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儒学、数术与政治(出书版)》作者:陈侃理【完结】 > 儒学、数术与政治.txt

[54]《汉书》卷三六《刘向传》。当时政争的详情,请参看本书第三章第一节。

[55]孙广德列举汉代因灾异罢免三公大臣的事例,在绥和以前的有文帝丞相周勃,宣帝清河太守何武,成帝丞相王商、薛宣四人,见《先秦两汉阴阳五行说的政治思想》,第275页。今案《汉书》卷四《文帝纪》,前元“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遂免丞相勃,遣就国”。文帝遣诸侯就国,遂免周勃,使其就国,以为表率。这一诏书,不一定与之前的日食有关,更没有要求周勃承担灾异咎责。汉成帝时张匡上书以为周勃怨恨而日为之蚀,遂遭罢免(见《汉书》卷八二《王商传》),是后人别有用心的附会,并非当时实情。《汉书》卷八六《何武传》云武“出为清河太守,数岁,坐郡中被灾害什四以上免”。这是官事不治,救灾不力,也不是因为引发灾异的咎责而免。王商罢相动议于张匡陈日蚀之咎,但史丹等的罢免奏议和成帝诏书中都未提及灾异,成帝更以“匡言多险”,未之信也(见《汉书》卷八二《王商传》)。至于薛宣,本传所载策免诏书中提到了“变异数见”,只是皇帝的自责,免相的直接原因如《翟方进传》所云,是“坐广汉盗贼群起及太皇太后丧时三辅吏并征发为奸”。此四人的罢免,都不是由于承担灾异责任。

[56]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卷八,中华书局,1980年,第290—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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