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绅权张于一个“文风日薄”而“士习日嚣”的时代里,与此相因果的,则是绅权的伸张很容易促成绅衿的肆张。之后,本以地方利益为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绅权,便常常会因为绅界中人的不守规矩而带来地方社会的紧张。同治初年苏南各地次第设“善后局”以重造地方秩序,而“挨挤入局办公”的绅士已多见“唬诈”和“婪诈”,并因之而被民间称作“刁绅恶衿” (35) 。就苏南而言,在太平天国长久的军事管制之后,此日的绅权还刚刚被官家扶起来,然而以“刁绅恶衿”与“唬诈”和“婪诈”相对待来刻划其面目,则刚刚被扶起来的绅士之广用绅权以各自逐利显然都不能算是为地方在造福。迨绅权自我廓展既久,这种出自绅衿的肆张逐利还会带来更多的紧张。光绪四年(1878)湖广总督李瀚章奏报“武昌县廪生郭瑞麟、候选训导胡书田、大冶县武举皮周福、黄冈县生员刘玉田,于本年春夏间竟敢违禁逞强,纠众敛费,在于樊口地方筑坝,将河堵塞,并私立埠头,抽收船厘,把持勒索,扰累商民”,其拦路强劫于光天化日之下,行迹已是类同土匪。在十多年的内战里,湖北的绅权比苏南的绅权更早地被地方官借助和借重,日久之后也会蓄积起更多的悍气。因此一旦出格便弄得无法无天,最后不得不由疆吏“调派炮船营勇”毁坝捉人为了局。武昌、大冶、黄冈的这群绅衿敢于“违禁逞强”而无法无天,正是在以其“违禁逞强”和无法无天作反衬,使人可以直观地看到绅权伸张的过程里,地方社会中的绅士在这个过程的积久之后已经达到的恣纵程度。这些人在一个水系密集的区域间用筑坝的办法收获利益,但由此改变了上游江水的流向,则同时又是在给周边造成“溃冒冲突”之害 (36) 。他们各自都有功名,因此其逐利的行径自始即借助于绅权。然而这种借助于绅权的行径又自始便以其反大众而最终不能不成为反地方。他们损害了地方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他们在地方社会里丧失了合法性,而后是无法无天的事成为不能持久的事。疆吏之所以能够“调派炮船营勇”来对付这些绅衿,是因为他们失掉了与地方社会相连的那种合法性之后,疆吏可以轻易地剥夺掉他们曾经拥有的绅权,遂使他们在官家的法度里成了无所依傍而可以单个惩处的匪类。在这两个例子里,苏南绅衿的“婪诈”和湖北绅衿的筑坝堵河“把持勒索”,都说明绅权的伸张,同时又在使依附于绅权的个体绅士获得了可以伸手攫取的凭藉。这是一种编户齐民所没有的东西,又是一种与编户齐民之利与害相缠结的东西。绅与民之间的这种剥离不开的关系比官与民更切入,所以身在这种关系之中,绅士的逐利和贪婪便很容易在绅权所在的地方成为民间的“扰累”。时当绅权一路伸张之日,这一类“扰累”曾是尘世间的寻常故事。因此,苏南和湖北之外,与之相类似的,还有私人记述中的“甘省五泉,水烟消(销)路最广,省城设有公局,抽收公用,皆地方刁生劣监侵渔” (37) ,以及被牵入了奏折和诏书的“广东在籍主事吕元勋,身列搢绅,胆敢庇匪在家,开设花会总厂,诱赌渔利,实属不知自爱” (38) 等等众生相。这些人物和事实以其自身的产生与消长,说明了“刁绅恶衿”与“刁生劣监”的逐利和贪婪大半都是个体地实现和个别地实现的,并因之而各有各的面目。他们虽然以绅权为凭借并引出种种民怨与骚动,却不能算是有意颉颃地方官的权力和伸入地方官的公务。因此当他们太过出界的时候便会很容易地为官家所制。
然而与这一类个体在官家权力制约下的起落消长相比,作为内战之后晚清中国的一种显著的社会变化,是伸张的绅权同时又以其整体的存在和整体的躁动在官府之外造成了另外一种重心和力量。随后是官绅两者共处于同一个地方社会有限的地域空间之中,这个原本有限的空间遂不能不因之而变得局促。所以,久蛰而起的绅权在放开手脚的时候,便常常要伸到本属官府的范围里去。而由此形成的彼此交错则一定会颉颃地方官的权力并侵入地方官的公务。光绪十六年(1890)的一道上谕说:“各省在籍官绅,理宜敦品励行,为乡里矜式,乃近来绅士往往不安本分,动辄干预地方公事,甚至藉端挟制官长,以遂其假公济私之计” (39) ,正是不能容忍绅权因太过伸张而大幅度越轨。而以“各省在籍官绅”为对象总括而通论之,其意中所应对的,正是由绅权的整体的存在和整体的躁动所表现出来的共性和惯性。与苏南、湖北、甘肃、广东的那些绅士但作“婪诈”、“渔利”而不问公门里的是非相比,“干预”和“挟制”都是以绅权为主动一方和进取一方所造成的官与绅之间的紧张。而上谕通天下而论之,又说明了这种紧张在当日的地方社会里正在成为持久的现象和漫延的现象。当地方官在困境里扶植绅权之日,为的是找来这些功名得自朝廷而根脉系于地方的人作帮手。他们多半不会想到,作为一个社会群类,这些人因功名得自朝廷而自异于编户齐民,又因根脉系于地方而自异于受命朝廷的官府,他们原本自成一套路数而既不同于民,也不同于官,所以他们一旦有足够的臂力在地方图谋越界伸展,便很容易变为地方官的立异者和对手。