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类型,与会稽虞、魏有异有同。他们以吴郡顾、陆为代表,与孙氏具体关系如下。
陆氏 《檄》谓“吴郡顾、陆,旧族长者,世有高位,当报汉德”,号召他们与会稽虞、魏一起,大举反吴,以响应曹操的进攻。《吴都赋》也以吴郡“顾、陆之裔”,与会稽“虞、魏之昆”并举。实则顾、陆以顾雍、陆逊为代表,处境较为顺利,与虞、魏以虞翻、魏腾为代表的坎坷身世又不相同。不过陆氏门中以陆绩与陆逊相比,其家族地位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陆绩接近于虞、魏,而陆逊则终成孙吴股肱,同顾雍一样。
孙坚与同郡大族陆氏,如前所述,无嫌隙亦少瓜葛。孙陆结衅,始于孙策受袁术命,攻陷庐江,郡守陆康宗族受难。陆康之子陆绩及从孙陆逊,逃回吴郡。陆逊略长于陆绩,为陆绩纲纪门户。陆绩作为陆氏嫡宗,在孙策渡江后仇视孙氏,是意料中事。《陆绩传》:孙策与谋士张昭、张纮、秦松等共论“四海未泰,须当用武治而平之”。陆绩以童蒙在末座,亟言“论者不务道德怀取之术,而惟尚武”之失,公然反对孙策以武力平辑的方略,气焰很盛。孙权统事时,陆绩出仕,“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卒死徙所。这是一种没有确定罪名的严厉的贬谪,事在孙权贬徙虞翻之前。陆绩死前作遗言,自称“有汉志士吴郡陆绩”。(35)陆绩死于汉正朔尚存的建安二十四年,他标榜“有汉志士”,不啻指斥孙氏为汉室之逆臣,与前引建安九年吴人沈友指斥孙权有“无君之心”一样。
孙权出于使其政权逐步江东化的需要,非借重吴会大族特别是吴郡顾、陆不可。就陆氏而言,在陆绩身上,转圜的余地是不存在的。所以只有在陆绩之外,另找他人。而陆逊终于被孙权认识到是合适人选。
陆逊历苦难而力图自立,但能收敛锋芒,谨事孙氏。他非陆氏嫡嗣,出仕得不到陆绩那样的正途,(36)只能为荒地屯田都尉兼领县事。他长期与山寇征战,屡有功劳,却不能从孙权处受兵。他陈便宜乞募“伏匿”,才开始有固定的军队,才得以逐步扩充实力。这与淮泗将家子弟之受兵从战者相比,地位是迥然不同的。陆逊仕途的转折点,是在孙吴政权江东化的关键时刻,受命为吴军上游统帅。陆逊是孙吴政权江东化最具象征性、最为关键的人物。
陆逊代吕蒙居上游统帅之任,又在夷陵之战中以其才能和业绩巩固了统帅的地位。过去孙氏迫害陆氏宗族、诛戮吴会英豪所造成的严重隔阂状态,从根本上消除了。跟着上游武职的地域性更替而来的,就应当是当轴文职的地域性更替了,这一任务落到了吴郡顾氏身上。
顾氏 吴四姓,顾在陆前。《世说新语·赏誉》记四姓门风,陆忠顾厚。黄武四年顾雍拜吴王丞相,江东大族遂居首辅之任。此事比陆逊任上游统帅晚了好几年,我想是由于相位越淮泗人而入江东大族之手,情况比武职替代还要复杂一些,其间经过了孙邵为相的几年过渡之故。顾雍居相位,重大表现不多,我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如《三国志·吴书·顾雍传》所说:“其所选用文武将吏,各随能所任,心无適莫。”这就是说相权虽入东吴大族之手,但用人则以才能为准则,安排适度,并不特重地域,从而保证孙吴政权江东化的和平进程。不过与顾雍为相同时发生的暨艳案,实际上说明伴随孙吴政权的江东地域化转折,并非没有激烈的冲突。(37)
孙吴与顾、陆的水乳交融关系,其历史内容就是孙吴政权的江东地域化。陆逊和顾雍相继居于武职和朝官的显位,同是孙吴政权江东化的最重要标志。
从孙策渡江开始,孙吴政权与江东大族关系,按时间顺序言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江东大族武力反对孙策南侵的时候,其代表人物是会稽周氏兄弟和盛宪,其表现为孙策诛戮英豪。第二阶段发生在孙权统事以后的建安年间,孙权欲借助江东大族以撑持艰难局面,补充淮泗集团力量之不足,而江东大族也感到有附托于孙氏的必要与可能,可是还缺乏信任。其代表人物是会稽的虞翻和魏滕,其表现是孙吴对他们既使用又严加控制。第三阶段发生在淮泗力量后继无人,孙吴必须与江东大族连为一体,而江东大族也认识到完全可以借操持孙吴政权以发展自己的家族势力。其代表人物,是吴郡的陆逊和顾雍,其表现是他们得以分居文武朝班之首。
从这里可以看到,三个阶段是有交叉的,例如会稽虞、魏在第一阶段即仕于孙氏,而吴郡陆氏的嫡嗣陆绩却在第二阶段与会稽虞、魏同其命运。还可以看到,从三个阶段的终极言之,孙吴政权江东化的得利者首先自然是吴会大族,尤其是吴郡顾、陆;不过也不存在太严格的排它性,甚至淮泗名臣及其后人,也始终在孙吴政权中起着重要作用。只有被孙氏摧毁的会稽周、盛家族,不再见到有可以确认的后人参与孙吴政治。(38)
五 孙吴建国的道路
