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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浊二流的斗争与官方儒学的衰败

作者:许抗生/聂保平/聂清 当前章节:13566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45

汉帝国的历史演进表明:西汉的三公九卿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帝国的有序运行,即便是宣帝前中期霍光专权时,作为帝国管理核心层的九卿和郡守却是整个汉代表现最优秀的。而自西汉元帝时宦官弘恭、石显窃权干政,东汉光武帝过度优待功臣后,帝国的权力核心层就开始慢慢发生重大变异。再经过近百年的演变,终于引发皇帝、外戚、宦官、豪族、士人都参与其中的绵延不断的权力争夺。在此过程中,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层面逐步形成潜在的清流和浊流的分野。(3)大致而言,浊流以外戚、宦官为主体,皇帝和部分豪族附着其中;清流以儒生为主体,少数外戚和部分豪族也参与其中。浊流以争权贪利为事,清流以救弊匡世为务。而就官方儒学而言,当国家和社会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时,清流因为以澄清天下为己任,其言行的重心不得不转向政治斗争,清流中的儒者因此也不可能像明帝、章帝时期的儒者那样,致力于儒学的传播和发展。又因为“党锢”使得“海内涂炭,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4)则原来那些担负着儒学传播和发展重任的儒者,要么惨遭废锢,要么退隐,要么与浊流同污,官方儒学因此也失去了支撑的基础,其衰败则是自然而必然了。

一、权力的消长

就汉帝国而言,西汉何以强盛,东汉所以衰败,除了经济因素外,制度和社会力量因素也颇为重要,贺昌群在审视汉唐经济发展(5)和政治制度演变后认为:

汉治之隆,多由政治机构之优良,中央权在三公,尤尊宰相,地方则重太守,而整饬官邪,分别黑白所凭藉之法制,则有时以经义之判断代替之,盖两汉去古未远,制度风俗于经义为近,故颇近于王道。提高监司之权以督察之,故汉法严,近于霸道。内外相维,大小相统,其九卿制度,复能异官通职,此汉代政制之特色也。然天下之纲纪,非徒以其名,其实在,其名虽易,纲纪存焉。名数易而权数移,移之有得有失,而论者举而归其功过于名,夫岂其名哉!操之者之失其实,则末由治矣。大抵此种特色之维系,由于西汉上多英断之主,下多刚毅之臣,迄于东汉,虽不乏继体守文之君,然皆小心谨畏,蒙业而安,加以权臣阉官之势日张,虽无暴君,但有庸主,故终不能维系之不坠。(6)

这里说的东汉状况,即是指东汉帝国权力阶层的名不副实。先看最高权力——皇权的演变情形,列表(表十六)如下:

表十六 东汉中后期皇帝即位、死亡年份表

说明:此表数据综合《后汉书》各帝纪及《二十二史劄记》卷四“东汉诸帝多不永年”条。

此表显现的即是史家所说的东汉多幼主。参诸史籍,有以下史实值得注意:

一是皇位更替时,继位者多非前皇帝的嫡子,即“外藩入继”。此种情形在西汉末已显现,即“成帝无子而哀帝入继;哀帝无子而平帝入继;平帝无子而王莽立孺子婴”。(7)到了东汉,皇后多未生子,明帝九子、章帝八子皆非皇后所生。如章帝母为贾贵人,和帝母为梁贵人。安帝的阴后和邓后均未生子女,顺帝母李贵人又被阎后毒死。顺帝的梁后也未生子,其独子即位不久又被梁冀毒杀。质帝、桓帝无子,灵帝长子辩在位不久为董卓所弑,次子协即献帝。这种最高权力的无序更迭,必然引发帝国权力核心层的频繁变动,政局不稳自是情理中事。

二是皇位更替时,继位者的选择权多在外戚手中,即外戚僭政。范晔对此议论说:

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按李贤注:四帝,安、质、桓、灵也。六后,窦、邓、阎、梁、窦、何也。)(8)

