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蔽塞,政在臣下,亲戚干朝,君不觉悟,即杂气失,以星奔日蚀为咎。(《开元占经》卷九引《易萌气枢》)
逆天地,绝人伦,则天汉灭见。(《太平御览》卷三七五引《诗推度灾》)
此类语句先描述政治上的过失,然后说明由此引发的灾异,我们称为“反序占辞”。它们的语序与一般先描述现象后说明人事之应的占辞相反,虽然仍是先验的并似乎保留预言占卜形式,但实际则用于回溯导致灾异的政治人事过咎,与京房《易传》颇为相似。
对于灾异与人事的关系,谶纬中偶有理论化的表述,但未有创见。如:
凡异所生,灾所起,各以其政,变之则除,其不可变,则施之亦除。(《后汉书·郎传》注引《易稽览图》)
灾异所生,各以其政,即《洪范五行传》灾异人事相配之意,京房《易传》也描述了类似关系。修政消灾亦汉儒通说,董仲舒对策云“强勉学习”“强勉行道”,“此皆可使还至而有效者也”[183],都是此意。代表东汉官方经学的《白虎通》多用谶纬之说,其“灾变”章所引纬文,涉及灾异理论者仅如下两条:[184]
行有缺点,气逆干天,情感变出,以戒人主。(引《援神契》)
灾之为言伤也,随事而诛。异之为言怪也,先发感动之也。(引《春秋潜潭巴》)
《孝经援神契》一条下陈立疏证引《汉书·李寻传》“臣闻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云云,可知这类观点是西汉儒者共识。“灾异示戒”之意自不必说,似乎较为特别的“气”生变异的观念,在董仲舒对策中也已有表现:“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185]《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亦云:“世乱而民乖,志僻而气逆,则天地之化伤,气生灾害起。”[186]所谓“气生灾害”与《援神契》所云正相符合。《春秋潜潭巴》的“灾”“异”定义,也是《春秋公羊》家的通说。董仲舒对策云:“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其中灾害、怪异均是同义连用,害又与伤同义,即是《潜潭巴》中“灾言伤”“异言怪”之训释的来源。董仲舒称灾害在前紧随“失道”,怪异在后继之以“伤败”,也与《潜潭巴》灾“随事而诛”、异“先发感动”之说相近。何休《公羊解诂》云“灾者,有害于人物随事而至者”,“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187],应是本自西汉《公羊》旧说,未必出于纬书。
通过观察,我们认为谶纬中的灾异理论论说大致继承西汉儒家的通义,未见显著新意。谶纬的确包含大量数术占验之法,给人以灾异预言为主的印象,但在理论上没有越出或扭转董仲舒以来儒家灾异论的传统。谶纬中不多的灾异理论论说的主旨,仍是灾异由失德失政引发并可以通过修德修政消除。至于预言式的解说与数术占验或曰“咒术性”内容,本就存在于儒家灾异论的传统之中[188],只不过谶纬中成系统的数术内容是此前儒家著述所没有的。谶纬对后来灾异论传统的影响,主要也来自这些内容。
三、出儒入数
东汉尊崇谶纬,从政治到学术,各个领域无不受其影响,灾异论说也不例外。东汉人引用谶纬说灾异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续汉书·五行志五》载:
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讯,身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上问蔡邕,对曰:“所谓天投蜺者也。不见足尾,不得称龙。《易传》曰:‘蜺之比无德,以色亲也。’《潜潭巴》曰:‘虹出,后妃阴胁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图》曰:‘天子外苦兵,威内夺,臣无忠,则天投蜺。’变不空生,占不空言。”
东汉末名儒蔡邕解说投蜺之异,不仅明引《春秋潜潭巴》《演孔图》,所谓《易传》“蜺之比无德,以色亲也”云云,也是《易稽览图》之文。《后汉书·杨赐传》载赐同说此异,也引用了《易稽览图》的这段文字,称为《中孚经》。杨赐又引《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内乱”,即《春秋演孔图》文。东汉时期,以谶纬说灾异最为著名的是郎。《后汉书·郎传》载其顺帝时上书言灾异,屡屡引用《易传》《易内传》《易中孚传》《易天人应》。据李贤注,这些其实都是纬书。谶纬中有大量关于灾异的内容,东汉善谶纬者往往也善说灾异。《后汉书·杨厚传》载广汉杨统、杨厚父子善图谶。统“推阴阳消伏”,“朝廷灾异,多以访之”。杨统死后,“每有灾异,厚辄上消救之法”。《后汉书·方术列传》又云:“博士勃海郭凤亦好图谶,善说灾异吉凶占应。”谶纬和灾异论说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谶纬虽经过东汉一朝的鼓吹,并没有在灾异论的儒家传统中留下深远影响。班固撰《汉书·五行志》,丝毫未及谶纬。《续汉书·五行志》虽然收录了一些东汉人借助谶纬说灾异的论例,但理论框架完全袭自《汉书》,看不到谶纬的影响。此后《宋书》《南齐书》《晋书》《隋书》之《五行志》也都沿袭以《洪范五行传》为纲的框架,未见将谶纬用作理论依据。前文已经指出,灾异论儒学传统的构建完成于刘向、歆父子。他们以《春秋》《洪范》《周易》作为三大理论支柱,所构筑的理论框架已经十分完整。班固撰《汉书·五行志》仅是整合刘向、歆的体系,加入董仲舒等汉儒之灾异解说,无须也无法将谶纬硬塞入既有的理论框架之中。后来的史传,写作于谶纬地位下降、屡遭禁绝的时代,自然沿袭班固成例,不用谶纬。
