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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医院骑士团的组织结构与军事生活

作者:马千 当前章节:15366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6:59

从十字军东征至18世纪末,医院骑士团在地中海及欧洲扮演着重要的政治军事角色。在其漫长的历史中,它逐渐发展出一套复杂而有效的管理体系,并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传统和文化。本章将从骑士团成立之初至文艺复兴末期,对它在招募、训练、组织、行政结构、日常生活、装备战术等各方面的情况集中做一番梳理,以飨读者。

医院骑士团的招募

医院骑士团的壮大与十字军运动的兴起密不可分。来自法国、英国、神圣罗马帝国的骑士为十字军的中坚力量。其中法国长期以来是医院骑士团主要的人员提供国,法国人在骑士团内的地位举足轻重。12—13世纪英王依旧是法王理论上的附庸,其对骑士团的影响力尚不可与法王相比肩。德意志诸邦能提供大量人力,不过医院骑士团在招兵买马时会与条顿骑士团相互竞争。在波希米亚和匈牙利王国,骑士团的发展势头颇为喜人,不过其上层人物依旧以法国人为主,而下层成员则以匈牙利、克罗地亚的德意志人为主。意大利与德意志相仿,也盛产优秀士兵,不过意大利人更愿意参加本土的战争,不太愿意冒险加入骑士团组织。伊比利亚半岛的情况有所不同,当地长期面临伊斯兰势力的威胁,圣战气氛浓郁,那里的骑士团组织本土化程度较高,同基督教王室的关系也长期和睦,是医院骑士团的另一个“大后方”。

最初骑士团成员主要来自教士和骑士阶层。传统上,领导层对骑士心存偏爱,因为他们的加入往往能带来不菲的捐献,同时他们本身一般具备娴熟的武艺。12世纪骑士团纳新的另一重要途径是招募儿童(包括很多无家可归的孤儿)成为见习教士,一般经过三年左右的训练和考验,他们就有机会晋升为正式团员。不过随着十字军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各大骑士团都伤亡惨重,对武士的需求盖过了对教士的需求,这导致了医院骑士团中教士的比例不断降低,而骑士的比例则相应增加。12世纪中期以后,医院骑士团在战场上逐步树立了声誉;但另一方面,它带来的负面效果是团中的文盲开始急剧增多。通常几大天主教修士会对候选成员的文化水平都有一定要求,例如需掌握拉丁语,而医院骑士团并不设置类似门槛。这对那些胸无点墨的贵族子弟颇有吸引力。这样的年轻人开始在骑士团中崭露头角,甚至平步青云,但也拉低了骑士团的文明程度,因无知而触犯团规的情况也增加了。

医院骑士团的招募并不存在所谓最低年龄限制(虽然对男子何时有资格正式成为骑士或教士一般存在惯例),大体的标准是:婚生子,自由人,身心健康,没有负债。医院骑士团的核心成员大体可分为骑士(knight-brothers)[1]、军士(sergeants)、教士(priests,包括修女)三大阶层。其中,地位最高的无疑为骑士。大团长费尔南多·阿方索(Fernando Afonso,1202—1206年在位)统治时期第一次明确划分了骑士和军士两个阶层,而在圣殿骑士团中早已存在这样的区别(因为在成立之初,医院骑士团的军事色彩远远弱于圣殿骑士团)。最初骑士并非只看出身,依靠军功,平民也可能被晋升为骑士,但在13世纪中期以后,越来越看重骑士的门第。骑士的全套装备极其昂贵,普通人家也的确难以负担,它渐渐成了贵族中的一员(虽然地位较低),并开始世袭。对医院骑士团而言,要成为“医院骑士”需事先已经获得骑士身份(而教士身份则可以入团后再获取),并且必须是骑士之子或出身于骑士家庭。如果一名骑士企图进入骑士团担任更低级的军士,则同样被严格禁止。随着时间的推移,骑士在团内的待遇日渐提高。大团长贝特朗·德·孔普斯(Bertrand de Comps,1236—1240年在位)统治时期首次明确规定骑士的地位高于教士。1262年起大团长只能从骑士中选出,1270年以后大部分骑士团高级官职也只能由骑士担任。1320年以后,骑士甚至对教士享有居先权。这显然与杰拉尔德创立医院骑士团的初衷背道而驰(第一任大团长并无贵族血统,仅仅为俗人修士)。医院骑士团中的“骑士”实际上具有骑士和修士的双重身份,因此他们曾遭到部分教会人士的抨击。后者认为医院骑士过于傲慢自大,缺乏隐修会成员谦逊的品质,不过对于军事修会而言,这种“自大”或自信,在战场上是不可或缺的。

14世纪以后,一方面医院骑士团贵族化的倾向越发明显;另一方面,骑士与军士间的壁垒亦有松动的迹象。一些在战场上表现英勇的军士也能获得机会晋升为骑士。例如,1627年西班牙军士阿方索·德·孔特雷拉斯在服役十五年后,成功地被提拔为骑士。近代时期,骑士团中的骑士进一步被细分为两类—“公义骑士”和“恩典骑士”。前者拥有高贵的出身或赫赫战功,地位高于后者;而恩典骑士原则上不能担任高级官职。

