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记内外的历史
日记为重要的史料形式,尤其是晚清以降,书写材料日益简便,新旧教育较为普及,日记成为不少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至今留存的数量相当庞大,且多数未刊,若能善加利用,可为正史的重要补充甚至关键凭据。和函电、档案相似,日记一般被视为直接史料或第一手证据,强调其绝对性,忽略其相对性。实则这类私密性的资料玄机较多,阅读理解诚非易事。以贯通的眼光考察,应将日记置于历史的整体脉络之中,以求知人晓事,而不仅作为史料翻检,各取所需。日记的撰写因人而异,记事或详或略,笔法或隐或显,所录或重要或琐屑,目的也有为人为己之别。必须知其人,才能体味其如何记事,进而从所记之事中揣摩其人如何观察记录所经历的历史。史事繁多,即使不受立场观念的左右,也有条件制约,不可能全面如实记述,因而无论详略,均难免主观取舍。一种日记所录,充其量只能说应有此事,而不能断言事实就是甚至只是如此。看日记应与其他各种类型的相关材料比勘印证,并注意所录和未记的全部事实,将日记内外的历史勾连贯通,才能逐渐接近记述之人,把握其所记之事,以免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偏蔽,循着撰写者的自我塑造展现其历史形象,甚至落入其故意布下的迷局陷阱而不自觉。
(一)种类与属性
对于历史研究而言,日记是史料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的文字书写材料发达甚早,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官绅士夫文人的闲暇又较多,因而记日记的历史长而且较为普及,留存的日记数量繁多。尤其是清代以后,日记数量激增,据说仅清季民国即属于近代范围的日记,未刊者就数以千计。还有大量的日记保存于后人及藏家手中,连著录也没有。即使进入全国各公共图书馆系统库藏的日记,未经整理编目而躲在深闺人未识的也不在少数。
数量增多带来的变化之一,是日记的形式和内容的日趋多样化。写日记的人越来越多,各色人等都有,相关官员的品级逐层降低,文人的名声日渐缩小,甚至一般学生、商人也开始详细记载亲历或目睹之事。这或许与晚清以来国民意识的觉醒有所关联,不过更多的却是个人主体意识的萌动。社会变动的幅度大,范围广,节奏快,使得普通民众也能感觉到正在亲身经历非同凡响的大变局,平静如水的生活被死水微澜打破,直到掀起滔天巨浪。各种消遣尚未成为日常生活所必需,不仅有事可记,而且有时间、能力和兴致从事日记的写作。所提供的记录不仅可以补大历史的局部细节等详情,也可见个人在历史上的观念行事,或许有着与大历史全然不同的视角和解读。这样的变化当然与历史观念的改变相辅相成,一般社会成员成为历史的主体甚至主角,这些记录相应地提供了支撑。历史固然不是各人经历的简单相加,但是约化的部分总能挑战一般观念。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随着数量的增长,同样的日记,渐渐显出不同的特色。由于记日记的目的和各人的风格做派差异,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记述习惯,这样的千差万别往往成为解读日记的重要凭借。形式上同类的日记,由此显出千变万化的分别。不过相对而言,日记成为重要史料的形式相当晚近,而中国历史的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又是古代史相对较强,时段越是近今,做法越是粗放。因此,日记作为重要史料的一种,其价值与应用,在史料学或史学方法研究中尚未得到充分的讨论。在具体历史研究中,即使是成功的运用,也只有经验性的案例。
近代学人当中,陈垣的史料功夫首屈一指,尤其是竭泽而渔之说,可谓述证法的典型表述。关于近代史研究的史料与史学,他也有所讨论,只是意思和办法,与治古代史又有所分别,所列举的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等各类史料,并未专门提出日记一项。傅斯年讨论史学就是史料学,亦未提及日记的史料价值该如何判定。他主持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即有意不考虑将近代史和社会经济史作为研究领域。陈垣和傅斯年治古代史都主张断代,以便完整系统地搜集梳理各种史料,而近代史料太繁,即使断代,要想竭泽而渔也力所不及;至于分门别类与整体把握的关系应如何妥当处理,更加难以拿捏得当。
