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京房《易》学在他死后的流行,主要不是因为其儒学理念。西汉元、成以后,汉朝由盛转衰,统治危机逐渐暴露,说灾异突然变得十分时髦。京房《易》成为显学,得益于说灾异者蜂起的新形势。
注释
* * *
[1]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序》。
[2]王先谦已经指出,司马迁所谓“天人之际”是针对《史记·天官书》而言的(参看《汉书补注》卷六二,中华书局,1983年,第1236页上),陈苏镇在《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新解》一文中对此做了补充说明(见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田余庆先生九十华诞颂寿论文集》,中华书局,2014年,第51页)。章启群也指出此语中的“天”是占星学意义上“天”,说见氏著《星空与帝国——秦汉思想史与占星学》,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98页。
[3]“傅以《洪范》”,各本作“传以《洪范》”,颜师古注曰:“‘传’字或作‘傅’,读曰附,谓附著。”钱大昕谓“或说是也”。又,“傅载眭孟”,“傅”各本作“传”,钱大昕曰:“‘传’亦当为‘傅’,读曰附,言以仲舒、向、歆为主,而附载眭孟诸人说也。”见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29页。案钱说近是,今从之。
[4]《四库提要》以为今本《新语》“殆后人依托,非贾原本”,前人已驳之。说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一〇“新语”条,中华书局,2007年,第524页。又可参徐复观《汉代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6—57页。
[5]《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本节引董仲舒对策均出此,不再一一注明。
[6]参看李零《中国方术正考》第二章《式与中国古代的宇宙模式》,中华书局,2006年,第69—140页。
[7]见《经义述闻》卷二四“公羊灾异”条,第589—590页。
[8]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203页。关于《公羊传》与灾异说的关系,还可参看刘家和《〈春秋〉三传的灾异观》,《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他认为,《公羊传》对《春秋》记灾异一般都解释为“记异”,谈灾祥应验的地方并不多,但也不像王引之所说那样只有宣公十五年“冬蝝生”一条。
[9]参见斋木哲郎《董仲舒の春秋学——その解释法の特质》,《东方学》卷75,1988年。
[10]据杜预说,见《左传》僖公十五年经“震夷伯之庙”注,《春秋左传注疏》卷一四,第229页上。
[11]日原利国认为,从《春秋》到《公羊传》并没有出现灾异说,即使“冬蝝生”一条将自然灾害与人事结合起来,《公羊传》也只限于“灾异自戒”,而没有达到“灾异应验”的观念。说见氏著《春秋公羊传の研究》,《春秋公羊传の研究》,创文社,1976年,第263页;又《汉代思想の研究》,研文出版,1986年,第65页。
[12]《春秋繁露·俞序》,《春秋繁露义证》卷六,中华书局,1992年,第159页。
[13]刘师培《春秋繁露斠补》卷上云:“因行事而假王心,犹云因行事而托诸天子之志也。”见《刘申叔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020页下。
[14]《孟子·离娄下》。
[15]《春秋繁露·王道》亦云:“周衰,天子微弱,诸侯力政,大夫专国,士专邑,不能行度制法文之礼,诸侯背叛,莫修贡聘,奉献天子,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孽杀其宗,不能统理,更相伐锉以广地,以强相胁,不能制属,强奄弱,众暴寡,富使贫,并兼无已,臣下上僭,不能禁止,日为之食,星霣如雨,雨螽,沙鹿崩,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霣石于宋五,六鹢退飞,霣霜不杀草,李梅实,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昼晦,彗星见于东方孛于大辰,鹳鹆来巢,《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之征。”《春秋繁露义证》卷四,第107—108页。
[16]《经典释文》引董仲舒云蝝为“蝗子”,见《经典释文》卷一七、卷二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75、1309页。“蝗子”与“蝗始生”所指相同,由此推测,《五行志》此条对“蝝”为何物的解释以董仲舒说为“一曰”,而以刘向说为主,对“蝝生”原因的阐发则应是综合了董、刘二人的共同看法。
[17]坂本具偿指出,《汉书·五行志》载灾异说以“董仲舒、刘向以为”开头的场合,涉及《洪范五行传》的解说均为刘向说,见《〈汉书·五行志〉の灾异说——董仲舒说と刘向说の资料分析》,《日本中国学会报》卷40,1988年。其说是。
[18]《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春秋繁露义证》卷八,第260页。
