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前文讨论的多是灾异论的内部问题。本节将目光投向来自外部的质疑,研究它们给灾异论带来了怎样的挑战。
一、“天人不相与”:新观念的产生与演进
先秦时代的天人关系思想,已经包含否定灾异论部分内容乃至否定作为灾异论基础的“天人感应论”的因素。本书第一章介绍过《左传》中晏子反对灾异祈禳的言论,以及周内史叔兴的“吉凶由人”说等,都是其表现[4]。从根本上否定天人相关、倡导“明天人之分”的是荀子。《荀子·天论篇》云:“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又云:“夫星之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他拒绝将“天”人格化,认为“天”和“人”各自运行,互不相关,灾异变怪也非天意,不足畏惧。他的观点近于今人,但在当时影响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在他的时代,从平民到天子无不对天心存畏惧,天人相关思想根深蒂固,不可能轻易革除;另一方面也因为天人之分说消解天的威慑力,不合限制君权之需。尽管如此,荀子的思想仍作为一股暗流影响着后代学者。
荀子之后,又有王充。王充逐一批判当时流行的择日、卜筮、感应、瑞异思想[5],深得近世学者之心,树为古代“疾虚妄”“反迷信”的楷模。它批判天人感应之说的立场,一是命定论,一是幸偶论。他说“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6],主张吉凶是由“命”决定,而“命”不以其他事物为转移。“天道当然,人事不能却也”[7],因此“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不能避祸”[8]。另一方面,他认为灾异与人事的关系是“各自发生,偶然相会”,并无联系感应之理。他以黄老之学反驳儒家的灾异谴告论,称:“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9]并用类比法论证说:
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10]
所谓“占大以小”,是王充最常用的论证方法。在此,他将灾异与变怪、疾病、烹酿之误相类比,以后者不含谴告来论证灾异也不包含谴告。
王充的论述从方法到结论,都似乎更接近今人理解的科学。然而,灾异终究是政治问题。说灾异者关心如何规范天子、影响政治,王充则终身“身处乡曲,沉沦下僚,没有机会接触到政治的中心”[11]。职是之故,王充否定天人感应并不考虑政治影响。在他看来,灾异可以类同于变怪,国君可以类同于家人,政治与个人生活之间可以无差别地类比。不仅如此,在他的命定论下,“教之行废,国之安危,皆在命时,非人力也”,“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12]。如果是这样,国家的治乱兴亡都取决于命数,儒学的中心问题“政”和“教”便丧失意义,政治本身也变成虚无。徐复观说“他以最大的自信力所开陈的意见,事实上许多直可称为乡曲之见”[13],话虽刻薄,但以儒家的标准,如此评价王充的政治思想也不算过分。由于远离灾异论试图解决的政治问题,王充反对天人感应的学说并不能对灾异论构成严重威胁。
真正有力的反思,来自深谙经学并了解政治的大儒。在前面关于日食推步与经学灾异论述变化的讨论中,我们介绍了杜预、二刘(焯、炫)和孔颖达的灾异新解。他们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天人之间本无感应关系,天人感应的灾异说是圣人用以神道设教、警诫人主的手段。这样的论断,在意识形态上坚持灾异论,在经学内部则扬弃了天人感应论。在此以后,部分士大夫对“天人之分”已有清醒认识。荀子思想的暗流,逐渐浮现。
唐代关于“天人之分”最著名的论述,是柳宗元《天说》和刘禹锡《天论》。柳宗元将天解释为与瓜果草木同质的自然之物,绝无赏功罚祸的能力[14]。刘禹锡认为柳氏观点是“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作《天论》加以申说。近人研究《天论》,都为其“天与人交相胜”的观点所吸引,但我认为刘禹锡较柳宗元深刻之处,在于揭示了天人关系思想的社会根源。刘禹锡认为“人能胜乎天者,法也”,因此“法”的施行情况决定了天人之间的关系,准确地说是人对天人关系的理解。他将法的施行情况分为三种:
法大行,则其人曰:“天何预人邪,我蹈道而已。”法大弛,则其人曰:“道竟何为邪?任人而已。”法小弛,则天人之论驳焉。
刘禹锡所说的“法”,可以理解为人间是非赏罚的正道,法“大行”和“大弛”分别相当于大治和大乱。大治之世,人皆循道,无须天的赏罚干预;大乱之世,是非颠倒,天的赏罚也失去威慑力。只有在治乱之间,是非混淆,人的赏罚不明,因此,人们或将人间的不公平归因于天命,或求助于“天”的赏罚以获得公正,天人相关论由是产生。他说:
天恒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恒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尔。
在他看来,天人本不相关,但由于人道的昧乱不可知,所以人才会将人事归乎天命[15]。
刘禹锡不仅肯定天人不相预,而且指出了天人相关论存在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在古人眼中,现实社会一般都处在治乱之间,相当于刘禹锡所谓的“法小弛”状态。因此,刘说事实上承认了天人相关论存在的合理性。他的思想是透彻理解现实的产物,更近于儒家,与柳宗元得自释、老两家的哲学化的宇宙论大不相同。柳宗元将刘禹锡的《天论》说成是《天说》的“传疏”[16],这种自负之辞是不足信的。[17]
北宋前期,柳宗元的天人相分说已颇有影响。大约北宋仁宗时,大儒石介在一封回信中引述了友人范思远的观点:
人自人,天自天,天人不相与,断然以行乎大中之道,行之则有福,异之则有祸,非由感应也。[18]
石介指出,这种“天人不相与”的观点本自柳宗元。范思远生平不详,在思想史中籍籍无名,不属于原创性的思想家。他持有这样的观点,恰可以说明北宋时期,柳宗元的天人相分说在一般知识阶层中已有相当的接受度。这种新的天人观当然不会立刻大获全胜,但在它的影响之下,旧的天人观已经松动,产生调整的需要和可能。
二、走出汉学:宋儒的质疑
欧阳修的《新唐书·五行志序》奠定了宋以后灾异论的基调。其文云:
盖君子之畏天也,见物有反常而为变者,失其本性,则思其有以致而为之戒惧,虽微不敢忽而已。至为灾异之学者不然,莫不指事以为应,及其难合,则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盖自汉儒董仲舒、刘向与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范》为学,而失圣人之本意。……孔子于《春秋》,记灾异而不著其事应,盖慎之也。以谓天道远,非谆谆以谕人,而君子见其变,则知天之所以谴告,恐惧修省而已。若推其事应,则有合有不合,有同有不同。至于不合不同,则将使君子怠焉,以为偶然而不惧。此其深意也。盖圣人慎而不言如此,而后世犹为曲说以妄意天,此其不可以传也。故考次武德以来,略依《洪范五行传》,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云。
欧阳修反思以往正史《五行志》及灾异说之弊端,探究《春秋》记灾异的本意,批评的对象是汉儒,矛头指向事应说。他认为,《春秋》不书事应,有其深意。如果推说事应,则灾异与人事必然有不能完全对应吻合的情况,导致人君懈怠,以为是偶然遇合而失去敬畏之心。欧阳修之说实际上开了后来“敬天”“玩天”之辨的先河。他最后决定模仿《春秋》,“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即革除附会人事的旧习,保留灾异记录。
类似态度在当时不是欧阳修所独有,而已通过经学的重新阐释,逐步形成共识。北宋前期的官方经学大体上沿袭了汉唐传统,但怀疑汉唐注疏,直接回向经典原文的思潮滥觞于古文运动,在士大夫中影响逐渐扩大,其中就包括对汉儒天人观、灾异论的质疑,成为宋学的重要特征之一。汉儒说灾异以《春秋》《尚书·洪范》为本,宋儒的质疑也集中于对这两种经典的研究。
仁宗时,刘敞的《春秋》学否定了汉儒的灾异事应说。刘敞著《春秋权衡》卷一〇“桓公十七年”条云:
十月朔日有食之,何休云云者,非也。日之食非专为鲁,《春秋》岂得强附著之鲁哉!圣人之说灾异,欲人惧耳,非若眭孟、京房指象求类,如与鬼神通言者也。[19]
案东汉何休注《春秋》此条曰:“是后,夫人谮公,为齐侯所诱杀。去日者,著桓行恶,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这是将此后鲁桓公被杀之事作为日食的应验。刘敞反对此说,认为日食并非针对鲁国。他指出,圣人说灾异,目的在于使人有畏惧之心,而不是像汉儒眭孟、京房那样根据灾异占象类推具体事应。在《畏天命论》中,他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
故古之君子务畏天命,而不务知天命也。夫非圣人而务知天命者,吾见其不能且不信矣。古之君子,其畏天命也,闻一异则悚然惧,见一祥则悚然惧。未知是之为善欤为恶欤,悚然惧而已者,吾知畏而止矣。是故其守也约,其行也悫。妖祥之事,休咎之说,付之蓍龟瞽史,而不劳吾心。吾非不愿知天命也,天命固不可知也,强求知之,是不诬天,必且诬人。……然而古之君子有曰:天命也,可推类而得,可观象而察。自董仲舒咸有是言,离之合之,文之饰之,大者篡乱,其次贼虐。然则非实使之,其启有间矣。[20]
刘敞认为,天命对常人而言是不可知的,因此人当畏天命,而不当求知天命,不管遇到什么灾异,都不必劳心探究其对应的人事,而要心存畏惧,端正各方面的行为。如果强求知天命,反而会失去对天的敬畏,导向乱亡。他否定“天命可推类而得”的思想,批判的对象也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
在《洪范》学方面,同时代的学者也有类似观点。宋仁宗时,张景著《洪范解》一卷,其书今已不存[21]。南宋林之奇所著《尚书全解》引其说曰:
班固述《五行志》,何休注《公羊春秋》,凡灾异之起,又以时事配之,多非其义,皆失圣人之意。夫《洪范》九畴……政教者本也,灾异者末也。学本而不学末,斯可矣,学末而不学本,不可也。[22]
张景师事柳开[23],受古文运动影响。他批评《汉书·五行志》和《春秋公羊解诂》以事应配说灾异离开圣人本意,是学末而弃本。他认为,儒者学《洪范》应抓住其中关于政教的内容,不必学有关灾异的部分。稍晚的学者刘彝,是宋初三先生之一胡瑗的学生,著有《洪范解》六卷,见《宋史·艺文志一》。此书已佚,《尚书全解》略引其论曰:
一德正于中,则五事治之于外,一气正于中,则五气顺之于时。以形而言之,则各宜类举。圣人观之,所以念己政之得失也。以德而召,则不可以形拘。圣人行之,所以应天道以渊默也。汉儒于雨不时若则弃德而修貌,旸不时若则舍心而求言,其失不已远乎,其惑不已甚乎![24]
根据《洪范》庶征经文,狂则恒雨若,僭则恒旸若。汉儒著《洪范五行传》引申其说,配以五事,认为貌不恭则恒雨,言不从则恒旸为罚。刘彝则认为,通过庶征考察政治得失,不能拘泥于形迹。五事、五气在表象分而为五,但就本质而言则是合一的,即合于“一德”“一气”。因此,应对灾异也必须抓住根本,正心修德,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刘彝的这一观点,可看作张景“本末说”的哲学化表述。将灾异贬为末学,五征归于外形,都包含轻视灾异论的意味。
以上北宋中期否定灾异事应的论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共同倾向,即都举出汉儒作为批评对象。宋代的儒学复兴,处处以汉儒为假想敌,通过批评汉儒走出汉学,建立宋学。为便于批评,宋人对汉儒的理解往往简单化、标签化。如果不加辨析地信从宋人,以为其说绝然不同于汉学,则未免偏听。前文已经指出,董仲舒、刘向等汉儒称说灾异事应,绝非都拘泥于阴阳五行、天文星占的固定规则,而是经常灵活多变,“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究其本旨,同样是阐明儒家之道,劝诫人主修德,未必如宋儒所说那样机械。至于对汉儒事应说的批评,也非宋儒原创。西晋杜预揭橥灾异“神道助教”之义[25],唐初孔颖达在《诗·十月之交》正义中说:
经典之文,不明言咎恶,而公家董仲舒、何休及刘歆等,以为发无不应,是知言征祥之义,未悟劝沮之方。
已经指出,汉儒灾异事应说不是劝诫人主的良法。欧阳修以下诸儒之说,很难说完全未受注疏的影响。所不同的是,孔颖达从“神道设教”的方法策略上考虑,宋儒则从本与末、内与外、德与形的对比上,否定说灾异事应的表面功夫,强调敬天畏天的根本诚心。
