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思想史:从火到弗洛伊德(出书版)》作者:彼得·沃森【完结】 > 思想史:从火到弗洛伊德.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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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得·沃森 当前章节:157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0:33

如果说大神母、公牛和圣石思想是许多宗教的最早萌芽,那么紧接着是第二类信仰,它们在至今仍具有支配地位的主要信仰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祭祀就是第二类信仰中最触目惊心的。

祭祀究其实质,是两件事。它既是一件礼物,又是人与神灵之间的纽带。它或试图胁迫神灵,逼迫它们按照人类的想法做事;或试图安慰它们,消除它们的愤怒,有所求,有所消除,也有所补偿。这很容易理解。然而,需要详细解释的是祭祀现在和过去采取的实际形式。为什么要屠宰牲畜和人?为什么要洒血?这种显然是血腥的活动是如何扎根、如何盛行的?古代人类认为它残忍吗?

祭祀起源于人类认为他所经验的所有事物,包括岩石、山川,都是生命形式的时期。在印度,头发被认为是神圣的,因为它在人死后还继续生长,因此被认为具有自身的生命。[411]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认为跳跃的火苗是生命体,它能吞没祭祀品。[412]也许最重要的是,祭祀起源于世界规律被观察到但还没有被理解的时期。正是这些规律,这些周期性概念,成为宗教的基础。这些规律是神秘力量的表达形式。

随着第一批伟大文明在世界各地(例如在苏美尔、埃及和印度)的发展,以大神母、公牛和圣石为核心的象征主义随之发展和繁荣,呈现出许多不同的形式。在早期印度神中,因陀罗经常被比作公牛。[413]在伊朗,公牛牺牲非常普遍。[414]公牛神在非洲和亚洲部分地区也受到崇拜。在早期美索不达米亚的阿卡德人的宗教中,公牛是权力的象征,在泰海法耶(现在的巴格达附近),公牛形象和“大地女神”联系在一起。[415]早期腓尼基宗教的主神是“肖尔”(公牛)和“爱尔”(慈悲的公牛)。米尔恰·埃利亚德认为:“公牛和大神母是欧洲、非洲和亚洲原始宗教的一个统一要素”。[416]位于印度中部的达罗毗荼部落有一种习俗,死者的继承者必须在他死后四天内在他的墓旁放一块九到十英尺高的巨石。石头是为了“系住”死者的灵魂。[417]在太平洋的许多文化中,石头有时象征神,有时代表英雄,有时代表“石化的祖先灵魂”。阿萨姆邦的卡西人相信,排成圆形的石圈是“女性”石头,代表氏族的伟大母亲;而竖立的巨石阵是“男性”石头。

祭祀开始出现的时候也可能不那么残忍,那时谷物是主要的膳食,食肉还相对罕见。那时动物是崇拜的对象,吃肉是吸收神的力量的一种方式。这可以从希腊词“修西亚”(thusia)中推断出来,它有三个重叠的意义:剧烈、兴奋的动作;烟雾;祭祀。[418]但是,播种和收割是农业活动的中心,这些都无一例外与仪式有关。[419]例如,在许多文化中,第一批种子不用来播种,而是撒在犁沟中,作为给神的敬献。[420]同样,最后的果子也从不从树上摘下来,最后的几撮羊毛总留在羊身上,农民从井里取水的时候,也要放回几滴水,“这样井水就不会干涸”。[421]

我们已经发现了克己、牺牲自己的部分所有以供养神灵、谋求神灵好感的概念。在别的地方(这种行为从挪威一直延伸到巴尔干半岛),最后的麦穗被做成人形。它们有时会被撒入另一片田地,有时一直保留到来年,到时会被燃烧,留下的灰烬会撒在尚未播种的地上,以确保多产。[422]记载表明,美洲中部和北部的一些民族、非洲一些地方、太平洋岛屿,以及印度的一些达罗毗荼部落,人们用人祭祈求丰收。[423]除了冈德人,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也非常清楚地展现了这一过程。在庄稼刚刚成熟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孩在玉米神庙前举行的仪式中被砍头。只有履行了这一仪式才能收割、食用玉米,在此之前,它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可以想象,为什么刚开始只是留下几粒麦穗的祭祀,后来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残忍。每当庄稼歉收、饥荒降临的时候,原始人类就会猜想是神灵不满了,发怒了,因此他们就会加倍努力,增加平时的献祭,增加克己的程度,以恢复往日的平衡。[424]

