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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余庆 当前章节:15374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8:25

在这方面,孙策托孤之事也可比较。《三国志·吴书》除了上举《张昭传》注引《吴历》托孤语外,还记有《孙策传》孙策谓张昭等曰:“中国方乱,夫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公等善相吾弟!”这里丝毫看不到孙策有允许孙权“缓步西归”的打算。孙策又谓孙权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这里也丝毫没有怀疑孙权能否“任事”之意。而且据《世说新语·豪爽》“陈林道在西岸”条注引《吴录》孙策临终举印绶授孙权时最后的一句话,正好是“慎勿北渡”。(26)而“慎勿北渡”即指不要贸然西归。由此可见,前引《吴历》托孤语,只是孙策估量形势严峻,极而言之,并不是确认张昭有“自取”之权,也不认为真可丢弃江东而“西归”淮泗。同样,刘备也不会真心授权诸葛亮,让他判断刘禅可辅与否而决定是否自取帝位。《先主传》注引《诸葛亮集》载遗诏敕刘禅曰:“丞相叹卿智量甚大,增修过于所望。审能如此,吾复何忧?”这是刘备对刘禅的基本估计,丝毫看不出还有可辅与否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刘备故作此语,是预料到有此授权,能够进一步预防不测。在这里,诸葛亮扮演的角色,很像是后世打鬼的钟馗,这个鬼就是李严。

在上述的意义上,前引桂馥所说“与其拱手以让敌,何如使能者制敌而有之”的话可以得到新的解释。敌指吴,显而易见,这是表面之敌。还有更危险的潜在的“敌”,指的是可能滋事的旧人,李严是其代表。“能者”意在诸葛亮,诸葛亮凭托孤时赋予他“自取”的权力,可以制服位在同列而又可能滋事的李严。当然这只是我借用桂馥的话而作的解释,桂馥本意可能并非如此。

《诸葛亮传》刘备托孤语下裴注引孙盛曰:“世或有谓备欲以固委付之诚,且以一蜀人之志。君子曰不然。苟所寄忠贤,则不须若斯之诲;如非其人,不宜启篡逆之途。”此“世或有谓”之言,不但孙盛不信,桂馥在《晚学集》中也“认为非也”。而我则认为孙盛所引“固委付之诚”、“一蜀人之志”,其论出于距蜀汉未远之世,是符合实情的有识之见。只不过刘备意所关注者并不在诸葛本人。诸葛忠贤,确无须“若斯之诲”。但要使被委付的诸葛得以“一蜀人之志”而抑“篡逆之途”,则必须首先大大地巩固他的地位才行。

按照这样的分析,我认为刘备托孤语是他根据蜀国具体情况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刘备少有的富于谋略之举。难怪他临死前还谆谆叮嘱刘禅“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而诸葛亮也不辞劳苦,为刘禅手写《申》、《韩》、《管子》、《六韬》诸书。托孤之语自然是以对诸葛亮的信任为前提的,但不止是个人信任问题。从以后发生于诸葛亮与李严之间的事来看,诸葛亮完全领悟刘备的言外之意,而且在言行上与之配合得相当默契,相当成功。

据《李严传》注引《诸葛亮集》,李严曾劝诸葛亮受九锡,进爵为王。按裴松之所见《诸葛亮集》,当即陈寿录写编次的二十四篇;隋志著录二十五卷,并谓梁二十四卷,这与陈寿录写者相符或大体相符,只是改篇为卷而已。由此可知,裴注所见亮《集》来历清楚,确凿可信,所引受九锡及进爵事肯定都是李严之意,无赝作赝文之可能。李严所劝于诸葛亮者,是非常之言、非常之事,李严却敢于出此而无所遮掩。诸葛亮答书也很直率,毫不回避。他说自己:“误用于先帝,位极人臣,禄赐百亿。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若灭魏斩叡,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耶!”他的意思是,九锡之受不是不该,而是时机未到。他所谓“知己未答”的“知己”,“诸子并升”的“诸子”,从背景说来自然是指同受顾命的李严而言。诸葛亮与李严似乎是彼此会意,心照不宣。其所以如此,我想是有刘备托孤语作为共同依据的缘故。李严敢于劝诸葛亮受九锡称王,是根据此语;诸葛亮回答说时机到时“虽十命可受”,也是根据此语。诸葛亮所答,是对李严政治试探的强烈表态。

对于九锡之劝,诸葛亮可信是无动于衷,决无三让而后受之之意。他对蜀汉的忠诚,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可是他并不义正辞严地指责李严非所宜言,而是不顾僭越之嫌,委婉作答。“十命可受”虽是假定之词,可却是人臣之所大忌,他娓娓道来,不以为意。注疏家不得其解,遂疑此语未必出自以谨慎著称的诸葛亮之口。可是,谁杜撰此语编次于《诸葛亮集》之中?为什么有此杜撰?这些问题还是无从解释。照我看来,考虑到刘备有“君可自取”之语在先,再来体味诸葛亮、李严之间九锡、十命之类的话,理解就容易了。刘备既然郑重其事地作此嘱托,诸葛亮就不必在李严的政治试探面前过分拘泥于君臣名分。这就是诸葛亮答李严语的实质所在。诸葛亮聪明练达,深谙诸子、《六韬》之义。他治蜀总不忘以先帝付托为言,史家也总以此赞美他忠烈溢于言表。揆之上述,似不无历史的隐曲寓于其中,蛛丝马迹依稀可辨。