宋儒反对推类说事应,还与宋代《洪范》学中“皇极”地位的特殊化有关。《洪范口义》记录胡瑗之说曰:
故皇极行则五行不相侵,五事不相徇,八政以之成,五纪以之明,三德以之平,卜筮以之灵,庶征以之顺,五福来臻,六极不至矣。然皇极独不言数者,何也?盖皇极者,万事之所祖,无所不利,故不言数。以此观之,包括九畴,总兼万事,未有不本于皇极而行也。[26]
在汉唐经学中,“皇极”是《洪范》九畴之一,没有非常特殊的地位。《洪范五行传》也将“皇极”与“貌”“言”“视”“听”“思”并列,分别对应“六极”。胡瑗则认为,皇极为九畴万事之本,只要“皇极行”,则五行五事等另外八畴都能理顺。不难看出,刘彝“一德正于中,则五事治之于外,一气正于中,则五气顺之于时”的观点,是承自胡瑗的。苏洵在《洪范图论》中又极力申说“皇极”为九畴端始之义,其文云:
夫致至治总乎大法,树大法本乎五行,理五行资乎五事,正五事赖乎皇极。五行,含罗九畴者也;五事,检御五行者也;皇极,裁节五事者也。
这里给出了“皇极—五事—五行—《洪范》大法九畴—至治”的政治先后次序。苏洵承认,从“天”或曰自然的角度,五行包含九畴,但从“人”或政治的角度而言,则皇极才是根本。他说:
经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徒以五行天而五事人,人不可以先天耳。然五行之逆顺必视五事之得失,使吾为传,必以五事先五行。
他认为,经文的顺序是由天及人,如果作传注解释经文,则应从人的角度,由人及天,将五事置于五行之前。而正五事的根本是建立皇极。他以《洪范》经文“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为证,说:“然则五行之汨非五事之失乎,五事之失非皇极之不建乎!”[27]将五事之失一并归诸皇极,则类推咎征以分别五事之失就毫无必要了。这一观点,取消了灾异事应说存在的依据。
“皇极”地位的变化,是宋代儒学吸纳佛学的结果。宋学的复兴和繁荣,建立在排佛却又与佛学成功融合的基础上。陈植锷指出,宋仁宗庆历、嘉祐之际,是宋学由义理之学向性理之学过渡的时期,此后“王、洛、关、蜀诸学,虽然引进佛学的侧重面不同,援佛门性说以建立自己的性理之学的门径路数则一”。佛家《华严经》有“三观”之说,程颐概括其义,曰“万理归于一理”。陈植锷认为,“万理归于一理”是宋代性理之学十分重要的命题,程颐从张载《西铭》中总结出的“理一而分殊”,王安石的“物变极万殊,心通才一曲”,以及程颐本人的“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都是从中而出[28]。《洪范》学以皇极统九畴,以五事归皇极,也是“万理归一”思想的体现。
三、“内圣”:荆公新说
佛学影响宋代儒学进而作用于灾异论的另一方面,是“道德性命”之学。这一学说眼光向内,要求人君“正心诚意”,然后行“外王”之道。据此,“诚心”和内在之“德”的重要性大幅度提高,超过衡量政治好坏的外在标准,包括灾异。刘敞曾说:
人君诚有畏天之心,虽有灾害,不残;及其无畏天之心,虽无灾害,残矣。人君诚有恤民之心,虽有灾害,不畔;及其无恤民之心,虽无灾害,离矣。故天之所享,诚也;民之所保,诚也。诚之至,不言而喻,不施而惠,不祷祀而福,是以人道贵忠也。[29]
这个观点与荀子《天论》十分接近。刘敞强调决定灾害效果的是人君的诚心,言下之意,只要有诚心,则灾异不足惧。在这方面与刘敞观点相似且更近一步的,是王安石。
熙宁七年(1074),王安石曾对因忧虑旱灾而欲废新法的神宗说:
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陛下即位以来,累年丰稔。今旱暵虽逢,但当益修人事,以应天灾,不足贻圣虑耳。[30]
他说“水旱常数”,意谓当前的灾异并非政治失误所致,因此虽要求“益修人事”,但并不希望神宗因为灾异改变当前的政策。王安石此说,不限于这一特定场合,而是一贯的立场。熙宁二年二月,富弼上书曰“臣窃知累有人奏请,凡百灾异皆系时数,不由人事者”[31]。时王安石初为参知政事,欲行新法。富弼指责的称说“灾异皆系时数”者,必为荆公无疑。