除了祭祀,新石器时代早期传播最广泛的新思想是“天空之神”的概念。这也不难理解,尽管许多现代学者淡化这一方面。白天,太阳的运动,它持续的“死亡”和“再生”,以及它在形成四季变化和促使万物生长方面所起的作用,对每个人来说既很明显,又很神秘。晚上,无数的星星,以及更令人惊奇的月亮的运动,忽盈忽亏,消失了又重现,它和潮汐以及女性月经周期的联系,显得更加神秘。在美索不达米亚(那里有三千三百个神的名字),苏美尔语中表示神性的词“丁格尔”(dingir),意思是“明亮的,发光的”;阿卡德语中也是如此。天空之神迪亚斯(Dieus)是所有雅利安部落共同崇拜的神。[425]印度人的特尤斯(Dyaus)、罗马人的朱庇特和希腊人的宙斯,都来自一个原始的天空之神,在有些语言中,表示光的词同时也表示神性,正如英语中“白天”(day)和拉丁语“deus”相关。在吠陀时期的印度,最重要的天空之神是伐楼那,在希腊神话中,乌拉诺斯是主管天空之神。[426]他的位置最后被宙斯(Zeus)取代,后者的意义大概也相当于“迪亚斯”和“特尤斯”,意为“明亮”“发光”和“白天”。天空之神的存在是产生“升天”思想的根源。在几种古代语言中,动词“死亡”和爬山有关,或和抄小路进山有关。[427]民族志研究表明,在世界各地,天堂是“上面”的一个地方,可以通过绳子、树或梯子到达。例如,在古代吠陀、密特拉和色雷斯宗教中,有许多升天仪式。[428]升天在基督教中具有重要地位。

月亮的象征主义似乎同早期的时间观念有关(见《创世记》1:14—19)。[429]月亮有时呈新月形,诱发早期人类在月亮中看见公牛角的影子,因此,像太阳一样,月亮有时也被当作神性的表现。最后,和太阳一样,月亮的死亡与再生也和生育力有关。女人月经周期的存在使一些早期人类相信,月亮是“女人的主宰”,而且有时还是她们的“第一个配偶”。[430]

天空之神对另一核心思想(来世概念)的形成也产生了影响。我们知道,从旧石器时代开始,早期人类就有一种基本的来世观,因为即使在那个时候,死者也同葬品一同埋葬,那些葬品被认为在另一个世界用得上。早期人类放眼四周的时候,应当能发现许多证明来世、死亡和再生的证据。太阳和月亮每天都消失和重现。许多树木每年落叶,但是春天一到,又都长出新叶。来世显然暗示着某种死后的存在,这带来了又一核心信仰,也就是历史学家S.G.布兰登所说的人类“最根本的概念”:灵魂。他说,这是一种比较现代的思想(相比来世),即使现在,它也不普遍存在(虽然他的同行E.B.泰勒认为它是所有宗教的核心)。[431]常见的信仰是,只有非常特殊的人才有灵魂。有些原始人认为男人有灵魂,女人没有,有些原始人的意见则相反。在格陵兰,有一种信仰认为,只有分娩中死亡的女人才有灵魂,才能享受来世的生活。根据不同的民族,灵魂位于身体不同的部位:眼睛、头发、影子、肚子、血液、肝脏、呼吸,还有最重要的,心脏。对一些原始人来说,灵魂通过头顶离开身体,为此,脑钻孔成为一种常见的宗教仪式。[432]同样,在印度教中,灵魂不是心,它的“大小相当于拇指(死后)”,居住在心中。《梨俱吠陀》认为灵魂是“心中的光”。诺斯替教徒和希腊人把灵魂看作“火花”或生命之“火”。[433]

但是,也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灵魂是自我的另一种存在。[434]人类学家,例如泰勒,把这归因为原始人的梦经历,“在睡眠中,他们好像能够离开自己的身体,到处漫游,有时还能看见那些死去的人”。[435]想到这些,原始人可能会得出结论,有一种内在的自我或灵魂居住在身体内,当人体进入睡眠状态时,它会暂时离开,当人死亡的时候它会永久离开。[436]

对古埃及人而言,在身体之外,还存在两种东西,“卡”和“巴”。“前者被认为是活着的人的化身,充当守护神。它的表示符号是两臂上举呈保护状。”人死的时候必须供养它,坟墓被称为“赫特卡”,或“死亡之家”。[437]“它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没有人知道。”[438]“巴”在研究古埃及文化的现代著作中通常被描述为“灵魂”,在艺术作品中被描绘为人首鸟。几乎可以肯定,它的意思是能够自由移动,不受身体的限制。在约公元前1450年的《死者之书》的插图中,“巴”经常被画成栖息在墓门上,或在观看自己死后的心被称量。“不过,这个概念有点模糊,‘巴’好像不是本质的自我或重生的法则。”[439]

埃及人把个人看作精神—肉体的有机体,“这二者谁也不比谁更本质”。在埃及盛行了三千年的复杂的墓葬仪式反映了这一事实:人被期望在死后“重造”。这就是为什么对尸体精心熏香,防止它腐烂,以及随后的“张嘴”仪式,目的也是为了激活死者吸收营养的能力。“在埃及人的想象中,来世从来都不是难以捉摸的。而在别的文化,它是不可捉摸的。不过,我们确实发现,一旦人类能够用书写记录他们的思想,人不仅仅是血肉之躯的概念就被记录下来了。”[440]

