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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二十世纪初的收回利权运动[1]

作者:王建朗 当前章节:153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21:13

利权,主要指经济上的权利以及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权益。利权一般都是相对国家而言,即国家的经济权利与权益,在某种程度上也涉及国家的主权。清季的收回利权运动,是由爱国工商业者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包括一部分清朝官员)踊跃支持,抵制外国列强对中国利权的疯狂掠夺,采取各种方式从列强手中收回丧失的利权,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一场运动。这场运动不仅具有鲜明的反帝爱国运动性质,也兼有一定的反封建色彩,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谱写了值得重视的篇章。关于这场运动的时代特点,有学者曾指出:“20世纪初年由绅商所推动、社会各阶层踊跃参加的收回利权运动,是旨在挽救民族危亡与列强抗争的声势浩瀚的国民运动。”“与缺乏广厚社会基础的戊戌变法运动不同,清末收回利权运动是从社会中下层喷发而起的民族抗争风潮;与19世纪基于‘华夷之辨’的文化隔膜而形成的反洋教斗争有别,收回利权运动属于20世纪中华民族觉醒和成熟的时代内容。在自然世纪流转的过程中,时代的更新便寓于其中了。”[2]

20世纪之初的中国,为何会爆发声势浩大的收回利权运动?收回利权运动的主导者和参与者是哪些社会阶层?这场运动兴起与发展的历程是怎样的?运动的结局与影响如何?以下即对这些问题分别予以论述。

一 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

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首先是由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国列强加深对中国的政治控制与经济侵略,使中国急剧丧失大量利权,面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

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以中国战败而结束,腐败的清王朝被迫签订了前所未有的卖国条约,不仅向日本支付2亿两白银作为巨额战争赔款,割让台湾全岛,增开商埠,而且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自由开设工厂,“从事各项工艺制造”,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只交所定进口税,并可在内地设栈寄存。随后,欧美各国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特权,也得以在中国自由开设工厂。于是,诸国列强纷纷争先恐后地在华建立工矿企业,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直接对中国进行疯狂掠夺。

与此同时,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新阶段,垄断资本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取得了支配地位。帝国主义最重要的特征是,资本输出取代商品输出成为对外侵略的主要方式。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为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输出资本洞开了方便之门。在此之后,各帝国主义国家竞相向中国大量输出资本,并通过输出资本夺取中国的各项利权。

攫取对华铁路的投资和修筑权,是当时列强对华输出资本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列强巩固和扩大其在华势力的有力工具。甲午战争后,列强在华争夺铁路投资和修筑权的竞争十分激烈。1896年3月,俄国用强制手段通过签订不平等的《中俄密约》,夺取了中东铁路的建造和经营权。其他国家则大多是利用清政府因支付对日巨额赔款,急需举借处债之机,采取贷款的形式,争夺卢汉、津镇、粤汉等几条重要铁路。例如美英法德俄都竭力争夺卢汉铁路,1897年7月,比利时在俄法支持下与清政府签订了《卢汉铁路借款合同》,取得了从北京卢沟桥至汉口的铁路投资、修筑和经营权。英德之间起初竭力争夺津镇路,后达成妥协,于1899年5月强迫清政府签订《津镇铁路借款合同》,规定山东南境以北由德国修建,山东南境以南由英国修建。美国于1898年4月胁迫清政府签订了《粤汉铁路借款合同》,攫取了从汉口至广州的铁路借款、承筑和控制权。1899年2月,美英达成协议,美国允许英国投资粤汉铁路,英国允许美国投资广九铁路。于是,中国路权丧失殆尽,其危害极为严重。时人即已意识到:“盖自帝国主义发生,世界列强拓土开疆,莫不借铁道以实行其侵略主义。……是故铁道者,通商之后援,而灭国之先导也。”[3]

开矿设厂,是当时列强对华输出资本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其危害也不仅仅只是涉及经济方面。例如“清季外资在中国开办矿业,其所涉及的问题,至为复杂。矿业并不是一项单纯的经济企业。办矿必有矿地,矿地的面积不能太小;办矿必用矿工,一处较具规模的矿厂,工作人员也不会太少。而且,新式矿业必赖近代化的生产技术以从事于生产,又必须输入近代化的生产方法和观念。一处办有成效的矿区,可以很自然地成为一个独立的社区(community),像一处城镇一样。如果此一社区被置于外人的控制之下,加之,外人在华又享有多项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其将发生的后果,自非单纯。所以,外资办矿一事,在实质上,并不仅仅属于投资牟利甚或矿冶技术的范畴,其中实包含有错综复杂的政治意义”。于是,“外资办矿常为各国对华全盘政策中的一个环节,其政治性的意义,远超过于投资本身所具有的经济意义”。[4]当时,列强强行夺取铁路修筑权,即可以控制铁路沿线地区的大片土地和资源,以及行政、军警、司法和开矿办厂等一系列特权,铁路所经地区实际上成为其势力范围。甲午战争之后,列强除取得上述在所筑铁路沿线的开矿权之外,美国又首先以与华商“合办”的名义,取得门头沟煤矿开采权。其他列强唯恐落后,也纷纷以各种方式夺取中国的开矿权。从1895年至1899年,列强各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为数甚多的矿务合同,使中国各地的矿权大量外溢,矿区也成为铁路沿线之外的另一种外人控制区域。与此同时,列强在华设厂数量猛增,其中纱厂尤多,得以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原料,获取高额利润。为配合资本输出,列强还争先在华设立银行,不仅控制了中国的金融命脉,而且通过贷款、投资、发行货币等手段,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

