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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伟民/刘后滨 当前章节:15239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作者考证礼书编纂者身份之后发现,他们都是中古名门士族之后,特别是中唐之后,不论是官著礼典或是私撰礼书,中古传统的门第之家占有相当之分量,特别是韦、柳二家,在唐代中后期的礼仪制度与仪注诠释上,掌握了官方的发言权。这显示唐代礼制仪注方面的学术发展与传承,其重心仍是在具有礼教家学背景的门第士族当中(第130页)。后开元礼时代的礼典与开元礼的区别之一是“使用这些礼典的对象,主要是朝廷的礼官,而非天下臣民。同时,为了让现行礼制获取正当性,因此标志礼制的沿革源流,已经成为编纂后开元礼典的新趋势”(第115页)。然而细绎作者所举十部“后开元”时代之官私礼书,其性质尚须进一步考察。如王泾所撰之《大唐郊祀录》,作者将之视为“小部头的官修仪注”(第90页),甚至推测它“可能是作为贞元九年德宗亲祭郊庙之仪注”(第77页),认为它的象征意义“就是希望透过郊祀等祭礼仪式的展示,藉此彰显唐室的权威”(第75页),“目的应是作为唐德宗彰显统治权力与政治意图的象征”(第88页)。王泾之身份为太常礼院修撰不假,但《郊祀录》序无奉命撰述之意,其上表献书也只是希望“颁诸东观”,而非有司(北宋孙奭仿其体例集国朝典礼撰《崇祀录》20卷,其子表上之后,也是“诏送史馆”,或许可供佐证),这与韦渠牟奏修《贞元新集开元后礼》“诏下有司,令行于代”措辞有明显不同。另外,王泾上表中强调此举“伸微臣蚁术之望”,亦透露出《郊祀录》乃个人著述,与《礼阁新仪》《开元后礼》等性质有异,二者体例上的相似之处可能是官方礼典对于私人著述的吸纳。至于《开元礼》不为后世礼典完全取代,作者认为是《开元礼》之规范性与可行性极为完备,唐朝后期朝廷亦无力进行五礼礼典的创制,而此后的礼书放弃《开元礼》所确立的“一代仪制”的方式,采用了“沿革”的体例来撰述“变礼”,则可能是受到“新春秋”学派与杜佑等人的影响。其实还可以从礼法关系角度来考虑,自从西晋修《新礼》,就有相应律、令的制定,礼法成为维持王朝秩序的两翼,相辅相成,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唐代,与《开元礼》相应的是唐律、唐令(参该书《晋宋间颁行礼典、法典对照表》,第366页)。但随着中唐时期社会出现的重要变化,开元二十五年之后已不再修纂新的律、令、式,而是采用修格后敕的方式来修正补充律、令、式[3]。而格后敕便是将某个阶段新行用的敕文分门别类地编集,与“后开元”时代沿革体的“变礼”编纂体例颇有相近之处。

第三章讨论宋代国家礼典之编纂过程及其内容,说明中国的礼典传统,在两宋所产生的重大转变。在作者看来,中国古代礼典编纂有两个传统,一是西晋新礼到《大唐开元礼》,强调“当代礼制”的适用性超越“前王之制”的礼典传统;二是北宋开创的传统,先建立开国礼典之权威性,其后诸朝再陆续汇集当代之因革变礼,以对开国礼典进行补充,借此维系开国礼典之适用性。后者为明清所延续(第197页)。具体来说,“唐宋两代的礼典,无论在功能与定位上皆有所不同,并各自强调其特色。唐代礼典发挥‘今王定制’的原则,注重现行仪制所代表的规范作用,以展示国家统治的力量;宋代礼典则强调‘祖宗家法’,礼仪的施行尽量恪守先王之道,故在当代礼典的体例上多表现出‘因革为礼’的特色”(第228页)。作者分析唐宋礼典编纂体例的变化之后,也试图从社会形态的发展来解释,指出唐代门阀渐趋没落,宋代则是庶民社会兴起的情况。“然而唐宋国家祀典的发展,却未真正因应新社会的出现,而重新编纂礼典,使得礼典教化与规范功能渐形退缩,这让礼典传统在宋代产生重大转变。这个转变,使得宋代的国家礼典,逐渐丧失主导礼制议题的能力,中国礼制发展的主轴线,亦在两宋之时,逐渐由国家礼典转移至士庶私撰的礼书上”(第228页)。

