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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模的扩充:京房与《易》阴阳

作者:陈侃理 当前章节:15446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3:26

扬雄在《法言·渊骞篇》中列举西汉一代的名家,“灾异”科有“董相、夏侯胜、京房”。“董相”即董仲舒[142],他与夏侯胜分别是《春秋》《洪范》灾异论的宗师。第三位京房,是《易》学灾异论的代表,也是灾异论大兴前夕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

京房活跃于汉元帝时期。从这个时期开始,政坛上涌现出一批说灾异的专家,一改过去寥若晨星的状况。他们通常既熟悉儒家经典,又掌握数术知识,将两者结合起来解说灾异,参与朝廷的政治活动。灾异论的理论丰富起来,政治影响也迅速扩大。相比一般的儒生,他们的数术家特征尤为引人注目,京房、翼奉、田终术等甚至在后代被视为数术宗师,赋予传奇色彩。不过,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灾异论还应放到儒学传统中去理解。本节将以京房为例来说明这一点,看看他们如何结合儒学和数术,又通过什么方式登上政治舞台,在灾异论说中表达了怎样的立场和意图。

一、《易》阴阳的学术背景

京房开创的京氏《易》学在西汉官学中独树一帜。《汉书·儒林传》云:

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谊略同,唯京氏为异。

西汉元帝以后,《易》学立于学官的有施、孟、梁丘、京氏四家。前三家的创始人施雠、孟喜、梁丘贺,都是田王孙的学生。梁丘贺此前还曾受《易》于太中大夫京房[143],这位京房是杨何(字叔元)的弟子,杨何的老师王同又与田王孙之师丁宽(号丁将军)一样师从田何。三家《易》归根结蒂都出于田何,大义相同,所以《汉书·儒林传》说“要言《易》者本之田何”。这一系重义理,轻卜筮,是西汉《易》学的主流。京氏《易》学则在主流之外。《汉书·京房传》述其师承及学术特点云:

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人也。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延寿字赣。……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

据此,京房《易》学源自焦延寿,特长在于说灾变。其法是将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分配入《易》六十四卦,大体每卦主六又八十分之七日,然后以一段时间内的气候气象变化与所主之卦代表的阴阳消息相对比,据以占卜吉凶。

这种方法据说得自孟喜。《汉书·儒林传》:

京房受《易》梁人焦延寿。延寿云尝从孟喜问《易》。会喜死,房以为延寿《易》即孟氏学,翟牧、白生不肯,皆曰非也。

焦延寿自称曾向孟喜请教过《易》学,京房便以为其学即孟氏学。《汉书·艺文志》“易家”有《孟氏京房》《灾异孟氏京房》两书,盖即京房所著而题“孟氏”,标榜其学所出。然而,孟喜的两位嫡系学生翟牧和白光都不承认京房所称是孟氏学。《汉书·儒林传》亦云:“党(倘)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可见,焦、京一系《易》学与立于学官的孟氏《易》确实有别。因其学所出不明,班固只好猜测得自“隐士”。

焦延寿、京房先后攀附孟喜,一是由于孟氏儒学世家,知名当时,也因为孟喜在《易》学上确实有过戏剧性的转向,造成了一桩学术公案。《汉书·儒林传》:

孟喜字长卿,东海兰陵人也。……从田王孙受《易》。喜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又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荄兹也”。……云受孟喜,喜为名之。后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见信。……博士缺,众人荐喜。上闻喜改师法,遂不用喜。喜授同郡白光少子、沛翟牧子兄,皆为博士。由是有翟、孟、白之学。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于是“改师法”。赵宾以“小数书”“饰《易》文”,即以数术解《易》,诈称受自孟喜。孟喜顺水推舟承认下来,说明他改师法后的《易》学近于数术。第二,孟喜因为“改师法”不得为博士,他的两个学生白光、翟牧却能当上博士,说明翟、白二人的“孟氏学”应已剔除孟喜加入的数术成分,回归《易》学主流。成帝时,刘向校书所见的孟氏《易》已是白光、翟牧之学,所以才会以为它与施氏、梁丘氏《易》“大谊略同”。焦延寿是否真的得孟喜之传,我们不得而知。但焦、京说《易》阴阳灾变与孟喜之新法类似,故攀附之;孟喜弟子翟牧、白光已回归主流,故不肯认,这些都可以推知。上引文中,赵宾称“阴阳气亡箕子”,可见其学以阴阳之气说《易》。所谓“《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大约也是候阴阳之气以为占验。