伴随着利权的大量丧失,还出现了帝国主义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瓜分狂潮,严重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在资本输出阶段,列强对一个地区和行业的投资利益无不要求独占,不再像商品输出时期那样允许竞争对手同时存在。1897年11月,德国以山东巨野教案中两名德籍传教士被杀为由,派军舰强占胶州湾,次年3月迫使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山东成了德国独占的势力范围,德国享有在山东境内修筑铁路以及铁路沿线30华里内开矿之权。俄国夺取中东铁路修筑权之后,又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租借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并划出大片“中立区”,面积几乎包括整个辽东半岛,从而将东北地区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后又获得修建中东路支线南满铁路(从哈尔滨至旅大)的权利。法国则强行租借广州湾,租界之内全归法国管辖,并夺取广州湾赤坎至安铺修筑铁路及敷设电线权。日本除强占台湾之外,又强迫清政府承诺不将福建租借他国,使福建变相成为日本的势力范围。英国不仅保持在长江流域的势力范围,而且强迫清政府同意租借九龙半岛、威海卫及附近水面,在华南和华北设立了新据点。当年的爱国志士,曾满怀愤激忧患之情描述帝国主主义瓜分中国的危机:“俄虎、英豹、德法貔、美狼、日豺,眈眈逐逐,露爪张牙,环伺于四千余年病狮之旁。割要地,租军港,以扼其咽喉;开矿山,筑铁路,以断其筋络;借债索款,推广工商,以朘其膏血;开放门户,划势力圈,搏肥而食,无所顾忌。官吏黜陟,听其指使,政府机关,使司转捩。呜呼!望中国之前途,如风前烛、水中泡耳,几何不随十九世纪之影以俱逝也。”[5]

显而易见,中国利权的丧失,是与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狂潮相辅相成的。时人有言:“比年以来,各国势力范围之划定,实借攘夺铁路矿产为张本。”[6]因为列强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为了资本输出。例如列强在华攫取铁路修筑权,既是资本输华,又是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另外,利权又是国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利权的大量丧失,后果极为严重,不仅使中国经济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也使中国的主权进一步遭受极大破坏,导致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必然会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轰轰烈烈的收回利权运动也随之兴起。

其次,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获得初步发展之后,工商业者经济实力有所增强,思想认识有所提高,组织程度有所发展,这也是促使收回利权运动兴起的重要因素之一。

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虽然已经产生,但商办企业为数不多,资本额较小,由官办、官督商办企业居主导地位。甲午战后,随着民间社会中“设厂自救”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一情况逐渐发生变化。1895年至1900年间,商办民营企业不仅数量明显增加,而且资本额所占比例显著提高,开始在整个中国的近代企业中居于主导位置。于是,工商业者的经济实力迅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1895年至1900年,中国新设工矿企业共计122家,其中商办107家,占资本总额的83.3%,官办、官督商办15家,占资本总额的16.7%。[7]20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又获得进一步发展,其特点同样是商办民营企业的发展更为迅速。这一时期不仅民间开设厂数和投资金额大大增加,而且投资的范围也较前更为广泛。除原有的缫丝业、棉纺织业、火柴业有很大发展外,烟草、肥皂、电灯、玻璃、锅炉、铅笔、化妆品等行业也都有民族资本投资的工厂出现。

民族资本主义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获得了发展,但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尤其是利权的大量丧失,使民族资本的生存发展举步维艰。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对广大工商业者而言同样也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在此情况下,工商业者的思想认识也逐渐有所提高,开始将眼光从一己之身家财产移注于国家和民族的存亡,萌发出近代民族主义思想。19世纪末,即有商界人士指出:“爱国非可空言,其要尤在联合,一人之爱国心甚微,合众人之爱国心其力始大。”[8]到20世纪初,工商界有识之士更大声疾呼:“凡我商人,宜发爱国之热忱,本爱国之天良。”在1905年由商会联络发起的全国性抵制美货运动中,“伸国权而保商利”也成为颇具号召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口号。当时的工商业者,对利权丧失的严重危害也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例如对铁路修筑权的重要性,江苏商人即曾指出:“路权一失,不啻以全省利权尽归外人掌握,及此不争,将来切肤之痛,不独吾省受之而直接,在商界尤属不堪设想,此万万不可不出死力以抵抗者也。”[9]

