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秦汉魏晋史探微(出书版)》作者:田余庆【完结】 > 秦汉魏晋史探微.txt

第 2 页

作者:田余庆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8:25

如前所述,《史记》记秦王政二十三、二十四年事颇有错简,疑窦不少,史家于此不得不改字求解。但是改字解史同改字解经一样,本来是学者所忌,只有不得已而为之。史料改字必须不悖公认的校勘原则,充分尊重注家成果和前人研究意见,反复斟酌,切忌武断。必改而又缺乏版本依据时尤其要慎重从事。即令这些都做到了,改字解史除了一些明显易见的讹误以外,往往仍不免见仁见智,难于定谳。所以本文辨昌平君之役所作的推断,引前人改字所作的解释,都不敢自信必得其实。前举黄盛璋先生《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一文,对抵牾资料作了新的判断,改动史文较多;黄文中与昌平君有关的一些意见,亦有来自改字生解者。其中颇有可商榷之处,特举出以求正于黄先生。

黄文认为,《编年记》秦王政之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之文,说明昌平君已死于此年。“有死□属”之句,缺字不好揣度,辞意难求。黄文大概是训有为又,以为“有死□属”的死者就是昌平君。这当然是很难置信的。黄文据此,进一步认定稍后项燕立之为荆王以反秦的人,不是如《史记》所确指的昌平君,而是昌文君。此说如果能够成立,那么《史记》须要改动之文就不止一处了。黄先生对此是否作过周密的考虑?《编年记》二十三年“□□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对此,黄文又猜测前一死者就是项燕,由此认定项燕与昌文君同死此年,以此反证项燕所拥立者确为昌文君而非昌平君。这也给人以穿凿之感。黄文用《编年记》以正《史记》中的抵牾讹误时,作为证据使用的不尽是《编年记》中确凿可辨的文字,而兼有以意补之的或者强为之解的文字,任意性大,缺乏说服力。用这样的方法寻找证据,并据以擅改《史记》文字以成己说,看来是不适宜的。

《楚世家》、《王翦传》都说王翦破楚军于蕲,杀项燕,蕲地在淮北;而《本纪》二十三年又说昌平君反秦于淮南。黄文认为这些材料说的是一件事,但地点不同。他说,《本纪》淮南之说不对,《索隐》引徐广“淮一作江”之说也不对,正确的应是淮北或淮阳。因为,作淮北,与蕲地合;作淮阳,与云梦秦墓木牍家书合。但是这也近于武断。因为秦楚之战既及于淮北之蕲,后来又扩展到了江南,按路线说淮南正好是王翦追逐楚军的必经之地,为什么昌平君反秦就不能在淮南停留呢?前引《史记》不同材料,明说在不同地点,为什么只能是一件事呢?考虑到楚国最后一个都城在淮南寿春,淮南当有一些有利于昌平君停驻的条件,因此否定昌平君反秦于淮南之说就更难认为有理由了。相比之下,如果还是觉得必须改字求解的话,值得考虑的只能是徐广之说,因为徐广毕竟是根据亲眼所见的一种古本《史记》说话的,有版本根据,比黄文的凿空之见,理由要充分得多。当然这也只是根据版本学常识来判断,并非认为徐广之说绝对正确。

黄文对《王翦传》中“李信攻平舆,蒙恬攻寝,大破荆军。信又攻鄢郢,破之。于是引兵而西,与蒙恬会城父”句改字为解,也不妥当。黄文认为由平舆、寝至城父,是由西向东,不是由东向西,于是擅改“而西”为“而东”。但是这一字之解既无助益,还造成了新的麻烦。第一,这段史料疑难的关键之处是,为什么李信要回攻自己的后方城市郢陈。改“西进”为“东进”,并无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如果李信率军东进,应当是面朝楚军,为何楚人不是迎头抵挡,而是如《王翦传》所说在秦军后面紧追不舍?第三,如果李信军败真是在郢陈以东或平舆、寝以东之地,战场距秦地日远,秦王为什么会突然感到事态紧迫,以至于惶恐以谢王翦,说出“将军虽病,独忍弃寡人乎”的话来?显然,合理的解释只能是,郢陈出现了不测,引发了颍川郡内旧韩遗民的抗秦斗争,而颍川的斗争又正是仅仅一年以前发生的“新郑反”事件的重演。“新郑反”作为秦灭韩的余波,影响及于郢陈;郢陈楚人反秦的不测事件,又反转过来波及韩人聚集的颍川。既然如此,李信自郢陈“引兵而西”的史料,指西向颍川,意思很明确,无须改字求解了。