由《后汉书》中的纪、传可知,这些外戚分别来自南阳新野(阴氏、邓氏)、西北扶风茂陵(马氏、梁氏)和平陵(窦氏),他们或为地方豪强,或是前代世家。在公元168年前,东汉的十一名皇后中有九位出自他们之中,而六名大将军中他们也占了五名。(9)值得指出的是,质帝被梁冀毒死后,后继的桓帝为梁氏所立。建和元年(147),桓帝封梁冀之弟梁不疑、梁蒙以及梁冀之子梁胤为侯,各食邑万户。而梁冀妹妹梁女莹被立为皇后,梁妻孙寿也被封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于是,梁冀“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更有甚者,梁冀“每朝会,与三公绝席”,而“宫卫近侍,并所亲树。禁省起居,纤微必知。百官迁召,皆先到冀门笺檄谢恩,然后敢诣尚书”。就这样,梁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以“跋扈将军”梁冀为代表的梁氏专权近三十年之久。(10)

三是宦官在皇位更替和巩固皇位斗争中的作用,即宦官专权。这是更为复杂的情形,以致范晔作《后汉书》时不得不另立《宦者列传》。综合《后汉书》纪、传的记载,宦官看似依附皇帝,实际上是操纵着皇帝。其争权的对立面,一是外戚,一是以儒生为主体的士大夫。东汉宦官与外戚的争权,自和帝到献帝,大的冲突有六次。第一次发生在和帝永元四年(92),宦官郑众助和帝成功谋诛大将军窦宪后被封侯,这标志着宦官在制度层面取得了与外戚或世族豪强同等的社会身份。第二次是建光元年(121)宦官李润、江京诬邓氏谋反,助邓太后死后的安帝亲政。结果是邓骘自杀,邓氏皆免官。第三次在安、顺帝之际的124—125年,先是江京等诬废太子刘保,逼太尉杨震自杀,后因安帝死后,安帝阎后与其兄弟阎显、阎景谋立殇帝刘隆以窃权,宦官孙程等十九人迎立刘保,诛杀阎氏兄弟。结果是宦官十九人封侯,势力大盛。第四次在延熹二年(159),桓帝的梁后死,宦官单超等五人谋诛梁冀成功,结果是单超等封侯,其“宗族宾客,虐遍天下”。(11)第一次党锢之祸随后而起。第五次在桓、灵间的168—169年,中常侍曹节、侯览等幽禁窦太后,杀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等,酿成第二次党锢之祸。第六次在灵帝中平六年(189),宦官张让杀大将军何进,袁绍进兵诛杀全部宦官二千多人,结果是宦官干政结束,豪强争权开始。(12)

值得注意的是,当外戚以权力作为自己争斗的唯一目标时,在有着强烈的“刘家”天下的汉代政治传统中,他们无法为自己建立起正当而合理的夺权逻辑,只能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而宦官无论是为了效忠皇帝,还是为在倾轧中自我保存,他们的身份决定了自己只能站在皇帝一边。但东汉那些或年幼或软弱或无经验的皇帝,并不能给他们多少实质性的保护,他们只能通过操纵皇帝,依靠皇权这个已经极度脆弱的平台来侵权和夺权。而这在浸习儒学几百年的汉代士人眼里,不仅是危险的,更是不道德的。在此背景下,清流反抗浊流、浊流镇压清流的“清浊之争”,贯穿于整个汉末。

二、清浊之争

日本学者川胜义雄对汉末浊世中的清流颇有研究。他认为,清流势力由志在匡世救弊的士大夫,以及部分豪族和逸民人士等组成,其权力表现形态主要是一些在朝士大夫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在野的乡里舆论等。另一方面,东汉士大夫基于原始儒家的传统,把国家理解成天命在地上的一种秩序化证明,在汉末的动荡情形中,这种理念被当时士大夫中的清流势力所强化,以致他们对那种歪曲君主权力,扰乱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行的浊流势力,采取断然的反对立场。(13)

大致说来,汉末清流的抗争最初是个体化的,至党锢祸起才演变成具有自觉的群体抗争。但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斗争的焦点都逐步由同时针对外戚和宦官转变为专门针对宦官。据《后汉书》和《后汉纪》记载,清流对浊流的斗争最初表现为来自帝国权力核心层的高级官僚的议政活动。在党锢之祸发生三十多年前,清流人士对外戚和宦官的危害就早有认识,如司徒李郃之子李固针对外戚贵盛、宦官权力滋长的情况,于阳嘉二年(133)对策说:

今封阿母,恩赏太过,常侍近臣,威权太重。臣案图书,灾异之发,亦以为然。今宜斥退邪佞,投之四裔,引纳方直,令在左右。……

梁氏子弟群从,征为列侯,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妃后之家,所以少有存全者,非天性皆然,但坐权宠太过,天道恶盈也。(14)

这些理解比同时应对的马融、张卫等人的看法都要深切,《后汉纪》说“上览众对,以李固为第一”。而《后汉书·李固传》则记载说:“顺帝览其对,多所纳用,即进出阿母还弟舍,诸常侍悉叩头谢罪,朝廷肃然。以固为议郎。”后来,与李固齐名的太尉杜乔也于桓帝建和元年(147)上疏,批判梁氏专权,认为“大将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愤,非所为赏必当功、罚必有罪也”。(15)杜乔的这种批判,揭示出当时汉帝国的政治秩序已经陷入混乱当中,而正直士大夫对导致这种混乱的外戚专权,则怀有切齿的痛恨。

然而,也因为李固、杜乔在维护帝国管理的正常秩序上,与外戚和宦官进行了这种不妥协的斗争,以致他们最终被暴尸城中。他们的死,是皇帝、外戚、宦官共谋而致的。(16)值得反思的是,李、杜这样的清流对浊流的斗争,总是把对浊流的惩罚寄托于皇帝或临朝的太后,与后来的李膺等人自作主张地惩杀浊流人物有很大不同,这也是清浊斗争前后期的重大差别。

与那些处于高位的同外戚和宦官相对立的清流领袖的直接抗争活动不同,他们的门生故吏以哭尸守丧等间接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外戚宦官的不满和对道义的坚守。《后汉书·李固传》记载:

(梁)冀乃封广、戒(即司徒胡广、司空赵戒)而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游学洛阳,乃左提章钺,右秉鈇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因往临哭,陈辞于前,遂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曰:“李、杜二公为大臣,不能安上纳忠,而兴造无端。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诏书,干试有司乎?”亮曰:“亮含阴阳以生,戴乾履坤。义之所动,岂知性命,何为以死相惧?”(17)

不仅李固的弟子如此,连志在隐逸的南阳人董班也临尸痛哭,久不肯去。与此相类,陈留人杨匡为杜乔“故掾”,在做平原令时,平原相是中常侍徐璜的哥哥徐曾,他“耻与接事,托疾牧豕”。在得知杜乔死讯后,“号泣星行到洛阳,乃著故赤帻,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积十二日。”随后,杨匡还“诣阙上书,并乞李、杜二公骸骨”。最终“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不仕”。(18)这类带有隐逸倾向的抗争,在党锢之祸后的清流群体中越来越多。

清流人士对外戚、宦官进行抗争的第三种类型是太学生的讼议运动。据《后汉书·刘陶传》记载,济北贞王刘勃之后,颍川颍阴人刘陶“为人居简,不修上节。所与交友,必也同志。好尚或殊,富贵不求合;情趣苟同,贫贱不易意”。(19)永兴元年(153),时为冀州刺史的朱穆因痛恨宦官,不与出身州中的中常侍交接而引起宦官的不满,加上严惩了宦者赵忠,被桓帝下廷尉问罪,罚做苦役。游学太学的刘陶连同数千人为朱穆上书,讼其所遇不公:

(朱穆)处公忧国,拜州之日,志清奸恶。诚以常侍贵宠,父兄子弟布在州郡,竞为虎狼,噬食小人,故穆张理天网,补缀漏目,罗取残祸,以塞天意。……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含天宪,运赏则使饿隶富于季孙,呼噏则令伊、颜化为桀、跖。而穆独亢然不顾身害。非恶荣而好辱,恶生而好死也,徒感王纲之不摄,惧天网之久失,故竭心怀忧,为上深计。臣愿黥首系趾,代穆校作。(20)

