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员”太多而“缺”太少,督管地方的疆吏遂不能不长在“一差而数十人争之,一缺而数百人俟之”的阗咽之中而无可疏泄,后而是以太少对太多,“势不得不分班委署” (36) 当时人说:“其初漫无章程,先至省者,不得署缺委差;后至者或反得之,人颇不服。于是定轮委之法委署委差,于先后班次轮去” (37) 。于是,在朝廷本有的章法之外,“轮委”又别立了一种通行于南北各地的章法。其间用作专门词汇的“委署”,本义应是一时暂代,而移用这种办法疏通壅塞,则是原本应当由一个人做的官在时间上切成一段一段之后分给几个人来做。而由此导致的“一省之中,州县署事者竟十居其六七” (38) ,正说明“轮委之法”通行之后,中国的地方官大半做的都是代理官。但朝廷的铨法是以实缺为常态的,地方官大半成为代理官,常常是疆吏有意调度实缺官,为众多的官场候补者让出路来的结果。候补官既已分发到省,则以手版听鼓为常课。因此疆吏便成了与满坑满谷的候补官相距最近的人。而熟视久之,满坑满谷都会成为压力,是以疆吏调度于实缺官和候补官之间,未必没有心中的迫不得已。咸同之交,闽浙总督庆瑞已在一手摆布福建省里的朝廷命官,“简放知府,部送知县,多不令其到任”,腾出来的空间便被用作“调剂署员” (39) 。但用这种办法另开一路,又使疆吏获得一种铨法所没有的好恶由心和上下其手的自由。自旁观看去,则调度者和被调度者之间,便常常会见到任人唯亲。此后十多年彭玉麟论天下吏治,尤以“各省风气,往往因候补人员拥挤,轮署州县,而实缺转少”为大病 (40) ,说的便是这一类实缺被化为轮署的事正在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不能入眼。这种实缺被化为轮署的做法,是地方以自己立的规矩破坏了朝廷行之既久的规矩,因此彭玉麟不喜欢,朝廷也不喜欢。光绪十二年(1886)有一道上谕专门以此为题目说,“各省实缺人员,到省后例应饬赴本任,乃近来各该督抚,往往将特旨简放及由部选补各员奏请留省,或令暂署别缺,并不饬赴本任”,然后追问这些总督和巡抚,“何得因调剂本省人员,致特旨简放及部选之人转不得及时自效”?并以“殊属非是”和“殊非所以遵朝命”为切责之辞 (41) 。疆吏苦的是仕路中的太过拥挤,朝廷要的是官场里的等序和秩序。然而时当候补的做官人已经太多而且仍在增多之日,朝旨虽然高高在上,而其间的那番道理一经移入“各该督抚”治吏的范围之内,却很容易在拥挤和壅塞中成了被淹没掉的东西。在那个时候的地方政务中,是“军兴以来,率多通融,例案概置不问” (42) ,这一套不循成法的路数行之既久之后已经改变了很多东西,在远离北京的地方,它们比诏书中的道理更强韧。因此,后来的岁月里,“轮署”依然是候补的出路。与之相对称的,是“天子许为即用”而为“大吏故靳之”的“殊非所以遵朝命”,依然长在南北官场之间,成为人人熟见的惯态。 (43) 然而当“轮署”日多而实缺日少成为一种普遍的景象之后,随之而来,并与之因果相连的,则是晚清吏治普遍的淆乱和无序与持续的淆乱和无序。由于州县官最多,所以“轮署”底下州县之吏治的淆乱和无序也最显目。
清代官制,“州县向有六年俸满之例”,而“分班委署,往往以一年更换为期” (44) 。在这种任期的大幅度缩短里,一个个候补官因“轮署”而来,又因“更换”而去,来去匆匆之间,这些人治理过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在由此引起的变化里,最显著因之最易见的,是被称作“亲民之官” (45) 的知州和知县在构成上的前后不同,其中的人物从科举制度下的甲科和乙科越来越多地换成了捐纳和保举一路。据后来的历史学家估算,19世纪60年代之后“通过捐官途径的四品到七品的地方官”已“多于通过科举的正常途径得官的人数” (46) 。光绪年间的一个士人追想咸丰朝因整肃科场舞弊而兴大狱的往事,然后对照此日官僚群里科举之外的五花八门,曾感慨系之说:出仕一途,“并不区区甲乙科矣” (47) ,作为一个出自甲乙科的读书人,其笔下所表达的正是一种深深的叹息。这种观察和感慨虽出自个人,而记录的则是这个时候的科目因异途挤压而走入式微的事实。因此,科举制度虽然在二十世纪初期被一朝停废,但追溯历史,则此前的数十年之间,显然是其旧日声光已经在逐渐剥落之中了。科举入仕和捐纳、保举入仕,从而正途入仕和异途入仕,曾被用来为官界分等。出身同文馆的张德彝后来虽累迁已为出使大臣,而自谓“不学无术,未入正途,愧与正途为伍”,一生始终中气不足。但就数十年里的官场社会相而言,则正途和异途两者既同在候补中,又同在“轮署”中,其间的界限其实越到后来已越益模糊。而在这种科目和捐纳、保举此消彼长的过程里,众多的捐纳、保举由候补而“轮署”和后来的“甲乙科”由候补而“轮署”,总是在长久的等待之后才能到官的。然而长久的等待要靠长久的开销来维持。大约而言之:“候补道府寓所合房租、爨食、仆徒、舆马等费,每月须一百三四十金,州县则须百金,佐贰亦须数十金,应酬之多寡在外” (48) 。候补没有俸禄,而每天的衣食住行则都在耗费银子。因此,在等待“委署”的日子里,候补官大半都要举债以维持开销。由此还会派生出债权对于债务的种种超越了经济关系的牵系和束制:
于是有称官债者,谓之赌子,言以此为赌也。赌子探知其名次在前,三五年可署事,然后放之。非是则不放。其在富翁,则放银三四五六百两,议署事时为账房师爷。息银二分,或二分零,俸银二百两、百六十两、百二十两不等。账房出息,或平分,或三七分,或全归师爷。彼时急于得银,惟命是听。预先立一关书,所议一一载明,交赌子为凭。其在仆人,则名目甚多,有放银三四百两,议为稿案门上,管一县狱讼者;议为钱漕门上,管一县征税者。其次放银一二百两,议为签押门上,管一县案卷者;议为办差门上,管一县杂役者,亦书议字,别立借票。 (49)
可见得大半都要举债的候补官大半都是没有自由的。当这些人历经久苦淹滞之后一旦临民为地方官,他们在淹滞岁月里“一切日用应酬所费积累日深”的债务便会一路跟着,被带到了地方。随后是“虽自好者亦不免以屡空之后取偿于民,而不肖者不待问矣”。“屡空”之下人穷志短,已难以用道德定力分人品之高低了。而“轮署”之期以年为度,与候补时日的漫漫无期相比显然是太过短促,所以在这段有限的时间中,除了以前的“屡空”要“取偿”之外,还有“以后之日用”要“取资” (50) 。这些都注定了由候补而“委署”的州县官虽是“俨然为数万生灵托命之官”,而其目光所注,则常常会“只计及州县之有钱粮,未必计及地方之有百姓”。之后是“以催科为能事,以抚字为迂图” (51) 。依中国的政治传统而论,州县官本应与百姓离得最近,并因之而为天下太平之所托。但在铨法既乱之后,晚清的州县官既以“轮署”为常态,又以“取偿”为算计,则很容易变成精神上与百姓离得最远的做官人。在这种为生计作盘算的筹划里,“取偿”和“取资”所着意的犹是家口之衣食,比这种筹生计的用心更加没有限度的,从而更加可怕的,是其间的“一旦握篆,遂以为商之法为官” (52) 。这种“为商之法为官”虽然合官与商为一体,其实已既不能算是商,又不能算是官了。因此,其用来放手逐利的并不是商道,而是劫法。光绪二十年(1894),言路弹劾捐班出身而委署栖霞知县的陈洵“不理民事,专以苛敛为能”。其中的一段说他“近复设法严逼税契以网罗财利”,至勒迫地保而“按社苛派”到户。“向例由藩司颁发契报,每张交银一钱,该知县加至四钱,复从其契内地价,每两再索四分以饱私囊。”与这种强制的敛剥公行相对应的,是其手段的霸蛮和酷烈,以至于当地百姓中的“未税者每日敲捕追呼,锁禁累累” (53) 。在这个例子里,栖霞的知县以其放手“网罗财利”的肆无忌惮,富有代表性地说明了捐班中人出钱买来权力,着眼点正是这种权力可以直接地用来收获数目更大的财利。在栖霞之外,当日更普遍从而更多见的还有取径捐纳出任州县的地方官“钱粮所入,略一侵吞,已逾原捐之数” (54) 的那种伸手攫取。与“税契”之剥民相比,“钱粮”已直接侵蚀到国赋了。当时人总论这种官场里的贸易法则,说是以捐官“所纳之数”为比,则“得缺后”有“十倍、百倍之利”。然而就其来路而言,“十倍,百倍之利”不是取自民间便是取自公帑,从而不是病民便是病国。当日的庙堂议论深忧天下之吏治,说是“委署”之不同于实缺,盖在于“官员之署事,譬之住屋之租赁。自家住宅,稍有破坏,急急补治,责无旁贷故也。若借屋暂居,明知非我之屋,不特不加修葺,甚至任意糟蹋,拆屋作薪。久之辗转租赁,势必栋折榱崩而后已。今之委署人员,大率类是。”地方官的职分上以对朝廷,下以对百姓,因此“任意糟蹋”之下的“栋折榱崩”不能不既涉病民又涉病国。这些议论引入庙堂之中而且一讲再讲,三讲四讲,说明了“委署人员”之不易为善和不能为善已在共见和共识之中,而共见共识的深忧之所在,则无不归于“任意糟蹋”下的“官常愈坏”和“百姓之受祸愈酷” (55) 。比之贸易法则下的“十倍”之利和“百倍”之利,这种“坏”和“祸”相对应的范围显然又大了许多。时当长久候补而以“委署”为取偿之日,州县官由“六年俸满”变为大半以一年为期的“轮署”,则地方官“更换”的频繁和任期的短促给地方带来的,一定会是次数更多而且下手更急的“取偿”、“取资”和“苛敛”。与之相表里的,又一定会是病民和病国年复一年地延续于前一任官员和后一任官员的“更换”之中,使之成为晚清地方官场里的一种长久性和弥漫性。而原本立在老百姓和做官人眼前的种种吏治规范,则随着这个过程的节节伸展而脱节断裂,变得七零八落。而后是人心中的观念随之而变;官与民的关系随之而变;维持社会常态的风气亦随之而变。刘锡鸿说:“买官之赀本不足以开一店肆,于是编氓视官为不足贵,而官亦不敢自贵以临之,则国威难振矣。乡里庸劣子弟皆得滥邀位秩,即不复知齿德之足尊,顽者侮良,幼者陵长,则民风滋悖矣。农商工贾忽居仕宦之列,仆从交游饮食服御费必增多,食之者从,生之者寡,则民财日匮矣。候补人员太众,无以为生,百姓易于攀缘,讼狱之事辄可贿通以求胜,则民冤倍甚矣。”叙述的都是七零八落里的人心和世风的变迁。其中许多方面的影响既深且远,不仅摇动了尘世间的秩序,而且摇动了精神世界里的秩序。而与这个过程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是州县官的频繁“更换”和任期缩短,不能不使每个管地方的州县官始终只能是所管地方的过客和路人,时论常常比为“五日京兆” (56) 。