这样解释《王翦传》的有关史文,只有一处有待斟酌,即城父的方位问题,而这个问题张守节《正义》本已替我们作了较为完满的解答。《正义》认为城父当作父城,在唐汝州郏城县东,于秦属颍川郡。城父于郢陈为东,但父城于郢陈为西。父城、城父二名,旧籍多有误写。《正义》引服虔曰“城父,楚北境”,即误父城为城父。《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汝州郏城县条:“本春秋时郑地,后属楚(按此即服虔所谓‘楚北境’),又入于晋,七国时又属韩。至汉以为县,属颍川郡……。父城故城在县东南四十里。”父城战国既为韩地,秦时自多韩国遗民。韩国旧族张良即出于父城。张良自少及长,交游于郢陈一带,并屡有反秦活动。可见这一带韩国遗民响应郢陈昌平君的号召,再起反秦,是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的。李信率军自郢陈西趋父城,目的就是镇压韩人反抗。李信父城之败,败于韩楚联军。

五 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

秦王政力战十年,完成统一。六国遗民慑于秦的威力,暂时放弃了暴力反抗,但仍时有非暴力反抗活动。其中著者,有齐鲁儒生博士讥刺始皇封禅事,孔鲋受陈余挑动藏书事,博士淳于越请复古分封事,以及“始皇帝死而地分”的东郡刻石事,等等。从事非暴力反秦的人物,各国遗民皆有,而以齐国为多。齐国是文化之邦,知识人才众多,反秦舆论易于传播,对秦威胁很大。

但是,武力反秦之事也并非全不足忧,秦始皇所忧主要在楚。秦楚之战激烈而持久,多有反复,在楚国遗民中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亡秦必楚”之说,反映了楚人强烈的复仇愿望。《史记·高祖本纪》谓秦始皇常说:“东南有天子气”,因东游以厌之。东南者楚地,可知秦始皇十分关注楚地动静,随时提防楚地发生反秦暴乱。刘邦居楚地,恐为秦所注视,据说曾以此疑不自安。史籍所见江东的金陵、丹徒、曲阿、由拳等地都有秦始皇东游时掘地厌天子气的记载,而这一带地方都在当年王翦秦军灭楚时扫荡江南的范围之中。这种种事实,决定了秦末武力反秦的发动者和主力军,非楚莫属。以后楚地櫌锄白梃发难反秦之事,证明秦始皇当年的东南之忧是确有根据的。

齐文楚武。秦始皇对齐楚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徙民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秦徙天下豪富十二万家于咸阳,所徙以齐楚居多。《史记·刘敬列传》记刘敬言,秦楚之际,“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所以汉高祖九年徙民,(9)《汉书·高祖纪》谓:“徙齐楚大姓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而不言及三晋和燕。

陈胜首事,张楚成为关东武力反秦的重心所在,齐鲁儒生也纷纷来归陈王,齐文楚武合流了。儒生的鼓荡,对于六国反秦浪潮的推动,很起作用。陈胜张楚的六个月中,楚、赵、燕、齐、魏均已自王。旧韩有张良聚众而韩国名号却未出现,我想是由于颍川密迩陈地,陈胜不允许另立韩王以分楚势之故。

当东方反秦形势蓬勃发展之时,陈胜所遣以楚为旗号的直接攻秦诸将,却一无所成。陈胜初起时,吴广曾建议:“王引兵西击,则野无交兵。”(10)陈胜把西击任务交给身居假王地位的吴广,而吴广之军却被秦军阻于三川。曾在项燕军中视日的陈人周文受命击秦,收兵数十万,入函谷后也被章邯击败自杀。吴广死于部将田臧之手,章邯又击杀田臧。陈胜遣入武关的楚人宋留也滞留南阳,未得入关,后来降秦被杀。西击秦者皆张楚之兵,为陈胜实力所在,但其战斗力之弱却大大出乎意外,死伤损失者占很大的比重。看来此时张楚攻秦并非上策,而树置诸侯以为秦敌却能立刻收到瓦解强秦的实效。

陈胜反秦,必趋据旧楚都城郢陈而称张楚,这是历史条件和时代意识交相作用于陈胜的结果,而不是任意的选择。它有积极的意义,也有消极的意义。张楚既立,反秦浪潮迅猛广阔地从楚地兴起,天下景从响应以击暴秦。没有其他王国能够代替张楚旗号。这是张楚成功的一面,也是主要的一面。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立张楚意味着以楚反秦,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各诸侯王在反秦旗帜下效尤竞立,以至于动摇刚刚树立的统一的政治理念。张楚西击一无所成,而东方诸侯声势却如此浩大,因此只有组织诸侯联合反秦,才有出路。诸侯联合反秦必须有盟主,张楚自然居于盟主地位。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战国末年楚为纵长合纵攻秦的重演。所以,张楚之立,对于统一政治局势的继续维持,又有消极影响,孕育严重后果。

《盐铁论·结和》记载文学论秦末事说:“一夫倡而天下和,兵破陈涉,地夺诸侯。”此话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史记·天官书》所谓“张楚诸侯并起”,同样是这个意思。司马迁评价陈胜亡秦之功时,也重在陈胜首倡而诸侯并起。《太史公自序》曰:“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陈涉世家》曰:“陈涉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为了亡秦而重演合纵,看来是形势发展的必然一步。陈胜未必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局面。他想独立地西击秦,又想阻止六国王室后人(如魏咎)为王,但毕竟都失败了。

