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两月期限,美国并无改约意向,抵制美货运动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先是7月18日,“上海城厢各处有人遍发抵制工约不用美货传单,演成白话,约有数百言,大旨谓:实行不用美货之期,本定六月十八日(注:即西历7月20日)为两个月期满,十八日后各店铺务须实行此办法。”[104]次日,上海沪学会、商务总会、商学会及学界、商界、工界人士,还有外地各埠派来的代表等共计1400余人,在西门外务本女塾大讲堂召开特别大会,公议实行不用美货办法,上海商界各行会如洋货行、丝业、火油业、杂货业,及海味业广帮、建帮、汉口帮、山东帮等都有代表董事出席,并一致表示不用美货。[105]会后将此决议电致外部、商部及各埠商会。
7月20日后,各地更是频繁展开集会、宣传等活动,推动正式实行“不用美货”。此后数月间,各报刊纷纷报道各地开展“不用美货”活动,如《申报》每天都刊登各地抵制活动的报道、论说、外地商民来电来函、各种相关消息等。仅从7月20日至7月31日短短11天之内,《申报》就报道了全国19个城镇抵制美货活动的消息,地域涉及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河南、安徽、江西、湖北、辽宁等9省,北至辽宁营口,南到广东番禺,甚至还有暹逻(今泰国)的广东会馆。上海是抵制运动的中心,各界活动也最为集中。仅在此11天内进行集会等活动的就有商务总会、沪学会、商学会、四明同乡、在沪粤商、志成堂、麻袋业、荳米业、洋货帮、广洋货业、洋广海味业、南北货业、杂货业、花业公所、内河报关行、煤油洋杂货业、上海女界等17个团体组织,有的大型集会参加人数达一两千人。这些活动皆以“不用美货”为口号,活动形式有组织集会、发表演说、签名承诺、分发传单、张贴标语、函电联络、登报宣传、检查店铺、收集美货、劝说亲友等多种,完全以民间力量组织推动,形成了全国各地彼此呼应、商绅学女各界协同、广大民众广泛参与的规模声势空前浩大的全国性抵制美货运动。
这场以“不用美货”为口号的抵制运动首先由上海商人团体发起,学界、女界继起响应,后扩展到全国各地。进行组织宣传活动的人员包括商人、士绅、教师、学生、记者、编辑等,而参与实行“不用美货”活动的人则从商家店铺、贩夫走卒,遍及城乡一般居民,涉及上下阶层、男女老幼。据《南华早报》1905年9月2日报道,广东的抵制运动深入社会下层,甚至赌场的赌徒们也开始抽国产香烟而非先前的美国香烟,摆渡的船妇也拒绝装有美货的箱子上船,一个理发匠也表示不给美国人理发。[106]这场运动声势之浩大也是空前的,从各地各团体集会演讲、宣传鼓动、电函交驰,到报刊报道、街衢标语、传单流布、街谈巷议,甚至民间人员走街串户、宣导劝说、清查收缴,人们目之所见、口之所谈,皆为此事,一时间“不用美货”之声响彻全国,汇集成一场由商界、学界精英发起倡导,各地、各界、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无论从规模还是声势上都空前浩大的全国性、群众性和平抵抗外侮运动。
正是由于小小美货已经成为城乡普通民众日常生活消费品,以“不用美货”为形式的“抵制美约”运动才可能将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连为一体,从而形成如此浩大的规模和声势。平凡而具有象征意义的“美货”,在这场运动中扮演了一个特殊角色,成为美国(乃至外国)欺压华人(中国)的标志物。而“不用美货”则成为“爱国御侮”“外争国权”的标志,作为这场运动的旗帜,被无数民众宣之于口并付诸行动。同时,“不用美货”作为这场运动的标志符号,也衍生出丰富而深刻的文化意涵。在围绕这场运动的社会舆论中,关于“不用美货”的讨论,出现了“民权”说、“义务”说、“女权”说、“文明方式”说等一系列论题,并借助运动的声势而广泛传播,民众从中得到思想观念的启蒙,其意义重大且影响广泛而深远。
(1)“民权”说
人们通过参与“不用美货”运动,体验了个人自主权与民权意识。买不买美货,本来只是个人的生活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人们通过这种自觉自主的消费行为,以表达一种共同的政治诉求,并希冀以此影响政府及外国决策,甚至期望改变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人们从中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消费权也是一种自主支配的个人权利,而且可以通过行使这一权利,表达对国家公共事务的态度,以及对抗强权压制。当时许多言论强调个人自由及自主权利,反映了民权意识的觉醒。如在上海一次各界1400人参加的大会上,著名教育家马相伯演说时就强调:“不用美货系我人自主之权,无论美人不能干预,政府亦不能禁止。”[107]《外交报》的一篇社评也指出:“乐用何国之品,乐定何国之货,此权操之商民,外人不能强,即政府亦不必助也……不再用美国之货,原为个人之自由,不能成为国际交涉。”[108]《申报》一篇评论中也指出:“贸易之道纯任自由,从未有强人以必买者。今以不用美货为抵制,既为个人之自由权,美人亦岂能责我以必用乎?”[109]