谶纬勃兴于两汉之际,在东汉一朝得到自上而下的尊崇,是有特殊历史原因的。与其说是因为谶纬在儒学上的创新,不如说是凭借所谓“不占之书”的特色。除去那些预言汉室复兴的“不占之辞”,谶纬大体上只是继承西汉儒家旧说和数术占验之学,鲜有新意。随着东汉的衰亡,谶纬在儒学中的地位和影响也逐渐下降。
东汉末年,郑玄遍注群经及纬书,以经、纬互证,是谶纬之学的回光返照。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志》记载了郑玄与弟子的一段问答,值得注意:
张逸问《礼》:“注曰‘书说’,‘书说’何书也?”答曰:“《尚书纬》也。当为注时,时在文网中,嫌引秘书,故诸所牵图谶,皆谓之说。”[189]
“在文网中”指郑玄遭党锢,时在建宁四年(171)至中平元年(184)[190]。从这条史料可以推知,郑玄注经时引用纬书,已经需要避嫌。当时,谶纬中关于汉朝气运终结的一些说法被重新提出来。《后汉书·杨厚传》:“永建二年,顺帝特征,诏告郡县督促发遣。厚不得已,行到长安,以病自上,因陈汉三百五十年之戹。”所谓“三百五十年之戹”,见注引《春秋命历序》:“四百年之间,闭四门,听外难,群异并贼,官有孽臣,州有兵乱,五七弱,暴渐之效也。”其中的“五七弱”,宋均注云“五七三百五十岁”,指汉朝建立以后三百五十年,约当顺帝时,即是谶纬预言汉家走向衰亡的时候。此外,谶纬中更有汉朝四百年而亡的说法。上引《春秋命历序》云“四百年之间,闭四门”。《后汉书·翟酺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载顺帝时“酺上奏陈图书之意曰:‘汉四百年将有弱主闭门听难之祸,数在三百年之间。斗历改宪,宜行先王至德要道,奉率时禁,抑损奢侈,宣明质朴,以延四百年之难。’”所谓“四百年之难”即因《春秋命历序》而发。又《后汉书·献帝纪》注引《春秋演孔图》曰:“刘四百岁之际,褒汉王辅,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后汉书·杨赐传》载光和元年(178)上对云:“加四百之期,亦复垂及。”谶纬中这些关于汉家灭亡的预言在中兴之初尚不足虑,刘秀甚至曾在与公孙述书中引用“代汉者当涂高”[191]。然而,在东汉末年内忧外患,危机四伏,王朝真的面临覆灭时,谶纬的现实意义便由宣示中兴转而预言覆亡。王朝对谶纬的态度由尊崇变为忌讳,也在情理之中。此后,虽然郑学大兴,谶纬在儒学中的地位却不可逆转地不断下降。谶纬再也没有在灾异论的儒学传统中占到一席之地。
大约在东汉末到魏晋以后,时人对于谶纬性质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试举几例:
肱博通《五经》,兼明星纬。(《后汉书·姜肱传》)
瑜少好经学,尤善图谶、天文、历算之术。(《后汉书·刘瑜传》)
稚少为诸生,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星官、算历、《河图》、七纬、推步、变易。(《后汉书·徐穉传》注引谢承书)
〔李固〕负笈追师三辅,学《五经》,积十余年。博览古今,明于风角、星筭、《河图》、谶纬,仰察俯占,窃神知变。(《后汉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
黄香知古今记,群书无不涉猎,兼明图谶、天官、星气、钟律、历算,穷极道术。(《初学记》卷一一、《太平御览》卷二一五并引《东观汉记》)
王远字方平,东海人也。……博学《五经》,尤明天文、图谶、《河》《洛》之要。(葛洪《神仙传》卷三)
通过这些对东汉人知识结构的描述可以看到,在东汉末至刘宋时期的撰述者看来,谶纬一方面与经学相对,成为有别于经学的学问,一方面又与天文星历、风角占候并列,属于数术之学的一部分。这种观念在范晔《后汉书·方术列传序》中有明确的表达:
至乃《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箕子之术,师旷之书,纬候之部,钤决之符,皆所以探抽冥赜、参验人区,时有可闻者焉。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政、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专、须臾、孤虚之术,乃望云省气,推处祥妖,时亦有以效于事也。
其中“《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纬候之部”都指谶纬。范晔将之与五行(箕子之术)、钟律灾异(师旷之书)、兵阴阳书(钤决之符)连称,又与风角、遁甲等术并列为《方术列传》的内容。这是把谶纬视为数术的表现。《方术列传序》又云:
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时宜者皆骋驰穿凿,争谈之也。……自是习为内学,尚奇文,贵异数,不乏于时矣。是以通儒硕生,忿其奸妄不经,奏议慷慨,以为宜见藏摈。
在范晔的描述中,谶纬内学属于方术,而遭到“通儒硕生”的反对。他紧接着说:“子长亦云:‘观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忌。’盖为此也。”可见已将谶纬归属于“阴阳之书”。《方术列传》记载了许多谶纬学者的事迹,文中对于谶纬性质的归类,大致也是与《五经》相对而与其他数术并列。比如:
李郃字孟节……通《五经》,善《河》《洛》风星。
廖扶字文起……专精经典,尤明天文、谶纬、风角、推步之术。
樊英字季齐……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
公沙穆字文乂……长习《韩诗》《公羊春秋》,尤锐思《河》《洛》推步之术。
韩说字叔儒……博通五经,尤善图纬之学。……光和元年十月,说言于灵帝,云其晦日必食,乞百官严装。帝从之,果如所言。中平二年二月,又上封事,克期宫中有灾。至日南宫大火。
其中,韩说的事例尤为清楚地表明,他的“图纬之学”就是预测日食、火灾的历算占候数术。从《东观汉记》到《后汉书》等史籍对谶纬学科归属的表述,不一定符合传主本人的观念,但至少可以说明东汉末叶至刘宋时期史传作者对谶纬的认识。
谶纬以儒学的面目产生,但究其渊源,是吸收西汉数术之学而成。随着谶纬逐渐淡出儒学,它作为数术占验之学的形象日益鲜明。东汉以后,西汉数术之学的一部分遂以谶纬的名义保存和流传下来。无论从名称还是实质上说,谶纬都回到了数术的传统之中。
魏晋以后,谶纬之流行大减于东汉。谶纬的传习,凡见于史书者,也都与数术并称。《晋书·张华传》:“华学业优博……图纬方伎之书莫不详览。”同书《杜夷传》:“夷……博览经籍百家之书,算历图纬靡不毕究。”《苻生载记附王堕传》:“王堕字安生……博学有雄才,明天文图纬。”《艺术·台产传》:“少专京氏《易》,善图谶、秘纬、天文、洛书、风角、星算、六日七分之学,尤善望气、占候、推步之术。”《魏书·许谦传》:“少有文才,善天文图谶之学。”皆是其例。不仅如此,谶纬在此后的数术占验书中屡屡出现。唐代李淳风所撰《乙巳占》折中前代数术占验之学,在卷一《天占第三》“录古占书目”中列出《易纬》《春秋〔纬〕》《尚书纬》《诗纬》《礼纬》,作为重要参考书。此后,瞿昙悉达编《开元占经》一百二十卷,汇集数术百家之说,辑录前代占书近百种。其中卷三《天占》引纬书9次,卷三〇《荧惑占一》引纬书达24次,其他各卷之引纬频率大致与此相当。如此之高的引用频率,反映出谶纬在数术传统中的地位。
纬书在西汉后期的兴起和东汉一朝之尊崇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当历史背景发生转变,东汉走向衰亡,谶纬也逐渐褪去“圣人之书”的光环,回归其原始的构成:一是西汉儒家解经的旧说,一是数术占验之学,而后者占了主要地位。谶纬中的灾异论正属于后一部分。它在魏晋以后“出儒入数”,脱离儒家传统,成为灾异论数术传统的资源。这是我们考察谶纬灾异论历史发展得出的结论。
注释
* * *
[1]《汉书》卷三六《刘向传》。
[2]《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3]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上》。
[4]见《汉书》卷七五《夏侯胜传》。
[5]见《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服妖”条、“诗妖”条。
[6]以上见《汉书》卷七五《眭弘传》。
[7]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两汉多凤凰”条,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第63—64页;松岛隆裕《前汉后期における祥瑞の一考察——〈汉书·宣帝纪〉を中心に》,《伦理思想研究》卷2,1977年;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303—305页。
[8]松岛隆裕认为,宣帝以灾异祥瑞文饰自己的统治,必然要用到董仲舒以来的灾异说。见氏著《前汉后期における祥瑞の一考察——〈汉书·宣帝纪〉を中心に》,《伦理思想研究》卷2,第85页。
[9]《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未著论者姓氏,可能来源于萧望之。
[10]以上事见《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
[11]《汉书·宣帝纪》载本始四年四月诏:“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地节三年十月诏:“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另外两次灾异罪己诏,分别在元康元年八月和五凤四年四月。四诏并见《汉书》卷八《宣帝纪》,本始四年诏又见同书卷七五《夏侯胜传》。