托孤之语的真实含义既然如此,以后蜀政中的有关问题,都可以循此线索加以考察,而且大体可以得到解释。李严副诸葛亮并受顾命,本是刘备在危机中的权宜之举,对于稳定刘备身后的蜀国局势,确实起了重大作用。但是李严一旦居位,东西分陕,一国二孔之弊就逐渐有所暴露。加之以人事纷纭,此伏彼起。先有廖立狂惑,来敏乱群;后是孟达来降不果而陨身,李严横造无端而废徙。历史遗留的新旧纠葛反复出现,诸葛亮都逐一解决了,而且没有酿成大乱。他没有辜负刘备白帝的托付。不过随着此一公案的结束,诸葛亮走向暮年,蜀政中光彩吸人的时刻也就终止了。

——原刊《文史》第35辑,中华书局,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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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学诚遗书》外编卷四《知非日札》,文物出版社,1985年。

(2) 《上汉帝表》列名之事,古代史家本已有所斟酌。袁宏《后汉纪》卷三〇录此表文,谓建安二十四年“秋八月,诸葛亮等上言曰……”云云,将马超、许靖、庞羲、射援四人之名略去,径以诸葛亮领衔。度其用意,盖亦以四人之名列于诸葛亮之前为不可解。《后汉书》记是年“秋七月庚子,刘备自称汉中王”,《资治通鉴》略同,均不列表文及上表人名,上表月份异于《后汉纪》。袁宏、范晔、司马光诸家,在列名问题上似乎都有所蔽。

(3) 前者见《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后者见《隶续》卷一六。

(4) 《后汉书·刘焉传》。

(5) 《华阳国志·汉中志》载此书略同,并于其下著录李严致孟达“吾与孔明并受遗诏,思得良伴”之书。可见常遽之意亦认为此二书在内容上彼此呼应。

(6) 《晋书·宣帝纪》连载孟达致诸葛亮二书言魏军来攻事,两书间隔不过数日,可见书信往返不少。

(7) 军事方面亦有可议之处。《晋书·宣帝纪》谓此役蜀、吴军救孟达于西城之安桥、木阑寨。据《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六,木阑寨在今安康以东,旬阳以西。安桥亦在附近。但是魏兴郡治安康在申仪之手,申仪断蜀道以防蜀军,蜀军何得越魏兴郡治而至木阑寨?又,上庸城是孟达所守,吴军又何得越此地而救孟达于其西北数百里之安桥?这是不解的问题。《水经·沔水注》只说吴军救孟达于木阑寨,未言蜀军相救。

(8) 《左传》闵公二年卫懿公“与石祁子玦,……使守”,注:“玦,示以当断决。”余物则无征。

(9) 章太炎《检论》卷九“思葛”,《章太炎全集》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10) 《太平御览》卷三四一《诸葛亮与瑾书》:“兄嫌白帝兵非精炼,到所督,则先主帐下白毦,西方上兵也。嫌其少者,当复部分江州兵以广益之”。此即诸葛亮建兴四年调李严至江州之前后时间内致李严书,谈白帝防务事,史籍遂误为致诸葛瑾书。参本书《诸葛亮与兄瑾论白帝兵书辨疑》一文。

(11) 《华阳国志·巴志》,《水经·江水注》,《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三。

(12) 《华阳国志·后主志》此时“亮乃加严中都护”,它书无此一情节。按李严在永安,本来是以“中都护统内外军事”,此职在孙吴,孙策死时孙权曾以之授周瑜,见《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其职任略当魏晋常见之“都督中外诸军事”,例为权臣所居,可见遗诏寄托之重。但李严建兴四年徙前将军,八年迁骠骑将军,已失都护。而且刘禅居成都,永安、江州均非行在,李严在永安、江州,亦无从统内外军事。此时诸葛亮为了“隆崇其遇”,以李严“主督汉中”,故又加中都护,虚设名号而已。《华阳国志校注》认为“亮乃加严中都护”一句为误,似亦未必。

(13) 《太平御览》卷四六三引梁祚《魏国统》:“黄权来降,文帝从容谓权曰:‘君舍逆效顺,欲追踪陈、韩耶?’对曰:‘臣过受刘氏殊遇,降吴不可,归蜀无路,是以归命。旦败军之将,免死为幸,何古人之敢慕也!’帝善之。”按梁祚,魏收书有传。其书两唐志著录,章宗源有说。

(14) 《隶续》卷一六。

(15) 《三国志·蜀书·陈震传》,《太平御览》卷四九六引《江表传》。

(16) 此二郡太守不知是何方所署置。卢弼认为是刘备所署,与宜都太守樊友一样。

(17) 书中王朗谓其子王肃年二十九,以王肃生年计之,书当作于黄初四年。从《集解》之说。

(18) 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第四卷,1986年台北版。

(19) 李鸿谒诸葛亮于汉阳,在建兴三年冬。李鸿所述曾见王冲于孟达所,不能晚于三年冬,但是三年冬李严尚在永安都护之任,四年春始还驻江州,见《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所以,此云“江州督李严”为误。

(20) 《华阳国志》赞黄权的主要文字,当在该书《先贤士女总赞·巴郡士女》中,但该书此一部分已阙。

(21) 《水经·淯水注》:“淯水又南径预山东。……山南有魏车骑将军黄权夫妻二冢,地道潜通。其冢前有四碑,其二,魏明帝立,二是其子及臣吏所树者也。”