由于朱穆是与宦者斗争而遭打击报复的,刘陶等人的批判矛头直指宦官的危害:一是宦者本身的贵宠导致其家族有恃无恐,其势力在州郡“竞为虎狼”;二是宦者专权,国柄为其操持,其“口含天宪”,任意赏罚,使得善恶淆乱、黑白颠倒;三是朱穆的抗争是基于儒家政治伦理,为了“张理天网”,挽救王纲。基于这样的理解,刘陶等自愿代朱穆受罚。大概是群情耸动、众怒难犯的缘故,桓帝赦免了朱穆。后来,仍在太学的刘陶见国家管理失序,民不聊生,于永寿元年(155)再次上书,认为宦者为害关系到皇权存亡。黄巾起义发生后,时任谏议大夫的刘陶上条陈言论八事,“大较言天下大乱,皆由宦官”。于是,宦官诬告他与黄巾交接,刘陶愤而“闭气而死”。(21)作为深谙儒学的宗室子弟,刘陶为刘氏天下忧愤而死,未尝不可视为儒家政治伦理深刻影响了士人的反映,这点在党锢祸后显得更为明显。

发生在延熹四年(161)的太学生第三次讼议活动,是为营救文武全才的大儒皇甫规。(22)史书说皇甫规“好推贤达士,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规所教授,致显名于世”。(23)又“恶绝宦官,不与交通”。(24)在皇甫规击败群羌、安定西北之际,宦官诬告他“货赂群羌”,他上书自救获免,且论功当封。中常侍徐璜、左悺恃功名状向皇甫规索贿,他没予理睬。于是宦官再次诬告,他被下系廷尉,引发不满,以致“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结果是“会赦”还家。(25)

以上三种形式的抗争为党锢祸前清流人士所普遍认可,而这三种抗争的清流主体在党锢祸起后分别对应着以下三个清流抗争所具有的要素:一是有领袖,即引领抗争的领袖人物多为居于权力核心层的清流公卿,如窦武、李膺、范滂、郭泰;二是多交引,即抗争中各个层面的人物交相荐引,其中又以“同志”和门生故吏的表现最为突出;三是有目标,以太学生为主体的士人群体进行越来越有针对性的集体抗争,形成规模化的打击宦官的抗争风潮。进一步地,清流之所以能前赴后继地进行越来越坚决的抗争,更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心中所坚守的道义,以及汉代士人所共同认可的国家与社会理念。这正是范晔在《李杜列传》“论”所明晰表达的:

立言践行,岂徒徇名安己而已哉,将以定去就之概,正天下之风,使生以理全,死与义合也。夫专为义则伤生,专为生则骞义,专为物则害智,专为己则损仁。若义重于生,舍生可也。生重于义,全生可也。上以残暗失君道,下以笃固尽臣节。臣节尽而死之,则为杀身以成仁,去之不为求生以害仁也。顺、桓之间,国统三绝,太后称制,贼臣虎视。李固据位持重,以争大义,确乎而不可夺。岂不知守节之触祸,耻夫覆折之伤任也。观其发正辞,及所遗梁冀书,虽机失谋乖,犹恋恋而不能已。至矣哉,社稷之心乎!(26)

在清浊斗争混乱的情形下,具备如此政治伦理和超群品格的清流公卿,并不能扭转整个帝国颓败的局势。随着桓、灵两帝时期宦官权力的日益膨胀及其为害的深广,清流对浊流的抗争,浊流对清流的迫害,变成了两个阵营你死我活的残酷争斗。而且,清流的抗争对象从原来的外戚与宦官,变成了联合外戚以打击宦官,这是清浊争斗中值得注意的另一个方面。下面几则材料充分说明了宦官的危害程度:

(延熹二年八月,桓帝与宦官单超、具瑗、左悺、徐璜、唐衡密谋,灭梁氏。)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又封小黄门刘普、赵忠等八人为乡侯。自是权归宦官,朝廷日乱矣。(27)

天下为之语曰:“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皆竞起第宅,楼观壮丽,穷极伎巧。……又养其疏属,或乞嗣异姓,或买苍头为子,并以传国袭封。兄弟姻戚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28)

(侯览)以佞猾进,倚势贪放,受纳货遗以巨万计。……起立第宅十有六区,皆有高楼池苑,堂阁相望。……又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庑百尺,破人居室,发掘坟墓。(29)

(灵帝时)凡诏所征求,皆令西园驺密约敕,号曰“中使”,恐动州郡,多受赇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有钱不毕者,或至自杀。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30)