由于今存宋代国家礼典仅有《太常因革礼》和《政和五礼新仪》(皆有残缺),《中兴礼书》与《中兴礼书续编》为清人徐松之辑本,《开宝通礼》《礼阁新编》等只能据他书称引略知梗概,作者钩稽史料,对文献中所载宋代官方礼典做了一次广泛地搜讨,对其编纂过程、体例沿革详加考辨,进而提出宋代礼典“因革为礼”之特色。在讨论《太常因革礼》时,作者将其引书列表统计,指出因革礼不再是《开元礼》《开宝礼》那样教化天下型的礼典,其编纂目的,已局限于整理太常礼院的礼仪故事,成为变礼仪注集,使用对象也局限于朝廷的史官。其篇帙规模宏大,“其性质终究属于‘行政礼典’,所延续者为唐代后期以来礼典形式,不同于五礼礼典强调颁布天下以行教化之目的”(第190页)。既然具有现代性与完整性功能的中古礼典在北宋时已不再适用,朝廷只能“以补撰‘仪注’的方式,来补齐国家所需之典礼仪文”(第159、163页)。这里需要注意“仪注”在国家礼仪中的地位,笔者随意检索两《唐书》,发现唐朝官方行礼经常要命礼官编纂相关“仪注”,而《玉海》卷六九著录有《唐六十一家仪注》,多达100部,1467卷,同卷亦著录了一些该书未加讨论的宋代仪注或仪制(其他文献亦多有称引),这些仪注或仪制当为实用性礼仪文本。也就是说,唐宋官方行礼,固然要参考官定礼典(如《开元礼》《开宝礼》《政和礼》),但有时尚需具体的仪注文本来指导,这一点唐宋似无本质区别。

第四章从长时段考察礼官从先秦至宋代职能的变化,以及魏晋至唐宋的制礼机构,从而了解礼官、制礼机构与礼典编纂之间的关系,进而探讨皇权在礼典形成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本章有大量考证,涉及汉宋之间(重点为唐宋)礼典编纂的职官制度,中心线索则有两条:一是礼典编纂中的礼官与制礼机构,作者认为,魏晋南北朝的礼典往往由国家任命重臣领衔,具体参与编纂者主要是尚书、太常、中书门下与幕职四类职官,太常诸官参与程度仅占23%。这个时期,太常虽是实际负责礼仪的职官,但它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负责国家典礼仪式的执行,而非礼典的编撰(第248页)。自《显庆礼》之后,太常寺与太常礼院在礼典编纂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至两宋时太常寺之礼官已位居关键角色(第277、283页)。这一结论与第二、三章关于唐宋礼典演变的分析互相支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二是礼典编纂过程中的皇权,两宋与中古之分野也十分明显。作者认为,中古礼典编纂的主导者是礼官,当内容有争议时,皇权才会介入进行裁决。自开元末期至天宝年间,唐玄宗主导将道教祭礼纳入国家典制,并设礼仪使主其事开始,国家礼典仪注已经大幅受到君主信仰之影响。而北宋真宗朝起,皇帝介入国家礼典的编纂与运作,不论是在制度的订定,或是推动的力道上,都远较唐代为烈(第290页)。作者重点分析了唐代礼仪使职的大量出现,认为唐宋皇帝透过临时的制礼机构,改变国家制定礼典的模式,分化礼官维护与诠释国家礼仪的权力;再利用礼仪诸使的派遣,扩大皇权在典礼仪式运作中所扮演的角色。换言之,从唐代后期到宋代,统治君主透过改变国家礼典编撰与执行的机制,不断地将皇权伸入具有经典性的礼仪当中,藉此扩大对礼仪的掌握,相对也使皇权宰制了礼仪的行使与诠释(第294~295页)。毋庸置疑,不论是礼仪使,还是礼仪院、太常礼院、详定礼文所、议礼局,都有皇权控制礼仪编纂的用意,它与此前的重臣领衔在制度上有何区别,值得进一步探讨。淳熙八年(1181)太常寺主簿陈贾在劄子中说,朝廷命太常寺官编纂中兴以来典礼,本寺人员各有本职工作,难以应付,此前已申请朝廷“命大臣兼领其事”,未有结果,陈氏特意提到“国朝以来凡曰修书,必命使以提其纲,必设局以专其事,必有笔吏以课其程,例皆可考。今是书(按:指《中兴礼书》)之作,就令太常寺专以编类,虽曰本职,度其事力,惧难办集”(《中兴礼书》卷首)。可见,朝廷命大臣提领,遣使设局,不只是皇权出于加强控制的考虑,也应注意到政务运作本身之规律。