我在《论东晋门阀政治》一文中论及皇权政治问题,认为东汉世家大族虽然在地方上拥有经济和文化的、政治和军事的强大实力,仍倾向于把自己的宗族利益寄托于一姓皇朝,因而对朝廷不敢轻启觊觎之心。这有利于东汉政权的延续。东汉一朝儒学以仁义圣法为教,风气弥笃,也影响着世家大族代表人物士大夫阶层的心态和行为。(39)他们以支撑不绝如线的东汉政权为己任,使改朝换代成为一种十分艰难的事。魏、蜀、吴三国的出现,都不是权臣乘时就势,草草自加尊号而已,而是经历了较长的孕育过程。这就是为什么建安之政得以延续至二十余年之久的原因。
中原是东汉根本所在,世家大族实力最大,儒学教化沾被最深。东汉虽然国衅屡启,兴废由人,但董卓擅权之时仍然不得不以重振朝纲的姿态出现,不敢自取神器。关东兴讨董之师,一时形势使“郡郡作帝,县县自王”(40)成为可能。但真正建号的“仲氏”只不过闹剧小品而已,其他的草窃者更不足道。何者?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曹操是一个存心“把皇袍当衬衣穿在里面”(41)的人。他深知孙权向他称说天命是“欲踞吾著炉火上”(42)的道理,不敢鲁莽从事。他自如地运转皇权达二十余年之久,却不废弃汉献帝。他的存在也使别人不敢率先称帝。曹操所言所行,不是没有力量对比的考虑,但是除此以外,还有“畏名义而自抑”的问题,(43)这具有时代性的内涵,只用奸诈的个人品格特点来解释是不够的。——这就是魏国建国的道路。
曹丕带头做了皇帝,给刘备提供了口实和样板。本来,刘焉父子经略西陲,早具有昔日赵佗在岭南的地位,只是碍于汉末形势和思想风气,不敢“乘黄屋左纛”而已。刘备代刘璋,随着中原局势的演变,刻意模仿刘邦,分两步走向自帝的目标。第一步,效法魏王之立,称汉中王,王巴蜀汉中;第二步,效法魏帝,自称汉帝(蜀汉),绍汉而居名分优势。不过刘备等不到君临中土的这一天,只有把灭曹之事留给后人去办。蜀汉受中原风气薰染毕竟较浅,本地又还没有发育出一批足以左右政局的大族,刘备统治层中的矛盾也比较容易解决。因此,蜀汉建国道路基本上只是抄袭历史,剽窃邻国,虽有曲折和等待,但比曹魏简单,没有多少新鲜之处。只有刘备临终引李严副诸葛亮受遗诏辅政并托孤事,显露刘备少有的政治智慧。而且依我看来,这也是受到孙策托孤的启示。
孙吴建国道路又有不同。江东开化程度介于中原和巴蜀之间,闭锁性比巴蜀小;接受中原影响,无论是思想文化方面,还是政治军事方面,都比巴蜀敏感。江东大族,其发育成熟程度虽不能与中原世家相比,却比见于《华阳国志》的巴蜀大族要高得多。江东大族在汉末的时候自然有保据一方的政治要求,但是他们内部没有产生在名望上足以代表、在能力上足以保障江东大族利益的人物。他们本可以同东汉所遣州郡长吏合作,但是刘繇、王朗辈迂阔儒生,擅清议而无关世用,不值得以宗族命运相寄托。孙氏兄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到江东来寻求霸业的。
但是,江东大族从孙策的身世和政治背景中,看不到借助于他可以保全自己利益的前景,反而担心江东因此卷入鼎沸之中。陆氏庐江之难,更影响江东大族对孙策的态度。他们对孙策或者愤然抵拒,或者徘徊观望,尝试着与孙氏合作的是少数,愿意竭诚相结的可以是说绝无仅有。
在这种情况下,从眼前的紧迫要求而言,孙策亟须打破大族的武力抵抗;但从永固江东来说,又必须获得大族的全力支持。眼前的考虑和长远的需要,使孙氏兄弟遵循一条曲折道路前进。他们凭借淮泗武力以诛戮吴会英豪,网罗宾旅之士以壮大淮泗集团力量,在此基础上寻求可以与之合作的江东大族人物。随着时日推移,淮泗人才日趋枯绝,江东士人对孙权的态度也逐渐改变。孙权有必要也有可能更广泛地吸收江东士人,并使他们得以进入高层位置,以至于最后授与他们文武两途的当轴主政地位,完成孙吴政权江东地域化的进程。
孙吴建国,迁延时日最长。曹丕、刘备已经称帝,而孙权在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中都是赢家,在这种情况下,孙权还徘徊犹豫达数年之久,才登上皇帝宝座。孙权迟回不进,除了山越不宁、外敌威胁等一般原因以外,我想不再是像曹操那样“畏名义而自抑”,而是等待孙吴政权江东化进程的完成。也就是说,影响孙吴建国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内部力量调整,是与江东诸大族关系的演变,是等待江东政权根基的进一步稳固。
如前所论,孙吴与江东大族关系经历过三个阶段,这一方面是孙氏在分化和选择江东大族,另一方面也是江东大族在等待孙权采取有分量的措施。孙氏与江东大族,只有在双方互动过程达到一个适当程度的时候,两者的一体化才能出现,孙吴政权的江东化才能完成。
孙氏以吴人还治吴土,自然会走上江东本土化的道路。这是当然之理。但是孙策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诛戮英豪?江东大族为什么迟迟不靠拢孙氏?孙氏江东霸业起始本在曹、刘之前,为什么称王称帝却落在最后?这些问题却在前述当然之理的掩盖之下,长期被忽略了。关于孙吴政权江东化,时贤有过议论,并非新鲜问题。本文之作,主旨不在论证孙吴政权必须江东化,而在探索孙吴政权江东化如此艰难的原因及其曲折复杂过程,为时贤的议论作一些补充而已。