(灵)帝本侯家,宿贫,每叹桓帝不能作家居,故聚为私臧,复寄小黄门常侍钱各数千万。常云:“张(让)常侍是我公,赵(忠)常侍是我母。”(31)

以上所引,都是桓、灵间事,这说明东汉末期宦官的危害已经深入涉及帝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层面。主要体现为:一是宦官对皇帝进行全面操控,以致皇帝可以不顾政统的渊源,而甘愿以宦官为父母,这与其说是对汉帝国“刘家”政统理念的讽刺,还不如说是大一统政治的悲哀;二是作为政治身份与社会地位表征的侯爵封号,宦官也多有所得,这说明在汉代政统意识中一直被抑制的宦官,不仅依附皇帝获得了权柄,也获得了的尊荣,国家和社会伦理的核心价值因此被扭曲了;三是宦官控制着选举和官员任免,破坏了帝国治理和官员晋升的正常渠道,清者遭害,浊者得势;四是郡守刺史等重要地方行政职位,被宦官的亲属大量占据,这说明宦官的势力已经深入到地方,破坏了帝国的行政基石;五是宦官聚敛社会财富,肆意挥霍,使得濒临崩溃的帝国财政雪上加霜;六是宦官们豢养私属,承继爵位,不仅破坏礼仪,扰乱风俗,还培植和增强了浊流势力。

按照现在一般的说法,第一次党锢之祸的导火索是李膺对术士张成的自作主张的打击。但征诸《后汉书》列传和《后汉纪·桓帝纪》延熹三年到九年(160—166)所载,在李膺案杀张成之前,有以下诸事值得注意。

一是这期间的秉政者中,“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皇甫)规所教授”,(32)这也就是说,党锢之祸发生前的几年中,朝中的三公九卿有不少是那些持续与外戚宦官斗争的人,或是这些人的门生故吏。

二是李膺自作主张地对宦官张让的间接打击。据《后汉书·党锢列传》载,张让的弟弟野王令张朔无恶不作,因惧怕司隶校尉李膺而藏到张让家的“合柱”中。李膺带人闯到张让家中,“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结果是:

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33)

张朔事件的影响如此,不可能不加深宦官对清流人士的忌恨和防备。(34)

三是延熹五年(162)时任尚书的朱穆对宦官的又一次激烈批判。他认为从安帝以来,宦官“天朝政事,一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因此主张“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桓帝当然没有采纳他这种激烈的谏议。于是朱穆又“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最终,“宦官更共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对此,与上几次上书引发太学生讼议不同,这次是在位的公卿们认为朱穆是“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桓帝被迫追赠朱穆为益州刺史。(35)

四是延熹五年开始任太尉的杨秉(杨修曾祖父)领导清流对宦官进行打击。针对宦官“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的情况,杨秉与司空周景上书,要求“遵用旧章,退贪残,塞灾谤”,最终使得“匈奴中郎将燕瑗、青州刺史羊亮、辽东太守孙諠等五十余人,或死或免”。(36)到了延熹八年,杨秉又劾奏中常侍侯览的弟弟侯参(时为益州刺史),把他“槛车征诣廷尉”。侯参惶恐不已,在路上自杀了。接着,杨秉又劾奏侯览本人和中常侍具瑗,要求桓帝把他们免官送回本郡。由于杨秉的劾奏合情合理,桓帝也不好再袒护,结果是侯览免官,具瑗削国。这样,原来作威作福的“五侯”,剩下的两个也被杨秉打击掉了。

五是延熹八年中地方官也自觉地对宦官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当时,小黄门赵津、南阳的奸猾豪族张汜等依附宦官,陷害忠良,作奸犯法,太原太守刘瓆、南阳太守成瑨不顾皇帝的赦令而“考杀之”。同时,山阳太守翟超,罚没侯览财产,东海相黄浮诛杀下邳令徐宣(宦官徐璜之侄)。宦官们怨恨这种遭遇,反奏瓆、瑨罪当弃市,而翟超、黄浮也被罚作苦役。这时,陈蕃已代杨秉为太尉,独自上疏诘问皇帝:“产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轻忽乎?诚不爱己,不当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并要求皇帝摒罚宦官,重视朝臣。桓帝看了后,更加不满,宦官也“疾蕃弥甚,选举奏议,辄以中诏谴却,长史已下多至抵罪”。(37)而刘瓆、成瑨最终死于狱中,陈蕃因是名臣,宦官暂未加害。但这样的情形,显现出清浊阵营的冲突已经极为紧张,一场斗争风暴即将到来。