而与地方官的来去匆匆相比,土生土长而又附着在行政权力上的胥吏则长久地盘结于地方衙门之中,并不会随职官之来去做移动。在既有的中国政治结构里,州县行吏治以刑名钱粮为大端,其间的繁剧苛细都使地方官不能不借助于胥吏。沿用既久之后,至道咸间已是“官不亲事,事不在官”,而后“催科问胥吏,刑狱问胥吏,盗贼问胥吏,今且仓监驿递皆问胥吏” (57) 。显见得在州县管地方的过程里,胥吏其实已经进入了吏治。但当胥吏进入吏治之中的时候,同时是胥吏在本性上又很容易成为一种吏治之害,并在实际上始终成为一种吏治之害。一个做过知县的士人说:“至若书差本皆无禄之人,亦有家室之累,其供奔走而甘鞭扑者,皆以利来。以家口待哺之身,处本无利禄之地,受不齿辱贱之刑,而甘之如荠者,固明明以弊为活矣” (58) 。这种“以弊为活”的生存方式,决定了地方衙门里的胥吏常常会与枉法、勒索、侵渔、贪赃连在一起,弄出种种丧心病狂 (59) ,“以弊为活”,在本义上便是以世相的黑暗为活和人性的黑暗为活。所以在诏书里,胥吏还被称作“蠹吏” (60) 。这些弊象都决定了不得不用胥吏的州县官又不能不全神贯注地督管胥吏。由此形成的是一种被列入《吏部则例》,并因之而被制度化了的定规和制约 (61) 。然而19世纪中叶以后,当州县官的任期短到犹如过客和路人,则这种制度化了的定规和制约在过客与过客的交替之间越来越疏阔脱略,不能不日趋跅弛,成为一种丧失了制约力的东西。游百川作御史之日,曾比百姓为赤子,而历数当日胥吏“视民如鱼肉”的“凌辱之、剥削之、逼勒之、颠倒拨弄之,率以钱之有无多寡为事之曲直是非”,并且统括而称之为“政之蠹,民之蟊贼也”。他以“外省胥吏之害”已“不可胜言”为忧患,而引“害政者吏也,而足以治吏者官也”入奏议,则推论源流,又尤其以“地方官”的“宽纵”为忧患 (62) 。但以彼时州县的“轮署”作反衬,显然是这段话所深信的“足以治吏者官也”正在变得全不可靠。在他所说的“宽纵”里,官之容忍吏和信用吏犹自出于官员见识缺失和德性缺失的个体意愿。但由“轮署”造成的地方官任期太短,并因任期太短而管不住胥吏,则更多的应是出自官员的心不能及和力有未逮。因此,在后来的岁月里,这些被称作“政之蠹”和“民之蟊贼也”的胥吏会越来越多地脱出制约,他们在迎来送往里不移不动,在职官的频繁流动里成了权力的稳定性之所在。而地方的吏治则越来越像是一种胥吏之治。若以论者所谓“自京畿以及各直省,有不营私之官,而鲜有不营私之吏” (63) 作判断,胥吏之治无疑更坏。
三
晚清的地方吏治在州县的“轮署”和“委署”之中变得无复旧日模样。然而以缺分之有定为限度,更多候补的做官人犹在“轮署”之外久俟而不可得。这些没有俸禄的职官既已分发到省,便成了疆吏所管和应管的人。于是从南到北,“各省候补人太多,浇裹无出,势须给以差使” (64) 。“差使”不同于缺分,就候补的本义是候缺来说,这是在别开路径。与缺分之有定相比,“差使”数目无定,是一种可以由疆吏自为兴作而直接支配和随意支配的东西。咸同两朝十多年的内战造成了疆吏管地方的集权之势和种种变动改作,这个过程催生出各色以“局”“所”立名而不在官制之内的机构,而后是缺分系于有定的官职,差使则系于这种自创自立而不在官制之内的机构里。因此,在州县的“轮署”和“委署”之外,还有“每局每卡多者辄数百人,少亦数十人”的奉札委当差。局卡里的“数百人”和“数十人”能够各奉札委,是其各有功名,从而都是候补官 (65) 。19世纪后期的中国,这一类因权力的变动而产生的机构一经在内战中出现,又会在后来的时势变迁里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则是附生于这些机构里的候补官也在不断增多。光绪十年(1884),户部曾列举说:
查各省散置各局,已报部者,于军需则有善后总局、善后分局、军需总局,报捐总局、筹防总局、防营支应总局、军装置办总局、制造药铅总局、收发军械火药局、防军支应局、查办销算局、军械转运局、练饷局、团防局、支发局、收放局、转运局、采运局、军械局、军火局、军装局、军器所、军需局等名目;于洋务则有洋务局、机器局、机器制造局、电报局、电线局、轮船支应局、轮船操练局等项名目;于地方则有清查藩司库局、营田局、招垦局、官荒局、交代局、清源局、发审局、候审所、清讼局、课吏局、保甲局、收养幼孩公局、善济堂、广仁堂、铁捐局、戒烟局、刊刻刷印书局、采访所、采访忠节局、采访忠义局等名目;其盐务则有各处盐局、运局、督销局;其厘卡除牙厘局外,则有百货厘金局、洋药厘捐局,暨两项各处分局更不胜枚举。其未经报部者尚不知凡几。