[19]《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春秋繁露义证》卷八,第261页。
[20]《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春秋繁露义证》卷八,第259页。
[21]《春秋繁露·二端》,《春秋繁露义证》卷六,第156页。
[22]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春秋》绝笔,《公羊传》曰孔子“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春秋繁露·俞序》也有类似之说。
[23]关于董仲舒的这次灾异上对,伊藤计《董仲舒の灾异说——高庙园灾对という上奏文を中心に》(《集刊东洋学》卷41,1977年)一文有比较详细的分析,可以参看。
[24]梁启超《阴阳五行说之来历》,《古史辨》第5册,第358—362页。
[25]李零在《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前言”中说:“近代以来,我们对孔门学案最早的一段,即所谓‘七十子’,不太重视……老是用‘孔—孟—荀’三段式讲早期儒家,把本来就重要的一段给忽略掉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前言第1页)这就是说,孔门弟子后学的思想是多种多样的,早期儒学的发展不能简单地用“孔—孟—荀”概括。类似的观点,更早地还在《道家与中国古代的“现代化”》(《道家文化研究》第10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从简帛发现看古书的体例与分类》(《中国典籍与文化》2001年第1期)两文中分别有过表述。
[26]李零《从占卜方法的数字化看阴阳五行说的起源》,《中国方术续考》,中华书局,2006年,第62—72页。
[27]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语,见《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
[28]《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
[29]参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52页注⑦。刘家和也认为邹衍言灾祥应验,说见《〈春秋〉三传的灾异说》一文。
[30]参见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修行本)》,三联书店,2007年,第432—434页。银雀山汉简几篇的图版和释文均见银雀山汉墓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
[31]银雀山汉简的时令类文献也正与《阴阳散》《曹氏阴阳》题名在同一块木牍(四号木牍)上,说明墓主人将之归为一类书。参见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叙论及《银雀山一号墓木牍释文》,文物出版社,1985年;又,李零《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中国方术续考》附录;新出版的《银雀山汉墓竹简〔二〕》也将之归入阴阳时令占候之类。
[32]由于《月令》文字与《吕氏春秋·十二纪·纪首》几乎全同,《礼记·月令》正义引郑玄《三礼目录》云:“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礼记注疏》,阮刻《十三经注疏》,艺文印书馆,2001年,第278页上)此后,学者多以为抄自《吕氏春秋》。其实不然。《十二纪》诸篇勉强杂凑的痕迹很重,只有《纪首》十二章首尾一致,自成一体,明显是由一篇拆为十二部分。它的形成应该早在《吕氏春秋》编定以前,决不是吕不韦门客所自作。《月令》更有可能是与《纪首》同出一源。
[33]参见李零《从占卜方法的数字化看阴阳五行说的起源》,《中国方术续考》,第62—72页。
[34]《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有“兵阴阳”十六家二百九十四篇。又“权谋类”小序云:“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兵权谋书很大一部分也以阴阳为基本内容。《方技略》“医经类”小序有“医经者,原人血脉、经落、骨髓、阴阳、表里”云云,说明这类书探讨的问题之一是人体的“阴阳”。这些书籍绝大多数已经亡佚,所幸近年来的出土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战国秦汉之际的实例。兵阴阳家,有银雀山汉简《地典》(收入《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此外,李零也有整理本,见《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修订本)》第十一讲附录五,第423—425页)、张家山汉简《盖庐》(《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59—168页)。医经,可见马王堆帛书中的医书,如《阴阳十一脉灸经》《阴阳脉死候》(篇题皆后加)等。
[35]自20世纪以来,各地区各等级的战国秦汉墓葬、遗址出土了大量数术类古书,反映了这类学说流行的广泛程度。参看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修订本)》第十二讲,第426—449页。