特别是在清政府表示对民间抵制美货运动进行压制甚至发出惩办威胁的情况下,民间舆论更是强调人民的自主权利,不惧政府威胁,甚至出现对抗政府压制民权的言论。如一位淮安人士致上海商务总会的来信中提到“虽有政府命令不准倡言抵制”,但“美货之用不用,则人人自有之权,政府从何干涉?即使政府媚外,将约私行画押,而我全国同胞万不承认。订约自订约,禁货自禁货,俾海外各国知中国有无用之政府,而有有用之国民”。[110]这段话公然把矛头指向压制民意的清政府,指责“政府媚外”,甚至提出“中国有无用之政府,而有有用之国民”。这些掷地有声的响亮语言,体现出以民权对抗君权的气魄,反映了当时人们民权意识的觉醒,不仅针对外国欺侮我民族,而且针对压制民权的清政府,这一抵制运动是外争国权,内争民权。8月底清廷颁布上谕,以“有碍邦交”等为由谕令商民“不应以禁用美货辄思抵制”,并以“从严查究”相威胁。《申报》连续发表两篇评论对上谕内容进行辩驳,并对政府压制民众抵制运动表示不满,指出:“此次抵制,举国一心,实为我国民能力膨胀之萌芽,中国转弱为强之大关键。”[111]认为政府不予鼓励反行压制,是“遏绝我国民能力发达之萌芽,摧坏其转弱为强之基础,是则可慨也”。[112]这种维护民众权益、公然对清廷表达不满的舆论,反映了这次抵制美货运动也是一次民权意识的倡说与启蒙运动,人们的认识由抵抗外侮而外争“国权”,进而向对抗清政府而内争“民权”的方向趋进。
对于这场抵制运动对民权启蒙的意义,当时一份杂志的评论中说:“今者,抵制禁约之潮流,风动商会矣,波及学界矣,由商埠而省会,内地而海外矣……‘拒美货’、‘拒美货’之声,且哗然于全国。一人唱而百人和,铜山崩而洛钟应。美哉!吾民气未有发达如是速者,吾民志未有坚忍如是久者。识者曰:此吾国民权实行之先声欤!”[113]这段评论可谓对这场运动与民权观念启蒙的生动而真实的写照。
(2)“义务”说
还有不少言论指出,“不用美货”作为维护民族共同利益的共同行动,人们作为国民应当参与,这是国民应尽的“义务”,反映了国民责任意识的觉醒。如《外交报》社评中指出:“此次抵制美人之事,实为吾人之义务”。[114]《申报》在一篇关于厦门拒约会的报道中说,他们印制抵制美货的书册传单分送四处,“城厢多粘广告”,并分派人到内地村镇宣传,“务使家喻户晓,个人自知国耻、团体、民权、抵抗种种义务”。[115]把“不用美货”,牺牲个人的生活方便与生意利润而争取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视为应尽的“国民义务”,这一观念反映了国民责任意识的觉醒。
(3)“女权”说
这次抵制运动中,“女界”活动尤为引人注目,以往从未以独立的群体面貌在社会上活动的女性,这次则结为团体,与商界、学界并肩活动,并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女子责任,伸张女权,受到社会关注并赢得社会的尊重。社会活动向来是男子垄断领域,女子以往分散在千家万户之内,从未结成群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此次以女学校教师、学生以及绅商夫人等为先导,结成女界团体,以独立姿态和平等的社会角色,积极活跃地参与抵制运动。她们不仅在进行集会、演说、刊发传单等活动方面不输男界,而且由于女性主持家务、是生活日用品主导消费群体这一特性,特别突显了女性群体对于“不用美货”运动所起的独特作用。这是女性第一次以群体形式在社会活动中扮演引人注目的角色。
在女界进行的集会演说等活动中,女子往往表达与男子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突显了“女权”意识。如苏州兰陵女塾“放足会”发起的一次女界抵制美货集会上,一位女士演说道:“女界极应及今与男界平等,四万万同胞,女居其半,抵制美货,女界自当一律,共表同情,不用美货,实属和平办法。”另一位女士说:“中国女子向日几不以国民自居,务须乘此机会,结成团体,为二万万有用之人。”到会的百余位女子反应热烈,“听者感动,义形于色”,“均签名赞成”。[116]她们在演说中强调女子“与男界平等”“以国民自居”等,反映了女权意识的觉醒。
女子主持家政、是购买家庭生活日用品的消费主体这一特性,在女界演说宣传时常常被强调,并作为号召女子对抵制美货应承担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的理由。如南翔女学堂举办的集会上,发起人演说中指出:“用美货者女界较男界为多,故不用美货我女界尤当竭力。”[117]苏州女界一次集会议定的“不用美货办法”中,即有:“吾等操持内政,凡日用细布、香烟、洋油等项,须亲自辩明牌号,庶免美货假冒别国商标之弊”。[118]
关于这场运动对于女权运动的意义,当时影响颇广的《女子世界》杂志发表《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一文指出:“妇女居男子之[对——引者注]半部分,美货之消流亦视此,而普通衣食料之外,寻常化妆日用之物品(香皂、香水、脂粉及一切妆饰品,洋纱布尤为大宗)多过之矣。此增一分之抵抗,即彼分一分之责任,合大群以谋抵制,女权之于男子,固又为相成者,而非相侵者也。”作者认为,女子消费美货多于男子,故也应参与男子发起的抵制运动,并认为这一女权对男权是支持而非侵害。作者说,听到上海女界已开始发起抵制美货的集会,“不禁狂喜而顶祝曰:此女权发达之第一声!”[119]