美索不达米亚的情况不同。那里的人们相信,神褫夺了人类的不朽,这正是人之为人的原因,但是人仍然被认为是精神—肉体的有机体。不过,与埃及人不同,美索不达米亚人认为,肉体是一个单一的存在,被称为“那皮斯都”(napistu),原始的意义为“喉咙”,后来引申为“呼吸”“生命”“灵魂”。不过,这个“那皮斯都”并不被认为是内在的本质自我,而是一种激活生命的法则,至于人死后它变成什么,并不清楚。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虽然不相信不朽,但是确实相信某种死后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这有点矛盾。[441]他们认为,死亡给人带来了可怕的变化:人变成一个幽灵。“幽灵需要殉葬品供给营养,如果它受到忽视,则具有折磨活人的力量……在美索不达米亚最可怕的恶鬼,是那些死的时候不为人所知,没有经过正式埋葬仪式的幽灵。当然,即使好吃好喝,来世也是阴暗的。它们居住在库尔努基亚,即不归之地,以灰尘为食,以黏土为料……看不见阳光,生活在黑暗中。”[442]

印度宗教的起源比其他任何一种主要宗教更为问题重重。威廉·琼斯爵士是18世纪末期在印度居住和工作的一位英国法官,他首次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梵语和各种欧洲语言之间的相似性。此后,学者提出一种假说,认为存在一种早期原始欧洲语言,其他欧洲语言从中发展而来;以及存在一个说这种原始语言的原始印度—雅利安民族,他们帮助了这种语言的播散。简而言之,这种理论认为,这个民族是第一个驯化野马的民族,这使他们获得了更大的机动性和对其他民族的优势。

因为与马的关联,原始印度—雅利安人有时被说成来自黑海和里海之间的大草原,有时被说成来自里海和咸海之间,或被说成来自中亚的某个地方。最近的研究把他们的家乡确定为伏尔加河下游的阿巴舍沃文化和乌拉尔山脉南部的辛塔什塔—阿尔卡伊姆文化。根据芬兰印度学教授阿斯科·帕尔波拉的观点,从那里,“驯化的马连同印度—雅利安语一起进入约公元前1600年巴基斯坦北部犍陀罗坟墓文化的南亚”。这次迁徙中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是印度西北部,印度河谷附近,那里在公元前2千纪,伟大的早期哈拉帕和摩亨约—达罗文明突然神秘地衰落,人们相信这同印度—雅利安人的到来有关。人们认为是印度—雅利安人创造了《梨俱吠陀》。关于他们的起源之地、他们的迁徙,据说可以从以下事实中得到说明,即芬兰—乌戈尔语中有一些词是从后来的梵语中借用过来的;大草原上的安德罗诺沃部落文化与《梨俱吠陀》中的描述相似,而且在他们穿过中亚的时候,留下了一些名称,主要是河流名(一些被认为是非常固定的名字)。他们还把马车(还有马)以及铁器引进印度,这在《梨俱吠陀》中也有提及。[443]最后,《梨俱吠陀》的大背景是田园,而不是城市,说明它是在印度—雅利安人到达印度河谷的主要城市地区之前写成的。

这一观点在最近几年受到严厉批评,尤其是印度学者,他们认为这种“迁徙”理论是“种族主义的”,是由不相信印度人本身能创造《梨俱吠陀》的西方学术界发明的理论。他们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印度—雅利安人来自外界,《梨俱吠陀》描写的中心场景有点对应今天的旁遮普地区。从传统意义上看,这是个问题,因为旁遮普这个名字源自梵语“panca-ap”,意思是“五条河流”,而《梨俱吠陀》提到了“七条河流”汇集之地,其中萨拉斯瓦蒂河是最雄壮的一条。[444]许多年来,没有人能够指出萨拉斯瓦蒂河是现在的哪条河,因此被有些人认为是“天上”的存在。然而,1988年,考古学家发现了一条曾经非常宽阔、现在已经干涸的河床,宽六英里,随后由卫星拍摄的照片所证实。[445]这条干涸的河床沿岸(一条主要的支流,构成了旁遮普的七条河流)分列着不少于三百个考古遗址。至少对本土主义者来说,这证明不仅《梨俱吠陀》中的地方就在印度境内,而且干涸的河流帮助解释了印度河流域文明衰落的原因。[446]他们还借助对《梨俱吠陀》中记载的天文事件所作的近期研究,证明这些文字比传统确认的公元前1900至前1200年早得多。他们认为,天文学和相关的数学研究表明,印度—雅利安人是印度西北部的土著民族,那里是印欧语起源的地方,而且印度的数学比其他地方要先进许多。虽然这一争论目前尚无定论(迁徙论和本土论都存在严重的学术漏洞),但是不可否认,印度的数学在历史上曾经非常先进,而且,正如在上一章讨论的,最近在印度发掘出了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字,也许是已经发掘出来的最古老的一种。

在吠陀思想中,一个人的生活分两个阶段。他的尘世生活被认为更令人向往。《梨俱吠陀》中的赞美诗提到了一个充分享受尘世生活的民族,他们重视健康、美食、美酒、物质享受、儿孙。[447]但是,还有死后的阶段,死后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活着的时候有多虔诚。不过,这两个阶段是固定的:没有任何认为灵魂可能回到人间的思想。那是后来的发明。在早期,当一个雅利安人的肉体被埋葬时,死者被想象成生活在一个由死亡之神亚玛统治的冥界。[448]陪同死者埋葬的有他的个人用品,甚至还有食物,尽管他的哪部分能够在死后保持不朽仍然不清楚。[449]印度—雅利安人认为个人由三部分组成:肉体、阿苏和玛纳斯。阿苏本质上是“生命法则”,相当于希腊人的“普赛克”(psyche);而玛纳斯是心灵、意志和情感所在的地方,相当于希腊人的“赛摩斯”(thymos)。似乎没有任何表示灵魂等于“本质自我”的词或思想。为什么会发生从墓葬到火葬的变化,至今还不清楚。

如果接受灵魂存在说,接下来就需要有一个死后灵魂能去的地方。这提出了一个问题:所有这一整套相关思想——来世、复活,以及天堂和地狱——从何而来?

