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论古学中有闭关自守之人相应,景帝后那些冉冉升起的今文博士中,外强中干之徒也不少,其心胸之狭隘更属不伦。如武帝之初,以贤良征拜已经九十多岁的《齐诗》鼻祖辕固,“诸儒多嫉毁曰固老,罢归之。”辕固之所以被嫉毁,“老”只是谗毁者的借口,其实他们心虚的是自己已经失去了儒者情怀,而辕固对此却逾老弥坚。对没有多少宰辅之才,却善于逢迎周旋的公孙弘,辕固在与其同“征”的时候,毫不客气对他说:“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而那些“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的五经博士们,(81)当元帝让他们与受宠的奸猾少府五鹿充宗进行《易》学辩论时,面对五鹿充宗的“乘贵辩口,诸儒莫能与抗,皆称疾不敢会”。(82)元、成之际是皮锡瑞所说的“经学极盛”时段之一,但五经博士的如此表现,却正好说明那种经由官方儒学笼络的五经博士们,看起来阵容强大,实际上不少人从学问到精神都已虚弱不堪。在刘歆“移书太常博士”,非常正式地对五经博士进行责难,并要求辩论时,“诸儒莫肯置对”的窘况,把这种“极盛”下的外强中干,表露得一览无余。
从学理的角度讲,凡事一体有两面,有显必有微,有微亦必有显。在西汉中后期今文经及其博士们的尊显背后,潜隐的是那些致力于古文经传解读的博通之士。在古文经传的校理和定型的过程中,这些博通之士发觉今文家们越来偏离儒家之道,越来越混乱儒学经义,为经学和自身进行双重正名,对古文家而言,便显得必要而迫切了。于是,由刘向父子开始,拉开了今古文之争的序幕。为简易直观,先列《今古文经学立官表》(表十一)和《两汉经今古文纷争简表》(表十二),再分而论之。
表十一 今古文经学立官表
说明:本表源自周予同《经今古文学》,载《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表见该书第2—3页。备注栏内容有改动,改动内容据《汉书》之《艺文志》、《儒林传》及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文多不具出引。
表十二 经今古文纷争表
说明:表中时间据徐兴无《刘向评传》、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王利器《郑康成年谱》,择善而从,其余据《汉书》、《后汉书》相关纪、传。
一、四次争论
如上所论,刘向、歆父子对古文经传的校理,居功至伟。刘向在宣帝年间精研“穀梁学”十多年,但他也好《左传》,王充说他“玩弄《左传》,童仆妻子皆呻吟之”。(83)据《汉书·刘歆传》所载,刘歆对《左传》也特别喜好,“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故他向精熟“穀梁学”的父亲问难,结果是“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这实际上是好古学的儿子与精通今学的父亲之间的学理论难,以刘向不能反驳儿子之难的结果看,从经学的意义上讲,它预示出古学在学理上是胜于今学的。
或许,刘歆向父亲的论难加深了他对今文经学弊端的认知,同时也激发了他光大古文经传的雄心。又由于古文经传都已基本定型,尤其《左传》,经由他的整理,更是“章句义理备焉”,故在父亲死后不到一年的哀帝建平元年(前7),他便提议将《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都列于学官,引发第一次今古学争论。而当“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后,刘歆曾“数见丞相孔光,为言《左氏》以求助,光卒不肯”,(84)于是刘歆等人便“移书太常博士”进行责难,此即后世常称的《让太常博士书》。(85)此“书”可谓第一篇较为完整地述说汉代经学的文献,以史实与学理立论,辞锋理足,颇为重要。全录如下:
昔唐虞既衰,而三代迭兴,圣帝明王,累起相袭,其道甚著。周室既微而礼乐不正,道之难全也如此。是故孔子忧道之不行,历国应聘。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乃得其所;修《易》,序《书》,制作《春秋》,以纪帝王之道。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重遭战国,弃笾豆之礼,理军旅之陈,孔氏之道抑,而孙、吴之术兴。陵夷至于暴秦,燔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是遂灭。