专门研究日记及其史料价值的主要有陈左高的《中国日记史略》(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0)、《历代日记丛谈》(上海画报出版社,2004)等专书和邹振环的《日记文献的分类与史料价值》(《复旦史学集刊》第一辑《古代中国:传统与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第307~334页)长文。陈左高致力于日记的专门研究逾六十年,寓目的历代日记极多,被诩为中国研究日记的第一人,甚至被称为开创了日记史学或日记学。或许与学文出身的背景和长期从事文献整理工作有关,其研究的重心在于日记的渊源流变、版本汇集以及著录提要,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的是日记本身的历史。虽然其师友当中不乏近代学界闻人,各有专长,毕竟于专门的具体研究领域不易有所体验,因而对于日记之于历史研究的观念价值,在实际操作层面反而难以深入。就此而论,邹振环的论文在概述日记研究史的基础上,集中探讨日记的文献分类和史料价值,自然较一般泛论更为贴切。秉承详人所略的原则,在前人已有论述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探讨日记的史料价值及其与历史研究尤其是近代史研究的关系,力求扩展视野,并有所深入。
邹振环着重于日记本身的文献分类,其实,日记在整个史料学的范围内应如何归类,还有不少讲究。傅斯年分史料为直接与间接、官家与民间、本国与外国、近人与远人、不经意与经意、本事与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与著文等八对范畴,依其分法,日记很难归入哪一类别。尽管傅斯年已经注意到分类及其功用的相对性,强调不能一概而论,要随时随地地分别着看,可是要想将日记适当归类,使之得其所哉,还是谈何容易。例如日记当然是私人的,可是有些人具有官的身份,有些则是各界闻人,用今日的话说,即公众人物。所记内容,往往并非纯然私密性质,而涉及许多军国大事要闻。日记多是近人记本事直说,但也不乏旁涉隐喻。尤有可议者,是所谓直接材料与间接材料的关系。
按照傅斯年的说法,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材料,反之即为间接材料。直接材料比较最可信,但也有直接材料是孤立和例外,间接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1]所谓直接材料,与一般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大体相近。不过第一手材料的意思,实在有些含混,用于资料残缺较多的古史研究,大体可以成立。例如校勘以求得古本为最重要,道理相同。可是古本之古已经确定,偶有舛错别本的情况,影响不大。而仅仅依据类型断定的所谓第一手材料之于本事是否相符,如何相符,符合在哪些层面,符合到何种程度,凡此种种,往往并未经过必需的具体验证,即假定为可靠可信的直接证据。在材料极多、异见歧出的晚近史研究领域,直接材料之于史事的关系及其解读,远比古本之于校勘复杂得多,不可简单地相互比附。
史学研究能否求真以及如何求真,固然有所争议,但讲究材料的分别,主要还是与求真相关联。历史的本事实实在在地发生过,无论后人心中的历史如何千差万别,史事并不会因此而有任何改变,反而各自心中的历史将永远以史事为准受到反复验证。不过,人们之所以对于历史的认识千差万别,关键也在理解和把握史料与史学的关系。
史事即第一历史已经过去,至少到目前为止一般无法完全还原,人们只能通过对于历史的记录即第二历史来逐步重现史事的本相。而历史的记录相对于史事本身,无论怎样详尽,也是残缺不齐,不可能完整覆盖的。加之年深日久,一些记录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缺漏还会不断加大。此外,任何记录者只能部分参与史事,即使关系极深,也很难全方位了解史事的全过程和各层面。况且,知道得多未必记录更详,如果疏于记述,则历史的本相流失更多。而知之越多越深,越是知道察见渊鱼者不祥的道理,记之反而越略,大概是常态。有时并不能因为其记载简略而断为价值不高,见识高深的只言片语,较不着边际的长篇大论更能入木三分。加上记录的形式因人而异,不同的记录形式也会影响到所记内容的详略显隐。如诗词甚至笔记小说,都有记事的一面,但解读不易。更为重要的是,直接记录者往往与历史人事有着种种错综复杂的利害关联,而这样的关联势必影响其记录的态度,取舍、缩放、掩饰、曲笔等,在所难免。
考虑到上述种种情形,即使每个当事人都能如实完整地记录耳闻目睹的全部事实,也只能反映其有限的所见所闻;即使不同的当事人同样经历了事件的全过程,关于事实的记录也必然还是千差万别。因此,只能说就他所知所记的情形大概如此,而不能断言事实的全部本相就是或只是如此。加上当事人或亲历者与史事之间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因而关于事件的描述各说各话甚至彼此抵牾的罗生门现象比比皆是。
