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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宣成时期的儒学发展及其统治地位的确立

作者:许抗生/聂保平/聂清 当前章节:127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45

从社会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实际影响看,文帝和景帝时期着力于社会发展和治理的各种措施,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汉帝国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政府因此也不得不招纳更多的人从事相关工作。公元前178年、165年、140年、134年帝国政府五次以诏令或其他形式提出举荐人才的号召,这意味着部分资深官员可以很少顾忌地推荐德才兼备或坦陈己见的官员候选人。(3)尤其是公元前135年,在武帝主持下五经博士的设立,即使当时经学博士的职能大多定位在“备顾问”的角色上,也不会妨碍那些具备儒学背景的士人获取一个能真正参与中央政权运作的渠道。后来,武帝对自己扩边战事所造成的种种弊端进行反思,于其晚年的征和四年(前89)下“轮台诏”进行悔改,这标志着整个帝国政权的中心从“扩边”转向社会治理,而这样的转向又在客观上加速了帝国对上述人才的需求。最终,公元前81年在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上,那些因举荐而进入政府的部分人才以“贤良文学”的身份向当权者发难,其结果不仅仅是《盐铁论》的形成,更重要的是,它起码从社会政治层面预示着作为一个思想承载者的儒者群体,已经开始了其主动参政的过程。

到了宣帝时期,虽然有不少研究者因为宣帝曾对太子刘奭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4)而认为宣帝朝摒儒术轻儒者,实际上,宣帝说这话的背景是太子等人要求他“宜用儒生”,且因为“汉承秦制”的制度连续性的关系,“宣帝所用多文法吏”,(5)因此,我们理解宣帝的主要意思是制度具有连续性,不宜从根本上改变,如果用“俗儒”反倒会导致社会治理的紊乱。宣帝作为“中兴“之主,其政治智能和管理能力得到史家的高度称赞,而其关键可能就在于宣帝明白理想的制度(“周政”)并非现实中最好更非最可行的制度,同时他所具备的历史眼光和务实精神又促使他认可霸王相杂的治理路向。当然,他也明白“俗儒”的不堪大用是因为他们并不明晓社会治理的现实依据,或者不能明白自己的心思。(6)所以,从历史继承的角度看,宣帝的这番话,实际上是他继承了武帝关于儒者“议者咸称太古,百姓何望”的实用主义政治策略的体现。(7)

撇开上述特定语境中的宣帝排儒之语,从宣帝的身世却可以看出他曾沉浸于儒家氛围的教育环境中。辅命大臣霍光在昌邑王刘贺遭废后,在推举刘询(宣帝)为帝的奏议中说:“礼,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8)也正因为此,在现实的政治运作中,宣帝其实很明白儒学的功用。一方面,他开始注重运用儒家典籍中的思想为其政权运作提供经典依据的同时,也注重儒家道德伦理在维护和巩固政权方面的效用;另一方面,宣帝意识到延续前朝的制度,如举贤良方正文学等,可以继续笼络控制社会精英阶层。同时,他也明白通过对典籍阐释的控制来变相地控制知识分子,改变思想氛围,进而使得思想文化更有效地为政权服务。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政治意识和统治策略在元、成二朝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完善。

下面,我们就宣成时期儒学的发展及其统治地位的确立情况,从五个方面略作分析。

一、引经据典

从史料来看,有汉以来,武帝之前少有直接明确引用儒家典籍的皇帝诏书,而从宣帝开始,帝王诏书开始频繁引用五经典籍,为政权的合法、仁道等论证。下面是《汉书·宣帝纪》中记载其诏书引用儒家典籍的例子:

(地节元年,即前69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9)

此引《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由于宣帝身世坎坷,其即位又非正常渠道,(10)诏书在宣帝亲政前一年颁布,有点准施政宣言的味道,其中引古代圣王的治国理念,表明即将秉政的自己会以先圣为榜样,不计较自己的遭遇而善待皇室宗亲,并将尊重和启用贤才。这样的诏书,无疑起到了安抚百姓和知识分子,平息皇族内部纷争和稳定社会心理的作用。

(地节三年)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11)