要明确的第一件事情是,在古代世界,天堂、地狱和不朽的灵魂是相对较晚出现的观念。[450]现代的灵魂不朽概念是希腊人创造的,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毕达哥拉斯。在那之前,多数古代文明认为,人有两种灵魂。“自由灵魂”,代表个人的性格;“肉体灵魂”赋予身体以生命和意识。[451]例如,对早期希腊人来说,人性由三部分组成:肉体、普赛克和赛摩斯。普赛克位于头部,是生命法则;赛摩斯在肺中,主宰“心灵”或“意识”。[452]活着的时候,赛摩斯更重要,但是死后它无法永生;而普赛克则变成精灵,身体的影子。

到公元前6世纪,这种区分就不存在了,普赛克开始被认为既包括本质的自我、意识的主宰,也包括生命法则。品达认为普赛克具有神圣性,因此是不朽的。[453]在发展灵魂不朽的思想方面,同毕达哥拉斯一起的还有巴门尼德和恩培多克勒,他们生活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是毕达哥拉斯的同时代人。他们都和俄耳甫斯教有关,那是一种神秘主义的苦行教派,有时是严格的“素食主义者”,这似乎是对祭祀的一种反抗。这一教派服用能移换心智的药物,即各种大麻类药物(不过在这一点上学界有分歧)。这些思想和实践据说来自居住在黑海以北地区(荷马曾经到过那里)的斯基泰人。他们有一种奇怪的信仰,其中的核心人物是一些患有一种慢性疾病的人,可能是因为当地大量的铁沉淀物所致的血色沉着病。这种情况会导致整个身体无力和性无能。有不少关于当地人异装癖的记录,这些核心人物大概能主持斯基泰的葬礼,在这种场合会服用导致迷幻的药物。[454]这种信仰是不是俄耳甫斯教的基础?希腊人是不是从药物导致的恍惚和幻觉中形成了灵魂的概念,并把它与再生联系起来?毕达哥拉斯、恩培多克勒和柏拉图都相信再生和转生,即灵魂能在动物或植物上再生。俄耳甫斯教认为,灵魂再生时呈现的实际形式是对某种“原罪”的果报。[455]但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赞成品达关于灵魂的神圣起源说,正是从这里,灵魂比肉体更高贵的思想开始扎根。应该指出,这不是大多数雅典人的看法,他们大多认为灵魂是和生者敌对的令人讨厌的东西。许多希腊人不相信来生。[456]

在那些确实相信某种死后生命形式的希腊人看来,死者直接进入冥界,在《伊利亚特》中,那是一个由恶犬刻耳柏洛斯守卫的地方。灵魂只能穿过冥河到达这个“无趣的地方”。冥界被称为哈得斯,它的词根意思是“无形的”。[457]死亡似乎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雅典娜告诉奥德修斯的儿子忒勒马科斯,“谁也不能避免死亡,即使是神明也无法让他庇护的人免于一死……”[458]然而,在《奥德赛》的后半部出现了变化。例如,普罗透斯告诉墨涅拉俄斯,他要被送往“世界尽头的极乐世界”。极乐世界(Elysium)是前希腊语,因此这种思想可能源自希腊以外的地方。到赫西俄德写《工作与时日》(公元前8世纪晚期)的年代,我们听说有“福佑之岛”,许多英雄在死后被送往那里。大约同一时期,在史诗中,我们第一次听说了卡戎,摆渡死者的船夫。公元前5世纪,在希腊开始了用奥波勒斯陪葬死者的风俗,那是一种用来付给卡戎的小钱币。[459]大约公元前432年,在一座正式的战争纪念碑上,战死的雅典人的灵魂被描写成由埃忒耳,也就是“上面的空气”接引,不过他们的肉体仍然留在地上。在柏拉图作品和许多希腊悲剧中,我们知道雅典人似乎并不相信死后的报应。“事实上,他们不怎么期望。‘死后,每个人都成为灰土和影子。没有什么变成什么。’”(这是欧里庇得斯戏剧中的一句。)在柏拉图的《斐多篇》中,西米亚斯流露出对死后灵魂会四处流落的“悲惨结局”的忧虑。[460]

天堂(paradise),至少这个词本身有较详细的记载。它来自古老的米底语“pari”(周围)和“daeza”(墙)。(米底是公元前6世纪伊朗的一种文明。)“paridaeza”一词有时指葡萄园,有时指一丛枣椰树,有时指制砖的地方,有时甚至指萨摩斯岛上的“红灯区”。但是跟它最相关的是王家猎苑,或贵族专用的草地和绿树成荫的花园。这与下面的信仰有关,即只有国王和贵族才能升入天堂,其他人都进入地狱。在毕达哥拉斯的作品中就有这样的暗示:来世和灵魂不朽是为贵族保留的,因此,这可能是在城市(和商人)变得益发重要,上层阶级被边缘化时,贵族为了保留他们的特权而发明的一种思想。