因为医院骑士受“三愿”的约束,并且长期过着集体生活,相较于世俗骑士,他们被认为更有纪律,更值得信赖。医院骑士不参与马上比武、游猎、宫廷之爱等中世纪贵族热衷的活动,闲暇时间用于在教堂祷告或忙于骑士团的工作。文艺复兴之后,偶尔也曾传出医院骑士之间决斗的消息,但这是被官方严格禁止的。总体而言,医院骑士团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是一支训练有素、恪守纪律的精锐之师。

医院骑士的招募具有排他性,如果候选人曾加入其他骑士团组织,则不能被医院骑士团再次接纳,而且原则上也不允许退团的发生。医院骑士的入团仪式简单而神圣。曾有大团长对准备加入的修女说:“如果你因为看到我们的锦衣华服、宝剑良马而认为可以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那就大错特错了—作为医院骑士,常常要在饥肠辘辘时斋戒,疲惫嗜睡时执勤。”通常他们在周日举行的例会上审核新成员的资格,候选人通过初选后,会被当面询问是否满足成为团员的各项要求,如果事后发现他做伪证,他将被立即开除。随后,候选人将手放在弥撒书上,以上帝、圣母、圣约翰之名起誓,无论生死都坚决服从大团长的指令,同时保持品质纯洁,不追求财富、农奴或奴隶。最后,主持人亲手为他披上骑士团的制服,并叮嘱道:“穿上这绣着十字架的斗篷,你要谨记耶稣的受难,勿忘他为拯救我等罪人而承受的折磨。面对邪恶力量,要永远遵守誓言,守卫你的信仰,注意你的举止。”披上斗篷后,他会与所有在场骑士一一相互亲吻(即“平安之吻”),表明他们已正式成为同袍兄弟。[2]

◎ 意大利画家米拉贝洛(Mirabello Cavalori,1535—1572)的名作《马耳他骑士画像》,完成于16世纪后期,现藏于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医院骑士团成立初期,并无所谓“骑士”和“军士”的划分。后者直至13世纪初才登上历史舞台,并且一度在数量上远逊于骑士。他们通常被分为两类—戎装军士(caravaniers,sergeants-at-arms)和服务型军士(serving sergeants,如充当木匠、铁匠、船工等)。前者地位一般高于后者。大部分的军士出身于农民或工匠,也有少数来自骑士家庭,不过入团时并未正式受封为骑士。一直到14世纪前半期,军士在骑士团中还占据着多数。与圣殿骑士团中骑士、军士泾渭分明相比,医院骑士团中的两个阶层相对平等。他们可以穿着完全一样的制服,即黑底白十字的修士常服和红底白十字的“作战服”。但在所能担任的职务方面,军士依然受到些许限制。军士中的佼佼者阿方索·德·孔特雷拉斯曾公开抱怨他们获得的官职太少,薪俸也明显低于骑士。从1671年起,大团长尼古拉斯·科托内尔宣布不再扩充军士的编制,此后军士的人数不断萎缩。1798年被迫离开马耳他后,军士基本上从骑士团的队伍中消失了。

以第一代大团长杰拉尔德为代表的早期骑士团成员大多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按照情理,教士理应成为骑士团中的关键角色。然而,他们第一次见于骑士团史籍,已经是1154年了(据说骑士团早期在招募教士方面一直存在困难)。教士主要负责宗教事务,对行政管理及军事作战影响甚微。他们中的一部分也能升任主教,但很少有人能晋升至天主教会最高层,教皇克雷芒七世算少见的例外。有趣的是,医院骑士团中曾涌现过多位天主教圣人,但他们被教会封圣几乎无一是因为战功。这是源于骑士团领导层不希望鼓励战场上的个人英雄主义,部分骑士团教士凭借宗教上的虔诚和牺牲同样名垂青史。修女也是骑士团中不可缺少的成员。某些女修道院的规模甚至超过了骑士团重要的地方分部。例如,位于阿拉贡锡赫纳的骑士团女修道院常驻30名修女,而同时期英国伦敦分团也不过10名骑士。修女不仅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职责,也广泛参与骑士团不动产的管理及宗教活动。文艺复兴时期,位于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的骑士团女修道院在当地享有盛誉,甚至只有贵族出身的女性才有资格加入。

除此之外,骑士团中还存在一些非正式成员。例如,“预备骑士”(donats),通常是正在排队等待入团的贵族,他们需要自费完成朝圣之旅后才有此资格。有些预备骑士直到临终前才获准加入。还有“团友”(confraters),一般指与医院骑士团关系密切但并未正式加入的贵族。他们保留自己的世俗生活,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作为回报,医院骑士团向他们提供保护,他们死后则为其举行葬礼,并确保他们不会遭受绝罚。团友一般是没有资格披上骑士团制服的。俗人如果一次性缴纳大额捐献,骑士团可以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障,他们可以居住在骑士团宅邸中,老年时能得到免费衣物和膳食。骑士团也雇用了相当数量的俗人从事服务和管理工作。最后是一类特殊的人群—穆斯林奴隶。虽然其总体待遇较为凄惨,但如果服役到足够的年限,也能获得相对较好的福利。马耳他的土耳其奴隶甚至被允许拥有自己的伊玛目。