[36]《史记·儒林列传》称董仲舒为江都相,“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春秋繁露》有《求雨》《止雨》两篇详载其术,大约是战国以来一直沿用的方法,甚至有更早的渊源,并非董仲舒的发明。《春秋繁露·止雨》述其法有“以朱丝萦社”,又有“鼓用牲于社”,见《春秋繁露义证》卷一六,第437—439页。鼓用牲于社,常见于《春秋》经文,自是春秋旧法;朱丝萦社,见庄公二十五年《公羊传》,至少是汉代以前出现的习俗。不过,《史记》说的“《春秋》灾异之变”,在《求雨》《止雨》篇中却未有体现。
[37]南宋程大昌就开始怀疑今本《春秋繁露》为伪书(程大昌《书秘书省繁露书后》,见《春秋繁露义证》附录,第500页)。近代戴君仁认为至少今本《春秋繁露》中关于五行的部分非仲舒所作,仲舒仅推阴阳,不说五行(戴君仁《董仲舒不说五行考》,初载台湾《“中央图书馆”馆刊》新2卷第1期,1968年,今收入《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思想与学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日人田中麻纱巳则认为,五行九篇中以相生相胜说五行的四篇是董仲舒的,余五篇则“很难认为与董仲舒有关联”(田中麻纱巳《春秋繁露五行诸篇についての一考察》,《集刊东洋学》卷22,1969年)。近年的同类研究还有房德邻《〈春秋繁露〉五行诸篇非董仲舒所著》,《文史》2007年第4期。
[38]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5页。斋木哲郎认为学者在感情层面上难以接受《春秋繁露》内容的驳杂难解与董仲舒“醇儒”形象之间的反差,因而导入了伪书的意识,其说与徐复观相近,见《秦漢儒教の研究》第三章第二节《〈春秋繁露〉の伪书说について》。当然,这不是说今本《春秋繁露》字字出于董仲舒手著,其间或有董氏弟子门生记录师说而间下己意者。我怀疑《春秋繁露》八十二篇的基础是《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春秋类之《公羊杂记》八十三篇。《汉书·董仲舒传》载:“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此云“复数十篇”,指明“说《春秋》事得失”的“十余万言”在儒家类著录的《董仲舒》百二十三篇之外。此书不至于被刘歆遗漏,可能是总以大题,又不著作者,故不为后世所知。推测刘向歆校定之本,或即以《繁露》一篇居首,后人不明,误以为大题,又以全书大要说《春秋》事,冠以“春秋”二字,并改首篇小题为《楚庄王》以避大题。《西京杂记》称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盖魏晋时已然。此事无确证,附识于此,聊备一说。
[39]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47年,中华书局1961年重印,第529—531页。
[40]泽田多喜男在《董仲舒天人相关说试探——特にその阴阳说の构造について》一文中,对此作过比较详细的介绍,可以参看。
[41]《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载对策之一。
[42]《汉书·五行志上》“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条,已见上引。
[43]“天戒若曰”的“若”与《尚书》中“王若曰”的“若”用法相同,都是虚词,相当于“乃”。
[44]见末永高康《董仲舒阴阳刑徳说について》,《中国思想史研究》卷15,1992年。
[45]据《银雀山汉墓竹简〔二〕》的释文,见第228页,标点有所改动。
[46]简文云:“故德令失则羽虫为灾,义令失则毛虫为灾,惠令失则赢虫为灾,威令【1910】失则界虫为灾,罚〔令失则麟虫为灾〕。【1911】”又云:“……赢虫为灾发德令,〔麟虫为〕【1912】灾则发罚令,界虫为灾则发义令,羽虫为灾则发威令。此顺天道。【1913】”见《银雀山汉墓竹简〔二〕》,第226页。这里参考李零《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中的解说,对文字有所调整。
[47]“惠令”的地位有些特殊,但也是由五行之“土”的枢纽地位决定的,不见得代表作者的特殊政治主张。
[48]《春秋繁露·天辨在人》曰“阴者阳之助也”,又曰:“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义证》卷一一,第336—337页。
[49]《春秋繁露·阳尊阴卑》:“阳为德,阴为刑。……此见天之近阳而远阴,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远天之所远,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徳而不务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春秋繁露义证》卷一一,第326—327页。