在这期间有关抵制运动的报刊上多有“女界”活动的报道,报道、评论及演说等文字中也频繁出现“女界”“女士”“女权”“女子之责”等词,反映出女性群体以独立的社会角色参与社会活动,以及社会舆论对于女性参与运动的尊重与赞赏,这是女性群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开端。
(4)“文明抵制”说
“不用美货”是人们在自由交换的市场上,自主运用消费权和销售权,由民众自愿采取一致行动,以表达抵制诉求,这是一种和平的、非暴力的抵制方式。当时舆论突出强调其“文明方式”“和平抵制”,指出不会给外国以干涉借口,不会给清政府造成“对外交涉”问题。显然发起和参与运动的人们,是要与几年前发生的义和团运动“野蛮排外”而招致战争灾难相区别。
在当时报刊评论及集会演说中,“不用美货”是“文明抵制方式”这一点常常被突出强调,与所谓“野蛮方式”相区别。如芜湖士商在集会演说中强调:“大家齐心,群谋抵制,商业中不购美国货。这样和平办法,不必与他争闹,不要用些野蛮,他自然也无法了。”[120]上海一家造纸局在《时报》上刊登的抵制启事中称:“今为抵制美约,不用美货,办法文明,民志齐一。”[121]有一个群众组织的抵制团体名称就叫作“文明拒约社”,以强调其“文明”的特点。《申报》有一文对这一“文明抵制”方式的意义评价最为深刻,文中说:“夫我国处今日之地位,应抵制外人事不可胜数也,昔也以不知文明之办法,故除野蛮之暴动外别无抵制之术也。今则民知[同“智”——引者注]日渐开,知权利之不可让人,侵侮之不甘顺受,而和平抵制一法,尤足折冲于樽俎之间,于是以美约一事先为之萌芽。”[122]
针对清政府发布上谕,以抵制美货运动将“有碍邦交”而意图压制,《申报》有评论指出:“所谓抵制者既不以口舌争论,又不以暴力从事,自不致牵累于国际上交涉,而于两国交谊绝不相关……故有碍邦交之说亦不必丝毫顾虑者也。”[123]一位淮安人士给上海总商会的信中,也强调应坚持这种文明抵制方式:“此乃文明抵制,并非野蛮抵制……政府之命万不可遵……惟有坚持不用美货,为独一无二之宗旨”。[124]一些言论还在强调“文明抵制”的同时,指责美国禁约为“野蛮”。如上海糖洋广南北海味杂货各业举行1800人大会时,拟定办法六条,其中一条即为:“此次各埠同胞相约不用美货者,以工禁之野蛮也,欲责人野蛮,必先自居文明,切勿轻举暴动,酿成意外之交涉。”[125]甚至京师的五城学堂学生在致上海商会函中也说,美国苛待我华工,“彼愈行野蛮,我则力求文明,不涉国际,无碍政府”。这些言论视美国行径为“野蛮”,而自称“文明”,在当时社会上下正在奉西方为“文明”榜样而大力学习的语境下,颇有些讽刺意味。这种对比反映了人们在义和团野蛮抵抗的悲剧之后,对国际规则以及对“和平抵抗”的认识已经更加成熟。[126]这次以“不用美货”为抵制形式,是人们在反省义和团野蛮抵抗外侮的基础上,自觉选择的文明、和平抵制方式,反映了人们对于民间群众运动形式的自觉意识大大提高。
在这场抵制美货运动的言论中,“民权”“义务”“女权”“文明抵制”等词被人们频繁使用,人们从亲身参加这一运动的实践中,体验了这些概念所包含的意义,因此,可以说,这场运动也是一场贴近民众生活的思想观念启蒙。
以“不用美货”为号召的抵制美货运动,是民间第一次以市场手段,商民群众利用自主行使的洋货购买权和销售权,对外国强权进行和平抵制,表达民众的政治诉求,波及全国、声势浩大的抵抗外侮运动。这一运动在社会上造成了空前巨大的影响,对美国和清政府都形成了强大的民间压力,虽然最终并未能阻止美国与清政府续订华工条约,却显示了民间社会和民众团结的力量。运动开始半年之后,商民又掀起收回铁路利权风潮,此后“抵制美货”运动逐渐平息。前后历时约一年的“抵制美货”运动,开启了以“拒用外货”为方式的民众抵制外国强权、表达主权诉求的和平抵制形式,对于民众的“民权”“自主”“国民责任”与“国民义务”意识具有启蒙作用。由商界、学界精英主导,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的全国性抵制运动,也使民众认识了组织起来、团结一致所形成的力量。人们还由这一“文明抵制方式”而找到了一种以市场为途径的和平表达诉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可行方法,成为近代民众和平抵抗运动的起源。
3.“抵制外货”与“提倡国货”
“抵制美货”运动使商民群众获得了一次运用市场方式,联合起来抵御外侮、反抗强权的实践经验,成为此后民间表达抵御外侮诉求的一种模板,也开启了此后“抵制外货”运动的先例,后人多有效仿。如1908年,广东水师捕获日军火走私船“二辰丸”,由此引发广州、香港商民发起“抵制日货”运动,发动者就明确声明,是仿效此前的“抵制美货”运动。当时《外交报》刊发的《论粤民谋抵制日货事》一文说:“二辰丸私载军火一案……粤人激于义愤……将谋以昔者抵制美约之举施之于日。”文中感叹:“呜呼!吾民之爱国也,不可谓不挚”。[127]进入民国以后,更有多次“抵制外货”运动。由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而开启的以市场为手段的和平抵制方式,成为此后民众抗议外国压迫、争取国权的一种常见形式。因此“洋货”的名声也更多地与“外国侵略与欺侮”相联系而更具负面意义。