同治间四川酆都知县因“于江水进城”之际“并未救护灾黎,辄先登舟出避”,经总督奏劾而“革职,永不叙用”。至光绪初年川督已经两度换人,而“该革员”还在“遣抱以被参情节均系邑绅徐昌绪挟嫌呈控,并串通总督衙门幕友徐巽斋舞文陷害等词”赴都察院“呈诉”。革掉了官职的一方事隔多年犹在哓哓抱控,是心中的一腔委屈咽不下去,而一经抱控“呈诉”,则事情的曲直亦因之而变得非常迷离,其时的朝旨称之为“绅幕交通” (40) 。在这些涉事的人物里,被劾的知县显见得不能算是一个全无可议的循吏。然而同他作对的“邑绅”用“绅幕交通”为手段,行事也在阴诡而不循常道一路,其间的“挟嫌”无疑不是一种能够放到光天化日之下的东西。朝廷眼中的绅权常常被归为“以遂其假公济私之计”,所指大约正是这一类情状。因此,酆都的官绅角力最终以“邑绅”去掉知县为结果,不会是一种单凭是非和道理分出来的胜负。知县虽然因劾落职,而这个过程里绅士的“呈控”能够变成疆吏的弹章,是“邑绅”以“灾黎”为题目,则绅与官之间的一己之恩怨已化作地方社会里的众生与玩视民瘼的地方官之间的恩怨。而后是其个人“舞文陷害”的背后和深处已直立着咸同两朝正在累积的绅权,以及这种起于地方和代表地方的绅权对于疆吏管地方的制约。一个地方的绅士可以自如地“绅幕交通”和“舞文陷害”,本身便反照了这个地方的绅界所既有的声势和气焰,而且绅界以民瘼民生讨伐州县官,其下手之处既合乎儒学的道理,又切中清代的官常,因此知县虽是职官,但手里没有对等的题目作抵挡,遂不能不成了这场争斗里的出局者。比之顺治末年吴中“哭庙案”里那些同知县过不去的“诸生”最终因“县令虽微,亦系命官”被杀头,这段历史里的官绅关系显然已经变得非常不同了。当绅权伸张之日,绅权与地方官相颉颃常常公私 ,并因之而常常各利其利。但作为一种地方社会里的力量,绅权的伸张应当不是只肯做和只会做“挟嫌呈控”一类事。成书于光绪年间的《鹂砭轩质言》曾以纪实的笔法写“同年友顾兰陔比部”事。其中的一则,说的是顾君“为诸生时”通州有胥吏孙成侮读书人,“顾大怒,邀同学人三五告之牧”,并由此为起端而导致了官与绅之间的公开对峙:
时署是篆者为满洲依勒通阿,正与吾乡徐清惠公对席饮,辞不见。顾以为庇成,坚请依,坐堂皇,对阍者辞甚厉。依惧,丐徐为调停。徐令仆挽顾出,顾愈怒,诃之曰:“尔主为郡里望,今士子为胥吏辱,不平极矣,尔主不扶公,乃反阻扶公者乎?”众轰然和,声振一堂。依见事不能已,惴惴出。顾挟之登坐,厉声曰:“孙成倚官势,侮正人,当系之来。”依唯唯,如木偶,手摽票,笔几堕。
而后是侮辱士子的胥吏被杖和被革 (41) 。发生在通州的这一场官绅颉颃,缙绅一方是在为读书人讨公道,与酆都那样的“绅幕交通”和“舞文陷害”相比,其间的是非善恶已是判然不同。然而自国家法度看去,这种事起于胥吏而致诸生“大怒”,又因诸生大怒而纠众起衅,咄咄围逼地方官的场面显然要归在“动辄干预地方公事”和“藉端挟制官长”之类的“不安本分”里。这个过程一哄即起,三五成群,无须先作筹划而自能径情直遂,适见得这一类事在通州并非绝无仅有,并因之而不足以惊世骇俗。而其间的“辞甚厉”、“厉声曰”和“众轰然和,声振一堂”起落于州官的衙门之中,无疑都是在咆哮公堂。作为对照,是通州的州牧由“辞不见”而“惴惴出”,由“惴惴出”而唯唯否否,显见得是在既惊且惧里一步步朝后退而越来越中气不足。以此比彼,是诸生太多高亢而州官太过猥琐。像这样两者都显得太过的事当然不能当作通例,用来申论天下官与绅之间的普遍性。但由此提供的因果和情节却比酆都的故事更清晰而且完整,使人可以具体地看到一种以绅制官的历史场景。在绅权伸张的历史过程里,县官和州官与地方社会的空间距离最近,因此在多数时间里和多数事端中,他们同缙绅的冲撞和纠葛也最多。然而当缙绅“干预”的“地方公事”因其牵动太广在范围上越出了州县的界域之后,则冲撞和纠葛也会随之而走,使巍巍然赫赫然的疆吏同样要被扯进这种官绅之间的抵牾角斗里。光绪三年(1877)陕西旱灾,言路方在议“妥筹捐赈”以纾民困,都察院已奏告“陕西绅士联名呈诉该省荒旱,抚藩厌闻灾歉等情”,将陕西的大吏悉数告到了皇帝面前。当日一报“灾歉”便不能不减赋,因此而少掉的则是地方岁收,所以大吏多“厌闻灾歉”。但这种“厌闻灾歉”一旦被“呈诉”移到了庙堂之中,已是迹近厉政虐民,以清代的官箴相衡量,不能算是小罪。加上“呈诉”之外还有言官引此发议以作深文周纳的追劾,遂使彼时巡抚陕西的谭钟麟被弄得恼怒异常而且狼狈异常 (42) 。而总论始末,则不能不算是疆吏为绅士所困。与之相类,后来还有“吉林将军长顺与绅士台湾藩司于荫霖相互参揭”而惊动一时的事。虽然其间的曲折是意气多而事实少,但由于交争的两造官大绅也大,最后朝廷只能派吏部和工部的两个侍郎作钦使,去为这种大官和大绅的交争做个了断 (43) 。“陕西绅士”的“联名呈诉”导致上谕儆饬巡抚;吉林官绅的“相互参揭”召来了钦差大臣。两者都说明,最初被地方官扶植起来的绅权节节廓展,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常常惊动朝廷,并因之而成了朝廷不得不认真对待的东西了。
