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参见影山辉国《汉代における灾异と政治》第五节,第55页。
[58]《汉书》卷八三《朱博传》。
[59]关于“三公”的不同说法,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序》及王先谦补注。卜宪群《秦汉三公制度渊源论》(《安徽史学》1994年第4期)一文,也论证了先秦无三公。案司空、司马、司徒的官名在传世和出土的先秦文献中均有发现,但其设置与职责都与《韩诗外传》所述有别。汉承秦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统政令,地位和职掌与当时文献中设计的三公大不相同,当时经常称为“三公”不过是出于附会。祝总斌举出汉初“三公”制度与成帝改制后的四点不同,参见氏著《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0—23页。这四点其实也是西汉绥和以前实际制度与文献中理想设计的差别。
[60]《周礼·地官·序官》贾公彦疏引《书传》,《周礼注疏》卷九,第139页上。
[61]分见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二〇七、二〇九、二〇八引,中华书局,1960年,第995页下、第1002页下、第999页上。
[62]《论衡校释》卷一五,第685页。
[63]皮锡瑞以为此与《太平御览》引《书传》“似殊而其义实不异”,说见《尚书大传疏证》卷七,第26叶a,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长沙师伏堂刊本。这两段话或许是《尚书大传》同一段文字摘录,所据传本和删节方式的不同都可能造成字句上的差异。
[64]陈平、丙吉事分见《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及《汉书》卷七四《丙吉传》。
[65]祝总斌认为建立三公不是为了削弱、分散相权,而是调整政治制度以保证统治质量,摆脱统治危机的尝试。参见《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三章第一节《绥和元年的改制——三公鼎立制度的建立》,第52—57页。
[66]参见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82—383页。鲁惟一最早将汉代政治中坚持现实制度和倡导复古改制的两种倾向区分看来,分别称为是modernist和reformist,见Michael Loewe, Crisis and Conflict in Han China: 104 BC to AD 9,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1974, “Preface”, p. 11。阎步克将之翻译为现世派与改革派,并大致赞同其观点。下文引用的渡边信一郎的政治派别划分,也受到鲁惟一的影响。
[67]参见渡边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第三章第二节,中华书局,2008年,第83—85页。
[68]关于改制运动,除了上述阎步克和渡边信一郎的研究,还应参看陈苏镇《〈春秋〉与“汉道”》第四章第二节《西汉后期的改制运动》,第329—359页。
[69]《汉书》卷八三《朱博传》。
[70]《汉书》卷一一《哀帝纪》载元寿二年五月“正司直、司隶,造司寇职,事未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汉制,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司隶初名司隶校尉,掌巡察三辅、三河、弘农。在儒家经典中,司直见《诗·郑风·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司隶见《周礼·秋官》,云“掌五隶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所谓“正司直、司隶”,就是改变其现有职掌,使之符合经典的记载。司寇,汉无此官,《周礼·秋官》云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盖即“造司寇职”的依据。
[71]参见钱穆《国史大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63—165页。
[72]《汉书》卷八三《朱博传》云:“议者多以为古今异制,汉自天下之号下至佐史皆不同于古,而独改三公,职事难分明,无益于治乱。”关于汉末三公分职不明的问题,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61—62页。
[73]正如祝总斌所说:“实际上董贤常给事宫中,哪里谈得上‘折冲绥远’呢!”(《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62页)诏书中引述此语,只是因为大司马名义上有这样的职责,故而借以为说辞罢了。
[74]事见《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
[75]见《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
[76]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二章第二节《东汉三公鼎立制度采用、坚持的原因》,第58—70页。
[77]《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太尉,秦官……武帝建元二年省。”建武二十七年改太尉的同时,还去掉了司徒、司空官号前面的“大”字。《后汉书》卷一《光武纪》注云:“朱祐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帝从其议。”案本传,祐卒于建武二十四年,光武于数年之后乃改三公官名,或因朱祐之奏而发议,但用意未必相同。这次改制,事实上也是出于削弱三公威权的目的。
[78]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
[79]《太平御览》卷九一引《典略》曰:“安帝永初元年,以灾故免司空尹勤。凡以灾寇故,辄免三公,多以卿为之,或再三退而还复其故,桓灵又甚,自此始也。”然则以司空尹勤为灾异免三公之第一人,与范晔不同。案徐防、尹勤之免相差仅一日,或《典略》有异说,或《御览》有删节,要之俱以灾异免三公始于安帝永初元年,殆无疑问。
[80]参见影山辉国《汉代における灾异と政治》第七、八节,第57—62页。
[81]见《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82]见《后汉书》卷五四《杨震传》。
[83]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08—109页。