“洋货”是指来自外洋的舶来品,作为与其相对称的中国自产物品,起初人们称为“土货”,意为产自本土。土货最初由于皆为传统工艺手工制品,与洋货机制品相比有明显劣势。1890年代以后,中国商人设立机器制造厂日多,仿造机制产品也日渐增多。为与进口“洋货”及旧式手工“土货”相区别,人们又用“国货”一词来指称这种国产机制品,于是“国货”渐成为与“洋货”相对应的词。
在“不用美货”运动中,人们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用什么货来替代这些千家万户作为生活日用品的美货。人们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以其他外国货替代,另一个就是以自产“国货”替代。由此而出现购买“国货”的声音。如在上海各界举行的一次1800人参加的大型群众集会上,议定的抵制办法中就有一条指明:“不用美货并不为难,尽可易以本国及他国之货,如花旗粗细布改用我国纺织洋布、花旗面粉改用我国机器面粉、美孚煤油改用咪吔牌、品海香烟改用龙凤牌、美国钟表改用德法日本钟表”。[128]其中可见“我国纺织洋布”和“我国机器面粉”被作为替代美国洋布和美国面粉的首选品,这些国产日用品已经可以在市场上与洋货并立,而且借这次抵制美货之机而扩大了一定的市场。如当年由两位南洋华侨兄弟在香港刚成立的南洋纸烟公司,就趁这一时期各地抵制美国纸烟之时,以自产“国货”纸烟进行宣传推销,一时声名鹊起,市场大为扩展。
由提倡用“国货”取代“美货”,又进而出现了呼吁仿造“美货”的呼声。如1905年7月20日实行抵制的当天,上海各界举行的1000人参加的群众大会上,就有人提议在实行“不用美货”的同时,“拟组织仿造公司,仿造美货。赞成者甚多,即日将定章招股”。[129]上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是专门培训女子工艺技能的新式学校,在该校师生发起的一次抵制美货大会上,就有人提议:“急宜将女子所用美货自行制造,为中国兴工艺”。由校长所拟定的抵制办法中,就专门列出两条当下就可实行的女子仿造“女子所用之美货”办法,一条是:“美货可以仿造者极夥,即如各式洋线领头、洋线云肩、各色洋线花边、洋线衣服、台毯等件,又绒线帕、帽子、云肩、衣服、鞋袜,又机器织各式斜纹洋布等件,皆可自制,廉价出售,务期实行抵制。”另一条是:“拟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于暑假后,添设一特别科,仿造女子所用之美货。”[130]
在这次“抵制美货”运动中,中国产的“国货”与美国产的“美货”,开始成为两个相对的政治符号,用“国货”还是用“美货”,也成为“爱国”与“不爱国”的标志。自此以后,“国货”成为社会舆论中具有“爱国”含意的一个流行词。同时,清末开始的服制改革,又引发了更激烈的“提倡国货”运动。
清末新政时期,军队、警察、学校等陆续开始服制改革,军人、警察和学生推行穿西式制服。由于制作西式制服最适合的布料是具有挺括、厚实、平滑、美观等特点的进口呢绒等,中国原来视为上品的绸缎因太薄软而被摒弃不用,造成传统丝绸纺织业市场大大缩小,由此引发“制服用外国布还是用国产布”的争论。一些丝绸商界人士为保护本国布业而呼吁用国产布,由此发起“提倡国货”运动。在清廷倒台前夕的1911年秋,首先由江、浙、沪丝织业团体牵头,联合典业、衣业、绣业、帽业等团体,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华国货维持会”。各地同业纷纷起而响应,相继成立地方支部,与上海总部配合行动,联合进行抗议活动。这次的抗议对象,则直指政府,且由清政府而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时期及此后的民国政府,更由于辛亥革命后实行“断发易服”,制服、西服更加普及,丝绸“国货”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纺织业商人纷纷向总统及地方官员上书请愿,呼吁新服制应用“国货”而放弃“外货”,由此“提倡国货”运动更加高涨,终于使1912年10月国民政府参议院通过并颁布的《服制案》中规定国民礼服等皆须用国产布,这场持续年余、横跨清末民国的商界针对政府,以“国货”取代“外货”的抗争运动,以取得暂时胜利而告终。[131]
此后,在民国时期,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波动,大大小小的“抵制外货”与“提倡国货”运动,又屡次上演,这些平凡微小而又连着千家万户的生活日用品的销售与消费,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与国家政治和民族利益联结起来,广大民众思想观念由此得到启蒙,成为近代国民意识形成的来源之一。