此引《论语·学而》。“元元”是汉代皇帝诏书的常用词,意即百姓。宣帝于地节二年亲政,这份自省、恤民、举孝廉三合一的诏书特重“孝悌”,无疑是想从道德伦理层面来加强政权对平民和士人的亲和力。

(元康元年,即前65年)三月,诏曰:“乃者凤皇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书》不云乎?‘凤皇来仪,庶尹允谐。’”(12)

此引《尚书·益稷》。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宣帝王朝已经欣欣向荣了,甘露降未央宫是吉兆,所以引《书》以明其政清民宁的祥和之意。

(元康)二年春正月,诏曰:“《书》云‘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13)

此引《尚书·康诰》。这是政权巩固之时,宣帝的励精图治之诏,也显现出中兴之主所具备的清醒政治意识。此诏从社会管理层面说明“吏”要德、才、法兼备。

(五凤二年,即前56年)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干糇以愆。’勿行苛政。”(14)

此引《诗经·小雅·伐木》。宣帝引此,一方面是告诫臣子要“敬民”“保民”,另一方面是从民生和民俗伦理的角度来说明政权行“王道”、“仁政”的重要性。

由此可见,宣帝的这些诏书,涵盖了社会政治的各个层面,其中尤以引《书》为多。在元、成两朝,引《诗》、《书》、《论语》等儒家典籍的重要诏书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夏四月诏引《尚书·益稷》“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表明“循行天下”、招募良臣、宣扬教化的意义;成帝阳朔二年(前23)春诏引《尚书·尧典》“黎民于蕃时雍”,强调统治应顺应“民本”;成帝阳朔四年春正月诏引《尚书·洪范》“八政”以食为首以及《尚书·盘庚》“服田力啬,乃亦有秋”,说明以农为本的重要意义;成帝鸿嘉元年(前20)春二月诏引《尚书·文侯之命》“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以警戒自己作为帝王应对政权和民众负责。凡此种种,涉及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不一而足。(15)

与诏引经书相关的是,臣子的奏章对策中引经据典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宣元时期的名儒、长期位居三公的匡衡,其传中的三篇奏章共引《诗》达六次,引《论语》三次,引《书》二次,其中有段论述极为明晰地说明西汉中期以后君臣言政论事引经据典的缘由。匡衡说:

臣闻六经者,圣人所以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审六艺之指,则人天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虫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论语》、《孝经》,圣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16)

在儒者心中,六经具有如此全能功用,其为社会、人生的法则自然是情理中事,而把它们挂在口边、写在简帛之上,自有一番风采道理。即使是在帝国行政中喜任文法吏的宣帝,也不得不在诏书中慨叹“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17)明确地承认“六艺”(六经)对于社会政治的影响,以致在诏书中进一步要求举荐“通经”之才。

刘泽华等人针对上述引经据典的现象分析认为:一是儒生们要借助经典的权威使得议论具有说服力,而皇帝因此也更容易信从和接受;二是经典如同无形的保护伞,在论奏中以经为据,即使与帝王意愿相左,也不那么容易遭致杀头之祸。(18)当然,在这种引经据典所具有的实用功效之外,有着更为深层的历史文化因素。按照余英时的研究,帝国行政官员对经典的利用,正是作为中国大传统主流的儒家教义所具有的实践性格的体现。也就是说,儒者本着“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19)的“行事之深切著明”(20)的信念,以他们在上位的“方便”,去展开他们的“教化”工作,以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21)

二、“孝”治天下

上文有关诏书引典籍多《诗》、《书》的史实也许可以说明,自宣帝开始,汉帝国在政治理念上已逐步从“秦制”向“周政”转化。而从宣帝诏书强化“孝”的伦理,我们可以更明显地感受到这种转化。《汉书·宣帝纪》载:

(地节)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博平君,故酂侯萧何曾孙建世为侯。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22)

宣帝因其祖父戾太子见杀,后又由邴吉救出,交女犯人乳养,而后又经邴吉保护辗转至祖母家抚养成人。此诏是其亲政二年后颁布,不能不说是其政权巩固后,念及身世而有的由衷之叹。从政治运作上讲,诏书因孝的原因而免除遭丧者徭役,未尝不可以说儒家伦理实际上已经贯彻在帝国政权的核心之中了,毕竟,赋役是整个帝国的财政经济支柱之一。