在以色列人那里,灵魂从来都没有发展成一种复杂的思想。以色列人的上帝用黏土创造了亚当,然后“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那费什”,“一个有灵魂的活人”。[461]这和阿卡德语中的“那皮斯都”相似,都和血、“生命物质”有关,它在人死时会流干。[462]希伯来语中从来没有一个词表示死后永生的“本质的自我”。我们不应该忘记,在希伯来《圣经》中,整部《约伯记》都是关于人生的信仰、苦难和不平等问题,没有来世(犹太人的上帝许诺给他们的酬答都是物质的)。即使当犹太教的弥赛亚信念出现时,仍然没有灵魂的概念。他们有地府的概念,但它更类似于英语中的“坟墓”,而不是冥界,但它经常被翻译成“冥界”。“地府在地底下(《诗篇》63:10),满是虫子和灰尘(《以赛亚书》14:11),无处可逃(《约伯记》7:9f)。”只有在流亡巴比伦之后,人们才开始把地府分成好坏两个部分,开始和欣嫩子谷(地狱)联系起来,那是耶路撒冷以南的一个山谷,人们起初认为那里是最后的审判之后施行惩罚的地方。不久,它成为烈焰地狱的代名词。[463]

这一套核心信仰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在第一批伟大文明诞生的时期,主神改变了性别。大神母或其他的小女神被贬黜,男神取代了她们的地位。同样,这并不难理解。以家庭为中心、农业居主导的社会至少是平均主义的,而且很有可能是母权社会,母亲是大多数活动的中心。而正如前一章所述,城市生活则以男性为主导。对常驻军的需要对男人有利,他们可以离家外出。职业分工(陶工、铁匠、士兵、书记员,还有祭司)也对男人有利,因为女人只能待在家里照顾孩子。随着男人承担不同的职业,他们拥有了比家庭主妇更大的利益,因此更强烈地感到参与政治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男性成为领导者也只能是自然的事情,因此国王比女王更重要。男性祭司管理寺庙,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他们可以授予国王以类似神明的地位。这一变化对历史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19世纪,约翰·雅各布·巴霍芬在他的《母权论》一书中首先指出了这一点。

对早期宗教的分析有时看起来像命理学。形式如此众多,种类如此繁复,以至于哪种理论都解释得通。然而,所有的宗教都可以简化为几个核心要素,这些要素包括:大神母信仰、公牛信仰、对主要的天空之神(太阳和月亮)的信仰、圣石信仰、对祭祀的信仰、来世信仰和对某种死后可以永生并居住在福佑之地的灵魂的信仰。这些要素甚至能概括在今天世界不发达地方的许多宗教特征。不过,在几个伟大文明中,这一描述再也不能成立。其原因,无疑是思想史上最大的谜团之一。因为,在公元前750至前350年间,世界经历了一次伟大的思想突变。在短时间内,世界上几大主要信仰开始形成。

最先指出这点的是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1949年的著作《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他把这一时期称为“轴心时期”,在归纳它的特点时,他说:“正是在这个时期,我们同最深刻的历史分界线相遇。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人开始出现……最不平常的事件集中在这一时期。中国出现了孔子和老子,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列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印度出现了《奥义书》和佛陀,像中国一样,探究了一直到怀疑主义、物质主义、诡辩派和虚无主义的全部范围的哲学可能性。伊朗的琐罗亚斯德传授一种具有挑战性的世界观,认为人世就是一场善与恶的斗争。在巴勒斯坦,从以利亚经由以赛亚和耶利米到以赛亚第二,先知纷纷涌现。希腊出现了荷马,哲学家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许多悲剧家,以及修昔底德和阿基米德。在这数世纪内,这些名字所包含的一切思想,几乎同时在中国、印度和西方这三个互不知晓的地区发展起来。”[464]

雅斯贝尔斯认为,在这一时期人类从某种意义上变得“更像人”。他说,反省和哲学出现了;出现了“精神突破”;中国人、印度人、伊朗人、犹太人和希腊人合起来创造了现代心理学;人同神的关系更像个人追求一种“内在”目标,而不是与一些在天空、地上,或在祖先中的“外部”神明的关系。严格地讲,并非所有这些信仰都是一神教,但是它们确实围绕一个个体,不论这个人(总是一个人)是神明,还是神的代言人,还是什么别的人,他具有特别的洞察力或知道如何通向许多人向往的生活。这大概是思想史上最重大的变化。

我们从以色列的宗教开始,不是因为它最先出现(后面将看到,它并不是第一个),而是因为,正如格兰特·艾伦所说,“发展出上帝的概念是以色列的独特荣耀”。[465]这一发展在以色列尤其清晰。

