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参见黄寿祺:《群经要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1—162页。
(68) 《汉书》,第3112—3113页。
(69)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77页。
(70) 《汉书》,第3618页
(71)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赞》,第3620—3621页。
(72) 皮锡瑞从“师法”角度认为,《书》学、《易》学、《礼》学等原初都是师出同门,派别却越分越多,故说:“皆以同师而颛门教授,不知如何分门,是皆分所不必分者。”参见皮锡瑞:《经学历史》,第45—47页。
(73) 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08—109页。另外,徐复观在《中国经学史的基础》中认为,汉初《易》说分为三个系统,一是以卦筮卜人事吉凶的方式,这是《易》之老传统;二是方技的方式,是“隐士《易》”;三是阴阳、时日结合而解《易》,这或可谓之“阴阳《易》”。徐氏认为,第三系统较第二系统更有条理性与合理性,孟、京的《易》学即属此系。参见《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77页。
(74) 皆《汉书》卷八八《儒林传》之《孟喜传》第3599页。
(75) 后人以为二书为京房(字君明)所作。
(76) 《新唐书》卷二七上《历志三上》,中华书局,1975年,第599页。
(77) 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第115—116页。
(78) 参见卢央:《京房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89—190页。
(79) 有关汉初历法问题,唐司马贞、张守节在注《史记·历书》“大余五十四,小余三百四十八;大余五,小余八”时有精确表述。参见《史记》,第1264—1265页。对汉时历法卢央也有较为详细的梳理。参看《京房评传》,第195—199页。
(80) 《新唐书》卷二七上《历志三上》,第599页。
(81) 所谓吹律定姓,古已有之,王符《潜夫论·卜列》说:“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另外,隋人肖吉在《五行大义》中引《乐纬》说孔子曰“丘吹律定姓”云云。而汉人改姓,几为平常事。就《史记》、《汉书》所见,卫青父本姓郑,后因异父同母姐卫子夫幸于武帝而冒称姓卫;灌夫父本姓张,因曾为颍阴侯灌婴之家臣而改姓灌。
(82) 有关京房为何定姓为京,卢央有详细辨析,参见《京房评传》,第40—52页。
(83) 由于《京氏易传》尚无单行点校本,本书所引《京氏易传》皆出郭彧编著《京氏易源流》(华夏出版社,2007年)所收之《京氏易传》,下引只注《源流》书之页码,标点略有改动。
(84) 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上册)卷一百〇九,中华书局,1997年,第1436页。
(85) 张行成说明了为何上爻不变的原因,他说:“若上爻变遂成纯坤,无复乾性矣。乾之世爻上九不变,九反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归魂于大有,则乾体复于下矣。”参见惠栋:《周易述》(附《易汉学》、《易例》)下册,郑万耕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第581页。
(86) 《京氏易传》,第11页。京房注震宫随卦说“本乎乾而生乎震,故曰长男”,“降中男而曰坎”(第15页);注坎宫师卦说“艮为少男”(第18页)。
(87) 《京氏易传》卷中《比卦》注,第25页。
(88) 《京氏易传》卷上《师卦》注,第18页。
(89) 《京氏易传》卷下,第38页。
(90) 《京氏易传》卷上《晋卦》注,第11页。
(91) 以上皆综合《京氏易传》卷上乾宫各卦所注,各卦后括号内文字为京房阐释相应卦象与卦义之语。下注坤宫卦所引同此。
(92) 《京氏易传》卷上《井卦》注,第14页。
(93) 《京氏易传》卷上《大过卦》注,第14页。
(94) 《京氏易传》卷中《坤卦》注,第22页。
(95) 《京氏易传》卷下,第38页。
(96) 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第54—59页。
(97) 《京氏易传》卷上《姤卦》注,第8页。
(98) 《京氏易传》卷上《观卦》注,第10页。
(99) 《京氏易传》卷上《革卦》注,第16页。
(100) 《京氏易传》卷上《坎卦》注,第15页。
(101) 《京氏易传》卷中《家人卦》注,第26—27页。
(102) 郭彧编著:《京氏易源流》,第132页。
(103) 京房注乾卦说:“六位纯阳,阴象在中。……阳实阴虚,阴暗之象,阴阳可知。”(《京氏易传》卷上,第8页)注坤卦说:“阴中有阳,气积万象,故曰阴中阳。”(第22页)注离卦说:“阳为阴主,阳伏于阴也。”(《京氏易传》卷中,第29页)这些是说阴阳卦象的互为飞伏。
(104) 关于这类飞伏,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第125—126页。
(105)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第126页。
(106) 参见姜广辉主编:《中国经学思想史》(第二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95—296页。
(107) 《京氏易传》卷下,第37页。此处原文有缺,参后文之注。
(108) 《京氏易传》卷上《乾卦》注,第8页。
(109) 《京氏易传》卷中《鼎卦》注,第30页。
(110) 《京氏易传》卷下,第37页。
(111) 《京氏易传》卷上,第10页。
(112) 《京氏易传》卷上,第11页。