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胄武夫,莫以为意。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明师传读而已。《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在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诏书称曰:“礼坏乐崩,书缺简脱,朕甚闵焉。”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备,谓左氏为不传《春秋》,岂不哀哉。
今圣上德通神明,继统扬业,亦闵文学错乱,学士若兹,虽昭其情,犹依违谦让,乐与士君子同之。故下明诏,试《左氏》可立不,遣近臣奉指衔命,将以辅弱扶微,与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废遗。今则不然,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
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穀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义虽相反,犹并置之。何则?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传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志其大者,不贤者志其小者。”今此数家之言,所以兼包大小之义,岂可偏绝哉。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86)
在此,刘歆从经之源头、流变,今文的兴盛与古文经传的发现,今文学者的学理缺陷和古文经传的合理性,以及经与政治关系等多层面,来说明古文经传应立于学官。其要义如下:一是从源头上讲,经是“圣帝明王”之道的载体,它们统一地源自孔门,但由于时势与政治的影响,道术隐没,奇术兴起。也就是说,诸经本身没有高低之分,但因为秦政有“是古之罪”,使得源自先秦的道术隐灭。二是因为道术在秦时已经隐没,故自文帝到武帝时期兴起的儒学,已非“全经”。三是不仅今文学者所传的已非“全经”,在传授过程中,除贾谊之外,他们中的任一人也“不能独尽其经”,以致看到一篇后出的《泰誓》,今文博士还要“集而读之”。这种情况连武帝也不得不发出慨叹。四是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作为先秦“全经”的组成部分,古文经传的发现和整理,不仅有益于补全经传,更有益于经传的传授和“道术”的施行。五是西汉先朝诸帝出于“广学”的考虑,因时变易,不断地增设不同的经传博士,即便“义虽相反”,也能并立不误。其原因即在于经传之义和“文武之道”,都是靠有志于道的贤者们才得以流传和光大的。基于以上五点,刘歆进而于通篇中都说明更为关键的另三点,即,六是与今文经传以“信口说而背传记”的流传方式相较,发藏的古文经传“皆有征验,外内相应”,更具真实性,这也是“先帝所亲论”的事。以此,从经传作为典礼制度的载体而言,古文经传所传的显然更有“往古”的渊源和内涵,在政治应用上也会使“法度”有所“因袭”。七是与今文经传的尊显相对,古文经传处于“野”和“微”的地位,它们却“兼包大小之义”,具有“通”的品质。根据“礼失求诸野”的通则,因为其在“野”,故应求其弥补在朝“官学”之失的功用;因其处“微”,故应扶持和光大它们。八是不像今学诸儒那样没有“从善服义之公心”,古文经传的传人“比意同力”,期望通过“试”的公平方式,看《左氏》等是否可以立于学官,以便能起兴被“废遗”的经传。其方法应如宣帝时石渠阁会议争论《穀梁》、《公羊》优劣那样,通过辩论的方式来说明古文经传的优劣,而不应“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以文法吏的态度,“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
由此可见,刘歆的用语虽饱含义愤,但论说本身却既据史实,又明学理,尤其是他提出如石渠阁会议那般论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既显现出他对古文经传“微”而不“显”的焦虑,又显现出他的强烈自信。对此,即便是对刘歆持强烈批评立场的皮锡瑞,也不得不说刘歆的“让书”是“可见汉初传经之苦心”。(87)
“书”出之后,“诸儒皆怨恨”。(88)用惯辞职伎俩的光禄大夫龚胜,再次以退为进,以“乞骸骨”胁迫哀帝和刘歆,(89)而长居三公位的哀帝老师师丹在逼迫王莽暂时退隐后,(90)也“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至此,虽然哀帝以“歆欲广道术,亦何以为非毁哉”为刘歆回护,(91)但诸儒多讪谤刘歆等人,刘歆自己也惧怕遭致不测,请求出京补吏,终而与支持他的王龚和房凤都离京出任地方太守(“龚为弘农,歆河内,凤九江太守”)。就这样,经今古文的第一次正式纷争,因今文诸儒不肯从学理上应刘歆之难,而以政治打压的方式击败刘歆等人而告终。