晚清自开口通商到清廷覆灭走过了70年,经历了所谓“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已经证明,清统治者在这一大变局下应对失当,因而被时代和人民所抛弃,被顺应“变局”、承载着社情民心及时代趋势的民国所取代。清统治者“应对失当”的表现之一,就是在这数十年“大变局”之下,始终以维护旧统治秩序及统治制度为重心,而忽视民众生活世界及生活理想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动,如生活环境的变化、生活方式的改变、经济生活的趋向、生活追求的转变、生活愿望的诉求等等,亦即“民生”与“民心”,而这两者恰恰是支撑统治的基础。
由以上对晚清洋货流行这一经济生活现象及“洋货”文化符号这一社会现象的互动流变所做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洋货”这一来自西方的机器制品所承载的先进物质生活方式,在大市场流通中循着市场规律而一步一步、自自然然又不可阻挡地进入民众的生活之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改变着人们对生活的态度和理想,甚至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理想,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价值观念。市场意识、市场规则、市场生活也使人们学会了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如群体联合及和平抗争。人们对于“洋货”从视为“奇技淫巧”的鄙视与敌视,到领悟其“利源”与“利权”的觉醒,直至“国货”意识萌发所蕴含的民族利益与国民权利的觉悟,洋货流行的过程,也是生活给人们思想启蒙的过程。
正是这种民众基本生存状况的变动,使民众产生了追求现代生活的要求、发展近代工商的要求、维护民族经济利益的要求、追求国家富强及人民权利的要求等。清统治者没有对民众生活世界这种变动予以准确把握及积极回应,更没有将此作为社会改革的基础与依据,而只是因循守旧、被动应付,遂成为民众生活追求及愿望的阻碍,“民生”和“民心”日益与之疏离,其统治也就走向了末路。这段历史启示我们,民众生活世界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在社会变动时期,只有注重了解与把握民众生活世界的变动,体察民众的生活追求与愿望,并积极有效地进行与此适应的社会改革,才能使民众生活与社会制度之间保持良性互动,从而使社会稳定、健康而持久地发展。
* * *
[1] 本章由李长莉撰写。
[2] 对“洋货流行”问题,李长莉在以前的论著中曾就若干侧面做过一些讨论,参见李长莉《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从传统到近代》(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的有关章节,以及《洋布衣在晚清的流行及社会文化意义》(《河北学刊》2005年第2期)、《近代交通进步的社会文化效应对国人生活的影响》(《学术研究》2008年第11期)等。
[3]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1册,中华书局,1962,第637页。
[4] 上海百货公司等:《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第5页。
[5] 《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第5页。
[6] 王韬:《瀛壖杂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22页。
[7] 《上海新报》1862年6月26日。
[8] 葛元熙:《沪游杂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79页。
[9] 《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第19—20页。
[10] 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第107—123页。
[11] 《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第5页。
[12] 《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第5页。
[13] 葛元煦:《沪游杂记》,第28页。
[14] 郑观应:《盛世危言·商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第587页。
[15] 郑观应:《盛世危言·商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87页。