被透露给摩西的犹太人上帝的名字,耶和华,似乎源自美索不达米亚北部。20世纪30年代,在位于今天伊拉克的巴格达和尼姆鲁德之间的努祖发掘出一批泥板书,从那以后,我们才知道这一点。这些泥板书写于公元前15和前14世纪,里面虽然没有提到任何《圣经》人物,但是确实规定了一套法律,描写了一个社会,可以辨别出那是以撒的儿子雅各在欺骗父亲祝福他而不是他的哥哥以扫之后逃亡的地方(根据《圣经》,是在美索不达米亚)。例如,在《圣经》中,雅各从以扫那里买到他的长子权。努祖泥板清楚地表明,那里的继承制度是可以协商的。雅各的祖父亚伯拉罕虽然出生于乌尔,但后来在哈兰居住,那也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这个地方是各民族的汇集地,主要是亚摩利人、阿拉米人和胡利安人。圣名耶和华就常常出现在亚摩利人的名字中。[466]

然而,只有到较晚的时期,以色列人才有了数目“相当之多”的神明。“有多少城市,就有多少神明,哦,犹大”,耶利米先知在公元前6世纪这样说道。[467]当以色列人的宗教第一次在希伯来人的《圣经》中出现时,我们发现了不少于三种的主要信仰。有对特拉斐姆或称家神的信仰;有圣石信仰;有对某些主神的信仰,他们有些是本土的,有些是外来的。有些神明以动物的形式出现,有些以天空之神的形式出现,尤其是太阳。《圣经》中有许多对他们的指称。例如,当雅各从拉班处逃离时,我们听到拉结如何偷了她父亲的家神像;当愤怒的酋长最后追上逃亡者时,他提的第一批问题之一就是为什么要偷他的家神。[468]何西阿说家神像不过是“木块”,而撒迦利亚说它们不过是“对人们撒谎的雕像”。[469]显然,家家户户供奉家神,定期献上供品,凡是需要决疑或有困难的时候,由一位“家庭祭司‘穿着圣衣’,向家神祈求建议。在这一点上,以色列人和周边的民族没有什么不同”。[470]

石头崇拜在原始闪米特宗教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早期希伯来人来说,一块圣石就是一个“伯特利”,神明居住的地方。[471]在雅各的梦中,我们找到一个例子,其中,圣石被涂油,祷告者承诺把自己财产的十分之一奉献给它。在别的地方,妇女向阳具形状的石头祈祷保佑她们怀上孩子。[472]在《申命记》和《撒母耳记下》中,耶和华被指为“一块石头”。其他主神的指称也很多。巴力和摩肋克是《圣经》中常见的称呼,主要指闪米特宗教中的地方之神,有时也指圣石。以小公牛形式出现的神在达恩和伯特利受到崇拜,在《出埃及记》时期,以色列人在荒野中为自己铸了“一头金牛犊”。[473]格兰特·艾伦清楚地阐明,耶和华起初是以一头小公牛的形式被崇拜的。换言之,以色列宗教几个世纪以来一直都是多神教,对巴力、摩肋克、公牛和蛇的信仰与对耶和华的信仰同时并存,“互不竞争”。[474]但后来,一切开始改变,给人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这一变化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早期的耶和华是生长、丰收和孕育之神。在《圣经》中,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承诺,“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他对以撒也说了同样的话。[475]犹太教最为人所知的仪式之一,割礼,是一种明显的生育力仪式,它与男性法则相关,同时还证明了男神对女神的主宰。

早期的耶和华还是光与火之神。火焰中的荆棘的故事众所周知,然而撒迦利亚还说,“发闪电的耶和华”;而以赛亚这样描述他:“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圣者必如火焰……他的嘴唇满有忿恨,他的舌头像吞灭的火。”[476]后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477]月亮崇拜的某些因素也被吸收进了早期犹太教。例如,安息日(巴比伦语中指“满月日”)起初是指献祭恶神科旺或萨图恩的不祥之日,那一天不宜做任何事情。把一个月分成四个星期,每星期七天,分别献祭七大行星之神,在经书的各种指称中不言自明。

当我们搜寻这些指称,能确定无疑地发现《圣经》中的诗篇与早期犹太教和更早期异教信仰之间的联系,这些联系展现出所有我们已经确认的核心信仰。早期犹太经典中的上帝根本不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缥渺存在,而是住在约柜中。否则,它为什么神圣不可侵犯?为什么当非利士人抢走它后,人们感到绝望?现在需要解释的有两件事情:为什么耶和华以单一神灵的形式出现?为什么他嫉妒心这么强,不能容忍其他神灵的存在?

我们需要注意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的特殊境况。[478]他们是一个小部落,周围都是强大的敌人。他们总是在战争中,经常受到威胁。位于示罗的耶和华的约柜(可以携带的供桌),可能是希伯来爱国者聚会的地方。一有战争,希伯来军队的前方总会带着里面放着金色牛犊(即公牛)的供桌。柜子里只有一个神,虽然所罗门(公元前10世纪)为其他希伯来神也建造了寺庙,而且持续了数个世纪,但是耶和华还是成为主神。[479]两个以色列小王国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几个帝国之间维持了几代的独立。然而,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这种平衡被打破,他们在战场上首先被亚述人击败,后来又被巴比伦人打败。以色列的生存岌岌可危,作为一种回应,“突然出现了对耶和华的狂热崇拜”。“先知时代”因此而产生,并创造了最早的希伯来文学巨作,目的是让罪孽深重的以色列人遵循他们的神耶和华的意志,至此,耶和华已经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先知”是个希腊语,指在神谕洞前演讲的人。[480]