[12]劳榦指出,汉代察举之“贤良方正”科,始于汉文帝二年日食诏,此科的目的主要是开直言之路,所以常在灾异之后。此说肯定了灾异与察举之间的关系,见氏著《汉代察举制度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本第1分,1948年。阎步克说,“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往往施行于发生灾异等重大政治问题之时,见氏著《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页。陈业新也对两汉灾害与察举选士的关系作了研究,见氏著《灾害与两汉社会研究》第四章第四节之一《灾害与两汉察举选士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3—231页。他认为两汉因灾举士开始于宣帝时期,似乎与本书不同,但事实上仅是因为他所说的灾不包括日食之类的异象,故未及文帝。他还指出,宣帝时因灾举士是灾异论在宣、元世与政治合一的必然结果。
[13]此后西汉因灾异求言举士诏书,见于史载者还有:元帝永光二年三月,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元延元年七月,哀帝元寿元年正月,平帝元始元年二月等。
[14]《汉书》卷八一《张禹传》。
[15]《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16]《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17]《汉书》卷八一《匡张孔马列传赞》:“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案蔡义于元平元年(前74)八月拜相,即宣帝即位之年也。此后任丞相者如魏相、丙吉等,虽不在班固论内,然亦儒学之士。宣帝时大儒疏广、疏受、夏侯胜、夏侯建、萧望之等都曾为太子(后之元帝)师傅。相关讨论,参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318—321页。
[18]参看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7—189页。
[19]顾颉刚《汉代学术史略》,《民国丛书》影印济东印书社1948年版,上海书店,1990年,第45页。
[20]参看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05—306页。
[21]参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西汉官天下之义”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716—720页。
[22]“汉家尧后”之说,见《汉书·眭弘传》载眭弘说。其文有多种读法,关系到对“汉家尧后”说提出者和提出时间的理解,可参考杨权的介绍,见氏著《新五德理论与两汉政治》,中华书局,2006年,第75—80页。我比较倾向于钱穆和杨向奎的观点,即认为此说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儒家的共识,不必将发明权归于董仲舒或眭弘。
[23]《汉书》卷七五《京房传》。
[24]《汉书》卷八五《谷永传》注引孟康曰:“至平帝乃三七二百一十岁之厄,今已涉向其节纪。”
[25]此据《汉书·律历志上》所载。《汉书》“易九厄”,惠栋、钱大昕以为“易无妄”之讹,王引之则说当作“阳九厄”。其说分见惠栋《后汉书补注》卷二〇,《续修四库全书》第27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21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20页;王念孙《汉书杂志》卷四,《读书杂志》,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王氏家刻本,2000年,第215页。又可参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二一上,中华书局,1983年,第409页。案惠、钱说是,今从之,待另文详论。
[26]王先谦以为,三难分别指“三七之纪”“《无妄》之运”“百六之厄”,见《汉书补注》卷八五,第1471页下。“百六之厄”即《无妄》卦运,王说非是。今“三难”从钱穆说(见氏著《刘向歆父子年谱》,《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5—56页),而阐明钱氏未详之处。
[27]《汉书·路温舒传》不载卒年,其政治活动主要在宣帝时,未见元帝以后事。
[28]王莽末年,群盗四起,流民饿死,《汉书》卷二四《食货志》载:“莽耻为政所致,乃下诏曰:‘予遭阳九之阸,百六之会,枯旱霜蝗,饥馑荐臻,蛮夷猾夏,寇贼奸轨,百姓流离。予甚悼之,害气将究矣。’岁为此言,以至于亡。”此又翻悔前言,重以“阳九”“百六”《无妄》之灾为己开脱。
[29]事见《汉书》卷七五《李寻传》、卷一一《哀帝纪》。
[30]《汉书》卷七五《李寻传》云,夏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以解光、李寻辅政”。事又见卷一一《哀帝纪》。