原本立足于地方社会的绅士借助于“呈诉”而进入了廷议。但在内战之后的中国,把绅士与京城连接起来的其实不仅只有“呈诉”,比“呈诉”更有持久性从而更有影响力的还有籍隶本地的京官。张之洞总督两广之日,曾指述顺德“庠生何祖康”兄弟在乡里“横恣”,声势都来自一个做京官的叔父。以至“赴臬司控辨,并不遵例遣抱具呈,公然以何太史(带)〔第〕函封投,并夹入伊胞叔何崇光新升给事中红报单一纸”,显然是气焰太盛。与此同样“横恣”并相互呼应的,则是远在京城而“身列谏垣”的何崇光“掩匿己私,饰词妄渎”,以其一面之词在庙堂里“条陈本省事件”而曲为之说 (44) 。臬司管一省刑名,是地方上的大衙门。而“遣抱具呈”则是二百五十多年来朝廷勒石学宫,以“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为生员立定的规矩。彼时绅权虽张而规矩犹在,所以酆都被革的知县喊冤枉,仍然要用“遣抱”的办法呈诉。以此相比较,则“庠生何祖康”由顺德到省城,又径直“赴臬司”,已是一路如入无人之境。而当朝旨引何崇光的“条陈”向地方作追问的时候,这种“饰词妄渎”便成了移到疆吏头上的压力。然则绅权而与京官相属连,对于地方官来说便成了尤其可畏的东西。在顺德何家的例子里,京官与乡绅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家族联系。而同时的东莞“绅士创立明伦堂名目,筑围收租”,经营沙田,则是“假一县学校之名目,以挟制官长”,范围又比何家大了许多。当“明伦堂”里的绅士们与地方官各持一端互相扞格之日,曾有“该绅抵县,语言切实,竟敢昌言于众”,说是“绅等必入京设法属人”,将涉入扞格的知县“参劾”,以“藉图报复”。其要义正在于借“言官把持地方政务” (45) 。这些“绅等”的威胁之辞讲得熟门熟路,说明了其时在空间上隔开的京官和乡绅已很容易被牵到一路里来。与之相对应,便是京官论说本省本地的话头也会越来越多,以至于光绪中期曾有上谕专门要就此申论,以规诫京官在这一方面表现出来的太过热心:
至在京官员,遇有本籍事件实系有关利弊者,原准据实陈奏。惟往往有逞意立言,迨经饬查,或窒碍难行,或全无影响,殊非朝廷实事求是之意。官员妄行条奏,例有处分,至本省事件,耳目甚近,尤应核实,何得以无据之词率行哓渎?嗣后京官如有条陈本省事件失察者,应如何严定处分,着吏部妥议具奏。 (46)
京官与“本省”相距千里万里,虽然上谕说的是“耳目甚近”,实际上身在远处,“耳目”多半只能来自同属士人群类的本地缙绅。因此,“在京官员”立于庙堂之中作“陈奏”和“立言”,常常是在为地方社会中的绅界传声。而人君眼中的“逞意立言”和“率行哓渎”,又说明京官的太过热心往往同京官的太多偏锋相表里,所以热心和偏锋都不为帝王所喜欢。然而这种京官为地方传声的过程,又在使绅界的意志和主张越出地方而能够自下朝上地升到高处。就这个意义而言,由此显示的是一种更富深度的绅权伸张。所以这个过程虽然引发过帝王的愠怒,但由后来的历史作比照,是帝王的愠怒并没有中止这个与绅权的伸张连在一起的过程。而以传统中国的政治法则和权力构造为尺度,则相比于绅权在地方社会里的自我廓展,京官与绅衿的相互呼应要算是一种别样的声势。这个过程里的典型,是光绪初年余杭杨乃武与葛毕氏一案屡次京控,历时两年,以其情节曲折而最终掀天揭地。情节曲折和掀天揭地都醒人眼目地折射了这种别样声势。一则记载说:“县令逮杨及毕氏至”,诬以合谋杀毕氏夫,并“胁以严刑,五毒备施”,致不胜捶楚,“皆引服”。而“浙之士大夫则起而大愤”,谓“县令疾其把持公事,藉事锄之耳。乃合词控诸都察院” (47) 。这里所说的“浙之士大夫”显见得都是浙江的绅士,而“大愤”则是形容其集体的亢激,但由“县令疾其把持公事”作推度,则同样显见得身为举人的杨乃武平日惯于好事而喜欢持绅权与官府为难,不能算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另一则记载说狱既成,“其(杨乃武)同年友”春试入都,群“谒乡人刑部侍郎夏子松少寇同善,诉乃武冤” (48) 。于是夏同善“密闻于上” (49) ,遂使发生在浙江的狱事传到了帝王的身边。还有一则记载说:“当是时,浙人官京师者,无不知杨生冤。又案悬两载有余,同乡书函往复,及京官乡试之自浙来者,互相察核”而且互相影响。因此,同一个时间里的京控,复审,再京控,再复审,其间始终伴随着“浙人大哗” (50) 。这些叙述说的都是浙江的京官和本籍的绅士因杨乃武一案而往还交通的情状。而“浙人大哗”,其愤怒所指的都是浙省的地方官。因此“大哗”之中,伸张公道的意识与守护地方利权的意识是交融在一起的。这个过程在官绅的呼应中形成了庙堂里的舆论,而后是浙江的案子在朝旨的干预下移到刑部,并经“提案求证,逐类详鞫”而一朝翻了过来。