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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董仲舒思想的历史地位

作者:许抗生/聂保平/聂清 当前章节:7133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45

董仲舒思想体系的三个基本点是天、君、民,他的主要思想可以一言蔽之:“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或曰:“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131)他更关注社会整体的效应,而没有从个体的角度来考虑民与君的利益。在他的体系中,似乎民的权利被完全忽略掉了,但实际上天道灾异与政治得失,最终都以民命苦乐为依据。王的地位看起来至高无上,但是王又承担了异常沉重的责任。天道似乎笼罩万物,不过最终改变现状的还是人力。

董仲舒之所以把君王放在体系中的关键位置,从时代背景看,来源于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对社会稳定的需求:“未有去人君之权,能制其势者也;未有贵贱无差,能全其位者也。”(132)春秋时代的政治混乱局面和汉初的动荡给董仲舒留下深刻印象,他意识到社会规范的失落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只有确定明确的等级秩序才能保证社会稳定的局面:“然而染五采,饰文章者,非以为益肌肤血气之情也,将以贵贵尊贤,而明别上下之伦,使教亟行,使化易成,为治为之也。若去其度制,使人人从其欲,快其意,以逐无穷,是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也,失文采所遂生之意矣。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133)即便是貌似虚饰的服装等级区分,其内部也隐含了深刻的社会影响。能够从微小细节中意识到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说明董仲舒对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有着充分的体认。

从对社会规范的重视来看,董仲舒显然吸收了来自荀子学派的思路,甚至有时候对于君权的侧重与法家接近:“务致民令有所好。有所好然后可得而劝也,故设赏以劝之。有所好必有所恶,有所恶,然后可得而畏也,故设罚以畏之。既有所劝,又有所畏,然后可得而制。”(134)因此他并不否认法令刑罚的力量,只是把它放在了相对次要的地位。

董仲舒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君王本人的道德品性和行为所产生的感召力量,这又继承了思孟学派的观点。不过实际上这种要求对于现实的君王个人来说,责任之重达到不切实际的地步。《汉书》中记载了董仲舒言灾异所导致的后果:“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董仲舒推行的“屈君而伸天”政策之所以未能见到成效,不是偶然原因所导致。他把太平灾异的转折关键全部都寄托在帝王个人的道德品性之上,实际上把整个社会压力放在了一个非常脆弱的环节之上。即便是一代明君如汉武帝,最多也只能做到容忍董仲舒的这种观点而已。他个人的经历也昭示着,“屈民伸君”倒是时代大势所趋,“屈君伸天”恐怕是只能理论上的设想了。(135)

董仲舒生前政治境遇盛衰无常,其身后的历史评价也毁誉纷纭。刘向给予他很高的评价:“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不过刘歆对董仲舒就没有这么推重:“伊吕乃圣人之耦,王者不得则不兴。……(董仲舒)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然考其师友渊源所渐,犹未及乎游夏,而曰管晏弗及,伊吕不加,过矣。”(136)刘歆认为董仲舒不过是汉代儒学理论的开创者,并没有实际的功业同先代的王佐之材相媲美,这种评价较刘向之说则更为公允。

汉之后很长时间,董仲舒几乎被人所遗忘,唐代柳宗元偶有提及,却是贬损居多:“其言类淫巫瞽史,诳乱后代,不足以知圣人立极之体、显至德、扬大功。甚失厥趣。”(137)离开汉代阴阳五行理论兴盛的时期,已经习惯于现实思考的唐代士人当然会觉得董仲舒的理论比较陌生。但是宋代之后,对董仲舒的理解又有所深入。《近思录》评价道:“董仲舒曰:‘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董子所以度越诸子。汉儒如毛苌、董仲舒,最得圣贤之意,然见道不甚分明。”(138)从中可以看出,宋代儒学之所以推重董仲舒,是由于董仲舒所秉承的动机伦理思想与宋明儒学相贯通的原因。

虽然董仲舒的思想在汉代之后影响不多,但是他所构想的举措,很多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制度,发挥着长远的影响。其中包括了天人感应系统下帝王对民生的关切,还包括文官科举制度的实施,同时包括重农经济政策的延续、偏向动机的司法传统等等,都同董仲舒的儒学观点有密切关联。也就是说虽然董仲舒表面上的影响多局限于汉代,但他对中国社会实际的影响则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央集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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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90页。

(2) 林丽雪:《董仲舒》,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2页。

(3) 章权才:《董仲舒生卒年考》,《社会科学评论》(西安),1986年第2期。

(4) 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5、9页。

(5) 《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第3773页。

(6)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265页。

(7)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495页。

(8) 《孟子·滕文公下》。

(9)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7—202页。

(10) “繁露”一名,《周书·王会解》:“天子南面立,无繁露。注云:冕之所垂也。”《博物志》:“冕旒以繁露者何?答曰:缀玉而下垂如繁露也。”“繁露”原意为帝王冠冕前垂下的玉帘,此处引申为帝王资政之要义。

(11)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5—156页。

(12)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7页。

(13)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7页。

(14) 《史记》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第2843页。

(15)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75页。

(16) 杨生民:《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新探——兼论汉武帝“尊儒术”与“悉延(引)百端之学”》,《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第6—11页。