13世纪及之前,骑士团内通常并无“实习期”一说。此后,对新加入成员的考察开始变得更加严格,有时他们需要实习一年,表现合格后方能“转正”。为了获得晋升,欧洲的骑士(修女除外)被要求在东方服役锻炼一定时间。即使圣地和罗德岛沦陷后这项惯例也并未废除,只不过骑士团成员的服役地点从陆地转移到了海上。普通团员要求服役至少2个航海季(从春季至秋季)才能获得足额津贴,骑士则要求3—4个航海季,如果要成为庄园主,应不低于4个航海季。[3]

每年新招募的团员数量并不固定,与民间传说中富甲天下相反,大部分时间中,医院骑士团财力有限,负担不起过多的战士和城堡。在最初的日子,每一个骑士团指挥官都有权招募新骑士,但只有大团长及少数官员可以招募军士。1270年以后,由于经济困窘,原则上只有大团长及骑士团塞浦路斯、亚美尼亚、的黎波里分团长能够纳入新人,不过实际上一些规模较大的分部也有这个权力。随着1292年阿卡的沦陷,骑士团的财政变得捉襟见肘,除西班牙地区以外,所有骑士的招募都必须得到大团长或大司令官(Grand Commander)的特许。

12世纪后期,医院骑士团在十字军国家及欧洲已经拥有了大量土地。在他们的采邑中生活着大批附属的隶农,这些勤恳的农夫支撑着整个骑士团的经济大厦,但他们并不属于骑士团中的一员。一些雇佣军也在为骑士团服务,其中最著名的即所谓的“土科波”,他们的领袖被称为土科波利尔,在骑士团内拥有重要地位,但土科波士兵本身也不属于骑士团。14世纪以后,土科波的含义有所扩大,甚至成为各种雇佣军的泛称。

罗德岛时期医院骑士团的招募大体上依旧沿用13世纪的系统。当然,时过境迁,他们也必须做出种种调整适应形势。在西欧,传统的军事贵族依然掌控着军队的领导权,但由于中产阶级的崛起,他们的地位日渐受到挑战。圣殿骑士团解散后,医院骑士团获得了大批前者的财产,一些圣殿骑士也按照教皇的谕令加入医院骑士团,但后者对前圣殿骑士依然保有一定戒心,他们通常无法进入核心领导层。另一方面,随着十字军运动进入低潮,医院骑士团不仅在招纳人员上面临困难,收到的各种捐赠也大幅减少。在陆地上,匈牙利似乎已经成功抑制了奥斯曼帝国的扩张;而在地中海,威尼斯共和国对与土耳其作战同样意兴阑珊,他们是商人而非狂热信徒,与之和平贸易显然更加有利可图。这一切都让医院骑士团的地位和重要性开始下降。少数的几次十字军战役,如1396年的尼科波利斯和1444年的瓦尔纳,也均以惨败告终。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时,医院骑士团仅能勉强自保,令人大失所望。直到1480年医院骑士团挫败了“征服者”穆罕穆德二世的围攻,引人瞩目,一切才开始有了转机。

随着十字军运动的退潮,加入骑士团的新人中,理想主义的成分日渐降低,很多人只是为了谋求温饱。多数欧洲的骑士团成员既很少投身宗教运动,也不曾亲历战斗。与扎根波罗的海的条顿骑士团相比,他们的生活算得上相当“安逸”。大部分普通团员从事的都是一些行政或经营工作,生活波澜不惊。只有个别出身高贵的骑士为了更好的地位、财富与特权,才会选择那种富于冒险的生活。

除了法籍骑士,这一时期团员中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的比例有所上升,此外还有少量来自英格兰、德意志、葡萄牙、苏格兰、匈牙利、丹麦等地的骑士。不同语言区之间的竞争变得日趋激烈。1376年当选的大团长胡安·费尔南德斯·埃雷迪亚是七十八年来首位非普罗旺斯出身的团长,他即位后立即着手提拔自己的同乡,导致此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医院骑士团几乎被西班牙人所把持。天主教大分裂时期,于1382年被罗马对立教皇册立的“对立大团长”里卡尔多·卡拉乔洛则是意大利人,他获得了意大利、波西米亚、英格兰、爱尔兰这几个分团的拥戴,此举也彰显出意大利骑士的分量。1467年来自意大利的乔瓦尼·巴蒂斯塔·奥尔西尼当选为第39任大团长,也算得上水到渠成。