这里有两个问题,下面要讨论其中一个,另一个在后面的章节中会讨论。首先是先知的预言和影响;其次是希伯来《圣经》的编撰问题,它根本不是上帝的神圣之言,而是像所有的神圣经文一样,是人们出于具体目的而编撰的一套文献。[481]

希伯来先知所承担的角色,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但是,即使如此,令他们卓然独立的与其说是预言本身,不如说是他们对一个邪恶与虚伪的民族的大力抨击,以及对远离上帝而招致厄运的辛辣预测。先知全都反对祭祀、偶像崇拜和传统的祭司阶层,与其说是出于原则,不如说是因为“人们现在的行为,只是在形式上尊敬上帝,而日常行为证明他们对上帝没有分毫的敬爱,而只有爱才能使祭祀变得有意义”。[482]先知关心的主要问题是保持以色列人的内在道德性。他们的目标是把耶和华信仰从偶像(约柜里的偶像)崇拜中分离出来,使信上帝者可以反思自己的行为、感情和缺点。这种对内心的关注表明,先知关心的是一种城市宗教,他们面临的是群居生活的问题。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先知在激发以色列人提高他们的道德标准时,会发明天启这一思想。[483]

狂热的预言是什么时候在以色列开始的,还不确定。摩西不仅对上帝说话,演示了奇迹,而且还表演了巫术。例如,他把一根杆变成了蛇。最早的先知穿着巫法师的服装,我们读到过以利亚“披过的魅力非凡的斗篷”(“自摩西以来最伟大的奇迹创造者”)被传给了以利沙。[484]根据《列王纪》(《列王纪上》,18:19ff),预言在迦南人中很常见,所以以色列人很可能从他们那里借用了这种形式。[485]以色列预言的中心角色是坚持宗教的“内部精神”。“几乎从一开始,赋予以色列预言以鲜明道德色彩的,是以色列宗教中鲜明的道德特征。先知独特的历史地位来源于以色列独特的历史地位……只有在神被认为是道德的条件下,宗教在本质上才是道德的,但这一点在古人那里并非普遍规则。差别出现在以色列,上帝通过启示证明了他的道德性。”[486]先知还把某种程度的理性主义引进了宗教。正如保罗·约翰逊指出来的,如果存在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为什么必然是某些圣石、河流或行星和动物呢?为什么这种力量只能通过一些随意的神灵来表达呢?力量有限的神的概念本身是不是自相矛盾?“上帝不仅仅是大,而且是无限之大,因此想要描述他是荒唐的,而试图给他画像则是对他的亵渎。”[487]

虽然先知的性格和背景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在诅咒以色列的道德败坏,它远离耶和华的教导,它对流于虚文的祭祀的热衷,特别是它的祭司阶层等方面则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因为普遍的腐败,惩罚正在降临,不过以色列最终将会被一些存活下来的“幸存者”拯救。几乎可以肯定,这反映出一个剧烈的社会和政治动荡期,以色列正从一个部落社会转变成一个政权国家;有强有力的国王和宫廷;祭司有俸禄,因此依靠王族;富裕的商人正在兴起,他们渴望为自己和子孙购买特权,对他们来说,宗教多半居次要地位。所有这些都发生在外部威胁最严重的时候。

第一批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引进了个人良心的思想。以利亚批评王室,因为其中有些成员堕落了,他们信仰巴力神。[488]他公开宣称,上帝用“微小的声音”和他说话。阿摩司为他看见的贿赂和一所寺庙妓院而感到震惊,那里曾经是古代生育崇拜的遗址。[489]正是他发展了“选民”的思想,即以色列人被上帝选中,作为他的子民。只有遵守与耶和华的约定,敬爱他而且只敬爱他,才会受到保护。阿摩司认为,如果以色列人没能遵守与耶和华的约定,耶和华将介入他们的历史,和他们“清算”。[490]何西阿进一步完善了约定。他相信一个支配所有历史、“完美地设计”整个世界的耶和华。他也反对堕落的王室和寺庙崇拜,公开表示王室神堂摆设的金色公牛是偶像崇拜(《列王纪上》12:25—30)。他还发展出了把以色列救赎出来的弥赛亚思想。[491]正是何西阿首先发明了不受空间限制的心灵宗教的概念。当耶路撒冷从公元前701年亚述王西拿基立的一次围攻中保全下来后,这种思想得到了加强。虽然因为腺鼠疫,以色列人取得了胜利,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不过证明他们的命运和耶和华,和他们自身的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492]

