,当为头盔之饰可知。综上所引,“白毦,西方上兵”的白毦,或指以白髦牛尾饰其符节的西方之兵,或指以白髦牛尾饰其弓、马、头盔的西方之兵。无论是前者或后者,均以白毦即白髦牛尾为饰,是无疑义的。
蜀国西部羌中出产毡毦。据《华阳国志·蜀志》,毡毦为蜀国一宝。《御览》同卷,诸葛亮曾以白毦赠孙权。《三国志·蜀书·王嗣传》,羌胡以马牛羊毡毦等资姜维。所谓“白毦,西方上兵”,又当指蜀国的羌胡兵以白毦为饰者。蜀国有羌兵和胡兵,前者如《华阳国志·南中志》中所谓“青羌五部”和《后出师表》中所谓“叟青羌”之青羌等是;后者如《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夷陵战中吴兵所斩蜀军胡将沙摩柯和《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注引后主伐魏诏令中所谓月支、康居胡侯奋戈先驱等是。这些出自蜀国西土及北境的羌胡兵,比较精练,战斗力强,故被视为“西方上兵”。他们本来是刘备的帐下兵,刘备死后则由陈到率领,戍守永安。陈到得以统率刘备帐下精兵,那是由于陈到本为刘备豫州旧部,又以忠勇见称,可以信托之故。
根据以上情节,我们可以断定,这一书札,就是诸葛亮回答李严的问题,说明驻守永安的羌胡兵非不精练。至于书札中“嫌其少,当复部分江州兵以广益之”云云,意思是说永安防军本来统属于都护李严,李严既移驻江州,自可用江州兵去补充增援。
陈寿所上《诸葛氏集》,其目录中除有上述《与诸葛瑾书第十五》一篇外,还有《废李平第十七》一篇。李平即李严。陈寿可能以此札列于《废李平》篇内。陈寿《诸葛氏集》不传,诸葛遗文编次遂以错乱,后人才会把诸葛亮致李严书札列入致诸葛瑾书札之中,贻误千年之久。
附带说及,各书所辑诸葛亮致兄瑾书九件之中,除此件外,还有几件也不像是致诸葛瑾书,兹不一一辨析。
——原刊《文史》第14辑,中华书局,1982年
〔作者跋语〕 这篇短文结尾说:“陈寿《诸葛氏集》不传,诸葛遗文编次遂以错乱,后人才会把诸葛亮致李严书札列入致诸葛瑾书札之中”云云。这话不够准确,须要订正。案陈寿《诸葛氏集》凡二十四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五卷,又云梁二十四卷,大抵以陈寿所录写者每一篇为一卷而或有所增析。《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作二十四卷,可知五代、北宋所见,仍同陈寿录写之旧,并无变化。《宋史·艺文志》始著录此书为十四卷,盖沿《中兴书目》而来,是此书旧本二十四卷者散佚在南渡以后,不在北宋太平兴国以前。不过当北宋李昉等人于太平兴国年间编纂《太平御览》之时,《诸葛氏集》旧本既在,诸葛亮之言教书奏单行别出者亦复不少,例如《御览》所附《经史图书纲目》之中就有《诸葛亮书》等多种。这些书出于众手,随意钞摘,准确性是难于保证的。考虑到亮集流传的这种具体情况,我估计《御览》误题诸葛亮致李严之书为致诸葛瑾之书,有两种可能。一是陈寿录写编次之本已误,但这种可能性较小;一为单行别出之书之误而为参与编辑《御览》之人所沿袭,这种可能性较大。迨二十四卷旧本在南宋时散佚,后来编纂诸葛遗文的人无复旧本可依,收录此信札时就径袭《御览》之误,以迄于今。
蜀史四题
——蜀国新旧纠葛的历史追溯