朝廷管不到这些机构,所以代表朝廷的户部称之为“各局林立,限制毫无”,而尤其不满于其间的“事应责成司道厅州县者,亦必另设一局,以为安置闲员地步” (66) 。户部以地方立局“安置闲员”为非,而其间的矛盾在于“闲员”由冗官而来,冗官由捐纳而来,捐纳由度支不给而来,溯其源头,闲员之多,本出自户部助成捐纳而来。因此,户部批评地方虽言之侃侃,而手里的道理其实只有半截。但用“安置”一词来表述正在这些机构里当差的众多候补官,则又真实地说明了那个时候的“差使”常常是不立规矩而大小由之的,从而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一则记载说由捐职而候补,“道员到省后,督抚以其官大本大,无论何人均有一差,每月薪水银百两,或五十两,由厘金项下支取。知府二三年中,亦必有差遣” (67) 。在这一类按捐官的资本分等类的场合里,“差遣”或“差使”大半成了别具样式的周济。当日的一个京官意不能平,则直白地称之为“赡养” (68) 。显见得借助于“各局林立”,大批本属游离的候补官才能够找到托身的地方,从而在清代官制原本有限的空间之外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存在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19世纪后期出现于地方行政系统里的种种新立的机构,与19世纪后期汇积于官场之中的成群候补官之间自始即共处于历史造成的连接之中,而在其内里,则这种历史造成的连接之中同时又有着历史造成的因果。在咸同之交的内忧外患迭连迫来之际,被接纳到“各局”里来的一群一群候补官,其初本是一起营造了这些以“局”立名的种种机构的人。当内战搅动天下之日,同时又是国家调度兵事和财政的权力一节一节移入军中的营务处、地方的粮台和督抚的幕府之日,出入于这个过程之间而垒砌起新的权力结构的多半皆属可以由疆吏札委的候补官;时当西人的逼迫促成了中国人的自强意识之日,自强促成了效西法买船买炮、造船造炮,出入于这个过程之间而为洋务别开一重门径的,多半也是可以由疆吏札委的候补官。比之朝廷里的六部堂官,疆吏更容易表现一点善待候补官的心愿,其间的渊源,大半起端于此日的同舟共济。同治二年(1863)曾国藩推重久在湘省做候补官的黄冕,说是“湖南设立厘金盐茶各局”,多系其“创定规模”并一手提调,而后能得“筹饷之力”,以成累年之“供亿浩繁” (69) 。当内战蔓延之际,像这样的人和事在湖南以外的地方都应有而且都会有。而以后来国家度支之法的大幅变动作比照,则黄冕一班人此日“创定”的“各局”,正是在另立一类过去从来没有过的衙门,把朝廷下移的财政权力绑定在地方。一旦绑定,这种权力便成了朝廷再也收不回去的东西了。在当时的中国,这一类事脱出了祖宗家法而不在成例之内,显然是只有不在缺分之内,从而无需恪守成例的候补官才能够放手做和做得好。而日后疆吏渐居天下之重,其面对新问题和老问题,新权力和旧权力互相舛错,于别开生面之中犹能行之井井有条,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的“创定”和提调才得以实现的。于是这些本应被算作冗官的人们,在身逢其时里便深度介入了晚清中国权力结构的变迁,从而深度介入了晚清中国的历史变迁。与湖南的“厘金盐茶各局”比,淮军初入苏南之日,要的是立局“专办制造事宜”。这种事比“厘金盐茶”更难下手,从广东被调到上海的“同知衔江西候补知县丁日昌”遂以其善能效法“西人秘巧”而一时见长,成了李鸿章非常倚重的人 (70) 。后来“设局制造”的场面从小到大,从少变多,并且由制造派生出航运、电报、矿业、铁路,而继丁日昌之后督管这一类局务,并因之而姓名经常被列入奏章的人物,以功名而论,则一个一个都身属“江苏补用道”、“江苏候补道”、“分发补用道”、“三品衔候选道”、“直隶候补道”、“选用知府”、“补用知县”等等之列,仍然是一群有官职而没有缺分的人。像这样以制造为专业以及由制造推衍出来的各色洋务衙门从一开始就出自野生,并因其出自野生而与彼时既有的官制全然不可对应,于是不在缺分之内从而游离于官制之外的候补官,便以其群体的存在而现成地成了机构里的主事人和办事人。所以,以历史过程论人物之走势,则西潮浸灌催生出中国社会新陈代谢之际,这些人曾比官僚群体里的其他人更早地介入和更深地介入新陈代谢的曲折和起伏之中。同治末年李鸿章深感科举不能出洋务人才,曾主张“于考试功令稍加变通,另开洋务进取一格,以资造就” (71) 。然而就其主持洋务运动三十年之间所委用、调度和识拔的众多候补官而言,显然是“考试功令”未必真能阻格洋务。在科目还没有到达能够“变通”的时候,一群一群的候补官其实已经汇成了一种别样的另开“进取一格”。比之二十世纪初期废科举、开学堂所产出的游学生和新学生用心于鼓荡思潮,则这些人留下的事功虽多在形而下一面,但直观而见,已不能算少。因此,就历史事实而论,正是冗官之宽为李鸿章弥补了科举之狭,而后能成其“设广方言馆、机器制造局、轮船招商局;开磁州开平煤矿;广建铁路、电线及织布局、医学堂;购铁甲兵舰;筑大沽、旅顺、威海船坞台垒;遴武弁送德国学水路军械技艺;筹通商日本,派员往驻;创设公司船赴英贸易”等等的“凡所营造,皆前此所未有也” (72) 。然则以“厘金茶盐各局”和“设局制造”为实例说19世纪后期的历史变迁和新陈代谢,则彼时大量产出的候补官里,是常常有人在做实缺官所做不了的事。此谓之“天下有事,功名多途” (73) 。在一个尚事功的时代里,捐纳保举虽人品各异,但以办事和做事而言,则大半更能应时。作为一种对称,是当时人常常说的大吏“喜用军功捐纳” (74) 。由此形成的,已是一种官制史上非常奇特的现象。而户部在奏议里列举的“各局林立”虽然五光十色,其实大半都是从这个源头中派生出来的。