[16] 章开沅等主编《湖北通史·晚清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第173页。
[17] 博润等修,姚光发等撰《松江府续志》卷5《疆域志·风俗》,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1840—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342页。
[18]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106页。
[19]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106—1107页。
[20] 《光绪十五年奕劻奏》,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359页。
[21] 郑观应:《盛世危言·纺织》,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715页。
[22] 《论上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济南报》1905年2月1日。
[23] 〔日〕服部宇之吉等:《清末北京志资料》,张宗平、吕永和译,北京燕山出版社,1994,第353—356页。
[24] 《今日亟宜振兴应用工业以裕生计论》,《东方杂志》第8卷第7号,1911年,第2—9页。
[25] 《专用洋货者非国人》,徐珂编《清稗类钞》第4册,中华书局,1986,第1690页。
[26] 陈传德修,黄世祚、王焘曾等纂《嘉定县续志》卷5《风土志·风俗》,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1840—1949)》,第343—344页。
[27] 《专用洋货者非国人》,徐珂编《清稗类钞》第4册,第1690页。
[28] 汪康年:《汪穰卿笔记》,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第212页。
[29] 广西《贵县志》(1935年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下),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第1070页。
[30] 《论西货近日消流甚广》,《申报》1888年1月1日。
[31] 《论服色宜正》,《申报》1894年3月16日。
[32] 《王韬日记》,中华书局,1987,第157页。
[33] 《王韬日记》,第94页。
[34] 《王韬日记》,第161页。
[35]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36] 洪复章辑(嘉定县)《真如里志·风俗》,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1840—1949)》,第342页。
[37] 海上逐臭夫:《沪北竹枝词》,《申报》1872年5月18日。
[38] 邗江以湘甫草于沪寓之留耕砚室:《沪游竹枝词》,《申报》1874年6月11日。
[39] 《妇女佩金钱表》,徐珂编《清稗类钞》第13册,第6228页。
[40] 《上海洋场序·仿滕王阁序》,《申报》1872年9月13日。
[41] 《眼镜》,徐珂编《清稗类钞》第13册,第6220页。
[42] 《吸水烟》,徐珂编《清稗类钞》第13册,第6355页。
[43] 黄式权:《淞南梦影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131—132页。
[44]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45] 《衣兜烟卷》,张焘:《津门杂记》卷下,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第137页。
[46] 徐焕斗、王夔清:《汉口小志·风俗志》,1915年铅印本,第31页。
[47] (湖南)《兴宁县志》(光绪元年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525页。
[48] 《论西货近日消流甚广》,《申报》1888年1月1日。
[49] (北京)《顺义县志》(1933年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第23页。
[50] 《今日亟宜振兴应用工业以裕生计论》,《东方杂志》第8卷第7号,1911年,第2页。
[51]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402—1403页。
[52]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403页。
[53]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403页。