十年前草成《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一文(以下简称《李严》文),从李严个案论及诸葛用人背景,认为其时蜀国臣僚中的政治纠纷是由“新旧”、“客主”分野之势演化而成。“旧”和“主”,指刘璋部属;“新”和“客”,指刘备由荆入蜀所领人物。刘备占领成都,喧宾夺主,主客地位颠倒,蜀史中一大公案,由此产生。刘备虽然谨慎处理新旧问题,但在用人方面仍然风波时起。刘备死后,诸葛亮用以治蜀的臣僚,主要是分化刘璋旧属,或吸收,或排抑,使随刘备入蜀居于少数地位的人,同刘璋旧属居于多数地位的人,即所谓新旧两方,逐渐熔融而成。在这一过程中,个别地位特殊、由于利害冲突而可能滋生事端的人,被诸葛亮绳之以政纪法纪,构成一些令人瞩目的事件。李严是其中重要的一人,此外还有廖立、来敏等。李严、来敏属旧人,廖立属新人。李严废徙,这一新旧冲突过程始告结束。
上举《李严》一文写作时,曾发现蜀史中还有一些孤立事件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者,似也可以从上述新旧关系中试求解释。但自觉资料有限,思虑未周,唯恐失之于固,失之于凿,迄未写成文字,只留下一些案头碎纸。近日翻检,始得整理成篇,用《蜀史四题》之名,公诸同好。
《蜀史四题》可以说是《李严》一文的续篇,四题不相连缀,但都与新旧问题有关。每题又都涉及诸葛亮,可以与拙文《〈隆中对〉再认识》参看。四题皆以剖析李严个案所形成的思路来剖析其他问题,其中有的论断自觉尚能言之有据,有的迄无强证,只能视为推测而已。蜀史问题同好者多,行家烂熟故实,如能引起商榷,是异是同,都有益于史学,这是我所企望的。
一 关于举刘备为汉中王《上汉帝表》
章学诚《知非日札》提出《上汉帝表》的一个问题。(1)他说:“《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建安二十四年群下推先主为汉中王,上表汉帝,乃以马超冠首,许靖、庞羲、射援诸名皆列于诸葛亮前,殊不可解。”《日札》为章氏晚年读书所记,多有心得。他提出此问题而未作答者,盖以断言为难,这显示了他的严谨学风,大家风范。不过我觉得章氏此处似有所蔽,这就是他只是根据诸葛亮的历史名望,断定刘备进爵汉中王理应由诸葛冠首上表,而忽略了《上汉帝表》时蜀中文武的复杂情况,以及诸葛在其中尚未取得领衔地位的事实。(2)
《上汉帝表》,广汉李朝所作,见《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李氏兄弟多人,历仕刘璋、刘备。李朝为刘备别驾从事。此人当谙悉蜀中政治状况和人物背景,所以他在此《表》所列人名次第,当是斟酌再四,考虑周详,而且必经刘备或诸葛亮过目首肯,决非造次所就,是可以断定的。
刘备以宾客之分而得益州,地盘、营垒骤然扩大。但是作为核心、作为基干的刘备嫡属,尚不足以稳居主导,控制局面。因此,急待形成一个稳定、有序、有实力、有权威、得到各方面认可的班底,始能得心应手地处理有关名器的诸多事务,以完成权力升格的程序。这样的班底,在魏早已有了,在蜀则远未组建成功。所以我们在《表》中见到作为显示政治规模的领衔人,竟是临时凑成的、了无业绩誉望可言的马、许、庞、射辈。他们虽各具一定的社会影响,但合而观之毕竟显得猥琐,不如诸葛响亮。不过诸葛等嫡属在蜀既然尚未取得绝对的支配地位,也就只好仰仗马、许、庞、射辈以取一时之用,特别是在刘备进爵为王这样的名器大事上更必须如此,因而出现了章氏所疑的问题。