(地节四年)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23)

在短短的三个月中,皇帝二次亲下诏书以明“孝”的重要,而且与上诏相匹配,此诏从法律层面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与孝悌、夫妇之道相违却应负有的刑罚责任。

最后,宣帝以“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来说明“骨肉之亲粲而不殊”的道理。(24)

“孝”作为先秦儒家伦理核心之一,在《孝经》中被赋予教化之源、统治之则的地位,其《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其《三才章》则更明确地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则之。”正因为“孝”被精英思想看作具有如此重要效用,《孝经》在帝王教育和学习中也占据重要地位。昭帝始元五年(前82)六月诏述自己学习情况说,他“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25)而宣帝少时也从“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26)在大臣的奏章论事中,也常引《孝经》,最著名者莫过于元帝朝丞相韦玄成上书罢寝庙事,就是据《孝经》之说以论汉“德”。(27)如此看来,后世研究者多称汉以“孝”治天下,言之不虚。而汉朝自惠帝始,帝王号前加“孝”字为称,则更为明证。

从制度影响的历史结果来看,后汉白虎观会议对儒家伦理作了详尽而有条理的整理,并使其法制化,从上引诸条看,《白虎通》中的条文,其实在西汉时就已经有了深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基础。

三、经术取士

钱穆认为,自武帝以后,汉帝国政府渐渐从宗室、军人、商人的组合转变成士人参政的新局面,以致公卿朝士,名儒辈出,其关键就在于武帝及其后文官制度的系统建立,最终使得刘邦时期的“农民政府”转变成一个有平民意识、有教育水准、有知识素养的士人政府。(28)李开元也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认为,汉帝国初期政府以军功受益阶层统治为主,而到武帝晚期,帝国政权系统中的三公九卿、郡太守、王国相中,法吏出身者已经占到百分之四十,而儒吏、士吏出身的则占到百分之十六。(29)这更为明确地说明:公孙弘所创设的二千石“谨察”认可而举荐人才的制度已经在帝国政治运作中发挥作用,它为儒者提供的参政可能性越来越大。

汉帝国第一次有察举意义的举措可追溯至高帝十一年(前196)诏令:“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遣诣相国府。”(30)而自元朔五年(前124)武帝正式立太学后,“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31)举贤良始于文帝时,贾山称此举“将兴尧舜之道,三王之功”。(32)然而,就正史中的“本纪”记载来看,宣帝之前,明令诏举贤良方正文学并不多,自文帝到昭帝四朝不过六次,可宣帝即位后,除了那些在列传中无法确认年代的举贤诏记载外,与举贤良方正文学和明经取士有关的诏令在《宣帝本纪》中就有六次之多:

宣帝即位当年,即本始元年(前73),“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本始四年(前70)四月,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地节三年(前67),三月“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十月诏“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十一月诏曰:“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

元康元年(前65)秋八月,诏曰:“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其博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33)

如果说第一次诏令是因为宣帝即位后为选拔人才而作出的姿态的话,那么,在其亲政后出于教化和正己的需要(“亲万姓”、“箴朕过失”),三次诏令选拔人才,则表明作为中兴之主的宣帝已经明确意识到,收拢各方人才是巩固统治的要务。其余两次明确提出以经术取士,其有用儒趋向岂不明晰?所谓宣帝不任儒者的史家说法,与其现实政治运作的诏令相比,前者更有说服力,即宣帝起码不是排儒的皇帝。

宣帝即位在盐铁会议后七年,而在那次会议上,向当权者发难的正是“贤良文学”,按照徐复观的说法,盐铁会议只是内朝权臣霍光向外朝权臣桑弘羊等夺权的一种手段,而六十多个“贤良文学”组成的论战阵营,把这个会议当做他们替平民代言和表达儒家政治思想的一个重大机遇。(34)联系这次辩论的内容和贤良文学的出身,我们有理由认为,此次会议之后,贤良文学的主体已经开始以比较明确的儒者身份参与政治运作了。霍光作为从中获利的辅命大臣,虽是宣帝朝的“第一人”,但无论从现实状况还是从政治策略上讲,宣帝亲政后诏举人才的举措,他都不得不赞成,更何况是要诏举曾经对自己有利的那类人。