探索孙吴建国道路,归结到江东本土化问题,由此产生了一个题外之题,这就是为什么东晋与孙吴截然不同,不须经过江东本土化而能长期统治下来?我认为原因在于时代条件的不同和渡江人物的差异。
孙策以逆臣袁术部曲,逐汉官而居江东,本来没有堂堂正正的名分。孙吴以偏霸而图抗衡上国,没有江东大族的合作就根本不可能长久维持。晋室永嘉没胡,民族矛盾尖锐,琅邪王晋室统胤,有尊显的名分地位足以招徕。江东大族没有理由也没有力量另起炉灶,就只能接受这一事实,臣服东晋。因此,只要抗胡仍为必需,东晋就无须汲汲于寻求江东本土化。这是第一。
汉末北士流移江东的浪潮,建安之初已经终止,而且南渡之士还陆续北归。不曾北归的宾旅寄寓之士,人数毕竟有限;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才素质也有低落的趋势。所以南士进入孙氏统治集团,人数日益增多,地位日益提高,是不可避免的。这与两晋之际北士渡江者的情况也很不相同。永嘉以来以迄淝水之战,北方胡族政权乍兴乍灭,北士南渡出现一个又一个高潮。南渡之士,尤其是其中的早渡者,本多士族精英。他们与司马氏结合而形成的东晋统治集团,其从政能力与社会威望,远较孙吴时以宾旅寄寓之士为其补充的淮泗集团为高。所以东晋吴士可以参与建康政权,却无从取代北士在江东的地位。这是第二。
以上两点,第一点重在吴时与东晋时南北关系的性质不同,第二点重在吴时与东晋时流寓北士的素质和社会影响也有差异。所以孙吴必须完成江东化,才能比较可靠地抗衡曹魏,以求自存;而司马氏的东晋则必须标榜晋统,才能使吴士有所依傍,共同构成一个足以区别于北方胡族政权的华夏政权。而且,司马氏毕竟不同于孙氏,不是江东人。如果出现一种司马氏政权必须江东化才能自存的情况,司马氏自身也无从完成这样一种历史转折。
《南齐书·丘灵鞠传》载有丘灵鞠怨恨“顾荣忽引诸伧渡,妨我辈途辙”的著名言论,常为后人征引。丘灵鞠没有说到顾荣以前的东汉末年,已有诸伧渡江的事实。那时,顾荣祖辈与渡江诸伧从对抗到合流,因而获得广阔仕途,发展了家族势力,江东始得多士,六朝时代也从此肇始。在这种由其先人造成的历史背景之下,顾荣才得以其南士领袖地位,接引渡江诸伧。顾荣居两晋之际,迫于胡汉形势,不得不作此举以保全江东大族地位,结果却与其祖辈得利于诸伧的情况大不相同。顾荣所引诸伧凭借晋统而擅位,南士途辙受到妨碍,只有自叹屈志。到了南朝,基本情况虽然还是如此,但毕竟已有所改观。南士地位也有所提升了。丘灵鞠发此愤懑之词,除涉个人际遇以外,还有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这是我们重温这段史料时应当留意的。
——原刊《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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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虑到本文和暨艳案之文都落实到论孙吴政权江东化的主旨,所以在本书重订本中,以文章叙事为序,分别给两文加上“论”和“再论”的副题。
(2) 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初平元年。时丹阳太守治宛陵。
(3) 分见《三国志·吴书》之《孙坚传》、《孙策传》、《诸葛瑾传》以及《孙晧传》甘露元年注引《吴录》。
(4) 《三国志·吴书·刘繇传》及《太史慈传》。《后汉书·刘宠传》谓繇为宠兄子,“兴平中,繇为扬州牧”。
(5) 袁术自己未尝用扬州牧名义,而以故吏惠衢为扬刺,但时人仍以袁扬州称袁术,如《孙策传》注引《吴历》孙策谓“欲从袁扬州求先君余兵”是。
(6) 《三国志·吴书·孙坚传》注引《吴录》谓坚为长沙太守时出于乡谊,曾越境入豫章救助庐江太守陆康从子宜春长某,于陆氏尚有恩德。
(7) 《三国志·吴书·孙坚传》陈寿评。
(8)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七三(下)对孙钟、孙坚辈分问题疑莫能明,所以含糊其词,说孙钟其人,“吴先主权即其裔也”。
(9) 参拙著《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版)“桓温先世的隐情”一节。
(10) 孙吴早期历史大事,其年月缺乏史官记注为据,往往有歧异。大事如孙坚死年及孙策渡江之年,都有不同说法,其他事件因无准确的参照年月而不甚明晰。《三国志》裴注、《通鉴·考异》以及其他考证、校勘,虽然于此多所斟酌,也只能做到大体推断,难于满足各种异说。所以本文上述孙策渡江前诸事,只是尽可能按顺序言之,大抵都是兴平间三数年事,而具体年月未敢逐一标明。