(22) 《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引《吴历》。

(23) 《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引《吴书》。

(24) 孙盛、袁宏所论,分见《三国志·吴书·孙策传》注及《文选》卷四七《三国名臣序赞》。

(25) 《魏书·咸阳王禧传》。孝文帝还直接提及诸葛亮受命辅孤。同书《彭城王勰传》,孝文于军中不豫,时勰总摄六师,请另置元戎统军,己则责专侍疾。孝文曰:“戎务侍疾,皆凭于汝。……诸葛孔明、霍子孟异姓受托,而况汝乎!”魏晋南北朝君主托孤,正式作遗诏允许顾命之臣“自取”,还有一例,就是东晋简文帝遗诏。《宋书·天文志》(三)载简文帝遗诏桓温曰:“少子可辅,即辅之;如不可,君自取。”这是简文帝确知桓温有不臣之心,预计身后将有逆谋而出此无可奈何之言,与孙、刘付托以及与孝文帝之言,意义又有所不同。简文帝诏为侍中王坦之所毁未出。

(26) 参见本书第282页。

东三郡与蜀魏历史

一 东三郡的历史地理

西城郡,曹魏黄初时改名魏兴郡,治今陕西安康。上庸郡,治今湖北竹山。房陵郡,治今湖北房县。三郡以“东三郡”之名见称,辖地跨有今陕东南、鄂西北。《华阳国志·汉中志》:“三郡,汉中所分也,(1)在汉中之东,故蜀汉谓之东三郡。”《舆地纪胜》卷一八九金州(2)“风俗形胜”引《图经·山川序》:“自汉中而东,则谓金多山岭,而均、房而西,则谓金多平旷。”可见西城以东重峦叠嶂,愈行愈险。东三郡各郡城之间有山蹊联系。东三郡北境还有沔水相通:西城在沔水边;上庸及房陵则均在沔水南,分别以堵水、筑水连通沔水。东三郡崇山环抱,四塞险固,号为奥区,在地理上自成一体,内部往来虽然比较密切,对外则呈封闭状态,长期与世隔绝。

秦时,三郡地本为汉中所辖荒裔,其中的房陵历来为安顿罪人及其他迁人(迁虏)之所。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九年秦王灭嫪毐,舍人罪轻者“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十二年吕不韦死,舍人的一部分,《正义》谓“迁移于房陵”;十九年王翦灭赵,获赵王迁,《正义》亦谓“迁王于房陵”。(3)《华阳国志·汉中志》:“新城郡,本汉中房陵县也。秦始皇徙吕不韦舍人万家于房陵,以其隘地也。”隘地当指其地险隘阻隔,迁人难于逃离。

房陵据说以四面山石如室得名,林深地隘,容量有限,所以秦代迁人数量,在蜀者当多于在房陵者。(4)《史记·项羽本纪》项羽谋曰:“巴蜀道险,秦之迁人皆居蜀”,乃以刘邦为汉王,王巴蜀汉中。《汉书·高帝纪》汉元年韩信语刘邦曰:“项羽背约而王君王于南郑,是迁也。”注引如淳曰:“秦法,有罪迁徙之于蜀汉。”蜀汉分指蜀及汉中,而汉中兼括东三郡地。由此可知,汉王之封,是项羽恃势以迁虏之例处置刘邦。南郑向南,沿蜀道入成都;向东,则乘沔水达于西城、上庸、房陵。巴蜀和东三郡,都是刘邦被当作迁虏的谪徙之所,枢纽则在汉中南郑。

西汉时,西城、上庸、房陵都是汉中郡的属县,在益州刺史部。《华阳国志·汉中志》谓西汉时宗室大臣有罪或徙房陵,《汉书·诸侯王表》有例甚夥。(5)其时上庸亦为迁谪之所。(6)东汉末年,西城、上庸、房陵三县均升格为郡。《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年曹操击走张鲁而入汉中,“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置太守;分钖、上庸郡,置都尉”。史家疑“分钖、上庸郡,置都尉”之文为“分钖、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之讹夺,(7)是。东汉制度,边郡往往置都尉,治民比郡。建安时上庸于魏为边郡,故但置都尉而不置郡守。(8)房陵设郡不见明文。《三国志·蜀书·刘封传》建安二十四年孟达“从秭归北攻房陵,房陵太守蒯祺为达兵所害”。《通鉴》该年胡注谓“此郡疑刘表所置,使蒯祺守之,否则祺自立也”。按蒯为荆州南郡中庐大姓,刘表在襄阳时,联络蒯氏,蒯氏家族得势,蒯祺当以家族势力之故,受刘表之命治理相邻的原益州汉中郡房陵县地,并受刘表私署为太守。如果此说不误,则房陵称郡更在上庸、西城之前。

按汉中郡地,包括西城、上庸、房陵在内,西汉时户101570,口300614;东汉时则户57344,口267402,分见《汉书·地理志》和《续汉书·郡国志》。以户数和口数言,东汉时均少于西汉时,可以窥知此处经济在两汉时无何发展。(9)由汉中统领西城、上庸、房陵,主要靠沔水为联系纽带,而沔水水量水势无常,舟行下水差易而上水甚难,(10)所以并不便利。汉中郡有时设治于西城,当是为了兼顾自沔水上游统领下游的需要。东三郡自西至东地面如此辽阔,道里如此悬隔,山岭如此险峻,以汉中南郑统全境,无论如何是鞭长莫及。当张鲁据汉中时,东三郡地事实上已与益州主要部分脱离,不得不各自为政。几百年来,益州东三郡地与周边郡县包括荆州郡县不能全无交往,日积月累,闭塞状况当亦有所改观,不必仰赖汉中为治。所以后来汉中三县独立为郡,其中东端的房陵长久以来即受荆州襄阳的羁縻,也是势所必然。