由此可见,所谓第一手材料的真与对,其实也是相对而言。历史上所有的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角度、关系、层面等客观条件不同,以及利害有别、见识不一等主观因素,往往异同互见,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原因,在于立足点的远近高低各不同,罗生门的现象因而具有相当广泛的普遍性。古史辨所谓以汉还汉,只能剔除后来的叠加,不能区分当时的异见。就此而论,所谓真至少有两个层次,即史事的真与记述史事的真。史事的真只有一种,但人们必须根据各种相关记述来还原史事,而即使亲历者关于史事的记述也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间接材料的差异往往由此敷衍而来。当事人的记述无论由于客观条件还是主观因素的作用所产生的差别,间有放大或掩饰的故意,却不一定是有意作伪,不仅所记大都是真(当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失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如此这般或那般记载这一史事的行为本身,同样是真的表现。前者是他们的眼见为实,后者固然有部分隐晦,但他们如此记述,仍然是真实心境的写照和真实行为的体现。研究历史,一方面通过比较不同的记述逐渐接近史实,另一方面则要探究不同的当事人何以记述各异,尤其是为何会这样或那样记述。史事的真与关系人心路历程的真相辅相成,只有更多地了解所有当事人记述的心路历程,才有可能更加贴切地接近所记事件的真实本相。
具体而言,既然当事人的记述各异,不可能与事实完全重合,则所谓第一手资料的权威性其实难以断定,至少无法区分其中哪些方面较为可信以及具体可信的层面程度。所谓第一手材料所能证明的问题,大体上只是时间、地点、相关人物、大致过程等比较简单的部分,至于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及其相关作用的详情究竟如何,一般很难以哪一位当事人的记述为准。所以,所有类型的材料都只能部分地反映真实,只有尽可能完整全面地掌握相关记述,并且四面看山似地比较不同的记述,即所谓以俱舍宗治俱舍学式地前后左右把握语境,理解文本,或许可以逐渐接近并认识事实的真相。在此过程中,探究相关当事人何以如此记述,与了解事实的真相相得益彰。史实永远不可能完全还原,可是,随着对相关史料的掌握逐渐增多以及了解各自记述差异的潜因逐渐深入,史实的真相可以多层面地逐渐呈现。就此而论,所谓重建史实,迄今为止,仍然既是科学又是艺术,缺一不可。一再强调要将历史学的研究自然科学化,尤其是生物学地质学化的傅斯年也不得不承认:“天地间的史事,可以直接证明者较少,而史学家的好事无穷,于是求证不能直接证明的,于是有聪明的考证,笨伯的考证。聪明的考证不必是,而是的考证必不是笨伯的。”“我们生在百千年以后,要体会百千年以前的曲喻,只可以玩弄聪明,却不可以补苴信史也。”[2]
正因为如此,高明的史家重建的史实,其实是重现历史场景,所有历史上的人时地再度复活,如演剧般将过去的历史重新表演一番,只是再现的途径是严谨的考证,以实证虚,而非文学的创造,虚拟冥想。实事往往并无直接实证,有直接证据者又多为罗生门式的各说各话,甚至可能是故布迷局的假象,所以只能前后左右,虚实互证,才有可能逐渐近真。
就与日记相关的所谓第一手证据的直接部分而论,可见其真的相对性。除日记外,凡是以材料的类型作为一手二手或直接间接的判断依据,同样容易混淆事实而产生误导。例如傅斯年明确提到的直接材料包括档案,其实档案不过是存放材料形式的类型,而非材料的类型。档案当中大都包括各种类型的文献,同样的东西,如果存放于图书馆、博物馆或私家手中,一般便不被称为档案。所以傅斯年也知道敦煌文书多是间接材料,算不上直接材料。此外,档案之中公家藏档的部分官样文章不在少数,善用者可以巧妙地解读运用,否则可能陷入官场套话的愚弄或前人故布的迷局。而且心思缜密者往往喜欢制造多重证据,令同时人及后来者难以捉摸。
与档案同样被视为直接材料的,还有函电、照片、录音、实物等,日记也是其中的重要形式之一。按照傅斯年的标准,日记无疑属于第一手资料。陈左高教授即认为:“日记内容涵盖面广,包罗万象,由于作者身经时代、处境之判然各异,往往每部日记,仍有其侧重点,为后人提供各类研究之第一手资料。”[3]尤其是当事人的相关日记,往往成为研究者判断的基本或重要依据。但也不可一概而论。看日记首先要注意本子,是否稿本、誊抄本、刊本、公式本或自用本。不能只看一种日记,要将各种日记相互参证;不能只看日记一种材料,要将各种材料相互参证,尤其要注意不记以及别记之处,通过比较以见其异同和联系。不能只看记录的内容,要了解作者的行事风格做派以及记日记的方式。