在此,有一个历史现象值得注意,即“经义决狱”。宣帝祖父戾太子因巫蛊事自杀,但当时有传言说他还活着。昭帝始元五年(前82),有一乔装男子来到京城招摇过市,直至未央宫前,并自称是戾太子,一时观者甚众,令昭帝及其大臣难堪的是,当时奉命调查的朝中官员没有一个能确认其是非,一时间人心浮动。后来,京兆尹隽不疑来了,当即命差绑缚其人,并举《公羊传》哀公三年“蒯聩违命出奔,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之义,说明戾太子得罪了武帝,即使未死,也依然是罪犯。后经审问,证明隽不疑的判断准确之至,乔装者果然是个骗子,终被腰斩。这个运用经义决疑,避免皇帝和朝政进一步难堪的事件,得到权臣霍光的大力赞赏,以致他说“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35)

另一个更为关键的案件涉及宣帝继位的问题。据《汉书·夏侯胜传》载,夏侯胜“所问非一师”,先是师从族长夏侯始昌受《尚书》和《洪范五行传》,并说灾异,后又“从欧阳氏问”,“为学精熟”,“善说礼服”。在他被征为博士后任光禄大夫时,昭帝崩,而昌邑王刘贺嗣立后,又沉迷逸乐。夏侯胜对此很担心,于是常拦住昌邑王外出游乐的车驾进谏说:“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出欲何之?”而一心享乐的昌邑王以为妖言,盛怒之下“缚以属吏”。负责审判的官吏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当时主政的大将军霍光,而霍光因为正与车骑将军、同为昭帝遗命大臣的张安世谋废不胜君位的昌邑王,为了保密,霍光并没有立刻法办夏侯胜,而去责怪张安世,以为是他泄露了机密。所幸的是,张安世并没有因为霍光的责怪而与之翻脸,反倒召问了夏侯胜。于是,夏侯胜就运用他精熟的“经义”回答说:“《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这个回答让霍、张大为惊讶,并“以此益重经术士”。过了十来天,二人终于下定决心废君,并把这一切都禀告了太后。最终,“废昌邑王,尊立宣帝”。但宣帝因为成长于民间,暂时不能主政,于是“光以为群臣奏事东宫,太后省政,宜知经术,白令胜用《尚书》授太后。迁长信少府,赐爵关内侯,以与谋废立,定策安宗庙,益千户”。(36)夏侯胜可谓因祸得福,经术因此而畅行朝廷和宫中,当属自然而然了。

由于霍光当时的地位和影响,他对这两个非宣帝时期却与宣帝有莫大关系的著名事件的态度,自然会影响到宣帝时期的相关政治运作,比如他会以权臣身份赞成或鼓励儒者参政之类。因此,宣帝朝举贤之诏的频繁颁布,与其说是帝国行政的需要,毋宁说是当权者在有意识地网罗更多的儒学经术之士,使得帝国政治逐步从“法”治向“儒”治转变。而其历史效用之一,就是不可避免地促进了儒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其后儒学更为深广的传播和全面的兴盛准备了足够的人才和权力资源。

到了元、成二朝,班彪以极为肯定和信实的口吻评论说:

臣外祖兄弟为元帝侍中,语臣曰:“(元帝)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而上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然宽弘尽下,出于恭俭,号令温雅,有古之风烈。”(37)

元帝如何大范围地征用儒生,史料未详。但从汉代选官制度来看,不出察举之途,而“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者,均由经术起家,步入政坛,这可从各人的本传中略知一二:薛广德“以鲁《诗》教授楚国,……萧望之为御史大夫,……荐广德经行宜充本朝。为博士,论石渠”。(38)贡禹“以明经絜行著闻,征为博士,凉州刺史。病去官。复举贤良为河南令”。(39)韦贤则“为人质朴少欲,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40)匡衡“父世农夫,至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尤精力过绝人。诸儒为之语曰:‘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衡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调补平原文学。学者多上书荐衡经明,当世少双,令为文学就官京师”。(41)