15世纪医院骑士团的招兵买马在许多欧洲国家都遭遇了尴尬。例如,英格兰人认为百年战争中教皇偏向法国,对此颇有怨怼,医院骑士团也因此被迁怒。英格兰人对骑士团的态度直到德比伯爵(Earl of Derby,即后来的英王亨利四世,1399—1413年在位)对罗德岛进行友好访问后方才有所转变,不过直到1445年,罗德城里一次以英语进行的会议上一共也仅有11位骑士列席。而在匈牙利,本土贵族历来对医院骑士心存芥蒂,他们的招募活动受到了各种阻挠。在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因为意大利商人在伊斯兰世界拥有巨大商业利益,而医院骑士团长期与奥斯曼帝国关系紧张,甚至从事海盗活动,很多意大利人对加入骑士团也难免瞻前顾后。伊比利亚半岛的医院骑士团则面临当地圣地亚哥骑士团(Order of Santiago)的竞争。

14世纪中期开始,在骑士团东部统治区寻找根正苗红的欧洲血统天主教徒已经越来越困难了,以至于他们不得不规定只要父亲具有拉丁血统,即使母亲是希腊人,也可被当作拉丁人。1424年,罗德岛上的拉丁居民只要有父亲祖国的国籍证明便可以加入医院骑士团(不过此举似乎排除了岛上土生土长的第二代移民)。但骑士团的大门对纯希腊血统居民依旧紧闭着。14世纪后,新成员入会仪式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例如,1319年阿拉贡国王的长子海梅入会时,医院骑士团巴塞罗那分团长阿尔瑙·德·索莱尔(Arnau de Soler)亲自主持,他坐在祭坛前,手持福音书与十字架,海梅身着骑士团制服(但此时还不能穿戴标志性的披风)跪在他身前,将手放在福音书与十字架上。索莱尔向王子讲解了骑士团的戒律,并告知他作为新人有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在宣誓之后,海梅起身将十字架和福音书放在分团长的膝上,后者正式宣布他成为团员,并亲手为他披上黑底白十字的披风。与13世纪相比,此时的仪式有所简化,省去了传统的“平安之吻”。这恐怕是吸取了圣殿骑士团的前车之鉴,以免授人以柄。

骑士的地位在14世纪后得到进一步提升,相应地对他们家世的要求也提高了。团规中明确规定了一位贵族骑士在其家谱中需要的纹章数量(Quartiers)。意大利人要求家谱中的纹章不少于4个(即可以上溯至祖父母一代),法国与西班牙要求8个,而德意志人则要求16个(Seize Quartiers,即上溯至高祖父母一代)。对意大利人要求偏低是因为那里长期以来流行贵族与富商联姻,因此很少有贵族的出身能如此纯正。1565年后,随着宗教改革运动方兴未艾,医院骑士团对骑士的甄选变得更加严格,不仅要求血统纯正,还要求家系中不能有新教教徒。

医院骑士团与罗德岛上的希腊原住民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一方面他们在抵御外敌上有着共同利益,另一方面,统治者的天主教信仰与被统治者的东正教信仰间存在一道鸿沟。骑士团员与天主教徒主要居住在城市中心,而东正教徒多聚集在郊区和乡村。医院骑士团虽然不强迫希腊人改宗,但是要求他们的教会必须承认罗马教皇的居先权,有证据显示城市中的希腊人多数照办了,但乡村里的希腊人一般还是我行我素。很多希腊家庭被强制要求世代在骑士团海军中服役(作为水手或桨手),这一政策显然不得人心,并最终在1462年被正式废止—那一年有如此多的希腊壮丁逃离罗德岛,以至于很多希腊妇女找不到丈夫。希腊人对拉丁人的仇恨在整个爱琴海地区都相当普遍,但医院骑士团的统治与邻近的威尼斯共和国殖民地(如克里特岛)相比,尚算温和。按照那个年代的标准,医院骑士团已经算礼贤下士,广纳人才,大量的移民随着商船到来,其中也不乏海盗、雇佣兵、铁匠、盔甲匠甚至银行家与律师。同时由于骑士团在医疗事业上的盛名,亦有许多医生前来投奔,这些外来的医生中有很多犹太人,此外还有亚美尼亚人、塞浦路斯人与叙利亚的马龙派基督徒。[4]

◎ 1730年的一份贵族家系纹章表,可上溯至五代16个纹章

医院骑士团的行政组织结构

大约从12世纪起,医院骑士团逐步发展出一套成熟的管理机制。行政中心设在耶路撒冷的总医院内—此举令骑士团形成了自己的传统,即总部必然包含医院,二者的结合也凸显出医院骑士团救死扶伤的天职。骑士团行政中枢中央修道会(Central Covent)的成员一般包括:大团长、资深骑士(入团超过二十年)、总部中的骑士、军士和教士(后两者未必能够列席)。修士大会(General Chapter)一般由中央修道会成员、各分团高级成员和总部附近的全体正式团员参加,和西多会等修士会相比,医院骑士团的修士大会一般不每年举行,而是间隔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例如,1324—1344年间,骑士团共举行了7次修士大会。但在天主教大分裂时期,二十七年只召开了4次(其中1384年的那次还是由对立大团长召集的)。1421年大分裂结束后,大团长菲利贝尔·德·奈拉克规定修士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至1522年,共举行了22次。进入17世纪以后,从1631年至1776年,骑士团再未举行过一次修士大会。