(113) 京房“纳甲”、“纳支”说的思想渊源,以及宿卦关系、“起月”“建侯”等内容,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第127—129页;郭彧编著:《京氏易源流》,第49—61页。
(114) 《京氏易传》卷下,前引已见。不过,如今研《易》各家对此语的断句多不相同,有的以“八卦分阴阳、六位、五行”为句,此如林忠军,参见《中国经学思想史》第二卷,第296页;有的以“八卦分阴阳,六位五行”为句,此如郭彧,参见《京氏易源流》,第37页。细检《京氏易传》,在解困卦时,京房说:“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时休王,金木交争。”据此,此处于“六位”后补“配”字,更合《京氏易传》之文本。朱伯崑先生所引,“六位”之后皆有“配”字,本处从之。参《易学哲学史》上册,第126、130页。
(115) 《京氏易传》卷中《兑卦》注,第33页。
(116) 《京氏易传》卷上《大畜卦》注,第19页。
(117) 《京氏易传》卷中《咸卦》注,第34页。
(118) 此类“合”而相生关系,还见于《京氏易传》蹇卦注,蹇为兑宫四世卦,坎上艮下,坎水艮土,故京房说“土上见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气合,取象则阴阳相背也”。(第34页)又,巽宫二世卦家人是巽上离下,即火上有木,又因为此卦九五应六二爻,阴阳正位,故京房注曰:“火木分形,阴阳得位,内外相资,二气相合。”(第26—27页)有关从“母子”关系理解京房五行生克说的研究,朱伯崑先生有较为简明的阐说,参见《易学哲学史》,第132—133页。
(119) 《京氏易传》卷中《旅卦》注,第29—30页。
(120) 《京氏易传》卷中《同人卦》注,第32页。
(121) 《京氏易传》卷中《同人卦》注,第32页。
(122) 《京氏易传》卷上《随卦》注,第15页。
(123) 节为坎宫一世卦,坎上兑下,即水上金下。京房注曰:“金上见水,本位相资,二气交争,失节则嗟。”见《京氏易传》卷上《节卦》注,第15页。
(124) 《京氏易传》卷中《无妄卦》注,第27页。
(125) 《京氏易传》卷中《无妄卦》注,第27页。
(126) 参见徐芹庭:《易经源流——中国易学史》(上册),中国书店,2008年,第272—281页。
(127) 《京氏易传》卷下,第37页。
(128) 关于这点,稍详的分析参见《京氏易源流》,第67—69页。关于日分,京房何以与孟喜不同,卢央也作了分析和推测,其关键是焦延寿对卦气说作了新的思考和设计。详见《京房评传》,第199—200页。
(129) 《周易·说卦》的八卦方位说是: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130) 《京氏易传》卷下,第37页。
(131) 《京氏易传》卷下,第37—38页。
(132) 《京氏易传》卷下,第38页。
(133) 《京氏易传》卷下,第38页。
(134) 《京氏易传》卷上《豫卦》注,第12页。
(135) 《京氏易传》卷上《晋卦》注,第11页。
(136) 关于京房《易》学的影响,后世评述甚众,郭彧编著的《京氏易源流》第七章《历代对京房易学和术数的阐述和评价》,详选汉后至民国的诸人评述,可详参。
(137) 《周易·复卦》。
(138) 《周易·说卦传》。
(139) 关于孟氏学对后人的影响,朱伯崑先生的研究可为证明,朱先生列举一些具体的注《易》证据,说明它们都源自孟、京《易》学。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145—150页。关于对《易》纬的影响,后文将专门论及。
(140) 参见《汉书·儒林传》。
(141) 关于京房对此类思想资源承续的分析,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127页、129页、133—134页。林忠军也有相关辨析,参见姜广辉主编:《经学思想史》(第二卷),第302—303页。
(142) 参见《汉书·儒林传》之《梁丘贺传》及《京房传》等。
(143) 参见徐芹庭:《易经源流——中国易学史》(上册),第267—271页。徐氏还认为京房“造世应八宫卦次之说,以发易之逻辑,明纳甲游归飞伏之理,以发易义”(同书,第271页),可谓深得京房《易》学深味。
(144) 京房被杀时四十一岁,《汉书·京房传》末尾说:“(张)博(引注:京房岳父)具从房记诸所说灾异事,因令房为淮阳王作求朝奏草,皆持柬与淮阳王。石显微司具知之,以房亲近,未敢言。及房出守郡,显告房与张博通谋,非谤政治,归恶天子,诖误诸侯王。”(第3167页)
(145) 至今尚为民间占筮所必习的《火珠林》,其主要内容即是从京氏《易》而来,故张行成的《元包总义》说:“卦气图之用,出于孟喜章句;《火珠林》之用,祖于京房。”见郭彧:《京氏易源流》,第82页。
(146) 关于刘向生卒年月,本书从钱穆说。钱氏所著《刘向歆父子年谱》,考证精审。谱载钱氏《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179页。徐兴无《刘向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附录三”有《刘向生卒年考异》一文(见该书第484—511页),虽认同钱氏说,但对刘歆为“中垒校尉”等事有异于钱氏的考辨,可详参。有关刘向父子生平事,本书多参钱、徐之著,择善而从。
(147) 皆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向传》。
(148) 参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向、刘歆二传。
(149) 以上皆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向传》。下引此卷有关刘氏父子内容,各以此卷所附之《刘向传》、《刘歆传》而直接引之。
(150)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57页。
(151) 参看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57—70页。