因此,当满坑满谷的候补官为一世所指而久被訾议的同时,“局”中的“总办”、“会办”和“委员”依然是进进出出的候补官。这一类事实的存在和延续,说明了周济与“赡养”之外,被看作是官场多余人的候补官有时候会被卷到历史过程的深处,并以自己的施展手脚与其间的成败得失相为因果。而这种留在了历史中的痕迹与周济和“赡养”共存于19世纪后期的中国,又写照了晚清候补官员之各式各样和不可匹比。始于咸同之交的数十年里,捐纳和保举造出了清代二百多年里从未有过的冗官群。他们中许多人的光阴大半都是在等候“轮署”和“差委”中消磨掉的。而“候补人众事少,非钻刺夤缘,请托求乞,不足以合上官之意而动其怜”,且“又困于挤排,以故工巧之术,软美之态百出其途,以求迎合。为大僚者又无术以救正之,因而相习成风,中才之质尽入下流”。显见得与光阴一起被消磨掉的,还有立身的节操和仕路的“官箴” (75) 。后来官界在时人笔下被当成龌龊的地方,以其递相传承的一路演化而言,则是节操和“官箴”不立之后“钻刺夤缘”和“请托求乞”太多,致“中才之质尽入下流”的结果。然而“以求迎合”虽“相习成风”,其实“求”者太多和应者太少成为常态之日,“求”与应之间常常是不能合得拢来的。赵尔巽作御史之日曾说:“各省候补中司紧要公事与地方官一律差委者诚不乏人,而终身不得一差者所在多有”。这种“终身不得一差者”既是年复一年苦苦候补的人,也是到死都没有得到一点结果的人。而“所在多有”则说的是他们在南北官场中的屡见和普遍。这些人选择了官场,但官场始终不肯选择他们。是以他们在漫长的守候之中实际上的生活状态只能算是世间的穷民。其中的大批“因称贷困守一官”者,便成了“始则因贫而仕,继则因仕愈贫”的人 (76) 。因此,与“未得则汲汲钻营,既得则孜孜为利” (77) 同样引人瞩目的,是数十年间候补官里普遍可见的贫与愁。同光年间一个久在湖北官场的士人曾记录过鄂省巡检中“候补数年,无一差,贫苦甚,命其十一岁小女乞食”的真人真事,以及久候差遣不可得,致冬日“衣单无棉”而“妻一子四女一,三日内皆食红薯七文而已”的真人真事 (78) 。他们虽然已经列入了官界,但其一身一家则犹在饥寒交迫之中而不能脱苦海无边。另一个士人也记录过同一类真人真事,说的是候补官中的“饥饿而死”者:“予在沈方伯署中,某日,有人禀某候补知县死,方伯委员往验因何而死,回禀曰:某员到省二十年,未得差委,衣食俱乏,实冻馁而死。其身上惟留一破衣破裤,床上惟眠一破席,被帐俱无”。按记述人作客幕府的行迹,这件事应当发生在福建。在同一段文字里,他还记录了四川一个“饥寒不堪,吞烟自尽”的“候补知县”和江苏一个“典质俱尽,遂自经而死”的“即用知县” (79) 。这些人各自候补到死而不得善终,说明了候补的路不容易走得通;而其各自以一死了之,则又说明,一旦身入候补一途,已是既难回头,又难脱身。与这些人相比,他们中不肯一死了之的人同样身在困顿之中而又耐不得长久等候,便很容易于四顾无路之中出格求活于法度之外。出自那个时候的一种笔记和一种判牍,都曾叙述过作贼于市井之中的候补官,而叙述既毕,叹为“嗟乎”。 (80) 这种由官到贼的变化虽是极端的例子,却真实而且具体地写照了冗官的落魄以及身处落魄之中德行、纲纪和法度的都不足恃。
保举、捐纳、轮署、差委一点一点地改变了清代的官界法则,这个过程与历史嬗蜕相交缠并留下了许多悲欢故事。而与之相伴随的,则是官场世界一节一节的失范和失范之后日深一日的无序。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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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一,第37、38页。
(2) 《清史列传》第二册,第480页;《花随人圣庵摭忆》,第11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3) 《墨余录》,第2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4)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454页。
(5)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1161页。
(6) 《漏网喁鱼集》,第24—25页,中华书局1959年。
(7) 《永宪录》,第333页,中华书局1959年。
(8) 《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二十三,《道府州县四项毋庸减成疏》。
(9)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1161页。
(10)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275—276页。
(11) 《清稗类钞》第三册,第1358—1359页,中华书局1984年。