陈胜张楚之立,可以说是诸侯旧地皆王的开端,是“兴灭国”;项梁立楚怀王,可以说是诸侯王室后人皆可兴复的标志,是“继绝世”。(11)“兴灭国,继绝世”,旧典所载,影响至深。陈胜走一步,项氏再走一步,这两步连在一起,使一场农民反秦暴政的战争无可避免地转化为诸侯合纵攻秦。看来在这个关键时刻,历史前进并没有直路可走,非出现“之”字不可。

在关东形势出现如此变化的时候,关中的秦国出现了同步变化的动向,也值得我们留意。

项羽率合纵之师破秦军主力于钜鹿,而刘邦又衔楚怀王之命进入武关。此时,秦国君臣都认识到,保全一统的帝业已绝无可能,去帝称王还不失为自存之计。秦二世曾向赵高求为一郡之王;据说赵高曾与楚约,由他本人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秦始皇本纪》说,二世死,赵高宣告:“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这样,战国七王就一个不差地恢复了。秦去帝称王,贾谊在《过秦论》中是赞许的。但是时势毕竟已变化了;关东诸王虽然可以承认关中王业,但不等于承认秦的故王,嬴秦宗室或旧人欲求保全王位,已经不可能了。子婴为秦王没有多久,就不得不封皇帝信物出降于楚将刘邦。秦降于楚,“亡秦必楚”的话终于应验了。但是另一个同时出现的结果,却是帝业回归于王业。要想再造帝业,必须经过一场严重的斗争,这就是刘邦、项羽之战,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又似当年的秦灭六国。

国内史家往往把秦末战争区分为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即秦楚之战和楚汉之战,前一阶段的农民战争转化为后一阶段的争夺统治权力的战争。我现在认为,不论如何区分阶段,也不论以何者为转化标志,都须得承认如下的事实,即秦楚战争和楚汉战争一脉相承,其性质既能转化,必有足以形成转化的内在条件。这种内在条件,我认为就包含在陈胜张楚反秦的称号之中。张楚足以反秦,张楚也足以引发诸侯竞起。竞起的诸侯中,始终以楚的声势最大。由此演化为项羽、刘邦之争,而实际上项羽、刘邦皆楚,这个楚,又是继承陈胜张楚而来。

《义门读书记》卷一三引冯钝吟曰:“楚兵初起,忧在亡秦,须立六国以树党。六国立,则秦已失天下,独有关中耳。秦已灭,则患在诸侯。尽徙故王王恶地,羽之谋也。此亦有不得已者,但不知桓、文处此当何如耳!”(12)项羽面对亡秦以后的一盘残局,确有难于下手的隐衷,被冯班觉察到了。项羽不会自安于称楚王而长久地与诸侯王并立,不会眼看着业已空出的帝位而毫不动心。所以他除了在分封诸侯王中隐伏心机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动作。第一步,他把楚怀王升格为楚义帝,以楚帝代替秦帝的法统地位,并就此承认帝业的合法性。他自己则暂居西楚霸王,继续作诸侯的盟主。第二步,他徙义帝于郴而又杀之,这样就使楚帝名号暂时空悬起来,使自己有静观待变、斟酌处理的余地。第三步,他合乎逻辑的措置是,作好各种善后以后,自己名正言顺地登上楚帝的宝座。但是项羽没有迈开这最后一步,形势就急遽变化,自己立刻由主动变为被动,作楚帝的机会也永远消失了。

代项羽完成帝业的刘邦,此时虽然用的是汉王名义,但是如前所述,他渊源于楚,是楚的一部分。项羽称帝不成,并不意味着楚不能帝。不过要夺取帝业,只有楚的名分还不够,还必须据有当年秦灭六国的形势。我们看到,当渊源于楚的汉王刘邦东向与诸侯盟主楚王项羽交锋之时,他确实是不期而然地居于当年秦始皇灭六国的地位。客观形势要求居关中的刘邦之楚消灭居关东的项羽之楚,步秦始皇的后尘,再造帝业。这又出现了反秦而又不得不承秦的问题,出现了以后的汉承秦制,首先而又最根本的是承秦帝制。以帝制为标志,张楚以来历史所呈现的“之”字路走到头了。只是张楚犹有余波,表现为汉初关东诸侯王问题迭起,扰攘达数十年之久,在数十年扰攘中,楚的名号总是反复出现。

《史记·六国年表·序》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太史公造作三代兴灭之词,意在烘托秦汉。汉胎于楚,作事在东南;而收功实于秦,地在西北。我疑太史公是据秦时政治风谣敷衍成说,而“东南有天子气”就是其时极为敏感的一则风谣。西北之秦警惕东南之楚,盖源于秦楚的历史关系。东西畛域之别甚至影响千年之久,何止于汉!