《三国志·魏书·刘表传》刘表初为荆州刺史,各地宗帅(“宗贼”)势盛,刘表单马入宜城,要结大族蔡瑁、蒯良、蒯越等人,诱斩宗帅而用其众。这是刘表所辖荆州部内之事。与荆部地界相连而隔在益部的东三郡内,自然也有宗帅割据问题。还有蛮夷君长,在本地所起的割据作用相当于宗帅。《三国志·蜀书·刘封传》注引《魏略》叙申耽、申仪兄弟在西城、上庸间聚众数千家,先后通张鲁,通曹操,降刘备,降曹丕,俨然是东三郡首屈一指的宗帅。(11)申耽先为上庸都尉,与刘封同抗魏兵,失败后受调徙南阳;其弟申仪未受魏调遣,仍居魏兴太守之职,直到太和二年(228)之初始被司马懿执归洛阳。申氏兄弟在东三郡事态发展的年代中,始终是交织于蜀魏各种势力之间的一支重要地方武装,其破败晚于荆州八郡宗帅数十年之久。

《宋书·州郡志》梁州:“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华阳国志·汉中志》又谓“其人半楚,风俗略与荆州沔中郡同”。“荆州沔中郡”,当指沔水所经、秦汉属益州、三国以后属荆州的诸郡,包括魏兴以东的上庸、房陵二郡。房陵郡,黄初初年称新城郡。新城郡民除前代迁人以外,多杂楚人。东三郡地境原来由楚入秦,本属楚文化区,入秦后始转而受经由汉中顺沔水而来的秦文化的影响。但是自西徂东,秦文化渐淡,楚文化渐浓。唐金州即汉西城郡、魏魏兴郡地,素有“秦头楚尾”之称。(12)所谓“秦头楚尾”,既指地理位置顺沔水由秦入楚的走向,更指秦楚政治文化关系的交会与熔融。金州以上之地附于汉中而在秦益,文化当以秦为主;金州以下之地虽在政区划分上也曾归属秦益,但地界深入荆楚之境,与荆楚政治文化关系当更为密切。汉末魏初东三郡介于蜀魏之间而发挥其独特作用,有如上种种原因。陕西安康县出土战国晚期以后的文物,兼有秦式和楚式,(13)也是重要的证据。

对于东三郡在汉末魏初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我在以前所撰论文中有所论述,但有未达一间之憾。本文之作,就是对涉及这一时期东三郡事的旧文的几点补充。

二 《隆中对》“跨有荆益”解(14)

拙作《〈隆中对〉再认识》,对于诸葛亮建议刘备“跨有荆益”之说有所论列。我认为诸葛亮身在荆州而建图益州之议,不能预先设想弃荆州于不顾,故有“跨有荆益”之说。但荆益之间的联系,按稍后情况看来,主要靠三峡相连一途。在纷争局面下,恃三峡沟通荆益,需要峡内峡外维持相呼应的军事力量。这种条件刘备暂时可以具有,但不能保持长久,所以荆益终难兼而有之。历史上并没有割据益州的人长期跨据荆益二州以成稳定局面的先例。入蜀以后的刘备暂时可以出入三峡,但迟早要龟缩峡内,放弃荆州。这不是刘备所甘愿的,因而他在关羽败亡后倾国出师,以图匡复。但蜀师不能发挥顺流之势,踯躅峡中整整半年,既不能不战,又不能战,终于师老兵疲,一朝覆没。这证明刘备倾力以求“跨有荆益”,毕竟是失策之举。不过我还认为,“跨有荆益”之失,不失在草庐对策之时,而失在形势屡经变化之后;不失在诸葛亮早年的建议,而失在刘备以后的实践。曹操南下,刘备奔逃,形势一变;赤壁之战,孙权入荆,形势二变;刘备进蜀,关羽毁败,形势三变。刘备无视已变之局,为“跨有荆益”孤注一掷,终于被迫承认现实,守益弃荆。

孙权也同样看重东三郡。《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周瑜于赤壁战后由南郡诣京城见孙权,建策曰:“乞与奋威(按指奋威将军孙瑜)俱进取蜀,得蜀而并张鲁,因留奋威固守其地,好与马超结援。瑜还,与将军(按指孙权)据襄阳以蹙操,北方可图也。”周瑜的谋划还很粗略,没有打通东三郡以连结汉中与襄阳的具体设想,这是由于当时不具备必要条件的缘故。翌年,即建安十六年,吴将吕岱“遣兵西诱汉中贼帅张鲁,到汉兴城,鲁嫌疑断道,事计不立,权遂召岱还”。(17)汉兴是魏兴的异称,即西城郡。城,今地不详。以当时荆州割据形势犬牙交错以及张鲁“嫌疑断道”之举推之,吕岱之兵当是沿东三郡内山道西出。关羽败死后,孙权在汉川得势,曾以将军周泰为汉中太守。(18)这虽属遥领性质,亦可见孙权于东三郡时注一目。约在此时,吴将陆逊自秭归遣将攻房陵太守邓辅。(19)再后九年,魏太和二年春,当魏将司马懿奇袭上庸,攻灭孟达之时,吴军又远道奔赴上庸、魏兴地区救援。(20)这些都是孙吴重视东三郡地区之证。但是由于地势阻隔,吴军真要插手东三郡事并且持续地在东三郡起作用,毕竟是非常困难的。