本章有两处有待商榷,一是关于唐宋家祭仪节的分析,作者认为《开元礼》依照品官之三个等级,而分卷专论其家庙之祭仪,足以显示唐代门第社会依身份而订定礼制之特色。宋代以下则将官人庙享之仪,统括于“品官”之享庙,未再以官品划分阶级,有别于唐而显示出庶民社会之特色(第304~305页)。尽管《政和五礼新仪》卷一三五《品官时享家庙》条原书已阙,但根据《宋会要》等文献,可知其祭仪是分等级的。又据淳熙七年(1180)十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的奏疏所引《政和五礼新仪》,宋代的家庙之制为“文臣两制、武臣正任以上祭于庙,余祭于寝。文臣执政官、武臣节度使以上祭五世,文武升朝官祭三世,余祭二世”(《宋会要》礼一二之一○),可知宋代家庙之制不是比唐代宽了,而是更为严格,立家庙的门槛高了,从《宋史·礼志》与《宋会要》等材料反映的情况来看,各个等级的祭器、祭仪也有明显的区别。如果要说是庶民化的话,更多地体现在官方礼典的“祭于寝”,私家礼书中的祠堂这个层面。二是第四节之“两宋礼典编纂者职官表”(第278~279页)及其分析,表中元丰改制前的员外郎、太常博士皆为阶官,与具体职事关系不大,无法作为太常寺礼官在宋代礼典编纂中作用之证据。作者在分析中认为北宋前期的礼典编纂,仍是以传统的礼官来负责,并引《宋史·职官志三·礼部》,推断“‘礼部’是编定仪注的最终审定机关,如有任何仪注上之增损,按照规定是由太常寺内先行议定,再拟呈礼部。礼部则端视其仪节之性质与轻重,如属小事即可迳行裁决;如属重大变礼,那就必须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商讨后再行议定”,“仪注之修订,在实际运作的流程中,太常寺还是最重要的编撰单位”(第281页)。从注释来看,作者也参考了龚延明《宋史职官志补正》,实则龚氏在相关条目的考证中已明确指出两宋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前后有很大差异,而元丰改官制之前,“礼部事归礼仪院、太常礼院”(龚著,第157页),“宋初太常寺职守多为太常礼院所侵,但尚管社稷及武成王庙、诸坛、斋宫习乐之事”(龚著,第252页)。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并兼礼仪事,才有改观。

第五章讨论唐宋礼典的性质,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讨论唐宋礼典之“当代性”“可变性”与“实用性”,文中关于“国忌行香”和“寒食上墓”的讨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唐宋礼典能够因应时代变化,吸纳外来的、下层的因素,如来自佛教的“行香”仪式,起源于地方民俗的“寒食上墓”,使之规范化、礼文化,成为国家礼典中的仪文。为了推行礼典的实施,唐宋均在科举考试中设立礼举,鼓励并培养士子学习国家礼仪,加之以礼典与律令的相辅相成,构成“纳礼入律令”“违礼入刑律”之运作机制,使违反礼典者必须面对国家刑律之制裁(第385页)。本章最有创见之处在于唐宋五礼礼目变迁之考察,作者列了五张表格,将《大唐开元礼》《大唐郊祀录》《太常因革礼》《政和五礼新仪》《大明集礼》在吉、宾、军、嘉、凶五礼礼目详加比较,认为政治社会的变迁,使得唐宋礼典不论在功能上,还是礼目结构上,都产生相当大的变化。五礼礼目的变迁反映了唐代礼典仍带有很强的门第社会色彩,无论在吉礼或冠婚丧葬,不管是祭祀对象或是行礼者,其等级划分相当明确,却无庶人行礼的规范,在礼目的安排与执行方面,还维护着礼经的诠释。一言以蔽之,《开元礼》大体上仍延续贵族政治的架构,对内还是维持着中古农战国家之体制,对外则是利用封贡体制结合四夷以维系天下秩序。而北宋的两部礼典,显示出世俗化与平民化的色彩,比如《政和五礼新仪》在祭祀部分杂入许多宗教因素,在婚冠丧礼部分则是将礼仪规范扩大到庶人层面,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旧规。对外礼仪,由于国力的改变,在强调国家威仪的礼仪方面相对较为退却,不再彰显位居天下秩序的中心地位(第317页)。作者很善于利用目录学来讨论史学问题,如第二、三章用史志目录钩稽唐宋官私礼书,并史志目录的著录来判定其性质,本章先是通过对几部礼典篇目的比较唐宋礼典之变迁与社会变革之关系,随后又检讨唐宋官私目录对礼书之分类,以分析唐宋礼典功能与性质之差异,这些都给人很大的启发。