这种翻局的直接结果,是朝廷向浙江官场追究“枉坐重罪”和“玩视人命”的责任,随之而来的便是被追究的一方纷纷跌倒:原审的余杭知县革职并“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而且“不准收赎”;两年间先后涉入了这个案子的杭州知府、宁波知府、嘉兴知县,以及两个当差的候补知县全被革职而一网打尽;一同被革职的,还有浙江巡抚杨昌濬、奉旨“审办”的侍郎胡瑞澜 (51) ,他们因为官阶太高,当日尤为天下注目。若以“浙之士大夫则起而大愤”对照发生在浙江官场里的这种从上到下的连串跌仆,显然是杨乃武一案的悲欢起落始终与浙江的绅权相感应而且相牵结,当浙江的绅权借助于京官而延伸到北京之后,遂成了一种连巡抚也挡不住的东西了。因此,当日以朝旨惩办地方官为快,而由朝旨惩办地方官显示出来的,实无异是绅权打倒了官府。若同广东的顺德与东莞相比较,起自浙江的这一段历史无疑更正面地显示了绅权能够为官府纠错的事实;从而更正面地显示了绅权的意志中所包含和表达的公共意识与公共意见。浙江的实例与广东、陕西、直隶、四川、甘肃、湖北以及江苏的各成一端,而由此汇为一体以共造当日绅界的社会变迁,便构成了内战之后的绅权在其伸张过程中的多面、多端和多义。多面、多端和多义都说明了这种权力的复杂和这个过程的复杂,其间的是非良莠皆不可一言以蔽之。但大体而论,历经二百年久抑之后,晚清廓展的绅权已在越来越明显地成为一种蓬蓬然茁长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并起伏翻腾于那个时候的四面八方,为衰世的中国增添了种种小的动荡和大的动荡。就其二百多年久抑之后重新伸张而言,绅权本是中国社会里非常古老的东西。然而时当中西交冲带来的历史剧变演为新旧嬗递之日,古老的绅权为时势所裹挟,又会卷入这个今时不同往昔的过程,与传统之外的种种物事相遇于清代后期的最后数十年岁月里,并因之而与时俱迁,在主动和被动的交杂之中改变了自己的古老。戊戌年间,一个士人在日记中说绅权曰:
凡各省、府、县,其地多绅士,则地方官不敢肆然为非,而民得少安。试观江、浙与滇、蜀,其官吏之仁暴,盖相悬焉。何也?吴、越公卿不绝于朝,而滇、蜀通显者盖罕,是故其民之望吴、越如天人,宜也。绅士之多寡,皆视举人进士之多寡,故中额宜增,亦所以潜扶民权,而为今日救弊之权法也。 (52)
把绅权与“潜扶民权”连结在一起,显然是由中西交冲而派生出来的观念的新陈代谢。随之是古已有之的绅权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新义。后数年预备立宪成为时潮,而后因预备立宪而倡地方自治,因地方自治而立谘议局;同时是各省绅界以主权为名义向外人争矿权,以地方为名义向朝廷争路权,并由此一路撼动天下。在这个过程里,羼入到绅权里去的新义已经愈来愈多。于是,在同光两朝因国家权力的下降而造成疆吏久居天下之重以后,此日的中国已是绅界骎骎乎后来居上,它们既在向疆吏争权,又在向朝廷争权。然而由历史说因果,则这种后来居上正是以内战中地方官扶植绅权为起点,并在数十年绅权累积地伸张中造成的。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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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三分册,第503—504页,中华书局2000年;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下,第434、448页,中华书局1959年。
(2) 《杶庐所闻录 故都闻见录》,第37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
(3) 转引自《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第436—437页;《南柳随笔 续笔》,第171页,中华书局1983年;《思益堂日札》,第76页,岳麓书社1985年。
(4) 转引自《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第439页。
(5) 转引自《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第447、451、449页。
(6) 转引自《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第437页。
(7)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八三,《礼部:学校:劝惩优劣》,顺治八年下。
(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七三,第3页。
(9) 《清通考》卷六九,《学校考七:直隶乡党之学》,顺治十七年下。
(10) 《儒林琐记 雨窗消意录》,第116页,岳麓书社1983年。