上述诸人,都亦官亦师,他们不仅以经术入仕,而且在入仕之后的参政议政过程中,还不遗余力地传播儒学,有的参与经义争论,如薛广德,有的为帝王师,如韦贤。又因为他们身份和所处的地位,其思想和学说的传播更为迅速和高效,儒学的影响当然也越来越大。有研究者因此而认为作为“大传统”的儒学开始更为深入广泛地渗入汉代社会,而儒学在这一时期的昌盛之势也在情理之中了。但历史总是双面的,有其利则必有其弊。元帝朝儒学渐盛也给元帝带来了麻烦,朝中大儒众多,议政论事者引经据典,又各随家法、师说,振振有辞,使得元帝无所适从,以致他陷入“牵制文义,优游不断”的窘境。所以,好儒的元帝虽然有“温雅”之性,但从政治操作能力上讲,他却无法与儒法并重的宣帝相匹了。这点涉及更为复杂的思想和社会政治的互动关系,在此存而不论。

有必要提出的是,汉帝国颁布的举贤诏大部分都在灾异出现之后,少数是在皇帝即位不久或帝国有重大庆典之时。这种情况意味着,举贤的政治理念还是基于天人相应的理论前提,而诏书的频繁颁布,正好从另一层面说明天人相应的理论和谴告说已经深入人心。

成帝诏令举贤,据《本纪》所载共七次。与前代有所不同的是,有时成帝会亲自介入察举程序。如建始三年(前30)十二月,诏“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42)皇帝亲自检视察举结果,或者是作秀以表明皇权对“精英”的和善与尊重,或者是这一制度本身已经处于帝国行政中心位置,皇帝不得不亲自参与其中,或者是皇帝真的求贤若渴。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表明经术取士作为一种制度,在汉帝国行政过程中事实上已经占据重要地位,由此进一步表明儒学借由察举,已经稳稳地渗入到帝国政治之中——毕竟察举各科总是不同程度地与儒学相关。

与前代举贤诏令的另一差异是,成帝诏令在明经的基础上,更为侧重被举荐者的议政能力和德行,诏令本身更多地提及“直言极谏”、“惇厚有行”等标识察举具体科行的词句,它们作为皇权用人价值取向的符号,暗示的是察举本身已经转向原始儒家所倡导的“德治”。换个角度看,如果说西汉前中期的举贤诏令是着眼于士人参政能力——“才”的话,(43)那么从诏令内容本身看,成帝时的诏贤之令更多的是侧重士人的德行本质——“性”,这正是以“身”为起点的儒家“修身——平天下”用世路向的曲折反映。

成帝诏贤令的第三个不同之处是注重以经对试功和教育的功用。阳朔二年(前23)九月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这是一份扩充教育和贮备待选之才的诏书。从逻辑上讲,只有经的教育规范了,据经而选才的考试才有规范和标准可循。所以,在成帝的后几份诏书中,突出了“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鸿嘉二年三月诏)、“惟思变意,明以经对”(元延元年七月诏)的选材方法和原则。(44)

因此,经术取士作为汉帝国行政选才的方式,从成帝诏书的特征来看,基本上脱离了法家选人重“能力”轻“德行”的路子,转而在内容上采取了儒家所一直倡导的实践伦理,在形式上与逐步成熟起来的今文经学紧密相连。此见后论。

四、法吏师儒

秦汉之间,因由乱到治,社会需要大量循法厉行的管理人才,其时“以吏为师”成风,自属必然。但汉帝国经由文、景、武等明君的统治治理,至宣、元时,帝国已无平暴戍边之忧,朝廷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更好地管理社会和民众。又由于创自武帝的尊儒之制渐趋完备,通过察举等渠道,帝国甄选了大量具有儒学背景的管理人才,帝国行政系统组成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为政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结合下文有关尊师重傅的论证,不难发现,宣帝时期的吏政观念开始从循“法”向习“儒”转变。

黄霸可谓这种转变第一个较为明显的例子。在史家看来,黄霸“治为天下第一”,“自汉兴,言治民吏,以霸为首”。宣帝在诏书中也称赞他的治理,“吏民向于教化,兴于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按《黄霸传》的记载,他少学律令,“喜为吏”,“善御众”,其为人“明察内敏”,虽“习文法”,但性格心态却“温良有让,足知”。宣帝即位时他为廷尉,因“夏侯胜非议诏书”,作为廷尉的他却不劾察,以致自己同夏侯胜一道入狱。然祸为福之倚,他因此得从当世大儒夏侯胜受《尚书》,三年后复出为扬州刺史,任上“力行教化而后诛罚”,最终“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迁为京兆尹、太子太傅,最后代邴吉为丞相。(45)