新兴商人团体——商会的诞生,是20世纪初工商业者组织程度明显发展的重要标志。明清时期中国的工商业者虽已成立会馆、公所等具有行会特征的团体,但这些团体主要是为防止竞争、排除异己和垄断市场而建立的一种非常狭隘的组织。公所主要由同行业者联合而成,会馆更兼有同乡会的色彩,由在异乡的同籍者组成。因此,会馆无行业之分,但有地域的限制,公所无地域限制,却有行业帮派之别,均非各业商人或手工业者的统一机关。新成立的商会,则不限籍贯和行业,是联结工商各业的统一组织。商会“登高一呼,众商皆应”,能够将分散在各行业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凝聚成为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与此相适应,商会的活动内容及特点也与公所、会馆大不相同,其宗旨是“联络群情,开通民智,提倡激励与兴利除弊,并调息各业纷争”。[10]因此,商会诞生之后,工商业者的政治能量与社会形象均大为改观,能够联合起来在收回利权运动中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与影响。

再次,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政府的改革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与开展也产生了双重复杂影响。

甲午战争的惨败,不仅促使民间人士爱国救亡热情急剧高涨,而且给清朝统治者带来了较大的刺激,迫使其不得不思有所振作,寻求变革。清廷上谕表示,“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详加披览,采择施行,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等,如能“实力讲求,必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同时,还宣称要“以恤商惠工为本源”。[11]与此同时,清朝统治者对利权外溢的严重危害也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出使美、日大臣伍廷芳曾指出:“中国地大物博,各国环伺,乘间要求,非第利其土地,实亦羡其矿产。我诚定计于先,广为筹办,既可贻我民之乐利,亦可杜他族之觊觎。”[12]朝廷对此也表示关注,认为“马关商约于我华民生计,大有关碍,亟宜设法补救,以保利权”。其具体补救办法,就在于大力发展民族工商业:“振兴商务,为富强至计,必须讲求工艺,设厂制造,始足以保我利权。”[13]在此之后,清政府开始实施鼓励民营商办企业发展的新政策,具体内容包括颁行有关章程,设立商务局和农工商局,联络工商,创办银行、兴办农工商学等。

20世纪初,清政府又大力推行“新政”改革。经济方面的改革主要是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历代封建王朝奉行不替的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清廷上谕明确阐明:“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自积习相沿,视工商为末务,国计民生,日益贫弱,未始不因乎此。亟应变通尽利,加意讲求……总期扫除官习,联络一气,不得有丝毫隔阂,致起弊端。保护维持,尤应不遗余力,庶几商务振兴,蒸蒸日上,阜民财而培邦本。”[14]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1906年将工部并入商部改组为农工商部),作为执掌农工商路矿事务的中央机构。随后,商部和农工商部陆续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章程法规,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铁路简明章程》《矿务暂行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等,由此在当时形成了投资兴办实业的热潮。《国风报》第1年第1号刊登的《中国最近五年间实业调查记》一文称:“我国比年鉴于世界大势,渐知实业为富强之本,朝野上下,汲汲以此为务。于是政府立农商专部,编纂商律,立奖励实业宠以爵衔之制,而人民亦群起而应之……不可谓非一时之盛也。”

然而利权的不断丧失,对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始终都是一大障碍。因此,清朝统治集团内部越来越多的官员提出应该采取具体措施维护利权。例如刘坤一、张之洞在联名所上的奏折中指出:外人久已垂涎我矿山铁路,“知我于此等事务,尚无定章,外国情形,未能尽悉,乘机愚我,攘我利权。”“各省利权,将为尽夺,中国无从自振矣。”欲筹措挽救办法,只有“访聘著名律师,采取各国办法,秉公妥订矿路划一章程”。[15]当时,朝廷对这道奏折也十分重视,“责成各该督抚等,认真兴办,查照刘坤一、张之洞原奏所陈,各就地方情形,详筹办理”。[16]稍后,会办商约大臣盛宣怀也说明,在商约谈判中各国均欲强占我矿权,中国必须参酌各国矿律,自行妥定章程,“以期主权无碍,利权无损”。[17]商部成立之后,更是以维护利权为己任,并向朝廷奏陈:“路矿两端,实为各国富强之根本,事属相因,政宜并重,所有各省矿产,业由臣部酌定表式,并拟妥定章程,奏明请旨办理。……统计三年之内,如查有切实办事,确遵臣部定章,于路务大有起色者,应准由臣部择优奖励。”[18]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清季收回利权运动兴起之初,清政府各级官员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与支持,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复次,鉴于利权丧失的诸多危害,20世纪初各种报纸杂志几乎都无一例外地登载了大量呼吁收回利权的言论,形成一种具有相当影响的社会舆论,从而对于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引导与号召作用。