京房《易》学亦以阴阳之气为说。《论衡·寒温篇》云:“《易》京氏布六十四卦于一岁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卦有阴阳,气有升降,阳升则温,阴升则寒。”[144]王充描述的京氏《易》与孟喜、赵宾《易》学同类,应无疑问。《汉书》云“京房以明《易》阴阳得幸于上”[145],可知此类以阴阳气说《易》的学问在汉代有特殊的称呼,以区别于儒家主流的《易》学,名曰“《易》阴阳”。

“《易》阴阳”泛指结合了阴阳五行学说的诸家《易》学,京房之学是其中之一。京房以前,史籍明确说习《易》阴阳者有昭、宣时期的魏相。《汉书·魏相传》称他“明《易经》,有师法”,“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其中说道:

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明王谨于尊天,慎于养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时,节授民事。

魏相将《坎》《离》《震》《兑》四正卦分配四方、四神、四季,与《说卦》“帝出乎震”章所述卦位相同[146]。京房以四正卦分主一年中的冬至、春分、夏至和秋分,也源于同样的学术传统。魏相又认为四季各有所宜之政,亦可用四正卦表示,如果政治不合时宜则会导致“饥”“华”“泄”“雹”等相应灾异。此与《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类似,属《明堂月令》之说。《明堂月令》之说本阴阳家言,后多归入礼书[147]。其中与《易》学相出入者,有《汉书·艺文志》“数术略”“蓍龟家”著录之《周易明堂》二十六卷。魏相之学是《易》与阴阳五行学说结合的另一种取向,与京房卦气之学不同。

卦气说见于唐代僧一行《大衍历议》的记载[148],大略是将《坎》《离》《震》《兑》四正卦外的六十卦,按辟、公、侯、卿、大夫五等爵分为五组,每组十二卦。从每组中各取一卦,相配五等卦共主一月,更值用事,每卦值六日七分。十二辟卦为本月的主卦,又称“消息卦”,同月的其他四卦相应地称为“杂卦”。十二辟卦与十二月相配的规律,如下表所示:

十二辟卦配月表

从表中可见,十一月到十月所配辟卦的阳爻经历了有规律的增减,具有象征意义。十一月冬至,《复》卦初爻为阳爻,象征一阳始生,经二阳、三阳,渐次至《乾》卦全阳;然后五月夏至,《姤》卦一阴生,经二阴、三阴,而至《坤》卦全阴;随之一阳来复,又从《复》卦开始下一轮循环。十二辟卦以其卦象次序,象征一年中阴阳之气的消长。这种卦气说,是将《易》与阴阳之气循环消息以成岁的学说相结合而成的。

阴阳之气循环以成岁的观念,渊源可上溯至战国时代。《吕氏春秋·仲夏纪·纪首》云“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仲冬纪·纪首》云:“是月也,日短至,阴阳争,诸生荡。”即是说阴阳二气在仲夏和仲冬之月,也就是夏至和冬至前后,达到临界点,或阳气极盛而阴气将生,或阴气极盛而阳气将生,故而阴阳相争。可见,阴阳随时节消长的观念,产生不晚于战国。《淮南子·天文》云:

日冬至则斗北中绳,阴气极,阳气萌,故曰冬至为德。日夏至则斗南中绳,阳气极,阴气萌,故曰夏至为刑。

其义与《吕氏春秋》相同,唯以冬至配德、夏至配刑,已经发展了阴阳消息观念,与当时流行的刑德说联系起来。据《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之说,则阴阳二气在一年之中不仅随时消息,而且有左右上下出入的运动。该篇与《淮南子·天文》都说明,阴阳消息的观念在西汉武帝时期已经十分成熟,并与刑德、干支方位等其他范畴产生联系。在这一背景下,它与《易》学的结合,也就不难理解了[149]。

《淮南子·天文》又云:

日冬至……八尺之修,日中而景丈三尺。日夏至……八尺之景,修径尺五寸。景修则阴气胜,景短则阳气胜。阴气胜则为水,阳气胜则为旱。

这是在冬至和夏至日,以正午日影长度测量阴阳之气的强弱胜负。我们知道,二至时,太阳与地球的角度是固定的,肉眼可见的日影长短差异只是由于测量地点纬度不同或历法不合天所致。古人简化了相关变量,而设置一个定值,以之为标准观测阴阳之气,今天看来虽不科学,在当时却是合理的办法。日影测量的结果,被用于预测一年的气候和灾害,解释水、旱形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有阴阳灾变的意义。卦气说以实际气象情况,推测阴阳之气的消息与当值之卦是吻合还是冲突,用之以说灾异。它的方法比日影候气复杂,但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以上我们说明,京房的《易》阴阳之学和以卦气说占灾异的技术有深厚的学术背景,虽不能确指京房之术在焦、京之前就已经产生,但在此前和同时,类似的学说和掌握相关技术的人应该还有不少。孟喜得到的“《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以小数饰《易》文的赵宾,还有京房的老师焦延寿,都表明了这一学术传统的存在。据《汉书·儒林传》,与京房同时或稍晚,还有沛人高相治《易》,其学“专说阴阳灾异”,与京房《易》学应有相似之处[150]。《汉书·艺文志》“易家”也有几种书与阴阳灾异有关。《古五子》十八篇,自注云:“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又有《杂灾异》三十五篇,姚振宗以为盖即孟喜所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之类[151]。这些学说是战国以来数术大发展的产物,也是灾异论数术传统的组成部分,构成了京房灾异论的学术背景。

尽管《易》阴阳灾变之学早已存在,但在京房之前仅流传于民间,地位不高。所以赵宾和焦延寿皆攀附有师法的名儒孟喜,高相则自称源出于《易》学宗师丁宽。这门《易》学,经过京房的阐发和运用,元帝时立于学官,才发扬光大。此后,《京氏易》学者甚众,多以言灾异著称。下面要探讨京房以《易》阴阳说灾异的方法,以及其学流行的原因。

二、以卦气说灾异

在研究京房的灾异论说前,有必要对所用文献资料做简单说明。《汉书·艺文志》著录京房著作仅“易类”《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两种[152]。此后,题名“京房”或“京氏”的书大量涌现,《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著录达二十余种,另外还有《汉书》《后汉书》《续汉志》注、《开元占经》《太平御览》以及宋代李季所撰《乾象通鉴》所引的《京房别对灾异》《京房五星占》《京氏外传》等。这些书现在都已经不存。清人王保训的辑录《京氏易》八卷(收入李盛铎编《木犀轩丛书》),内容重叠杂沓,大量文句重复收入《易占》《易传》等数种书中,难以凭据。这固然是由于《开元占经》《太平御览》诸书引用所据传本不同,题名亦不严格统一,更重要的原因则是,隋唐以后题名京房之书错乱重出,缺乏整理和鉴别。如《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各书,除《周易章句》《周易错》(或名《周易错卦》)在经部外,均在子部“五行类”或“兵类”。这些书中,《周易章句》应即《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易》传《孟氏京房》,《周易占》或《周易妖占》应是见于汉代京氏《易》学者引用的“訞辞”,也许与京房有关(详下)。其他各书则看不出由《汉志》著录的京房著作分化演变而成的迹象,应是后人依托,与京房乃至京房弟子都没有直接关系,不能作为研究京房灾异论说的依据。

除上述著录和辑佚外,现存还有《京氏易传》一书,凡三卷,题“汉东郡京房著”[153]。此书是清代以来重视京房的《易》学研究者最为倚重的资料。可疑的是,它不见于唐以前著录,晁说之《记京房易传后》云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得之[154],此后南宋《中兴馆阁书目》[155]《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乃有著录[156]。此书与之前著录的京房著述无法对应,找不到传承分合的线索,晁说之疑即《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中所著录之《错卦》,但卷数不合,且无实据,不足凭信。因此,今本《京氏易传》是否传自京房极有疑问。它的内容无涉灾异论说,故本文也不列入讨论范围。

鉴于上述原因,研究京房的灾异论说,可靠办法还是根据《汉书·五行志》《京房传》的资料,并参考《汉书》《后汉书》中确知是两汉人引述的京房《易》说。如此虽不能保证必无遗漏,却可以排除伪书的干扰,更加接近京房灾异论说的本来面目。

《汉书·京房传》载,京房得宠之后,劝说汉元帝推行他所设计的考功法。宦官石显、尚书令五鹿充宗反对京房,为使他离开元帝身边以便陷害,建言出房为郡守,试验其法。京房不愿远离元帝的保护,拜太守后,心中忧惧。他在离开长安前后连上三道封事,称说灾异,希望元帝明察小人的阴谋,召回自己。这三道封事是京房解说灾异的实例,也是了解京房灾异的第一手资料。

对这三道封事的内容,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有零星考证,日人武田时昌《京房の灾异思想》一文中的分析,主要依据钱说。今人卢央在《京房评传》中解说最为详细[157]。三位学者都用卦气说解析封事的内容,揭示了京房说灾异的数术逻辑,但对封事所指日期等一些具体内容的理解仍各有偏差。在此有必要将这三道封事全文录出,重新讨论[158]。