[50]马王堆帛书《称》篇,系统地将各种事物与阴阳相配,其中就有“主阳臣阴”“上阳下阴”“男阳女阴”“父阳子阴”“兄阳弟阴”“贵阳贱阴”之说。见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四册,第187页。末永高康在《董仲舒阴阳刑徳说について》一文中,将《称》篇的“贵阳贱阴”一语等同于“阳尊阴卑”,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称》篇仅是单纯地用“阴”“阳”与人事配对,表示对立的两面,对应人伦中的主臣、男女、父子、贵贱等关系。其中,“贵”“贱”只是贵族和庶民身份的不同,不见得包含“贵”尊“贱”卑的价值判断。从整篇的思想来看,《称》反而是主张“贵阴”的。《称》篇末尾云“诸阴”代表“雌之节”,而抄写在它前面的《雌雄节》篇(《春秋繁露义证》卷一一,第163页),已经明确论证了雌节吉而雄节凶。马王堆帛书反映的道家“贵阴”理念与董仲舒的人伦思想反差鲜明。此外,末永高康虽然认为《称》篇已经提出“阳尊阴卑”,但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称》篇的阴阳与董仲舒不同。他指出《称》篇只是将阴阳分为对立的两面,董仲舒刑德说中的阴阳却是实体性的“气”。这个观点可以参考。
[51]《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故阳气出于东北,入于西北,发于孟春,毕于孟冬,而物莫不应是。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见《春秋繁露义证》卷一一,第324页。
[52]徐复观《阴阳五行及其相关文献的研究》第十一节《阴阳五行进一步的融合》,《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附录二,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508—515页。
[53]人伦失序主要是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董仲舒所说的《春秋》灾异也绝大多数是“阴”引发了问题。在他说阴阳的17条中,由“阴失节”“逆阴气”“阴气盛”“阴胜阳”“极阴生阳”造成的有14条。
[54]李约瑟认为汉代儒家“采取了自然主义学派(阴阳家)的观念,即伦理的规律与宇宙的规律是同一的”,形成了一种“现象主义”的思想体系,“认为任何伦理的不正常实际上必然要引起宇宙间的不正常”,把自然主义学家的原始科学变成了现象主义的伪科学。(说见《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第十四章《伪科学与怀疑主义传统》,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70、394、406页。)本文所说的“自然主义灾异论”和“人伦主义灾异论”,如果按李约瑟的说法,则都应属于“现象主义的伪科学”。作为政治理论,它们的差别在于,前者以自然为第一性,后者以人伦为第一性。
[55]正如末永高康在《董仲舒春秋灾异说の再检讨》一文中所指出的,董仲舒的阴阳感应说与天谴论一样,是解说《春秋》灾异的手段之一。董仲舒在《春秋》经文指明被灾物时采用天谴说,未指明灾异对象时采用阴阳感应说。阴阳说与天谴说各有分工,同为灾异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根本上并无矛盾。
[56]董仲舒对策的年代,历来众说纷纭,其中建元元年、元光元年二说证据较充分,影响也最大。福井重雅搜集归纳前人之说最为完备,可参见氏著《汉代儒教の史的研究》,汲古书院,2005年,第308—316页。今取元光元年说。
[57]王永祥《董仲舒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章第一节评述了前人对董仲舒生年的讨论后,认为他应生于惠帝三年(前192)到四年之间。事实上,没有史料可以确切说明董仲舒的生年,但根据《汉书·匈奴传》“仲舒亲见四世之事”之语,可以推断其生于文帝即位(前179)以前,至元光元年(前134)应超过或接近50岁。
[58]见《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汉书·董仲舒传》所记略同。
[59]《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60]《史记》卷二八《封禅书》。
[61]汉武帝建元中尊儒改制及其失败之始末,陈苏镇曾详为钩稽发覆,参见氏著《〈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207—221页。
[62]《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63]文景之治虽为后来史家所称颂,但仍有大量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一章第四节《从清静无为到复古更化》。
[64]见《汉书·董仲舒传》载武帝策问之二。
[65]池田知久从此节中摘出三个要素:人君、天、灾异,并依据三要素,将天人感应的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见氏著《中国古代的天人相关论——董仲舒的情况》,田人隆译,沟口雄三、小岛毅主编《中国的思维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在此,我们稍作简化。
[66]上所引文句,各本均在《必仁且智篇》,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据钱塘校及谭献《董子》,移于《二端篇》后,未必可靠。
[67]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二章第三节《董仲舒的王道、天道理论及汉儒的两种“德教”说》相关部分,第2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