(152) 《汉书》,第1922页。
(153) 另外,徐氏还说明《说苑》中引《诗》与《毛诗传》有不少相近处,认为刘向在引《诗》上“不感到他家传的《鲁诗》和他大量采用的《韩诗》,有什么门户”。此类详细情形,参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41—48页。
(154) 其引《诗》详见《汉书》第1932—1947页。
(155) 值得注意的是,此《疏》的最后一句竟然是“不宜宣泄”,可见当时政治形势的紧张,以及刘向对元帝的不信任。
(156) 《汉书》,第1706—1707页。
(157) 清末今文经学复兴,其后则疑古思潮泛滥,学者多疑刘歆伪撰不少书,其连带结果是,疑子累及其父,以致怀疑刘向没有独立编撰《新序》和《说苑》,以及他对“古学”复兴的贡献。此见后论。
(158) 刘起釪先生说:“自汉至清的十六部正统史书全都有《五行志》(其中唯《魏书》称《灵征志》,《清史稿》称《灾异志》),都是先引《洪范》及《五行传》的一段文字,然后跟着记录灾异,论断史事。”见《尚书研究要论》,齐鲁书社,2007年,第398页。
(159) 《汉书》卷二七《五行志》共分五篇,是汉书中分篇最多的。之所以分为五,大概是要与“五行”之五相匹。其选录汉代有关阴阳、五行的诸家之说,以董仲舒、夏侯始昌、京房、刘向、刘歆为多,其中又以刘向为最多,余者如眭孟、夏侯胜、谷永、李寻等人之说,取之较略。其选录述说序次,多以“董仲舒、刘向以为”为先,二者有别,则先董后刘,而后再述他人之说。详见后文。
(160) 虽然古文《尚书》最初是由孔安国献书而成为潜在的经学问题,但因为他献书后,即“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故古文《尚书》作为经学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始自刘向的校书,显于刘歆的争立学官。此见后论。
(161) 有关三礼的源流,两汉书所载颇略,《汉书·艺文志》载:“《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后氏、戴氏。《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遗事。《王史氏》二十一篇。……《明堂阴阳说》五篇。……《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第1709—1710页)这是说《礼》之为经,汉代最初比较完整的书册是在鲁淹中(“里”名),有五十六卷,而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的《士礼》相似,而说《经》的《记》有一百三十一篇,为孔门弟子所记。对于这些《经》和《记》的流传,参见《隋书》卷三二《经籍志》第925—926页。
(162) 郑玄注曰:“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见《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影印阮元刻本,1980年,第九四五页上。
(163)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四五页中。
(164) 贾氏进一步为刘向的篇次论证说:“《仪礼》见其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已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强而仕,即有挚见乡大夫、见己君及见来朝诸侯之等,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酒、乡射之事已下,先吉后凶,尽则行祭祀、吉礼。次叙之法,其义可知。”《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四五页中。
(165)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七五页中。
(166)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八〇页上。
(167)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九三页上。
(168)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一四页下。
(169)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二七页下。
(170)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四六页上。
(171) 《十三经注疏》(上册),一〇七九页中。
(172)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八七页下。
(173) 《十三经注疏》(上册),一〇九六页中。
(174)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一二八页中。
(175) 《既夕礼》为《士丧礼》下篇,其大致内容参见郑玄《目录》注,《十三经注疏》(上册),皆第一一四六页中。
(176)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一六七页上。
(177)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一七八页下。
(178)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一九六页上。
(179) 郑玄《目录》注“有司彻”篇目云:“《少牢》之下篇也。大夫既祭傧尸于堂之礼。祭毕,礼尸于室中。天子、诸侯之祭,明日而绎。有司彻于五礼属吉。”而所谓“有司彻”,郑玄注曰:“彻室中之馈及祝佐食之俎。卿大夫既祭而宾尸,礼崇也。宾尸则不设馔西北隅,以此荐俎之陈有祭象,而亦足以厌饫神。天子诸侯,明日祭于祊而绎。”《十三经注疏》(上册),皆第一二〇六页中。