(12) 《清人谈荟》二编,《墨花吟馆感旧怀人诗·怀人诗》,第3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
(13)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119—120页。
(14) 参见许大龄:《明清史论集》,第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 《春冰室野乘》,第11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
(16) 《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60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17) 许大龄:《明清史论集》,第60页。
(18)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二,第16页。
(19) 《翁同龢日记》第一册,第365页。
(20) 《曾国藩全集·奏稿》(四),第2259—2329页。
(21) 《近代稗海》第七辑,第25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22) 《曾国藩全集·奏稿》(四),第2259—2329页。
(23)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二,第16页。
(24)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50页。
(25)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1474页。
(26)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二,第16页。
(27)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3266页。
(28)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3425页。
(29) 《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136—137页。
(30)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1299、2044页;《清稗类钞》第三册,第1360页。
(31)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295页。
(32)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2004页;第三册,总2528页。
(33) 《见闻琐录》,第47页,岳麓书社1986年。
(34)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507页。
(35) 《苌楚斋随笔 续笔 三笔 四笔 五笔》上,第514页,中华书局1998年。
(36) 《洋务运动》(一),第340、456页。
(37) 《见闻琐录》,第67页。
(38) 《洋务运动》(一),第456页。
(39)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293页。
(40)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77页。
(41)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2195页。
(42) 《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08页。
(43) 《凌霄一士随笔》(一),第84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
(44) 《洋务运动》(一),第456页。
(45)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77页。
(46) 参见《剑桥晚清史》下册,第600页。
(47) 《郎潜纪闻初笔 二笔 三笔》上,第10页,中华书局1984年。
(48) 转引自钟叔河:《走向世界》,第91页,中华书局1985年;《洋务运动》(一),第285页。
(49) 《见闻琐录》,第47—48页。
(50) 《洋务运动》(一),第340页。
(51)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二,第22页;《洋务运动》(一),第456页。
(52)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二,第7页。