刘备称汉中王,是他跻身政治高层以与曹、孙抗衡的决定性的一步。刘备不王于成都而必于下汉中后始王,除了取汉中以保障成都这样的军事和地理原因以外,从政治上说,一是等待曹操先王,后发制人;一是欲步刘邦后尘,为先王汉中后称汉帝预设地步。相对于曹、孙已成局面而言,刘备起步晚了许多,因此没有沿着权力阶梯逐步上升的充分时间。他跨出的第一步就是决定性的一步,必须得到各方面人物尽可能多的支持。所以上《表》领衔者名称虽然不够响亮,却也都是蜀中实力方面或名望方面可数的人物。刘备取得汉中王名号,再上升就比较容易,无须有太多的张罗。所以今见《劝进表》题名和黄龙甘露残碑题名,(3)其人数之多和阵容之规整,反而远逊此《上汉帝表》。
《表》文值得注意的,是说到更始时河西五郡“位同权均,不能相率”,因而共举窦融为元帅事,并以此证明共举刘备为汉中王之必要。这表明由于刘备没有汉室所予的特别名号,蜀中人士与他处在“位同权均”地位,本来是“不能相率”的。只有刘备晋位诸侯王,位居方面,他们与刘备之间的君臣关系才能成立,巴蜀汉中才算稳定。刘备做汉中王,成为一方之主,号令专一,日后是尊崇汉帝,还是自帝抗曹,可以视情况变化而应付自如,不患掣肘。反过来说,刘备只有得到马、许、庞、射辈的共举,才能有资格晋爵为汉中王。汉中王之立,对于马、许、庞、射辈是名分攸关的大事,他们必须郑重其事地表明态度。至于对早已委质定分于刘备的诸葛亮辈而言,汉中王之立算不了甚么问题。所以诸葛辈列名,本来只是充数陪位而已,名次在后是当然之事。何况此时蜀政自刘备出,诸葛亮只是偶见画策而已,并无后来独断蜀政的地位,所以也无须由他充任上《表》的领衔人。
马、许、庞、射辈虽然人物猥琐,分量似轻,但他们各有特点,所以由他们领衔上《表》,表示共举,还是有理由的。马氏是西州之豪。马超父马腾,于兴平初在关中联络刘焉之子、仕于汉室的刘范谋袭长安,以诛李傕。刘焉自蜀“遣叟兵五千助之”,(4)战败,刘范及弟刘诞并见杀。《蜀书·许靖传》注引《益州耆旧传》:“初,韩遂与马腾作乱关中,数与璋父焉交通信。至腾子超,复与璋相闻,有连蜀之意,……〔璋〕拒绝之。”据此可知,刘焉、刘璋父子与马腾、马超父子早有稀疏交往,但无牢固关系。刘备围刘璋于成都之时,马超曾率轻军助刘备,未旬而成都降,在关键时刻起过军事威慑作用。马超有汉爵,在汉中地区又有影响,也是他在《上汉帝表》中列名冠首的重要条件。许靖汝南名士,是士人阶层的当然代表。他虽老朽无能,但仍为北国所知。庞羲望出河南,东汉议郎,刘焉通家,曾将刘范、刘诞诸子入蜀,为刘璋姻亲,在刘备营垒中足以代表刘璋旧属,起承前启后作用。射援来自三辅,有名行,兄射坚曾为刘璋长史,射援本人则仕于刘备幕府。射氏在蜀不明其特殊背景。据知南阳及三辅人流入益州者数万家,被收为东州兵,是一支重要武力。刘备抬高射氏地位,或者是为了得三辅人心,并利用射氏兄弟关系以周旋于新旧之间之故。《先主传》注引《诸葛亮集》载刘备遗诏赐刘禅,谓“射君到,说丞相叹卿志量甚大,增修过于所望”云云。此射君即射援,时为丞相从事中郎,自成都来永安。看来射援与刘备、诸葛亮都很亲近。马、许、庞、射四人,马超爵都亭侯,位在刘备宜城亭侯之上,最有资格领衔上《表》。而许、庞、射三人官职为左将军府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依次正好是刘备佐官的一、二、三位,也应当排在诸葛亮之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