房以建昭二年二月朔拜,上封事曰:“辛酉已来,蒙气衰去,太阳精明,臣独欣然,以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阴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虽行此道,犹不得如意。臣窃悼惧,守阳平侯凤欲见,未得。至己卯,臣拜为太守。此言上虽明下犹胜之效也。臣出之后,恐必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愿岁尽乘传奏事,蒙哀见许。乃辛巳,蒙气复乘卦,太阳侵色,此上大夫覆阳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间,必有欲隔绝臣,令不得乘传奏事者。”

房未发,上令阳平侯凤承制诏房,止无乘传奏事。房意愈恐,去至新丰,因邮上封事曰:“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谓臣曰:‘房可谓知道,未可谓信道也。房言灾异,未尝不中,今涌水已出,道人当遂死,尚复何言?’臣曰:‘陛下至仁,于臣尤厚,虽言而死,臣犹言也。’平又曰:‘房可谓小忠,未可谓大忠也。昔秦时赵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乱,正先趣之。’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涌水之异,当正先之死,为姚平所笑。”

房至陕,复上封事曰:“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气去。然少阴并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甚,到五十分,蒙气复起。此陛下欲正消息,杂卦之党并力而争,消息之气不胜。强弱安危之机不可不察。己丑夜,有还风,尽辛卯,太阳复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阴同力而太阳为之疑也。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臣愿出任良试考功,臣得居内,星亡之异可去。议者知如此于身不利,臣不可蔽,故云使弟子不若试师。臣为刺史又当奏事,故复云为刺史恐太守不与同心,不若以为太守,此其所以隔绝臣也。陛下不违其言而遂听之,此乃蒙气所以不解,太阳亡色者也。臣去朝稍远,太阳侵色益甚,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邪说虽安于人,天气必变,故人可欺,天不可欺也,愿陛下察焉。”房去月余,竟征下狱。

京房上第一道封事的时间,钱大昕认为在建昭二年三月朔日,《汉书》“二月”当作“三月”,武田时昌同意钱氏的校改[159]。他们认为这道封事中的辛酉、己卯、庚辰、辛巳分别是建昭二年正月廿八日和二月之十六日、十七日、十八日。卢央的意见与此不同。他没有改字求解,而将封事中的这四个干支纪日越前一个甲子周期(60天),分别指为建昭元年十一月廿七日、十二月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

钱大昕的校改没有版本依据,属于理校。他改字的原因,是将“上封事”三字连上读,以为《汉书》“建昭二年二月朔”是京房“拜上封事”的时间,而据《汉书》注引张晏说,封事涉及二月以后的气象,与上封事在二月朔日的记载相矛盾[160]。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钱大昕冒险改字。卢央对《汉书》此句的读法与钱大昕一致,解决矛盾的办法则相反,即改变对封事内容所涉日期的理解。根据卢央的理解,京房封事所述事件的发生时间早在上封事前40多天,间隔过长。这与理校改字一样,都不是最合理的解读。

《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此句在“上封事”前点断,将“建昭二年二月朔拜”理解为拜魏郡太守,“上封事”则是京房拜郡守后的反应[161]。这一读法解决了钱大昕、卢央遇到的矛盾,较为合理。东汉荀悦撰《汉纪》,抄撮《汉书》,其中这句话作“房既拜,上封事曰”[162]云云,可以佐证中华本《汉书》的标点。据此,京房于建昭二年二月朔日拜魏郡太守,是为册书下发之日。封事中称“至己卯,臣拜为太守”,按是月甲子朔,己卯即二月十六日,当是实际授官的时间。然则第一道封事上奏应在二月十八日辛巳后不久,内容是拜太守册书下发至实际授官这段时间前后的天气变化与《易》卦的关系。

京房先说,从辛酉(正月廿八日)开始,蒙气渐衰。“蒙气”是京房灾异说经常用到的概念。《易稽览图》卷上云:“侵消息者,或阴专政,或阴侵阳,侵之比先蒙。”[163]意谓“蒙”是“阴侵阳”最初的表现。京房对蒙气的理解大体同此[164]。他称,见蒙气去而阳气盛,以为主上(阳)已经有正确的决断。然后话锋一转,指出了问题。上一年建昭元年十一月廿一日冬至,按照卦气说,从是日起,《中孚》卦值日用事,经六日七分,至十一月廿七日起《复》卦用事。接下来先后历《屯》《谦》《睽》《升》《临》《小过》《蒙》《益》《渐》卦,而后《泰》卦于正月廿八日子夜始用事。然后《需》《随》《晋》卦相继用事,至二月二十四日晨为止。从《渐》至《晋》的一月间,《泰》为辟卦,亦即消息卦。封事从辛酉即正月廿八日起述,就是因为《泰》卦从这一天开始值日用事。