回顾战国末年秦灭六国之际,韩、楚犄角而立,新郑、郢陈不宁,李信、王翦攻楚,项燕、昌平君反秦等一系列事件,决定了秦灭六国后“亡秦必楚”之说的流行和秦始皇的东南之忧。不久,戍卒作难,张楚自号,郢陈建旗,项氏北归,怀王继统,刘邦灭秦,这一系列决定时局进程的大事,又无一不是过去秦楚关系的自然发展。特别是张楚自号于陈,与十余年前昌平君易帜反秦于陈之事,甚多相似之处。陈胜召与计事的陈地三老、豪杰,无疑多是当年昌平君郢陈反秦之役的见证人,甚至可能是参加者。张楚之立,重新开始了秦楚之争;刘邦灭秦,完成了张楚之军西击强秦所未曾完成的任务。秦楚之争,最后的胜利者是楚。胜利的楚以刘邦为代表,转化为汉的皇权,这同时又是秦始皇已开其端的统一的回归,帝业的胜利。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13)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三嬗,谓张楚、项氏(含楚怀王)、汉家。其实,三嬗皆楚。三嬗而获成功,谓汉承秦而成帝业。号令三嬗,意味着历史上的秦楚之争从秦末张楚以来,尽管一再变更形式,但终于以楚的胜利宣告结束,虽然胜利了的新朝并不称楚,而称为汉。

秦楚之际风云诡谲,事态纷纭,它昭示于后人的历史结论,一是非张楚不能灭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汉。灭秦和承秦,相反而又相成,其间都有楚作为中介。这就是本文主旨所在。(14)

〔后记〕 从汉墓张楚帛书论及汉初重张楚问题,不可忽略汉高祖刘邦对张楚的态度。《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湣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陈胜守冢之数,《汉书·高帝纪》亦作十家。而《史记·陈涉世家》记载详明,谓“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汉书·陈胜传》又缀以“王莽败,乃绝”之语,足见确凿可信。陈胜守冢之数优于秦始皇及其他六国君长,表明汉高祖对张楚的特殊态度。对于楚义帝,汉五年以义帝无后,曾立韩信为楚王以存恤楚众,但旋即降韩信为侯而别以刘交王楚,为同姓王。对于项羽,只是承认他受自义帝的鲁公封号,以礼发丧,并以项氏有功者四人为汉列侯而已。相比之下,汉高祖重张楚而不重义帝法统,更清楚可见。《容斋随笔》卷九“楚怀王”条曰:“高祖尝下诏,以秦皇帝、楚隐王亡后,为置守冢,并及魏、齐、赵三王,而义帝乃高祖故君,独缺不问,岂简策脱佚乎?”在我看来,洪迈此处所疑简策脱佚,并无根据。高祖为陈胜而不为义帝置守冢,而且户数多,优于其他帝王,正是由于汉初特重张楚法统的缘故。

——原刊《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

————————————————————

(1) 各种意见分见《文物》1975年第5期,以及《文史哲》1979年第5期和第6期所载刘乃和、鲍善淳、张政烺诸文。

(2) 上引诸家清人论述,分见吴非《楚汉帝月表》及汪越撰、徐克范补《读史记十表》,引文均据《二十五史补编》。

(3) 高敏《云梦秦简初探》解释《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六年发卒受地韩南阳假守腾”的文字时,认为腾本是韩南阳假守,于此年降秦,为秦效力(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增订本,第35页)。这一解释于情理不合,难以成立。因为,如果腾真是韩南阳假守之降秦者,那么秦国以新纳的这一名降将出任秦王辇下的内史,旋又以腾率秦军灭其本国,掳其旧君,这显然是难以置信的。此时的秦国并不缺乏优良的军事人才,完全没有如此重用降人的必要。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五于此句之后有“附案:此句疑有讹脱。方氏《补正》曰:‘发卒受韩南阳地,而使内史腾为假守也。’”此说比较合理可信。

(4) 《读云梦秦简〈编年记〉书后》,见《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

(5) 两封书信的释文见《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报告》,《文物》1976年第9期。考证见黄盛璋《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文物》1980年第8期。黄文考证中的某些见解,本文下节另有商榷。

(6) 这里有个疑问。木牍家书说秦军“攻反城久”,而《王翦传》却说秦军久守不攻,直至楚军东退,因而追之,大破楚军,至于蕲南云云。两处所叙战争状况,一说攻,一说守,显然不一致。这是不是说,王翦野战,坚壁待机以拼实力,是主战场的行动;而木牍家书所说攻反城淮阳,只是配合主战场的行动呢?王翦此次出征,的确还有其他战事为本传所未载者,如《本纪》:“取陈以南至平舆。”本传所载,似乎只是王翦主力一次战斗的特写而已。

(7) 曾见有人引用《南康军图经·纪游集》佚文,著录此事,亦谓楚康王即是楚怀王之子。按《南康军图经》已不存,《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不著录,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所考南康军诸经诸志无有带《纪游集》篇名者,皆与上举《图经》不类。所以上举《图经》佚文不知自何处引来。据《舆地纪胜》卷二五,星子于太平兴国一年置县;《元丰九域志》卷六江南东路条有“南康军,太平兴国七年以江州星子县置军,治星子县”;《新定九域志》古迹卷六南康军条有《图经》之名,应当就是《南康军图经》。因此知上举之《南康军图经》定非伪出,当是祥符时诸图经中的一种,但莫能详。近读《文史》第二十七辑陆振岳《图经述略》一文,也还未获得解答上举问题所需的资料。