蜀军据汉中,孟达入东三郡,魏国在其南疆处于被动地位。孟达降魏后始终未离开东三郡,魏国被动地位始终未完全改变。其时魏吴有事于江淮,魏国无暇西顾,只以夏侯尚数千人羁縻东三郡,并纵容宗帅申仪盘踞魏兴以牵制孟达。诸葛亮自汉中兴师北伐,孟达又成为魏蜀之间举足轻重的人物,在反覆中终于被司马懿消灭,申氏势力也同归于尽。这样,魏国南疆才得以大大巩固,东三郡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也随之消失了。

三 东三郡与蜀魏历史

拙作《蜀史四题》中,“刘封与孟达”及“黄权降魏索隐”二题,也涉及东三郡。其中属于自汉中、襄阳交通于东三郡诸事,在上节中已作交待。还有一些是自长江三峡内外交通于东三郡(主要是上庸郡)的事例,本节中将着重讨论。

蜀将黄权之军孤悬峡外江北的崇山峻岭之中,夷陵之战以后进退失据。黄权降魏,以地理条件和人事条件而言,最便当的途径是通过本属蜀中同僚、此时已是魏国边将的孟达的撮合。黄权接洽降事以及以后入仕洛阳,必经孟达防区,这个地区在蜀魏两国之间甚具敏感性质。我曾举《三国志·蜀书·费诗传》如下记载为证。建兴三年(魏黄初六年)冬,李鸿自魏降蜀,来蜀之前曾诣孟达,并在孟达处得见自蜀降魏的王冲。李鸿当为孟达所率来自蜀中的部曲,估计是朱提郡汉阳县(今贵州威宁县境)人。他随孟达降魏后一直在东三郡,至是归蜀,并向诸葛亮当面传递了孟达的信息。王冲则是李严驻永安时的牙门将,降魏投奔孟达,此时仍在孟达处。我根据这些线索判定,孟达驻在的房陵、上庸,是蜀魏两国之间信息交流、人员来往的枢纽所在;掩护此种特别关系的人物就是孟达;而孟达能够起这种作用,是由于他在房陵、上庸还维持着他原有的军事力量。魏国既不能完全控制东三郡,只有对孟达的此种行为持隐忍态度,甚至有意加以利用,以图获取蜀国信息,发挥孟达对付蜀国的特殊功能。(21)孟达曾有引致蜀将黄权的功劳,可能还有挟其蜀中政界旧有关系以自重于魏的打算,这从孟达敢于在蜀魏之间恣意行事可以看出。

蜀国与孟达联系,因申仪居于魏兴而不便频繁地使用自汉中东来的通道,所以还要靠自长江北上房陵或上庸,中转之地是秭归城。但是在蜀吴之争中,秭归频频易手。建安二十四年冬,陆逊乘关羽毁败的有利时机,逐蜀汉官吏而进入三峡,据有秭归,自秭归北攻房陵,破诸大姓及诸蛮夷君长,“前后斩获招纳民数万计”。(22)夷陵之战,蜀军一度夺回秭归,并以之为蜀军的大本营。《水经·江水注》:秭归城,“古老相传,谓之刘备城,盖备征吴所筑也”。刘备败退回蜀,传世《后出师表》“秭归蹉跌”之语,即指此役。从此以后秭归属吴,蜀军退守永安,不敢出峡。

三峡中郡县建置,随着蜀吴军事进退而迭有变更。《三国志·吴书·潘璋传》:孙权“分宜都巫、(23)秭归二县为固陵郡,拜璋为太守。”吴增仅《三国郡县表附考证》吴荆州固陵郡条据《潘璋传》考曰:“今考《华阳国志》,先主改巴东为固陵郡,是时宜都属先主,故以宜都之巫县移入固陵。二十四年关侯败后,巫县当入吴,还属宜都。故是年权分巫、秭归二县,与蜀对置固陵也。及章武元年先主伐吴,复得巫、秭归二县地,似吴之固陵当以是废。二年猇亭之役,吴复有二县,宜又还属宜都。”

在三峡频频易手之时,控制三峡地区的一方,多从峡内的秭归北窥房陵,企图进入东三郡。这就是说,三峡局势的变化,牵动着东三郡局势,影响各国关系。

自秭归北出,溯今香溪河谷,越山岭五百里,接近其时粉水上源,顺水依谷可通房陵。这是汉代以来的古道。(24)陆逊领宜都太守以后,除了刘备出峡的短暂时间以外,秭归都在吴军之手,蜀方无法使用秭归至房陵这一路线,但是事实证明,蜀方与房陵、上庸联系并未中断。韩冉受刘备派遣吊曹操之丧而停留于上庸,是一显例。关于此事,《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注引诸书有如下两则记载:

《魏书》曰:“备闻曹公薨,遣掾韩冉奉书吊之,致赙赠之礼。文帝恶其因丧求好,敕荆州刺史斩冉,绝使命。”