[31]见《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
[32]《汉书》卷三六《刘向传》载向上疏。
[33]刘向生年,前人有异说。清钱大昕首发“元凤二年”说,钱穆以《汉书·礼乐志》《孔光传》证成之,徐兴无又补充新证,已成定说。相关讨论参徐兴无《刘向评传》附录三《刘向生卒年考异》,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84—511页。
[34]事见《汉书·刘向传》,本节引文出此传者较多,不再一一出注。
[35]金敞是昭帝时辅政大臣金日磾的从子,《汉书》卷六八《金敞传》称:“元帝为太子时,敞为中庶子,幸有宠。”
[36]萧望之等四人,除金敞的学术未详外,均有深厚的儒学背景。
[37]《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称“上甚乡(向)纳之”。
[38]参看邢义田《从“如故事”和“便宜行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收入氏著《治国安邦:法律、行政与军事》,中华书局,2011年,第381—395页。
[39]关于元帝改制及其幕后的政治斗争,陈苏镇有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见氏著《〈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42—351页。这里仅重点讨论其中与灾异相关的环节。
[40]时萧望之以关内侯奉朝请,周堪、刘向仅为中郎,位卑无权,故谓“三独夫”。《汉书·刘向传》颜师古注曰:“独夫犹言匹夫也。”
[41]永光元年事,《汉书》卷三六《刘向传》云“恭、显及许、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案荀悦《汉纪》及《资治通鉴》并云弘恭死于初元二年,然则不及永光时也。
[42]以上外戚王氏事见《汉书》卷九八《元后传》。
[43]事见《汉书》卷六〇《杜钦传》。
[44]关于刘向反对易姓革命的立场,可参看汤志钧等《西汉经学与政治》第七章《西汉末年的经学与政治——刘向、歆父子》(钱杭撰写),中华书局,1994年,第310—313页。
[45]以上事见《汉书》卷七五《翼奉传》。
[46]所谓“五际”,《汉书》卷七五《翼奉传》注孟康引《诗内传》曰:“卯、酉、午、戌、亥也。阴阳终始际会之岁,于此则有变改之政也。”大体以天道阴阳循环转化,比附人事的变革。至于其具体的理论,限于材料,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可以参考清代陈乔枞《齐诗翼氏学疏证》对《汉书》中这段话的讨论,见王先谦编《清经解续编》卷一六二,凤凰出版社,2005年,第5867页。需要注意的是,孟康所谓“诗内传”指《诗纬》,陈氏据臧镛说以为《齐诗内传》,非是。
[47]《汉书》卷七五《翼奉传》载翼奉初元二年上封事曰:“今异至不应,灾将随之。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
[48]《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下之下》载成帝永始二年(前15)谷永上对。
[49]《汉书》卷八五《谷永传》载永成帝元延元年(前12)上对。
[50]不仅谷永如此,京房主《易》阴阳,而亦以《春秋》灾异说元帝,见前引《汉书·京房传》文。
[51]刘知幾《史通·书志》云班固之“《五行》出刘向《洪范》”(见浦起龙《史通通释》卷三,第72页)。当时刘向书尚在,知幾亲见,其说可信。
[52]参缪凤林《〈汉书·五行志〉凡例》,南京中国史学会编《史学杂志》第一卷第二期,1929年,第1—4页。
[53]《隋志》所谓刘向《洪范五行传》即《洪范五行传论》。《隋书·经籍志》著录“《尚书洪范五行传论》十一卷,汉光禄大夫刘向注”,说明隋唐时期通行的《洪范五行传》是刘向“注”本,其实就是《洪范五行传论》。其中的“传”文与“论”文后人不仔细区分,因而错把《洪范五行传》与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混为一谈。《南齐书·五行志》所引“五行传”文,亦刘向《五行传论》语,可见传、说不分,梁代已然。《后汉书·杨赐传》李贤注引《洪范五行传》曰“初,郑厉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为郑君”云云,明是刘向语。《后汉书·卢植传》注说:“《五行传》,刘向所著。”也都是混淆《洪范五行传》与刘向书的例子。《隋书·五行志》将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之文误引作《洪范五行传》,并不足怪。
[54]司马彪《续汉书》以降的各正史《五行志》也零散地保留有一些刘向说,但其内容大体直接承袭自《汉书·五行志》,故不再另行讨论。
[55]《穀梁传》不说灾异,参刘家和《〈春秋〉三传的灾异观》,《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公羊传》与灾异论的关系以及董仲舒在传文之外的发挥,见本书第二章第一节。