(11) 《眉庐丛话》,第27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
(12) 《儒林琐记 雨窗消意录》,第116页。
(13) 《漏网喁鱼集》,第93、140页,中华书局1959年。
(14) 《清人说荟》二编,《墨花吟馆感旧怀人诗》,第19页。
(15) 《胡林翼集》(二),第1012页,岳麓书社1999年。
(16) 《曾国藩全集·奏稿》(五),第2616—2617页。
(17) 《曾国藩全集·奏稿》(五),第4269—4270页。
(18)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十三,《湖广水师欠饷请广学额折》(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
(19) 《苌楚斋随笔 续笔 二笔 三笔 四笔 五笔》(下),第752页。
(20) 《清稗类钞》第二册,第539页。
(21) 转引自《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600页。
(22)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汇编》卷一,第40页。
(23) 《春在堂随笔》,第55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
(24) 《张文襄公年谱》,第13、18页。
(25) 《春在堂随笔》,第55页。
(26) 《听雨丛谈》,第237页,中华书局1984年。
(27) 《近代稗海》第十三辑,第6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28)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五十四,《举办团练叙奖片》(光绪十一年七月初八日)。
(29)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五,《南绅会办工抚片》(光绪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卷四十二,《表扬义赈人员片》(光绪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30)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四十一,《大清滹沱各工完竣折》(光绪七年六月初九日)。
(31) 《清末教案》第二册,第152页。
(32) 《洋务运动》(六),第274页。
(33) 《洋务运动》(七),第415—416、419、432页。
(34) 《洋务运动》(六),第424—426页。
(35) 《漏网喁鱼集》,第93页。
(36)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524页。
(37)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213页。
(38)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753页。
(39)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2720页。
(40)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622页。
(41) 《清说七种》,《鹂砭轩质言》,第54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
(42)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491、500页。
(43) 《春明梦录 客座偶谈》,《春明梦录》,第13页。
(44)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2212、2213、2215页。
(45)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2674页。
(46)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2721页。
(47) 《春冰室野乘》,第114页。
(48) 《清稗类钞》第三册,第1136页。
(49) 《余杭大狱记》,转引自《花随人圣庵摭忆》,第359页。
(50) 《花随人圣庵摭忆》,第359页。
(51) 《光绪政要》,转引自《花随人圣庵摭忆》,第380、382页。
(52) 《忘山庐日记》上册,第20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捐纳、保举与晚清的吏治失范