(8) 《史记·春申君列传》熊悍立为楚王(楚幽王,时即秦王政之九年),《索隐》曰:“按楚悍有母弟犹,犹有庶兄负刍及昌平君。”据此,知昌平君与楚幽王及楚王负刍均为兄弟行辈,后来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以抗秦,正是以他继承亡于寿春的楚王负刍。有了此条资料,昌平君事迹就更便于叙述和理解。此条资料本文原来失检,是我的疏失,现补注于此。本文内涉及昌平君的文字,仍存其旧,不一一斟酌改动,请读者留意。

(9) 汉高祖九年徙民,十年就有被徙者亡走之事。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记高祖十年七月京兆湖县令状等奏劾齐国族田氏徙处长安,田氏女子袭用他人文书阑出函谷关,欲还临淄,被获,以“亡之诸侯论”,送者齐人以“从诸侯来诱论”。此资料甚可贵。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奏谳书》释文见此书第214页。

(10) 见《文选》卷二四注引《楚汉春秋》。

(11) 陈胜是反对继绝世的。《孔丛子·答问》孔鲋建议陈胜“兴亡继绝,以为政首”,陈胜没有拒绝“兴亡”,却拒绝“继绝”。他说:“六国之后君,吾不能封也。”

(12) 冯钝吟即冯班,有《钝吟杂录》十卷,《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杂家类,班侄冯武辑,何焯评。此处何焯引入《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1987年)之语,不见于《丛书集成》本中的《钝吟杂录》。何焯谓冯班“著书无定所”,“没后多散佚”,所以冯武所辑不全。冯班生于万历季年,死时近七十。何焯生卒年为1661—1722,晚于冯班不数十年。何焯此处所引,大概是后出的冯班佚文为何焯所知者。《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有《冯定远集》11卷。

(13) 《史记·太史公自序》作八年,较胜。八年,起陈胜张楚,止刘邦称帝。五年之说若非错简,则可能有二解。一,指陈胜张楚至汉王之立(或义帝被杀),首尾五年;二,如汪越《读史记十表》卷四所云,指汉王始封至称帝,亦五年。不过此二解释都不能涵盖“号令三嬗”的全过程。

(14) 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和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一书,拓展了本文的论点,对于秦—楚—汉历史的错综关系有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请参读。

论轮台诏

一 轮台诏颁布的时机

《汉书·西域传》班固赞曰:汉武帝制匈奴,通西域,“师旅之费不可胜计。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管盐铁,铸白金,造皮币,算至车船,租及六畜。民力屈,财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衣绣杖斧,断斩于郡国,然后胜之。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

汉武帝在反击匈奴的长期过程中,开边兴利,继往开来,对中华民族的历史有很大的贡献。但是他竭天下民力资财以奉其政,数十载无宁日,加之以重刑罚,穷奢丽,弄鬼神,终使民怨沸腾,社会后果极其严重。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汉武帝要保存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必须及时地在政策上实现转折,使社会安定下来,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

政策的转折出现于征和四年(前89),(1)也就是汉武帝死前二年。这一年,汉武帝所颁布的轮台“哀痛之诏”,是中国古代帝王罪己以收民心的一次比较成功的尝试,它澄清了纷乱局面,稳定了统治秩序,导致了所谓“昭宣中兴”,使西汉统治得以再延续近百年之久。

轮台之诏的颁布,不能说是及时的。在征和以前的若干年,出现过需要转折也有可能实现转折的时机,但汉武帝丧失了这种时机,延误了转折,从而加深了人民的苦难和政局的动乱。

汉武帝的统治,前后历五十四年之久。在他统治的最早一个时期,约当建元元年至元光二年(前140—前133),西汉社会在经济和政治方面,都还是升平治世的景象。《史记·平准书》曰:“至今上(武帝)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国疾》载大夫之言曰:“文景之际,建元之始,民朴而归本,吏廉而自重,殷殷屯屯,人衍而家富。”又载贤良之言曰:“建元之始,崇文修德,天下安。”其时虽有闽越用兵之事,但规模不大,对社会无甚影响。

元光二年,汉武帝开始了大规模的用兵。《汉书·五行志》中之下:“自是(按指元光二年)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汉书·萧望之传》载张敞曰:“昔先帝征四夷,兵行三十余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所谓三十余年,具体说是三十二年。《汉书·西域传·渠犁》:“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曰:“自元光二年谋马邑,诱单于,绝和亲,为用兵之始。其后连年用兵,至太初三年西域贡献,凡三十二年。”按元光二年至太初三年(前133—前102),是西汉历史的重要年代,汉武帝的全部事业,几乎都是在这三十二年中完成的,其中除四出征伐外,还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样的意识形态的改革,还有如收相权、行察举、削王国、改兵制、设刺史等项政治、军事制度的改革,还有如统一货币、管盐铁、立平准均输制等项经济制度的改革,等等。河决瓠子夺淮入海,为害武帝一朝达二十余年之久,也是在这个时间之内修复的。