[54] 据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402页。
[55] 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第366—367页。
[56] 《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第6页。
[57] 据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401页统计表。
[58]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398页。
[59]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399页。
[60]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3册,第1399页。
[61] 胡祥翰:《上海小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44页。
[62] 管同:《禁用洋货议》,郑振铎编《晚清文选》,生活书店,1937,第27—28页。
[63] 魏源:《海国图志》卷2《筹海篇三 议战》,光绪六年,第5—6、11页。
[64] 博润等修,姚光发等撰《松江府续志》卷5《疆域志·风俗》,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1840—1949)》,第342页。
[65] 《王韬日记》,第167页。
[66] 《论上海繁华》,《申报》1874年2月14日。
[67] 陈作霖:《洋字先兆》,《炳烛里谈》卷上,陈作霖、陈诒绂编《金陵琐志九种》(下),南京出版社,2008,第307页。
[68] 《与周弢甫徵君》,王韬:《弢园尺牍》卷2,光绪六年香港重刻本,第25页。
[69] 《王韬日记》,第113页。
[70]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采西学议》,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以下简称《戊戌变法》)第1册,神州国光社,1953,第28页。
[71]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制洋器议》,《戊戌变法》第1册,第29页。
[72] 康有为等:《上清帝第二书(公车上书)》,《戊戌变法》第2册,第140、145页。
[73]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74] 《论中国洋务之效》,《申报》1890年3月4日。
[75]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76] 《易言·论机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89页。
[77] 《论西货近日消流甚广》,《申报》1888年1月1日。
[78]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79] 《盛世危言·商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87页。
[80] 《论中国洋务之效》,《申报》1890年3月4日。
[81] 《论西货近日消流甚广》,《申报》1888年1月1日。
[82] 《论中国洋务之效》,《申报》1890年3月4日。
[83] 《中国宜造洋货议》,《申报》1892年1月18日。
[84] 《论开平创开铁路事》,《申报》1882年5月4日。
[85] 《论广购机器仿织洋布之利》,《申报》1876年3月17日。
[86] 《论机器织布事》,《申报》1882年7月3日。
[87] 《易言·论商务》,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73页。
[88] 《盛世危言·商战下》,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95页。
[89] 《盛世危言·商务二》,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612页。
[90] 《盛世危言·商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89—590页。
[91] 《盛世危言·商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86—589页。
[92] 佚名:《天津一月记》,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第146页。
[93] 仲芳氏:《庚子记事》,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辑《庚子记事》,科学出版社,1959,第13页。