《泰》是一年中第一个息卦,或曰太阳卦。《易稽览图》卷上郑玄注解释“卦气说”云:

太阴谓消也,从《否》卦至《临》为太阴。杂卦九三为少阳之效,杂卦九三行于太阴之中,效微温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阴为寒。其阴效也尽日,为杂卦六三行于太阴中,尽六日七分也。太阳谓息也,从《泰》卦至《遁》为太阳。杂卦六三行于太阳之日中,效微寒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阳为温效,尽六日七分也。[165]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十二辟卦中,从《否》至《临》,第三爻为阴爻,主秋冬,是太阴卦。这些辟卦下属的杂卦,凡第三爻为阳者是少阳卦。太阴卦所主的月份中,天气变化的大趋势是不断趋寒,但在少阳卦所值日中应有一辰略微回温。同理,从《泰》至《遁》的六个辟卦,第三爻均为阳,主春夏,是太阳卦。其所主之月天气变暖,而第三爻为阴的少阴卦所值日中当有一辰微微转寒。根据日常经验,在暑往寒来、寒往暑来的交替中,寒暑偶尔反复是正常现象。“卦气说”考虑及此,故安排了少阴、少阳卦这些大趋势下的小变化。郑注所描述的,是“卦气说”所认为的常态。如果与辟卦所主趋势相反的变化过于剧烈或者持续过久,超出正常范围,就成为灾异。京房封事中所谓“少阴倍力而乘消息”,就是说阴气奋力企图凌驾于辟卦《泰》之太阳。二月十二日凌晨起,《随》《晋》相继用事,二卦俱为少阴。时拜太守诏未达,京房已知有人向元帝进谗言,因此曾拜候外戚阳平侯王凤,想见他说明情况,转达给元帝,然而终于没有见到。至十六日己卯,京房不得不接受太守之职。随后,十八日辛巳,蒙气果然复起乘太阳卦,日为之侵色。是日清晨,《晋》卦始用事。五等卦中《晋》是卿卦,故京房云“此上大夫覆阳”,上大夫即谓《晋》卦[166]。汉制,太守遣吏上计,不得离开守郡亲自至长安奏事。京房为了保持和元帝的直接联系,请求“岁竟乘传奏事”。元帝破例允许。但石显等隔绝君臣的意图十分明显,所以京房根据蒙气起、阴覆阳的时间,占测己卯(十六日)、庚辰(十七日)之间,必定有人“欲隔绝臣,令不得乘传奏事”。果然,京房尚未出发,元帝就令王凤承制诏房,不再允许他乘传奏事。

以上是京房第一道封事灾异说的原委。通过分析,大致能够明了以卦气说灾变的逻辑和方法,理解《汉书·京房传》所谓“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

第二道封事的灾异说涉及卦气以外的问题,稍后详论,此处仅略释其中与卦气说有关的一句。封事提到京房“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遁》即六月的辟卦,所谓“《遁》卦不效”,就是实际气象的阴阳消长与《遁》卦卦象不合。这当然也是用了卦气说。

第三道封事大约上于三月初,京房已离开长安,行至陕县。丙戌是二月廿三日[167],自廿四日丁亥上午起,《解》卦始用事,进入《大壮》所主之月。《大壮》是太阳卦,《解》是少阴卦。京房说,蒙气刚消散不久,就因为少阴并力而于廿五日戊子午后迅速复起。这里的“少阴”既是卦气,又指元帝身边的大臣。随后,己丑(廿六日)还风,说明元帝本将有善令,却最终收回[168]。辛卯(廿七日)太阳侵色,癸巳(三月朔日)日月相薄,都是邪阴侵阳。阴阳二气消长,也反映出元帝在内心主见与近臣谗言之间游移不定。此处所用卦气之说,可与第一道封事相印证。

上面我们分析的灾异说,均通过观察“风雨寒温”这类气象变化,推测阴阳二气的消长,然后与当值卦气的正常状态比较,推说人事中阴阳二要素的盛衰转变,进而占测或评论人事。这种灾异说的前提是天人以类相感,理论工具是阴阳数术卦气之学,方法并不十分复杂。

不过,在第二道封事中还出现了我们尚未谈到的要素。封事说:

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

这里除用卦气说引出《遁》卦外,重点是在预测七月的水灾,依据则是“法曰”。所谓“法曰”其实是京房《易传》之文。《汉书·五行志》引京房《易传》曰:

道人始去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

不难看出,京房封事中的“法曰”就是《易传》此文的节引。“京房《易传》”书名不见于《汉书·艺文志》,实则“易传”是泛称解《易经》之传,《汉志》中的《孟氏京房》《灾异孟氏京房》都属《易传》[169]。现存可靠的京房《易传》文句,主要见于《汉书·五行志》的征引,其中几乎看不到卦气说的迹象。那么,京房是怎样在《易传》与卦气说之间建立起联系的呢?京房的这道封事提供了重要线索。

按照卦气说,六月辟卦为《遁》。《遁》卦有退避之意,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注曰:“小人道长,避之乃通,故遁而通。”[170]可见《遁》卦讲的是君子退避。京房《易传》“道人始去”,“道人”即有道之人、道术之士,也就是君子。“去”就是退避,亦即“遁”。《易传》“道人始去”意思与《遁》卦相应,故京房说《遁》卦不效,要引《易传》以为“法”。在这个例子中,卦气说首先根据时令找到当时所主之卦,然后由此卦联系相应的《易》传之文解说灾异。这是与第一、第三道封事中所见不同的另一种说灾异方法。

这种说灾异之法,利用了京房《易传》与《易》卦之间大量存在的联系,比如《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引京房《易传》云:

《复》,“崩来无咎”。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

“崩来无咎”是《复》卦卦辞[171]。京房《易传》“自上下者为崩”,即是解释卦辞。“厥应”云云,亦与卦辞相联系。京房《易传》中还有不少条目是关于爻辞的,比如:

“震遂泥”,厥咎国多麋。(《五行志中之上》引)

“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五行志下之上》引)

“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五行志下之上》引)

“干父之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五行志下之上》引)

“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五行志下之上》引)

“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五行志下之上》引)

“震遂泥”是《震》卦九四爻辞,“小人剥庐”是《剥》卦上九爻辞,“丰其屋”是《丰卦》上六爻辞,“干父之蛊”云云是《蛊》卦初六爻辞,“睽孤,见豕负涂”是《睽》卦上九爻辞,“妇贞厉”云云是《小畜》上九爻辞。如果以上还不能说明京房《易传》性质的话,那么,下面这条可以说清晰地呈现了其解经的面貌。

经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火然,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异至绝世也。经曰“良马逐”。逐,进也,言大臣得贤者谋,当显进其人。否则为下相攘善,兹谓盗明,厥咎亦不嗣,至于身僇家绝。(《五行志下之上》引京房《易传》)

“观其生”是《观》卦上九爻辞,“良马逐”是《大畜》九三爻辞,京房《易传》称“经称”“经曰”,表示以下解说都是阐发经文之义。所谓“黄”“盗明”皆日象,是日占数术的术语。京房将数术的象、占与《易》经文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易》学的一部分,同时赋予人事上的价值取向。在这条《易传》中,两个“否则”指出违背经文意旨则将有灾咎。前引诸条中,释《蛊》卦爻辞的一条与此类似,其余各条卦爻辞都是负面的或者凶兆,故成为灾异的原因和应验,而“妇贞厉”条本身即被解释为一条完整的灾异占验。不难看出,京房《易传》通过解说《易》经的形式,将灾异占验与《易》经文相联系,使占验成为解经之辞,从而获得义理和权威。

《汉书·五行志》所引京房《易传》是以灾异为纲的。如上引最后一条,“观其生”和“良马逐”不属一卦,却合而论之,原因是两卦都要求大臣进贤,否则将有“不嗣”的灾咎。其他例证,如《汉书·五行志上》引“颛事有知”一条均言水灾;《五行志中之上》引“欲德不用兹谓张”条俱说旱灾;《中之下》引“禄不遂行兹谓欺”条说奥,“兴兵妄诛”条说霜;《下之上》引“潜龙勿用”条说风,“臣安禄兹谓贪”条说虫,“臣事虽正”条说震,“有蜺蒙雾”条说蜺、蒙、雾;《下之下》引“亡师兹谓不御”条说日食。这些都是根据灾异之象,以类相从,体例接近于后世《乙巳占》《开元占经》等数术占验书,与马王堆出土天文书也有类似之处[172]。由此看来,京房《易传》虽有不少解《易》的文句,但总体而言,分类系统和术语体系仍承袭自数术传统,不如说是在灾异数术占验书的基础上引入《易》经改造而成。

京房的《易》阴阳灾异论与《洪范五行传》一样,通过运用数术逻辑,建立起灾异的分类和解说体系。武田时昌认为,京房用客观法则取代人的主观臆断,从这个角度看,具有从随意解说向数术理论升华的“科学化志向”[173]。不管京房是否有所谓“科学化”的取向,他的灾异论确实比董仲舒更加学理化,而这种学理化与较为浓厚的数术占验色彩有关。