19世纪末的维新变法运动期间,是近代中国报纸杂志兴盛的重要阶段,公共舆论的社会影响也随之日益彰显。20世纪初,其又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更进一步发展,不仅各地报纸杂志的数量明显增多,而且往往会对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集中进行报道和评论,所产生的影响也更大,收回利权即是当时诸多报刊的重要论题之一。具体而言,从各种角度揭露利权丧失的严重危害,以警醒国人,激发社会各界对利权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当时各种报刊载文谈论最多的话题。有的还上升至国家与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对利权丧失的恶果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分析。例如《四川》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彼列强各挟其最阴毒最猛辣之手段,层出不穷,以集中我国之经济界,而大饱其鲸吞蚕食之野心。……此不特经济丧失之问题,实国家存亡之问题也。何则?经济为国家之生命,生命之权既操纵于外人之手,彼更进而以开港场,施行政治,侵我主权,以保护路线,屯置军队,缚我手足,一旦势力巩固,由经济界之瓜分,以逮及于国土之瓜分,此亦埃及、印度覆亡之秩序前鉴未远也。”[19]《大公报》发表的一篇山东旅京学界同人公启也深刻地阐明:列强“昔之灭人国也以兵力,今之灭人国也以利权;昔之灭人国也夺其土地,今之灭人国也攫其铁路。铁路存则国存,铁路亡则国亡,铁路者,固国家存亡之一大关键也”。[20]如此发聋振聩的大声疾呼,当然会对国人产生极大的警醒作用。不仅如此,当时的报刊舆论还一致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收回丧失的利权,挽救民族危亡。有的强调:“今欲言自立于强权之漩涡中,非先保其路权,以渐复其国家主权不可。”[21]有的则发出警世危言,阐明中国若不亟起抗争,则“二十世纪之中国,将长为数重之奴隶矣!”[22]这样的呼吁,对于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自然也会产生比较明显的推动作用。

不仅如此,大众传媒对收回利权运动的发展也不无影响。运动的主导者对此也有所认识,并积极创办相关报刊作为号召和动员民众的工具。例如“川人知道报纸势力,就在争路时代”。[23]四川保路运动期间,川路公司即曾拨出专款,先后创办《蜀报》《白话报》等,保路同志会也曾编辑印行《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作为会刊,开辟“报告”“纪事”“著录”等栏目,专门登载四川保路运动的消息和评论,受到各界普遍欢迎。《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第13号“报告”透露:“本会报告日出万纸,尚不敷分布远甚。今更与印刷公司再三筹商,苦心设法,每日多出五千张。”由此不难看出其受到各界欢迎之程度,其影响也相应可知。在湖南保路运动发展过程中,领导者也专门创办发行《湘路新志》,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各国对中国利权的疯狂掠夺,不仅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随之造成了中国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引起社会各界对利权问题的高度重视。新兴的民族工商业者一方面出于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缘于思想认识的提高,对严重的民族危机深表关切,提出了维护利权的强烈要求,并积极投身于收回利权运动。此外,在甲午战争之后处于内忧外患危局中的清王朝,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不得不开始寻求变革。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清廷都推行了鼓励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新举措,在此情况下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也有不少官员对利权丧失的危害有所认识,并主张维护与收回利权。20世纪初,收回利权的相关论说在各种报刊也屡见不鲜,成为颇有影响的社会舆论。于是,在上述几个方面因素的交相影响与推动之下,20世纪初的收回利权运动即因势而起,并不断深化发展,在当时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 收回利权运动的主导者和参与者

早期的相关论著一般都认为收回利权运动是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帝爱国运动,换言之,即资产阶级是收回利权运动的主导者。到1990年代末,有学者对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如果仅仅依据收回利权运动的结果、目标有利于资产阶级或体现资产阶级利益的判断而加以定性的话,那末,这无疑是低估了这一运动的作用。事实上,作为民族抗争的收回利权运动,无论就其斗争目标还是就其结果而言,它体现的是全民族的利益,不仅仅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且,民族资产阶级从来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有着具体内涵的可以把握的社会实体力量。收回利权运动究竟是否资产阶级领导的爱国运动,应该依据具体史实去考察占据这一斗争中心地位的社会力量的属性和特质。……收回利权运动并非是某一社会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利益和意愿的集中表现,而是全民族面对国权、生存权丧失殆尽而奋起救亡的民族斗争”。至于说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究竟是何种社会力量居于发动、组织、指导的中心地位,这位学者指出:“尽管勃兴于各省区的收回利权运动的规模不同,方式有别,进程不一,但作为斗争发起者的社会力量却主要都是由绅士或‘绅商’集团来担负的。”在收回利权运动中,为了更好将各阶层的力量有效地聚集在“民族抗争”的旗帜下,使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各地都相应地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在这些组织领导机构中居于中心地位的也不是资产阶级,而是绅士阶层。[24]