(11) 分见《后汉书·桓晔传》及注引《东观记》、《后汉书·袁闳传》附《袁忠传》及注引谢承《后汉书》。桓晔即桓严、桓俨、桓,事见本传及注以及《世说人名谱》、《水经·渐江水注》。《三国志·吴书·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载朱育答濮阳兴之问,提到桓文遗太守陈业尺牍之争,桓文指桓文林,即桓晔。
(12) 《檄》文陈琳所作,以尚书令荀彧名义发布,不具年月日,因此产生了一些疑点。按荀彧建安初守尚书令,但久未预南征孙权之役。十七年曹操征孙权,荀彧参丞相军出征,以疾留寿春,薨。根据情理,《檄》以此年发布为是,但《檄》中却有十七年以后之事。前人有谓尚书令荀彧为讹,疑《檄》作于二十一年曹操征孙权之时。《文选》李善注引《魏书》首取此说。今按陈琳有《神女赋》,曰:“汉三七之建安,荆野蠢而作仇,赞皇师以南假,济汉川之清流。”见《艺文类聚》卷七九。据此知陈琳二十一年确有随军征伐之行,不过军次“荆野”“汉川”,故尔有神女之遐思。此地不在曹操进军之谯—居巢—濡须路线,或是偏师策应而已,因此这又不是陈琳草议和发布《檄吴将校部曲文》的合适时机和场合。《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谓陈琳与徐幹、应玚、刘桢辈皆死于建安二十二年之疾疫,此年为作《檄》之下限。《檄》文可疑之点现虽无法一一决断,但其基本内容却从来无人怀疑,是可信的。
(13) 参《三国志·蜀书·许靖传》。
(14) 据《三国志·吴书·孙韶传》注引《会稽典录》载孔融与曹操书,提到“五十之年忽焉已过,公为始满,融又过二”。以孔、曹二人生卒年核之,书作于建安九年。又,《太平御览》卷四〇九引《会稽典录》,谓盛宪为台郎时逢一童子,年十余岁,是孔融,则盛宪年长于孔融。所以融书有“海内知识零落殆尽,唯会稽盛孝章尚存”之语,盛宪被逼、逃亡、幽执、见害,对手依次为许贡、孙策、孙权,前后历十年之久。
(15) 此谓孙权吴郡人,于俗当尊吴郡太守为君。《三国志·魏书·杨阜传》阜语姜叙自责,有“君亡不能死”之言;杨阜让封,亦云“君亡无死节之效”,均谓阜为州吏,未能死刺史之难。又,《晋书·陶侃传》陶侃尊庐江太守张夔为君,尊夔妻为小君。庐江为陶侃本郡,陶侃为庐江主簿。其时吏民与州将、郡将有君臣名分。
(16) 为袁绍将而攻孙坚于鲁阳之人,史籍记载歧异,有作周昕,有作周昂,有作周。清人考证,亦纷纭其说,备见《三国志》公孙瓒传、孙坚传之卢弼《集解》。此处从周说。
(17) 《三国志·吴书·孙休传》孙权第六子孙休,随郎中盛冲受学。按孙休曾居会稽,此盛冲或系会稽盛氏孑遗。又,据《宋书·自序》,盛宪与吴兴沈氏为姻家。
(18) 这里有一个问题,难以确切解释。《三国志·吴书·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会稽郡门下书佐山阴朱育向太守濮阳兴陈述当年虞翻答王朗关于会稽人物之问,列述会稽古今人物,及于朱儁,但无盛、周。朱育又向濮阳兴补充陈述了一些会稽后出人物,亦无盛、周。据我推测,虞翻答王朗问,在孙策诛戮英豪之前,照理说不应漏列盛、周,故疑为后人删削。但朱育陈述则为孙权时事,盛、周家族已被摧残,故朱育避忌,略而不言。是否如此,有待新证。
(19) 《宋书》一〇〇《自序》。
(20) 《宋书》一〇〇《自序》。
(21) 《三国志·吴书》中这一阶段常见的“宾客”,多与“宾旅寄寓之士”同义,而与东汉以来作为依附户的“宾”和“宾客”不同。不过我推测,如果宾旅寄寓之士长久不能获得较好的生活和较高的地位,也有沉沦为依附户的可能。
(22) 《三国志·吴书·吕蒙传》孙权谓“子布、文表(按即张昭、秦松)俱言宜遣使修檄”以迎曹操,《周瑜传》亦言及“子布、文表”,则秦松死在赤壁战后。陈端似死在孙策时,因为《陆绩传》说到“孙策在吴,张昭、张纮、秦松为上宾”,而不及陈端。
(23) 关于建安初年曹操求贤,士大夫四方云集之事,参看万绳楠《解开千年之谜〈短歌行——对酒当歌〉》一文,载《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纪念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24) 这仍然是《三国志·吴书·孙策传》注引《江表传》载孙策诸将宾客委孙策于不顾,而迎拜于吉的那种情况。
(25) 按赵一清《三国志注补》,于《孙策传》策死前嘱张昭“公等善相吾弟”,并谓孙权决机两阵,“卿不如我”之下曰:“此文全用《吴录》,‘善相吾弟’下,尚有‘慎勿北渡’四字”云云。赵一清所引“慎勿北渡”之语,见《世说新语·豪爽》“陈林道在西岸”条注引《吴录》。孙策临终,举印绶授孙权时作此语,当是孙策最后遗言。我意“北渡”与“西归”同义,“慎勿北渡”与“缓步西归”,都是孙策筹谋立足江东而出现的反复思虑,相反而又相成。孙策激励孙权非守住江东不可又担心江东终不可守,故有是语。他认为“西归”并不可取,只能作为万不得已的选择。决定因素是广招宾客,举贤任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西归的结局。