[56]参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竟宁元年”条,《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38页。
[57]参鎌田正《左传の成立と其の展开》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之《二、刘向父子に於ける春秋学の推移》,大修馆书店,1963年,第401—413页;池田秀三《刘向の学问と思想》第三章第一节《春秋学》,《东方学报》卷50,第124—135页。池田氏文中称其研究较多地参考了鎌田氏的成果。
[58]见鎌田正《左传の成立と其の展开》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之二,第408—410页。
[59]《汉书·五行志》所称“史记”,颜师古注以为《太史公书》,钱大昕已辨其误,见氏著《廿二史考异》卷七,第129—130页。
[60]池田秀三《刘向の学问と思想》第三章第一节《春秋学》,《东方学报》卷50,第130页。
[61]《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上》“说曰”。
[62]参看田中麻纱巳《刘向の灾异说について——前汉灾异思想の一面》,《集刊东洋学》卷24,第34页。
[63]《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上》“说曰”。
[64]“”字据《汉书》。今本《尚书·洪范》作“睿”,训为通。《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曰“思曰容”,一说“”乃“容”之讹。今存《汉书》原字,备考。
[65]《汉书·五行志》灾异在每类下均按时代先后编排行事。此条的上一条“鼓妖”是汉哀帝时事,时间在此条后,可知《汉书》不以此事为鼓妖。
[66]见池田秀三《刘向の学问と思想》第三章小结部分,《东方学报》卷50,第147页。
[67]见汪高鑫《刘向灾异论旨趣探微——兼论刘向、刘歆灾异论旨趣的不同及其成因》,《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第109页。钱杭也从性格与时代差异讨论刘向、歆父子学术和政治道路之不同,见汤志钧等《西汉经学与政治》第七章《西汉末年的经学与政治——刘向、歆父子》,第324—326页。
[68]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云:“歆生年无考。成帝初即位,歆盖弱冠。”见《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40页。今从其说。
[69]以上引文并见《汉书》卷三六《刘歆传》,以下引文出此者,不再一一出注。
[70]见汪高鑫《刘向灾异论旨趣探微——兼论刘向、刘歆灾异论旨趣的不同及其成因》,第110页。
[71]见鎌田正《左传の成立と其の展开》第二编第一章第三节《刘歆の春秋灾异说》,第414—435页。
[72]见板野长八《灾异说とり见た刘向と刘歆》,初载《东方学会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东方学论》,东方学会,1972年,收入《儒教成立史の研究》,岩波书店,1995年,第313—328页。对于孔、孟传统,板野氏用了“人道本位”“人道に终始する儒家”的说法,这里姑且翻译为“人本主义”,表示与所谓“咒术性”或“神秘主义”“神学目的论”一类名词或概念相对立的意思。
[73]渡会显《刘歆の灾异思想について》,《大正大学大学院研究论集》卷7,1983年,第139—149页。
[74]马场理惠子《刘歆の灾异解释に关する一考察》,《古代文化》卷59:3,2007年,第131—140页。
[75]鎌田氏对《左传》学发展史的理解,板野、渡会二氏关于儒教成立或曰“国教化”问题的关注,马场氏对“术数”问题的思考,都主导了他们对刘向、刘歆之学术的理解。
[76]“射人有处”,意思费解。疑“处”当作“咎”,脱去所从之“口”,又传写作“處”。咎,祸也。
[77]参小林信明《中国上代阴阳五行思想の研究》第三章《洪范五行传考》,大日本雄弁会讲谈社,1951年,转引自鎌田正《左传の成立と其の展开》,第415页。
[78]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下》。
[79]不过,刘歆并未直接以《月令》之文为说。对于五虫之孽,《汉书·五行志》引刘歆曰:“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介虫、臝虫之说不见于《五行志》,大约也是用天文来解释的。关于鸡、羊之祸,《五行志中之下》引刘歆《视传》曰“祸亦从羽,故为鸡”,是说祸与孽一致都为羽虫,在六畜中即为鸡。因此,“貌不恭”之祸相应地也改为“羊祸”,刘歆的解释是“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意思是,貌不恭则金沴木,于《易》《兑》为金,又为羊,因此有羊祸。他不直接引用《月令》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80]见板野长八《儒教成立史の研究》第八章《灾异说とり见た刘向と刘歆》,第314—319页。