《典略》曰:“备遣军谋掾韩冉赍书吊,并贡锦布。冉称疾住上庸,上庸致其书,适会受终,有诏报答以引致之。备得报书,遂称制。”

按曹操之死,在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黄初元年)一月,曹丕“受终”(即帝位)在该年十月,刘备“称制”在下年四月。据此估计,韩冉来上庸约在延康元年春夏间;上庸致其书于魏国,当是八月孟达降魏以后的事,所以“适会受终”;其时曹仁以车骑将军都督荆扬益州诸军事,屯宛,受孟达转递刘备书以致洛阳朝廷者当即曹仁;受魏文帝敕斩韩冉的荆州刺史当是夏侯尚,他正是在曹丕即帝位后领荆州刺史假节都督南方诸军事的。魏文帝诏书到达成都当在春间,因而刘备得以略事准备后在四月称制,并以曹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为称制理据。(25)此事首尾在一年以内。《魏书》谓敕斩韩冉而绝使命,《典略》谓诏报答以引致之。二说不同,但细加分析,又似有相成之处。

韩冉其所以称疾停驻上庸而不直接进诣洛阳,当是因刘曹仇隙既久且深,刘备因丧求好,曹丕是否礼接,并无把握。作为行人,韩冉宜有缓冲之计,所以利用孟达在魏地位,称疾上庸而须曹丕之命。这是刘备原定方略,还是韩冉权宜措置,不得而知。但是韩冉受到孟达保护,他所进行的联系交涉事宜得到孟达的合作,是可以肯定的。孟达降魏后,东三郡入魏荆州刺史部,但曹魏势力尚未能主宰东三郡,所以魏荆州刺史很难执行魏文帝斩韩冉的敕命。史不载韩冉下落,但很可能是既未被引致洛阳,亦未被斩,而是携魏帝诏书回报成都,完成了刘备向曹丕作政治试探的使命。不过,韩冉送致洛阳的是汉中王致魏王函,带回成都的却是魏帝下汉中王或者是下汉左将军宜城亭侯诏,(26)这是刘备所不愿接受的。刘备既不愿委质称臣于魏,所以就以此为契机,匆遽决定称制。

史籍中没有留下韩冉行程路线的资料。我们知道,曹操死时刘备已由汉中回到成都,韩冉之行当自成都出发。他不大可能由成都北上汉中,东越申仪所据魏兴郡城而抵上庸,因为这不但太迂远,而且申仪于刘备、于孟达均为异己力量。我疑韩冉经永安而达上庸。其时秭归在吴军之手,韩冉不能进入。韩冉东出永安后,当循峡中山蹊北行。《三国志·魏书·夏侯尚传》:夏侯尚“勒诸军平三郡九县”,搜索扫荡所至,遍及穷僻,客观上有助于附近道路的探寻与开通。《三国志·蜀书·许靖传》注引《魏书》黄初四年魏司空王朗致蜀司徒许靖书,(27)有“道初开通”之语。这一初开之道,当即此数年来蜀魏官私共同使用的通道。王朗之函就是王朗派遣降人送致蜀国的。王朗函首谓“消息平安,甚善甚善”,可见在此之前,许靖先已利用新开通道经过东三郡,与洛阳王朗联系。王朗、许靖原来都是北方名士,声誉相闻;汉末一个居官会稽,一个避地会稽,交往甚多;后来两人隔居南北,二十余年音问不通,主要由于没有往来渠道。一旦新道开通,他们之间的联系立即恢复。值得注意的是,奔走于这条代替秭归—房陵道的永安—上庸道上的,主要是蜀魏双方的降人。前引《费诗传》载永安有蜀国降人奔上庸,上庸有魏国降人奔巴蜀,都是利用这条新开的通道。通过这条道路,降人传播着双方的信息。

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篇二六页一〇二六考山南巴山诸故道,谓五代后唐由房州新开道四百里,即是循堵水南源之九道梁河(当时称微江)河谷而上,约经今官渡河、白河口,逾乌云顶山隘,沿大宁河谷,越大昌而至奉节,即当时的永安。这条道路晚至《旧五代史·唐明宗纪》始有正式记载,而且还说是新开之道。但是我疑此等依山傍水的小道,千百年来极可能是经军事行动的搜求和山民的探索,依局势需要程度,时而使用,时而废弃,而使用时总是有所修整,有所拓展。当蜀汉自东门永安不经秭归而求连通东三郡,曹魏亦思利用东三郡而探求蜀汉消息的时候,开通此一道路是合乎蜀魏双方需要,而且是并不困难的。永安、秭归迤北地带,魏、蜀、吴郊境所接,三方皆当有所活动,三方皆未能固守。所以韩冉入魏所经,蜀魏降人出入,许靖、王朗信使往还,很可能都是利用这条道路。王朗所说“道初开通”,指的就是这条道路。这是三国初年蜀魏之间的一条重要的政治通道。夷陵之战,蜀将黄权所领江北策应之师,全在这一带山林之间活动,对于山间小径的开辟和这条政治通道的形成,也当有重要作用。

严耕望前揭书页一〇二五据后代资料,谓由堵水有路通至今城口、万源而下巴蜀。此路的大巴山部分,应在《夏侯尚传》尚自上庸通道西行七百里所经的范围之内,在当时被发现并被使用,是可能的。但是由万源通向巴蜀主要地区,道路还很遥远,所以这条路与永安—上庸道不同,很难作为联系蜀魏的主要而又便捷的道路加以利用。