(26) 《三国志·吴书·妃嫔·吴夫人传》及注引《会稽典录》。
(27) 《三国志·吴书·张纮传》注引《吴书》。
(28) 《三国志·吴书·董袭传》。
(29) 卒年据本传。《建康实录》卷二谓年五十二,据以推出生年。
(30) 《三国志·吴书·全琮传》谓琮父柔使琮赍米数千斛到吴市易,琮至皆散用,还报柔曰“士大夫有倒悬之患,故便赈赡”云云。这些士大夫主要当指流寓吴郡的北士。
(31) 孙策正式官衔为讨逆将军、会稽太守,故称讨逆明府。
(32) 孝廉指孙权。《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治为吴郡太守,察孙权孝廉。
(33) 《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
(34) 《吴都赋》“虞魏之昆”。按据《虞翻传》翻不载有兄弟行辈,则此“昆”或即指魏氏昆仲。
(35) 《三国志·吴书·陆绩传》陆绩遗言又曰:“从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车同轨,书同文,恨不及见也。”按“六十年之外”之事,当即太康平吴。陆绩生于中平五年(188),死年三十二,则死建安二十四年(219),此至太康平吴,正六十年。所谓陆绩预言六十年后事,自是后人附会,但反吴的寓意与陆绩生前政治态度吻合。
(36) 《三国志·吴书·陆绩传》,陆绩,孙权辟掾,出为太守,汉制此为仕宦正途。后来陆绩守荒郡郁林,这是贬谪。
(37) 另一吴大姓张氏,张温与暨艳同案,暨艳坐自杀,而张温罪止废黜。我想这种差别除了可能有涉案深浅原因以外,更主要的当是张、暨门户地位和社会影响远不相同。张温此一政治经历,颇似陆绩、虞翻之废徙交广。看来这些都是孙权终止杀戮吴会英豪名士以后,有意罗致大族,必要时又惩其不驯服者的相同案例。请参看本书《暨艳案及相关问题》。
(38) 我在《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中,曾从使用淮域官员或使用本土官员这一特定视角,把孙吴政权江东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在本文中,我又把孙吴政权与江东大族关系分为三个阶段。这两种划分,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前文的第一阶段,即孙吴群吏爪牙兼用江东人(建安末年以前)阶段,从时间上说相当于本文的第一、第二两个阶段,即诛戮英豪(以会稽周、盛为代表)及委蛇大族(以会稽虞、魏为代表)的阶段。这两处的区分法,着眼点有差别,实际内容则是相通的。
(39) 《后汉书·儒林传·论》有此见解。
(40) 《三国志·魏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吕布与琅邪相萧建书。
(41) 《翦伯赞历史论文选集》第449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42)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43) 《资治通鉴》建安二十四年“臣光曰”。
暨艳案及相关问题
——再论孙吴政权的江东化
一 关于暨艳案
吴黄武三年(224)选曹尚书暨艳坐检核三署郎官事,与选曹郎徐彪一起被诬自杀,连及名士吴郡张温废黜终生。这是吴黄武政局的一件大事。《三国志·吴书·张温传》载暨艳案梗概曰:
艳字子休,亦吴郡人也,温引致之,以为选曹郎,至尚书。艳性狷厉,好为清议,见时郎署混浊淆杂,多非其人,欲臧否区别,贤愚异贯。弹射百僚,核选三署,率皆贬高就下,降损数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贪鄙,志节污卑者,皆以为军吏,置营府以处之。而怨愤之声积,浸润之谮行矣。竟言艳及选曹郎徐彪,专用私情,爱憎不由公理。艳、彪皆坐自杀。温宿与艳、彪同意,数交书疏,闻问往还,即罪温。(1)
关于暨艳案,我在1959年所撰一篇讨论曹操的文章(2)中曾经提及,主要是感慨暨艳以举清厉浊遇祸,谴责孙权不能励精图治,并以此衬托曹优孙劣。现在看来,关注到暨艳问题是读书心得所在,但是议论却未究及暨艳案情的幽微,因而也未能说清此案的实质,是没有深度的皮毛之见。只是从那时起,在我脑中就留下一个暨艳问题。其实,崔琰、毛玠为曹操典选,号称亮直,也终于不见容于曹操,一死一废,与较晚出现于吴国的张温、暨艳见逼于孙权事,不也有相似之处吗?(3)《资治通鉴》宋元嘉二十二年载孔熙先说范晔之言,论及“昔毛玠竭节于魏武,张温毕议于孙权,彼二人者,皆国之俊,岂言行玷缺,然后至于祸辱哉?皆以廉直劲正,不得久容。”(4)孔熙先以毛玠、张温并论,就是由于此二人事相似而理相通。其祸辱之至,皆由于廉直劲正而不得久容于朝。