[94] 仲芳氏:《庚子记事》,《庚子记事》,第14页。烧毁店铺数目有不同说法,如另有佚名《综论义和团》记此事,谓烧毁店铺4000余家。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辑《义和团史料》(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164页。
[95] 仲芳氏:《庚子记事》,《庚子记事》,第16、22页。
[96] 夏仁虎:《旧京琐记》,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第116页。
[97] 见夏东元《郑观应传》(修订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第288页。
[98] 《沪南商学会请会议实行不用美货传单》,《申报》1905年7月20日。
[99] 《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上海女士抵制禁约之办法》,《申报》1905年7月19日。
[100] 《饼行禁销美货之实施(广东)》,《申报》1905年6月10日。
[101] 《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苏州女士会议抵制禁约》,《申报》1905年7月19日。
[102] 《公认不买美货(京师)》(录《大公报》),《申报》1905年6月20日。
[103] 《无锡东林学校学生拟抵制华工禁约善后事宜》,《申报》1905年7月30日。
[104] 《实行不用美货传单》,《申报》1905年7月19日。
[105] 《公议实行不用美货之特别大会》,《申报》1905年7月20日。
[106] 参看〔新加坡〕黄贤强《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国城市抗争的研究》,高俊译,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第55—57页。
[107] 《公议实行不用美货之特别大会》,《申报》1905年7月20日。
[108] 《论抵制美货》,《外交报》1905年8月5日。
[109] 《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申报》1905年9月3日。
[110] 《汇录抵制美禁华工各函》,《申报》1905年7月19日。
[111] 《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申报》1905年9月3日。
[112] 《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续》,《申报》1905年9月5日。
[113] 初我:《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女子世界》第14期,1905年。
[114] 《论抵制美货》,《外交报》1905年8月5日。
[115] 《厦郡华商社会拒美禁约(厦门)》,《申报》1905年7月20日。
[116] 《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苏州女士会议抵制禁约》,《申报》1905年7月19日。
[117] 《南翔女学堂筹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2日。
[118] 《纪苏郡女士抵制禁约办法(苏州)》,《申报》1905年7月24日。
[119] 初我:《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女子世界》第14期,1905年。
[120] 《芜湖士商抵制禁约不用美货之演说》,《申报》1905年8月7日。
[121] 《伦革造纸局启事》,《时报》1905年8月4日。
[122] 《论抵制美约之结果》,《申报》1905年8月2日。
[123] 《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申报》1905年9月3日
[124] 《汇录抵制美禁华工各函·淮安士商致曾少卿函》,《申报》1905年7月19日。
[125] 《记点春堂会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7日。
[126] 《北京五城学堂学生上商会函》,《申报》1905年8月7日。
[127] 《论粤民谋抵制日货事》,《外交报》1908年3月27日。
[128] 《记点春堂会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7日。
[129] 《商学会实行不用美货之大会议》,《申报》1905年7月21日。
[130] 《不用美货之女子大会》,《申报》1905年7月28日。
[131] 参看王翔《辛亥革命期间的江浙丝织业转型》,《历史研究》201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