即使将日记认作第一手材料,也不能一概假定日记所记必为事实,应当分别其中的亲历与耳闻,他事与本事。而本事还要注意记录的态度,如实还是曲笔甚至故弄玄虚。日记所记,不仅是当事人的亲历目睹,还包括不少道听途说,所以只能说日记中有第一手或直接材料,而不能简单地说日记所记就是第一手或直接材料。况且眼见未必属实,现实中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欺骗的情形时有发生。即便属实,也还有当事人主观与客观的局限,所含第一手证据的有限性和有效性如何区分落实,并非易事。反之,报刊、笔记、小说乃至坊间传闻,也往往有信史的成分,甚至从伪材料中也可见真历史。
如此看来,仅就外形区分史料的一手二手或直接间接,虽然不是毫无意义,却容易造成误导。更为重要同时也比较困难的是,如何从所有类型史料的字里行间分别直接间接或一手二手的具体成分,并从各个层面加以验证。要做到这一层,有的比较容易,从形式上即可初步分别,如报刊、笔记、回忆录中间夹杂的文牍、函电、照片之类,相比于传闻报道乃至道听途说,当然较为直接,符合后人心中第一手证据的标准。进而言之,则仍然有必须鉴定分别之处,不可一概而论。有的则难以分辨真伪,尤其不易判断哪些部分真,哪些部分失真,哪些部分有几分真,哪些部分有几分失真,哪些部分在何种条件语境下可以显示真的哪些层面。在这些方面,尽信书不如无书是必须信奉的基本准则。否则,看似铁证如山,以为岿然不动,实则积沙成塔,轻而易举地会被撼动以致崩塌。
(二)日记的解读
某事如果仅有一种日记,研究者往往不加鉴别,也无从比勘,以为所记即真实历史的本相全貌,引为直接论据。可是如果当事人不止一位,出现若干种记录相关史事的日记,则固然不乏能够相互印证的部分,却也难免各说各话,反而令研究者无所适从,难以取舍。或者据大连博物馆所藏某日本人士的日记,指来华多年、后任职满铁图书馆的松崎鹤雄恶意攫夺嘉业堂珍本图书,并指松崎本人受日本侵华机关指使甚至代表侵华机关。而据相关当事人刘承幹以及和松崎鹤雄熟悉的邓之诚的日记所记,再参照松崎与陈垣等人的来往函札,则显示松崎对中国甚有感情,与中国学人交好,且能够尊重中国学人的人格。对于嘉业堂文献,松崎其实是在特定情势下利用关系试图保护,斥为攫夺,未免言过其实。对此,相关研究不可偏信一面之词,应该更进一步,追究各人与本事的关联,以及其何以如此记录,进而多层面地探究本相的来龙去脉。
有时不经意间的随手记录,可能透露重要信息。自抗战前夕起,蒋介石即定期邀请著名学人吃饭,席间常常谈及重要事宜。如顾颉刚日记所记蒋介石在国民党六大前主动有意取消国民党的军警学党部,此事对于大学校园内国共力量对比的逆转极为关键,同时牵涉国民党内二陈(果夫、立夫)与朱家骅的明争暗斗。对此,二陈不仅于公开场合及回忆录中一再否定彼此之间存在派系矛盾,出版的日记摘录也完全不见蛛丝马迹(因未见原稿,不知当时即避而不谈,还是事后故意隐去)。而事实上,陈果夫给蒋介石上密函告御状,明确自觉两派的恶斗为你死我活,水火不容。与之对立的朱家骅虽然直接函电同样否认有派系观念及人脉,从顾颉刚日记及相关函电看,其实也是心知肚明,并予以默许。
另如顾颉刚作为历史地理学的开山,其关注边疆史地,固然因缘清代以来西北史地之学的繁兴,直接契机却是心仪的女友任职于内政部负责蒙古等地事务。由此联想到其《古史辨》第一册自序,海内外均视为其本人乃至近代中国学术发展变化的信史,实则其中不少显然是后来受环境因素变化的影响,有意无意的自我塑造,显得太过条理井然,合乎逻辑递进关系,却未必完全合乎本事。今日学位论文述其选题缘起,诸如此类倒述而来的故事,俯拾皆是。
日记所记,须前后贯通,才能理解得当。若孤立解读,往往不得要领。或引郑孝胥日记语“民国乃敌国也”,以证明其与民国为敌,且扩而大之指清遗民均以民国为敌。此事的直接起因是,1918年1月18日,唐文治派人持书来访,因南洋公学建图书馆,欲由东南各省绅士联名呈请内务部,发《四库全书》一部庋藏图书馆中。内务总长钱能训已允发,惟联名之数未足,希望郑孝胥列名呈中。郑表示:“仆不认有所谓‘民国’者,故不能列名。此事甚好,当试询沈爱苍、林贻书诸人。如彼允列名,明日可以电话奉复。”当夜,“林植斋来示其友书,亦以请发《四库全书》事托林来求列名。余语之曰:‘余与民国乃敌国也;吾弟尝为安徽政务厅长,以彼列名则可。’丁衡甫来,亦谈此事,丁亦不肯列名而为之代托钱干臣”。次日晨,郑孝胥“访贻书询之,彼自称对于民国亦未尝有所干涉;乃使小七至印书馆以电话复之”。[4]
郑孝胥自视甚高,抱负甚大,唯疆吏是求,也是清季大员们举荐最多的能员干吏之一,可是始终不得志,派差不少,却长期不得实官,直到辛亥清王朝风雨飘摇之时,才授湖南布政使,到任不久即赴京参与外官改制会议,虽然终于受到清廷的重用,却并没有得到施展才华的机会。武昌起义的爆发以及由此引起的清朝统治瓦解,使其满腔抱负化为泡影。1911年10月27日,眼看时局剧变,他在日记中写下一段关于家国命运痛心疾首的感言:
冥想万端,有极乐者,有至苦者,行将揭幕以验之矣。政府之失,在于纪纲不振,苟安偷活;若毒痡天下,暴虐苛政,则未之闻也。故今日犹是改革行政之时代,未遽为覆灭宗祀之时代。彼倡乱者,反流毒全国以利他族,非仁义之事也。此时以袁世凯督湖广,兵饷皆恣与之,袁果有才,破革党,定乱事,入为总理,则可立开国会,定皇室限制,内阁责任,立宪之制度成矣。使革党得志,推倒满洲,亦未必能强中国。何则?扰乱易而整理难,且政党未成,民心无主故也。然则渔人之利其在日本乎,特恐国力不足以举此九鼎耳。必将瓜剖豆分以隶于各国,彼将以华人攻华人,而举国糜烂,我则为清国遗老以没世矣。时不我与,戢弥天于一棺,惜哉!未死之先,犹能肆力于读书赋诗以横绝雄视于百世,岂能徜徉徙倚于海藏楼乎!楼且易主,而激宕悠扬之啸歌音响乃出于何处矮屋之中,未可知也……官,吾毒也;不受官,安得中毒!不得已而受官,如食漏脯、饮鸩酒,饥渴未止,而毒已作。京师士大夫如燕巢幕上,火已及之。乱离瘼矣,奚其适归。[5]
登上清王朝末班船的郑孝胥,虽然上船不久,却不肯弃船逃生。与之私交甚好的柯鸿年、孟森等人欲往苏州投靠已经宣布独立成为都督的程德全,郑孝胥告以“世界者,有情之质;人类者,有义之物。吾于君国,不能公然为无情无义之举也。共和者,佳名美事,公等好为之;吾为人臣,惟有以遗老终耳”。因而对于民国,他的确一开始就处于对立面,当面告诉同盟会人:“吾不能自欺其良知。宁使世人讥我之不达,不能使后世指我为不义,故反对革命之举耳。”只是他本来主张立宪,认为庚子后清廷实行假立宪才导致革命结局,因而指慈禧为革命党魁。[6]由于和清室及官场的渊源并不深,郑孝胥虽然自认为执守臣节,在亲贵官僚们看来不过是过客。张勋复辟时,郑孝胥上谕见召,却为青岛、上海的复辟党所排挤。
民初像郑孝胥这样本来与清室关系不深而以遗老自认者人数有限,而且往往各有盘算。辛亥政权鼎革,形式上是清帝逊位,民国政府予以优待,因此民国政府与逊清王室的关系并非敌对。由于满汉等观念纠结,与清初的明遗民不同,民初真正算得上清遗老的为数不多。不少人至多只是文化遗民,因为和包括遗老在内的老辈交往较多,而为他人指称遗老。清季任过学部主事的陈衍就直言不讳道:“惟余甚不主张遗老二字,谓一人有一人自立之地位,老则老耳,何遗之有。”[7]被视为遗老聚集之所的清史馆,其中不少人就过民国的职位,不仅食了民国的俸禄,甚至做过民国的高官,离遗老早已大异其趣。馆长赵尔巽还曾要求民国政府为其弟赵尔丰平反,作为就任馆长的条件,理由居然是赵尔丰赞成共和,有功于民国。况且,清室犹在,便修清史,行为本身已是大逆不道。梁鼎芬就曾致函赵尔巽,责以“国号虽更,少帝尚在,当此时代,公然编纂清史,对于现今幼主而直书前皇之遗事,宁非不敬之尤者耶?”[8]陈宝琛、梁鼎芬、陆润庠、刘廷琛等人因而“视他为贰臣”。[9]
进入民国,即使不赞成共和,也要设法生存。如果刻意立异,以自高身价,还有矫情之嫌。民初改元,那桐于新正初一即表明“此后遵照临时大总统袁通告,改书阳历”。[10]而清季仅仅当选为山西省谘议局议员,民初还担任过县议会议长、县教育会副会长、县清查财政公所经理和公款局经理的刘大鹏,却坚持用大清宣统纪年,未免有几分滑稽。郑孝胥的为人行事,似也并非愚忠那么简单,甚至一度自认为两面均为得罪,可在清廷与民党之间做调人(另文详论)。复辟阴谋败露,所谓禅让的格局已经破裂,民国政府与逊清王室的关系日趋对立,清查复辟,驱逐清帝出宫,以致国民革命推翻北京政府,建立国民政府,用共和革命的眼光重估辛亥政权鼎革,看法自然大异。郑孝胥不讳言与民国为敌国,此处的敌字,敌对与对等两可,只是表明不与之为伍,尚未到汉贼不两立的地步,所以不仅认为发《四库全书》的事情本身甚好,还代为联系他人或推荐自己的胞弟。
由此可知,研究某人某事只看直接材料,其实相当危险。治史有不同主题,不同范围,日记只是可资参证的一种材料,不能简单地以日记为信史。即使个人传记,也不能但以其日记为取材范围。日记、函电类此的情形也不少。存心留作史料的胡适日记,在一些重要事实上因为不利于己,遂有意略去。或者不察,以不记为无有,有违本相。近代报刊多有党派背景,对于同一事件看法有时截然相反,即使同一报刊,还有不同编撰者的立场。档案同样如此,外交档案涉及对方,常有夸张与掩饰,须将各方记录相互比勘。总之,无论哪一种材料,如果不能善用,反易为其所误导。