以赛亚毫无疑问是先知(也是所有的希伯来经典)中最巧妙的语言艺术家和最能感动人的作家。根据他自己的记述,他是在大约公元前740年乌西雅王死后开始传教生涯的。从血统上,他是犹大国王亚玛谢的侄子,结交了当时的许多权贵人物。[493]但是他从他们当中脱离出来,赢得了很大的名声,影响力非常持久,这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验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库姆兰发掘的文献中,有一部二十三英尺长的皮革书卷,在五十卷的希伯来文中记录了以赛亚的全部故事。因为他对希西家王施加的压力,耶路撒冷圣殿恢复了对耶和华的信仰,各省的圣所被关闭,公众信仰集中于首都。[494]以赛亚谴责犹大国是一个穷奢极欲的国度,一个贪图享受的地方,缺乏对精神、神圣性和人类的关心。[495]他明确地谴责土地垄断“在犹大国结出了如此邪恶之果”。[496]以赛亚把以色列的宗教推向了一个新的精神高度和新的内省高度,比何西阿设想的更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人类只能被迫依赖自身获取社会公正的时候,以色列的宗教越来越成为一种良知宗教。他说,男人和女人必须摒弃把追求财富当作人生主要目标的思想。“祸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连地,以致不留余地的,只顾自己独居境内。”[497]

但是以赛亚还有同样重要的另一面。在他的宗教思想中,光祭祀还不够,还需要忏悔。上帝总会宽恕,而且如果忏悔的人足够多,他就会预示一个和平时期,那时的男人和女人“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正如许多学者指明的,这第一次画出了历史的线性趋势。上帝指明了历史发展的方向,这里,以赛亚提出了更激进的主张:“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这个特别的儿子将推进和平:“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但他还会成为一位伟大的统治者:“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基督徒比犹太人更重视这一段。马太把它看作是耶稣降临的预言,而犹太人并不从弥赛亚的角度解释以赛亚。[498]《以赛亚书》最关心的是个人灵魂,尽管这个词不恰当。对以赛亚来说,每个人都有来自良知的“微小的声音”,这使得犹太教与众不同。犹太人没有对来生的真正信仰,因此,他们能想到的最接近灵魂的就是良知。

在耶路撒冷被攻陷之前的最后岁月,继以赛亚之后的是耶利米,他与以赛亚大不相同。同样批评现存的制度,同样地直率,甚至更尖刻,耶利米却成为一个被驱逐者,被禁止进入(甚至靠近)圣殿。他的生活既不稳定,也不受人欢迎:他的家人不理睬他,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499](不过,他确实有一名秘书。当别人都流亡时,他却在耶路撒冷以北的一个小镇米士巴作了短暂停留。)不过,他的文字保留了下来,因为他的末日预言成为现实。公元前597年和公元前586年,巴比伦人围攻了耶路撒冷,在第二次攻打后,耶路撒冷的圣殿和城墙被毁,剩下的大部分在大火中烧成灰烬。耶利米也在逃亡的人中,成千上万的以色列人被掳到巴比伦。尽管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但是逃亡将促进犹太教的转型。

公元前586至前539年,以色列人一直在巴比伦过着流亡生活。他们发现巴比伦人信仰琐罗亚斯德教,那是中东地区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的主要信仰。这一信仰的起源不清楚。根据琐罗亚斯德教的传统,琐罗亚斯德“比亚历山大早258年”就有了第一个信徒,也就是公元前588年,正是轴心时期的中间时期。但是,这不可能是真的。理由之一是,琐罗亚斯德教经文《迦特》,即组成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陀》的礼拜诗中的文字非常接近最古老的梵文,即作为印度教神圣经典的吠陀中的语言。这两种语言如此相像,就像“一种语言的不同方言”,它们与其共同的本源之间应该相隔不到几个世纪。[500]既然吠陀的时间是公元前1900年到前1200年间,那么《迦特》的时间也不会太晚。

然而,吠陀时代被确定为英雄时代,那时的神“举止行为同人类一样”,有时非常残忍,琐罗亚斯德教却不同。[501]琐罗亚斯德教起源于公元前3千纪的一次移民,考古学家、史前史学家和语言学家把他们称为“印度—雅利安人”。正如前面论述的,关于这些人的起源问题存在很多的争论:黑海和里海之间,里海和咸海之间,波斯(今天的伊朗)以北的奥克苏斯河周围地区,所谓的“巴克特里亚—马尔吉阿纳文明体”(主要在阿富汗北部),甚至包括印度河流域。比较确定的是,他们分成两支,一支往东发明了吠陀教,后来发展出印度教;另一支往西发明了琐罗亚斯德教。

琐罗亚斯德教的某些方面好像是从密特拉神崇拜发展而来。密特拉据说从岩石中降生,经常与公牛牺牲联系在一起。关于它的历史记载最早出现在公元前14世纪安纳托利亚东部博阿兹科伊发现的碑文中。碑文记录了赫梯人(我们之前已经讲到)和米坦尼人(一个雅利安人为酋长的部落,在与今天的叙利亚相隔幼发拉底河的地方)的结盟,提到了一些后来在印度教经文《梨俱吠陀》中出现的神明。这些神包括密特拉、伐楼那和因陀罗。[502]密特拉是古波斯语,意为“合约”,它的有趣之处至少有三个方面。首先,当然是猜想,合约之神让人想起以色列人的约定思想,其实就是人与上帝缔结的合约,是不是来自密特拉神崇拜呢?其次,合约之神还表明一种新兴商人阶层的城市文化,或城市化文化。第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合约代表公平,因此也代表公正。[503]这里,我们第一次有了一个抽象概念的神,这是琐罗亚斯德的成就。他打破了传统的多神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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