典选拔士,从来都是十分敏感的事,因为这不但是被选者个人的荣途所系,而且往往涉及权势阶层和当途家族的现实利益。在世局转折的时候,这类问题甚至可能干犯帝王,引起政治风浪。历史上有些由于典选而产生的个案,事关大局而情多隐秘,成为千百年难发之覆。崔琰、毛玠一案比较著名,历来议论纷纭;张温、暨艳一案则史家关注者少,事遂湮没。《十七史商榷》卷四二有“张温党暨艳”条,只说到孙权既衔张温称美蜀政,而其废张温令又不及此意。王鸣盛只是从这样一个枝节问题议论,而没有探究暨艳案的根本。
胡守为先生《暨艳案试析》一文,(5)是我所见专论暨艳案的唯一的一篇论文。胡文认为暨艳案之发生,主要是由于暨艳为选曹尚书清浊太明,违背了孙权“忘过记功”、“以功覆过”的选士宗旨,因而招致“怨愤之声”和“浸润之谮”。胡文用《陆瑁传》、《朱据传》中当时人物责难暨艳的言论来解释暨艳案发生的原因,是言之有据的。创业者用人都应轻其过而重其功,否则不但难于网罗人才,而且还可能为丛驱雀,为渊驱鱼,对自己不利。曹操创业用人,也是赏功而不罚过。曹操别驾毕谌和操所举孝廉魏种均于兴平元年附兖州之叛而离弃曹操,后来又都被曹操擒获,曹操释其罪而复用之,事在官渡之战前夕。官渡战后,曹操得许下及军中人与袁绍书,一皆焚之,概不追究。士大夫请议获谴,曹操也不许追究。《三国志·魏书·陈矫传》注引《魏氏春秋》载曹操令曰:“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这大略可见,建安五年官渡之战的胜利使曹操地位稳固下来,对臣下的功过赏罚得以比较全面地执行,不止是赏功而已。尽管如此,《周官》八议议功之条到曹魏时正式入律,说明以功覆过已具有法律效力。《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注引《魏略》许允谓袁侃曰:“卿,功臣之子,法应八议,不忧死也。”曹操赏功而不罚过和魏时八议议功之条入律,有助于理解孙权“忘过记功”、“以功覆过”的用人宗旨。
暨艳案发的江东黄武之世,离孙策过江近三十年。孙吴虽然内外有成,但毕竟帝业未立,所以用人仍当“忘过记功”。暨艳为选曹尚书而悖此旨,以此获谴是不无道理的。即令黄龙称帝以后,孙权犹以天下未一,不敢备郊祀之礼,因而还不能改变“忘过记功”宗旨。可以说终孙权之世,“忘过记功”宗旨都有存在的理由。
《三国志·吴书》所记此一用人宗旨,除胡文所用《朱据传》、《陆瑁传》涉及暨艳检核三署的黄武时二事以外,还有数处,年代涵盖孙策过江之初以至孙权嘉禾之时。试举如下。
《三国志·吴书·妃嫔·吴夫人传》注引《会稽典录》:
策功曹魏腾,以迕意见谴,将杀之,士大夫忧恐,计无所出。夫人乃倚大井而谓策曰:“汝新造江南,其事未集,方当优贤礼士,舍过录功。魏功曹在公尽规,汝今日杀之,则明日人皆叛汝。吾不忍见祸之及,当先投此井中耳。”策大惊,遽释腾。(6)(按:这是建安五年或稍前之事。)
《三国志·吴书·陆逊传》逊在武昌上疏陈时事曰:
……然天下未一,当图进取,……且世务日兴,良能为先,自不奸秽入身,难忍之过,乞复显用,展其力效。此乃圣王忘过记功,以成王业。……(按:这是黄龙中事。)
《三国志·吴书·潘璋传》陈寿评曰:
……潘璋之不修,权能忘过记功,其保据东南,宜哉!(按此条胡文亦用。潘璋数不奉法,孙权惜其功而辄原不问,故陈寿有此评。事载嘉禾三年潘璋死前不久。)
以上所引连同黄武时朱据、陆瑁诸条,可见“忘过记功”宗旨孙吴是数十年一贯遵循的,以之解释释魏腾之死,重陆逊之议,原潘璋之过诸事皆可,以之解释暨艳案亦可。扩而言之,建安五年以前曹操用人,亦同此宗旨。从这个意义说来,胡文所见是通达之论,是符合吴、魏历史实际的。
不过,我觉得这毕竟只是从一般意义立论,理由似宽泛了一些。如果要探究暨艳个案,说明其所以在吴国、在黄初年间出现的原因,弄清其特定意义,只究及此一宗旨是不够的。一般说来,这样的大案,与吴国黄武年间的特定条件不能没有更为紧密的关系。此案幕后人物张温,出吴四姓。其父张允,孙策时为高岱八友之一,而高岱以不见容于孙策而被杀,见《吴书·孙策传》及注。孙权时张允为东曹掾,典选举之任。(7)张温本人曾为吴选曹尚书,两代典选,不为无功,依孙权“忘过记功”宗旨,对张温处置也当有所宽贷才是。然而张温一涉此案,身在不宥,废弃终生。而且家门株连惨酷,甚至累及已出。据《张温传》注引《文士传》,温姊妹三人均不得免,已嫁者皆见录夺;《陆绩传》注引《姚信集》,温弟白为陆绩婿,“遭罹家祸,迁死异郡”,温弟祇亦废。这样重的处置,是与“忘过记功”宗旨大相径庭的。这岂不是说“忘过记功”并非统一的、准确的尺度,还须要看是对待何人,并且要看是何功何过吗?