延熹九年前后,河内术士张成推算朝廷将有赦令,便唆使自己的儿子杀人,时任司隶校尉的李膺不顾赦令已发,督促收捕,并自作主张地把张成等收杀了。(38)被清流整治多次的宦官利用此事为借口,唆使张成弟子牢修(《后汉纪》作“牢顺”)上书诬告李膺等人说:

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蕃)〔翔〕、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39)

桓帝大怒,于当年九月下令收系李膺,抓捕党人,“其辞所连及陈寔之徒二百余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于道。”(40)进一步地,桓帝又让中常侍王甫负责“党事”,他与范滂在黄门北寺狱里有一段精彩的讯问对话,可见清浊二流的质地分别。《党锢列传》载:

王甫诘曰:“君为人臣,不惟忠国,而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滂对曰:“臣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甫曰:“卿更相拔举,迭为唇齿,有不合者,见则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甫愍然为之改容。(41)

这里显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王甫所关注的只是是否对皇帝忠诚,清流的清议、荐引活动是否为了打击自己,并把讯问导向“结党”和阴谋。而范滂关注的则是扬善惩恶,关注自己行为本身是否能促进王政的实行和“清士”人格的实现。

在后来的处理进程中,清流人士的据理抗争与王甫等人的审讯构陷形成鲜明对照。作为太尉的陈蕃不仅拒绝受理“党案”,而且还为“党人”辩护,认为他们“正身无玷,死心社稷”。如果对他们“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则无疑是“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42)与此同时,城门校尉窦武、尚书霍谞等人也强烈要求释放党人,作为桓帝岳父的窦武,甚至以辞职和退还封侯的印绶向桓帝施压。(43)最终,永康元年(167)李膺等人获释,“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而党人之名,犹书王府。”(44)这就是有名的“党锢之祸”。

第一次党锢之祸看似以皇帝、宦官与清流的妥协而告终,但事实的情形并非如此,更为强大的抗争力量在暗暗地集聚着。《党锢列传》对此情形有一段经典记述:

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瑀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45)

结合史书各传,这些称号都蕴含了当时清流对自家阵营中精英的社会地位、抗争作用和道德价值的分判。“三君”大体是指三公类高官,(46)他们是当然的清流领袖;“八俊”大致为九卿、秩比两千石之流,(47)他们的德性和才能都是清流中的佼佼者,有的如李膺也是清流的公认领袖;“八顾”既有类似九卿的高级官员,也有享高誉的游士;(48)“八及”多为地方上的名士或守令。这两个层级中的人,有的出身世家名门,如孔昱即西汉名臣孔光之后,也即是孔子之后。而以财见称的“八厨”位于整个序列的末尾,这在轻商的士人眼里,是自有其理的。值得重视的是,清流们既然把散财救人的人视为己类,则显现出清流的社会基础是广泛而深厚的。

此类称号所关涉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它们作为当时德行与能力的双重表征,与之相应的人,除了在对抗浊流的斗争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49)他们对社会风气和伦理价值的取向也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如陈蕃与李膺并称,当时的太学生们都以他们为学习的榜样,故有“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之说。而士人若被李膺所接纳,则有“登龙门”之誉。(50)至于李膺和郭泰的风采气度,更是世所景仰。《后汉书·郭泰传》记载郭泰从京师回乡里的盛况说:“衣冠诸儒送至河上,车数千辆。林宗唯与李膺同舟共济,众宾望之,以为神仙焉。”(51)