与黄霸这种起于“法”后融“儒”至丞相的情形不同,同为京兆尹的张敞虽然“本治《春秋》”,后为法吏,即使他也能“以经术自辅”,而且“政颇杂儒雅,往往表贤显善,不醇用诛罚”,但在元帝初即位,待诏郑朋以宣帝时期名臣为由,推荐张敞“傅辅皇太子”时,元帝征询前将军萧望之的意见,被告知“敞能吏,任治烦乱,材轻非师傅之器”。元帝不得不仅征敞为左冯翊,后因敞卒未任。(46)由此看来,在帝国行政中,“儒”正在逐步取代“法”的核心地位。

与张敞因为是杂“儒雅”于吏治中而不能升迁相对,邴吉虽本起狱法小吏,但因“后学《诗》、《礼》,皆通大义”,加上有护养宣帝之功,渐至相位。而在相位上又“宽大”“礼让”,以致班固称赞说“孝宣中兴,邴、魏有声”(“魏”指魏相,代韦贤为相)。(47)

法吏师儒、习儒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于定国了。于定国出生于法吏世家,“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在这样一个公正有为的法吏之家,“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亦为狱史,后以才高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宣帝立,大将军光领尚书事,条奏群臣谏昌邑王者皆超迁”。定国因有谏书而升为光禄大夫,之后任廷尉历十七年之久。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定国乃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虽卑贱徒步往过,定国皆与钧礼,恩敬甚备,学士咸称焉。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值得深思的是,执经、备弟子礼之类,难见法家迹象,相反,重经术士,无论卑贱,一定会“与钧礼”,倒俨然是一团和气的蔼如儒者风范。而在实际工作中,于定国“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其师儒之后的“仁心”“戒慎”之态毕显。最终,在宣帝甘露中期代黄霸为丞相。(48)

如果说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运用原始儒家的思想理论,对抗法家治世理念取得一定胜利的话,那么在宣帝于帝国行政中宽容地对待经学的同时,法家人士已经开始自觉地汲取儒家“可与守成”的治世思想,上引这些法吏师儒的事例说明,儒学已经开始在这一时期的汉帝国社会中占据优势地位了。

五、尊师重傅

唐人韩愈《师说》论师之责为“传道、授业、解惑”,传道之“道”按后人理解即是儒家“道统”;授业之“业”为各种知识及其系统;解惑自为其字面本义。就教育的过程和作用而言,“道”作为贯穿于各种“业”的精神,其是否得以传承,一方面决定于师是否已经是载道者,即师是否可以以己已明之道“使人昭昭”;一方面也决定于所授者本身是否认可、理解师所传之道的含蕴;更为关键的是,学生是否能尽己之才以弘道,以儒生而言,就是能否“美政”和“美俗”。当然,所有这些都必须有一个根本前提,即必须有能让师生发生传授关系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系统。就汉代的情形看,前者是诸“经”,后者是私学、郡县学校和太学。

按《汉书·儒林传》记载:“汉兴,言《易》自淄川田生;言《书》自济南伏生;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燕则韩太傅;言《礼》,则鲁高堂生;言《春秋》,于齐则胡毋生,于赵则董仲舒。”(49)这说明在西汉中前期儒家内部就已经按“经”而产生了知识系统的分化,每一“经”可能就是一个独特的知识系统。从教育的层面看,田生等人就是传授各经的“师”,是各自系统内的权威。这些不同的知识系统作为教育内容随着汉帝国教育的发达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广为传播,并发生了深远的影响。景帝时期的文翁兴学化蜀,绩效明显,使得帝国政权本身也开始注重郡县教育,儒学在民间和基层的传播因此而有了比较通畅的渠道。而武帝时期“兴太学”、“置博士”,又使得儒学化的精英教育在帝国高层展开。到成帝末,太学中的学生至少有三千人。最终,那些儒学各系统内的权威,即当世大儒不仅在民间享有崇高声誉,(50)有的还被皇帝选为太子的老师,参与国政,并在帝国政治中以“师”的身份获得尊重和照顾。从思想、学术和社会、政治的关系看,儒学在基层教育中得行其道,是儒生的“美俗”之用,而帝国高层的儒学化精英教育,则是儒生的“美政”之功。