但是,如果细细考察汉武帝在这三十二年中完成的每一项事业的具体时间,我们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事项都是元狩(前122—前117)、元鼎(前116—前111)年间做成的;有少数完成于元封年间(前110—前105);只有伐大宛一件事在元封以后,而伐大宛虽然事出有因,但并不是必要的。如果不计伐大宛这件并非必要之事,那么汉武帝在元封年间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从此着手实行政策的转折,应当说正是时候。

元封是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年号,它是以举行封禅典礼而得名的。封禅典礼盛大隆重,时人非常重视。《史记·太史公自序》谓司马谈不得参预大典,“发愤且卒”。封禅的意义,据《汉书·武帝纪》注引孟康所说,是“王者功成治定,告成功于天”。汉武帝认为自己该办的事都已经或都即将办完,可以说已经到了“功成治定”的时候,才于元封元年举行封禅大典,并使用元封年号。这就是说,在元封年间实行政策的转变,应当是汉武帝考虑过的。

还应看到,元封年间已经出现了较大的社会险象。《汉书·石奋传》附《石庆传》:“元封四年(前107),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適(谪)之。”武帝反对谪徙,案问御史大夫以下议为请者,又诏报丞相石庆曰:“今流民愈多,计文不改。(2)君不绳责长吏,而请以兴徙四十万口,(3)摇荡百姓……。”流民问题并不始于此年。在此之前,由于连年兴发和重赋,已有不少农民弃业流亡。加之以“吏多私,征求无已,去者便,居者扰”,使流民问题更加严重。汉武帝制定了流民法“以禁重赋”,结果仍然是“官旷民愁,盗贼公行”,以至出现流民二百万口的严重局面。这是农民对汉武帝政策的严重抗议。如果官府处置不慎,势必进一步“摇荡百姓”,其后果武帝是知道的。所以他才案问御史以下议请谪徙者,并重责丞相石庆,以图平息事端。从这里看来,武帝在元封年间改变政策以安百姓,也完全是形势所必需的。

《资治通鉴·汉纪》征和二年,有一长段叙述巫蛊之狱始末的文字,内容非常重要,但不见于《史》、《汉》及今存北宋以前其他有关史籍。其中有几句追述汉武帝对大将军卫青所说的话:“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4)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

汉武帝以历史为鉴,对于自己所行诸事进行反省,认为这些事情虽属必要但毕竟是劳民之举,文词是恳切的。他料到后世如不改变轨辙,继续劳民,就会出现秦朝那样的速亡局面。这种推测符合情理,也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他以劳民为念而思所以改弦更张,更是难能可贵。他在局面还没有发展到像征和年间那样接近于失去控制之时,就认识到这一点。卫青死于元封五年(前106),汉武帝说此话的时间下限不能晚于此年,上限当在元封中或更早一些。这是我们能够见到的汉武帝表示有必要改变政策的最早记载,它出于汉武帝的郑重思考,而不是敷衍之辞。

转变政策既然早已有必要又有可能,汉武帝对此也有所认识,为什么他要迟到征和末年自己临死前,才在轮台诏中确认这种转变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史籍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只能从事态发展中探寻迹象,进行分析。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汉武帝对开边之事心里无数,不知道该在什么地方适可而止;另一个原因是,汉武帝与卫太子的矛盾制约着转变政策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可以说,汉武帝在完成积极事业的过程中,该止步的时候没有止步。他师心自用,侥幸求逞,使自己走向相反方向,因而延误了政策转变的时间。只是到了最后时刻,他才下决心颁布轮台“哀痛之诏”,力图挽回将颓的局势。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汉武帝的目的应当说基本达到了。班固所做“仁圣之所悔”的评论,对汉武帝来说大体上是合适的。

下面,我们拟围绕卫太子问题和开边事态这两个方面试作剖析,以探索征和四年轮台之诏的具体背景,并论证其他相关问题。

二 汉武帝与戾太子的潜在矛盾

上引《资治通鉴》汉武帝对卫青所说的话,是《通鉴》一段长文的一部分。这段长文在上引文之前说:“初,上年二十九,乃有戾太子(按卫太子谥戾),甚爱之。及长,性仁恕温谨。上嫌其材能少,不类己,而所幸王夫人生子闳,李姬生子旦、胥,李夫人生子髆。皇后、太子宠浸衰,常有不自安之意。上觉之,谓大将军青曰……”,云云。

皇后卫子夫是卫青之姊,卫太子刘据是卫青之甥。卫子夫以生子刘据而得立为皇后,刘据之贵宠可知。刘据生于元朔元年(前128),元狩元年(前122)立为太子时年七岁。其时武帝开边、兴利、改制、用法,事业蓬勃发展。他留心观察太子的才能志向,希望同自己一样具有雄才大略,能够继承自己的事业。当他清楚太子“仁恕温谨”的秉赋之后,“嫌其材能少,不类己”,(5)才逐渐产生了不满。加上其余皇子陆续出生,继嗣有了选择的余地,因此,皇后、太子也就渐渐由宠盛变为宠衰了。这里面,卫皇后宠衰与卫太子宠衰关系密切,卫太子宠衰主要是由于他的才能志向不能称武帝开边兴利之意。可以看出,宫廷里这一变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带有政治性,而不只是其他原因如色衰之类。