关于京房《易传》的数术色彩,还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第一,是经、传、“訞辞”组成的三层结构。《汉书·谷永传》载谷永云:

诸夏举兵,萌在民饥馑而吏不恤,兴于百姓困而赋敛重,发于下怨离而上不知。《易》曰:“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厥咎亡。”《訞辞》曰:“关动牡飞,辟为无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

其中《易》曰云云是《屯》卦九五爻辞,传曰云云是京房《易传》之文,而所谓《訞辞》,颜师古注曰:“《易訞占》之辞也。訞即妖字耳。”颜注所指《易訞占》,即《隋书·经籍志》子部五行类著录的《周易占》十二卷或《周易妖占》十三卷[174],颜师古应能亲见,其说可信。在谷永的论述中,“传”无疑是阐释《易》经的,那么《訞辞》与“传”的关系又如何呢?

《谷永传》所引京房《易传》有脱文,据《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引,知“厥咎亡”当作“厥咎牡亡”。《訞辞》中的“关动牡飞”则是对《易传》此句的解释。可见,《易》经、传、《訞辞》在此构成了三个层级的解释关系。其中《訞辞》部分,后来又称“占”或“妖占”,在《隋书·经籍志》中归入子部五行类,具有明显的数术占验性质。可以认为,京房《易传》不同于一般讲义理的“传”,它还包含或附带着数术占验的成分。

另一个现象是京房《易传》有时也被称为《易占》。《汉书·五行志下之下》云: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

《续汉书·五行志六》刘昭注:

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谓荒,厥异日蚀,厥咎亡。’”

刘昭此注引谷永上书当别有所据,但其事很可能即在永始元年九月,与《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所述为一事。《汉书》所谓的《易占》,谷永又称之为“传”。这条传文还见于《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引作“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与刘昭注中谷永所称引的是同一条。无独有偶,《汉书·五行志下之下》云:“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他所依据的《易占》,也正是同卷前面引到的京房《易传》“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之语。根据上述两事,固然尚无法定论京房《易传》与《易占》是同指异名,还是分而言之有“传”“占”之别,合而言之则俱可称为“传”,但京房《易传》的数术占验性质已经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了。

京房《易》阴阳灾异论与数术关系密切,使得京房《易传》在语言形式上与占验书极为相似,并具有根据灾异预言人事和预言灾异发生的功能。分析《汉书·五行志》所引京房《易传》,可知这些佚文论说灾异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前文所引的《易传》都属第一类,先言人事之失,然后以厥灾如何、厥异如何、厥妖如何、厥咎如何的形式描述人事导致的灾异。这类传文,根据灾异回溯此前发生的人事,语序与一般先象后事的占卜相反,而在概括性和用于演绎的特点上同于占辞,我称之为“反序占辞”。第二类则与一般数术占验相同,先说灾异现象,后言人事。试举几例:

枯杨生稊,枯木复生,人君亡子。(《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引)

夏雨雪,戒臣为乱。(同上)

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同上)

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引)

这类根据灾异预言人事的传文,与前一类相比虽是少数,也不容忽视[175]。此外,京房还有预言灾异的本领。《汉书·京房传》云:

永光、建昭间,西羌反,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房数上疏,先言其将然,近数月,远一岁,所言屡中,天子说之。

这是说,永光至建昭初年的几次灾异,京房都提前预言,并且料中。那么,预言灾异与灾异预言和灾异回溯之间的关系怎样,三者如何构成灾异论说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反映出京房怎样的立场与追求?这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问题。

三、京房的立场与追求

灾异预言,即通过灾异预言未来的人事,是灾异论说数术传统的一般模式。预言灾异则是根据某种迹象预测灾异的发生,乃至发生的时间、地点。如上节所述,京房之前,汉武帝时夏侯始昌就预言过灾异。他根据“大风发其屋”预言火灾,应是使用风角数术。京房预言灾异的方法也离不开数术。上引京房第二道封事说:“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通过《易传》预言水灾,推测起点仍是卦气说。

预言灾异对预言家的前途大有帮助。《汉书·夏侯始昌传》称“自董仲舒、韩婴死后,武帝得始昌,甚重之”。夏侯始昌为汉武帝所重,除了能通五经,先言柏梁台灾日的事迹对神化他的学术水平也有帮助。至于京房,正是由于几次成功预言灾异才崭露头角的。京房于汉元帝初元四年(前45)举孝廉,成为千百郎官之一,毫不起眼[176]。永光元年(前43)四月,“日色青白,无景,正中时有景亡光”[177],二年三月朔日食,秋七月羌反,四年六月晦又日食。京房数次上书预测灾异,结果“所言屡中,天子说之”。他由是多次被召见,得到在元帝面前陈说主张的机会。《汉书·儒林传》称其“以明灾异得幸”,所谓“明灾异”首先就是预言灾异。