据《汉书》记载,昭、宣、元、成四朝中,当世名儒任太子师或帝师者甚众。综合《儒林传》和各人的本传,综述如下:

《诗》有韦氏学,韦贤“兼通《礼》、《尚书》”,“号称邹鲁大儒”,以《诗》“进授昭帝”,其子玄成传“父业”,为元帝朝太子太傅。(51)另据《儒林传》,“玄成及兄子赏以诗授哀帝”。有汉以来,父子俱为相,韦氏创其始。

夏侯胜转益多师,先从族叔夏侯始昌受《尚书》及《洪范五行传》,说灾异。又从欧阳氏问,善说礼服。虽曾系狱免为庶人,但因“为学精熟”仍复为宣帝用,并“至长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其堂兄弟夏侯建“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虽卒为胜所轻,却也因“自颛门名经”为议郎博士,至太子少傅,其子千秋亦为少府、太子少傅。(52)

鲁《诗》张氏学,张生之侄“游卿为谏大夫,以《诗》授元帝”。(53)

《公羊春秋》颜、严之学,严彭祖“为宣帝博士,……以高第入为左冯翊,迁太子太傅,廉直不事权贵”,为元帝师。(54)

郑宽中为《书》小夏侯弟子张山拊之弟子,“以博士授太子”,为成帝师。(55)

萧望之“为太傅,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为元帝师。(56)

疏广为董氏《春秋》传人,邴吉为太傅时,广为少傅。吉迁御史大夫后,广徙为太傅,广兄子受字公子,为太子少傅,叔侄二人均为元帝师。(57)

张禹因郑宽中荐,以《论语》授成帝。代王商为相。(58)

孔霸师夏侯胜受《尚书》,“以选授皇太子经”,其幼子光因哀帝幼,王莽白太后后为哀帝师。(59)

班固针对经师如此频繁为傅为相的情况评论说,自“公孙弘以儒相”后,蔡义、韦贤等“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认为他们“传先王语,其酝藉可也”,但因此而“持禄保位”则可耻,在政治上“以古制今”更非其所任。(60)作《后汉书》的范晔也注意到西汉前期和末期太子教育的这种不同,他认为,“太宗时晁错导太子以法术,贾谊教梁王以《诗》、《书》”,而到宣帝的时候,则“令刘向、王褒、萧望之、周堪之徒,以文章儒学保训东宫以下,莫不崇简其人,就成德器”。(61)无可讳言,太子教育儒学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上文已经多次提及的“德治”。

上引诸例中,除未明言经师以《易》、乐授太子或皇帝本身外,《诗》、《书》、《春秋》、《礼》、《论语》、《孝经》等皆为传授内容。由此可见,以太子教育为代表的皇族社会,在文化和政治取向上已经完全认同儒学和经术。值得注意的是,韦贤父子、萧望之、张禹、孔光均以明经入仕,教授儒经,官至相位,由此而呈现出经学对家族或个体人生所具有的现实价值功用,即班固所说的“利禄”之途,势必更为有效地促进了儒学在整个社会层面的传播和影响。另一方面,韦氏父子、夏侯氏三人、疏广叔侄、孔霸父子之为帝王师,与其累世经学的“家业”有关,这既说明经学在民间教育的巨大成功,也说明作为经学传授方法的“家法”或“师法”不仅在基层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正逐步渗透到宫廷教育当中。这样,儒学以经学形式正式步入帝国权力核心层,在思想、教育和学术等层面获得了统治地位。而对儒学统治的确立有莫大贡献的经师们,也名利双收,以致在当时社会政治层面形成“尊师重傅”之风。(62)

故此,成帝与宦官周旋,在保护萧望之的诏书中明确地说:“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故前将军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经术,厥功茂焉。”(63)从经学与社会政治关系的角度看,这一来自最高统治者对五经大儒的评价,说明以经学为主导的帝国文化秩序与帝国政治秩序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可隔离的互动互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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