理论上大团长是骑士团当之无愧的最高领袖(任期终生),但他并非专制君主,而修士大会也拥有不小的权力(握有最高立法权),两者均有自己的印章。大团长也需遵守骑士团团规和惯例,并且在大政方针上需要征询修士大会和中央修道会成员的意见。亚历山大三世教皇曾在1172年发布谕令,明确指出大团长不可独断专行,需尊重同僚及修士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大团长与修士大会(包括它代表的全体团员)就像硬币的正反两面:前者总是希望能扩大手中的权力,而后者就千方百计地加以制约,最终形成微妙的平衡。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的颁布同样对骑士团影响深远。通过立法,大团长的权力受到进一步限制。例如团规中注明,当修士大会进行重要人事任免之时,大团长不得参与决策;只有大团长的命令符合骑士团惯例和法令时,才需要遵守。当然,大团长也会进行抵抗,从而引发纷争。1295年骑士们便曾向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投诉大团长奥多·德·平斯(Odo de Pins,1294—1296年在位)独裁。最突出的例子则是1317年骑士团成员公然造反围攻大团长富尔克,并迫使他下野。让·德·拉卡西埃在1581年被昔日的海军英雄罗姆加发动政变予以废黜,并被软禁于马耳他圣安杰洛堡,而罗姆加则由骑士们自行推举为新任大团长。起因据说是拉卡西埃严厉整顿风纪,驱逐了全体骑士的情妇,并且他年事已高,在军事上无法担负指挥责任。此事引发了教廷的干预,格列高利十三世将二人招至罗马调解,教皇倾向于让拉卡西埃官复原职,受到冷遇的罗姆加在罗马郁郁而终,但拉卡西埃最终也客死他乡,未能重返马耳他复位。1379年初,罗德岛的修士大会投票公开表示不接受教皇对西班牙人胡安·费尔南德斯·埃雷迪亚的任命,因为埃雷迪亚历来有任人唯亲、中饱私囊的恶名。最终埃雷迪亚不得不向修士大会保证自己不会干预骑士团的人事任免和土地支配,其任职才获得了批准。

第一任大团长杰拉尔德更像是医院骑士团的精神领袖和象征,但随着骑士团的事业蒸蒸日上,至12世纪末,在东方的十字军国家中,大团长已经成为重要的政治人物,某些方面甚至近似于王公或诸侯。他拥有自己的印章、财产、官邸,足以维持一种体面华贵的生活。当然,特殊情况下,大团长的私人金库也可用于支付整个骑士团的开销。理论上大团长无权支配骑士团的财产,但非常时期他也能插手。例如1429年,骑士团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大团长安东·弗拉维安(Anton Flavian)便接过了财政大权。他的继任者纷纷效仿,直到1471年骑士团的债务偿清后才告终止。但骑士团的财务官似乎依旧无法胜任,1478年再度出现了财政困难,于是大团长皮埃尔又一次接过了理财权。进入16世纪后,大团长直接处理财务工作似乎已成为不成文的惯例。医院骑士团曾竭力避免大团长过于集权,但在危机之下又的确需要领导人一言九鼎,因此在这一时期团长的权力有所扩大。[5]

◎ 大团长让·德·拉卡西埃

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医院骑士团修士大会出现在1176年。成员除了大团长、中央修道会,还包括西部(欧洲)的地区领导人。他们在1176年前便或多或少地参与到骑士团总部的政务中。不过定期召开修士大会直到1206年才在程序上确立下来。大会由大团长宣布揭幕,所有骑士团高级官员需要暂时交出他们的印章和管理的文书档案,档案将在大会上公开宣读,并接受代表质询。修士大会上还要处理骑士团的各种诉讼,做出裁决。大团长有义务从各分部中遴选人员组建一个常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起草法案,任命重要官员(事实上担负了修士大会相当一部分职能),其做出的决定要公开向修士大会宣读。最后,在中央修道会修道长主持的弥撒中,大会正式闭幕。

第一份完整保存至今的医院骑士团修士大会法案条例记录来自1330年的蒙彼利埃大会。其中列举了14位骑士团官员的姓名(3人来自罗德岛总部,其余来自各分部),他们组成了修士大会委员会负责日常会务。随后记录了对骑士团主要官员的任命(任期通常为十年)。在任命之后详细规定了各分团需要上交总部的贡赋数量,以分担骑士团沉重的债务。随后是新颁布的条令及修士大会的决策。最后是大团长“钦点”的骑士的姓名,作为对表现优异的骑士的嘉奖。1330年获此殊荣的骑士包括英格兰人菲利普·德·塔默(Philip de Thame),他在五年后荣升为英国分团长。1330年的修士大会记录第一部分用拉丁文书写,第二部分用法语书写,这体现出它的天主教色彩及法国人的独特地位。