还有学者认为,绅商是收回利权运动的中坚力量。“绅与商在晚清社会中进一步相互渗透、合流的结果,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一个与半殖民地半封建过渡社会形态相适应的特殊的绅商阶层。这一新兴社会阶层既有一定的社会政治地位,又拥有相当的财力,逐渐取代传统绅士阶层,成为大中城市乃至部分乡镇中最有权势的在野阶层。他们集绅与商的双重身份和双重性格于一身,上通官府,下达工商,构成官与商之间的缓冲与中介,起到既贯彻官府意图,又为工商界请命的‘通官商之邮’的作用。绅商阶层的形成,既是明清以来绅与商长期对流的结果,更是近代社会历史变动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至于绅商的社会阶级属性,不能忽视“近代绅商业已开始从事相当规模的实业投资,同近代经济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开始接触和使用新的资本主义营运方式,其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也开始出现了带有近代趋向的微变。”因此,可以“将近代绅商阶层的社会阶级属性确定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早期形态”。[25]由此推论,我们也可以说在收回利权运动中居中坚力量的是中国早期民族资产阶级。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绅商’并不具备资本家集团或者资产阶级的典型特征。‘绅商’没有属于自己的雄厚的资本,它只是动员或组织社会资金的主要社会力量”。[26]另外,学界对清末绅商一词的内涵也存在一些争议。具体说来,“绅商”一词究竟是分指绅士与商人,还是单指绅士与商人融合生成的一个新阶层,学界的见解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认为,在清末文献中频繁出现的“绅商”一词,“分指绅士与商人的例证较多”,而“单指性较明显的例证则较少,且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疑点”。[27]但也有学者认为,文献中的“绅商”一词,在多数场合是对绅与商的合称,但有时也是对亦绅亦商人物的单称。“所谓绅商,狭隘地讲,就是‘职商’,即上文所说的有职衔和功名的商人;广义地讲,无非是由官僚、士绅、商人相互趋近、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社会群体或阶层。”[28]还有学者以清末广东的情况为例,指出在广东虽然形成了一个人数颇多且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的“亦绅亦商”的群体,“但‘绅’与‘商’远未合流,两者的界限与竞争也是很明显的。总的来看,很可能界限和竞争更是主要的方面”。[29]既然对绅商一词的内涵存在这样的争议,那么简单地认定绅商是收回利权运动的主导者或中坚力量,就会存在指向不是十分明确的情况,即究竟是指绅士还是指商人,似乎并不能完全确定。

笔者认为,在收回利权运动中起主导作用的可以说是新兴的工商业者。收回利权运动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收回被列强攫取的铁路、矿山利权,二是自行集资修路与开矿,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收回利权运动的组织者与主导者,绝大多数除采取各种方式争取收回利权之外,同时又都积极参与了集资修筑铁路或开采矿山的经营活动,不管他们原来是绅士,或者原本即是商人,抑或是所谓的绅商,在投资参与商办铁路和开矿之后,都可以说是新兴的近代工商业者。

还需要说明的是,1906年以后的“预备立宪”期间,立宪派成为一支十分活跃并具有相当政治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政治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议会和自治议会色彩的各省谘议局的成立,使立宪派拥有了一个议决地方应兴应革事件和议决地方财政预算、决算、税法、公债的合法代议机关,立宪派的政治能量和社会影响也随之更为突出。维护利权,发展实业,是绝大多数谘议局一直关注的重点内容。在许多地区的收回利权运动中,谘议局都曾议决相关议案,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重要的代议机关。[30]特别是在保路运动期间,许多谘议局的“中心活动就是保卫路权”,谘议局成为“保路运动的领导核心”。[31]于是,在清季收回利权运动后期,立宪派借助谘议局这个新的代议机关,也成为收回利权运动的另一支重要政治主导力量。有学者强调:“清末的立宪派直接产生于绅商阶层,有的虽服务于学界,但或出身于绅商家庭,或与绅商阶层关系密切,所以他们直接反映着绅商阶层的利益与要求。立宪运动反映他们的政治要求,收回利权运动反映他们的经济要求。立宪派理所当然地成为这两个运动的领导者。”除此之外,“立宪派之能够在收回利权运动中起领导和中坚的作用,除了因其掌握舆论,有政治经验和组织能力以外,还因他们有集股的能力。他们有的本身就是富家巨室,有的则以其清望甚高,有稳定的社会地位,令绅商信服”。[32]