第六章以国家礼典所代表的公礼,以及家礼所代表的私礼为对象,“透过勾勒礼典与家礼影响力的消长,进而探索唐宋礼仪发展之轨迹”(第387页)。作者根据史志目录之著录,钩稽出中古、两宋的25种家礼,并对其作者、礼目和具体内容逐一考察,为其分析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对国家礼典、书仪与家礼进行综合分析之后,作者指出唐宋民间所流传最广之礼书,应该不是公领域之国家礼典,而是私领域的书仪与家礼。唐代以书仪流传最广,因为唐代前期之家礼,以门第家内流传为多;直到中唐之后,像卢弘宣等因为“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为一般士庶撰写可供参考之家内仪文,家礼之流传方才趋于广泛。至于书仪的流传,也应是士大夫圈内流传。不过,随着唐末五代门第的崩溃,书仪的需求减少,遂使北宋书仪性质转向家礼发展,再加上宋代科举士人仰羡过去士族所拥有之社会地位,更让家礼成为各类礼书中,最受宋代士人瞩目与投入之礼学场域(第448页)。

本章提出的唐宋私家礼书两个变化值得注意,一是从书仪到家礼的转变,二是从国家礼典到家礼的转移。关于前者,作者在周一良、赵和平、吴丽娱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出一条士大夫的私礼书写从中古家礼、月仪、吉凶书仪、表状笺启书仪到宋代家礼的转变轨迹,并将之与中古士族门第的崩溃与宋代科举士人的兴起结合起来。不过,作者似有过分强调中古家礼、书仪与士族门第关系之嫌,吉凶书仪在中晚唐成为公私礼仪沟通的重要桥梁固不必说,即便作者再三强调的“仅在士族家内流传”的中古家礼(如第400、424、449、461页)也未必局限于门第之内,作者也谈到出身山东著名士族范阳卢氏之卢弘宣,有感于“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法”,加以损益,撰成《家祭仪》一书。这里要特别注意作为特定家法、门风之家礼与作为礼仪文本之家礼的区别,此“家”非家族门第之意,应该是泛指,宋敏求提到秘府所藏唐孟诜《家祭仪》、孙氏《仲飨仪》等数种中古家礼时就说:“大抵以士人家用台桌享祀,类几筵,乃是凶祭;其四仲吉祭,当用平面毡条屏风而已。”(《春明退朝录》卷中)这类家祭仪与宋代的同类著作在礼目、行用范围上当无本质区别,例如韩琦在《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序中所说的,自己参考7种家祭仪(其中就有孟、孙二氏之作),编纂成13篇家祭礼仪,是为了满足士人祭祀祖先之需。例如韩琦在《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序中说,自己编纂的家祭礼仪,是为了满足士人祭祀祖先之需,亦非局限于韩氏一家也。

此外,作者以《朱子家礼》为例,提出“唐宋政治社会的变革,士人对礼仪的关注焦点,逐渐由公礼转向私礼”(第467页)的观点,似有商讨的余地。从宋代官方编纂礼书的记载来看,当时具体参与修礼之人并非官僚群体中最重要的人物,往往是礼司的普通官员,或者馆阁的著作人员,已非士大夫中的一流人物,从这个角度而言,宋代的礼仪编纂似有边缘化的趋势。但礼仪事务与政治纠缠在一起,甚至左右朝政,参与议礼者经常是宰执、侍从等高级官僚,提举礼仪编纂者亦多为宰辅大臣,相关材料甚多,即便作者所列撰写私礼之司马光、韩琦、二程、朱子,亦有大量关于郊祀、宗庙、朝仪、山陵丧礼等的言论见于正史、文集、笔记等文献之中。这里是否有在朝、在野的关系呢?如温公《书仪》是司马光在洛阳时所撰,韩琦之《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当撰于熙宁三年(1070)前后,韩氏不喜新政,离朝任大名安抚使,乡邦为官,又主祭事,遂有家礼之作。朱熹初撰《祭仪》稿,是在为母亲守丧期间,随后的整理《吕氏乡约》,作《家礼》,编集《四家礼范》,也都是在云谷山居之时(据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乾道五年、淳熙二年、淳熙三年纪事),他的身份既非朝官,也不是地方官。家礼之类著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社会关怀,旨在与国家典礼互补,或者说补国家典礼之缺,如韩琦在《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序中就强调若朝廷颁下家祭仪文,“自当谨遵守制”,朱子编纂《古今家祭礼》也是要“上助圣朝教化导民之意”,并没取代国家礼典之规范功能。所以,《朱子家礼》在元代时已成为国家议制之参考范本,而明代更将之颁行天下,使之具备国家礼典的功能,可谓私礼之重大成功,但是也未尝不能视为官礼与私礼之双赢。