此后,在王莽主政时期,古学得到相当程度的扶持,平帝时还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于学官。刘歆在新莽时被封为“国师”、嘉新公,诸多名儒也不避莽新之篡而为莽所用,其中即有在东汉声名显赫的杜林(侍中)、伏湛(绣衣执法,即御史)、侯霸(大尹,即刺史)等等。而第二次经今古文争论的古文方主角陈元的父亲陈钦曾授王莽《左传》,任厌难将军(后自杀),陈元以父任为郎,今文方主角范升为大司空王邑的议曹史。(92)另有张敞孙张竦作章颂扬王莽。(93)也就是说,古学传人于新莽之时开始显贵起来。到了东汉初期,光武帝在迷信谶纬的同时,对经今古文也并举不偏废,以致有第二次经今古文纷争。
就经今古文的纷争本身来看,第一次纷争只能说是刘歆唱独角戏,第二次纷争则不同,今古双方就各自的观点展开了真正的论战。建武二年(26),尚书令韩歆上书光武帝,“欲为《费氏易》、《左氏春秋》立博士,诏下其议。”(94)不知何故,竟没有多大反响,但议论应该还是不少。同年,光武征通梁丘《易》、《老子》的范升为议郎,(95)后迁博士。到了建武四年正月,公卿、大夫、博士朝会于南宫云台,光武帝令范升平说此前的议论,范升对以“《左氏》不祖孔子,而出于丘明,师徒相传,又无其人,且非先帝所存,无因得立”。(96)韩歆与太中大夫许淑起而与之辩难,“日中乃罢”。大概廷辩没有结果,于是范升上书进一步辩论。全引其书如下:
臣闻主不稽古,无以承天;臣不述旧,无以奉君。陛下愍学微缺,劳心经艺,情存博闻,故异端竞进。近有司请置《京氏易》博士,群下执事,莫能据正。《京氏》既立,《费氏》怨望,《左氏春秋》复以比类,亦希置立。《京》、《费》已行,次复《高氏》。《春秋》之家,又有《驺》、《夹》。如今《左氏》、《费氏》得置博士,《高氏》、《驺》、《夹》,五经奇异,并复求立,各有所执,乖戾分争。从之则失道,不从则失人,将恐陛下必有厌倦之听。孔子曰:“博学约之,弗叛矣夫。”夫学而不约,必叛道也。颜渊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孔子可谓知教,颜渊可谓善学矣。《老子》曰:“学道日损。”损犹约也。又曰:“绝学无忧。”绝末学也。今《费》、《左》二学,无有本师,而多反异,先帝前世,有疑于此,故《京氏》虽立,辄复见废。疑道不可由,疑事不可行。《诗》《书》之作,其来已久。孔子尚周流游观,至于知命,自卫反鲁,乃正《雅》、《颂》。今陛下草创天下,纪纲未定,虽设学官,无有弟子,《诗》《书》不讲,礼乐不修,奏立《左》、《费》,非政急务。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传曰:“闻疑传疑,闻信传信,而尧舜之道存。”愿陛下疑先帝之所疑,信先帝之所信,以示反本,明不专己。天下之事所以异者,以不一本也。《易》曰:“天下之动,贞夫一也。”又曰:“正其本,万事理。”五经之本自孔子始,谨奏《左氏》之失凡十四事。(97)
范升的主旨当然是反对韩歆之请。综合其意,其理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从本末与正邪的价值分判看,已立于学官者为本为正统,而如费、左之类古文经传都是异端。如果立“异端”的风气一开,后继的请立将接踵而至,终而引发既“失道”又“失人”的混乱。二是从经传的源流看,费、左之学的渊源不明,传承又无师法,况且《左氏》还有十四事无法自圆其说,二者本身的价值是值得怀疑的。三是从现实政治的角度看,草创之初应以已立之学振兴纲纪、教化民众,立新学“非政急务”。四是从学理的角度看,儒道两家都主张学贵简约,对末学异端之流,应弃绝而非兴助。
凭实而论,范升的理由中,一、三点是基于今文既得利益而有的自我维护,第四点是今文家引经据典时的随意引申,只有第二点颇有学理性质。当时的古学方大概也明晰了这点,故“难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而应对范升,于是范升再次上书论说“太史公违戾五经,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录三十一事”。(98)对此,光武又下诏让博士论辩。精通《左传》的陈元“与桓谭、杜林、郑兴俱为学者所宗”,当时尚在民间,未被征辟。针对范升的非难,陈元以处士身份“诣阙上疏”,提出驳斥。全引其疏如下:
陛下拨乱反正,文武并用,深愍经艺谬杂,真伪错乱,每临朝日,辄延群臣讲论圣道。知丘明至贤,亲受孔子,而《公羊》、《穀梁》传闻于后世,故诏立《左氏》,博询可否,示不专己,尽之群下也。今论者沉溺所习,玩守旧闻,固执虚言传受之辞,以非亲见实事之道,《左氏》孤学少与,遂为异家之所复冒。夫至音不合众听,故伯牙绝弦。至宝不同众好,故卞和泣血。仲尼圣德,而不容于世,况于竹帛余文,其为雷同者所排,固其宜也。非陛下至明,孰能察之。