除了是否第一手以及如何看待材料的问题,陈左高的意见还有日记可为各类研究提供第一手材料的意思,这方面亦有可以申论之处。首先,所谓各类研究,即用后来分科治学的观念所得分门别类的研究,《历代日记丛谈》就列举了自然科学史、政治史、经济史、文学艺术史、各国交往史等方面。这样的观念一般而言似无问题,深究则大有可以斟酌之处。因为前人并没有后来所谓分科的意识,更不会为了分科之学的研究而记录相关史事。而后人的分科观念又往往有因时而异的内涵外延变化以及重心游移,某时期着重讲某类史,则到日记中搜求所谓第一手材料。如果找不到预期的东西,则或者得出并无此事的结论,或者指责日记主人不重视此类事情。例如自梁启超提倡新史学以来,史家即不断指责中国旧日史籍为一家一姓之系谱,并非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史;后来又受社会科学理论的影响,偏好社会经济史。以此为准,极端的说法便是中国无史。殊不知历史上王朝的兴衰往往关乎民族的存亡,确系头等大事;而一家一姓历史的真伪,体现道德的规范和行为的准则,为伦理社会至关重要之事,所以才会有董狐笔之类的生死冲突,也才会有春秋笔法之类的隐喻指代。
其次,用后来的分科观念看待所记录的事实并加以取舍归纳,固然符合现在的规范,可是将一些当事人并不认为同类之事做后来的同类理解,很可能有违于本事,从而曲解本意与模糊本相。例如,以刑名相当于法制史,以钱粮相当于经济史或财政史,殊不知对于清人而言,身份地位有别,刑案、赋税的意涵可能全然不同。在府州县正印官看来,这些就是全部的政务。今人对于历史上的货币,分别具有金融史、货币史的研究意义以及收藏的价值,而对于前人,君臣、官绅、百姓眼中的银钱,不仅不能依据分科的概念来看,也不能一概而论。协饷事关王朝体制的稳固,是内外相维的体现,用后来的经济学观念看待,基本不得要领。尤其是今人好以进士不谙世事政务指责科举无用,不知承平之世科举取士旨在树立道德楷模,以便驾驭幕友胥吏。用应变局的标准衡量,自然百无一用。
(三)因书识人
阅读日记,本子的问题值得重视。日记的作者事后删削涂改日记的情形,相当普遍,刊本已经无从查考,誊抄本(无论自为还是他助)同样难以判断。即使真正的原稿本,也不易看出如何改,何时改,为何如此改。目前行世的各种刊本日记,由于篇幅、禁忌等原因,多少有所删节,而且未经标注,如刘大鹏、朱峙三、顾颉刚、陈果夫等。吴宓日记虽然没有删节,可是先期出版各书中的征引,字句间有与后来刊本有所出入之处,不知以何为准。恽毓鼎日记未刊前曾经被征引作为丁未政潮起因的重要证据,全书刊出后,似也很难读出论者的意思,令人疑窦丛生。
解读日记除了一般史料共有的种种难解之结,更为考验读者的,还在于日记的作者形形色色,风格不同,行事各异。人物研究,本来就是看似容易上手,其实做好最难。因为但凡有名于时者,头脑心思一般较常人复杂。能够留名史册且值得研究者,更有常规难以揣度衡量之处。写日记之人的身份习惯做派各异,所记日记的用途目的也多歧。近人所谓史料一律平等的观念,如果不能顾及日记作者为人行事的千差万别,则含有无视抹杀前人本意的盲点误区。首先应将书作为书看,报当作报看,日记当作日记看,书信当作书信看,不能泛泛而论地仅仅作为史料看。作书看须理解作者本来的完整意思,作史料看则容易以己意从中摘取片断,割裂作者原意,而组成另外的意思。如此解读,既非原作者的本意,也不是历史的本相,而是研究者心中的历史。作书看还要由书见人,如吴宓日记反映其情感的偏执,朱自清日记可见其内心深处的自卑。同是日记书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写法,不同的习惯,不同的目的。做不同类型的著述看,还应注意因人而异的各类著述习惯。一视同仁的说法看似平等,实则模糊个体差异。
中国士人常常好用其短,而且名士派与世家子的行事风格各异。或者据相关日记所记,指陈三立有意参与清室复辟,并已打电报通知北京方面。此事不无可议。陈宝箴之死,当与慈禧杀帝党有关,陈三立当知其详,因而欲做神州袖手人,一生不入京城,虽有文化遗民情结,与老辈交往较多,绝非一味守成(其诸子均留学海外),更不会对有父仇的清室尽忠。如果其真的决心北上,当购票登车前往,而非电告却不动。后来陈寅恪是否打算去台湾,情形相当近似。他同时预谋的动向甚多,拿着其中一面即以为铁证如山,等到看见其他各面,才发现铁证虽然在握,却未必能够定谳,更加无法铸成铁案。
邹振环已经注意到日记可以从不同角度分为不同的类型,不能一概而论,并且在概述前人关于日记的各种分类法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归纳。前人的分类,多从日记的内容形式或记述人的身份经历等方面考虑。其实大多数日记兼有多种类型,所谓分别,大都为事后的看法。此外,一种日记本身,也可分类整理编辑,如吴汝纶、李慈铭等人的日记,即经重新按类编排。这样的分类,犹如编辑个人全集文集时的分门别类,一般而言问题不大,但也会遇到捉衿见肘的困难。如果分别是由本人做出,则可以显示时代风尚或自我塑造的主观意向,若由他人做出,还难免见仁见智的成见。对于史家而言,最好的编排办法,还是依照时间顺序,亦即日记的本来面目,逐日排印。