一
同治后期,福建巡抚王凯泰奏疏论“时事”,曾以“肃吏治”为要目而切言“近年捐纳、军功两途入官者众,闻部、寺等各署额外司员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衙门以内,司署为之拥挤,内城以外,租宅为之昂贵,实则皆补缺无期”。而在京城之外,“各省候补人员更较京中人倍蓰”,道员以及府、厅、州、县和佐杂,常以数十计、数百计、数千计,致“每逢衙参之日,官厅几不能容”。他用“近年”作时间界限分出过去和现在,以说明此时之官场与顺、康、雍、乾不一样,与嘉、道也不一样。清代二百多年以来皆以科举入仕为常轨,而“捐纳”和被他称作“军功”的保举只能算是异途。但时至此日,由异途所造成的仕路里的“人满为患”,已使京内京外的大衙门和小衙门同在填咽淤塞之中 (1) 。对于各立责分的官僚制度来说,这些数目太多的官僚以候补为存在状态,不能不成为一种源源不绝的挤压而使吏治、官常失其界度,从而不能不乱了行之既久的章法。
捐纳起于朝廷以卖官衔为办法“集赀”,用来济一时之急需。就清代二百多年的历史说渊源和沿革,则其事最先创行于康熙一朝平定三藩因“军饷浩繁”而“度支不继”的过程里 (2) 。当时朝廷行卖官筹款,意在事竣即止,并不打算就此立为制度,为仕路另开一途。然而农业经济之下,国赋之所得大体上是一个常数,而朝廷有意轻赋以安天下,则岁入与支出之间多半只能维持一种脆弱的平衡。清代以“永不加赋”为祖宗家法,是因为明代由重征而致河溃鱼烂,天命转移的事实留下了太过直接的教训。然而轻赋同时又限定了国计,于是一旦有兵事、河工、灾荒这一类不在常度之内而又不得不大笔用钱的事,一定会造成这种脆弱的平衡轻易地被打破,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库支绌和计臣束手。而后,在“永不加赋”的家法之外别开一途作罗掘,则这种已经创行的捐纳便成了常被援用的成例。所以雍正、乾隆、嘉庆三朝都曾蹱而效之,因事开捐,以济一时之急。然则卖官虽是秽政,其初意犹在国计匮乏而不敢加赋虐民。且因事开捐,是其意中亦知秽政不能没有限度。迨“道光辛丑、壬寅间海疆用兵,始大开捐例。”之后,“至咸丰初,粤匪继起,蔓延十五、六省,军饷浩繁,例遂久开不闭” (3) 。由因事开捐到“大开捐例”和“例遂久开不闭”,是原本被当作“暂行事例”的捐纳在兵事长久的压迫之下从有限度转化为没有限度了。在这个过程里,是道光朝一变,而咸丰朝大变。其间的不同,在于当捐纳仍在限度之中的时候,卖官和收钱都由朝廷一手主持和包揽,但一经失其限度,则各省都可以纷纷立捐局,藩司、粮台、军营都在用“空白部照”办理捐事。光绪三年(1877)山西“灾歉”,晋抚曾沿用咸同以来行之已久的成例,专折奏请部颁“虚衔实职空白实收执照二千张”,用来“资接济” (4) 。以光绪年间一个省的数目推度咸同年间南北之间的数目,则这种发端于乱世里的做法八方并起,无疑从一开始便在大量地产出朝廷的名器。由于大量产出名器,“虚衔”和“实职”都会跌价,随之而来的是捐例“久开不闭”,同时又与“捐例屡次减成” (5) 相伴于数十年之间,造成了名器多和名器贱。一则记载说咸丰六年(1856)江苏“报捐监生,京庄收兑者不过廿六、七元,后贱到廿二、三元”, (6) 以此对比雍正时代以“捐纳俊秀监生正项杂费需银将三百金” (7) 为常例,显见得“屡次减成”之后的功名已太过便宜而几乎不成模样。至同治三年(1864),阎敬铭总论“各省减成章程”并“合以筹饷例”,说是“折收”所得“居七成之一”者有之,“居十成之二”者有之,而“无过三成者”。是以当日“由俊秀捐纳知县,至指省分发不过千金” (8) 即可了事。他说的是捐纳实职,以折扣之后的数目作计算,则咸同之后官职之便宜和得官之容易皆从来所未有。开捐而行之以“减成”,本意在于多捐之后可多得入款以助饷事。但捐例既已久开,则用“减成”之法相召引便不能不实现于一减再减和减了又减之中,便宜与容易都因此而来。而与这种便宜和容易相因果的,是本在官场之外的各色人等纷纷取径于捐纳进入了官场之内,时论谓之“自军兴筹饷以来,流品之杂已极矣” (9) 。咸丰十年(1860)署福建布政使的一个士大夫身在流品已杂之中,曾记述过彼时闽省官场里的这种各有来路的各色人等:“候补道陈淮汉,乃广帮茶伙,其弟候补知府陈翀汉,在粤树旗械斗为首,地方查拿逃闽报捐候补;直隶州王于宗,乃省城布铺小伙,市肆无赖者莫不相识” (10) 。按当日的眼光衡量,其间没有一个人是体面的。由此形成的面目各异已是非常离奇,而其中粤省的逃犯能够借助于捐纳一变而为闽省的候补知府则尤属匪夷所思。但流品已杂之后还会有更加匪夷所思的事。光绪间时人叙述官场社会相,有一节说:“官之岁入,县令尤钜”,山阴人“蒋渊如涎其利久矣,而苦于捐资之钜也,乃与其友唐文卿、陈柏生、王平斋、吕少川谋之,醵资上捐,得最新花样最优班次之候选知县”,之后“彼此约定,蒋为令、唐为刑幕、陈为钱幕、王为钱漕、吕为门稿,以免利之外溢” (11) 。