(180) 参见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60—162页。而参之《汉书·艺文志》所载(见前文注引),《明堂阴阳》三十三篇是说“古明堂之遗事”,《明堂阴阳记》五篇显然是对那些“遗事”的解说。
(181) 《左传》是否为刘歆伪作,以前一直为中国典籍史上的公案。本书认可钱穆之说,即《左传》原初有本,非刘氏伪撰。钱氏针对二十世纪初的疑古思想(疑刘氏伪作《左传》是其重要论证内容),作《刘向歆父子年谱》,举二十八点论证刘氏父子未尝作伪,《周礼》与《左传》亦为刘氏之前即有。此谱关于《左传》的辨析,参见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51页,60页,77—80页,87页,97页,108页,123—126页,152页,等等。其证颇精,文多不引,可详参。
(182) 徐氏对二书征引的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辨析,此处仅综合其结论性说法。详参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49—53页。另外,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针对刘向上疏用穀梁义也作了辨析,认为“后人必谓汉儒经学守家法不相同,其实非也”。参见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38页。
(183) 参见姜广辉主编:《中国经学思想史》,第317—318页。
(184) 此为白寿彝在《刘向与班固》一文所言,文载白氏著《中国史学史论集》,中华书局,1999年,第108—130页。
(185) 《汉书》,第1950页。
(186)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第1942页。
(187)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14—1415页。
(188)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16页。附带说明的是,《五行志》用《春秋》三传事,以《公羊》为主,且不注明出自《公羊》,《左传》次之,《穀梁》最少,二者均注明出处。由于《公羊》、《穀梁》属今文,《左传》属“古学”,则《五行志》的这种撰录情形说明:班固所处的时代是今古文学交汇的时代。此见后论。
(189) 关于此类事的思考,刘向在元延元年(前12)上疏中说得更为明晰。他说:“观秦、汉之易世,览惠、昭之无后,察昌邑之不终,视孝宣之绍起,天之去就,岂不昭昭然哉!高宗、成王亦有雊雉拔木之变,能思其故,故高宗有百年之福,成王有复风之报。神明之应,应若景响,世所同闻也。”《汉书·刘向传》,第1964页。
(190)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12页。
(191)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12—1413页。
(192) 不过,颇为吊诡的是,王莽却把这视为自己代汉的象征。《汉书》卷二七中之下随后即对墓门柱生枝叶的情形记载说:“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汉书》,第1413页。
(193)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第1941页。
(194) 劳榦认为,“汉代的政治是以武帝为转折点,内朝外朝的分别便是在武帝时代形成的。”有关西汉时期的内朝、外朝问题,参见劳榦《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一文。
(195) 据《刘向传》载,元帝间,“时恭、显、许、史子弟侍中诸曹,皆侧目于望之等,更生惧焉,乃使其外亲上变事。”《汉书》,第1930页。
(196) 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222页。
(197) 《汉书》卷二七上,分别见于第1318、1320、1338、1339、1342页。
(198) 参见《春秋繁露》之《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五行顺逆》三篇。
(199) 班固选录的例证可参见《汉书·五行志》,第1319—1320页。
(200) 《汉书》卷二七上,第1320页。
(201) 例证参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
(202) 《汉书》卷二七上,第1338页。
(203) 《汉书》卷二七上,第1339页。
(204) 例证参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第1344—1347页。
(205) 有关先秦和秦汉五行配对的演变情况,刘起釪在《五行原始意义及其分歧蜕变大要》一文中有详细梳理。参见刘起釪:《尚书研究要论》,第331—357页。
(206) 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五事》对《洪范》中的“五事”进行了发展性的阐释。其文曰:“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风者,木之气也,其音角也,故应之以暴风。王者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滦。霹滦者,金气也,其音商也,故应之以霹滦。王者视不明,则火不炎上,而秋多电。电者,火气也,其音征也,故应之以电。王者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雨者,水气也,其音羽也,故应之以暴雨。王者心不能容,则稼穑不成,而秋多雷。雷者,土气也,其音宫也,故应之以雷。”由下文的分析可见,《洪范五行传(论)》的阐发,既源自董仲舒的说法,又有超越。