《礼记·乡饮酒义》云:“古之制礼也,经之以天地,纪之以日月,参之以三光,政教之本也。”由于制礼乃政教之本,故制礼作乐是王朝之大事。梁满仓曾提出礼文化研究中的“四礼”说,认为礼文化包括礼学、礼制、礼俗、礼行四个方面[4],将礼书放在礼制中讨论,实则制礼与礼制颇有分别。胡戟的《礼仪志》与杨志刚的《中国礼仪制度研究》[5]将制礼或礼典与礼制、礼俗等并列,以很大篇幅梳理古代礼书编纂之源流,很有见识。张文昌《制礼以教天下——唐宋礼书与国家社会》一书则是笔者见到的第一部对中国历史上特定时段官私礼书编纂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该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唐宋礼书之编纂过程、编纂者、礼目、行用等问题做了全面梳理,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看法,为唐宋礼制研究打下了良好的文献基础。笔者阅读张著,在方法上也颇受启发:一是研究视野开阔,以唐宋礼书为题,却能将每一个问题都上溯魏晋南北朝,下延元明,这种长时段考察对于讨论唐宋社会变迁应该是极有益处;二是善于利用文献学,尤其是目录学的方法,使得该书在搜罗中古、唐宋礼书时几乎做到了涸泽而渔,在讨论礼书性质与行用时更多了一重唐宋人自身的认识;三是考据之充分,一部书之议论或可商榷,但只要有基本史实的扎实考证,就有永久的学术价值。该书无论对几部种重要礼典编纂过程、编纂者和礼目沿革的考证,还是汉唐以来私家礼书之钩稽,都能广搜史料,言之有据,颇具参考价值。

当然,正如作者在结论中所云,该书以唐宋礼书编纂的转变为主轴,力图勾勒唐宋在礼制与社会上之重大变迁(第468页),尚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比如书中一再谈到中古礼典与两宋礼典之差异在颁行天下的“今王之制”与供礼官使用之“变礼仪注集”,但是中古礼典是否颁行天下还需要进一步论证,能否教化天下,如何教化天下更有待进一步研究,书中征引了吕温对开元礼、朱熹对政和礼未能真正颁行的批评意见,惜未展开。《朱子家礼》的教化功能在明代最终得以落实,这里面有国家权力的助力,那么,唐宋时期官方礼典与士庶礼仪的关系如何呢?国家礼典透过什么途径渗透到基层社会?书仪、家礼等私礼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如果能对官私礼典的具体内容做细致的比较研究(而不仅是停留在礼目的分析上),或许能对该书揭橥的“制礼以教天下”有更深刻的体认。最后,尽管作者说要透过礼书的讨论与“唐宋变革说之特点进行对话”,但无论是全书的提要与结论,还是各章节的具体论述,重心都在讨论唐宋礼书编纂变化的方面,对二者的连续性关注得不够,因革损益,方成“唐宋变革”(或曰“唐宋变迁”“唐宋转折”“唐宋转型”),否则就是“唐宋断裂”了。

〔台北市:台大出版中心,2012年5月,3+4+585页,新台币490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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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潘吉星《中国印刷史》第三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第131~134页

[2] 参见丁凌华《中国丧服制度史》的概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261~268页

[3] 戴建国《唐宋变革时期的法律与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110页

[4] 《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5] 《中华文化通志》教化与礼仪典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廖育群《医者意也——认识中医》

陈昊

中医史学科在中国中医学院系统中一直担负职业教育的职责,这与William Osler以来西方医学史的地位相似。近来的中国医学史研究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面貌。该书虽然是廖育群先生多篇发表于不同时期的论文集结,但因为其中试图对当前中国医学史的学科和研究方法进行整体性的反思,所以读起来并不零散。书中关心一个核心问题:中国医学史的研究如何定位。这种定位需要基于其研究对象的定位,即,中国古代的医学究竟是否属于科学,还是作为在西方自然科学之外的“他者”。如果研究对象尚且难以廓清,那么中国医学史能否构成一个研究领域?与书同名的论文《医者意也——中国医学的一个传统观念》是对“医者意也”的思想史阐述,仔细剖析这一观念在历史上的变化,但其最关心的地方,则是在西方近代自然科学视野下,中医思想方法的属性及其生存价值。

在《气血运行——意构的生命理论框架》一文中,作者反驳以前学者以《黄帝内经》内的内容比附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的理解方式,他分别回顾西医中发现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的历史,以及中医中气血运行的理论及其形成的历史,并明确指出:“只有经过‘历史的’分析,才能弄清这些概念、术语、理论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含义;从而真正理解由这些概念、术语、理论以及治疗技艺构成的传统医学的总体。”从这里可以明确看到,作者将中医史看作一种途径,去理解所谓“真正”的中医知识。这种认识论的基础是认为中国医学并非一个固化的实体,而是在历史中不断变化和重构的。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认识论,作者在书中,一直希望通过历史的研究,去反省当代中医一些固有的说法和思想方法。

