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第2737页。
(46) 《汉书》卷八一《张禹传》,第3347—3352页。
(47)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第3411—3424页。
(48) 此据《汉书·儒林传》。
(49) 详参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第331—336页。
(50) 《汉书》,第3479页。
(51) 《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第934—935页。
(52) 班固在《张敞传》的“赞”中说:“张敞衎衎,履忠进言,缘饰儒雅,刑罚必行,纵赦有度,条教可观。”《汉书》,第3240页。
(53) 详见《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卷八一《张禹传》、卷八八《儒林传》。
(54)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说:“(翟方进)辞其后母,欲西至京师受经。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屦以给方进读。”(第3411页)又说:“方进知能有余,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缘饬法律,号为通明相,天子甚器重之,奏事亡不当意,内求人主微指以固其位。”(第3421页)
(55)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上引皆第3602页。
(56) 《汉书》,第3614页。
(57) 《汉书·艺文志》说:“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第1710页。
(58)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46页。
(59)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91页。
(60) 对此,钱穆的《两汉博士家法考》通篇予以反驳,认为师法、章句、家法之类,实际上都为汉初经师所同有,而非今文专有,只是在昭、宣之际分经分家,“师法”、“家法”才成为学术壁垒。钱书前引已见。
(61)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09页。
(62) 参见皮锡瑞:《经学历史》,第95—103页。不过,皮氏对郑玄也有诸多肯定和褒扬之辞,此见下章所引。
(63) 此时间据王葆玹考定。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之《引论》,第30—31页。
(64)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第2410页。
(65) 《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3121页。
(66) 司马贞《索隐》注曰:“谓申公不作诗传,但教授,有疑则阙耳。”《史记》,第3121页。
(67)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第3129页。
(68) 钱穆认为申公的这种做法,是鲁学朴质谨厚学风的体现,而“师法”之兴是在宣帝以后,今文传授的方法如“章句”等,在经学未兴之初即已有之。详参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205—231页,引文见该书221页。
(69)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第3620页。
(70) 《史记》,第3125页。
(71) 黄侃:《尔雅音训》,中华书局,2007年,第420页。
(72) 此“书”可能是司马贞引自《孔丛子》,若此,则真伪难定。若为司马贞别见他本,则信实度较高。
(73) 《汉书》,第1706—1707页。
(74) 《汉书》,第1704页。
(75)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76) 《汉书》,第1967页。
(77) 《汉书》卷七五《夏侯胜传》,第3159页。
(78) 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225页。
(79) 《后汉书》卷三六《郑兴传》,第1217页。
(80) 《后汉书》卷三一《孔奋传》,第1098—1099页。
(81) 皆《汉书·儒林传》,第3612、3620页。
(82) 《汉书》卷六七《朱云传》,第2913页。
(83) 《论衡·案书篇》,《论衡校释》,第1164页。
(84) 《汉书·儒林传》,第3619页。
(85) 据《汉书·儒林传》中《房凤传》载,此书实际上是刘歆、房凤、王龚三人合议的结果,或由刘歆执笔,故班固归之《刘歆传》。
(86) 《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第1968—1971页。
(87)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37页。
(88) 《汉书》卷三六《刘歆传》,第1972页。
(89) 据《汉书》卷七二《龚胜传》记载,龚胜行事不周,又好争誉,遇险即“乞骸骨”,颇得以退为进的官术。其“时誉”甚高,后以绝食死而不应王莽之征。具见《汉书》,第3080—3085页。
(90) 《汉书》卷八六《师丹传》说:“(哀帝)即位,多欲有所匡正,封拜丁、傅,夺王氏权。丹自以师傅居三公位,得信于上。”见第3503页。
(91) 《汉书》卷三六《刘歆传》,第1972页。
(92) 钱穆在《刘向歆父子年谱》中详列仕新莽的西汉末名儒达才三十多人,参见《两汉经学今古文评议》,第160—165页。
(93) 事见《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
(94) 《后汉书》卷三六《范升传》,第1228页。
(95) 《后汉书》卷三六《范升传》载:“范升字辩卿,代郡人也。少孤,依外家居。九岁通《论语》、《孝经》,及长,习《梁丘易》、《老子》,教授后生。”(第1226页)
(96) 《后汉书》,第1228页。
(97) 《后汉书》卷三六《范升传》,第1228—1229页。
(98) 《后汉书》卷三六《范升传》,第1229页。
(99) 《后汉书》卷三六《陈元传》载:“陈元字长孙,苍梧广信人也。父钦,习《左氏春秋》,事黎阳贾护,与刘歆同时而别自名家。王莽从钦受《左氏》学,以钦为厌难将军。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诂,锐精覃思,至不与乡里通。”(第1230页)
(100) 《后汉书》卷三六《陈元传》,第1230—1232页。
(101) 皆《后汉书》卷三六《陈元传》,第1233页。
(102) 范晔在《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后的论中说:“桓谭以不善谶流亡,郑兴以逊辞仅免。”(第1241页)正见光武今古学并举是一种统治策略,凡不合其意者,虽免于死,终而不得大用。桓谭的遭遇最为典型,参桓谭章内容。
(103) 《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第1236页。
(104) 《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第1239页。
(105) 皆《后汉书》,第2582页。
(106) 《后汉书》卷三《章帝纪》,第145页。
(107) 《后汉书》卷七九下《儒林列传下》,第2583页。
(108) 《后汉书》卷三五《郑玄传》,第1208页。
(109) 通常研究者都以这次争论发生在桓、灵之际,而据王利器考证,何休遭禁锢在桓帝延熹九年(166),半年后解锢,而郑玄的反驳篇章都是灵帝建宁二年(169)遭党锢之后而写成。故这里以双方争论的时间在灵帝时。参见王利器:《郑康成年谱》,齐鲁书社,1983年,第71—76页,96页。
(110) 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12页。
(111) 关于汉代诸侯命运的变迁,参见吕思勉:《秦汉史》第四章第六节“封建制度变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73—83页。
(112) 有关汉代的制度,贺昌群于《两汉政治制度论》中有精到的剖析。文载《贺昌群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06—339页。
(113) 章太炎于《国故论衡》(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的《解诂下》中,对今古文经的礼制作了分类分析。参见该书第60—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