15世纪以后,随着留存资料的增多,我们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医院骑士团修士大会的细节。1489年修士大会明确提出八大语言区各出两名代表组建16人的委员会,这是1330年大会未曾规定的(当时并无英语区、德语区代表)。大会持续了十五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议题任何人(包括大团长)都不能反对。

骑士团修士大会在结构上以稳妥为优先,尽量避免出现过于激烈的变革进而引发动荡。修士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于资深骑士阶层,通常已服役多年。1344年的大会规定只有加入超过二十年并在当地服役超过五年的骑士才有资格担任地区分团长。骑士团的指挥官也被要求入团在五年以上。这样就避免了新人火箭式的提升进而破坏骑士团传统及团结,也保证了政策的稳定性。骑士团各地分部也拥有自己的修士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会议。此外骑士团各级组织每周日还要召开例会,由当地最资深的骑士主持(总部则由大团长主持,如果因故缺席,则由副团长或大司令官代理主持)。

1295年以后医院骑士团在行政划分上正式出现了“语言区”(1283年已有雏形)。最初的七大语言区中,有观点认为德语区在1344年后一度被裁撤(降为普通修道院区),直到1422年才正式恢复。法语区、普罗旺斯语区、奥弗涅语区本是法语的三种方言(在中世纪,法国南北方的所谓“方言”实际上区别甚大,法国北方方言被称作“奥伊语”,南方方言被称作“奥克语”,几乎可算作不同的语言),其划分体现了法国骑士在医院骑士团中的强大影响力。1461年西班牙语区被划分为卡斯蒂利亚—葡萄牙语区和阿拉贡—纳瓦拉语区则彰显出伊比利亚半岛骑士地位的上升,甚至西班牙在政治上统一后,这两个语言区也没有随之合并。16世纪英国新教革命后,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的医院骑士分团实质上已经不复存在,但骑士团并未撤销英语区,而是从其他语言区选出2名骑士作为英语区的代表,从而令英语区在形式上得以延续。

在罗德城,每个语言区都建有自己的会馆(法语:auberge),它不仅仅是相关语言区成员的“招待所”,也是他们议事、社交的中心,但骑士通常并不在会馆中常住,而是有自己的独立住宅。语言区会馆也随着骑士团一道迁至了马耳他,今天瓦莱塔保存完好的各语言区会馆仍然在共和国的政治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地位仅次于大团长和修士大会的一批高级官员被统称为“中央修会行政官”(Conventual Bailiffs),1330年时包括:罗德修道长(即中央修会修道长,亦称“大修道长”)、大司令官、大元帅、大医师长、海军司令、土科波利尔、制衣官和财政官。海军司令一职是1299年方才出现的,其余几种官职在骑士团成立初期便已存在。早期它们通常被授予相关领域最优秀的人才,但在14世纪以后,逐步固定分配给几大语言区(当然偶尔也有例外)。

◎ 马耳他法院,历史上为医院骑士团奥弗涅语区会馆(二战中受损严重,现存建筑为20世纪60年代重建)

◎ 马耳他共和国总理府,历史上为医院骑士团卡斯蒂利亚语言区会馆

◎ 马耳他骑士团官方发行的纪念邮票,展示了骑士团八大语言区各自的旗帜,从上至下从左至右分别是:普罗旺斯语区、奥弗涅语区、法语区、意大利语区、阿拉贡语区、英语区、德语区、卡斯蒂利亚—葡萄牙语区

大司令官理论上地位仅次于大团长[6],在团长缺位或外出时可代理其职权。骑士团的日常行政管理一般交予他负责,非武装军士也归他领导(骑士和戎装军士由大元帅管理)。13世纪末以后,他也开始拥有自己的印章。虽然平时主要负责民事,但战时若大团长不在战场,理论上最高统帅由大司令官担任。14世纪后他通常从普罗旺斯语区骑士中选出。

大修道长(the Grand Prior)负责管理整个骑士团的教士、教堂及宗教事务,但他本人未必拥有主教头衔,在骑士团以外并无特殊宗教权力。由于他掌管所有宗教事务,因此不属于任何一个语言区,也并非由修士大会任命,而是由骑士团全体神职人员选举产生。但他固定列席修士大会,亦是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之一。修道长长期与大团长在各自权限上存在分歧。1648年,修道长一度试图召集骑士团全体教士共同争取其独立于大团长之外的自治权,但被大团长乔瓦尼·保罗·拉斯卡里斯制止。双方的纷争直到1699年才在教皇英诺森十二世的调解下通过互相妥协而平息。

顾名思义,大医师长(the Grand Hospitaller)管理骑士团的各个医院,并负责相关慈善救济事务。13世纪末以后,他也拥有自己的印章,按惯例由法语区骑士选出。