臣元窃见博士范升等所议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违戾凡四十五事。案升等所言,前后相违,皆断截小文,媟黩微词,以年数小差,掇为巨谬,遗脱纤微,指为大尤,抉瑕擿衅,掩其弘美,所谓“小辩破言,小言破道”者也。升等又曰:“先帝不以《左氏》为经,故不置博士,后主所宜因袭。”臣愚以为若先帝所行而后主必行者,则盘庚不当迁于殷,周公不当营洛邑,陛下不当都山东也。往者,孝武皇帝好《公羊》,卫太子好《穀梁》,有诏诏太子受《公羊》,不得受《穀梁》,孝宣皇帝在人间时,闻卫太子好《穀梁》,于是独学之。及即位,为石渠论而《穀梁》氏兴,至今与《公羊》并存。此先帝后帝各有所立,不必其相因也。孔子曰:“纯,俭,吾从众。至于拜下,则违之。”夫明者独见,不惑于朱紫,听者独闻,不谬于清浊,故离朱不为巧眩移目,师旷不为新声易耳。方今干戈少弭,戎事略戢,留思圣艺,眷顾儒雅,采孔子拜下之义,卒渊圣独见之旨,分明白黑,建立《左氏》,解释先圣之积结,洮汰学者之累惑,使基业垂于万世,后进无复狐疑,则天下幸甚。
臣元愚鄙,尝传师言。(99)如得以褐衣召见,俯伏庭下,诵孔氏之正道,理丘明之宿冤,若辞不合经,事不稽古,退就重诛,虽死之日,生之年也。(100)
陈元的驳斥主要有三点:就《左传》渊流而言,《左传》是孔子亲授左丘明,比据传闻而成的《公羊》、《穀梁》更有统绪,这是上次争论中刘歆观点的继续。不能因为《左传》的“孤学少与”就以异端视之,否则,怎么解释历来的“至”、“圣”之类都是曲高和寡呢。就范升对《左传》本身的非难而言,不仅其所举证据“前后相违”,还有断章取义小题大做之病。就立学官问题本身而言,陈元同样以刘歆的因时变易的史实观点反驳,认为各帝“各有所立,不必其相因”。最后,陈元以与刘歆同样的自信说他“尝传师言”,如若无法解释经传合一的问题,甘愿就死。这与其说是争论,还不如说是以命相搏。
光武帝见疏后,再次下诏让臣下评议。“范升复与元相辩难,凡十余上。”大概光武帝看了这些辩难之文后认为陈元更有理,“帝卒立《左氏》学,太常选博士四人,元为第一。”但深谙御臣平衡之术的光武帝以陈元“新忿争,乃用其次司隶从事李封”为博士。对于这样的结果,今文儒者自不满意,“自公卿以下,数廷争之。”凑巧的是,这时李封病死。于是,光武帝顺水推舟,顺应今文诸儒,“《左氏》复废”。(101)第二次争论就这样带有戏剧性地结束了。
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这次纷争中,今古双方都开始注重争论对象本身的优劣问题,即双方开始了具有学理意义的辩难。但这在谶纬占据显要地位的光武时期,并不能改变什么,(102)它只是为东汉时期的儒者们开启了一种有理有据的学术争论风气。
第三次争论发生在章帝时期。章帝对古文情有独钟,即位后“降意儒术,特好古文《尚书》、《左氏传》”。(103)建初元年(76),章帝诏贾逵入讲北宫白虎观、南宫云台,“弱冠能诵《左氏传》及五经本文”的贾逵把今古文经传讲得条分理析,博得章帝赞赏。事后,章帝命贾逵作“《左氏传》大义长于二传者”,贾逵乘机“具条奏之”。(贾逵详见第十章)章帝看到贾逵的条奏后,彻底认可了贾逵所具有的《左氏》学素养,“赐布五百匹,衣一袭,令逵自选《公羊》严、颜诸生高才者二十人,教以《左氏》。”(104)《贾逵传》中没有提到这次条奏上呈后今文方是否有辩难者,考《后汉书·儒林传下》,其中的《李育传》说李育博览书传,深为同郡班固所重,又说李育“颇涉猎古学。尝读《左氏传》,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以为前世陈元、范升之徒更相非折,而多引图谶,不据理体,于是作《难左氏义》四十一事”。在建初四年(79)章帝“使诸儒共正经义”的白虎观会议上,“育以《公羊》义难贾逵,往返皆有理证,最为通儒。”(105)而后的建初八年,章帝下诏说:“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遗辞,乖疑难正,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选高才生,受学《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异义焉。”(106)虽然诏书没有明确说是否立古文经传博士,但它们正式地进入太学授受系统,是确定无疑的。至此,刘歆在《让太常博士书》想实现的目标虽未完全实现,可也算是基本达成了。毋庸置疑,虽然这是皇帝大力支持的结果,但倘若没有贾逵那样通古今学的大师,没有他们对古今学进行颇具条理的比较分析,东汉的经学或许会是另番我们不知的情形。
到了汉末的灵帝时期,何休与其师博士羊弼作《公羊墨守》,自诩《公羊》学如墨子守城,牢不可破,而作《左氏膏肓》、《穀梁废疾》,批评《左氏》有病,如入膏肓,《穀梁》有疾,不能再起。精研《左传》的服虔、郑玄基于各自的立场展开反驳,服虔“以《左传》驳何休之所驳汉事六十条”,(107)而郑玄更是“发墨守,针膏肓,起废疾”,以致何休见到郑玄的反驳不得不慨叹:“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108)这就是所谓的第四次争论。遗憾的是,今见的史书没有对二者争论情形的具体记载。(109)从零星的记载来看,这次争论没有什么官方背景,只是学者们针对各自认为的问题进行论难,是一种自觉的学术争论。而由于何休在批评《左传》的同时,也批评了同是今文的《穀梁》,郑玄应对的时候,也同样为《穀梁》作了辩解,故这次纷争看似经今古文思想之间的争论,实际上却是两种不同学术理路的争论。此见第十章。
