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迫于英、日的压力,张荫桓被区别对待,“六君子”未经审讯而速遭杀害。“六君子”被押至菜市口刑场,观者万人。康广仁欲有所语,而左右顾盼无一人。谭嗣同神气不稍变,呼监斩大臣刚毅曰“吾有一言”,刚不听。六人遂从容就义。
“六君子”的死,惊天地,泣鬼神。经历这悲壮的一幕,多少中国人开始醒悟!“六君子”虽或各不相同,然而他们的血是一样的鲜红。有诗曰:“求治或太急,论事或过烈。庶几鼓朝气,一洗宇宙曀。”在杀害“六君子”的第二天,清廷补充宣布了康有为、梁启超和“六君子”的所谓罪状。同时着将张荫桓发往新疆,将徐致靖交刑部永远监禁,将湖南学政徐仁铸革职永不叙用。随后,李端棻、陈宝箴、陈三立、江标、熊希龄等参与维新变法的官员亦相继被革职。
政变后,慈禧虽将百日维新中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大加否定,但有关经济、教育和军事等方面仍保留着一部分变法的成果,特别是慈禧提出了以国计民生为标准,化除新旧之见的思想,这对新因素的生长是有利的。不过从当时较短的一段时期的情况来说,维新变法的风气从整体上已被打压下去了。守旧的、顽固的势力猛然抬头。特别是满族亲贵中的腐朽愚昧势力迅速膨胀起来,使政变之余的维新事业事实上难以为继。历史前进的道路从来都不会是直线的。热热闹闹的变法维新一时间虽徒然沉寂了下来,但顽固愚昧势力的倒行逆施不久就闯出了大祸,并被大祸冲得落花流水。试图推翻清朝反动统治的革命运动和试图建立近代国家政治体制的宪政运动,在义和团和八国联军之役刚刚过去就渐渐从酝酿中浮出水面。清政府开始陷入垂死挣扎的泥潭,而新时代的曙光已隐约可见。从历史的连续性来看,戊戌变法不过是近代政治体制转型长剧中的一首序曲,亦可视为后来大喜剧之前的首场悲剧。它是历史前进必然要付出的代价。戊戌变法当之无愧称得上是我们今天现代国家的真正的起点。万事开头难,老大的中国,要迈开跨入现代社会的第一步,无疑是万事中之至难者。这第一步不可能是稳健的,更不可能是成功的,却是伟大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愈往前行,伸向未来,离新的起点愈远,就愈显示新起点的可贵和伟大。我们当然需要总结变法失败的种种教训,但总结应当建立在客观地、全面地分析当时的条件和情境、对变法志士予以足够的同情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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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由蔡乐苏撰写。
[2] 戚其章:《甲午战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06页。
[3] 宗泽亚:《清日战争(1894—1895)》,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第353—355页。
[4] 戚其章:《甲午战争史》,第144页。
[5] 王家俭:《李鸿章与北洋舰队》,三联书店,2008,第459页。
[6] 陆奥宗光:《甲午战争外交秘录》,陈鹏仁译,海峡学术出版社,2005,第171页。
[7] 戚其章:《甲午战争史》,第415页。
[8] 王彦威等编《清季外交史料》第109卷,文海出版社,1964,第5页。
[9] 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本章以下简称《中日战争》)第1册,新知识出版社,1956,第202页。
[10] 据戚其章先生的研究,日本经甲午战争从中国掠夺的财富总额达3.4亿两,包括直接赔款的2亿两,赎回辽东半岛的3000万两,威海卫驻军费每年50万两,三年150万两,日本以库平银必须足色又让中国多付1325万两,日本还要求必须以英镑在伦敦付款并由日本规定汇率标准,使中国因“镑亏”而多付1494万两,再加上日本从中国获得的舰船、枪炮、金银、粮食等战利品可折合8000万两。参见戚其章《甲午战争赔款问题考实》,《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第65—78页。
[11] 王韬:《论变法》(中),《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2辑第2分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1986,第858—859页。
[12] 《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3辑第2分册,第653页。
[13] 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本章以下简称《戊戌变法》)第1册,神州国光社,1953,第188—201页。
[14] 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华书局,1992,第9—10页。
[15] 参见《戊戌变法》第2册,第269—276页。
[16] 参见《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4辑第1分册,第161—166页。
[17] 参见王玉堂《刘坤一评传》,暨南大学出版社,1990,第114—115页。
[18] 引自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第482页。
[19] 转引自王晓秋、尚小明主编《戊戌维新与清末新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41页。
[20] 王栻主编《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第67页。
[21] 丁贤俊、喻作凤编《伍廷芳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第49—50页。
[22] 《张謇全集》第2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第12—13页。
[23] 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891,第243—245页。
[24]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0册,台北联合报文化基金会,1987,第30767—30771页。
[25] 参见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0册,第30774页。
[26]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0册,第30777—30778页。
[27]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0册,第30783—30786页。
[28]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中华书局,1988,第3132页。
[29]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33页。
[30]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33页。
[31] 《戊戌变法》第2册,第38页。
[32]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0册,第30773—30774页。
[33]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0857—30859页。
[34] 参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第325—330页。
[35] 《戊戌变法》第2册,第43—44页。
[36]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0963—30965页。
[37] 《杰士上书汇录》,载黄同明等主编《康有为早期遗稿述评》,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38]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1035—31037页。
[39] 参见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0962—30963页。
[40] 《请以爵赏奖励新艺新法新书新器设立特许专卖以励人才开民智而济时艰折》(1888年6月26日),《杰士上书汇录》,载黄同明等主编《康有为早期遗稿述评》。
[41]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0812—30814页。
[42] 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第45页。
[43]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第26页。
[44] 《戊戌变法》第2册,第410—412页。
[45] 《杰士上书汇录》,载黄同明等主编《康有为早期遗稿述评》。
[46]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1093—31099页。
[47]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914、943页。
[48]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1164—31166页。
[49] 徐致祥等撰《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第61册,第31124—31125页;《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921页。
[50]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899页。
[51] 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第163—164页;《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906—907页。
[52]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555页。
[53] 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第41页;《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697页。
[54] 《军机大臣世铎等折》,《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0页。
[55]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第1册,第342页。
[56]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959、961页。
[57] 《清史稿》第4册,中华书局,1998,第3266页。
[58] 《戊戌变法》第1册,第343页。
[59]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08页。
[60]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17页。
[61]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18—1019页。
[62]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55页。
[63] 谭嗣同见袁及袁见荣禄资料,均见《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56—1057页。
[64]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868页。
[65] 《戊戌变法》第1册,第344页。
[66] 《戊戌变法》第1册,第421页;《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1027页。
[67] 《戊戌变法》第2册,第91—92页。
[68] 赵炳麟:《赵柏岩集》,潜并草堂,1922年印本,第29页。
[69] 赵炳麟:《赵柏岩集》,第31页。
[70] 《戊戌变法》第1册,第345页。
[71] 《戊戌变法》第2册,第99页。
[72] 《戊戌变法》第2册,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