这样的研究方法,实际上是在对两种中医的研究方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展开的。用作者的话来说,一种是玄学的理解,一种是科学的理解。前者是以中国古代哲学为背景,来推导中医思想的来源,而缺乏历史性的解释;后者企图以中医与西方自然科学相比附而建立中医的合法性,亦不是历史性的解释。反思的首要任务,体现为对中国医学核心理论或概念的历史梳理。比如《运气的天空——高阁中的“意”》一文对运气说的研究,作者实际上是希望从宋以后归纳总结加以整合的运气学说中,剥离出宋以前运气学说发展的历史痕迹。他认为运气说的形成既不能玄学化,也不能将其科学化,而应该在东汉时期的文化背景中,即“当时出现了一种远盛于西汉时期的、融《易》理与阴阳五行诸说为一体,辅以数位推演来解释天地生成、政治人伦、万物化生、物理之情的学术风尚与思维方法”。

这样的思路也渗透在《循环与对立——阴阳家的“意”》和《性命双修——道家养生之意》两篇文章中。《循环与对立》勾勒的不仅是阴阳学说对医学的渗透和影响,更重视阴阳学说在这个历史过程中自身的改变,并进一步讨论了易学对医学的影响,认为易学并不能被看作中国古代各种知识和技术的共同来源。作者所批评的对象,是缺乏实际历史证据,单从思维结构或者某些理论的亲缘性上构建中医学和易学的共同性。但是是否能直接否定医学知识与《周易》所代表的早期占卜技术的联系,却仍须谨慎。比如易占与疾病占卜的联系,从包山楚简中卜筮简中占病的内容,可以看到早期疾病的治疗与数字卦之间的渊源,其后历史发展的脉络也还需要仔细勾勒。《性命双修》则是对道家养生的分析,认为先秦道家的思想里是借死生来说明自然规律和“道法自然”的思想宗旨,后世看作“养生”的诸概念在当时只是“养形”的诸种方法。而“治身”之道的发展与“宋尹学派”直至荀子的思想谱系有关系,当道家思想不再成为国家遵奉的思想形态时,“治世”与“治身”在其思想体系内发生了最终的对换。

只是在试图超越科学和玄学两条解释路径时,作者又尝试以什么为其分析的根基。他在《禁咒疗法——“意”的神秘领域》对禁咒术的研究,则更多地将禁咒归入巫术加以理论的分析,基本上参考“相似律”和“接触律”框架,这是弗雷泽《金枝》中在泰勒(E.B.Tylor)的基础上发展出的巫术类型学。在这里,作者将“摇椅上的人类学家”比较观察中所提炼出的“巫术”概念,当作超越玄学和科学分析方法之外的研究路径,却没有再次追问,这样的“挪用”是否能成为一种历史性的解释,或者在什么样的历史语境下才能成立。中国古代禁咒术的演进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一种知识和技术的社会地位的变化,二是此种知识本身的分化与制度建构。《禁咒疗法》也许可能可以在泛义上解释前一个问题,却无法回答后一个问题。也正是如此,文章前半部分以科学和巫术的两分法对禁咒术的分析,与后半部分提供了历史解释断裂开来。

作者另一篇提供历史性解释的论文是《脚气——意想的风土之疾》。文中以为中国古代的脚气病实际上是随着炼丹术的兴起而造成的重金属中毒,而非近代以来的脚气病或者脚癣病,当然是重要的创见,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由此衍生出的对疾病史研究的反思:“科学史研究,出于这一学科自身概念与定义的需要,总是在有意无意地挑选那些符合‘近代科学’、具有‘科学价值’的历史事件加以描述。”中国医学史中对疾病史的研究,一方面是古籍中辗转传抄的疾病名称,另一方面是近代以来借旧名翻译西文病名创造出的“新”病名(正如作者指出的,这一过程中日本的影响很值得注意)。因此作者在这个个案研究中,一方面仔细考证晋唐医籍中“脚气病”症状所对应的疾病,另一方面则对宋代以降脚气病“概念的混淆与本义的迷失”的历史加以梳理,从而在两条线索上重建了脚气病的历史。但是作者研究晋唐医籍中记载时,却没有进一步推进自己的怀疑精神,而以实证的研究希望找到症状所对应的“真正原因”。这个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来反思,何为历史性的解释?一种历史性的研究能否为古代疾病提供科学的病因解释?如果不能,那么疾病史的期待应该是什么?是否能将疾病衍生的历史与同时段重要的社会、思想趋势相联系,就意味着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解释呢?在这样的连接之间,被忽视的环节有哪些?