然而,上述这些为士人们所标举的德行义举,对正在肆虐的宦官和走向崩溃的帝国社会而言,并不能起到什么扭转乾坤的效用,它们至多是一种“风流”而已。(52)永康元年冬,桓帝死,窦太后与其父窦武策迎十二岁的河间王刘苌之子刘宏继位,是为灵帝。灵帝幼弱,太后临朝,以窦武为大将军、太尉陈蕃为太傅,二者共同辅政。窦、陈二人为诛灭宦官,引“同志”尹勋为尚书令、刘瑜为侍中、冯述为屯骑校尉,又征天下名士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庐江太守朱瑀等列于朝廷。灵帝建宁元年(168)五月,窦、陈二人与太后一起诛杀了宦官管霸和苏康,但直到九月,窦太后对是否收杀曹节等宦官还是犹豫不决。不久,密谋泄露,曹节先下手劫持太后和皇帝,而后矫诏发兵攻打窦武,窦武兵散自杀。七十多岁的陈蕃率领部属八十多人也战败被执,即日遇害。二人家属徙边,门生故吏都被禁锢。(53)

清流诛灭宦官计划的失败,进一步触发了浊流对清流的报复之心。建宁二年,张俭曾经得罪过的乡人朱并,迎合中常侍侯览之意,上书诬告张俭与同郡二十四人结党。而时为大长秋的宦官曹节也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瑀、颍川太守巴肃、山阳太守翟超、太尉掾范滂等百余人,后来他们都死于狱中。更坏的结果是,宦官控制皇帝“制诏州郡大举钩党,于是天下豪杰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54)死徙废禁者达六七百人。这就是第二次“党锢之祸”。

此后,宦官对党人还有两次大的反扑行动,一是熹平元年(172),窦太后死,有人在洛阳朱雀门贴出写着宦官恶行的文字,称曹节、王甫幽杀太后,宦官再次将太学生千余人抓捕入狱。(55)二是熹平五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申冤,宦官又操纵灵帝下诏,令“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杀之。于是又诏州郡更考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锢,爰及五属”。(56)这样的禁锢持续了多年,直到黄巾起义的中平元年(184),中常侍吕强对灵帝说:“党锢久积,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57)已长大成人的灵帝害怕真有这样的结果,于是大赦党人,“诛徙之家皆归故郡。”(58)

宦官这些残酷无理的报复行动,让那些具有责任感和道义心的清流人士越发坚决地同他们进行斗争。甚至与宦官那些报复行动相类,清流中的一些官员也对宦官进行无情的诛杀。大概因为惩罚的手段过于严厉,范晔把这种抗击人士归入到“酷吏”一类。据《后汉书·酷吏传》载,光和二年(180)迁任司隶校尉的阳球收捕中常侍王甫父子、谄附佞幸的太尉段颎等人,以“棰朴交至”等方式酷杀王氏父子三人,并对自杀的段颎碎尸。由于宦官的恶行在当时是“天意愤盈,积十余年”,(59)故清流人士以酷烈手段惩罚宦官,或许正是这种愤怒情绪的宣泄,甚至是清流抗争的无奈选择。而自西汉武帝以后就一直尊崇的儒学,在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清浊之争中,也滑入衰败的深渊。

三、官方儒学的衰败

在浊流的持续打击下,许多清流儒者被迫远离政治,而原来由儒者参与和主导的太学也名存实亡。虽然灵帝尚有向学之心,但官方儒学的衰败已势不可救。究其盛衰原因,范晔在《后汉书·左周黄列传》“论”中说:

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敦厚之属。荣路既广,众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故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斯亦效实之征乎?顺帝始以童弱反政,而号令自出,知能任使,故士得用情,天下喁喁仰其风采。……若李固、周举之渊谟弘深,左雄、黄琼之政事贞固,桓焉、杨厚以儒学进,崔瑗、马融以文章显,……东京之士,于兹盛焉。向使庙堂纳其高谋,疆场宣其智力,帷幄容其謇辞,举厝禀其成式,则武、宣之轨,岂其远而?《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可为恨哉!及孝桓之时,硕德继兴,陈蕃、杨秉处称贤宰,皇甫(规)、张(奂)、段(颍)出号名将,王畅、李膺弥缝衮阙,朱穆、刘陶献替匡时,郭有道(泰)奖鉴人伦,陈仲弓(寔)弘道下邑。其余宏儒远智,高心洁行,激扬风流者,不可胜言。而斯道莫振,文武陵坠,在朝者以正议婴戮,谢事者以党锢致灾。往车虽折,而来轸方遒。所以倾而未颠,决而未溃,岂非仁人君子心力之为乎?呜呼!(60)