其实,无论今古两方如何纷争,如何辩难,无论其理论的异同如何,就汉代的情形而言,所有这些内容都离不开中央朝廷所搭建的尊儒平台。而从学术和思想发展的角度讲,这些纷争与这个平台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即是儒学、儒者与政治的关系。当西汉中期儒学和东汉前期儒学“极盛”之时,它们之间是良好的互动关系。然而,正如东、西汉末年所显现出的情形:每一段良好的互动之后,三方都会发生不利于彼此的变异,以致整个国家都处于动荡不安之中。由此,汉代学术、思想与政治之间存在某种吊诡的关系。章学诚有段话,可以作为经学与政治这种吊诡关系的注解。他说:“后王以谓儒术不可废,故立博士,置弟子,而设科取士,以为诵法先王者劝焉。盖其始也,以利禄劝儒术;而其究也,以儒术徇利禄。斯固不足言也。而儒宗硕师由此辈出,则亦不可谓非朝廷风教之所植也。”(110)此是卓识,更为确论。
二、社会制度的分歧
从上述的争论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四次争论的双方都抓住《左传》不放。即,《左传》是争论双方的焦点所在。这主要是因为《春秋》负载着儒家有关历史和政治的思想,公羊、穀梁、左氏到底谁是《春秋》的正统,涉及的不仅是经传的关系问题,其隐含的是三传的阐释者与现实政治的关系问题。由于今文注重“经世致用”,自《公羊》学被武帝尊兴之后,今文其他诸经传的传承者也同时加入到以“经学”影响社会和政治的洪流中。于是,“阴阳灾异”、“《春秋》决狱”、“明经入仕”这些极具今文经学特色的理论与现象,在汉代政治、法律、官制各层面层出不穷。如前论京房、刘向等人对“阴阳灾异”的阐释,宣帝即位之际的“假太子”事件,今文五经大儒频繁地为丞相和帝师等等,无不显现出经学所具有的现实魅力。而在古文经学形成后,其“实事求是”的特质,决定了它必须要在学理上对“经”之“实”与“是”是什么作出探究和交代。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古代文人近乎天然的“慕古”情结,在现实社会和政治都处于衰坏的情势下,使得他们对三代圣王之制的追慕,显得更为迫切和执著。于是,在“明经”以“致用”的功利化今文家和“崇古”以“更化”的慕古型古文家对经传的阐释中,在什么是好制度的问题上,二者显现出巨大的差别来。
按照廖平等人对今古文经学礼制问题的研究,孙筱重新修正出一份《今古文制度异同表》(表十三)。引之如下:
表十三 今古文经学制度异同表
说明:表引自孙筱《两汉经学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08页。
对此应稍作说明的是,今文家的主张,基本是对秦汉现实社会与制度的总结和变通,而古文家的主张,主要来自《周礼》(《周官》)。
关于“封建”,是历来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以此引发出大一统帝国是封建社会或是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的时段为何等诸多争议。从学理上讲,五服及其具体等次的情形因历史太过遥远和复杂,并没有什么清晰确凿的证据说明今古文双方所主张的序次得到了长期的严格施行。但在其中的“封国”问题上,则史有明证。如西汉时期中央政权权威的确立,即是以景帝时期的“削藩”为基础的。(111)今文家强调不封国,是以削弱乃至取消诸侯王权力的方式,来强化皇帝和中央朝廷的权威;古文家所主张的封国,是想把血缘宗法关系向制度层面拓展,它既是《周礼》相关内容的体现,也是古文家试图解决西汉不断出现的诸侯王反叛被杀问题,试图避免诸侯反叛给帝国社会政治带来极大伤害的努力。
关于官制,汉承秦制是史家的共识,三公九卿更是西汉所长期奉行的行政体制。今文家主张三公九卿,说汉制由其创立自然不妥,但说其有维护现行制度之意,还是近乎历史事实的。古文《周官》的体制虽然以天地四时分“六官”,体现了所谓的“天人合一”精神,但古文家在西汉末年和东汉中后期天子德能日下、权威旁落的情形下,试图以“保”“傅”之官培育“圣王”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今文主张无“世卿”,其实是为自身不断以“明经”参政获取合法途径,其所谓的“选举”,其实是两汉长期奉行的察举制度。(112)
其他的诸如礼制、税制等层面,前人多有所论,在此略而不述。(113)简而言之,今文家的主张在乎现实及其维护,古文家的主张在乎改变现实,但由于古文家的主张太过拘泥于“崇古”,与其学术上的“求是”精神又是相背的。或许,这正是古文家命运坎坷的隐秘原因所在。
三、经注的异同