因此,作者在该书中所采取的“历史解释”的途径是,在历史过程中描述中国医学知识的思想背景,并希望一种准确和恰当的描述能够给当代中医知识提供合理性的支持,从而在西方自然科学历史的叙述压力下找到新的空间。但这一策略却似乎在遭遇种种困境。这样的困境集中体现在他对“医者,意也”的分析中:“中国传统医学的神韵,就蕴涵于其自身所具有的那么一种‘可以意会,难以言传’的味道当中。然而,医学毕竟是一门自然科学与实用技术,医家究竟如何以‘意’来建构这门学问?似乎并无人深究。”因此他探究“医者,意也”最初的涵义:“文中(《后汉书》)所言之‘意’,并无后世所要表达的种种深远含义,而不过是指医家的注意力。即郭玉以为‘医疗贵人,时或不愈’的原因在于心怀恐怖,自然处处先思保身,焉能一心疗病。”但之后意义的添加,亦成为中国医学内涵的一部分。历史性的追述,能剥离其意义衍生的过程,但也不妨碍其本身带有的“难以言传”的神秘感,并作为理解当代中医的基础。

廖育群对“医者,意也”的解说引发了一系列的后续讨论。祝平一考察唐宋之间“医者,意也”一词的变化,指出其意涵从强调注意力变为强调用巧,牵涉到医学知识传习方式与医家性质的改变。其中所传达的是医学知识公开后,文本知识与原来随人而转的默会之闲的张力。医意难言意味着直接阅读身体的经验难以文字描述;且能阅读身体,亦意味着能直探身体文本奥秘的医者,其术远远超过由文本知医的间接读者[1]。李建民在其博士论文简体版的序言中,认为廖先生对“医者,意也”和医学传承中经验的强调,颇值得反省,他指出:“但把原来中医学的精神归于各家之间的‘医者,意也’,而不是系统性探讨这门知识在历史发展的‘内在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ancy),只能说是治学态度的一种倒退罢。……中国古典医学的思考或论证方式是一种‘反溯证据’(retroductive warrants)。中医学并不只是依赖‘经验’这类轻薄的资源,西医精微缜密的开刀技艺难道没有‘医者意也’的一面?古典医学讲究的‘证据’是在尊重、回溯原典而产生具有解释力的推论;当然,这种种推论在不同知识预设的人(如西医)不见得成立,甚至以为错误。而在‘反溯证据’的思考方式下,任何个人直觉、零碎的经验,必须在原点所提供的解释框架内得到证明、修正或者驳斥的。‘个人’的经验若成为一门学问的终极指标非常不可靠,也很难取得他人的信赖。”[2]他强调中国医学中的“经验”受历史的制约,特别是经典提供了诠释经验的范式。换言之,经验即诠释,是以历史传统为中介的“经验”。随着中国医学“正典化”的过程,逐渐形成了“以文本为中心”的医学。但李建民并非否认医学知识传递与医者之间的联系,相反,他强调医者可归属于广义的士阶层,即其所谓“极端的中层”(radical middle),是理解中国正典医学发展史的关键[3]。

廖育群和李建民对“医者,意也”是否能反映中国古代医学知识传统的争论,并不在于一词之解释,而更是涉及中国古代医史如何书写的基本问题。诚如李建民所言,古代医家对医学知识的表述并不一定能反映出医学知识传承的“基本”因素,甚至也是一种话语逐渐建构的过程,但是并不能简单将其否定而置之不理,甚至试图否定医学史中“个体”经验的基本价值。相反,“医者,意也”之类的话语与古代医学中传承的自我界定密切相关,尝试对其加以“祛魅”,尝试对其话语衍生的历史语境加以剖析,才有可能重建医史书写的基础。历代“医者,意也”表述中对身体经验的强调,及其与所谓的“以文本为中心”之间的关系,亦是值得深究的问题,而这一争论的关键就在于历代的医者与当时的医学文本和身体经验是怎样的关系。廖育群和李建民虽然各执一端,但都颇为重视医者在医学知识传递过程中的意义。理解种种问题的关键,显然是历史中的“医者”。

但问题的有趣之处在于,对中国历史中医者身份认知,被与现代医学史写作者的身份政治相联系。廖育群先生的生活和学术历程本身就是一个身份多样的例证,他家传中医,后进入中西话语冲突之下的医学专业教育系统中学习,又以自然科学史分科下的医史为业。他自称是“学过中医,但无意于临床,也无意于实验或理论研究”的人。廖育群用这样的身份表述语言,强调自己反思者的身份,他反思的是“科学史”的路径和“医史文献”的路径,前者将中国传统医学被纳入古代科学的范畴之内,后者则企图通过对传统医学知识和技术的重新发掘说明传统医学的合理性,这种发掘往往又采用了西方医学史的研究方法和写作体例。