范晔此论,道出东汉中期后官方儒学由盛到衰的原因,主要是朝廷不能实用其人。桓帝之后,虽有众多名儒在朝,但因外戚和宦官交替擅权,使得在位“贤宰”有其名而无其实,即东汉三公“任轻而责重”。这点也是后文王符、崔寔、仲长统着力批判和反思的问题之一。更为残酷的是,正如清浊斗争中李膺被“考掠”至死、刘陶自杀、陈蕃战死那样,“在朝者以正议婴戮,谢事者以党锢致灾”。这样的结果,既是国家的灾难,也是儒学发展的灾难。虽然熹平四年(175)灵帝支持蔡邕、杨赐、马日磾等“正定六经文字”的要求,立“石经”于太学门外,以致“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61)但那已是官方儒学在东汉的最后一抹光辉。

再看灵、献时期官方儒学的活动,即可知晓其衰败的程度。首先是熹平五年十二月“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62)姑且不论这些太学生都是六十多岁的衰暮之人,在此之前,充斥这些职位的已非儒生。《后汉书·蔡邕传》载:

初,(灵)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熹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又市贾小民,为宣陵孝子者,复数十人,悉除为郎中、太子舍人。(63)

由此可见,本以经学、文章为考察标准的“贡士”之举,招来的是许多只会写字的技艺之人,最终成为宦官小人迷惑皇帝的媚主之途。如果那些被举的老太学生们愿意就职的话,他们的同僚不是喜道“方俗闾里小事”的闲杂人,即是“市贾小民”;不是“无行趣势之徒”,即是作奸犯科的“宣陵孝子”。(64)

其次是光和元年(178)设置的“鸿都门学”,虽然有孔子及弟子像点缀其门面,甚至还有“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这样的现实诱惑,但结果是“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

第三是原先为儒者们孜孜以求的儒学“博士”竟无人问津。中平五年(188),灵帝下诏说:

“顷选举失所,多非其人,儒法杂揉,学道浸微。处士荀爽、陈纪、郑玄、韩融、张楷耽道乐古,志行高洁,清贫隐约,为众所归。其以爽等各补博士。”皆不至。(65)

诏书的前半段是灵帝自己承认原先朝廷扶助儒者和儒学的制度衰败,后半段则说明当世名儒对朝廷的失望和不满。正如前文论及的大儒郑玄等人不再应朝廷之征一样,虽然官方儒学风光不再,但儒学还是有它自己的传承载体存在。此见后论。

第四是献帝时期唯一一次朝廷“救助”儒生的事,看起来令人颇为酸楚。《后汉书·献帝纪》记载说:

初平四年(193)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诏曰:“孔子叹‘学之不讲’,不讲则所识日忘。今耆儒年逾六十,去离本土,营求粮资,不得专业。幼童入学,白首空归,长委农野,永绝荣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罢者,听为太子舍人。”(66)

由此可见,那些在正常状态下本可通过明经察举等渠道走向仕途的儒生们,经由党锢之祸和战乱的摧残,“永绝荣望”倒不重要,可怕的是他们背井离乡后,“长委农野”,而他们如何“营求粮资”,让自己的老弱之躯能得饱食,有盘缠回归故里,倒成了最紧迫的事情。大概这种情形较为普遍,以致自身难保的献帝不得不发一次慈悲“救助”他们。汉末官方儒学的全面衰败,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从汉魏历史的发展进程看,自地方豪强袁绍入京诛灭宦官之后,献帝从宦官的傀儡和工具变成了割据豪强的工具,此即众所周知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又因为黄巾起义引发了群豪割据,流荡无依的士人们也不得不随之分化流散到各个豪族阵营中。进一步地,割据势力的形成,对原有的大一统国家理念起到了瓦解作用,这让那些以恢复国家和社会秩序为目标的士人们,一时失去了可以为之共同努力乃至献身的目标。另一方面,那些各自为主的割据豪强们,对包括儒者在内的各类士人,极尽拉拢利用之能事,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士人群体本身的离散和分化。因此,失去共同抗争和共同努力对象的士人们,要么积极地为各自所依附的势力尽心竭力,要么首鼠两端地力求自保,要么退隐于纷争之外,静观世变。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里,正统官方儒学不得不走向衰落,儒者自身也不得不分化和转向。此见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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