[81]还有昭公十七年日食,刘歆虽引《左氏传》文为说,但未及灾异事应,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下之上》。
[82]《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下之下》。
[83]鎌田正认为刘歆本《左传》说过去的灾异而不说当代灾异,试图使为政者对《左传》抱有好感,借以表彰《左传》,见氏著《左传の成立と其の展开》,第421页。
[84]参看向燕南《论匡正汉主是班固撰述〈汉书·五行志〉的政治目的》,《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游自勇《论班固创立〈汉书·五行志〉的意图》,《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85]参看游自勇《论班固创立〈汉书·五行志〉的意图》第三小节《班固笃信阴阳五行灾异》。
[86]《洪范五行传论》在《汉书·艺文志》归入“六艺”,《隋书·经籍志》收在经部,足可说明其性质。
[87]参胡宝国《汉唐间史学的发展(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9—33页。
[88]参周天游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其中谢承、谢沈两书佚文辑出为《五行志》的条目较少,内容简单,是否属于《五行志》仍有一定的疑问;袁山松《后汉书》佚文中有关于灾异行事具体解说,属《五行志》应无问题。
[89]在有“志”的正史中,没有《五行志》的,仅《辽史》一书。除现存正史以外,已亡佚的纪传体史书也多有《五行志》,比如鱼豢《魏略·五行志》(见《初学记》卷二、《开元占经》卷一〇一、《太平御览》卷一二引)、晋及南齐国史(详下文)等。
[90]北魏有高允奉敕集天文灾异八篇,见《魏书》卷四八《高允传》。其上表曰:“今谨依《洪范传》《天文志》撮其事要,略其文辞,凡为八篇。”可见取材于刘向书及历代史书,非为阐发经义而作。《隋书·经籍志》子部五行类著录《晋灾祥》一卷、《灾祥集》七十六卷,又云“梁有《秦灾异》一卷,后汉中郎郗萌撰;《后汉灾异》十五卷,《晋灾异簿》二卷,《宋灾异簿》四卷”。《隋志》史部著录的伏无忌所作《古今注》,也有大量天文灾异记载。这些书都不是经学著作。唐宋以后编纂灾异的专门著作,还有唐代题为濮阳夏所作的《樵子五行志》、窦维鋈的《广古今五行记》和北宋仁宗所撰《洪范政鉴》。这三部书,历来书目都归入子部数术类,也不能算是经学著作。
[91]这里需要说明,纪传体史书延续灾异论儒学传统的影响力不能估计过高。多数纪传体史书中《五行志》《天文志》的设置和编撰,在这方面的作用大体上是象征性的。真正具有典范意义并被广泛阅读的主要是《汉书》中的两篇。《汉书》两志除影响史书编撰外,还通过其他途径维系着灾异论的儒学传统,将来可进一步研究。
[92]《五纪论》的内容及现存佚文,参看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二十五史补编》,第1506页上。
[93]《开元占经》卷五引《洪范五行传》,实即刘向《洪范五行传论》。
[94]《后汉书》仅称马融受《汉书》,未及马续,应是由于后文将述马续事而安排的省文。
[95]《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
[96]比如《汉书·艺文志》“天文家”著录的《汉五星彗客行事占验》八卷、《汉日旁气行事占验》三卷、《汉流星行事占验》八卷、《汉日旁气行占验》(此书名“行”下疑脱“事”字)十三卷、《汉日食月晕杂变行事占验》十三卷、《海中星占验》十二卷等。参看本书第一章第二节。
[97]见《后汉书》卷六〇《蔡邕传》注引《邕别传》。
[98]《续汉书·天文志》刘昭注引蔡邕《表志》,即《上“十意”表》中关于《天文意》一段,自云“撰建武以来星变彗孛占验著明者续其后”,续作的意识十分明确。
[99]游自勇:《正史〈五行志〉的演变——以“序”为中心的考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00]见高木理久夫《正史五行志の基础的研究》,《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文学硏究科纪要别册》卷17,1991年;游自勇《正史〈五行志〉的演变——以“序”为中心的考察》。
[101]可以附带一提的是,《汉志》的五行顺序与《洪范》经文“水—火—木—金—土”的顺序不同,而同于《洪范五行传》,与“春—夏—季夏—秋—冬”的时节变化对应,反映汉儒的学术特点。
[102]这可能与作者参考刘向《洪范五行传论》有关。《南齐志》领起咎征行事的“传曰”,相当于《汉志》的“说”而文字稍有异同,大约直接引自《洪范五行传论》。南北朝隋唐时将刘向《洪范五行传论》称为《洪范五行传》的例子很多,参见冯浩菲《〈隋书·五行志〉正讹》,《历史文献研究》第6卷,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