《通鉴》在提到“亡秦之迹”的话以后接着说:“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贤于太子者乎!闻皇后与太子有不安之意,岂有之耶?可以意晓之。”这些话无疑是为了安皇后,安太子,也无疑是为了安卫青,安卫氏家族。但事情并不止此。这个时候,武帝确也需要太子这样的继嗣来“安天下”。所以他并没有由于元封五年卫青之死而废黜宠衰的皇后和太子。自此到征和二年,其间有十六年,皇后和太子的地位都无变化。看来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在对待皇后、太子的问题上,汉武帝有一段相当长的犹豫过程。

《通鉴》继续写道:“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上笑曰:‘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乎!’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上用法严,多任深刻吏;太子宽厚,多所平反。虽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皆不悦。皇后恐久获罪,每戒太子宜留取上意,不应擅有所纵舍。上闻之,是太子而非皇后。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而深酷用法者皆毁之。邪臣多党羽,故太子誉少而毁多。”

武帝既不满意卫太子“仁恕温谨”,又怕“亡秦之迹”再现;而要避免重蹈“亡秦之迹”,又正需要像卫太子那样堪为“守文”的人作为继嗣。这显然是矛盾的根源。其实在当时,武帝仍然深信自己的统治是稳固的,并不认为真会出现“亡秦”的结局。他认为,“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显然,他还没有打定主意在自己统治的时间内转变政策方向。他担心的是“后世”,也就是自己身后太子即位之时。他把转变政策之事付托给太子。所谓“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以及告诫后世不要“如朕所为”,就是这个意思。至于他自己,那还是要继续“出兵征伐”,还是要继续“变更制度”。太初年间追匈奴,伐大宛,改正朔,易服色等,就是武帝这种思想的表现。这个时期,武帝主观上并没有意识到上述矛盾在将来有可能导致不幸的后果。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矛盾确实在起着作用。卫太子与汉武帝比较,有不同的思想品格,有不同的统治政策。在武帝和太子并存的长时间里,朝廷中自然存在着两类官僚。一类是追随武帝的开边、兴利、改制、用法之臣,他们是多数;一类是拥护“守文”的太子的所谓“宽厚长者”,他们是少数。(6)武帝和太子既然各有一班为自己效力的臣僚,他们的关系就超越了宫廷生活中的父子关系和个人权势关系,而具有朝廷中两种相矛盾的政治势力的性质。这两种政治势力的矛盾,在形势变化的时候,有可能激化起来,表现为武帝与太子的不可两立的抗争。

上引《通鉴》记事写清楚了武帝与太子冲突的两种政见的性质,(7)但是理当作为原始资料看待的《汉书》却把这一冲突全部写成争宠、泄忿。《汉书·戾太子传》说:“武帝末,卫皇后宠衰,江充用事,充与太子及卫氏有隙”,遂有巫蛊之狱导致卫皇后和卫太子之死云云。两相比较,《通鉴》比较深刻,在史识上胜过《汉书》一筹。《通鉴》又认为元封以后武帝与太子疏远,仅仅是由于卫青死,卫太子失去了可以凭依的强有力的外家,因而臣下竞构太子的缘故。考虑到巫蛊之狱卫氏族灭的后果,此说不为无因;但仅仅如此而不究及武帝、太子政见的不同,似乎又离开了《通鉴》本来的观点,离开了历史的深度。

三 巫蛊之狱的政治意义

汉武帝与卫太子的公开冲突,爆发于征和二年,这就是巫蛊之狱。

汉武帝时,巫蛊作为一种迷信活动,在宫廷内外都很流行。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废陈皇后,张汤“治陈皇后巫蛊狱,深竟党与”,(8)“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9)其时巫蛊之术一般是埋木偶于土中,咒诅祀祷,认为咒诅必定应在仇家。巫蛊之事易于被判定咒诅皇帝,大逆不道,所以在纠纷杂出的汉武帝时期屡次成为兴动大狱的罪名。《汉书·西域传》:“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汉〕军。”参以《匈奴传》、《戾太子传》、《江充传》等胡巫参与巫蛊的资料,中外学人疑巫蛊之术或与匈奴习俗有关,不无道理。