(53) 《光绪朝东华录》第三册,总3476页。
(54) 《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3912页。
(55)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77页。
(56) 《洋务运动》(一),第285、456页。
(57) 《通甫类稿》卷一,第15页。
(58) 《不慊斋漫存》卷五,第123页。
(59) 参见瞿同祖:《中国地方政府》第三章第五节、第四章第五节,法律出版社2003年。
(60) 《清实录·高宗》卷二十一,第4页。
(61) 《中国地方政府》,第90页注147。
(62)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八,第14—15页。
(63)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八,第14页。
(64) 《洋务运动》(一),第285页。
(65) 《洋务运动》(一),第285页。
(66)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1879页。
(67) 《见闻琐录》,第47页。
(68) 《洋务运动》(一),第286页。
(69) 《曾国藩全集·奏稿》(六),第3316页。
(70)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四,《催调丁日昌来沪专办制造片》,同治二年八月二十日。
(71)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筹议海防折》,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
(72) 《清史稿》第三十九册,第12018页。
(73) 《吴汝纶尺牍》,第14页,黄山书社1990年。
(74) 《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总916页。
(75) 《洋务运动》(一),第340页。
(76)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1742页。
(77) 《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总1336页。
(78) 《柳弧》,第204页,中华书局2002年。
(79) 《见闻琐录》,第49页,并《清代职官年表》第三册,第1944页,中华书局1980年。光绪十年福建布政使沈保靖。
(80) 《右台仙馆笔记》,第76—7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清人谈荟》二编,《吴中判牍》,第8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
“丁戊奇荒”:衰世里的天灾与赈济
一
在19世纪70年代的最后几年里,“雨泽愆期”、“山水陡发”、“蝗蝻成灾”、河道“漫口”,以及“台风”、“海潮”、“被雹”、“被雪”频频见于南北之间,使农业中国深深地为天灾所困。其中发生于山西、河南、陕西、直隶、山东,并连及甘肃东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四川北部的大面积干旱和连年干旱尤多苦多难。后来的记述概括言之曰:“光绪丙子、丁丑岁大旱,戊寅尤甚。自畿辅西迄秦晋,赤地数千里” (1) 。因此,以干支纪事,这一场华北的旱灾便被称为“丁戊奇荒”。而就丙子、丁丑、戊寅而言,山西与河南又属五省之中的“被旱极重”并“灾区袤广” (2) 者,于是以山西与河南相标举,“丁戊奇荒”在当日也曾被称作“晋豫奇荒”和“晋豫大饥”。“奇荒”和“大饥”之外,用以指述同一场天灾的还有“苦旱”、“亢旱”、“大旱”,以及“巨祲”、“奇劫”和“非常之灾”,说的都是旱魃为虐的异乎寻常。与之相映照的,则是那一大片土地上“国朝二百余年未有” (3) 过的饥饿的酷烈和惨厉。
华北的旱情自光绪初元已经出现,《清史纪事本末》说当年“夏四月,京师大旱” (4) 。而后,由“畿辅旱,日色赤” (5) ,而“直(隶)、(山)东久旱” (6) ,“河南旱势更甚于直隶” (7) ,“晋省亢旱” (8) ,“陕(西)、甘(肃)亦复苦旱” (9) ,以及皖北“被旱成灾” (10) ,“川之北亦旱” (11) ,等等,这种四面具旱形成的是一个时间上持续的过程和空间上蔓延的过程。在地貌多样的区域里,被旱的同时还会有“被水”、“被雹”、“被潮”、“被霜”、“被风” (12) ,而它们一经出现,都在使华北的“奇荒”规模变得更大。按照光绪二年(1876)至光绪五年(1879)地方奏报的数目,在这段历史里,直隶受灾的州县最高的一年达到六十三个,山东受灾的州县最高的一年达到八十二个,河南受灾的州县最高的一年达到八十八个,山西受灾的州县最高的一年达到八十四个 (13) ,陕西受灾的州县最高的一年达到八十六个 (14) 。