《三国志·魏书·王昶传》嘉平二年冬至三年春,魏征南将军王昶遣新城太守州泰袭吴之巫、秭归、房陵,(28)皆大捷,吴军南撤,魏军在江北掌握了较大的主动权。不过沿长江的要地魏军无力固守,仍回到吴军手中。蜀亡,蜀永安守将罗宪被吴将步协、陆抗围攻,“或劝南出牂柯,北奔上庸,可以保全”。(29)由此可知直到此时,前述出永安沿大宁河谷逾乌云顶而达上庸的道路,作为政治上联系蜀魏的通道,一直是开通的,不过已经失去重要性,不一定像过去那样频繁地被使用了。

综上论述,并参考拙作《蜀史四题》以及《〈隆中对〉再认识》二文,东三郡与蜀魏早期历史关系,可注意者有如下诸端:

一,原属益州刺史部的东三郡,在地形地势上自成区域,呈封闭状态,设治较早,开发缓慢,古地志中记载甚少。东汉末年刘表为荆州牧,以居荆部、益部之间的襄阳为治所,染指房陵,但对上庸、西城无能为力。刘备入汉中,由南北二路交通东三郡:孟达自秭归北取房陵,刘封由汉中顺沔水至上庸,二人并受东援襄樊关羽的呼召。这就是蜀国对魏国早期的军事态势。蜀国跨有荆益之土,西端益州自汉中窥伺秦川,东端荆州出襄樊威慑宛洛,东三郡则居中联络策应。这种在东三郡两端的益荆二州境内对魏保持进攻态势的战略部署,最初的设想可追溯到《隆中对》。《隆中对》的这种设想,是以居荆益二州之间、连接汉中与襄阳的东三郡的存在为前提的。

二,关羽毁败,孟达降魏,东三郡之地始脱离几百年来所归属的益州,入魏荆州刺史部。魏国杂用宗帅申仪和降将孟达据守,以夏侯尚为荆州刺史统东三郡,并扫荡山林,开拓道路,以图建立东三郡的新秩序。但是东三郡实际管辖权依然如故,孟达在上庸、房陵处于半独立状态,魏国朝廷羁縻而已,未能实现完全的统治。刘备秭归蹉跌以后,孟达促成黄权降魏有功,使自己得以暂时自固于魏国朝廷,同时又保持与蜀国的联系。看来魏国也是有意默认孟达的这种特殊地位,以求保持通向蜀国的渠道,获得蜀国的信息,与蜀国维持某种平衡。

三,建安末和黄初年间,蜀魏两国经过东三郡,维持着一条交通路线,先是经过秭归而达房陵,即秭归—房陵线;秭归入吴以后,又另辟永安以东、秭归以西的山道,即永安—上庸线。双方公私,均通过新道进行联系。这就是王朗致许靖函中所说“道初开通”之道。这也是蜀魏两国之间的政治通道,居中介地位的就是据有房陵、上庸的孟达。

四,蜀魏间降人来往,信息传递,导致诸葛亮策反孟达以利北伐之事。但是孟达恃才好术,时有反覆;又同与诸葛亮不相容的蜀中政要李严同属一派,容易搅动蜀中政局。所以诸葛亮终于不救孟达于危难之中,促成孟达败死。从此东三郡中旧日益州残余势力,包括降将孟达,也包括宗帅申氏,悉数被魏军肃清,魏国南疆始得大大巩固,而东三郡在蜀魏早期历史中的特殊作用,也就随着消失。

——原刊北京大学《国学研究》第一卷,1993年

〔作者跋语〕 东三郡地区发展,古地志记载甚少,明代犹为流民逋逃渊薮。清人严如熤居官山南二十余年,于道光初辑成《三省边防要览》一书,颇有难见资料。其书卷二、卷三“道路考”,详著此间地名、道里、险夷,以及行旅艰难之状。书中所见,少数地段平原坦途,舆马俱便。卷五“水道”记傍水处有的地段还有舟行之便。这是三郡内部得以保持较密切联系的条件。卷三“险要”记由此南行通向长江口岸,一路大山无际,随处皆险。如说乌云顶山隘(本文曾提及此处)“交四川巫山县界,山大林深,人行碧岫苍烟之中,最为幽险”。又云此处“砍伐老林,辟为径路,朽木狼藉,横塞山巅,缘木而过,登跋为艰”云云。严如熤书成甚晚,但山川终古依旧,使我们仍然得以想见一千六百年前此处的艰险闭塞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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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中郡,秦惠王攻取楚国之地,治南郑,西汉末或治西城,参《汉书·地理志》益州汉中郡条王先谦《补注》。

(2) 唐宋金州即汉末之西城郡治,即今安康。

(3) 《史记·赵世家》注引《正义》同。《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一房陵县北九里有赵王迁墓。又,唐中宗被废为庐陵王,光宅元年(684)迁庐陵王于房州,即房陵也。

(4) 秦灭六国后,以六国人为迁虏,处之蜀边,如临邛卓氏、程郑等。《睡虎地秦墓竹简》第二六一页《封诊式》“迁子”条爰书,有刖足“以县次传诣成都”,“迁蜀边县,令终身无得去迁所”记载。又,迁人亦有复归者,如《史记·吕不韦列传》“复归嫪毐舍人迁蜀者”是。但迁房陵者未见复归记载。