大规模的巫蛊之狱发生在征和年间。其时公孙贺为丞相,贺子敬声为太仆,父子被告使巫祀诅武帝,并于武帝经行驰道埋偶人。征和二年(前91)正月,贺、敬声俱死狱中。这时武帝卧病甘泉宫,水衡都尉江充建言巫蛊为祟,欲乘机陷害太子及皇后。武帝使江充为绣衣使者治巫蛊狱,江充率胡巫掘地求偶人,扬言得之于太子宫。太子使客诈为武帝诏捕斩江充,并发兵凡数万众以拒官军。武帝命丞相刘屈氂与太子战,并收卫皇后玺绶,卫皇后自杀。(10)太子败走湖县(在今河南灵宝境),旋以被围自经。太子死后,屡有人言江充之奸。征和三年,高庙寝郎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11)武帝经受激烈震动后,有所感悟,谓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此高庙神灵使公教我。”因此立拜田千秋为大鸿胪,数月,以之代刘屈氂为丞相,并族灭江充之家。武帝还作思子宫,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并对卫太子问题一步一步地进行昭雪。

据《汉书·江充传》,江充曾为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侈”。卫太子家使乘车马行驰道中,江充以之属吏,遂与太子有隙,恐太子得立对自己不利,乃引祸以陷太子。《传》文说江充“奸讹”(12),“由疏陷亲”,可能都是事实。但是规模这样大的直接针对皇室至亲的巫蛊之狱,除了出于江充个人恩怨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呢?

洪迈《容斋续笔》卷二《巫蛊之祸》条曰:“汉世巫蛊之祸,虽起于江充,然事会之来,盖有不可晓者。……木将腐,蠹实生之;物将坏,虫实生之。是时帝春秋已高,忍而好杀,李陵所谓法令无常,大臣无罪夷灭者数十家。……祸之所被,以妻则卫皇后,以子则戾园(按即卫太子),以兄子则屈氂,以女则诸邑、阳石公主,以妇则史良娣,以孙则史皇孙。骨肉之酷如此,岂复顾他人哉!且两公主实卫后所生,太子未败数月前皆已下狱诛死,则其母与兄岂有全理?固不待于江充之谮也。”洪迈的意思是说有武帝之朽,才有江充之谮,并一一举出被杀之人,以说明武帝对“骨肉之酷”。洪迈这些话都是事实。但是我们从这里看到另一问题,即被杀者中除刘屈氂以外,(13)全部是卫氏家族人物,卫皇后及其子、女、媳、孙。卫皇后二女诸邑、阳石公主,征和二年四月死在公孙贺一案中,而公孙贺一案即是卫太子巫蛊之狱的前奏。卫皇后的血亲被杀而洪迈未录者,还有姊卫君孺和弟子卫伉,(14)以及外孙曹宗。(15)卫皇后其他戚串,死者更多。据《汉书·外戚传》说:巫蛊狱兴,“卫氏悉灭”。可以说,公孙贺之狱与卫太子之狱,都是针对卫氏而发的,其目的是为了更换后宫和更换继嗣,而更换继嗣是更为主要的目的。前面说过,江充兴狱,意在太子。江充掘偶之时,太子少傅石德谓太子曰:“上疾在甘泉,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上存亡未可知,而奸臣如此。太子将不念秦扶苏事耶!”(16)江充和刘屈氂所行,客观上都是在实现汉武帝改换继嗣这一政治目的。石德点破“秦扶苏事”,是洞悉当时政局底蕴之谈。

洪迈所论汉武帝“骨肉之酷”,并非特指卫皇后和卫太子,所以把汉家宗室的刘屈氂也列在皇后、太子一起。其实,刘屈氂被杀属于另一矛盾。刘屈氂与李广利是儿女亲家,李广利女嫁刘屈氂子。李广利妹即汉武帝李夫人。李夫人生子昌邑王髆。刘屈氂与卫太子死战,意在除卫太子而以昌邑王髆代为太子。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三谓刘屈氂对卫太子“必出于死战,此其心欲为昌邑王地耳!太子诛,而王以次受天下,路人知之矣。其要结李广利,徇姻娅而树庶孽,屈氂之慝,非一日之积矣”。卫太子既死,刘屈氂、李广利相约早立昌邑王髆。但是此时汉武帝并未属意诸庶子。由于这个原因,同时出于巨变之后的复杂感情,汉武帝以巫蛊咒诅罪名腰斩了刘屈氂,并收系李广利妻。其时李广利已出征匈奴,闻讯后向匈奴投降。

事端突起、头绪纷繁的巫蛊之狱导致改换继嗣的后果,而改换继嗣又同卫太子“仁恕温谨”和“守文”的秉赋颇有关系。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巫蛊之狱中卫太子的对手江充那里看到旁证。

《盐铁论·国疾》贤良曰:“建元之始,崇文修德,天下安。其后邪臣各以伎艺,亏乱至治,外障山海,内兴诸利。杨可告缗,江充禁服,张大夫(汤)革令,杜周治狱,罚赎科適(谪),微细并行,不可胜载。……圣主觉焉,乃刑戮充等。”江充禁服,指的就是江充为使者禁察车服逾制之事,在贤良看来,这事远远不是一种权宜督察的细小事故,而是与兴利用法诸大事相当;而江充其人也不只是一个奸伪小人,而是与兴利用法的张汤、杜周、杨可并列的重要政治人物。至于说“圣主刑戮充等”,似不准确。我们知道,张汤系自杀而死,杜周病死,杨可不知所终,而江充则是被卫太子杀死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