[84]《后汉书》卷五四《仲长统传》。
[85]《太平御览》卷二〇七引《齐职仪》云:“魏文黄初二年日蚀,奏免太尉贾诩。诏:‘天地灾害,责在朕躬,勿贬三公。’遂为永制。”(第994页下)
[86]徐冲《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的起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43页。
[87]徐冲《“汉魏革命”再研究:君臣关系与历史书写》第四章第三节,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41—146页。
[88]二元对立结构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内、外朝的并立和矛盾从此消失,而是说此后的内、外朝都由官僚士大夫组成,在士人政府的意义上完成了统一。
[89]关于曹魏至东晋南朝的三公职权和宰相名实问题,参看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六、七章,第135—238页。西晋以后,尚书台长官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至东晋,录尚书事已获得宰相的称呼。
[90]金霞在博士论文《两汉魏晋南北朝祥瑞灾异研究》第二章第一节中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罪己诏有统计和论述。李军对唐代因灾罪己的研究见其博士论文《灾害危机与唐代政治》第二章《灾害危机与皇帝自谴》,相关内容后收入阎守诚主编《危机与应对:自然灾害与唐代社会》第五章第一节,第183—188页。
[91]虞世南《北堂书钞》卷五〇,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78页下。
[92]《宋书》卷四二《王弘传》。
[93]参看李军《灾害危机与唐代政治》第六章《灾害危机与唐代宰相》,后收入阎守诚主编《危机与应对:自然灾害与唐代社会》第六章第二节,第229—243页。本节以下关于唐代的资料多参考该书。
[94]以上事分见《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卷七八《张行成传》、卷九三《唐休璟传》。一些以灾异为口实罢相的事例,都有明确的政治斗争原因。比如景云二年十月睿宗御承天门引宰臣韦安石等,制责之曰:“自顷以来,政教尤阙,时或水旱,人多困毙,府库益竭,寮吏日滋,俛政途,罔然如失。虽繇朕之薄德,固亦辅佐非才。安石可尚书左仆射、东都留守,元振可吏部尚书,怀贞可左御史大夫,说可尚书左丞,并停知政事。”(见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三三三、三三四,中华书局,1960年,第3930、3950页)罢相的真正原因,如司马光所说,“皆太平公主之志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〇景云二年十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667页)。至于水旱之灾,即便在制书中也仅仅是诸多借口中的一个而已。又如《文苑英华》卷八八八载李珏《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称“属大水坏居人庐舍,公以实上闻。仇家得以逞志,举两汉故事,坐灾异策免”(李昉等编《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第4679页上,“坐”原讹作“生”)。可见牛僧孺之坐灾异免,是党争的结果。
[95]见《旧唐书》卷三七《五行志》。
[96]《文苑英华》卷八八八载李珏《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第4679页上。
[97]《新唐书》卷一〇四《张行成传》载高宗制语。
[98]《文苑英华》卷五八〇,第2999页。
[99]参见赵贞《唐五代星占与帝王政治》第三章第二节之四《太阳亏为宰臣乞退表》,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
[100]关于罪己诏与帝王权力正当性的关系,参看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第五章第四节《罪己诏中的政治调节观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39—247页。
[101]“五月六月”,通津草堂本作“五十六月”,黄晖据胡适说,以“十”为衍字,刘盼遂说同。案据黄校,宋残卷、朱校元本并作“五月六月”,今从之。参见黄晖《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中华书局,1990年,第773页。
[102]参看席泽宗《马王堆汉墓帛书中的〈五星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国古代天文文物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46—58页。
[103]见陈美东《中国古代天文学思想》第七章第三节第一小节《日月失行说和日食的天人感应式解说》(徐凤先执笔),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第706—716页。
[104]其说俱见《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又可参看刘瑛《〈左传〉、〈国语〉方术研究》第一章第四节《日食之占》,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第42—47页。
[105]上引日食占辞分见《开元占经》卷九引《春秋潜潭巴》《春秋合诚图》,类似占辞很多,兹不备引。
[106]《汉书·五行志》“明年应”,颜师古注曰:“谓高后崩也。”
[107]司马贞《史记索隐》已经指出,按《史记》所述,合计121月为一个月食周期,与原文“凡百一十三月而复始”不合,传写必有讹误。陈振先、钱宝琮都尝试校改《史记》的这段文字,认为司马迁所记月食周期与《三统历》一样,为135月。见钱宝琮《汉人月行研究》,初载《燕京学报》第17期,后收入《钱宝琮科学史论文选集》,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87页。但他们的校改都没有文献学上的依据,只是个人的猜测。《史记》此文,唐代写本已经产生同于今本的讹误,司马迁所述的月食周期究竟如何,现已无法确知。
[108]参陈美东《中国科学技术史·天文学卷》第三章第五节《太初历的制定及其贡献》,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