朝廷开捐卖官,已是把买卖之道引入了官场,这些人用“醵资”谋利,又彼此“约定”而“分利”,正是在买卖之道应之。比之咸丰朝的闽省人物,其持筹握算的精刻和精细,显然又更典型地反映了捐纳入仕中多数人的理路和心路。这两段文字说的都是地方官场,在“流品之杂”的背后是可以想见的人数之多。而另一段文字说“自癸丑粤逆踞金陵后,江浙人士皆虑故乡非乐土,适捐例减成,遂纷纷就京曹为避地计,且得藉印结费以自给”,则说的是兵火连天之日捐纳转化为逃难,使江浙两省原本要落入难民群里的人们一个一个地变作了都中的京官。据一个自署“桐溪达叟”的士人估计,像这样在内战中避地“捐京职”的人“两省殆不下千数百” (12) 。就京城官界的有限容量而言已是庞庞然一群,而存在于庞庞然一群里的也是品类不齐的各色人等。道光帝晚年与甘肃布政使对话,曾直言“我最不放心者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然后自问:“我既说捐班不好,何以又准开捐?”而终以“无奈经费无所出,部臣既经奏准,伊等请训时,何能叫他不去”为叹息 (13) 。他并不喜欢捐班,在他之前,康熙帝已在诏书中直言“捐纳之人,岂尽殷实,大约称贷者多,不朘削百姓,则逋负何由而偿”?显见得也不喜欢捐班 (14) ;在他之后,光绪帝亲眼见到过旗人纳赀得官而不甚识字者,为之极怒,由此所宣泄的,同样是不喜欢捐班 (15) ,然而从康熙到光绪的二个世纪又数十年岁月里,这种不为帝王喜欢的捐班却始终在一茬一茬地不断长出于官场之中,并在19世纪中期之后数目愈来愈多。据后来的一种推算,经咸同而至光绪,拥有“虚衔”和“实职”的中国人里有66%是用捐纳的办法得来的 (16) 。与这种比例相对应的,则是数十年里以朝廷之名行于天下的“筹饷事例”、“台防经费事例”、“海防事例”、“郑工事例”、“新海防事例”、“江南筹办防务事例”、“江宁筹饷事例”、“秦晋实官捐”、“顺直善后实官捐” (17) 等等为捐纳昭示理由和原因的名目。与前代相比,这些名目折射了后来数十年里更多的内忧外患交相困逼。于是前代的一时用费之缺遂已成了后来的时时用费之缺。随之是“捐输减成漫无限制,劝捐者惟务以减价为招徕,报捐者遂相率以一官为贸易” (18) ,捐例更多,捐班也更多。在清代的制度里,科举考试归礼部掌管,职官铨选归吏部掌管,于是而有仕途之章程和常序。然而开捐因“经费无所出”而起,则主张大半出自于户部。而一旦开捐成为常例,便不能不是仕途法则随度支而转移。而后是度支已经支配了铨选之日,帝王的意愿也不能不成为一种受限制的东西。咸同间长期绵延的国内战争造成了捐例的“久开不闭”,同一个过程还促成了战争所到的地方,在军功的名义下因保举而得官的人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是另一种科举之外入仕的途径。后来以疆吏开府一方的刘长佑、曾国荃、李续宾、李续宜、杨岳斌、刘坤一、蒋益澧、刘蓉、杨昌濬、张树声,以及官居兵部尚书的彭玉麟等等分别起自优贡、拔贡、廪生、附生、文童、行伍,都是在内战中由军功而累积地致身通显的。在绿营一溃再溃而东南遍地兵燹之日,由百战艰难而得军功和由军功而得保举,都是从战争过程中产生,并因之而从战争过程中取得合理性的。然而十多年之间,从东南的太平天国到华北捻军,再到西北的回民起事,漫长的内战在不断打仗的过程里不断地造出军功,而后又在不断的保举里转化为大大小小的官职和官阶,由此形成的则是一种官界在数量上的膨胀。同治二年(1864)岁末翁同龢曾在日记中说:“曾国藩以肃清皖北保举各员文武千人,为自来所未睹。” (19) 他所说的“自来所未睹”,是在极言当日因军功而得保举的人数之多。然而在军中的那个世界里,规模犹不止乎此。与他这里引为异常的“约千人”相比,上一年曾国藩作《官军迭复江岸各城隘出力员弁六案请奖折》,一口气保举的“各员文武”已近三千人 (20) ,显见得是人数更多。因此翁同龢以“自来所未睹”为惊诧,只能算是都中人远看军营眼界太小的结果。从咸丰初年以来,领兵的曾国藩已经屡次“请奖”。而曾国藩之外,群帅各自领兵打仗,同样在各自制造军功,并同样在各自交章“请奖”和屡次“请奖”。保举可以使白丁成职官,使小官成大官。因此从这些奏章里放出来的“各员文武”便会一路汇积,成为越来越多的翎顶补服。一个经历过道咸同光四朝的士人说:“湘淮军兴,削平发、捻、回诸大乱,各路军功所题记名提督,部册所载近八千人,总兵则近二万人,副将以下汗牛充栋矣”。 (21) 提督一品,总兵二品,都是红顶大员,合两者总计已是成千上万。以当日水陆提督共二十三员和水陆总兵共八十三员的实际缺分相比,显然是多得漫无边际。且提督之中的五缺还是专属巡抚兼任而不在将官范围之内的东西。若除去这一部分,则两头之间的悬殊更甚。这段话说的是武职,在武职之外,得了保举的文员则沿着“遇缺即选”、“尽先补用” (22) 等等名目一群一群地流向地方官场,而后是“得保之员”已“遍于各省” (23) 。在这个过程里,与保举之多连在一起的常常会是保举之名实相歧。