当然在该书中,廖育群还提到了一类人和他们的医学史写作,即历史系或者历史学的研究机构中研究者和他们的著作,特别以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生命医疗研究室为代表。廖育群称其为“文史哲出身,因某种因缘而对中医有所了解,但并不懂如何治病,也不懂中医何以能治病”的人。他对此类著作的态度与这个称呼一样复杂而纠结。他在书中认为生命医疗研究室的“另类医学史”或者“医学社会史”可以纳入一般的历史学的范畴,是在历史研究的过程中扩大了史料的利用范围,拓展了史学研究的范围,也避免了科学史研究的“人文历史性”缺陷,却似乎也怀疑着未曾亲历“中医之意”的研究者能读懂或写出“中医史之意”。大部分的研究领域中,研究者都学科背景多元,当前医学史中身份政治话语的盛行,除了历史和机构的根源,缺乏共同范式和对话主题也是问题。只是,不同机构学者对中医史的研究,都体现出强烈的文化批评的取向,其在对自身研究的反思中,构建了对历史学和中医学的批评力量,这种反思和批评力量本身可能就是一个构建个共同范式和对话主题的契机。

〔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2003年8月,225页,230圆,新台币;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5+232页,18元〕

* * *

[1] 祝平一:《宋、明之际的医史与“儒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7本第3分,2006年,第401~450页。

[2] 李建民:《发现古脉——中国古典医学与数术身体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第5页;又李建民:《旅行者的史学——中国医学史的旅行》,台北:允晨文化,2009年,第65页。

[3] 李建民:《旅行者的史学——中国医学史的旅行》,第71~130页。

第一辑作者及研究或学习单位

(按姓氏笔画排序)

包伟民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皮庆生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朱玉麒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刘后滨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刘浦江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李全德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李晓菊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沈睿文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张雨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

陈怀宇 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历史、哲学、宗教学院

陈昊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郑嘉励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孟宪实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赵璐璐 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

殷守甫 伦敦国王学院历史系

傅俊 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唐宋史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唐宋史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以本校历史学院和国学院教师为主体的研究机构,聘有校外兼职研究员,是一个凝聚了近20名唐宋史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基地,现任中心主任为包伟民教授。

本中心依托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古代史国家重点学科,在尚钺、沙知等前辈学者奠定的学科积累之上,力图贯通隋唐史和辽宋金史两个断代,倡导将唐宋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单元。中心已有研究基础和学术优势主要体现在:唐宋政务文书与政治体制研究,唐宋城市史研究,唐宋财政史研究,唐宋律令制度研究,唐宋宗教与民间信仰研究,唐宋历史文献研究,唐宋历史地理研究,唐宋医疾史研究,唐宋民族关系史研究,以及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等等。

本中心聘请的学术顾问有沙知、吴宗国和田浩(Hoyt C.Tillman)。

沙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1926年出生,1947年武汉大学历史系肄业,1951年北京大学史学系毕业,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其后一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和敦煌学研究,是《英藏敦煌文献》和《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的主编之一、《敦煌学大词典》副主编,代表作有《敦煌契约文书辑校》。

吴宗国,北京大学教授,1934年出生,1958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留校任教。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和隋唐五代史的教学与研究,代表作有《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等。

田浩(Hoyt C.Tillman),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教授,1944年出生,197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东亚系,获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中国宋代儒学史、思想史,代表作有《朱熹的思维世界》《功利主义儒家:陈亮对朱熹的挑战》等。

征稿说明

一、本刊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唐宋史研究中心主办。

二、本刊为年刊,主要刊发问题导向的唐宋历史专题研究论文,以及以梳理唐宋研究学术史为目的的专题述评和书评。文章类别包括论文、书评、序跋、读史札记等。鼓励学术创新,竭诚欢迎国内外学者赐稿,不限字数。来稿请以纸版与电子版两种形式,并请附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

三、本刊实行匿名评审。

四、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应允许本刊对原文进行必要的文字修改,如不同意,请于来稿时说明。

五、来稿请写明联系方式,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研究方向、详细地址、邮编、联络电话、Email。

六、请勿一稿两发。自寄出后两个月,未接到本刊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七、来稿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包伟民收

邮编:100872

E-mail:tangsongreview@163.com.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唐宋历史评论.第1辑/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

ISBN 978-7-5097-7021-4

Ⅰ.①唐… Ⅱ.①包… ②刘… Ⅲ.①中国历史-研究-唐代②中国历史-研究-宋代 Ⅳ.①K242.107②K244.07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第003573号

唐宋历史评论(第一辑)

主编/包伟民 刘后滨

执行编辑/李全德 王静

出版人/谢寿光

项目统筹/宋月华 张倩郢

责任编辑/张倩郢

出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文分社(010)59367215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华龙大厦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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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开本:787mm×1092mm 1/16

印张:19 字数:303千字

版次/2015年3月第1版 2015年3月第1次印刷

书号/ISBN 978-7-5097-7021-4

定价/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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