[103]《南齐书》卷四八《袁彖传》。
[104]《南齐书》卷五二《檀超传》载王俭议,并载诏曰:“日月灾隶《天文》,余如俭议。”
[105]《魏书》卷一〇五《天象志序》。
[106]陆机为著作郎时曾预修国史。《史通·古今正史》云:“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束晳又撰十志。”(《史通通释》卷一二,第349页)陆机质疑《汉书》体例,当与此有关。又,《晋书》卷九四《隐逸·郭琦传》云,琦武帝时为佐著作郎,“作《天文志》《五行传》”。此或即当时国史的《天文志》和《五行志》。
[107]《晋书》修成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五代史志》成于显庆元年(656),晚于《晋书》。
[108]《乙巳占》卷三,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65—66页。
[109]《乙巳占》序,第3页。
[110]见游自勇《正史〈五行志〉的演变——以“序”为中心的考察》一文,他在博士论文《天道人妖:中古〈五行志〉的怪异世界》第一章第二节《〈五行志〉怪异书写的两种模式》(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中,又充实了原有论述。
[111]《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
[112]见高木理久夫《正史五行志の基础的研究》第一小节。
[113]从经学上彻底否定灾异说和《五行志》《天文志》的,是南宋的郑樵。他反对占候之学,认为天文学的作用是观象授时,因此《通志·天文略》仅取隋丹元子《步天歌》以明星象,其序云“欲学者垂象以授民时之意,而杜绝其妖妄之源焉”(《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第450页)。关于《五行志》,他在《通志总序》中说:“《洪范五行传》者,巫瞽之学也。历代史官皆本之以作《五行志》。……董仲舒以阴阳之学倡为此说,本於《春秋》牵合附会。历世史官自愚其心目,俛首以受笼罩而欺天下。臣故削去《五行》,而作《灾祥略》。”(《通志二十略》,第9—10页)《灾祥略序》又云:“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欺天之学。……今作《灾祥略》,专以纪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所以绝其妖。”(同上书,第1905页)郑樵否定《洪范》五行灾异之学,批评历代史官相袭作《五行志》是欺天之学,因此《通志》删去《五行》而作《灾祥略》。颇可玩味的是,郑樵并没有说明《灾祥略》的意义。既然如他所言,“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通志·灾祥略序》,同上书,第1907页),那么纂集灾祥的意义何在呢?郑樵没有明确回答。《灾祥略序》最后补充了一句:“惟有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者,可以为通论。”对于《灾祥略》的存在,也只是借口,不是充分理由。我认为,《通志》中保留一“略”记灾祥,主要是出于史学传统的惯性。作为史学家,面对历代积累的灾异记事,郑樵难以决然弃之不顾。他既不能完全抛弃灾异编纂的传统,又无法解释灾异编纂的意义,《通志·灾祥略》因而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特例。
[114]这里所说的“官方”,是指作为国家机构的存在,不包括作为个人的官僚士大夫。
[115]参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五章《汉以后之史官制度》,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02页。
[116]唐以后官方天文机构的沿革,参看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五章《汉以后之史官制度》,王宝娟《唐代的天文机构》(《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五集,科学出版社,1989年)、《宋代的天文机构》《辽、金、元时期的天文机构》(并载《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六集,科学出版社,1994年),张嘉凤《汉唐时期的天文机构与活动、天文知识的传承与资格》(《法国汉学》第六辑“科技史专号”,中华书局,2002年),史玉民《清钦天监职官制度》,史玉民、魏则云《中国古代天学机构沿革考略》(《安徽史学》2000年第4期),赵贞《唐五代星占与帝王政治》第一章《唐五代星占的管理体系及政策》,韦兵《星占历法与宋代政治文化》第八章第一节二《司天监、翰林天文院二元并立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