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影响也不能忽视。有关论著在论及收回利权运动时,一般都较少谈到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作用与影响,似乎革命派与收回利权运动没有什么关联,实际上并非如此。尽管革命派主要是从事反清革命活动,但在收回利权运动中同样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具体而言,革命派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作用与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舆论宣传,革命派创办的诸多报刊都曾阐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与利权丧失的严重危害,大声疾呼收回利权;二是实际参与,福建、广西、云南、山西、浙江、江苏、湖北、湖南等地的革命党人,都曾积极参与了所在省份的收回利权运动。不仅如此,革命派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主张与行动往往更为激进,因而有学者称之为收回利权运动中的激进派。[33]

收回利权运动之所以能够成为一次颇具规模和影响的爱国运动,除了主导者的作用之外,还在于这场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换言之,亦即收回利权运动的参与者具有相当的广泛性,涉及诸多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甚至可以说“社会各阶层几已全部卷入”。[34]这场运动之能够形成这一特点,其原因很简单,因为收回铁路修筑权与矿山开采权在当时是“一个深得民心的运动”。[35]“收回利权运动并非是某一社会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利益和意愿的集中表现,而是全民族面对国权、生存权丧失殆尽而奋起救亡的民族斗争。她所拥有的社会成员的广泛性是任何旨在为某一阶级奋斗的社会运动所难以比拟的。”另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开始民族觉醒的重要历史阶段,“20世纪属于民族觉醒的世纪”,收回利权运动的领导者用以呼唤、动员群众的精神武器,“是以国权、生存权为实际内容的民族精神”。因此,“聚集在这面旗帜下的社会力量的广泛性、社会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反抗力量的持久性,都是空前的”。[36]

有学者指出:“近代中国不缺乏投资资金,而是缺乏一种将剩余集中起来转化为投资的机制。……广泛的社会动员是商办铁路集资成败的关键。川路公司、粤路公司、浙路公司成为集资的前三名,得益于广泛的社会动员,多渠道筹集资金。”[37]事实确实如此。例如在较早兴起的收回粤汉铁路修筑权与集股商办的斗争中,湖南各界都相继积极参与,产生了较大的声势与影响。“城乡广大居民,包括学生、农民、手工业者、小商人、军营、学校教职员、下级公职人员和一些开明地主分子”,均积极“通过踊跃认股,投入了保路斗争”。[38]据《湘路新志》记载,“湘路自去冬谘议局议决后,多方集股,得学界欢迎,去冬周氏女塾各学生向集股会缴入路股二千余元”。修业小学还发起成立成城社,“以劝集路股为目的,联合全体学界,讨论方法……俾湘路早日完成”。数月之后,“即已缴入公司路股洋银四千余元”。商会等团体专门成立了集股分会,负责办理招股、换票、发息,动员广大商人和社会各界踊跃认股,“数日之内,集股已多”。凡属湘籍公职人员、军营、学校还曾以廉薪酌量入股,“各局所、学堂、军营莫不鼓舞从事”,很快即获得廉薪股款近万元。此外,下层民众也激于爱国义愤,节衣缩食争相入股。“农夫、焦煤夫、泥木匠作、红白喜事杠行、洋货担、铣刀磨剪、果粟摊担、舆马帮佣,亦莫不争先入股以为荣。”[39]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之下,湖南出现了集股自办铁路的高潮。

湖北地区的情况也是如此。铁路协会成立时,“农夫演说,洋洋数千言,士兵断指,血淋漓,以及星士解囊,以助协会之用费”。[40]在收回粤汉路权、商办铁路日益高涨之际,湖北“军学绅商各界认股者异常踊跃。然上等社会之于公益已见热心。昨有金寿帮土工绅首徐雨亭等会议于六也茶园,拟定办法,除将公款七百余串悉数附股外,其作坊十六家各认十股。该帮艺徒计八百二十一人,每人劝定捐集一股,由各主东在工资项下按月抽提,以便缴纳。今下等社会亦热心公益如此,足见国民程度之进境也。”稍后,该帮又举行大会,议定“由各作坊每家认洋三十元,散工每各认洋一元,合筹现洋一万元,限冬月十五以内缴齐,由徐雨亭呈交公司,认作优先股二千股”。据报载,“当铁路协会开办之初,人人咸抱一路存鄂存、路亡鄂亡之心,所以一时认股如风发潮涌,不数月间已获百万”。[41]