(207) 皆《汉书》卷二七中之上,分别见于第1352、1376页。
(208) 皆《汉书》卷二七中之下,分别见于第1405、1421页。
(209) 《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441页。
(210) 《汉书》卷二七中之上,第1353页。
(211)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第1961页。
(212) 当然,《五行志》也有许多关于先有人事之变,后生灾异的记录。但此类记载多为佐证某类灾异,以示详实,其具体记录本身并没有关于灾异性质的论断。如“听”之“传”下关于雪灾的记载:“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是岁,淮南、衡山王谋反,发觉,皆自杀。使者行郡国,治党与,坐死者数万人。”(《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24页)按,考《汉书》卷六《武帝纪》,淮南王谋反事在该年十一月。此证事变在前,灾变在后。
(213) 皆《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451—1452页。
(214) 《汉书》卷二七中之上,第1353页。
(215) 《汉书》卷二七中之上,第1377页。
(216)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06页。
(217) 《汉书》卷二七中之下,第1421页。
(218) 《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442页。
(219) 《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458页。
(220) 皆《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458页。
(221) 《汉书》卷二七下之下,第1508页。
(222) 刘向说:“汉兴讫竟宁,孝景帝尤数,率三岁一月而一食。臣向前数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见《汉书·刘向传》,第1963页。
(223)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第1963页。
(224) 参见徐兴无:《刘向评传》,第301页。
(225) 《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第1270—1271页。
(226)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99页。
(227) 有关“土德”之定,参见杨权:《新五德理论与两汉政治——“尧后火德”说考论》,第113—123页。不过,杨权认为,在汉初尚有一个短暂的准火德时期,但它不是由五行相胜说而来,只是戎马时代的方位巧合,即高祖“起兵之地位于火位的南方”。参见同书,第103—112页。
(228)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37页。
(229) 有关邹衍五德说的来源及其内容,饶宗颐认为由儒家的子思传承古说而来。参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第10—23页。
(230) 《吕氏春秋·应同》记载:“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研究者都认可这段话基本上体现了邹衍的学说。据此,则邹衍的五帝其实是四帝,其顺次为:黄帝→夏→殷→周→?
(231) 班固在《郊祀志》中所说的“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云云(《汉书》,第1270—1271页),这说明刘氏父子的说法源自《说卦》“帝出乎震,……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以及《系辞下》所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232) 《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46页。
(233) 由“学者多称五帝,尚矣”一语,再参照《五帝本纪》中的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五帝”之“纪”,可知司马迁所处时代的儒者所尊尚的五帝,即是其书所记的“五帝”。
(234) 在东汉之前,对“五帝”谱系还是有不少不同说法的(详参前揭诸文),直至东汉后期“五经”慢慢定型,史书已经发达后,才有应劭在《风俗通义·五帝》中记载的说法:“《易传》、《礼记》、《春秋》、《国语》、《太史公记》: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五帝也。”又按,司马贞《史记索隐》注“黄帝”曰:“有土德之瑞,土色黄,故称黄帝,犹神农火德王而称炎帝然也。此以黄帝为五帝之首,盖依《大戴礼·五帝德》。又谯周、宋均亦以为然。而孔安国、皇甫谧《帝王代纪》及孙氏注系本并以伏牺、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高阳、高辛、唐、虞为五帝。”(第1—2页)可见,伏羲之为帝王之始,起码为唐代以前的史家共识。刘向父子的帝德谱系以伏羲为首,正是中国古代这种史观的初始反映。参之《史记》,司马迁未把伏羲列入世系,其“本纪”自黄帝始,则见刘向父子此说有补史公帝系源头不明之意。
(235) 《汉书》,第979页。
(236) 《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第983页。
(237) 《汉书》,第12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