在这些数目字的背后,是19世纪中国由天时主宰农业生产,从而由天时主宰万千人生计的事实。因此,与数目字相对应的,始终是这些地方粮食的极度匮乏和日益匮乏。当日的一则记载说“山西报灾八十二州县,民数五百万” (15) 。这里的“民数”无疑都是饥饿中的人口。另一则记载说豫省“欠收者五十余州县,全荒者二十八州县,约计河南饥民有数百余万” (16) ,着眼的也是饥饿中的人口。而以纪实为笔法叙述其间的情状,则描画所到往往无复人世景象。陕西同州的地方志曾记录光绪三年(1877)当地的灾情和民生,说是“六月已来,民间葱、蒜、莱菔、黄花根皆以作饭;枣、柿甫结子即食屑,榆不弃粗皮,或造粉饼持卖;桃、杏、柿、桑干叶、油渣、棉子、酸枣、麦、谷、草亦磨为面;槐实、马兰根、干瓜皮即为佳品;苜蓿多冻干且死,乃掘其根并棉花干叶与蓬蒿诸草子及遗根杂煮以食。近山有食石面者,多致死,严禁乃止。牛马多杀,食鸡、猪、猫、犬殆尽;捕鸠鹊、掘鼠兔;取断烂皮绳、鞋底、废皮浸煮醯糟曲尘,和为粥;或弃瓜蒂菜须尘土中,亦取以啖;绳头、破布、灰炭皆强吞嚼” (17) 。这一段文字具体地枚举了灾区中的男女老少用来充腹延命的东西。而从可以食用的“葱、蒜、莱菔”吃到不可食用的“石面”、“皮绳、鞋底”以及“绳头、破布、灰炭”,又非常明白地写照了久旱笼罩之下充腹延命的一天难于一天和今日不知明日。同一年阎敬铭奉旨稽查山西赈务,并因之而跋涉于乡村社会的底层,他在奏报里说:
臣敬铭奉命周历灾区,往来二三千里,目之所见皆系鹄面鸠形,耳之所闻无非男啼女哭。冬令北风怒号,林谷冰冻,一日再食,尚不能以御寒,彻旦久饥,更复何以度活。甚至枯骸塞途,绕车而过,残喘呼救,望地而僵。统计一省之内,每日饿毙何止千人。 (18)
比之地方志里所记的那些被人取食的植物、动物和矿物,阎敬铭笔下所写的都是人,是一个一个的人和一群一群的人,是苟延残喘的人和已经饿死的人。他们构成的灾区众生相更具体,所以由此显示的深重苦难可以直观而见,并因其直观而见而直接地冲击人心。“目睹惨状”而“夙夜忧惶”,正说明了对于官员的良心而言,这种“周历”无异折磨。其间叙之沉痛的“统计一省之内,每日饿毙何止千人”,是直言天灾面前的人命危浅,有如朝露。而由“统计一省”,推演到丁戊奇荒里的华北五省,则当日留下的历史记述中一见再见的,“饿殍遍地”、“死亡遍野”、“日有路毙”、“涂莩相枕藉”,以及“全家饿死”、“饿死者一半”、“因饥寒而死者指不胜屈” (19) 等等,说的都是因饥饿而消失的人命,其触目惊心之处尤在于死亡的密集程度。这种密集的死亡随天灾而延续,因此这种密集的死亡是一个在数量上不断累积的过程。后来美国人马士(Morse,Hosea Ballou)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曾估计这一场旱荒已“毁灭”了“山西省的一半居民”,并使“陕西和河南两省好几百万人沦为饿莩”,因此,在这一片区域里,“直接由于饥荒和感染斑疹伤寒的原因而丧失的生命,总数总不会少于一千万人” (20) 。丁丑、戊寅之间马士先后在天津海关和北京的总税务司署里供职,是一个大量阅读过出自中国的统计数字,并以此为职分的人。所以他所估算的这个数目不会没有一点来历。在咸同两朝发生于东南的十多年内战里,直接和间接地死于兵燹的人口曾累计地达到过二千万 (21) 。若以此对照丁戊奇荒在二、三年时间中抹掉了的华北的那么多人口,则就其夺命的猛烈和残酷程度而言,光绪初期的天灾显然要比咸同年间的战争更厉害。因饿致死本是人间之至哀,然而彼时太多的死亡已使同处饿境之中的“灾黎”往往越出常情之外,在熟视以后变得人心一片麻木。时人曾作《丁丑奇荒记》,由“山西无处不旱”而及天灾下的人性失常。其中一节说:
小孩弃于道,或父母亲提而掷之沟中者,死则窃而食之,或肢割以取肉,或大臠如宰猪羊者。有御人于不见之地而杀之,或食或卖者;有妇人枕死人之身,嚼其肉者;或悬饿死之人于富室之门;或竟割其首掷之内以索诈者。层见叠出,骇人听闻。 (22)
同时的河南也多这种因其“惨酷”而“骇人听闻”的事,其间之极端麻木,“甚至割煮亲长之尸,并有生啖者” (23) 。山西、湖南之外,“人食人肉”还见之于丁戊年间陕西的历史记载之中 (24) 。在一个久以尚人伦重教化为传统的国度里,这一类事实的一再出现和人所共见,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天崩地坼。戊寅年山西巡抚曾国荃在奏议里说:“今日晋省灾荒,或父子而相食,或骨肉以析骸,所在皆有,莫之能禁,岂非人伦之大变哉?”以儒学的道理衡量,他所说的“大变”正是精神世界里的天崩地坼。因此同一年他致书两广总督刘坤一,说是“古人形容饥民,轻则曰菜色,重则曰鹄面鸠形,均尚未能逼肖。以今日观之,直无异于地狱之变相” (25) 。比之用“菜色”和“鹄面鸠形”说其形相,“地狱之变相”应当更多地反照了久旱里的灾民在饥饿逼迫下发生的人性异常。时当五伦笼罩天下之日,目睹人间变为地狱而身在这个过程之中,不能不是一种惊心动魄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