四川保路运动中由于川路公司采取独特的“租股”形式筹措股金,[42]涉及的各阶层民众更为广泛,包括乡村的农民等各个阶层均包括在内,保路运动也随之扩展至更广阔的县镇区域。“无男无女,无老无少,无富贵贫贱,无智愚贤不肖,无客籍西籍,莫不万众一心,心惟一的,惟知合同失利,惟知破约保路,直提出其灵魂于躯壳之外,以赴破约之一的。”[43]类似社会各界万众一心共同致力于维护路权的情景,无疑是前所未有的现象。又如筠连县保路同志会成立时,“无论老者、弱者、智者、愚者,咸知川路为吾人生命财产,势必同归于尽。万众一心,誓死进行,连日报名者纷至沓来,争先恐后,吾筠连历年设会,鲜有如此神速者”。成都华阳保路同志会建立时,“乡农到会尤多,闻路权尽失,则莫不切齿,异常悲愤。”[4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积极参与收回利权运动的社会各阶层中,学生界是最为活跃、作用与影响也最为突出的一个阶层。20世纪初的中国,全国各地设立的各种新式学堂已为数众多,学生数量也随之日益增加,从而形成一个新兴的学生群体。他们的特点是具有新知识和新思想,特别关注国家与民族的前途命运,而且眼界开阔,反应敏锐,行动迅速,加之较少受到既得利益与传统因素的羁绊,其思想和行动也相对比较激进,态度更坚决,具有义无反顾的精神。上述这些特点,使学生界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表现显得尤为积极,其作用与影响自然也令人瞩目。

学生界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具体表现与作用,首先是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向下层民众进行广泛宣传,启发民众的国民意识,号召民众踊跃认股,参与收回利权运动。他们通过集会演说、报刊载文、广发传单,发挥了显著的号召与鼓动作用。例如有的“遍发传单,邀集女界同胞”开会演说,阐明“凡我女界皆属一份子,各宜节省服饰,酌买路股,以尽一份之义务”。有的邀请家长,“特开父兄恳亲会,演说路权丧失,利害切身。各学生及该父兄有顿足咨嗟,泪涔涔下者,于是相继认股”。不少学校的学生还利用假期回到城镇乡村广泛宣传劝募,如河南河内高小学生担任汴路劝股,计划分途进行,每路正副各4人。“学生皆慷慨争先,全堂遂为一空。”信阳师范学堂学生“亦到处演说,提倡集股”。[45]其次是踊跃认股,积极筹措股金,支持商办铁路。在江浙两省收回路权运动中,各学堂学生均尽全力带头认股,如上海复旦公学等4校学生共认股29600元,高等实业学堂学生认1000余股,杭州36家学堂的师生认股合洋230220元,金华中学和嘉兴府学堂学生各认10000元和3000元,江宁两江师范学堂认股20000元。由于自身缺乏经济收入,学生的认股数额并不大,但却体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同学节糕点饼果饵之资及一切无谓之费,共谋公益。”还有学生表示:“我学生入股之法,亦惟有减我一时口腹之供,以保我万世子孙之业而已矣。”[46]

清政府以及一部分官员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的作用与影响也值得注意。客观地说,在收回利权运动的初期阶段,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一部分官员都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起到了促进作用。以收回路权运动为例,清政府于1903年底颁布了《重订铁路简明章程》,规定民间集股设立铁路公司承办铁路为合法,并予以奖励和保护,凡“查明路工实有成效者”,由商部“专折请旨给予奖励”。该章程的颁行,实则为收回路权运动的兴起开了绿灯。紧随其后,许多省份的商人根据这一章程,提出集股自建铁路的要求,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在起初都受到所在省份督抚和商部的支持,各省京官也都主动联络,内外呼应。从有关记载可以看出,各省工商业者筹建铁路的要求,大多是通过督抚奏请清廷谕允批准,各省的商办铁路公司,也是经商部大力协助上奏清廷谕允成立,至于粤汉、广澳、津镇、京汉等铁路修筑权的赎回,同样是官商共同努力所取得的结果。时论有称:“张之洞、岑春煊首从鄂湘粤三省民意,以美金六百七十万元赎回粤汉铁路,归三省自办。我国收回利权之举,以此为嚆矢。”[47]

但是,清政府外务部与商部的态度略有不同,该部因担心收回利权会引发新的中外交涉与冲突,故往往不敢予以支持,甚至有时还对收回利权之举予以阻挠。另外,在收回利权运动后期,清政府一方面屈服于列强各国的压力,另一方面为取得列强的贷款以缓解财政危机,转而主张对外借债修路开矿,并对商办铁路采取高压政策,这又严重破坏了收回利权运动的成效与进一步发展。为此,清政府也成为收回利权运动后期社会各界抗争的对象,并使这场运动演变成为反对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与反抗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相结合的民族民主运动。随后爆发的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甚至还成为引发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三 收回利权运动的若干案例