不把日记从形式上分类,并不等于记日记的方式没有差别。日记由出身、阅历、职业、性情、做派各异的人所写,不同的人记日记的目的、风格各不相同。解读日记,不能仅仅悬问题以觅材料,先入为主地从日记中挑拣自己想要的东西,首先要看记日记的人是何种人,如何记日记。如此做法,绝不仅仅是一般所谓外证,日记不同于一般作品,后者一旦形成,即可独立存在,作者的本意与读者的解读不一定非要重合。而作为研究历史凭证的日记,不了解下蛋的那只鸡,就很难清晰贴切地认识所下的那只蛋。所谓文如其人,记日记的风格往往与其人的行事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般而言,日记是私密性文书,可是不少日记写作时就是为了公开或准备公开。其中有的是体制规定,必须如此。如清季以来,驻外使臣或使节,依制须详记日记,定期送交主管衙门乃至最高执政者阅看,甚至还要刊刻印行,广泛分发各级官员。此外,文人好名,有的日记旨在留给他人阅看,典型的如的越缦堂日记以及胡适日记,前者是要留给皇帝看,后者则是想留作史料。为幕者虽系私人,兼具参事记室功能,所记往往涉及机要秘辛,著名如赵烈文日记。有的日记则怕人看或只是个人备忘,所以只记事不议论,所记极为简略,如荣庆、张謇、鲁迅等人的日记,连善用材料者也有无从下手之憾;有的因故事后加以涂抹删削,如翁同龢、蒋维乔、胡适等人的日记,除非影印出版,否则只看刊本,难免扑朔迷离。因此,要通过日记看清主人的风格习惯,有的不仅要看记录了什么,更要留意有什么不记,以及为何忽略。
清朝以理学为正统,虽然一度中衰,晚清理学心学复兴,影响广泛。理学家讲究修身内省,日记本来是日常自我修炼的功课,不过要想提供示范,也会交由弟子门生阅看,并且要求其仿效,以便检查督促。私淑者慕名学习,追摹效法,所在多有。曾国藩日记即为显例。
清代一反明末风气,不好讲学,惟重读书,书院乃至学校,以自修为主,考课之外,要求学生随课程读书日记其心得。近代改行新式学堂,初期仍有流风余韵,并非完全如今日师生的讲课笔记形式(课堂教学用教科书、讲义还是讲课笔记,分别受日本、美国影响,民国时颇有争议)。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大学堂学生分为仕学院、中学、小学三类。每月考课,分制艺试帖为一课,策论为一课,一月两课。入仕学院者不责以月课,如有愿应月课者听其自便。仕学院愿习洋学者,从洋教习指授考试。愿习中学者,自行温理旧业,惟经史、政治、掌故各项,务宜专认一门。每日肄习何书,涉猎何书,均应有日记,有札记,以资考验。功课宜分经义、史事、政治、时务四条,按日札记,翌日上堂呈分教习评阅。[11]此类自学笔记,虽然也会触及心灵深处,与一般日记明显有别。
多数日记主要还是写给自己看,仍然具有显而易见的私密性,因而往往只记或多记身边琐事,对于公事乃至大事要闻反而着墨不多甚至疏于记述。例如清季以来不少官宦的日记不厌其详地记录其如厕之事或各种隐疾,这一方面可见此类人群常受相同病患的困扰,另一方面,可知诸如此类的问题对于他们是不得不每天面对的重要事情。不过,不能因此就断定在他们心目中这些私事的重要性远在从公之上,更不能以其未予以记载即断言那些大事并无其事或无关紧要。因为不记的原因或有多种,如一种文化内的人对于熟悉之事习以为常,很少会诉诸笔墨;或公事往往不便与私牵混,必须公私分明;又或者迫于时势,碍于情面,有所顾忌,不便记录。清季戊戌、庚子间史料相对稀疏,日记尤为明显,官绅的日记大都从简甚至缺漏,显然因为清廷文网严密,厉行党禁,朝野人士或当时即不敢记,事先留空,或事后加以涂抹删除,以免获罪。后来研究者抱有从日记中获取解读历史密钥的预期,往往落空。
1930年代初,一次傅斯年在与李济闲谈中,流露出对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一组(历史组)的午门档案整理工作颇有点失望的情绪,尤其是与安阳殷墟发掘的辉煌成绩相比。李济问何以有此不满,傅说:“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李济反问道:“什么叫作重大发现?难道你希望在这批档案里找出满清没有入关的证据吗?”傅斯年听后哈哈大笑,从此不再提这件事了。[12]此事在傅斯年可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却颇能反映一般人一味追求秘籍珍本,并且从中发现尘封历史的误区。其实历史的大体和基本早已呈现于世人面前,只不过人们立场态度各有所偏,非高明者不能正确认识罢了。
与之相对,从平淡无奇的记述中,善读者可以捕捉到重要信息。不少日记似为备忘录,内容如同流水账,只记见人、发函、购物等事的条目,并无详情,更加没有表明态度的看法议论感想之类。尤其是老谋深算、城府较深之人,老官僚如王文韶、荣庆、徐世昌、那桐、绍英等人的日记,大都如此。出身绍兴的鲁迅,颇有刀笔吏之风,其杂文小说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日记却是不动声色。即使善于治史之人,如果不熟悉相关的人物史事,面对这样的平静如水乃至一潭死水,也往往只能望洋兴叹。对此,必须将各种材料相互比较参证,若是善于利用,亦可收识一字成活一片的奇效。如关于辛亥年徐世昌的活动,传闻甚多,绘声绘色,比照日记所示行踪,种种不实之词,不攻自破。