(5) 参刘琳《华阳国志校注》第一三九页。刘氏所举尚有可补充者,如《汉书·武帝纪》建元二年济川王明迁防陵(房陵)是。

(6) 《汉书·武帝纪》元鼎元年济东王彭离徙上庸,同书《宣帝纪》本始四年广川王吉徙上庸。

(7) 参卢弼《三国志集解》引沈家本说。沈说据《续汉书·郡国志》注引袁山松《后汉书·郡国志》之文。

(8) 《三国志·蜀书·刘封传》注引《魏略》刘封来上庸之前,申耽曾“遣使诣曹公,曹公加其号为将军。因使领上庸都尉”。按此当即建安二十年事。二十四年申耽降刘备后,刘备以申耽领上庸太守,从此无都尉之称。

(9) 《舆地纪胜》卷八六房州“风俗形胜”,谓至宋时此处犹安于山僻,“男子烧畬为田,女人绩麻为布,以给衣食”。遍检较早的地理资料,包括王谟《汉唐地理书钞》和陈运溶《麓山精舍丛书》所辑有关古地志,均未发现此处有什么重要的社会经济状况记载,其落后可以概见。明代此处还是未开化状态,是流民逋逃渊薮。明英宗天顺到宪宗成化年间,房县发生过大规模流民暴动。

(10) 《三国志·蜀书·蒋琬传》延熙中蒋琬屯驻汉中,“多作舟船,欲由汉沔袭魏兴、上庸。……而众论咸谓如不克捷,还路甚难,非长策也”。

(11) 申氏是西城、上庸土著还是外来户,史无明文。按古有神农生于随州随县厉乡之说;有神农氏之后封于申,以国为氏之说;而周有申国,在今南阳。今神农架地名来历问题,传说亦多。这些资料似涉申氏族源,但又难于指实。《元和姓纂》卷三申氏条及岑氏《四校记》多录申氏人物,均不及申耽、申仪兄弟。

(12) 《舆地纪胜》卷一八九金州“风俗形胜”。《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六兴安州条“唐李吉甫曰:‘金州秦头楚尾,为一都会。’”按今本《元和郡县图志》有关部分及阙卷佚文,不见此语。

(13) 《文物》1992年第1期李启良《陕西安康一里坡战国墓清理简报》,报导安康县南郊墓中出土陶器,从风格式样看来,有的是秦式,有的是楚式,反映这里是秦楚文化交会和熔融地带。

(14) 本节主要内容,曾写成单篇论文,收入《周一良先生八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15) 《续汉书·郡国志》荆州南郡襄阳注引《襄阳耆旧传》曰:“县西九里有方山。”按此方山当即万山。

(16) 《三国志·魏书·张既传》。

(17) 《三国志·吴书·吕岱传》注引《吴书》。按此事与刘璋遣法正邀刘备入蜀,在同一年。

(18) 《三国志·吴书·周泰传》。

(19) 《三国志·吴书·陆逊传》。此房陵太守或是刘备所署。

(20) 《晋书·宣帝纪》。

(21)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太和元年注引《魏略》曰:孟达降,魏王加拜散骑常侍,领新城太守,“委以西南之任”,就是为了对付蜀国,稳定魏国西南疆埸。

(22) 《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参同书《孙权传》。

(23) 按巫,原刻误作至,点校本有校记。

(24) 参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台北版篇二六,页一〇二七及附图二五。关于古河道走向诸问题,请与中华地图学社《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版有关图幅对参。

(25)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26) 刘备左将军、宜城亭侯官爵皆曹操所表授,参《通鉴》建安二十四年胡注。

(27) 王朗书中说到大男王肃年二十九。以王肃生年推之,此书当作于黄初四年。参卢弼《集解》。

(28) 洪亮吉、谢钟英《补三国疆域志补注》卷六谓此房陵二字为衍文,是。

(29) 《晋书·罗宪传》。

孙吴建国的道路

——论孙吴政权的江东化

孙吴建国,六朝肇始,史家措意,自古而然。本文搜求剩义,感到孙吴霸业之起,在魏、蜀前;称王称帝,在魏、蜀后,其建国道路,曲折而又漫长,似有不得不如此的原因,只是事在若隐若现之间,很不明晰。因而钩稽前人弃舍的资料,细思陈琳为曹操所作《檄吴将校部曲文》中提及的孙吴与江东诸大族的关系,才恍然若有所得。孙氏霸业稽延,症结盖在于调整与江东大族关系的需要。

孙策以袁术部曲将的名分南渡,逐汉官而据江东,既是僭越,又是入侵。这决定了江东大族对孙策疑惑、敌视的态度。孙策对江东大族按不同对象分别对待,或诛戮,或羁縻,或依靠,因而出现了孙吴对待江东大族的三种不同类型,构成孙吴在江东发展的三个阶段,使孙吴建国呈现为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其内核则是求得孙吴政权的江东地域化。

拙作《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视暨艳案为孙吴政权江东化最后阶段的一个要案,并从此论及孙吴建国的大体过程。本文为该文补充了这一过程的前半段,可以作为该文的上篇来读。本文与该文同步酝酿,但该文脱稿在前,叙事属后;本文脱稿在后,叙事属前,所以可能有交错重叠、繁简不当之处,请读者留意焉。(1)

一 孙策渡江的历史背景——袁扬州与刘扬州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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