从后世的眼光看,今古文家之间的纷争本身并没有多大意义。但就儒学发展史的角度看,双方的各类著作(当然也包括争论所形成的著作)却意义重大。就史料性质而言,作为当时思想家的学术和思想精华的结晶,后人借此可以知晓当时学术思想的真实面目;就思想传承而言,这些著作本身既是传承先秦思想的载体,又成为启发后人思想的资源。下面,我们对史籍所记载的两汉经注名目及其相应著作等情形进行详细列表,而后略做分析,以期呈现其大致面目与意义。
表十四 两汉注经名目、作品、人物、流派及其影响详表
说明:1.本表中的名目、人物、书名、篇数、流派据《史记》、《汉书》、《后汉书》之《儒林传》、相关各人的本传、《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以及唐晏的《两汉三国学案》相关辨析而成。2.“名目释义”栏中的释义,由索隐相应典籍及人物著作而来。3.“师承与影响”栏中内容,综略前揭典籍中的志与传、唐人注疏之言以及《四库全书总目》对相应篇目的辨析而有。4.表中“今”、“古”分别表示今文学和古文学,“合”指综合今古文。5.表中各栏空白处表示相应内容无法考定。6.《经籍志》所载与《艺文志》等有异者,如《经籍志》中载颖容有《春秋释例》十卷,而《后汉书·儒林传》则载其书为《春秋左氏条例》,从《艺文志》或各传所载。7.两汉书多载“难”、“问”、“议”之类,因其非解经之作,故不入本表,郑玄、何休亦有关于经传的“膏肓”、“废疾”等争论,以其非解经文体,亦不入本表;归入本表“章句”之《论语》、《孟子》,与汉时的“经”本无干系,仅因二者为今见之范本,影响至巨。8.表中所引原文为共识者,为简省故,不具出处;引有歧解者或有疑阙需说明者,则具明出处;查无古说与定论者,则下己意以释之。
由表可知,两汉经学家注经的细目有二十六类之多,略归其属,仍有十六类:一为“传”,二为“章句”,三为“记”,四为“说”,五为“义”,六为“故”(诂),七为“解”,八为“注”,九为“释”,十为“微”,十一为“笺”,十二为“论”,十三为“训”,十四为“异同”,十五为“删”,十六为“条例”。下面,对它们与今古学的关系略作分析。
首先,章句、传、记、说四类作品绝大多数都为《汉书·艺文志》所载,考虑到《艺文志》是班固删取刘歆《七略》的结果,而刘歆又于新莽地黄四年(23)自杀,则可知这四类经注绝大多数为西汉作品。“章句”类中,除却《月令》、《论语》、《孟子》这类与汉时“经”无关的作品,以及卢植的著作外,余者全为今文家所作;“传”类除《毛诗传》、荀爽的《易传》和贾逵的《毛诗》与《周官》之“传”外,余者也都为今文家作品;“记”类作品除景鸾、周防为东汉人,表中其他作品也都为《艺文志》所载,由此推知其为今文家所著者多。“说”类除马融、孔嘉的作品外,余者也是今文家之作。考虑这四类作品在表中所占篇幅超过五分之三,则这四类经注名目所示,即可视为是今文家注经解经的主要方式和方法。
其次,释、笺、训、删、同异五类中没有今文家作品,“注”类中只有张楷一人为今文家,“条例”类中只有荀爽一人不可定,其余的“注”、“条例”类作品全是古文家或以古文为主要倾向者的作品。也就是说,释、笺、训、删、同异、注、条例共七类经注所示,可视为古文家注经解经的主要方式和方法。
再次,故与解二类作品中,今古文家几乎各半,其中《诗》类之“故”,全为今文经传系统。前文已经指出过,“故”为经学未兴前汉初经师共通的传经之法,而“解”又是多与故(诂)相连,因此这两类方式,即为今古文家共通经注之法。
最后是“论”。“论”类六部作品中,最早的是《石渠礼论》,应该是戴圣对石渠阁会议有关“礼”之争论的记载。而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是《汉书·刘向传》中的说法,在《艺文志》中没有这部书,列在刘向名下的是《五行传记》,如果是一书二名的话,则应该以《艺文志》所说为主而可以归入“记”类。这样,其他的四部书都是东汉作品,三部关于五经的,一部是专论《易》的。无论其所论对象为何,这类名目都与“通”有关联。也就是说,在东汉的今古文家那里,在随文具说之外,他们开始了一种新的尝试——以贯通的方式来看待五经或某一经。而“大义”之类,即“义”类著作,应该是与其相匹而行的。
至此,只有“微”类茫不可考,但从此类作品中三有其二为《左氏》的情形看,探迹索隐、钩沉其义应该是其主要方式。
综合来看,两汉的今文家们以章句、传、记、说等为主要方式注经解经,而东汉的古文家们则以释、注、笺、训、删等为主要方式对经传进行考释和删简,并以比较“同异”的方式去发现经传的优劣。另一方面,他们在运用共通经注方式的同时,也都在为注、解经传寻找更好的途径。最终,他们中的那些“通人”发现,只有跨越分野的鸿沟,正视差异,消弥偏见,才有出路可言。于是,在东汉的中后期,不仅“师法”和“家法”遭到挑战和批评,章句、传、记等类今文著作也被严重删削。在此过程中,注、解经传的新方法被发现和应用,甚至连新思想都萌芽了。
附:两汉经传传承谱系表