写给人看的日记,自然很难秉笔直书,畅所欲言。驻外使臣的日记,有的干脆写成两种,一份公开的依制上交,一份私人的留下自用。理学家的日记,固然有内省的作用,但也难免作态之心。至于旨在博取生前身后名的日记,更有矫揉造作的矫情之嫌。的日记即颇为识者所诟病。有意仿效记日记的胡适,尤其注意在日记中对自我形象的塑造。其感情世界的隐晦与掩饰已为前人所论及。其实绝不仅此而已。凡是于己不利之事,胡适事先即刻意回避,事后又几番仔细检查,涂抹删削。非与他人相关日记以及其他各种材料比勘互证,不易得其实情。若以为但凡胡适日记不记即为无有,便是上了胡适的大当。所论证的胡适,无非是胡适本人希望的形象。
鲁迅曾经形象地比较陈独秀与胡适两人的行事风格大异其趣:《新青年》时期,“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13]这段话后人指为鲁迅多疑,固然。说胡适没有害人之心,大抵属实,但是否真的襟怀坦白,表里如一,的确令人不大放心。胡适好以“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待人要于有疑处不疑”[14]为治学处世的座右铭,如果胡适本人成为研究对象,究竟应于不疑处有疑抑或于有疑处不疑?
概言之,从日记内外看历史乃至看日记,应注意如下方面:不要以某一种日记为信史,应将各种相关日记相互参证,以求近真;不要简单地以为日记即第一手资料,应将各类文献比勘印证,以便把握其中真的部分和真的程度;不要以日记所记即为全部事实,应掌握基本事实来看日记所记;不要仅仅从日记中各取所需地寻找自己要的材料,而要了解记日记之人的为人行事及其记日记的习惯方式。这些大体也就是前贤所说的旧材料熟才能运用新材料(陈寅恪),求其古与求其是(王鸣盛、傅斯年),要读全书,知本意(钱穆),达到“不见古人之面,而见古人之心”[15]的境界(毋煚、余嘉锡)等意思的综合运用。信史不可能建立在单一种或某一类材料之上,尽信书不如无书,日记同样如此。将日记内外的人与事勾连贯通,则记日记之人及其所记之事,才能作为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得其所哉地充分如实展现出来。
二 函电解读与历史研究
书札为晚近史料的一大宗,电报则可以视为尺牍的变形延伸,分别在于书信的收取方所见文本为发送方的亲书或代笔,内容一般较详,而电报文字较为简练,大都须经他人之手发送及转译。除了公开信,书信的内容当时一般不会让收信人以外的第三方知晓,而明码电报的内容,除非再使用隐语暗码,则至少收发人员已经完全了解。
函电无疑是直接材料,不过与日记显然有所区别。日记固然也有写给他人或后人看的,一般而言,主要还是留给自己看。当然,进一步深究,也有各种分别。函电则一定或首先是写给对方看,对方或个人,或群体,或机构,或团体,无论经由怎样曲折复杂的形式,总要收取的一方明白函电的内容或言外之意。此外,还有公开信或通电一类,虽然或有具体对方,却旨在将其中的意思公诸天下。
来鸿去燕,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虽然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材料,函电无疑还是少数脱离之片断,可是清代以来,留存的书札越来越多,晚清又新增电报一项。相比于书信,电报具有迅速便捷的显著优势,尤其是利用电报较为方便且享有各种特权的官府,处置军国大事越来越倾向于通过这种新型方式传递信息。这一类官文书的地位日显重要,朝廷和各级官府都出现了电报专档,清季督抚的文集中,电报的比例也日渐增加。函电的绝对数量或许仍不及其他类型的文献,但是由于具有第一手直接材料的种种特性,因而在解决历史疑难问题时,往往形成如山铁证,能够起到一锤定音的关键性作用。
正因为书信可为治史求真提供直接的重要证据,今人遂有过信函电的偏向。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好以书信为心灵的窗户,意即书信不仅能够直接显示史事本相,而且通过书信的字里行间可以窥见写信人的内心深处。此节如果泛泛而论,倒也无妨,如果简单地信以为真,但凡书信便当成心声的吐露,恐怕就难免被误导。因为书信所写,究竟是抒发心声,还是要在心灵的这扇窗户上贴一层遮挡视线的窗户纸,不可一概而论。信写给谁,说什么,为何说,怎样说,在何时何地何种语境下说,大有讲究。即便是真心表露,因为只是当事双方的内心交流,旁观者与后来人要想读懂理解,也未必是轻而易举的事。若写信人有意掩饰心灵的跳动,则情况更加复杂。尤其是当这层窗户纸的作用不仅要遮挡真实的内心活动,还画上各种图案以制造假象,淆乱视听,解读起来势必难上加难。