大元帅是医院骑士团主要的军事指挥官。虽然有记载表明1168年便已经存在大元帅一职,但他的职务晚至1206年才被骑士团修士大会所确认(这也说明医院骑士团早期军事色彩并不浓厚)。尽管理论上战时大团长、大司令官的地位高于他,但具体的军事训练、指挥、部署还是主要由大元帅负责。他的日常工作包括管理兵工厂,监督武器装备、马具的制造、维护、修理,负责马匹的饲养,并可支配军费。所有武装人员向他负责,各城堡主、掌旗官、士绅、土科波利尔也都是他的下属。大元帅直接隶属于修士大会,他个人的掌旗官(Gonfanier)实质上也就是整个骑士团的掌旗官。1206年后他获许配备四匹战马、两名侍卫、两匹驮马和一名车夫,1268年后还特意为他配备了一匹土库曼马[7](土库曼马是历史上的名贵马种,今天已经灭绝,但它在血缘上影响了很多留存今日的著名马种,汗血马据说与它在血统上最为接近)。1350年后大元帅一般从奥弗涅语区选出。

海军司令(the Admiral)负责整个舰队,包括舰只的打造。海上作战时他管理水兵,而大元帅指挥船上的骑士。在罗德岛时期和马耳他时期,他的地位逐步升高,1350年后基本从意大利语区选出。

土科波利尔(the Turcopollier)是骑士团土科波部队的指挥官,最初主要是雇佣轻骑兵,后来泛指雇佣军。1303年后随着雇佣军重要性的提高,他正式成为“中央修会行政官”的一员,在罗德岛及马耳他时期,他一般负责海岸防务,通常由英语区产生。16世纪后期随着英语区的瓦解,他的职权被大团长接收,一般具体事务交给大团长的总管(Seneschal)负责。

制衣官(the Drapier)负责骑士的一切衣物、被褥,以及骑士团的服装厂与服装店的运营,后来还负责整理去世骑士的遗物,他也有义务将他们的衣物分发给穷人。1350年起由西班牙语区(后转为阿拉贡语区)骑士担任。随着时代变迁,日后制衣官改称大监察官(the Grand Conservator)。

财务官(the Treasurer)是医院骑士团最早出现的官职之一。起初他借用大团长的印章办公,13世纪末开始也拥有了自己的印章。他负责管理骑士团各地的税收贡赋,各处的捐款捐物,以及全部开销。此外财务官还要管理骑士团成员的财产,并承担借贷、理财的使命。不过他在金融方面的业务拓展一直无法与高度专业化的圣殿骑士团相比。14世纪以后,财务官由德语区骑士担任,但因德语区惨遭降级,财务官也不再是德语区骑士的专属,转而隶属于大司令官。15世纪德语区恢复后,为了表示补偿,骑士团设立了一个新的职务—大行政官。除了督查德语区的政务,他还负责打理博德鲁姆城堡。骑士团移居马耳他后,他转而肩负起管理马耳他的所有城堡要塞的重任。

1461年语言区扩编后,大团长创立了大书记长(the Grand Chancellor)这一职务,用于授予新成立的卡斯蒂利亚—葡萄牙语区。他负责管理大团长的文书和档案,相当于骑士团的“秘书长”。

骑士团各语言区产生的八位官员作为大团长的左膀右臂,组成了他的“内阁”[8]。在他们以下,还设置了一批中低级官员加以辅佐,或分担其军务、政务。

统帅[9]也是重要的军事职务,不过直到1169年他还是大元帅的附属。“士绅长”(Master of Esquire)在1206年正式设立,他不仅领导团内士绅,还掌管着马厩及马具的生产配置,也是所有马夫的上级。这一职位通常授予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军士。稍后,为了协助士绅长工作,又设立了“大士绅”(the Grand Esquire)这一职务。掌旗官一职,通常授予在战斗中表现最英勇的战士。1206年起他开始由大元帅直接指挥,1270年后这一职位原则上只能由嫡出的骑士担任(在大元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掌旗官可代为指挥战事)。城堡主通常是骑士团重要城堡(如骑士堡)的堡主,而那些小型的城堡通常不设置这一职位,其中的一部分根本没有常驻兵力防守。1304年以后,由于骑士团位于叙利亚的城堡尽陷敌手,对城堡主的甄选也越发严格,原则上只有为骑士团服役超过五年的骑士才有此资格。

大神父长(the Ecclesiastical Grand Prior)负责辅佐大修道长管理宗教事务。大法官(the Grand Justiciar)一般律师出身,负责全团的法律及审判。大监察长(the Grand Referendary)监督整个骑士团的礼仪、秩序,修士大会举行时,由他监察投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书记长之下还设有副书记长一职,一般为两人,是前者的助手,分别负责行政管理和财政金融业务。在圣地沦陷以前,为了保持与骑士团西部分团的联系,设立了“海外大司令官”一职,同时也要督促西部分团向位于东方的总部“输血”。

◎ 大团长与他的八位幕僚,图中跪地献书者为副书记长纪尧姆·科尔辛,来自《罗德岛围攻记》

中央修道会之外,医院骑士团的行政划分大致为四级:语言区—修道区(priory)—行政区(bailiwick)—采邑(commandery)。欧洲的地方官员为各分团长(修道长);在东部的十字军国家,由于面临军事压力,地方官主要是各城堡主及重要城市的指挥官(如阿卡行政官、提尔行政官)。虽然随着十字军运动的失败,东部的领地逐渐丢失,但一些源自东方的头衔在骑士团内保留了很长时间。例如,直到18世纪,骑士团依旧设有阿卡行政官一职,而亚美尼亚行政官也一直延续到1600年。