所以我认为,为弄清暨艳案问题,有进一步作纵横探索的必要。这里拟先就横向探索,剖析暨艳检核郎署所涉问题;然后再作纵向探索,究明此案在孙吴政权江东化过程中的意义。
二 暨艳案与吴四姓
暨艳检核三署之事,涉及人物上自丞相孙邵,(8)下至百僚,但最集中、最主要的是三署郎官。按五官、左、右三署各以中郎将统领郎官之制,起源于汉,魏、吴承之。(9)郎有郎中、中郎、侍郎等名目,无员数,来自察举、征拜、任子诸途。郎官日在帝王左右,宿卫扈从,有被甄选升进的便利条件。所以三署实际上是吴国官员养成和储备机构,是贵游子弟麇集之所。《后汉书·杨秉传》秉上桓帝疏:“太微积星,名为郎位,入奉宿卫,出牧百姓。”这即指三署郎官。汉制王国置郎中令,郎中令统领三署中郎将。吴有郎中令及三署中郎将,当始于孙权受封为吴王之时。但是孙权以前,其将军幕府不能没有官员待职机构,只是不具有正式名称而已。
吴国黄武时的郎中令,已知有汝南陈化、(10)东莱刘基,(11)但二人行迹均与三署职事无关。以张温、暨艳奏孙邵事观之,似其时制度草创,三署职务暂由丞相承吴王命直接领之,所以三署有事,只责丞相而不责郎中令。(12)黄武时吴三署中郎将姓名无考。三署中之五官署,其郎官可考者有吴郡朱据(郎中),(13)沛国薛综(中郎),(14)会稽谢承(郎中)。(15)此外,确知为黄武时三署郎官而不明在何署者,尚有云阳殷礼、(16)陈郡郑泉、(17)河南褚逢。(18)以黄武时可考郎官的籍贯言之,(19)侨寄的宾旅之士为数尚多,江东人数量也已不少。这种地域分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然,这只是偶然留下的几个例证而已,只能窥其一斑,不是郎官籍贯的准确统计。
自汉以来,郎署猥杂是常有的事,诏令难于澄清。孙吴“郎署混浊,多非其人”,也不只是黄武时如此。《吴主权传》,赤乌二年注引《江表传》载诏曰:“郎吏者,宿卫之臣,古之命士也。间者所用颇非其人。自今选三署皆依四科,不得以虚辞相饰。”这反证黄武选郎吏不依科目,漫无准则,情伪之多是意料中事,(20)所以当暨艳检核三署酿成事端之时,劝阻者及评论者并无人否认郎署混浊淆杂的事实,只是认为积弊深重,难以澄清,强行之易致祸难。陆逊评暨艳之举,“以为必祸”;陆瑁劝阻,说暨艳欲使善恶异流,厉俗明教,事虽必要,“恐未易行”;朱据则认为只须“举清厉浊,足以沮劝”就够,切忌用贬黜等激烈手段,否则“惧有后咎”。(21)这些都是深明底细而又谙练官场的言论,以清议为己任的狷介书生暨艳却不明白。暨艳差断三署时“颇扬人暗昧之失,以显其谪”,这就不只是暴露三署郎吏本人的贪鄙卑污,还触及举主及有关官员的黑暗腐败,影响这些人的仕进和其家族利益,甚至牵动敏感的政局,引起怨愤之声和浸润之谮。孙权站在郎吏及其家族一边,企图稳定已有秩序,反对暨艳检核,因此暨艳、徐彪、张温的厄运是无可避免的。
如前所考,黄武时三署郎官,江东子弟已占相当比例。吴郡太守朱治选大姓子弟入官事,提供了一个考察暨艳检核郎署问题的重要线索。朱治,丹阳故鄣(今浙江安吉境)人,以州从事随孙坚外出征战,又扶翼孙策还定江东。孙策、孙权先后自领会稽郡时,朱治一直为吴郡太守。孙策、孙权屯吴,吴郡吴县实际上是江东首邑。朱治守吴郡历三十一年,直到黄武三年即暨艳案发之年病死为止。朱治既是从龙勋贵,又是帝城守将,其地位之特殊可知。他在郡先后举孙权、孙翊、孙匡兄弟三人为孝廉。朱治之子朱纪,妻孙策女;朱治养子朱然,吕蒙临死时举以自代。这些都说明朱治与孙氏关系,既久且深。
《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治在吴郡,“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治率数年一遣诣王府,所遣数百人”。这是一条很值得重视的资料。按刺史、太守在任,使管内士人仕进路泰,本是他们自认的职责所在,也是稳固他们自己地位之所必需。(22)朱治汲汲于贡举公族及四姓子弟,目的是十分明显的。“遣诣王府”泛指遣诣孙权原来所居的将军幕府和后来的吴王府,因为朱治数年一遣,累计至数百人,决非都是黄武元年至三年即孙权称吴王至朱治之死的两三年内所遣。可见朱治为孙氏公族子弟及吴四姓铺设仕宦之路,为日已久。孙权称吴王前,朱治所遣当居停将军幕府;称吴王以后始有三署之设,所遣当以三署为居停之所,从郎吏迁转它官。吴四姓之一的朱桓给事孙权幕府,即是孙权为将军时事;朱桓弟朱据黄武初征拜五官郎中,补侍御史,则是孙权为吴王时事。朱氏兄弟二人入仕,当经太守朱治荐举,其时入仕程序固当如此。我们知道,吴四姓并称,起于东汉末以至三国时期。《世说新语·赏誉》注引《吴录·士林》曰:“吴郡有顾、陆、朱、张,三国之间,四姓盛焉。”