说明:1.各表据《史记》、《汉书》、《后汉书》之《儒林传》以及各书志、传所载索隐而制,亦参清人唐晏《两汉三国学案》相关梳理。2.表中人物谱系之建立,主要依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的传承谱系,旨在简明呈现各经传传承载体的授受关系。3.由于经之今古文传授系统的繁杂,且各人“学”与“仕”的情况多随时而变,故表中难以标注各人所属系统及其因学而“进退”的具体情况,如是否立官为“博士”,或因“学”而征为“博士”、进而为“师傅”,等等。4.表中实线表示史有明说的直接授受关系,虚线表示有授受关系但无法考定为直接授受;凡史书未明授受关系且不可考者,皆不入各表;相关考定内容过于繁富,此处略而不录。5.凡表中有某“学”、某“法”、某“通”者,皆为史有名说,以见经传传授过程中的“别自名家”。6.汉时《论语》传承谱系虽可寻绎,因其非“经”,故不列表;同理,汉时“小学”虽有谱系,亦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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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文》曰:“经,织从丝也。从系,巠声。”《释名》曰:“经,径也。如径路无所不通,可常用也。”前引已见。
(2) 章太炎、刘师培皆认为:训“经”为“常”为“法”者,均为“经”之后起的引申义。参章太炎:《国学讲演录·经学略说》(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36页)及刘师培:《经学教科书》第二课“经之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8页)。
(3) 刘师培:《经学教科书》,第8页。
(4) 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5) 《庄子·天下》曰:“《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另有《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语曰:“《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见《史记》,第3197页。
(6) 章太炎:《国学讲演录》,第39页。
(7) 《叙》载《说文解字注》十五卷上,段玉裁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二版,第753—765页。引文现代标点为笔者所加。
(8) 皮锡瑞:《经学历史》,周予同注释,中华书局,2004年,第41页。其书初版于1907年,1928年由周予同作注,成为“学生国学丛书”和“万有文库”之一种,影响深远。
(9)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54—55页。
(10) 廖说多变,本不足据。周氏之说,流传甚广,影响至今。周氏本皮氏之说作《经今古文学》,认为两派经学“学统不同,宗派不同,对于古代制度以及人物批评各各不同,而且对经书的中心人物,孔子,各具完全不同的观念”。其据皮、廖之说,作经今古学思想的同异表如下:
说明:详参《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第1—34页,表见第9页。周氏另有源自廖平的今古文经学“制度”异同表,亦可参看,载同书第26页。
(11) 王葆玹关于此段史实的辨正颇为精到,认为康有为的疑古理据不足,班固所载确有史实根据,并进而论证古文经传有河间一系,《左传》之传承,以及《周官》之显明,河间系有功矣。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增订版),第111—145页。
(12) 《汉书》,第2410—2411页。
(13) 《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第2093页。
(14) 关于武帝前的博士官情形,钱穆溯考秦博士和文景时期的博士,认为文景时期博士“绝不限于五经传记”,两朝四十多年“为博士者应逾百数”。详参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的第一至第五部分,文见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183—193页。钱说多本王国维长文《汉魏博士考》,王氏详论战国到三国之间博士的渊流、选任和人物情形,应详参。文载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一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174—217页。
(15)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第305—307页。