“收回利权运动的主要目标有二:第一,在收回各国所攫获的铁路修筑权;第二,在收回既失的各处矿权。其初步发动,始自光绪三十年四月,湖南、湖北、广东三省官绅力争收回美国合兴公司承筑粤汉铁路的权利。此后数年,收回路权运动,很快便延及津浦、沪宁、沪杭甬、道清、京汉各路,结果或将路权赎回,或将原订的筑路合同改订新约,而收回一部分的利权。同时期内,收回矿权运动,亦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浙江、四川、云南、福建等省,分别发动,一时自甲午战后以迄日俄战前期间各国在中国所攫获的诸处矿权,均成为各省‘收回自办’的目标,矿权问题成为中外交涉的重要项目,为各省官绅所特别著意。”[48]由于收回路权运动持续的时间更长,后来又发展为规模更大的保路运动,斗争锋芒直指清政府,这需要更多的篇幅予以介绍。这里我们首先简要论述收回矿权运动的若干案例与发展历程。

山西的争矿运动,是当时产生较大影响的斗争之一。1898年,英国福公司即贿赂清朝官吏,以借款给山西商务局为诱饵,签订承办晋矿合同,攫取了山西盂县、平定、潞安、泽州、平阳等州县煤、铁和石油诸矿的开采权,期限为60年。但合同虽订,福公司却一直没有勘查开采。义和团运动后,山西工商界人士即与福公司交涉,力图收回已失矿权,屡遭拒绝。1905年,收回利权的社会舆论日见高涨,山西商人乘势集资购买矿地,自行开采。英国侵略者闻讯,立即横蛮照会清政府外务部,声称非经福公司允许,“无论华洋何人何公司,皆不准在该处开采煤矿”;同时,还径自到处插旗勘探,无理地要求山西商务局封闭各地已开之矿。

面对英国侵略者的威逼恫吓,山西各界人士坚持斗争,决心废除合同,将矿权收回。清朝外务部起初担心激成事变,同时也屈从于英方的压力,认为“晋矿由福公司承办,迭经奏准,便成铁案。晋省绅商于订立合同数年后,始议拒绝,徒以不准开办为阻止之计,断难有济”。[49]但山西工商界不仅不妥协,反而联合各界人士将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1906年,以工商业者为主体发起组织“保晋矿务公司”,一面与福公司交涉收回矿权,一面集股筹备开采。1907年,公司正式立案成立。曾投资创办双福火柴公司等山西最早一批新式工业企业的票号巨商渠本翘,被推举为第一任总理。在此之前的1906年12月,潞安府属各州县工商业者也筹集商股,发起成立“潞安矿产公会”,订立章程8条,拟定收买矿地自行开采,“永远不准私售外人”。

在山西各界坚持数年的坚决抵制与全国各地爱国者的声援下,英国福公司意识到,如果当地人民联合一致拒卖矿地和拒当矿工,即使强行开矿也无利可图,遂转而寻求转圜之计。1908年1月,福公司不得不与山西商务局订立《赎回英商福公司开矿合同》,同意其所占矿产由山西工商业者用银275万两赎回自办。虽然付出了代价,但山西工商业者终于联合各界取得了收回矿权的胜利。

收回安徽铜官山矿权的斗争,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1902年,英国伦华公司通过各种手段与安徽巡抚聂辑椝签订合同,攫取了歙县、铜陵、大通、宁国、广德等州县的煤铁矿开采权。报纸披露此消息后,安徽工商界和留日学生一致表示反对,安徽籍京官也呼吁争矿废约。经过力争,于1904年使矿区限于铜陵县400平方公里的铜官山一处。但该公司却屡次逾限,自违约期,并仗势欺压中国民众,致群情愤激。1905年,安徽工商业者发起成立矿务公所,宣布原订合同作废,决心自办矿务。

英商伦华公司当时并无充足资金开矿,又不甘放弃已夺取的矿权,阴谋与日商勾结合办铜官山矿,并蛮横迫令清廷外务部承认。这一行径受到安徽工商各界人士的强烈抵制。1908年路矿工会成立,提出“坚持废约自办”的主张,并推举代表赴京交涉。1909年,斗争愈益高涨,各界集会层见叠出。4月,由路矿工会主持召开大会,旅居南京、上海、江西、芜湖等地的皖籍工商业者也派代表参加。大会致电清廷外务部,态度坚决地表示:“皖人均抱废约自办为唯一宗旨”,以“上保主权,下卫民生”。[50]5月,芜湖商务总会也召开大会,坚决要求废约。可以说,收回铜官山矿权在清末成为安徽工商业者和社会各界最重要的一次斗争。这场斗争持续了多年,直到1910年2月,英国伦华公司见安徽工商业者和各界人士群情激昂,毫不妥协,只得在勒索52000镑“赔偿费”的条件下,承认中国赎回铜官山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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