吴四姓之起与日后江东历史关系至大,它们勃兴于三国之世,朱治当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上引《朱治传》,知朱治遣诣王府之公族子弟及吴四姓,一般不是白衣入选,而是先仕郡为吏,从郡吏中选拔。郡吏并非都是大姓,非大姓的郡吏要获得被拔擢的机会,往往须有大姓的提携。《三国志·吴书·顾邵传》:“初,钱唐丁谞出于役伍,阳羡张秉生于庶民,乌程吾粲、云阳殷礼起乎微贱,邵皆拔而友之,为立声誉。……谞至典军中郎,秉云阳太守,礼零陵太守,粲太子太傅。世以邵为知人。”顾邵为顾雍长子,吴郡首望。他虽未曾做过吴郡太守,但是对于上列四名吴郡寒庶出身的士人,却以其家族势力和个人在乡党的影响,对他们“拔而友之,为立声誉”。不过他们正式得官,还是必须经郡办理,一般是不能超越的。四人中之殷礼,“少为郡吏,年十九,守吴县丞。孙权为王,召除郎中”。(23)这无疑是经郡举得官,而被吴王召入三署。暨艳本人为官,亦当循此。
《三国志·吴书·张温传》载骆统疏曰:暨艳“先见用于朱治,次见举于众人,中见任于明朝……”,出仕轨辙与前面所举诸人相同,其中包括一个“见举于众人”的程序,这就是乡论。暨艳出仕大概也需要本郡大族扶持,始能获乡论而立声誉,如顾邵之于丁谞、张秉、吾粲、殷礼一样。扶持暨艳的吴郡大姓应当不是别人而是张温。乡论程序,于仕途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孙权为吴王,立王国制度以后更是如此。《朱治传》注引《吴书》,朱治之子朱才,以父任为校尉领兵,未循一般士人的仕进途径,“本郡(按指丹阳郡)议者以才少处荣贵,未留意于乡党。才乃叹曰:‘我初为将,谓跨马蹈敌,当身履锋,足以扬名,不知乡党复追迹其举措乎!’于是更折节为恭,留意于宾客,轻财尚义,施不望报,又学兵法,名声始闻于远近”。丹阳郡乡党所议论于朱才者,吴郡乡党于吴士亦然。此外,本州举命,于士人前途也深有关系。《陆逊传》注引《吴书》,陆逊身为上将军、列侯,年近四十之时,孙权为嘉其功德,欲殊显之,“令历本州举命,乃使扬州牧吕范就辟别驾从事,举茂才”。州辟掾,举茂才,按照东汉制度,也须要采择舆论。吴时偶见大族子弟以不就辟举而增身价者,陆逊弟陆瑁,“州郡辟举皆不就”,必待公车征拜,始出仕朝端。这也是东汉遗风,不过吴时并不多见。
黄武年间,公族及四姓子弟经朱治遣诣王府者已有数百人之多,此数以外,不能排除还有不经郡的以它途入王府仕进的四姓子弟。他们云集郎署,以次补官。这就使吴四姓,尤其是其中的顾、陆诸人在孙吴政权中的地位迅速上升。我们知道,东汉后期,顾、陆诸族已有在朝人物,所以陈琳说:“吴诸顾、陆,四族长者,世有高位”。(24)不过像黄武年间以及以后几十年中这样多的顾、陆子弟充斥于江东小朝廷的局面,却是以前所没有的。三国之间是顾、陆等四姓家族的跃进时期,也是他们与江东政权结合最为紧密的时期。孙晧时陆凯上书陈事,说到孙权“外仗顾、陆、朱、张,内近胡综、薛综,是以庶绩雍熙,邦内清肃”。(25)这当然不是指孙权统治的全部时间,而是特指黄武以后。吴四姓以顾、陆为著,陆在顾后,但陆氏更强。《世说新语·规箴》“孙晧问丞相陆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晧曰:‘盛哉!’”注引《吴录》曰:“时后主暴虐,凯正直强谏,以其宗族强盛,不敢加诛也。”陆氏经济力量,也更充实。
三国时期,吴四姓在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日益提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门风。《世说新语·赏誉》:“吴四姓旧目云:张文、朱武、陆忠、顾厚。”按“旧目”之“目”当是人物题目之义,而非版本文字之讹误。(26)名士题目人物,起于后汉之末,三国时南北此风相同。《世说新语·品藻》:“庞士元至吴,吴人并友之,见陆绩、顾劭(按当依《三国志·吴书》作邵)、全琮而为之目。……或问:‘如所目,陆为胜耶?……’”(27)又,《三国志·吴书·潘濬传》注引《襄阳记》,习温为荆州大公平(按犹魏之大中正),潘秘谓习温曰:“先君昔因君侯当为州里议主……”,何焯校改“因”为“目”,即题目之义,(28)甚是。《三国志·吴书·孙登传》注引《江表传》,谓胡综作《宾友目》,亦题目品藻之作,以赞孙登诸宾友。《通鉴》太和三年胡三省注此条曰:“目者,因其人之才品为之品题也。”由此可知:“旧目”当为吴国流传的人物题目汇集,旧目所说四姓各有特点,必舆论认为四姓代表人物中有足当此所谓文、武、忠、厚的特点者。据今见吴国人物资料论之,以张温为文,(29)朱桓为武,陆逊为忠,顾雍为厚,完全合辙。旧目无疑是以题目此四人者概括此四族,而且其说当形成于黄武之时或者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