同治三年(1864)陕西按察使奉旨会筹甘肃军务,曾直言陕甘总督熙麟“保举打仗之员甚多,而接仗之地人皆不知” (24) 。他用皮里阳秋的笔法说出了彼时奏报中所铺叙的接仗和军功之可疑。而在“保案层迭”之日,像这样不可求证的事显然不止甘肃一个地方才会有。后来的日子里言路论保举,则很容易追问“夫从军以摧锋敢死为上,而叙劳乃属文员” (25) 。这种追问所指责的,是“叙劳”里常常容易见到的不真不实的徇情和营私。徇情营私与不可求证的军功羼杂于保案之中,因此内战促成了保举的层出不穷,而与之一路相随的却始终是时论以“军兴以来保举渐滥” (26) 为长久不息的訾议。“军兴以来保举渐滥”说明这个过程是由内战开始的。由国家铨叙的章法立论,保举因事而起,事停即止,本非官场世界里的常态。但在19世纪后期的中国,一面是内战过去很久之后军功仍然在成为保举的题目 (27) ,一面是军功之外,河工、赈灾、洋务等等此起彼伏,源源不断地以叙劳为题目保举官职和官阶。之后是晚清数十年之间保案的五花八门和没完没了,其间往往更易操弄从而更加不真不实。光绪二十年(1894)御史张仲炘说:
臣闻山东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推原其故,由于吏部曾定以每决口门一处准得保异常寻常者六员,以为虽甚盛涨,至多不过十余处耳。孰意所报缺口之多寡,概以所保之人数为衡,如拟保六百人则称决口一百处。甫决之时,并无呈报,既筑之后,更无考查,甚或一二十里内竟至百处有余。臣不知此六七百人何所托足,其冒滥可知矣。 (28)
河工保的是劳绩,御史举“五六百人”为辞,则是说其中大半都不会有劳绩。同一类话题在当日的言路里一再被提出来引为究诘,正写照了这个由内战开始的过程一路留下的乱象。比之户部助成捐纳,保举则大半出自管地方的疆吏。而保举之多和保举之滥,最终都会化为仕路里数目不断增长的人群。
二
捐纳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保举也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比之科举制度下求功名的九转成丹之难,则径由捐纳、保举得官无疑要快捷得多。但清代国家官制中的缺分则始终是一个既定的数目和有限的数目,这个数目没有办法随世路的变迁而上下浮动,因此这种快捷孵出和大量孵出的做官人从一开始便成了官场容纳不了的人。张之洞抚晋之日曾说:山西地瘠官贫,“候补向无多员。同治年间,道府州县,尚不足百人,同通佐杂,不足二百人,似较之东南各大省为少,然已无差可委”。至光绪前期,则分发而来的做官人已一时“骤增”,以今时比往昔,“盖多于旧日者,十之七矣”。由此形成的是一种没有办法消化的局面:“计晋省同通共八缺,候补者四十二员,佐杂共一百六十六缺,候补者四百一十二员;河东盐务共九缺,候补者八十七员”。在“员”和“缺”之间的差额里,都是阗塞于官场的多余人口,而“每月缴照到省者,尚复杂遝而来”,他们还在不停地为山西官场增加多余的人。张之洞深深地苦于无处置放这些“闲冗之官” (29) ,而在山西之外,被他称作“东南各大省”的沿海地方和沿江地方曾是久战之地,又是洋务重心所在,因此保举、劳绩行之更早而且时间更长,这种在“员”和“缺”之间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做官人也因此还会更多。直到宣统年间,江宁还有“候补道三百余员,府、直隶州三百余员,州、县一千四百员,其他佐贰杂职约二千余员”,而“宁、苏两属仅辖道缺七、府缺八、直隶州三、厅三、县六十七,若专以江宁而论,合道、府、州、县计之,不满五十缺也” (30) 。显见得同提督、总兵一类武职一样,这一头与那一头之比极其悬殊。因此当日说时务的公议和私议里,便屡见“官吏愈多,得缺愈难” (31) 的实录和“补署无期”、“皆苦淹滞” (32) 的感叹。由此形成的是一种身在官场而不能做官的困境。一则记载说其间由捐班分发到省的地方官,至“有数十年,十数年未得一差委,未得一署事者” (33) ;另一则记载说:“近日各部候补司官,多者数百,少亦不下百数十员,加以保举捐输,插补插选,以致正途到部者,求补一缺动需一二十年” (34) 。前者说的是地方,后者说的是京城。然则由咸同到光绪的数十年之中,先是保举和捐班长久地候补,后是由科目进身的正途中人为候补所堵,也不得不跟着成了仕路中的候补者。而以“十数年”、“数十年”、“动需一二十年”为常态计量时间,则其等候之漫长便不会不与人心之麻木和人性之失常相表里。两者都会使官之为官的旨义异化。半个世纪里,这种猬集拥挤和铨选壅塞以其日积月累的长久性与普遍性同每个做官人相关联,并因此而构成了19世纪后期晚清官界不同于前代的生存状态。与之相因果的,则是“国家事事从权”, (35) “从权”便是将就,随之是种种老规矩都失掉了约束力而罩不住彼时的官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