(17)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2页。

(18) 《论语·为政》。

(19)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3—2505页。

(20)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2页。

(21)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2页。

(22)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3页。

(23)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3—2514页。

(24)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5—2516页。

(2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八《必仁且智》,第259页。

(2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2—2503页。

(27)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3页。

(28)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0—2521页。

(29)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3页。

(3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29页。

(31)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为人者天》,第318页。

(32)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五《随本消息》,第137页。

(33)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八《必仁且智》,第259页。

(3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楚庄王》,第6页。

(3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二《竹林》,第63页。

(3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29页。

(3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六《离合根》,第164—166页。

(38)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阴阳义》,第341页。

(39)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七《天地阴阳》,第467页。

(4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六《离合根》曰:“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第164—165页。

(41)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中比喻气与水的比较就如同水与泥的对比一样,以此表明气是极其精微的存在,所以能够贯通天地上下。

(42)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阴阳终始》,第340页。

(43)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阴阳位》,第338页。

(4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阳尊阴卑》,第327页。

(4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阳尊阴卑》,第325—326页。

(4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五行之义》,第321页。

(4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五行对》,第316—317页。

(48)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29—330页。

(49)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三《人副天数》,第354—357页。

(5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为人者天》,第318—319页。

(51)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5—296页。

(52)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基义》,第351页。

(53)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基义》,第350—351页。

(5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阳尊阴卑》,第325页。

(55)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4页。

(5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三《精华》,第93—94页。

(5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29页。

(58) 《太平御览》卷六四〇《刑法部》,中华书局,1960年,第2868页。

(59)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三《同类相动》,第358—359页。

(6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三《同类相动》,第360页

(61) 甚至有时候董仲舒认为人性中恶的一面是不可避免并不能完全消除的。

(62)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50页。

(63) 《孟子·尽心上》。

(64) 《荀子新注》,第390页。

(6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1—292页。

(6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玉杯》,第33页。

(6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6页。

(68)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4页。

(69) 《论衡校释》卷三《本性篇》,第139—140页。

(7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5—296页。

(71)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8—299页。

(72) 《淮南鸿烈集解》卷二《俶真训》,中华书局,1989年,第67页。

(73)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实性》,第311—312页。

(7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实性》,第313页。

(7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297—298页。

(7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5—2516页。

(77) 张岱年认为,性有善有恶论发于世硕,董子论之较详。见《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04页。

(78)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基义》,第350—352页。

(79)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4—2505页。

(8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三《五行相生》,第362—365页。

(81) 《论语·八佾》。

(82) 《论语·里仁》。

(83) 《论语·卫灵公》。

(84) 《孟子·告子上》。

(85) 《韩非子集解》卷二十《忠孝》,第466页。

(8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二《基义》,第351页。

(87) 《白虎通疏证》卷八《三纲六纪》,第376页。

(88) 《白虎通疏证》卷八《情性》,第382页。

(89) 《朱子语类》卷二四,文津阁《四库全书》第二三二册,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92页。

(90) 姚勉:《雪坡集》卷九,文津阁《四库全书》第三九五册,第509页。

(91) 胡宏:《知言》卷五,文津阁《四库全书》第二三三册,第623页。

(92) 陈傅良:《止斋集》卷二八,文津阁《四库全书》第三八四册,第648页。

(93) 薛瑄:《读书录》卷六,文津阁《四库全书》第二三六册,第561页。

(94) 《史记》卷二六《历书》,第1256页。

(9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七《三代改制质文》,第185页。

(96)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66页。

(9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七《三代改制质文》,第191—195页。

(98) 《史记》卷二六《历书》,第1258页。

(99)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七《三代改制质文》,第195—197页。

(100)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28—329页。

(101)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为人者天》,第319页。

(102)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王道通三》,第333页。

(103)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1页。

(10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四《王道》,第100—101页。

(10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四《王道》,第101—103页。

(10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四《王道》,第107—109页。

(107)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八《必仁且智》,第259—260页。

(108)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为人者天》,第320页。

(109)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3—2504页。

(110)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6页。

(111)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2页。

(112) 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02页。

(113)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第3119页。

(114) 《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152页。

(115) 《汉书》卷七五《夏侯胜传》,第3159页。

(116)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第3620页。

(117) 〔美〕费正清、赖肖尔:《中国:传统与变革》,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118)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第1127页。

(119)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第1137页。

(120) 《盐铁论校注》卷六《水旱》,中华书局,1992年,第430页。

(121) 《盐铁论校注》卷一《力耕》,第28页。

(122)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第1142页。

(123)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第1143—1144页。

(124) 《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附《应劭传》,第1613页。

(125)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一《阳尊阴卑》,第326—328页。

(126)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三《精华》,第92—94页。

(127) 参见《史记》卷一二八《酷吏列传》,第3139页。

(128)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第3129页。

(129) 《后汉书》卷三二《樊鯈传》,第1123页。

(130) 《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第1487页。

(131)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一《玉杯》,第31—32页。

(132)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四《王道》,第132页。

(133)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八《度制》,第232页。

(134) 《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六《保位权》,第173页。

(135) 这种设想被后来的政治文化体系一直沿袭下来,包括其中的矛盾之处也一并贯穿封建社会始终。

(13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6页。

(137) 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三五九《唐贞符解》。

(138) 朱熹:《近思录》卷一四,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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