得以面见元帝后,京房却不再预言灾异,而是指出灾异产生的原因,力推考功课吏法。《汉书·京房传》载:

天子说之,数召见问。房对曰:“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

他告诉元帝,导致灾异的原因是选举不当,功业废弛,并说行用考功课吏之法可以平息灾异。此后,京房在朝中的主要活动就是与大臣辩论考功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与反对者石显、五鹿充宗周旋斗争。他被任命为魏郡太守离开长安,以及此后连续上封事论及灾异,都是围绕推行考功法展开的。考功法是京房短暂政治生涯的重心,也是京房从政的意义所在。预言灾异,不过是进身之阶。

京房深通数术,善于预言灾异,也似乎能够通过灾异预测人事。上引京房第二道封事引述弟子姚平之语,其中说道,水灾的预言已经实现,那么,与此相关的“道人将逐死”已经不言而喻。这里的“道人”,当然是指京房。数术之士的灾异占测,用于趋吉避凶、趋利避害。既然占测结果如此,京房当迅速离开是非之地。这是数术的基本信念,弟子姚平也如此建议。京房却不愿相信。此时,他与石显、五鹿充宗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但仍希望仰赖元帝的信任推行考功课吏法。可见,京房的占验技术并非用于保身求福。在他的灾异论中,数术作为技术层面,服从于他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理想。京房的老师焦延寿说:“得我道以亡身者,必京生也。”[178]正是因此。

京房的政治理想,不仅反映在考功课吏法上。《易传》中罗列的灾异原因,也表现出儒家的价值取向。《汉书·五行志》引京房《易传》有如下文句:

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

逆亲亲,厥妖白黑乌群斗于国。

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令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动,若有音。

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

兴繇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严夫妇之道,奉亲亲之义,反映出儒家的伦理思想;尊卑有别,务本修政,使民有时,均为儒家的基本政治主张;诸侯力政,也是儒家对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形势的批判性描述,表达出尊王理念。前文引过,京房《易传》云:“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女变男、男变女两种同类而相反的灾异,被京房用不同的逻辑推导出相同的性质:阴盛。用“阴盛”理解灾异,说明作者主张“阳尊阴卑”,与董仲舒以来儒家的阴阳观念一致。此外,儒家色彩在京房《易传》关于鼠妖的一系列传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引京房《易传》:

祭天不慎,厥妖鼷鼠啮郊牛角。

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同书同卷又载:“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京房称“祭天不慎”云云,明显受到董仲舒的影响。敬慎祭祀,父父子子,是《论语》中就明白表达的思想;原情定罪,则是汉代儒家特别是《公羊》家的重要理念。京房的此类论说,显示出深厚的儒学背景。可以说,京房《易》学重阴阳数术,但其伦理和政治主张基本上属于儒家。他借由预言灾异获取元帝的重视,通过灾异预言增强灾异说的威慑力,又用这些先人事后灾异的反序占辞,回溯导致灾异的原因,以此表达政治主张,推动政治理想的实现。这样的灾异论,可算是“儒学为体,数术为用”。

在借助数术实现儒家政治理想这点上,京房与董仲舒十分接近。《汉书·京房传》记录了京房与汉元帝之间的一段对话,其中京房说道:

《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视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已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春秋》所记灾异尽备。陛下视今为治邪、乱邪?

京房采用历史性的类比论证,以《春秋》灾异喻当世治乱,立场与之前的董仲舒、稍后的刘向何其相似。他和刘向一样,都处在董仲舒开创的灾异论的儒学传统之中。

日本学者多偏重于强调京房《易》阴阳灾异论的数术属性。日原利国认为《易》阴阳之学促使灾异论“预言化”,导致灾异论的堕落[179]。武田时昌同意此说,并将京房灾异论视为灾异论向谶纬转变过程中的一环[180]。这样的观点很难说符合京房的本意[181]。在我看来,京房灾异论的追求,恰恰在于用儒家之“道”改造和发展之前已经产生的《易》阴阳灾异论,借以实现政治理想。京房《易传》是以“儒学为体,数术为用”,具有与董仲舒、刘向、刘歆相一致的儒家立场和追求。也正因如此,后来的刘歆才会把《易》与《春秋》《洪范》并列为灾异论儒学传统的三大支柱,具有强烈儒家认同的班固才会在《汉书·五行志》中大量地收入京房的灾异说,儒家灾异论的规模由此大大地扩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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