王安石在灾异论上比刘敞走得更远,并且有系统的理论支撑。他暗引释、老之说,以儒家的面目讨论“道德性命之理”,开创了宋儒的“内圣”之学。[32]其学更重心性。钱穆说:“荆公谓王霸之异在心,其心异则其事异,其事异则其功异。所谓心异者,王者其心非有求,为吾所当为而已。”[33]这是就“王霸论”而言,但也指明了“心”是王安石认为的决定性因素。“王者其心非有求,为吾所当为而已”,引申到灾异论中,便意味着王者不必关心灾异事应,只需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方针政策即可。
王安石对《尚书·洪范》有系统的论述,其中就阐发了这一灾异观。此前的《洪范》解说把庶征中“时雨若”“恒旸若”的“若”训为“顺”,意思是庶征顺应五事休咎而至。王安石则将“若”解释为“如同”的意思,用“若……然”描述庶征与五事的关系,意思是五事休咎如同自然的时或不时。这一点,论者已多。我们更关注的是王安石关于天人关系的讨论。他在《洪范传》中说:
孔子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君子之于人也,固常思齐其贤而以其不肖为戒,况天者固人君之所当法象也。则质诸彼以验此,固其宜也。然则世之言灾异者,非乎!曰,人君固辅相天地以理万物者也,天地万物不得其常,则恐惧修省固亦其宜也。今或以为天有是变,必由我有是罪以致之;或以为灾异自天事耳,何豫于我,我知修人事而已。盖由前之说则蔽而葸,由后之说则固而怠。不蔽不葸、不固不怠者,亦以天变为己惧,不曰天之有某变必以我为某事而至也,亦以天下之正理考吾之失而已矣。此亦“念用庶征”之意也。[34]
他既反对天变必由人事引起的观点,也不同意天变与人事无关,认为前者愚昧而畏葸,后者顽固而懈怠。他设计的圣王理想境界是敬畏天变,但不相信事应,而“以天下之正理考吾之失”。所谓“天下正理”,相当于钱穆所说的“吾所当为”,是来自“内圣”的修养工夫,求诸心性而已。王安石事实上将判断是否响应灾异的权力交给了君主,或者君相结合的最高统治集团。在他看来,由于有“性命道德”之学的支撑,有“内圣”的修养工夫,人君可以不拘外物,求诸本心,不泥于灾异事应之说,唯将得失直接质诸自己所认定的“正理”。
在此,有必要对学界熟知的“天变不足畏”之说稍作辨析。“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史·王安石传》称是安石之言,历来盛传为变法的口号。但邓广铭已经指出,王安石从没有向神宗提出过“三不足”。据他考证,“三不足”之说出自司马光拟定的一道策问,是变法反对者转述和总结王安石的观点。不过,邓先生仍然坚持这三句话是王安石亲口所说[35]。对此,特别是对“天变不足畏”一语,我还有一些疑问。
由反对者来转述和总结王安石的观点,不能不加上他们自己的理解,难免有夸张或者断章取义的成分。举一例说明。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说王安石的《洪范传》“大意言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36]。但是从上面对《洪范传》相关内容的分析看,王安石是主张“以天变为己惧”的,并无“不足畏”之说。晁公武的归纳显然带着成见。王安石本人这样回答神宗对“三不足”的质疑:“陛下躬亲庶政,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每事惟恐伤民,此亦是惧天变。”[37]由此看来,王安石是赞成畏天变的,只不过这种畏天变不是表现在一时一地因特定的灾异而生畏惧,而是在于持之以恒地修德修政。结合《洪范传》“以天下之正理考吾之失”之语,不难理解王安石的本意。
王安石主张“灾异为时数”,说“不曰天之有某变必以我为某事而至”,都在“以天变为己惧”的前提下,并以统治者的“内圣”之学为基础。富弼、司马光等的转述则割裂了这个前提和基础,推导出“天变不足畏”一句话,这不能说是王安石的本意。不过,也应该注意,这种转述恰能够表明王安石之说的实际效果:无论是反对者还是支持者(比如宋神宗),从中拈出的都是“天变不足畏”这一条,荆公之学对后来思想学术和政治文化的影响也在“天人不相干”上。
王安石之学在思想和效果的层面,都达到了宋代天人观的一个极致。它在熙宁年间至南宋初年如日中天,占据着思想界的主导地位,深刻地影响了士大夫的主流灾异思想。这是灾异政治文化转变过程中的突破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