(16) 参见《观堂集林》第二册,第315—316页。
(17)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第327—328页。
(18) 《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第1922页。
(19) 《汉书》卷四四《淮南王传》,第2145页。
(20)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21)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第2410页。
(22)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第3620页。
(23) 《汉书·景十三王传》(第2414页)记载此事为:“恭王初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钟磬琴瑟之声,遂不敢复坏,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
(24)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6页。《汉书·儒林传》(第3607页)载此事为:“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
(25)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第3607页。
(26)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0页。
(27) 王葆玹对“淹中”即恭王坏壁故地有较为详细的考论,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之《引论》,第38—40页。
(28) 河间王国一直延续至王莽时期,其间于元帝建昭和竟宁年间被“除”国五年,是为刘德玄孙刘元死后事,后于成帝建始元年(前32)复国。事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29)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第2411页。
(30)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第2411页。
(31) 《史记》卷九六《张丞相列传》,第2685页。
(32) 《史记》卷八四《贾生列传》,第2491页。
(33)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传》,第3124—3125页。
(34) 《汉书》卷三六《刘歆传》,第1967页。
(35) 《汉书》,第1706—1707页。
(36) 《汉书》卷三六《刘歆传》,第1968—1969页。
(37) 如今研究者多预设了所谓的“中古文”是某种同一的字体而论古文经传,仍是皮氏观念的余响。
(38) 《汉书》,第1704页。
(39)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56页。
(40) 其具体述说为:“《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汉书》,第1705页)“《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后氏、戴氏。”(《汉书》,第1709页)“《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公羊、穀梁二家。”(《汉书》,第1712页)“《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孝经》一篇十八章。”(《汉书》,第1718页)引发后人极大争议的《周礼》,在序次中是这样表述的:“《周官经》六篇。王莽时刘歆置博士。”(《汉书》,第1709页)此或为班固补入。
(41)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5页。
(42) 《汉书》,第1719页。
(43) 《汉书》,第1721页。
(44) 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第111—185页。其中,引说观点的论证参见第111—145页。王氏据较为严格的师法与家法标准,梳理《左传》传承后,其“新论”的《左传》谱系为:1.河间系:贯公→贯长卿→张禹→胡常→贾护→陈钦→王莽和陈元;2.中秘系:刘向→刘歆→郑兴。同书,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