由于今天依然保留了不少骑士团的原始记载,关于他们的总人数(不论是骑士阶层还是非骑士阶层)我们能获得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例如,1169年医院骑士团大团长吉尔贝声称可以派出约500名骑士与500名土科波出征埃及。不过第五次十字军期间关于骑士团出动2000人参与围攻埃及杜姆亚特的说法应该有一定水分,或者这批士兵中大部分不属于其核心的“修士”阶层。1244年爆发的拉佛比战役(Battle of La Forbie)中,医院骑士团蒙受了巨大损失,派出的325名骑士与约200名土科波中,幸存者仅有36人,大团长被俘。这几乎导致骑士团位于中东地区的兵力损失殆尽。但骑士团已枝繁叶茂,在欧洲分团的援助下,仅仅二十年后,叙利亚地区可作战的医院骑士又恢复到了300余人。当然,仅仅以骑士或军士的数量来衡量整个骑士团的兵力有一叶障目之嫌。考虑到还有雇佣军甚至民兵,骑士团可用的总兵力一般远多于编制中的人数。例如,1212年,驻扎在骑士团三座最重要的城堡中的兵力就多达2000人。其中骑士只占很小一部分(1255年在写给教皇的信件中,大团长承认骑士堡守军中骑士仅有60人)。1265年,阿尔苏夫被马穆鲁克攻占时,骑士团损失了1000人,但其中骑士也不过80人。骑士的数量虽然有限,但他们是精锐中的精锐,雇佣军难以与之相提并论。一旦某地部署了骑士成员,便说明它是团长重视的战略要地。

连接中东与欧洲的海路自12世纪中期开始便成为十字军国家的生命线,随着医院骑士团的兴旺,他们的交通线不再局限于这条海路。通过多瑙河、巴尔干及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骑士团成功构筑了第二条贸易线,12世纪80年代后他们甚至在君士坦丁堡开设了自己的“代表处”。然而随着拜占庭帝国的衰落,巴尔干交通线越来越不安全,13世纪后中欧与东欧骑士团的人员物资一般经陆路运抵威尼斯,之后再通过商船送抵叙利亚;而西欧的转运点则是马赛港。

法国南部的圣吉勒分团历来具有特殊地位,原则上它负责管理整个欧洲的医院骑士团各分部;但1185年英国分团从中独立出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伦敦克拉肯维尔分部(Clerkenwell Priory)。14世纪初骑士团共拥有大约20个分部。理论上,每个分部应向总部缴纳收入的三分之一,但实际操作中未必如此。如果某分部遭遇了严重的财政困难,可以减免贡赋,但必须做出详尽的书面说明。1338年英国分团长菲利普·德·塔默便曾动用这项权利。

分团长除了每年召开当地修士会议,巡视领地以外,还需定期到访总部,汇报工作。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避免分团长蜕变为地方豪强,完全脱离中央修道区的掌控。1299年部分医院骑士反对大团长纪尧姆·德·维拉雷的理由之一,正是他在担任圣吉勒分团长的三十年中,本应六次前往阿卡总部复命,但只完成了两次,有违反团规的嫌疑。为了解决这种情况,1301年的修士大会通过法令,要求每年需征召至少两名分团长至总部觐见大团长。当他们在往返途中时,骑士团总部有权任命代理分团长,甚至直接调动他们的工作。1343年6月,当英国分团长菲利普·德·塔默动身前往东方履行此项职责时,英王爱德华三世特意给大团长埃利翁·德·维尔纳夫写信,要求万万不能借机撤换塔默的职务。最终他一直担任英国分团长至1353年。此事显示出尽管修士大会具有对地方官员的任免权,但依旧会受到当地君主的巨大影响。[10]

医院骑士团在欧洲的雄厚资产为他们提供了坚强后盾。不过,其资金与补给链条也受到中世纪拙劣交通运输的拖累,于是他们尝试用委任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理论上医院骑士团的委任统治地应该接受总部代表的定期巡查,但实际运作中上述制度常常形同虚设,这就导致很多骑士团领地运作低效、腐败丛生。在伊比利亚半岛,由于同安达卢西亚的穆斯林作战时屡建功勋,医院骑士团常常得到土地和城堡的回馈,不过在西班牙的其他地方,骑士团主要依靠保护、救助前往圣地亚哥[11]的朝圣者来获得收入。1247年匈牙利国王贝拉四世将塞维林(Severin,位于今天的罗马尼亚西南部)赠予骑士团,不过医院骑士们并没有在稍后蒙古入侵时为匈牙利出战。此后医院骑士团的关注核心始终在爱琴海诸岛,直至1522年罗德岛被奥斯曼帝国攻陷。

◎ 勒波厄拉瓦的小教堂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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